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物卫生监督日常巡查工作规范.docx
- 文档编号:7057238
- 上传时间:2023-01-16
- 格式:DOCX
- 页数:19
- 大小:38KB
动物卫生监督日常巡查工作规范.docx
《动物卫生监督日常巡查工作规范.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动物卫生监督日常巡查工作规范.docx(19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动物卫生监督日常巡查工作规范
动物卫生监督日常巡查工作规范
1主要内容及适用范围
1.1本规范所称的动物卫生监督日常巡查工作规范是指动物卫生监督机构依法对动物饲养、屠宰、经营、隔离、运输以及动物产品生产、经营、加工、贮藏、运输等活动和兽药经营使用的日常监督检查的准则。
1.2本规范规定了动物卫生监督日常巡查工作的要求和内容。
2工作程序
2.1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开展动物卫生监督日常巡查工作时,不得少于两人,应当着装整洁,携带行政执法证件,并出示证件,说明来意。
2.2监督执法人员开展监督检查前应准备好相关监督执法材料、执法文书、检查方案、取证设备等。
2.3监督执法人员对各个环节的管理相对人实施动物卫生监督日常巡查工作应根据不同环节的内容填写《监督记录》,并由被检查单位负责人或陪同人员、执法人员共同签字确认。
《监督记录》应用复写两联单,复写联交被检查单位,书写联由监督执法人员及时交回单位存档。
上级业务部门对下级业务部门的监管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抽查时,复写联交当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书写联由上级监督执法人员带回单位存档。
各个环节的《监督记录》见附表。
2.4动物卫生监督机构依法对监督管理相对人的兽药、动物、动物产品、资料等进行查封、扣押、抽样、处理时应按规定填写相应的行政执法文书。
2.5需要开展动物防疫和兽药质量监督抽样的,应按照NY/T541-2002《动物疫病实验室检验采样方法》和农业部《兽药质量监督抽样规定》执行。
2.6每月应对辖区内的各个监督环节进行至少1次的巡查。
3动物卫生监督日常巡查工作主要内容
3.1对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巡查的内容
3.1.1是否符合规定的动物防疫条件;是否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是否取得养殖代码;是否按规定程序申报检疫。
3.1.2有关防疫记录:
(1)饲养动物的种类、数量及健康状况记录;
(2)养殖档案、免疫病种、时间、数量、程序、畜禽标识佩带等情况记录;
(3)免疫抗体监测情况记录;
(4)饲养动物的购入、出售情况记录;
(5)圈舍消毒及病死动物的处理、疫情报告等情况记录;
(6)兽用生物制品、兽药、药物饲料添加剂的采购、使用等情况记录。
3.1.3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引进种用、乳用动物的检疫审批及其检测或者经检测不合格的动物是否按规定处理情况。
3.1.4动物强制免疫、检疫申报、疫情报告等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3.2对农村散养户(场)巡查的内容
3.2.1饲养动物的种类、数量及健康状况;
3.2.2饲养动物的免疫病种、数量、免疫记录及畜禽标识佩戴情况;
3.2.3饲养动物的购入、出售、申报检疫情况;
3.2.4消毒情况及病死动物处理情况。
3.3对孵化场巡查的内容
3.3.1是否符合规定的动物防疫条件;
3.3.2孵化种蛋的种类、数量;
3.3.3种蛋的来源及检疫证明持有情况;
3.3.4卫生消毒制度落实情况;
3.3.5种苗出售、申报检疫情况;
3.3.6废蛋、废胚、弱胚及绒毛等废弃物处理情况。
3.4对动物屠宰场(点)进行巡查的内容
3.4.1是否符合规定的动物防疫条件;是否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3.4.2屠宰场四周设有围墙与外界隔离,设立门岗,门口有有效的消毒池,生产区与生活区、行政区分开;
3.4.3设置与屠宰加工量相适应的入场检查验收间、隔离间、待宰间、急宰间、屠宰加工间、副产品整理间、检疫检验室等;
3.4.4配备有病死动物、染疫动物产品和污水、污物、粪便无害化处理设施、设备,有车辆清洗和消毒的场地及设施;
3.4.5建立动物进场验收管理制度、屠宰加工管理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度、卫生消毒制度、防疫管理制度、重大疫情上报制度、无害化处理制度;
3.4.6建立动物进场屠宰、消毒及无害化处理等各项记录;
3.4.7动物凭有效检疫合格证明和佩戴畜禽标识入场,经宰前检疫合格后才可屠宰;
3.4.8出场(厂、点)动物产品均持有检疫证明;
3.4.9对出入场动物及产品运载工具清洗消毒;
3.4.10落实场地环境每天定期清栏、卫生消毒措施。
3.5对动物产品加工、贮藏场所巡查的内容
3.5.1是否符合规定的动物防疫条件;
3.5.2动物产品来源、数量、检疫证明持证情况,动物产品出厂(库)数量情况;
3.5.3消毒设施、消毒药储备、消毒制度及执行情况;
3.5.4动物防疫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3.6对经营动物、动物产品的集贸市场巡查的内容:
3.6.1是否符合规定的动物防疫条件;
3.6.2动物防疫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3.6.3病死或死因不明动物、染疫或者疑似染疫动物、动物产品的无害化处理情况;
3.6.4消毒制度执行及记录情况;
3.6.5经营户进货、销售记录台帐,持有检疫证明及检验标志情况。
3.7对动物诊疗机构的巡查的内容
3.7.1是否取得动物诊疗许可证;
3.7.2从业人员是否具有相应的有效职业资格证书和健康证明;
3.7.3诊疗活动中的卫生安全防护、消毒、隔离和诊疗废弃物处置等情况;
3.7.4遵守有关动物诊疗的操作技术规范,使用符合国家规定的兽药和兽医器械的情况;
3.7.5诊疗病历填写是否规范,病史资料记载是否完整;
3.7.6动物疫情报告制度制定和执行情况。
3.8对兽药经营企业(包括兽用生物制品经营企业)巡查的内容
3.8.1查看是否持有合法有效兽药经营许可证及其经营范围。
3.8.2经营进口兽药的查看是否取得进口兽药注册证书及代理协议;经营兽用生物制品的查看是否有代理销售协议,产品是否具备批签发手续。
3.8.3查看进货入库、销售等档案记录材料。
(1)是否备齐所经营的兽药品种相关的资质证明文件,如生产厂家的GMP证书、兽药生产许可证、兽药产品批准文号批件、备案的标签说明书等。
(2)是否按照《兽药管理条例》及业务管理部门的要求建立购销记录,购销记录内容是否完整。
(3)是否按照《兽药管理条例》的要求,建立兽药质量保管制度,并严格执行,以保证所经营兽用产品的保存质量。
(4)是否建立失效、破损药品登记和销毁记录。
3.8.4实地检查库房、营业场所、药柜等地点。
(1)兽药产品是否按品种、规格、批号等有序陈列存放.
(2)是否采取与存放的兽药相适应的保存条件,如防冻、防潮、防虫、防鼠等,兽用生物制品是否按储存条件要求保存。
(3)有无假、劣兽药、违禁药物和超范围经营兽药。
(4)经营管理是否符合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其它要求。
3.9对种公畜站巡查的内容
3.9.1是否建有人员岗位责任制度、消毒制度、重大疫情上报制度、免疫制度、检疫报检制度、无害化处理制度;
3.9.2种用动物饲养区、采精区与生活区是否分开,是否有引进动物、病畜隔离场所;
3.9.3采精区是否靠近精液检测室;
3.9.4是否按要求开展强制免疫,建立免疫记录;
3.9.5是否建立种畜标识;
3.9.6是否开展种公畜疫病检测,是否对阳性公猪淘汰处理;
3.9.7是否按规定记录精液销售情况,公畜精液销售是否申报检疫。
4对巡查过程中,需要整改的单位或个人,执法人员应出具责令改正文书,责令改正。
发现问题需要处罚和进一步立案调查处理的,按照有关行政处罚程序开展进一步调查处理。
5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对要求限期整改的管理相对人要进行后续监督,检查其改正情况,并做好记录。
6上级业务管理部门对下级业务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时,对发现的违法行为需要对管理相对人进行责令限时改正或处罚或进一步调查处理的,一般应由当地监督执法部门负责依法进行处理。
上级业务管理部门应督促和指导下级业务管理部门对违法行为的依法查处。
7动物卫生监督巡查记录、资料和执法文书等应当由专人负责,汇总归档,妥善保管,保存时间至少2年。
米东区动物卫生监督
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监督记录
饲养场名称
地址
法人姓名
联系电话
被检查单位
陪同人员签名
检查日期
检查内容要求
结论(请在□打√)
存在问题或备注
具有有效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符合□不符合
动物防疫条件符合法律法规规定
□符合□基本符合
□不符合
建立免疫、消毒、兽药安全使用、无害化处理、动物疫情报告等防疫制度,落实封闭管理和消毒措施
□符合□基本符合
□不符合
建立完整、真实养殖档案,记录存栏、免疫、诊疗和兽药使用、消毒、无害化处理等信息
□符合□基本符合
□不符合
出场销售动物按要求进行检疫申报
□符合□不符合
存栏饲养的动物临床健康无疫
□符合□不符合
畜禽按照当地政府要求开展强制免疫病种的免疫,并按照要求佩带标识。
□符合□不符合
开展疫病监测,对检测不合格的种用、乳用动物进行淘汰处理
□符合□不符合
不得具有购买、使用假、劣兽药、违禁兽药、非法兽用生物制品等行为;无人用药兽用行为。
□符合□不符合
其它:
检查处理意见:
监督检查人员
姓名
执法证号
米东区动物卫生监督
农村散养户(场)监督记录
饲养(户)场名称
地址
负责人姓名
联系电话
检查内容
结论(请在□打√)
检查方法
备注
出场销售动物是否按要求进行检疫申报
□符合;□基本符合;□不符合
查问所在地动物卫生监督所。
饲养动物是否健康
□符合;□基本符合;□不符合
现场检查。
畜禽是否佩带标识
□符合;□基本符合;□不符合
现场检查。
卫生、消毒措施是否落实
□符合;□基本符合;□不符合
现场检查。
存栏动物是否强制免疫,是否有免疫档案(证)
□符合;□基本符合;□不符合
查阅村级防治员有关记录材料、档案。
是否对检测不合格的种用、乳用动物处理
□符合;□基本符合;□不符合
查阅监测记录、无害化处理记录。
是否依法使用兽药和疫苗
□符合;□基本符合
□不符合
查阅有关记录材料。
对病死动物是否无害化处理
□符合;□基本符合;□不符合
询问畜主。
检查处理意见:
监督执法人员(签名):
年月日
监督检查人员
姓名
执法证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动物卫生监督所编制
米东区动物卫生监督
家禽孵化场监督记录
单位名称
地址
法人姓名
联系电话
检查内容
结论(请在□打√)
检查方法
备注
是否建有人员岗位责任制度、消毒制度、重大疫情上报制度、免疫制度、检疫报检制度、无害化处理制度
□符合
□基本符合
□不符合
查阅有关制度、记录。
孵化区与饲养区是否隔离分开,并保持一定距离
□符合;□基本符合;□不符合
现场检查。
孵化车间流程是否应当单向,不交叉或回流。
□符合;□基本符合;□不符合
现场检查。
是否配备符合动物防疫要求的种蛋熏蒸消毒、孵化等设施、设备和专用工具、用具
□符合;□基本符合;□不符合
现场检查。
是否配备符合防疫要求的病、死雏、废弃物无害化处理等设施、设备和专用工具、用具
□符合
□基本符合
□不符合
现场检查。
是否建立种苗出售记录
□符合;□基本符合;□不符合
查阅有关记录。
种蛋的来源是否经过检疫
□符合;□基本符合;□不符合
查阅有关记录。
种苗销售是否申报检疫情况
□符合;□基本符合;□不符合
询问所在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
是否建立废蛋、废胚、弱胚及绒毛等无害化处理记录
□符合;□基本符合;□不符合
查阅有关记录。
是否建立消毒记录
□符合;□基本符合;□不符合
查阅有关记录。
检查处理意见:
监督执法人员
签名
执法证号
米东区动物卫生监督
动物屠宰场(点)监督记录
屠宰场(点)名称
地址
法人姓名
联系电话
被检查单位
陪同人员签名
检查日期
检查内容
结论(请在□打√)
存在问题或备注
具有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符合□不符合
屠宰场四周设有围墙与外界隔离,设立门岗,门口有有效的消毒池,生产区与生活区、行政区分开。
□符合□基本符合
□不符合
设置与屠宰加工量相适应的入场检查验收间、隔离间、待宰间、急宰间、屠宰加工间、副产品整理间、检疫检验室等。
□符合□基本符合
□不符合
配备有病死动物、染疫动物产品和污水、污物、粪便无害化处理设施、设备
□符合□基本符合
□不符合
有车辆清洗和消毒的场地及设施
□符合□不符合
建立动物进场验收管理制度、屠宰加工管理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度、卫生消毒制度、防疫管理制度、重大疫情上报制度、无害化处理制度
□符合□基本符合
□不符合
建立动物进场屠宰、消毒及无害化处理等各项记录
□符合□基本符合
□不符合
家畜凭有效检疫合格证明和佩戴畜禽标识入场,经宰前检疫合格后才可屠宰
□符合□不符合
出场(厂、点)动物产品均持有检疫证明
□符合□不符合
对出入场动物及产品运载工具清洗消毒
□符合□基本符合□不符合
落实场地环境每天定期清栏、卫生消毒措施
□符合□不符合
检查处理意见:
监督检查人员
姓名
执法证号
米东区动物卫生监督
动物产品加工储藏场所监督记录
单位名称
地址
法人姓名
联系电话
被检查单位
陪同人员签名
检查日期
检查内容
结论(请在□打√)
存在问题或备注
建立有人员岗位责任制度、进库动物产品查证验物登记制度、消毒制度
□符合□基本符合
□不符合
配备清洗消毒设施、设备
□符合□基本符合
□不符合
建立入场动物产品种类、数量、来源、检疫证号、货主姓名和联系电话等溯源信息台帐记录
□符合□基本符合
□不符合
入库动物产品持有有效检疫证明
□符合□基本符合
□不符合
定期开展消毒并记录
□符合□基本符合
□不符合
建立产品出库台帐记录
□符合□基本符合
□不符合
其它:
检查处理意见:
监督检查人员
姓名
执法证号
米东区动物卫生监督
动物及动物产品集贸市场监督记录
市场(单位、摊位)名称
地址
法人姓名
联系电话
市场主办单位陪同人员(或摊主)签名
日期
检查内容
结论(请在□打√)
存在问题或备注
建立动物防疫和疫情监测报告
□符合□基本符合
□不符合
建立进货、销售台帐
□符合□基本符合
□不符合
上市动物及动物产品持有有效检疫证明
□符合□基本符合
□不符合
建立定期卫生消毒制度并记录
□符合□基本符合
□不符合
建立动物及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制度,具有物理性死亡或死因不明动物、染疫或者疑似染疫、检疫不合格的动物、动物产品的无害化处理处理记录
□符合□基本符合
□不符合
其它:
□符合□基本符合
□不符合
检查处理意见:
监督检查人员
姓名
执法证号
米东区动物卫生监督
动物诊疗机构监督检查记录
单位名称
地址
法人姓名
联系电话
被检查单位
陪同人员签名
检查日期
检查内容
结论(请在□打√)
存在问题或备注
机构具有动物诊疗许可证;个人取得动物诊疗活动从业资格
□符合□基本符合
□不符合
设有专门的候诊区、诊疗室、化验室、药房、手术室和患病宠物隔离室等功能区域
□符合□基本符合
□不符合
具备清洗、消毒、诊疗、无害化处理等设施,配备与之规模相适应的消毒器械、检查器械、化验器械、手术器械和治疗器械
□符合□基本符合
□不符合
建立有人员岗位责任制度、处方药管理制度、卫生消毒制度、重大动物疫情报告制度、无害化处理制度
□符合□基本符合
□不符合
建立兽药采购使用记录、消毒记录,填写规范
□符合□基本符合
□不符合
兽药使用符合规定
□符合□基本符合
□不符合
建立疾病诊疗记录、处方记录,填写规范,病史资料记载完整
□符合□基本符合
□不符合
按照规定做好诊疗活动中的卫生安全防护、隔离和诊疗废弃物处置等工作
□符合□基本符合
□不符合
检查处理意见:
监督检查人员
姓名
执法证号
米东区动物卫生监督
兽药经营企业(兽用生物制品经营企业)监督检查记录
被监督单位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电话
被监督单位陪同人员签名
检查日期
监督检查主要情况记录
检查内容
检查结果评价
存在问题记录或备注
具有有效兽药经营许可证及其经营范围。
□符合;□不符合
经营进口兽药的具有进口兽药注册证书及代理协议;经营兽用生物制品的具有销售委托书。
□符合;□不符合
能提供供应商的合法生产、经营资质证明文件、所经营的兽药产品批准文号批件复印件等相关的合法资质证明文件,兽用生物制品还能提供批签发证明文件。
□符合;□基本符合;□不符合
建立完善进货入库、销售等台帐记录制度。
□符合;□基本符合;□不符合
实地检查库房、药柜等地点:
药物按品种、规格、批号等有序存放;兽用生物制品按条件要求保存。
□符合;□基本符合;□不符合
无假、劣兽药、违禁药和超范围经营兽药。
□符合;□不符合
兽药标签粘贴齐全并符合规定。
□符合;□基本符合;□不符合
不得将原料药拆零销售及销售给兽药生产企业以外的单位和个人。
□符合;□不符合
其它:
检查处理意见:
监督执法人员
签名
执法证号
米东区动物卫生监督
种公畜站监督记录
单位名称
地址
法人姓名
联系电话
检查内容
结论(请在□打√)
检查方法
备注
是否建有人员岗位责任制度、消毒制度、重大疫情上报制度、免疫制度、检疫报检制度、无害化处理制度
□符合
□基本符合
□不符合
检查文件
种用动物饲养区、采精区与生活区是否分开,是否有引进动物、病畜隔离场所
□符合
□基本符合
□不符合
现场检查。
采精区是否靠近精液检测室
□符合
□基本符合
□不符合
现场检查。
是否按要求开展强制免疫,建立免疫记录
□符合
□基本符合
□不符合
查阅记录。
是否建立种畜标识
□符合
□基本符合
□不符合
现场检查。
是否开展种公畜疫病检测,是否对阳性公猪淘汰处理
□符合
□基本符合
□不符合
查阅记录。
是否按规定记录精液销售情况,公畜精液销售是否申报检疫
□符合
□基本符合
□不符合
查阅记录,询问所在地动物卫生监督所
检查处理意见:
监督执法人员(签名):
年月日
监督执法人员
签名
执法证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动物卫生监督所编制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动物 卫生 监督 日常 巡查 工作 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