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销合同模板-康美(深圳)电子商务有限公司.doc
- 文档编号:703326
- 上传时间:2022-10-12
- 格式:DOC
- 页数:5
- 大小:144.50KB
公司代销合同模板-康美(深圳)电子商务有限公司.doc
《公司代销合同模板-康美(深圳)电子商务有限公司.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公司代销合同模板-康美(深圳)电子商务有限公司.doc(5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产品代销合同CS-DS-V2.0-2016
甲方:
康美(深圳)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合同编号:
乙方:
淘宝刷单平台签订地点:
根据《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共同签订本合同。
双方对本合同条款已尽相互说明之义务,对本合同之所有条款均已充分注意,并已详细知晓双方对本合同享有的权利和义务;双方对违反本合同时所应承担的违约责任的风险亦有明确的理解;对合同中限制或免除双方责任的条款,以及增加一方责任的条款,双方均已仔细阅读、充分理解并自愿接受该等条款。
双方均认为本合同已反映其真实意愿。
因此,双方同意签署本合同,共同遵守。
专用条款
第一条代销产品名称、规格、数量、价款
产品名称
牌号
商标
厂家
产地
规格
型号
计量
单位
数量
供货价格
单价(元)
挂网价格
单价(元)
备注
注:
如不适用本表格,可单独另行列表,作为本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条前款所列产品名称和数量等为本合同有效期内预计代销产品和数量等,以双方书面确认的实际数量及金额为准。
本合同期内,甲方可以通过□书面文件☑电子邮件2812116164@□传真□其他方式向乙方发出订单。
第三条运输方式、交货日期、方式及地点
1.运输方式:
快递运输运输费用承担:
乙方
2.交货日期:
3.交货方式:
□乙方免费直送甲方☑乙方委托第三方物流配送□其他:
4.交货地点:
□甲方配送中心☑甲方指定的其他地点
第四条费用结算及支付方式
1.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0元作为平台使用费。
2.货款结算期限:
甲乙双方以□年□季☑月为结算周期,按结算期间实际的销售数量与甲乙双方约定的供货价格结算一次;产品销售价格与供货价格的差额部分由甲方享有。
3.结款时间:
每月10-15日甲乙双方书面核对上一结算期间的结算金额,核对完毕后由乙方提供相应发票,收到发票后,甲方在每月20日支付上一结算期间款项,如每月20日前未收到乙方提供的相应发票,结算日期顺延至收到发票之日,本合同另有约定除外。
4.结算方式:
☑银行电汇□银行汇票□支票□其他:
5.结算票据:
☑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3%☑银行电汇□银行汇票□支票□其他:
5.结算票据:
☑%)□普票(税率%)□其他
6.收付款信息:
如修改付款信息,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否则未履行通知义务一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和后果。
公司:
康美(深圳)电子商务有限公司邮编:
518049产品代销合同
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1006号深圳国际创新中心A座7楼第1页共5页
产品代销合同CS-DS-V2.0-2014
1)甲方收付款信息:
收付款方名称:
康美(深圳)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市梅林支行
银行账号:
44201550900052516955
2)乙方收付款信息:
收付款方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公司:
康美(深圳)电子商务有限公司邮编:
518049产品代销合同
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下梅林泰科路三号第4页共7页
产品代销合同CS-DS-V2.0-2016
7.对于任一订单,甲乙双方的货款金额对账完毕且已确认无误,甲方已收到乙方开具的符合本合同约定的所须提供的结算票据,乙方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约定的应支付的费用及折让返利费用后,甲方在本条第2款月定的结算期限届满的5日内向乙方支付该批次订单货款(节假日顺延)。
第五条甲乙双方同意,按下列比例向甲方支付折让返利
1.约定比例:
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同意按□年□季□月销售总额的___0___%作为销售折让返利给甲方。
2.正常比例: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按□年□季□月销售总额标准作为销售折让返利给甲方:
标准
任务
□年□季□月销售折让标准
A级
销售金额≥万元
销售折让总额%
B级
销售金额≥万元
销售折让总额%
甲乙双方同意:
当“正常比例”大于“约定比例”时,折让返利比例按照“正常比例”计算;当“正常比例”小于“约定比例”时,折让返利比例按照“约定比例”计算。
本条销售额是指根据甲、乙双方确认的代销乙方产品供货价格进行核算。
第六条本合同包括“专用条款”及“通用条款”,双方在本页签字盖章则表示对“专用条款”及“通用条款”均认可和接受。
第七条本合同有效期限:
□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17年4月30日止。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双方权利义务履行完毕。
第八条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康美(深圳)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人:
电话:
0755-33915977电话:
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市梅林支行开户行:
账号:
44201550900052516955账号:
年月日年月日
通用条款
公司:
康美(深圳)电子商务有限公司邮编:
518049产品代销合同
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1006号深圳国际创新中心A座7楼第2页共5页
产品代销合同CS-DS-V2.0-2016
第一条主体资格
乙方是依照我国法律规定具备生产或销售本合同所约定产品资质、资格,且合法成立并存续的主体。
合同签订前乙方应提供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开户许可证及及相关产品生产、销售资质等,以上资料乙方均应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供甲方备案。
甲方对乙方提供的证照、资质进行形式审核。
第二条产品包装
1.乙方应提供产品至本合同约定的最终目的地所需要的包装,以防止产品在转运中损坏或变质。
这类包装应采取国家或专业标准,包括防潮、防晒、防锈、防腐蚀、防震动及防止其他损坏的必要措施,从而保证产品能够经受多次搬运、装卸及长途运输。
包装不符合标准或约定,造成产品毁损灭失或其他后果的,由乙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2.用中文标明产品名称、生产厂商名称与地址、规格、等级、采用的产品标准、质量检验合格证明、使用证明、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期、警示标志及其他说明等。
产品应当使用合法条形码。
第三条产品交付、验收
1.如产品存放于甲方物流中心的,该产品的所有权在销售并交付至终端消费者之前归属于乙方所有,由乙方负责产品的毁损、灭失风险,但甲方应妥善保管。
2.如产品存放于乙方仓库的,该产品的所有权在销售并交付至终端消费者之前归属于乙方所有,并由乙方承担产品的毁损、灭失风险,甲方不负保管责任。
乙方应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和甲方订单及时向甲方交付货物。
3.甲方有权根据销售需要自行决定订单的代销产品名称和数量。
乙方交付产品数量以甲方实际收到并经验收合格的产品数量为准。
4.乙方收到甲方订单后需按订单品种、数量在约定期限内将产品运抵甲方指定地点。
如乙方个别产品停产或断货的,乙方应提前10日内书面通知甲方,乙方未履行该义务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人民币伍万元的违约金。
5.对于在甲方平台上成交的产品,乙方须在收到甲方提供的发货单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货,并且自行承担相应运费;发票需要在活动下线后15天内寄给所需要的客户。
乙方必须控制好缺货率,如果缺货,乙方按下列方式向甲方支付赔偿金,较高者为准:
(1)如果月缺货率(按“专用条款“第一条计量单位计算)>=5%,乙方同意支付甲方缺货金额的1%作为赔偿金。
(2)如果缺货,乙方同意向甲方支付赔偿1000元/单。
(注: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公司 代销 合同 模板 深圳 电子商务 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