气体安全生产操作规程九龙气体.docx
- 文档编号:7069791
- 上传时间:2023-01-16
- 格式:DOCX
- 页数:8
- 大小:22.19KB
气体安全生产操作规程九龙气体.docx
《气体安全生产操作规程九龙气体.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气体安全生产操作规程九龙气体.docx(8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气体安全生产操作规程九龙气体
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一、业务受理
1、指定专人承接危险货物运输业务,承接危险货物运输与托运方签定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协议。
2、承接业务时要了解托运方是否按汽车危险品货物运输规则(JT617—2004)规定包装危险货物。
3、承接危险货物运输业务要符合本公司核定的经营资质范围。
4、要核实所装运危险货物的收发货地点、时间以及托运人提供的相关单证是否符合规定,承接的运输业务与本公司经营范围是否相符。
5、发现托运人谎报、瞒报危险化学品行为,应拒绝接受委托运输。
二、出车前
1、公司设立调度室,负责车辆统一调度。
2、出车必须凭调度单或派车单按指定路线承运危险货物。
3、出车前必须经公司检查人员检查合格后才放行。
4、出车前检查的基本内容:
(1)车辆的有关证件、标志应齐全有效,技术状况应为良好,并按照有关规定对车辆安全技术状况进行严格检查,发现故障应立即排除。
(2)车辆的车厢底板应平坦完好、栏板牢固,对于不同的危险货物,应采取相应的衬垫防护措施(如,铺垫木板、胶合板、橡胶板等),车辆或罐体内不得有与所装危险货物性质抵触的残留物。
(3)检查车辆配备的消防器材,发现问题应立即更换或修理。
(4)押运人员必须随车携带与所运危险货物一致的“道路运输危险货物安全卡”。
(5)根据所运危险货物的特性,应随车携带遮盖、捆扎、防潮、防火、防毒等工具和应急处理设备、劳动防护用品。
(6)装车完毕后,驾驶员应对货物的堆码、遮盖、捆扎等安全设施及对影响车辆起步的不安全因素进行检查,确认无不安全因素后方可起步。
三、运输
1、驾驶人员应根据道路交通状况控制车速,禁止超速和强行超车、会车。
2、运输途中应尽量避免紧急制动,转弯时车辆应减速。
3、通过隧道、涵洞、立交桥时,要注意标高、限速。
4、运输危险货物过程中,押运人员应密切注意车辆所装载的危险货物,根据危险货物性质定时停车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会同驾驶人员采取措施妥善处理。
驾驶人员、押运人员不得擅自离岗、脱岗。
5、运输过程中如发生事故时,驾驶人员和押运人员应立即向当地公安部门及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环境保护部门、质检部门报告,并应看护好车辆、货物,共同配合采取一切可能的警示、救援措施。
6、运输过程中需要停车住宿或遇有无法正常运输的情况时,应向当地公安部门报告。
7、运输过程中如遇有天气、道路路面状况发生变化,应根据所装载危险货物特性,及时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遇有雷雨时,不得在树下、电线杆、高压线、铁塔、高层建筑及容易遇到雷击和产生火花的地点停车。
若要避雨时,应选择安全地点停放。
遇有泥泞、冰冻、颠簸、狭窄及山崖等路段时,应低速缓慢行驶,防止车辆侧滑、打滑及危险货物剧烈震荡等,确保运输安全。
四、装卸
1、装卸作业现场要远离热源,通风良好;电气设备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要求,严禁使用明火灯具照明,照明灯应具有防爆性能;易燃易爆货物的装卸场所要有防静电和避雷装置。
2、车辆应按装卸作业的有关安全规定驶入装卸作业区,应停放在容易驶离作业现场的方位上,不准堵塞安全通道。
停靠货垛时,应听从作业区业务管理人员的指挥,车辆与货垛之间要留有安全距离。
待装卸的车辆与装卸中的车辆应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
3、装卸作业前,车辆发动机应熄火,并切断总电源(需从车辆上取得动力的除外)。
在有坡度的场地装卸货物时,应采取防止车辆溜坡的有效措施。
4、装卸作业前应对照运单,核对危险货物名称、规格、数量,并认真检查货物包装。
货物的安全技术说明书、安全标签、标识、标志等与运单不符或包装破损、包装不符合有关规定的货物应拒绝装车。
5、装卸作业时应根据危险货物包装的类型、体积、重量、件数等情况和包装储运图示标志的要求,采取相应的措施,轻装轻卸,谨慎操作。
6、装卸过程中需要移动车辆时,应先关上车厢门或栏板。
若车厢门或栏板在原地关不上时,应有人监护,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才能移动车辆。
起步要慢,停车要稳。
五、回场
1、驾驶员归队后要将本次运单、准运证和相关票据等交至公司内部相关部门,并汇报本次运输情况。
2、装有危险货物的车辆原则上不予停放在停车场内,如有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停放,要经安检责任人、停车场管理员,共同确认,采取一定的安全防范措施,在安全许可的条件下,指定位置,临时停放。
停放期间要严加监管、检查到位。
3、驾驶员要做好车辆回场后的检查和日常维护。
4、运输过化工液体的罐体在更换运输介质前应按规定方法清洗处理,并经过相关部门的确认后方可运输。
5、停车场待调度的车辆,未经公司和调度部门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动用出车,要保证正常出车频率。
6、公司所有的车辆,都必须严格遵守停车规定,要做到:
车辆完成运输任务回程后应按时进入停车场,不得无故延误、滞留、违规停放在外,在车辆进场时,应按停车场规定,配合做好登记手续,不得推倭、拒绝。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事故应急预案
为认真贯彻执行“安全安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有效地防范和快速处置危险货物运输事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本公司产品运输特点,特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凡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装卸过程中发生事故或自然灾害造成危险货物泄漏,可能引起人员伤亡、财产损毁和环境污染的,适用于本预案。
二、组织领导
公司成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
组长:
由总经理担任,副组长:
由分管副总经理担任,成员:
由公司车队、办公室及安全主管负责人担任。
公司安全主管负责危险货物运输事故应急处置中的日常工作。
其职责:
及时听取事故情况报告,立即召集领导小组成员研究制定处置对策,并负责事故处置的指挥工作和向上级有关部门的报告工作。
三、事故报告制度
(一)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及当事人除了拨打110、119、120电话外,必须立即将事故发生地、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等初步情况电话报告安全主管或办公室。
安全主管或办公室接到危险货物运输事故,6小时内书面将所发生的事故情况向所属地道路管部门报告;在接到危险货物运输事故后2小时内按照事故报告内容,将所发生的事故情况,分别向所属地和事故发生地的道路管部门报告。
(二)事故发生单位应在事故发生后6小时内将事故简要情况书面上报安全主管,事故书面报告的主要内容有:
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车辆号码和驾驶员姓名或操作人员姓名等;
2、事故发生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情况;
3、事故发生的初步原因;
4、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
5、事故报告单位及联系电话。
(三)事故现场情况发生变化,伤亡人员数量发生变化时,事故发生单位应及时补报。
四、现场处置程序
(一)事故发生单位在接到危险货物运输事故报告后,应立即组织人员和相应的救助设备和工具赶赴现场,并保护好现场,协调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事故现场的处置和善后及后勤保障工作。
(二)事故发生单位要想方设法抢救伤员,积极采取措施,及时控制危险源,防止事故的进一步扩大和伤亡人员的增加,努力把事故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三)安全主管或办公室在接到发生危险货物运输事故后,应及时组织力量,赶赴事故现场救援,事故情况初步调查和事故的应急善后工作。
五、事故处理制度
(一)危险货物运输事故发生后,公司应成立由车队、安全负责人、办公室组成的事故调查小组,负责对事故的调查并提交事故情况调查报告和提出处理意见,报总经理室。
(二)危险货物运输事故经过调查核实后,除交警、安监、公管、消防等部门按法律法规已结案处理外,企业应对事故发生单位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视事故损失、责任,按有关规定作出相应处理。
(三)危险货物运输事故发生后隐瞒不报、谎报、故意延迟不报、故意破坏事故现场的,按照事故行政责任追究规定,对有关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本预案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执行。
本预案自发文之日起施行。
3.2.7安全员安全生产职责
1、全面负责本车队的安全工作。
2、按期对下属车队车辆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落实处理。
3、参加安全生产大检查,负责对各车队车辆的事故调查与善后处理,及时作好备忘录,并上报公司领导。
4、负责车队停车场的安全防护设施的管理,制定相应措施,确保停车场安全。
3.2.8装卸员安全生产职责
1、严格遵守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法规、规章、规程及标准。
2、装卸作业时,应穿戴好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不得穿戴易产生静电的工作服。
3、熟悉所装卸危险货物类别、特性,熟练掌握灭火器的使用方法,及时处理一切突发性事件。
4、遵守道路危险货物装卸作业规程及隔离、码放要求。
5、按规定的技术要求和使用方法使用危险货物运输装卸器具及工具。
槽车装卸前应作好静电接地,不得使用易产生火花的工具。
6、掌握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事故的预防措施和必要的应急方法。
7、装卸时如遇雷击等灾害性天气时,应立即停止装卸。
4.3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
1、公司成立安全领导小组,组长由总经理兼任,办公室设在安全部门,其主要负责日常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
2、公司安全检查每月不少于一次,节前必检一次,检查和整改情况由办公室汇总上报并记入安全检查台账。
3、车辆安全问题由驾驶员负责落实,停车场由车场管理人员负责落实。
4、到期未连续3次检查存在严重问题车辆负责驾驶员调离岗位。
5、每月对所属危货车辆开展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检查,由公司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召集各职能人员组成检查组,在季度或法定假日前进行危货运输管理的专项检查。
6、车辆安全负责人对安全运行、危货装载引起高度重视,应在出车前后随时进行检查,保证良好的车况。
7、岗位安全三查,由车辆安全责任人执行,出车前做好全面检查,行驶中做好途中检查,完成任务后做好进库检查。
8、专业性安全检查主要检查车辆压力容器使用情况,电器设备、机械性能、消防器材的配备,每交检查的项目做好详细登记,对查出的问题作出正确的坚定和整改措施,确保危货车辆运输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9、定期安全检查
(1)季节性安全检查以重型罐式半控货车和轻、大型栏板式货车为主,自查自改,发动岗位从业人员做好预防工作。
全面审查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驾驶员告诫,档案管理等制度。
春季安全大检查:
以车辆的防雷、防静电装置的性能良好状况和防解冻、防泄漏为重点。
夏季安全检查:
以运输途中的车辆防暑降温,车况是否正常良好为重点。
秋季安全大检查:
以车辆防火,消防器材的配备时效性检查及防冻保温为重点。
冬季安全检查。
以车辆的防火、防爆、防冻、防凝、防滑为重点。
(2)节日前安全检查由公司或上级主管责任部门组织以节日安全运输、保卫、消防、防盗等项目进行检查。
10、隐患整改:
(1)公司各级检查对查出危货车辆的事故隐患要逐项研究,责任到人,措施到位:
进入整改程序的要立即着手整改,不得拖延,并将整改情况及时返回上报主管领导。
(2)对暂时不能整改的项目,除采取临时性防护措施外,应分别纳入技术措施、安全措施、计划措施、年度维修或更新项目。
(3)对查出的隐患,做到“四定”,即定措施、定责任人、定整改项目、定整改期限,车况未能达标时应及时采取停运措施,确保危货车辆万无一失。
4.4从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一、安全部门负责建立驾驶员、押运员、装卸管理人员档案,以及日常安全管理。
二、聘用从业人员由办公室会同安全管理部门组织实施,聘用持有外省(市)上岗证书的从业人员必须核实相关证件。
三、安全部门制定从业人员教育培训,每月至少组织1次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因故不能参加的应及时补课。
四、聘用从业人员必须于本公司签订劳动用工合同,与本公司安全管理部门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五、装卸管理人员安全制度
1、从事危险货物装卸的人员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岗位培训,凭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操作证上岗作业。
2、从事危险货物装卸人员对所运危险货物要掌握其化学和物理性质及应急措施。
3、装卸作业时必须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4、进入装卸作业区,不准随身携带火种,装卸易燃、易爆危险货物时,不准穿带有铁钉的工作鞋和穿着易产生静电的工作服。
5、夏季高温季节装运易燃、易爆的危险货物,应当按当地有关部门规定执行。
六、驾驶员管理安全制度
1、坚持车辆的检查工作,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妥善处理,确保车辆处于完好投用状态。
2、严禁在驾驶室内吸烟,严禁在车上携带其他易燃、易爆品,严禁让与工作无关的人员搭车。
3、途中如需停车时,不得停靠在机关、学校、厂矿、桥梁、仓库和人员稠密等地方,停车位置应通风良好,停车地点附近不得有明火,停车时间如超过六小时,应到当地公安部门指定的安全地点,或有《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中转许可证》的专用停车场停放;停车时驾驶员和押运员不得同时离开车辆。
4、认真遵守罐车安全监察规程及有关防火制度,经常对车上附属设备、连接管道阀门等做好清洁、保养、检查工作。
带齐并保养好车上的消防器材,切实做好“三懂三会”。
车辆发生事故时,要积极采取措施妥善处理,并及时报告。
5、完成出车任务后,车辆应及时入库,并做好车辆、车库的清洁卫生工作。
七、押运员安全管理制度
1、经过相应培训,熟悉其所运输介质的物理、化学性质和安全防护措施,了解装卸的有关要求,具备处理故障和异常情况的能力,考核合格取得相应证件后方可上岗;
2、出车前应检查随带工具、防护用具、灭火器材、备用密封圈和槽车全部附件(安全阀、压力表、液位计)、检查接地是否良好,管道接头和阀门是否漏气,如有不符合规定现象时应立即报告,并提出处理意见;
3、车辆行驶途中,不得打瞌睡,应协助驾驶员照顾路面,督促驾驶员开好完全车。
车辆倒车时,必要时下车协助驾驶员安全倒车。
中途停车时,必须坚守岗位,做好看守工作,不能离开车辆;
4、遇有雷击天气、附近发生火灾或发现有漏液、结霜严重等现象,应立即停止装卸并及时报告有关人员;
5、途中发生严重跑漏液事故,停车后应拉好警戒线,断绝交通,严禁明火靠近,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4.5车辆、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一、本公司由安全部负责建立车辆档案,并督促驾驶员及时做好车辆到期定级、维修、检测等工作。
二、回场的车辆应遵守《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统一停放停车场内,并按指定地点停放整齐。
三、车辆必须实行统一调度制度。
车辆调度工作要求:
(1)确认本次/批运输货物是否符合公司对危货承运的暂行规定范围。
(2)确认本次/批危货运输从业人员、车辆的资质要求和必备安全条件。
(3)确认本次/批,配载货物数量和调用车辆的核定载质量是否相适应。
(4)确认本次/批下达的车辆调度单提示的承运指令和安全事项是否明确无误。
(5)确认本次/批危货调运程序中各项安全工作指标是否配套布置,同步实施,同时对业务承运台帐、日志应予如实记录反映。
四、接受的承运车辆,在运输、装卸过程中就遵守本公司《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和交通部《汽车运输危险货物规则》等有关规定。
五、车辆使用、保养、维修
1、驾驶员应根据《车辆使用说明书》,《驾驶员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车辆。
驾驶员使用新购车辆时,须根据《车辆使用说明书》规定进行走合保养。
2、车辆的维护和保养。
驾驶员、押运员必须对车辆、槽罐进行日常维护,并按国家规定进行二级维护、季检与年检。
参加公安机关车管所组织的车辆检测。
3、车辆修理。
当车车辆发生故障或技术状况不良时,应对车辆进行修理,防止车辆带病行驶。
车辆修理时,驾驶员须说明车辆故障原因,经主管人员同意进维修站修理。
4、车辆保险。
当新购车辆或车辆保险期到期时,车辆必须按规定购置车辆保险。
五、设备管理
1、每次出车前,驾驶员和押运员必须仔细检查随车所配消防器材是否齐全完好。
2、消防器材应按规定要求配备,必须定点存放。
设置的位置,应醒目易见、使用方便,并有专人负责管理。
3、消防重点部位应设立明显标志,配备、设置不同类型的消防器材,并保持足够的数量。
4、扑救火灾用过的消防器材要及时收回,进行充气换药并填写消防器材使用登记表。
5、消防器材实行定期检查、维护、保养。
气体型灭火器每年进行一次检查;泡沫灭火器按规定时间进行换药,消防器材的完好率应在95%以上。
6、消火栓设置位置应合理,消防用水、管道保持畅通,其流量、压力达到规定要求。
7、严禁在消防柜(箱)、消火栓、消防间周围堆放物资,不准损坏和擅自挪用消防设备器材,不准占用防火间距,堵塞消防通道。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气体 安全生产 操作规程 九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