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蔺县村监委交流材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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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蔺县村监委交流材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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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蔺县村监委交流材料
切实加强基层组织民主监督
——古蔺县村(居)民监督委员会工作概述
中共古蔺县纪委古蔺县监察局
(2010年10月)
古蔺县地处泸州最南端,全县幅员面积3182平方公里,辖26个乡镇(其中民族乡3个),269个行政村,2215个村民小组,17个社区居委会,93个居民小组。
境内居住有汉、苗、彝、回等13个民族,全县总人口83万人,其中少数民族人口2.8万人。
2007年村级组织换届时,率先在全国建立村(居)民监督委员会286个,其中村民监督委员会269个,成员1520人,居民监督委员会17个,成员119人。
历经试点、推行、巩固、提升几个阶段后,村(居)民监督委员会工作不断规范和完善,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建立村(居)民监督委员会的相关背景
2007年以前,我县实行的村“两委”党务、村务公开,由于缺乏必要的监督,在一些村,该公开的没公开,公开的内容十分笼统,群众对此并不是很满意,村民的权利得不到很好的保障。
部分村干部滥用权力甚至出现了违纪违法现象,根据统计数据显示,2006-2007年,全县共受理反映村干部的信访案件100多件(次),查处农村党员干部26人,占被查处干部人数的25%以上。
当时村务监督主要存在三种不正常现象:
一是监督“缺位”,即村务管理缺乏相对独立的监督机构,即使有财务监督小组,由于是村“两委”授权,属同体监督,往往不能发挥作用,监督很难到位;二是监督“失位”,有的村“两委”主要领导忽视财务监督小组,监督小组提出意见,村“两委”不予采纳,财务监督小组又没有其他制约措施,从而造成监督“失位”,而且监督的范围也仅限于财务,对财务以外的其他重大村务活动的监督则几乎是空白;三是监督“错位”,有的村“两委”主要领导习惯于自己说了算,既当决策者,又当监督者,运动员裁判员一身兼。
同时,又值新农村建设如火如荼地开展,通村公路工程、人畜饮水工程、烟水工程、移民搬迁工程、消茅工程等一大批工程项目正在农村实施,大量的建设资金流向农村,需要进行规范管理,加强监督,才能确保资金得到最有效的利用;惠民行动,粮食直补、医疗合作、农业保险等涉及到群众的切身利益,需要进行有效的监督,才能保证农民真正得到实惠,干部清清白白做事。
于是,村(居)民监督委员会应运而生。
二、建立村(居)民监督委员会的具体做法
在调研的基础上,以中共古蔺县纪委、中共古蔺县委组织部、古蔺县民政局的名义联合行文下发了《关于印发〈古蔺县(居)民监督委员会工作规则(试行)〉的通知》(以下简称《规则》),《规则》中明确了村(居)民监督委员会的机构设置及产生、职能职责等。
具体做法是:
(一)建立“三位一体、分权制衡”的村务管理体系,能融监督于服务之中。
新成立的村(居)民监督委员会组成人员以居住在本村(社区),公道正直、热心村(居)务的村(居)民、党员、知名人士、企业代表、离退休干部等为主,由村(居)民代表会议选举产生,对村(居)“两委”党务公开、村(居)务公开、政务公开、财务公开、公益事业建设管理等进行监督,直接对乡镇党委、政府、纪委负责。
村(社区)党支部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社区居委会)、村(居)民监督委员会共同管理村(居)务,完善了决策、执行、监督三权分立、相互制衡、协调配合的权力运行体制。
(二)完善“监督、参与、评议、质询”的监督制约体制,能助推农村社会和谐。
一是督促村务公开。
村(居)民监督委员会对村(社区)“两委”党务公开、村务公开时间、内容、形式和落实情况进行审核、检查、监督;对村级事务的管理,尤其是集体资产、资源、资金的管理实施事前、事中和事后的监督。
二是参与村务管理。
村(居)民监督委员会主任列席村(社区)“两委”班子重要会议,有权对村(居)委会未经村(居)民会议或村(居)民代表会议公开表决而自行决定的重大决策提出纠正意见;对村级财务管理情况有疑义的,经五分之一以上村(居)民代表同意后可要求村(居)民委员会举行听证。
三是评议“两委”干部。
年终村民监督委员会参与听取村(社区)干部述职述廉和考核评议。
四是质询“两委”决策。
有五人以上村(居)民代表联名对某项工作或重大决策提出质询的,由村(居)民监督委员会组织人员进行查询,向村(居)民作出答复;对“两委”拒不采纳和执行合理建议和意见的,村(居)民监督委员会可以提请召开村(居)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建议事项,或报请乡(镇)党委、政府责令“两委”执行建议意见。
(三)健全“民主、独立、公正、依法”的监督运行机制,能充分发挥监督职能。
一是民主。
村(居)民监督委员会成员在广泛联系群众、充分听取民意的基础上向“两委”反映群众意愿,并向群众反馈检查监督结果;村(居)民监督委员会决策遵循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讨论、决定事项采取民主协商、民主表决的方式进行。
二是独立。
村(居)民监督委员会在乡(镇)党委、政府、纪委的领导和指导下开展工作,独立履行监督职能,不受其它任何组织、个人的制约、干预。
三是公正。
村(居)民监督委员会履行职责过程中应当坚持公道正派,不得假公济私,滥用监督权力;对于不认真履行职责或违法违纪造成群体性事件等严重后果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是依法。
村(居)民监督委员会在履行监督职权过程中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不得干扰“两委”正常工作。
三、探索推进村(居)民监督委员会规范运行
村(居)民监督委员会是一个新生事物,没有现成的模式,也无经验可以借鉴,这就需要我们不断的调研、总结,逐步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在探索中尝试着开展工作。
自村(居)民监督委员会建立以来,作为县纪委、监察局这个层面主要做了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深入调研,逐步完善村(居)民监督委员会工作规则。
2007年底,在调研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及时联合行文下发了《关于印发〈古蔺县(居)民监督委员会工作规则(试行)〉的通知》。
2008年6月中旬,古蔺县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对村(居)民监督委员会工作情况进行调研的通知》(古党廉办〔2008〕2号),要求各乡镇对辖区内村(居)民监督委员会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深入调研,找出存在问题和不足,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办法和下一步工作打算。
县纪委不断对调研情况进行汇总分析,指出全县村(居)民监督委员会工作中普遍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2010年6月,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又联合行文下发了《关于印发〈古蔺县(居)民监督委员会工作规则〉的通知》(古纪发〔2010〕25号)。
(二)加强指导,切实提高村(居)民监督委员会业务水平。
2008年3月,县纪委下发了《关于对村(居)民监督委员会工作加强指导的通知》(古纪发〔2008〕17号),要求各乡镇对村(居)民监督委员会成员组织专题业务培训,并实行季度报告制度,在每季度末将村(居)民监督委员会工作情况上报县纪委。
为了切实增强村(居)民监督委员会的培训实效,县纪委派出专门力量分别参加各乡镇的培训会,对培训工作提出了具体的指导性意见和要求。
在连续3年的全县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现场会上,各乡镇、县级部门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分别就村(居)民监督委员会工作进行全员互动释疑,县纪委相关工作人员现场解答,切实推动全县村(居)民监督委员会工作逐步规范运行。
(三)强化督查,不断加大村(居)民监督委员会工作力度。
县纪委在督查各乡镇、县级相关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中,将村(居)民监督委员会运行情况作为一项重要内容进行督查,并明确将督查结果纳入全年目标考核,增强了乡镇和县级相关部门对村(居)民监督委员会工作的重视程度。
特别是2008年初冰雪凝冻灾害发生时,救灾救济物资、资金大量发放到村社、农户。
为了确保救灾救济款物真正发放到灾民手中,县纪委组成6个督查组,对救灾救济物资、资金的发放情况和村(居)民监督委员会的履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其间村(居)民监督委员会抗灾救灾的诸多典型事迹形成新闻稿件《古蔺活跃着一支廉政生力军》在泸州日报上发表,起到了积极的宣传和舆论引导作用。
(四)争取经费,为村(居)民监督委员会工作提供必要保障。
2008年4月,县纪委联合县委组织部、县财政局、县民政局通过深入调研发现,缺乏必要的工作经费成为制约村(居)民监督委员会顺利开展工作的重要因素之一。
为了保证村(居)民监督委员会工作的有效运行,经过反复论证、测算,以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财政局、县民政局四家的名义向县委政府请示,将(居)民监督委员会工作经费纳入县财政预算。
经过多方努力,同年5月,县委政府作出决定,将(居)民监督委员会工作经费纳入县财政预算,工作经费按3000元/村(社区)·年由县财政按预算和时间进度划拨到各乡镇财政,全年县财政为(居)民监督委员会提供86万元工作经费。
结合全县实际,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财政局、县民政局四家再次联合行文,下发了《关于规范村(居)民监督委员会工作经费管理的通知》,文件明确要求,对村(居)民监督委员会主任实行100员/月的固定误工补助,由乡镇纪委实行绩效考核后发放。
其余1800元用作日常办公经费,由乡镇纪委统筹,专款用于村(居)民监督委员会工作,县纪委定期不定期组织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抽查。
以上措施,增强了各乡镇做强做大村(居)民监督委员会的信心和决心,为村(居)民监督委员会充分履行监督职能提供了经费保障,极大地提高了工作的积极性。
四、村级组织民主监督取得实际成效
村(居)民监督委员会经过3年的运行,监督工作得到了村“两委”的支持和群众的广泛认同,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形成了县乡(镇)村三级监督网络,实现了监督的无缝覆盖。
该网络的形成保证了农村的社会稳定,促进了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向纵深发展。
村(居)民监督委员会既是群众性的自治组织,也是乡(镇)纪委在村一级的工作延伸,是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一个有力抓手,通过村(居)民监督委员会对村“两委”工作实行全方位的监督,更加有利于从源头上预防和遏制腐败的发生。
例如,2008年上半年,我县在抗击冰雪灾害中,乡镇、村、社发放的各项救灾物资资金上千万元,但对村干部的信访举报却比同期下降了62%。
3年来,对村干部的信访举报同期相比均下降了51%。
同时将村级廉情信息员和纪检员设在监督委员会,进一步畅通了村民反映问题的渠道,发挥了解疑释惑、反映民情的作用,有利于把各类矛盾纠纷化解在初始阶段。
如永乐镇与信用社协调资金在大年三十组织镇干部上门将一季度低保金提前发放给低保户,到了2、3月份,低保户发现存折上没有低保金,认为是村干部克扣了,因而联名准备到县上上访,监督委员会主任了解这个情况后,立即组织监委会成员分头上门向低保户作解释,通过监委会耐心细致的工作,化解了一起上访事件,最后给了老百姓一个明白,还了干部一个清白。
(二)拓宽监督范围,增强了村民民主自治的意识。
监督委员会成立后,监委会成员明确职责,拓宽监督范围,除了对村两委事务的决策、公开、管理和村干部的廉洁自律进行监督外,还对本村的发展、规划和涉及村民利益的重大事项征集村民意见和建议及时反馈,村民民主自治、民主监督意识得到了增强。
一是加强对抗灾救灾物资资金使用和发放的监督。
为村级各项救灾救济物资、资金公平、公正地发放发挥了积极作用。
仅马嘶乡而言,各村监委在抗灾救灾工作中,对村两委救灾款安排不当提出质询10人次,提出后村两委纠正10人次,对安排灾后建房不当向村两委提出建议2人次,提出后村两委纠正2人次。
二是对重大事项进行民主监督。
监督委员会产生后,村两委对全村发展规划、重大工程、一事一议等事关全村大局的重要事项,村监委都要在事前、事中、事后全程参与监督,切实维护群众利益。
如2009年,双沙镇星光村村两委在没有监委会参与监督的情况下,将集体茶场发包了,村民们心中都有怨气,村监委会发现后认真履行监督职责,使及时提出合理化建议,村两委及时纠正了错误的做法,对集体茶场重新公开招标,比原来发包的价格多出1.4万元,群众都很满意。
又如,德耀镇红光村两委在组织修建村级公路时没有考虑到村民水田灌溉问题,村民意见很大,村监委就此问题向村两委提出来,村两委及时作了纠正,避免了不该出现的矛盾纠纷,安定了民心,维护了稳定。
三是对群众关心的重点问题开展监督。
随着中央惠民政策的不断增多,涉及群众利益的问题越来越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
全县各村(居)民监督委员会把低保户的审核、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惠民项目资金的安排落实作为监督的重点,认真开展监督检查。
如古蔺镇各村居民监督委员会对城乡低保户进行了审核,把不符合条件的200多户清理出来,使更多真正的弱势群众感受到了党和政府的温暖。
(三)发挥了桥梁纽带作用,融洽了干群关系。
全县各村居民监督委员会在对村“两委”的工作实施有效监督的同时,也为村两委做了大量的工作,特别是宣传解释、反映民意,处理民间纠纷、化解矛盾、应急处置等方面做了不少工作。
如石宝镇监督委员会在重点项目落实前就印发资料到户,特别是对农村合作医疗的报销标准、粮食直补的政策等协助村两委及时为群众做好宣传。
又如桂花乡自成立监委会以来,全乡的来信来访下降了三到四成,民告官的现象几乎消失。
在村民监督委员会的参与下,很多村民之间、村民与集体之间的利益纠纷得到了满意的处理。
(四)敢于实施监督,促进了村干部的廉洁自律。
村民监督委员会工作的有效运行,特别是在村级重大决策、工程项目以及经费支出等方面进行了全程参与监督,最大限度地增强了村级权力运行的公开透明,从制度机制上有效预防了村干部的腐败。
如石宝镇可贝村村主任利用职务之便,私自改变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的粮食直补方案,将自己的面积扩大了12.5亩,骗取国家粮食直补资金1021元,监督委员会发现后,立即报告镇纪委,镇纪委立即对该社的粮食直补进行了调整,按村民代表会议决定的方案进行落实,并责令村主任写出书面检查,在全镇村干部中通报批评。
通过对可贝村村主任违纪行为进行处理并曝光,对全镇村干部起到了警示教育作用,进一步增强了廉洁自律意识。
五、需要注意的几个问题
村民监督委员会作为惩防体系在基层的延伸,作为推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力抓手,实践证明是有生命力的,但我们还要不断探索和完善。
在推进过程中,要把握好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要正确处理好依法与创新的关系。
既要注重监督的有效性、可操作性,又要注重创新必须符合村民民主自治精神,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
二是要正确协调好村级几套组织关系。
既要处理好与村“两委”的关系,又要做到尽责不添乱、监督不越位。
三是要建立县、乡、村三级联动、网络框架的监督机制。
遇到问题要发挥纪检监察组织协调作用,召开会议,落实责任,及时解决。
打通自治组织和政府机构之间的通道,形成真正有效的监督机制。
四是要正确履行好监督权。
在行使监督权时既要充分体现民意,又要规范监督程序,使监督结果阳光公开。
尊敬的赞助商:
**于200X年X月X日举办一个全校性的综合型运动会,历时一周。
期间包括三个部分:
开幕式文艺演出、运动会和闭幕式颁发奖项(两天)。
我们校学生会外联部是此类校园活动指定宣传策划单位,对商家赞助大学生活动的可行性,特别是赞助我校运动会活动的可行性有较深入的了解。
现在就让我们为贵公司作此赞助可行性报告。
一、行性分析
1、本次运动会得到了学院团委和学校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规模大、参与者多,能吸引更多师生及其家属来观看,深受同学欢迎,并推动学校体育事业的发展,必引起全校性的轰动。
2、在校大学生达XXXX余人,人流量大达到运动会每天入场观看人次为XXXX左右。
人口密集,而且本校的消费能力较高,为贵公司宣传的成效更明显。
3、本次活动得到师生关注,贵公司的产品也将得到大力的宣传。
二、宣传方式
1、横幅:
为期一周的大横幅宣传,在学校内悬挂横幅,(横幅内容为运动会的内容和公司的相关宣传--赞助商名称)活动前三天粘贴在运动场等人流量最多的位置。
悬挂时间是一天24小时不间断性。
2、我们将在运动会的宣传海报中点明贵公司为赞助单位。
(前期宣传)
3、立式广告牌。
在运动会期间作为独立的宣传方式在学校内进行宣传。
(由贵公司提供)
4、在运动会举行期间,向裁判员和保安志愿者分发有赞助商标志的帽子,加大宣传力度。
5校广播站为期七天做有关贵公司的广播宣传
6运动会期间(一周)由贵公司在运动会赛区附近进行一定规模的产品销售活动
7运动会前后在校学生会网页上宣传并且发放传单。
8宣传棋方阵。
在运动会期间在会场主干道,主席台等显眼位置放置彩旗进行宣传。
9气球方阵。
在运动会期间在一些重要位置利用氢气球悬挂宣传。
10调查问卷:
活动结束后,帮贵公司进行一次校园市场调查(调查问卷由公司准备并提供)
11、在运动会期间在校内设立咨询台
三、宣传效应:
希望本次活动的吸引性能帮贵公司的产品吸引更多的关注,互惠互利
1.海报和宣传单会注明"本次活动由***公司赞助举办。
传单背面有公司简介(由公司提供)
2.本次活动还可以帮贵公司在学校内派发传单
4.优秀运动员的奖品由公司提供.
5.横幅有标明赞助商
备注:
赞助费达2000元的,商家可参与颁奖
四、活动经费预算
场地租用费500元
宣传展板300元
后勤、志愿者服务队、礼仪队400元
保安工作人员、秩序维护员,0.00元
宣传人员200元
设备:
运动会所用器材使用费。
600元
宣传材料管理及维护费用0.00元
预计赞助费用总计:
2000元
五、赞助活动意义
增加校企间的交流与合作,共同学习,共同发展。
扩大公司在各高校影响,通过全面的宣传,提高公司产品在高校的市场占有率。
通过赞助相关活动树立企业形象,提高公司的社会效益。
我们真心的希望能够以此次活动为契机,和贵公司建立更长久的合作关系,帮助贵公司不仅在校内,而且在社会上的最大的利益的实现。
我们将在以后的工作为贵公司提供更大支持。
活动地点:
XX体育场
涉外事宜:
校团委(具体由校团委学生会负责)
赞助单位:
希望贵公司能慎重考虑我们的建议,给我们提出宝贵的意见.所有在校内的宣传活动由我们负责,公司可以派人监督.希望能和贵公司通力合作,共同搞好这次运动会,期望贵公司尽快回复.期待您的加入!
合作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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