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始县创建文明卫生城市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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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始县创建文明卫生城市实施方案
建始县创建文明卫生城市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全面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建立健全城市管理长效机制,优化城市环境,提升城市品位,把我县建设成为“天蓝、地绿、水清、街净、路畅、灯明、楼美、商兴”的文明卫生城市,进一步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地发展,服务于市民生活,结合我县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围绕文明卫生城市的创建标准,按照“创建依靠市民,创建为了市民,创建惠泽市民”的原则,立足于城市管理工作的实际,改革管理体制,坚持“环境建设与经济建设同步发展”的方针,以创建活动为动力,逐步改变城市管理“重建设轻管理,重经济效益忽视社会效益”的现状,从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工作入手,切实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使城市管理体制与城市发展进程相适应,把我县建设成为一个洁净、亮丽的文明卫生城市。
二、工作目标
切实推进我县创建文明卫生城市工作,提升市民文明素质,塑造城市文明卫生形象,以“注重实效、注重过程、创建为民、创建惠民”为创建理念,抓基础促提高,治难点建长效,力争到2009年底前我县城市文明卫生面貌有明显改观。
三、主要工作
按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县级)》要求,创建工作要突出抓好“六个环境”建设,深入开展“三大创建”活动。
(一)以规范政务行为和提高机关效能为重点,营造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
1、加强干部理论学习和从政道德教育,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
定期进行经济、法制、文化、科技等方面的知识培训,提高各级干部的综合素质;加强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和从政道德教育,健全党内管理监督制度,保证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此项工作由县委宣传部、组织部、纪委、人事局负责落实。
2、规范政务行为,打造高效能机关。
认真实施依法行政纲要,规范政务行为,建立责权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和监督管理体制,拓展政务公开内容,确保权力行使的行为规范、程序严密、运行公开、结果公正;推进县、乡两级行政审批中心建设,改进办事流程,缩短办事周期;建立党政领导来信来访接待制度,设立市民服务热线,转变机关作风,提高服务质量。
此项工作由政府办、纪委、监察局、信访局负责落实。
3、加强电子政务建设,完善政府门户网站。
加强建始政务网网上服务平台建设,向社会提供公众咨询、信息发布等服务,通过电子政务网络平台实现与县直部门和各乡镇、办事处、开发区的网上互动。
此项工作由政府办负责落实。
(二)以建设“平安建始”为重点,营造公正公平的法制环境
1、加强法律宣传与法律援助。
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重点抓好党政机关工作人员、执法人员、生产经营管理人员和青少年的学法用法活动,提高全民法制宣传教育普及率;充分发挥法律服务热线和人民调解组织职能,完善法律援助机构建设。
此项工作由司法局负责落实。
2、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建立健全公共安全保障机制,加强治安防范基础设施和报警设施建设;对营业性综合娱乐场所进行强力管治,遏制“黄、赌、毒”等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加强道路治安及交通秩序综合治理,加强对机动车驾驶员及行人的交通安全教育。
此项工作由综治办、公安局负责落实。
3、维护老年人、妇女、未成年人和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加强养老服务专业化、多元化、社会化建设,深入开展扶贫济困、爱心助残等社会实践活动,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保障妇女合法权益。
此项工作由老龄委、团委、妇联、残联、公安局、民政局负责落实。
(三)以“诚信建始”建设为重点,营造规范守信的市场环境
1、加强诚信政府建设。
建立程序严密、运行透明的权力运行机制,推动政府部门办事程序公开、规范、高效;开展效能检查和民主评议活动,建立投诉受理快速反应机制,畅通政府与群众沟通渠道。
此项工作由政府办、工商局负责落实。
2、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建立企业信用监管指标体系,实行企业信用信息记录制度、披露制度;以“县城千店无假货”、“质量价格计量信得过”等活动为载体,开展诚信道德实践活动。
此项工作由宣传部、文明办、人行、工商局、质监局、国税局、地税局负责落实。
3、严厉打击假冒伪劣商品。
加强市场监管和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测,开展好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专项整治工作,维护良好的市场经济秩序。
此项工作由工商局负责落实。
(四)以加强思想道德和文化建设为重点,营造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
1、构建思想道德建设的综合育人体系。
深入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完善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体系和市民文明行为规范,加大社会公益广告建设力度,开展“爱心救助”、“做文明市民”等社会道德实践活动;提高人均教育支出水平,大力发展学前教育,巩固提高义务教育水平,加快普及高中教育,努力将建始一中建成省级示范中学。
此项工作由文明办、财政局、建设局、教育体育局、团委、妇联负责落实。
2、加强市民素质教育。
广泛开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教育,新闻媒体开设市民素质教育专栏,倡导激励市民讲文明、树新风;建立“中小学礼仪教育网”,全面提升中小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和文明礼仪素养;加大科普宣传力度,发挥科普设施功能,逐步扩展科普志愿者队伍。
此项工作由文明办、广电局、新闻中心、文体局、科协负责落实。
3、实施文化强县战略。
加强县图书馆建设,建立群众艺术馆,完善档案馆建设,加强群众文化设施建设,在社区建立集图书室、阅览室、活动室等为一体的社区文化活动站;积极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城市文化、体育等基础设施建设,提高社会事业建设整体水平。
此项工作由文化局、档案局、市区各办事处负责落实。
4、发展社会公益事业。
设立见义勇为基金,建立专门的扶贫帮困机构,组织社会各界经常性地开展各种形式的社会捐赠活动;建立志愿者组织,积极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此项工作由文明办、综治办、团委、妇联、工会、民政局负责落实。
(五)以公共事业建设为重点,营造安居乐业的生活环境
1、提高经济发展水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构建和谐建始、富强建始这个主题,坚持工业强县的道路,发扬埋头苦干作风,不断壮大城市经济、特色经济、集群经济、开放经济,通过优环境、引外资、增投入、上项目,全面提高社会经济综合发展能力,实现省内奋力争先进位的目标。
2、完善基础设施建设。
进一步加强水、电、路、讯、环卫等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城区道路和环城路建设,形成布局合理的城市交通网络;完善公共设施建设,重点抓好污水处理厂、天然气入户工程等项目;加大公园、绿地及环卫设施投入力度,着力改善人居环境;加快公共娱乐场所建设,不断提高城市品位。
此项工作由建设局、环保局、发改局、水利局、电力局、电信局负责落实。
3、发展医疗与公共卫生。
不断完善农村和城镇居民合作医疗制度,将农民和不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城镇户口居民,全部纳入医疗保障范围;加强卫生院标准化建设,合理设置社区卫生机构,提高卫生服务覆盖率;完善疾病预防控制和应急救治体系,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中心,建立医疗救治网络。
此项工作由卫生局、工商局、质监局负责落实。
4、提高城市管理水平。
以美化、亮化、净化为重点,创新城市管理长效机制,实现城市管理标准化、规范化、法制化,出台城市市容市貌整治精细化方案,主要街道和重点地区实现管理有序,严格落实沿街单位、经营户“门前三包”责任制,建立城区主要街道的“门前三包”评优机制。
加强沿街标语、广告、门牌门匾的分步整治,开展“牛皮癣”专项整治;依法拆除城区私搭乱建的建筑物,清理乱堆乱放物品;整治各类街巷道路,新建、修补破损塌陷路面;加强环境卫生规范化管理,清理背街小巷的卫生死角,对乱倾乱倒的行为进行严厉整治,健全清扫保洁机制;开展“为百姓办百事”活动,面向群众开展城市管理、卫生状况满意度调查活动,通过投诉电话、短信以及来信等各种形式,畅通创建诉求渠道,并梳理群众的反馈意见,分别落实到责任单位,确保12月底前城区市容市貌状况有较大的提升和转变,提高群众对城市管理、卫生状况的满意度。
此项工作由文明办、建设局负责落实。
5、规范交通秩序。
开展城乡公交一体化专项工作,完成城乡公交一体化工作实施方案,解决城乡短途客运停车与上下客点问题,全面实施城区行车线路优化方案,开展不文明驾驶行为整治工作,整治机动车乱停放等交通违法行为,开展非机动车(自行车、手拉车、电动自行车等)乱停放整治工作。
6、加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
严格落实计划生育政策,改善市民居住条件, 逐步降低恩格尔系数,落实社会保险基金征缴制度,不断提高城市失业人口再就业比率,随经济发展逐步提高最低生活保障线标准。
此项工作由计生局、房管局、劳动局负责落实。
(六)以建设山水园林城市为重点,营造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环境
1、实施生态工程建设。
加大公园绿地规划投入力度,对城区主要公园绿地统一规划建设,形成生态防护林和高品位景点相结合的生态廊道;抓好居民区绿化、单位绿化、道路绿化、防护绿地、风景林带建设,逐步实现绿化覆盖率35%的工作目标。
此项工作由建设局负责落实。
2、改善城市环境质量。
加大水污染、大气污染、固体废弃物污染和噪声污染的综合治理力度,建立和完善污水达标排放机制;强化重点污染源治理,控制扬尘污染和机动车尾气污染,加强水源地保护和水资源管理,控制燃放鞭炮造成的空气、卫生、和噪声污染;控制扰民噪声源、创建安静居住小区。
此项工作由环保局、水利局、公安局负责落实。
3、加强自然资源保护。
大力宣传资源节约的政策法规,优化利用资源,发展循环经济,推广高新技术,提高循环利用水平,加快建立资源节约型社会。
此项工作由环保局、科技局负责落实。
(七)以提高文明程度为重点,开展扎实有效的创建活动
1、以提升品位为核心,深化文明社区创建活动。
完善文化、娱乐、医疗、救助、治安、家政等社会化服务体系,将社区民主管理落到实处;规范和加强社区居委会建设,积极推行社区居委会民主选举制度,实行社区事务民主决策。
继续开展科教、文化、法律、卫生“四进社区”活动,进一步丰富社区文化生活,宣传普及科学知识,增强居民法律意识,提高居民生活质量。
此项工作由文明办、民政局、科协、教育体育局、文化局、司法局、卫生局负责落实。
2、以转变作风为根本,开展文明单位创建活动。
以优质服务、优良作风、优美环境为主要内容,开展依法行政教育和廉政勤政教育;完善文明单位管理办法,定期对州、县级文明单位进行培训,组织各级文明单位积极参与扶贫济困、志愿服务等社会公益活动;引导民营企业、新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积极参与文明单位创建,逐步拓展文明单位创建范围。
此项工作由文明办负责落实。
3、以规范服务为重点,完善文明行业创建活动。
进一步强化职业理想、职业道德、职业技能和优质服务教育,组织好创建文明行业群众评议活动,促进文明行业创建工作不断规范化、制度化。
此项工作由文明办负责落实。
四、保障措施
1、成立专班。
为了扎实有效,积极稳定地开展创建工作,更好地为创建工作进行服务,确保创建成功,县政府成立文明卫生城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对创建活动的组织实施及协调、督查等工作。
县直各部门、各单位要落实专职人员,协调城市管理工作。
2、加强领导。
创建文明卫生城市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标准高、任务重、涉及面广,必须树立上下一盘棋的思想,统一组织,统一行动。
各部门、各单位要积极配合,密切协作,各负其责,齐抓共管。
要把创建工作任务落实到单位、落实到人,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持之以恒,不留死角;做到组织到位、领导到位、措施到位,在全县形成创建工作事事有人管、件件有人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创建局面。
凡是任务完成好的,对创建文明卫生城市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将在全县通报嘉奖;对不执行县委、县政府决定,不能按期完成任务,甚至妨碍全县创建目标实现的,将严肃查处,追究责任。
3、强化责任。
活动牵头单位为第一责任单位,对该项活动负总责。
其他责任单位和有关部门、单位必须配合牵头单位的指挥和调度。
各责任单位在牵头单位的统一组织下,在5月底前制定好2009年工作的实施方案,并报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4、搞好宣传。
为促进各单位积极有序地开展好工作,使各项活动开展得有声有色并达到最佳效果,运用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创建文明卫生城市工作的重大意义、工作目标、任务和措施,提高全县干部群众的参与意识,增强创建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
各新闻单位要制定宣传报道方案,设立专题专栏,对创建工作进展情况跟踪报道,对工作不力的单位和不文明现象要曝光。
设立创建文明城市举报电话,在政府网站设立创建文明城市专栏,畅通群众反映问题渠道,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吸引群众参与,提高群众知晓率。
各级各部门要通过互联网、公益广告、宣传橱窗、座谈会、知识竞赛等多种方式,营造全民创建的舆论氛围,掀起我县创建活动高潮。
5、拓宽渠道。
创建文明卫生城市是一项全社会公益事业。
必须贯彻“人民城市人民建,建好城市为人民”的方针,群策群力,共同创建。
以责任制形式安排任务、门前承包等形式,拓宽创建渠道。
各社区居委会密切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开展创建活动,广泛开展“我为文明卫生创建活动献一策”等一系列创评活动,广泛动员全体社会群众参与,充分调动群众的积极性。
6、强化督查。
落实三项督查制度:
一是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重点工作督查制度。
实施工作例会制度,定期召开创建工作例会,听取各部门和单位开展创建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协调各方面的创建工作。
二是县委、县政府督查办专项督查制度。
对未达标项目进行专项督查,促进问题解决。
三是创建办综合督查制度。
通过采取县领导带队检查,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督查组督查,新闻媒体曝光,群众巡访等多种措施,对创建工作进行明察暗访和舆论监督。
7、完善机制。
有关部门以及创建区域社区委员会要成立创建工作机构,制订创建工作计划。
将创建工作由城区向周边乡镇辐射,全面提高市民的卫生素质,巩固和加强全县文明卫生创建活动成果。
要把创建文明卫生城市工作成效作为考察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的一项重要内容,以及衡量各部门和单位工作成效的重要依据,纳入年度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范畴。
四、实施步骤
创建文明卫生城市活动要注重实效,采取全面启动、分步实施、突出重点、整体推进的办法,大体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
全面启动实施(5月1日至6月15日)
(一)全面动员部署。
组织召开全县动员大会,对创建工作进行动员部署。
各乡镇、办事处和县直有关部门按照县委、县政府总体安排,成立相应组织领导机构,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运用多种形式,深入广泛宣传,提高全县干部群众的参与意识,增强创建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
(二)集中治理环境。
在全县集中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三大战役”,确保创建工作开好局、起好步。
一是户外广告整治战役。
抓好209国道业州城区段、城区主要街道和重点部位的户外广告整治工作,基本实现我县户外广告技术先进、标准统一、内容准确、外表美观的总体目标。
二是交通秩序整治战役。
以建立畅通、便捷、规范、有序的交通环境为目标,规范道路交通运输市场,改善道路行车环境,构建公正、公平的营运秩序,增强全民交通安全意识,努力实现我县道路交通秩序明显改善。
三是城市环境整治战役。
以市容市貌整洁、公共秩序优良、城区环境优美为目标,全面整治环境卫生“脏、乱、差”现象,确保年内城区环境容貌上到一个新的台阶。
相关方案以县政府文件形式印发。
第二阶段:
深化创建活动(6月16日至11月30日)
按照创建方案要求,坚持软硬并举、标本兼治,每月一个重点。
实施“环境建设年”,全面加强政务环境、法制环境、市场环境、人文环境、生活环境、生态环境建设;开展“城市建设年”活动,全面加强城市基础设施、文化设施、服务设施建设;开展“市民教育年”活动,全面提高市民素质。
深入开展创建文明行业、文明单位、文明社区活动,确保各项工作全部到位,基本达到文明卫生城市标准。
第三阶段:
巩固完善提高(12月1日至12月15日)
对照创建文明城市标准和上级检查验收要求,认真做好查漏补缺、巩固提高和自查验收工作。
全力组织申报,迎接上级检查验收,确保既定目标的实现。
五、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创建文明卫生城市工作,是县委、县政府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是建设繁荣、文明、和谐建始的重要内容。
各单位领导要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广泛宣传发动,克服各种模糊观念和消极情绪,把干部职工的思想统一到县委、县政府的决策上来,以极大的热情投入到创建活动之中。
2、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单位要建立强有力的组织领导机构,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责任分工,加强督导检查,始终掌握创建活动的主动权。
3、精心组织,狠抓落实。
各单位要按照创建文明卫生城市的总体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创建方案,细化任务,完善措施,狠抓落实。
要建立健全创建工作台帐资料和档案,精心组织实施,夯实创建工作基础,确保创建活动规范化推进。
4、统筹兼顾,突出重点。
创建活动要紧贴本单位实际,摸清底数,理清思路,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着力在解决重点、难点、热点、盲点、空白点上下功夫。
尤其对影响创建活动全局的棘手问题,要集中人力、物力、财力,切实采取有效措施予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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