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总承包合同样本.docx
- 文档编号:7063885
- 上传时间:2023-01-16
- 格式:DOCX
- 页数:32
- 大小:63.10KB
施工总承包合同样本.docx
《施工总承包合同样本.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施工总承包合同样本.docx(32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施工总承包合同样本
合同编号:
XXXX小区10#、12#楼
施
工
总
承
包
补
充
合
同
发包人:
XX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承包人:
XX集团有限公司
附件:
附件4工程量清单
XXXX小区10、12#楼施工总承包补充合同
发包人:
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甲方”)
承包人:
XX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等文件的规定及乙方承接本工程的报价条件,为进一步明确甲、乙双方就工程施工合作中的权利与义务,双方在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的前提下协商一致,在甲乙双方自愿以及完``全清楚、理解本合同条款的基础上,根据本工程的具体情况,以及甲乙双方原于2015年月日签订的“河北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河北省建设厅制订的标准文本),签订“XXXX小区10、12#楼”施工总承包补充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
如原“河北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河北省建设厅制订的标准文本)与本合同有不相符合的地方,概以本合同为准。
1、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XX小区10、12#楼
1.2工程建设地点:
XX市
1.3结构形式:
剪力墙结构
1.4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
2、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
施工图纸范围内所有内容(不含机械挖土方、边坡支护及消防工程);乙方施工组织设计中涉及到的工作。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项目:
2.1土建与装修工程,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2.1.1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装饰装修(公共部分成活)工程、屋面工程等施工图纸所含的全部内容及甲方制定的交房标准;
2.1.2按施工图纸及甲方要求为各专业分包预埋管、预留孔洞及预埋件(包括但不限于含电梯工程、燃气工程、消防报警工程、消防喷淋工程、通风及防排烟工程、综合布线、电视、电话工程等);
2.1.3施工脚手架及安全护网、现场安全示意、导向牌、施工期间必须搭设的安全防护棚等达到安全文明施工标准;
2.1.4完成承包范围内所有甲方、监理及有关政府部门要求的应由乙方办理的检验、试验及办理相关开工、竣工手续;
2.1.5所有临时设施及设备基础的搭设及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的拆除及外运;
2.2给排水工程包括:
2.2.1施工图纸范围内的给水、排水及设备安装工程,管线出建筑物外1.5米;
2.2.2卫生间、厨房及阳台的给水管道出地面长度依据施工图纸及规范要求留设,末端做丝堵;排水支管出地面20cm;要求每户安装一个水龙头(不含卫生洁具等家用设施);
2.3采暖工程包括:
施工图纸范围内户内全部采暖工程,管线做至建筑物外1.5米;
2.4动力、照明、防雷接地工程:
设备安装到位,灯具安装试亮,通电安全检查,低压系统调试及试运行等;
2.5弱电系统:
只完成预留、预埋管、盒(含室内弱电箱),埋管穿带丝及盖板,系统联合调试配合等;
2.6为完成其它专业分包工程所须配合的土建项目(包括管道、箱体、洞口的封堵抹灰);
2.7对于乙方承包范围内的工程,甲方确定为暂定价和独立费项目内容如下:
2.7.1甲方确定的独立费项目:
门窗工程、防水工程等工程。
详见附表1
2.7.2甲方确定的暂定价项目:
暂定价材料为钢材、商品混凝土、电线、电缆、配电箱、内墙保温材料、石材及墙地砖等板块材料、热计量表等材料;暂定全费用单价项目为外墙保温工程、外墙涂料工程、地暖敷设工程、金属栏杆、空调格栅等项目。
详见附表2
2.8本工程所确定的独立费项目及全费用单价项目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由甲方单独发包或委托乙方进行专业分包施工。
2.9本工程所确定的暂定价项目由甲方指定品牌、生产厂家及确认价格,由乙方采购。
如乙方不按甲方要求采购,所涉及的暂定价项目按照XX市同期造价信息的50%计入工程结算。
3、合同工期
3.1开工时间:
本工程计划开工日期为2015年x月X日;实际开工日期以甲方发出的开工通知书为准。
3.2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时间:
2016年X月x日。
3.3里程碑节点:
本工程主体封顶时间2015年x月x日;竣工备案最迟完成时间:
年月
日。
3.4本工程在甲方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前5日历天内,乙方提交全部为取得所承包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所需的完整成果资料给甲方。
如乙方未在本合同约定时间内提供上述资料或提供资料不能满足验收备案要求,则视同乙方严重违约,每延期一天需交纳一万元的违约金,同时,视为乙方未具备提请竣工验收条件,仍需承担逾期竣工违约责任。
3.5因乙方原因延迟该楼的里程碑节点或竣工时间,每延期一天需交纳合同价款万分之二的违约金。
在甲方未依法或依本合同约定解除合同的前提下,乙方延期违约金的总额不超过合同结算价款的3%。
因甲方原因而致竣工延期的,工期相应调整。
4、合同价款
4.1本合同固定单价为:
10、12#楼每建筑平米XX元整(大写:
元整)。
暂定合同价款为XX万元。
大写:
XX元整。
合同价款表
4.1.1本合同采用固定单价方式,此建筑平米承包价格包含完成本合同第2款承包范围内工作的全部费用(注明“费用另计”的除外):
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安全防护及文明施工费、为保证施工正常进行的措施费(生产工具用具使用费、冬雨季施工增加费、夜间施工增加费、工程定位复测场地清理费、已完工程保护及设备保护费、正常技术措施费等)、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费(含塔吊基础等)、检验试验费、主体工程检测费、抢工费、乙方原因造成的窝工费、承包人与分包人交叉作业的配合费、建筑垃圾清除并运至20km以外或甲方指定地点、管理费、利润、规费、税金、与承包范围内项目实施有关的调研费、风险费及政策性调整等全部费用。
4.1.2经甲乙双方确认盖章的工程量清单作为合同附件4。
4.2合同价款的调整:
工程量清单中竞争性报价部分,量、价格均不做调整;工程量清单中非竞争性报价部分中的暂定价项目依据甲方确认的价格,只进行价差调整,工程量不做调整;工程量清单中非竞争性报价部分中的独立费项目依据甲方确认的工程量和价格,据实调整。
4.3水电费按乙方挂表所发生的实际用量并计取损耗后双方确认总数,电费确定按1元/度,由甲方代缴后从工程进度款中扣除。
如遇供电局电费调整,另行调整;施工用水为原厂区水井取水(乙方使用前必须取水井内水样进行检测,检测结果符合施工用水要求方可使用),水泵电费及XX市相关部门收取的水资源费等费用,由使用的各施工单位按平米均摊,从工程进度款中扣除;施工人员生活用水应接驳市政自来水,费用按XX市自来水收费标准(按4.5元/T)由甲方代缴后从工程进度款中扣除。
5、工程款支付
5.1工程各阶段产值的确认:
主体阶段工程量对应的节点付款表详见附表4;装修阶段的产值按照每月甲
方核定已完成的形象进度套入工程量清单,依据工程量清单的量价核定工程量(每月25日乙方上报当月
完成工程形象进度)。
5.2根据工程的形象进度拨付工程款:
5.2.1本工程预存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
5.2.2主体结构地上15层顶板结构完成,经甲方及监理单位验收合格,支付已完工程量的72%(10层及以下70%,11-15层为80%);
5.2.315层以上按每月已完成的整层数支付,已完工程经甲方及监理单位验收合格,支付当月已完工程量的80%;每月完成不足四层者,当月不支付工程款;
5.2.4二次结构完成后,经甲方及监理单位验收合格,支付二次结构已完工程量的80%;
5.2.5装修阶段按进度付款,每月已完工程经甲方及监理单位验收合格,每月支付当月已完工程量的80%;
5.2.6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含政府验收)并交付完毕后支付至完成工程量的85%;
5.2.7乙方提供合格的竣工及结算资料、甲方三级审核完成后支付至结算价款的95%;
5.2.8余5%作为质保金(不计利息),竣工验收合格一年后无质量问题支付结算价款的2%,两年后无质量问题支付结算价款的2%,五年后无质量问题支付结算价款的1%。
5.2.9设计变更、现场签证在工程竣工结算时一并结算支付。
5.3工程款支付方式:
转帐支票或电汇。
5.4工程款支付时,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符合甲方财务部门要求的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且乙方不得以此为由拒绝履行合同义务。
5.5农民工工资支付:
甲方要求乙方应每月及时支付农民工工资。
因乙方拖欠农民工工资,造成甲方负连带责任的事件,每发生一次乙方向甲方支付10万元的赔偿金。
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进一步向乙方索赔。
6、工程结算
6.1结算原则
6.1.1合同价款的结算执行每建筑平米价格乘以甲乙双方最终确认的建筑面积,建筑面积按照《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05)计算。
6.1.2双方约定合同价款的其他调整因素:
工程变更、现场签证、暂定价、独立费。
6.1.3非承包人原因的工程变更,造成增加新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其对应的综合单价按下列方法确定:
(1)合同中已有适用的综合单价,按合同中已有的综合单价确定;
(2)合同中有类似的综合单价,参照类似的综合单价确定;
(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的综合单价,执行2008河北计价标准,三类取费,主要材料价格通过甲方、监理方、乙方三方认质认价的方式确定,其他材料价格执行2008定额基价。
6.1.4暂定价项目依据甲方最终确认的价格据实调整,工程量不做调整。
独立费项目依据甲方最终确认的工程量和价格据实调整。
6.1.5同一单位工程的分项子目工程变更或单份现场签证,不超过5000元人民币(含5000元)的,不计入结算总价;超过5000元人民币的,计入结算总价。
6.2结算的办理:
工程通过正式竣工验收、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证明书后在一周内将工程顺利移交给甲方指定物业公司后的28日内,乙方应按甲方要求的格式向甲方呈交两份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甲方在接到乙方竣工结算资料三个月内应与乙方核对完毕,形成结算文件,作为工程尾款支付的依据。
乙方在递交结算资料时应一次性提交齐全,双方签收。
此后,甲方不再受理任何关于结算的变更、签证的相关文件。
6.3工程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的办理:
工程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应按照甲方《变更签证管理办法》执行。
如遇紧急情况现场签证无法提前办理的,可电话征得本合同约定的甲方代表同意,并在事后36小时内补办书面手续,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承认。
6.4本项目所发生的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所涉及的工作,在本合同范围内的部分,由乙方施工。
如乙方拒绝施工,甲方有权指定其他单位承担此项工作,这些工作所发生的工程款、费用等,作为乙方的违约金,甲方有权从结算款中直接扣除。
6.5独立费项目,由乙方与分承包单位签订协议,甲方与乙方、分承包单位另行签订“代付款协议”。
乙方按照分承包合同价款的1%计取总承包服务费;设备安装工程(如电梯安装工程等)的总承包服务费只计取安装费的1%(设备费用不计)。
总承包服务费计入乙方结算中,由甲方支付。
市政配套专业分包工程进场施工,乙方须无条件配合且不计取总承包服务费。
7、甲方责任、义务和工作
7.1甲方应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1)委托监理单位对工程进行监理,并将监理单位人员的职责和权力通知乙方,本工程总监理工程师。
(2)按照合同约定履行支付义务。
(3)遵守适用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4)履行合同中约定的其它职责和义务。
7.2甲方工作
甲方应完成开工前的现场准备工作,并在约定的时间向乙方移交现场。
甲方向乙方移交现场时,具备
以下条件:
(1)办理土地使用手续,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
(2)将施工所需的水、电接至施工场地红线以内。
乙方负责从甲方提供的工程临时用水、电、排水的接驳位置接驳管线及完工后的拆除,按实际用水、用电、排水量承担水、电费用及交纳排污费用,有关费用已考虑并已包含在合同总价内;甲方可控的停水、停电应提前通知乙方。
(3)提供雨水、污水排放接口;
(4)办理施工许可证及其它施工所需证件;
(5)确定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进行现场交验;
(6)组织乙方和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
7.3甲方的安全责任:
7.3.1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广播电视等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的有关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
7.3.2甲方不得对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提出不符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不得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
7.3.3甲方在编制工程概算时,应当确定建设工程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
并按规定支付建设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
7.3.4甲方不得明示或者暗示乙方购买、租赁、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消防设施和器材。
7.3.5甲方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时,应当提供建设工程有关安全施工措施的资料。
将保证安全施工的措施报送建设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
7.3.6甲方如有拆除工程,应将拆除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单位。
7.4甲方其它责任
7.4.1为了工程的顺利实施、竣工或修补缺陷,或为了达到合同约定的其它预期目的,甲方应本着合作和尽力的原则给乙方以协助。
7.4.2甲方向乙方提供4套施工图(不含存档用的竣工图),其它有关资料一套。
7.5甲方代表:
XXX,甲方代表可授权工程管理负责人进行现场管理。
8、乙方责任、义务和工作
8.1乙方的一般责任
(1)乙方应履行合同中约定的责任。
乙方按照本合同条件的规定完成本工程并应完全符合合同要求、国家、河北省及XX市相应要求,同时保障甲方免于承担因工程施工所招致的任何民事和行政责任。
(2)乙方应按照本合同及国家、河北省、XX市的相应要求履行工程保修义务和责任;
(3)乙方应为工程的设计、实施、竣工以及修补缺陷提供所需的全部工程照管、监督、劳务、工程设备、材料、施工机械、临时工程以及其它所有相关物品或工作。
(4)乙方在开工7个日历天内提交《施工组织设计》,甲方、监理在4个日历天内给予审核;经监理工程师、甲方代表审核通过后,乙方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施工。
(5)乙方应严格执行合同约定的里程碑节点及工期要求。
如因乙方原因未达到里程碑节点及工期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并按合同相应条款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可从支付予乙方的任意一笔工程款中扣除。
(6)本项目的工程资料由乙方负责整理。
在办理施工许可证时,乙方应积极办理相关的手续,并承担相应的属于乙方承担的费用;甲方单独发包的工程资料由乙方统一收集、整理,并纳入竣工资料内。
乙方整理的工程资料需满足竣工备案验收的要求。
如工程资料因乙方原因而不能通过竣工备案验收,则视同乙方违约,则乙方须担负一切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7)乙方在合同履行中,如在工程进度、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及成品保护等方面产生缺陷,应当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并支付违约金,除本合同另有违约金的约定外,此类事项违约时每次的违约金暂定为10000元至100000元,具体数额由甲方根据损失程度确定。
违约金从甲方做出违约金数额认定后的最近一次工程拨款中扣除。
8.2为监理提供临时办公场所
8.2.1向监理提供不少于2间的现场工作用房,每间不少于15平方米,且配备有照明、插座、办公和空调、取暖设施等,乙方承担费用;
8.3现场临时设施
8.3.1乙方现场设立的办公用房及临时设施、设备基础应避让小区综合管网,相应费用包含在合同总价中。
如涉及到临建及设备基础的拆迁,乙方应服从,费用由乙方承担。
8.4乙方须负责下列工作,以配合分承包工程的正常施工(此项工作不再额外增加费用,均含在总承
包服务费中):
8.4.1向分承包单位免费提供施工所需之一切合理设施,包括但不限于下列项目:
(1)向分承包单位施工场所;
(2)提供工地内道路共同使用,并提供施工场地;清除分承包单位施工面内的障碍,为其提供所需的工作面;
(3)乙方工地内的脚手架提供给分承包单位使用;
(4)提供卫生设施如厕所等供各分承包单位使用;
(5)工程施工期间提供临时照明;乙方须提供足够及合理的强电接驳点供各分承包单位使用,并提供分承包单位之机电设备等调试所需的电力;分承包人自己安装电表,分承包单位自行安装电表,自行承担电费;
(6)工程施工期间提供足够的临时用水;乙方须提供足够及合理的接驳点供各分承包单位使用;并保证冬季正常供水,不会结冰;乙方安装水表,分承包单位承担自身水费;
(7)提供工地上现成的装置及机械和塔吊、人货两用电梯等予分承包单位作卸货及水平、垂直运输之用;
(8)督促分承包单位及时清运其产生的土方、垃圾及废料;
(9)负责工程的整体进度。
积极主动的了解分承包单位的工程细则,尤其是影响乙方合同的有关项目,主动地要求分承包单位提供施工程序及时间表,对不同单位施工呈矛盾的地方做出协调,主动地找出解决办法;
(10)提供标高、定位的基本点和线给分承包单位,据此进行自己的定位;
(11)对分承包工程施工现场进行督促管理,负责工程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
(12)浇筑混凝土前,需主动与分承包单位确定预留配件、预埋套筒、管槽、孔洞等的位置,并给予分承包单位足够的时间去放置电缆、电线管、其它管道、预留配件等。
孔洞等之附加钢筋亦需乙方负责,此等钢筋将不会分开度量而视为已包括在总承包服务费内;
(13)预埋管、槽、孔洞、预埋套管等,使用后予以填充密封,并在包围电线、电缆、管道的缝隙以适当的材料填充;穿过混凝土结构之预埋套管内外空隙的填充需达到有关的消防要求。
(14)以水泥砂浆填实设备、框架与建筑结构之间的缝隙空间;为外露的电线、管道抹灰;进行一般的修补工作。
(15)与电梯安装工程的配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1)为装入电梯按钮盒和指示器留孔。
为正确的安装电梯门框、门梁、按钮盒和指示器的需要进行开凿并修补。
2)电梯底坑内安装扶手铁梯。
3)电梯房内安装扶手铁梯及围栏。
4)电梯机房门做告示牌。
5)电梯机房内曳引机所需之吊重环(或类似装置)的安装。
6)在电梯门口架设围板/围栏防人跌下。
7)电梯安装后,在机房、门面、门框等安装临时的保护板防止损坏。
8)在电梯机房、井道内设置供装卸电梯设备用的梁或勾。
9)提供电梯调试所需的电源。
10)砌筑挡水墙及其它挡水设施,并在不需要时拆除(如果需要)。
11)井道清理。
12)提供电梯井道及垂直准确度(按厂家要求)。
13)按设计要求为电梯门框提供准确的孔位。
14)为电梯门框和底部门槛提供空位并在其四周进行灌浆。
门框及门槛由分承包单位安装。
15)不含电梯井道的安装脚手架。
8.4.2乙方除需按合同完成其自行承担的工程外,亦需管理、组织、协调指挥及统筹所有分承包单位的工程。
8.5甲方办理相关手续的文件及分承包工程的合同有需要乙方配合盖公章或合同章、或提供乙方相关资料的,乙方代表应及时配合完成甲方交办的事项。
8.6施工过程中乙方应响应甲方要求,做到与其他施工队伍的配合。
乙方不得向甲方提出小区市政工程不能进场施工的任何理由。
若影响市政工期,甲方将向乙方进行索赔。
8.7乙方任命乙方代表为。
联系电话乙方应报项目经理部管理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附相应的资格证复印件),作为本合同附件。
9、进度计划
9.1乙方应在签定合同后,工程开工前,按照甲方代表及总监理工程师同意的格式和详细程度,将施工组
织设计和工程进度计划提交甲方代表及总监理工程师。
乙方对工程总体进度负责,协调好分承包工程的进
度。
每月25日前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的格式向甲方、监理单位书面报送《下月施工计划》和《本月完成
工程月报》。
9.2乙方应按甲方代表及总监理工程师确认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并接受甲方代表及总监理工程师对进度
的检查、监督。
工程实际进度与经确认的进度计划不符时,乙方应按甲方代表及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提出
改进措施,经书面确认后执行。
因乙方的原因导致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乙方无权就改进措施提出追加合同价款,同时甲方将保持索赔和暂停工程款支付的权利。
10、暂停施工
10.1甲方代表及总监理工程师可随时指示乙方暂停进行部分或全部工程。
在工程部分或全部暂停期间,乙方应保护、照管并保障该部分或全部工程免遭任何损失或损害。
10.2甲方代表及总监理工程师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乙方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
乙方代表作出书面整改方案后,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甲方代表及总监理工程师应当在48小时内给予答复。
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乙方复工要求后48小时内未予答复,乙方可自行复工。
10.3因甲方原因造成停工的,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因乙方原因造成停工的,由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1、工期延长
11.1如果由于下述任何原因:
(1)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
(2)无法事先预见的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现场自然条件或环境;
(3)甲方原因
乙方可申请延长工期,监理工程师应与乙方适当的协商后,依据实际延误情况,由甲方代表决定是否
工期延长及延长的时间。
竣工日期相应调整,除以上原因外,甲方将不允许调整工期。
12、工程竣工
12.1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或甲方代表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并将全部钥匙交予甲方。
12.2因乙方原因不能按照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或甲方代表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12.3施工中甲方如需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应签订提前竣工协议,作为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乙方遵
照执行。
13、工程质量
13.1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按照《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执行,合同履行期间有新的规范标准发行的,执行最新规范标准。
13.2质量等级
通过《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验收为合格工程。
13.3质量控制
13.3.1乙方在工程中所采用的主要材料、半成品、成品、建筑构配件、器具和设备进场时应填写《材料报验单》,经监理单位、甲方工程部验证及见证取样送检合格,方可使用。
13.3.2分部、分项、单位工程的质量管理
(1)施工样板:
在主要分项及分部工程(含主体、装饰、楼地面、屋面、门窗、水电安装工程等)施工前,乙方应先做施工样板。
施工样板完成后,乙方应填写《施工样板报验单》,甲方组织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及乙方现场验收,经验收合格后,分项及分部工程方可全面开工。
(2)自检与报验:
各工序应按验收规范、工艺要求、质量标准进行质量控制,按质量验收规范要求进行自检和报验,经监理及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
验收不合格的,监理发出《工程整改通知单》,乙方必须在限期内整改完成。
13.4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河北省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
因乙方原因致使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13.5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甲方委托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签定结论作为是否存在质量问题的唯一证据;如存在质量问题,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13.6乙方按设计文件施工时,如根据自己的知识、经验判断将发生缺陷,须将情况如实及时报告给甲方;若乙方故意隐瞒不报,甲方代表与监理工程师根据造成缺陷的设计明确推断出乙方具有故意隐瞒的事实,,则有权根据设计缺陷造成的损失要求乙方赔偿甲方一切损失。
如甲方在乙方提出报告后,仍坚持按原设计施工,乙方应予以执行,但由此产生的后果,乙方不予承担。
13.7质量管理办法详见“附件1”。
14、材料和工程设备采购
14.1本合同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施工 承包合同 样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