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昌东路镇爱心学校羽毛球馆施工合同.docx
- 文档编号:7036625
- 上传时间:2023-01-16
- 格式:DOCX
- 页数:8
- 大小:21.24KB
文昌东路镇爱心学校羽毛球馆施工合同.docx
《文昌东路镇爱心学校羽毛球馆施工合同.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文昌东路镇爱心学校羽毛球馆施工合同.docx(8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文昌东路镇爱心学校羽毛球馆施工合同
工程施工合同
业主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洋浦华金工程有限公司
为明确双方权益和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定义
1.1业主单位:
XXXXXXXXXXXXXX
1.2施工单位:
洋浦华金工程有限公司
1.3书面形式:
根据本合同发生的手写、复写、打印、复印的各种通知、任命、委托、证书、签证、备忘录、会议纪要、函件及电报、电传等。
1.4不可抗力:
指因战争、动乱或其他非甲方及非乙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地震等对工程造成损害的自然灾害。
第二条工程概况
2.1工程名称:
文昌市东路镇爱心学校羽毛球馆钢结构工程。
2.2工程地点:
海南省文昌市东路镇
2.3建筑面积:
400.16平方米
2.4结构类型:
钢结构
2.5工程性质:
新建工程
2.6施工工期:
50天。
2.7施工范围:
羽毛球馆钢构部分。
(详细见附件报价单、工程量计算式及图纸,图纸不明确的部位详见报价说明)。
2.8方式:
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
2.9工程价款:
总价人民币196951.60元整,大写:
壹拾玖万陆仟玖佰伍拾壹圆陆角整,(不含甲方管理费、配合费、报建费等费用)。
后附工程量及报价单,若因设计变更、设计遗漏、甲方要求导致工程量增加或减少将参照报价单之报价据实调整。
(1)材料价差也包括在包干单价款内,以后不论市场价格如何,都不做材料差价调整。
2.10本合同造价不含:
防火涂料、消防工程的施工及验收、避雷验收、室内空气质量检测的验收费用,以上施工及验收费用由甲方负责。
第三条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3.1施工合同
3.2洽商、变更及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纪要等;
3.3标准、规范和其他有关技术资料、技术要求;
3.4施工图纸及报价单;
3.5国家和海南省(市)关于施工合同管理的规定。
当合同文件出现含糊不清和不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质量与工程进度的情况下,由双方协商解决;双方意见不一致时,按本合同的第十七条办法解决。
第四条合同文本使用的语言文字、标准和适用法律
4.1合同语言:
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
4.2适用法律规范: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海南省有关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均对本合同有约束力。
4.3适用标准、规范:
按国家和海南省现行质量评定标准和施工技术验收规范执行。
第五条甲方责任
在工程施工中,甲方必须坚持平等互利、协调一致的原则,认真做到公平、公正,禁止一切非法行为。
甲方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要求,一次性或分阶段完成以下工作:
5.1负责工程开工前的一切报批手续及现场总平面图规划布置,接受当地政府、设计院及上级主管部门的指令,下达现场管理指令。
5.2负责提供临时施工电源、水源至施工现场范围内,乙方使用水费、电费按照市场价以实际使用量支付。
按乙方要求提供材料堆场,供乙方使用。
具体事宜由甲方统一组织各施工单位协商解决。
5.3开工前向乙方进行现场情况交底并提供施工场地,负责指定乙方建筑垃圾集中堆放点。
5.4负责组织图纸会审,做好会审纪要。
向乙方提供施工图纸壹套(包括技术说明等资料),并组织设计交底。
5.5审核乙方报送的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进度计划。
5.6负责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和汇总乙方的工程技术资料。
5.7负责现场各单位的协调管理,每月、每周定期召开生产协调会,下达工期控制点、月计划。
5.8负责对该工程的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治安保卫进行管理,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
5.9负责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进度款。
5.10协助地方政府对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协助乙方做好施工人员的工程质量、施工安全教育和培训。
5.11以书面形式提供原始基准点、基准线和参考标高。
第六条乙方责任
6.1认真履行承包合同,服从甲方管理,承担其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及保修条款的连带责任,无论何时,乙方向业主提供的有关工程施工的书面文件虽经审批,但不能免除乙方在本合同内的任何义务和责任。
6.2负责处理现场有关工程设计图纸、工程进度、技术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检查验收和洽商签证事宜等。
6.3根据施工图纸(包括配套署名、交底会审纪要)、设计变更单、检测结果通知单和国家的施工验收规范以及海南省有关专业规程、规定进行施工,做好质量检查和工程隐蔽工作,做好施工原始记录和隐蔽工程记录的收集、整理工作,确保工程质量。
因乙方原因引起的质量责任和经济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6.4负责合同范围内的现场与文明施工、防火防盗工作。
6.5接受甲方现场管理人员和监理工程师的监督和检查。
6.6工程完工后,向甲方提交竣工资料,具体按海南省有关规定执行。
6.7对甲方以书面提供的原始基准点、基准线和参考标高,进行精确和正确的复测测量工作。
做好与本工程其他专业施工单位的协作配合。
6.8负责已完成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如发生损坏,交工验收前由乙方承担其费用。
6.9对于甲方及监理方的所有关于本工程施工现场的任何意见及通知,凡涉及到乙方工程内容的,乙方有义务解决,并承担相应责任。
但如涉及工程造价的改变,费用就进行增减。
6.10对施工所用的各种机械设备、工具和其他器材,应及时进行保养以保持良好工作状态,不得因数量不足或故障而影响工程进度。
6.11乙方因未执行上述各项义务而造成质量事故、工期延误、人员生命财产损害和经济损失,须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甲方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
第七条工程进度计划
7.1乙方应遵从甲方的总体施工进度和工期要求,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进度计划一经甲方审定同意,应严格执行。
7.2乙方每月10日、25日向甲方报送下半月工程进度计划一式两份,经甲方批准后严格执行。
本半月不能完成施工计划,应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和下半月计划一并完成,因乙方原因未完成计划,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和经济损失。
但因甲方原因而未能完成计划,相应责任及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
7.3施工时间应遵守政府有关规定,任何超时工作皆认为是完成本工程所必须的,乙方应自行支付上述费用。
第八条延期开工与暂停施工
8.1甲方提出推迟开工,需书面通知乙方并相应顺延工期。
8.2若乙方不按协议约定日期开工,应提前5天提出延期开工的书面申请报甲方审批,并承担相应责任。
8.3因乙方责任引起的停工,由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8.4遇到下列情况之一者,经甲方审核批准后,工期可作调整:
(1)重大设计变更(指设计功能改变,主要设备改变、发生在关键线路上的改变)。
(2)不可抗力。
(3)合同中约定的其他情况。
上述情况发生五天内,乙方应将工期延误内容书面报告甲方,甲方按工程合同应在接到乙方报告7天内给予答复。
8.5非上述原因,工程不能按时完工,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8.6因甲方责任引起乙方的停工,相应顺延工期。
第九条工程质量、隐蔽工程
9.1乙方必须遵照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质量检验标准和设计图纸及报价规范的要求,严格按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施工,并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健全质量日常检查制度,做好自检记录。
9.2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和海南省有关规定,及时提供本工程的有关技术质量资料。
9.3质量等级应按现行国家施工验收规范、质量检验标准必须达到合格或以上标准。
9.4隐蔽工程乙方应提前24小时通知甲方及监理验收,未经监理验收签证不得施工下道工序。
9.5如甲方需对已经同意的隐蔽工程进行复查时,若其复查结果不符合设计要求或质量不合格者,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复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9.6以上检查、检验后,发现由乙方责任引起的质量问题,仍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由此产生的损失。
9.7任何材料的检验测试须提前24小时通知甲方。
第一十条乙方采购材料
10.1乙方应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报价表及规范的要求采购工程需要的材料,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
钢结构加工制作须在专业厂内进行,要有出厂合格证和有关检验证明材料,并按照规范进行现场抽样检查。
10.2违约责任:
对乙方采购的与设计和报价规范书及规范要求不符、质量不能满足其使用功能的材料,甲方有权拒绝验收,由乙方按甲方要求的时间运出施工现场,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材料,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0.3由于工程需要,乙方需要使用代用材料时,须经设计、甲方批准后方可使用,由此增减的费用按第十二条的规定办理。
第十一条设计变更
11.1甲方办理的工程洽商,乙方应无条件执行,不得提出任何异议,乙方如有合理建议应书面向甲方提出,经甲方批准后执行。
11.2施工中因设计变更,经批准后应提前20天内向乙方发出书面变更通知,乙方按通知进行变更,否则乙方有权拒绝变更。
因设计变更导致的经济支出和乙方损失由甲方办理相应工期顺延和经济补偿。
11.3施工中乙方对原设计提出的变更要求,必须经甲方、设计单位批准后方可实施,乙方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变更设计,否则因变更导致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第十二条价款的调整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工程造价可做调整:
12.1重大设计变更(业主提出,不包括在施工范围内的);
12.2重大设计变更,经甲、乙方双方签认的实际设计变更洽商,按甲方签认的工程量、原报价的单价和取费标准进行合同价款的调整。
以上调整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三条工程款支付
13.1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七个工作日内,甲方拨付工程总造价30%的工程预付款。
2、当钢梁钢柱到场后吊装之前,甲方拨付工程总造价20%的工程进度款。
4、当钢梁钢柱、檩条施工完毕,甲方拨付工程总造价30%的工程进度款
5、当全部工程完工,经甲方验收完毕,甲方再将工程款拨付至结算总造价的100%。
13.2本工程款项必须专款专用。
因乙方挪用工程款,造成工程工期延误等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13.3甲方应按合同支付工程款,如因工程款不及时到位而引起的工程工期延误等,工期顺延。
且由甲方给乙方相应的赔偿。
第十四条竣工验收
14.1工程完工后,乙方向甲方提供竣工验收报告。
甲方在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10日内组织验收,乙方负责完成本合同承包范围内验收过程中提出的各项修改,并承担修改的费用。
14.2乙方竣工日期为乙方所承担的工程经甲方验收合格,需修改后才能达到竣工要求的,应为乙方修改提请验收的日期。
14.3经核验合格后,乙方应立即将工程移交甲方。
14.4由于甲方原因不能进行验收,乙方提交竣工验收报告1个月内,即可认为工程已验收。
第十五条竣工结算
结算价=合同价+签证(如有)。
第十六条工程保修
16.1根据国家和海南省关于建筑工程保修的有关规定,乙方要与甲方签订承包工程保修协议,乙方自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单签发之日起,对工程负责免费保修。
16.2根据工程保修协议,乙方对所承担的工程实行保修回访,做好保修服务。
16.3乙方应在接到甲方发出的保修通知后48小时内派人维修并承担所需费用,否则甲方可自行组织其他人员修理,所需的费用均由乙方所留质保金承担。
16.4工程发生质量缺陷,确因乙方未按合同商定的义务所造成的,则由乙方自费维修。
为调查上述质量缺陷而支付的费用,在查明缺陷产生的原因后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七条争议的解决
若双方就合同条款的解释或工程相关事项发生争议时,14天内友好协商解决,若不能达成一致,双方同意到工程所在地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八条违约责任
18.1甲方不能及时给出必要的指令、确认、批准,不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及发生其他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应承担违约责任,相应顺延工期,并支付因其违约而导致乙方增加的经济支出并支付自应付之日计算的应支付款项的利息及乙方的停工损失等。
18.2乙方原因不能按合同工期完工,施工质量达不到设计和规范技术及报价书要求或发生其他使合同无法执行的行为,甲方代表可通知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支付或扣除违约金,赔偿因其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18.3除非双方协商终止合同,否则由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的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18.4因乙方违约使合同不能执行,甲方有权随时终止或解除合同。
第十九条安全施工和文明施工
19.1乙方应按海南省(市)有关部门规定做好安全教育、安全防护(包括所属人员自备个人防护用品)等工作,自行办理所属现场人员生命财产和机械设备的保险并支付保险费用,确保施工安全无人身伤亡事故。
如发生人身伤亡事故,应积极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损失扩大,为安全事故承担一切责任,并按规定立即书面报告甲方及有关部门。
19.2乙方应按甲方管理的要求做好文明施工,材料堆放整齐,及时清运建筑垃圾,做到工完场清,保持现场的整洁。
乙方未能达到甲方的文明工地标准的要求,甲方有权限期整改,并有权对其进行罚款。
19.3乙方在本工程施工期间应遵守政府有关对施工场地交通、市容和施工噪音的管理制度,并承担因此发生的费用和因违反规定而受到的罚款。
应遵守有关安全消防和施工安全用电、用水的规定以及甲方的有关要求,自备消防设备和器材,违反上述规定甲方有权对其进行罚款,并由其承担全部责任。
19.4甲方认为乙方安全工作措施不力或安全设施不足,可限期要求乙方整改,若仍不能满足安全要求,甲方有权自行安排,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若乙方未作安全防护措施或防护不力或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而发生安全事故,应由乙方承担责任和因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二十条不可抗力
20.1不可抗力事情发生后,乙方应迅速采取措施尽量减少损失,在24小时内向甲方代表通报受害情况,甲方应对灾害处理提供必要条件。
20.2工程本身的损害由甲方承担。
造成乙方设备、机械的损坏及停工等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二十一条其他
21.1本合同不允许乙方再行分包或转让,不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分包本工程整体或其中部分,即使甲方同意分包,亦不应解除乙方按合同规定应负的任何责任或义务。
21.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甲方认为不能胜任工作或玩忽职守的人员。
一旦提出来,乙方在七日内将上述人员撤离现场并补报胜任的人员上岗。
21.3甲方委托乙方完成的本合同承包范围之外的零星工程凭甲方签发的委托书、质量验收合格单及预算书另行结算。
21.4本合同如存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21.5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在乙方将工程交付甲方,保修期满,该工程无任何质量问题,工程款结清。
本全同自行终止。
21.6本合同一式四份,其中正本二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副本二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洋浦华金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代表):
法定代表人(或代表):
户名:
户名:
洋浦华金工程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洋浦工行营业部
帐号:
账户:
2201027409024956090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文昌 东路 爱心 学校 羽毛球馆 施工 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