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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委员培训班辅导提纲
组织委员培训班辅导提纲
一、党的领导
主要指:
政治领导、思想领导、组织领导。
政治领导:
它决定党的事业的发展方向,制定党在各个历史时期的路线、方针、政策。
思想领导:
主要体现理论联系实际,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以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指导党的事业,是执行路线、方针、政策的保证。
组织领导:
团结和统一全党,提高党组织的战斗力,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是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基础。
它们之间的关系是:
政治是首要、思想是保证、组织是基础。
二、《中国共产党章程》与《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关系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
对于我们中国共产党来说,这个规矩就是《中国共产党章程》,简称《党章》。
它是一个政党为保证全党在政治上、思想上的一致和组织上、行动上的统一所制定的章程,是政党内部最基本的行为规范,是一个政党的政治态度和组织形态的集中体现,是为实现党的纲领所制定的党规党法,是完备的政党组织所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
党章根据不同历史时期、不同形势任务而制定、修改。
《中国共产党章程》是建立在马克思主义建党学说基础之上的,是党的组织统一,思想和行动一致的重要保证,也是党存在、发展和夺取胜利的一个基本条件。
1922年7月党的二大制定和通过的《中国共产党党章》,被称为中国共产党历史上的第一部《党章》。
从1923年党的三大开始,除党的五大情况特殊之外,每一次党的全国代表大会,都根据党所面临的形势任务和组织发展状况,把修改党章作为一项重要议程。
我们现行的党章是1982年9月党的十二大作较大修改后通过的。
根据形势任务的发展变化,1987年11月,党的十三大对条文作了部分修改;1992年10月,党的十四大对总纲和条文作了部分修改;1997年9月,党的十五大对总纲作了个别修改;2002年11月,党的十六大对总纲和条文作了部分修改;今年10月21日,党的十七大通过了《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再次对党章的总纲和条文部分进行了部分修改。
修改后的《党章》充分体现了我们党的重大战略思想、重大理论创新和重大工作部署,能更好地规范和指导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党的工作和党的建设。
《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简称《条例》,它是根据党章和党内的有关规定,结合机关工作实际而制定的,主要是促进各级机关党的工作逐步制度化、规范化。
《条例》是针对机关党组织而制定的,其中,详细规定了机关党组织的设置、机关党组织的主要职责、机关党员的教育、管理和发展、党内监督、思想政治工作、党务工作人员队伍建设、机关党组织工作的领导和指导等内容。
现行的《条例》,是1998年3月30日,经党中央批准颁布实施的。
《党章》和《条例》是我们机关党务工作者的主要工作依据和抓手。
作为组织委员,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严格执行。
特别是十七大通过的新《党章》,我们一定要先学一步,掌握修改要点和精神实质,以便于我们更好地开展工作。
三、党的组织形式和设置
1、中国共产党党的组织形式由三级党组织组成:
党的中央组织、党的地方组织、党的基层组织,(《党章》的三、四、五章)也就是我们通常讲的,从中央到地方到基层。
(1)党的中央组织:
党的全国代表大会(五年一届)和他
选举产生的委员会(领导核心是中央政治局)
(2)党的地方组织:
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县(区、县级市、自治县)三级党的代表大会(五年一届)和由他们选举产生的委员会。
(3)党的基层组织:
包括乡镇、街道办事处、厂矿企业、部队、学校、机关、“两新”组织等党的基层委员会(三至五年一届),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二至三年一届)。
“两新”组织:
(改革开放后的产物)是指新型社会组织和新型经济组织。
所谓新经济组织,是指私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港澳台商投资企业、股份合作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各类非公独资的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是指既不属于政府,又不追求私利最大化的介于国家和市场之间的组织,它们一般具有非官方性、非营利性、公益性、自愿性等显著特征。
比如:
经民政部门正式登记注册的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行业协会和中介服务机构等等。
2、基层党组织的设置
(1)机关中凡正式党员人数超过3人的,都应成立党支部。
正式党员3人以上、6人以下的党支部设书记1人,不设支部委员会(必要时可增设一名副书记);有党员7人以上,49人以下的党支部设支部委员会,成员3—5人;有党员50人以上的单位可成立党总支部委员会,成员5—7人;有党员100人以上的可成立机关党委。
(2)基层党组织成员通常设:
书记、副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检委员、青年委员,如工作需要也可设群工、保卫委员。
委员可兼任。
注意几个问题:
(1)机关工委不是党的基层党组织,是上级党委的派出机构,履行上级党委赋予的职责;
(2)党组不是一级党组织,它和本单位党组织不是领导关系,对党组织起到指导监督作用;(3)党小组也不是一级党组织,它的职能主要是协助党支部做好党的工作。
(4)各级党组织必须是选举产生的。
四、组织委员的职责和工作程序
(一)组织委员的职责
1、党的组织管理
(1)组建、调整、充实各级党组织班子。
(2)党组织的换届选举工作
(3)提出党小组的划分,检查和督促党小组过好组织生活。
2、党员管理
(1)党员组织关系的接转
(2)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考察。
(3)发展新党员工作。
(4)党员年报工作。
3、党费管理
(1)党费的收缴比例。
(2)上缴党费的时间。
(二)组织委员应具备的基本素质
(1)要富于理想,给人以坚定感。
对共产主义理想坚信不疑,对党的事业忠贞不渝。
热爱本职工作,吃苦在前,乐于奉献。
(2)要勇于创新,不断研究新情况和新问题,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3)要平等待人,讲究工作方法,努力把说理、启迪、鼓舞、熏陶融于一体。
(4)要关心群众,积极帮助群众解决思想、工作和生活中的实际问题。
(5)要豁达大度,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不计个人恩怨,心胸坦荡,善于团结同志一道工作。
(6)要一身正气,党性强,作风正,坚决抵制一切不正之风。
(7)要处事冷静,谦虚谨慎,遇到问题不感情用事,处理问题要耐心细致。
(8)率先垂范,以身作则,事事严格要求自己,处处起先锋模范作用。
(三)工作程序和注意问题
1、建立新(党委、总支、支部)班子以及成员的审批
工作程序:
(1)向机关工委写出成立党组织的书面报告,(内容:
原因、班子的设置、成员人数)交机关工委审批;
(2)报告批复后,填写《支部(总支、党委)成员候选人呈批表》报工委预批;
(3)班子成员预批后,所在单位召开党员大会选举,填报正式成员呈批表,由机关工委行文公布任职通知。
注意:
凡新成立党组织的书记、副书记,全部由机关工委审批。
2、调整、充实班子成员的审批
工作程序:
实行随缺随补的方法。
调整书记、副书记必须先填报《支部(总支、党委)成员候选人呈批表》由工委预批。
增补委员,可直接填报正式呈批表(一式二份)
3、换届选举工作
按照《党章》第五章三十条的规定,党的基层委员会,每届任期3—5年,总支、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2—3年,因我市干部变动较快,所以,把机关党委、总支、支部每届任期统一定为3年。
工作程序:
(1)上届党支部(总支、党委)书记向党员大会报告任期内的工作,并由全体党员对党支部(总支、党委)的工作,进行审议。
(2)全体党员酝酿下届党支部(总支、党委)成员候选人。
(3)上届党支部(总支、党委)征求本部门党组对下届班子候选人的意见。
(4)填写《党支部(总支、党委)成员候选人呈批表》,上报上级党委预批。
(5)上届党支部(总支、党委)根据上级党委的预批意见,组织全体党员进行选举。
(6)选举完毕,填写《党支部(总支、党委)成员呈批表》(一式二份)报上级党委审批。
(7)上级党委审批完毕并印发任职通知,所在单位向全体党员公布新当选的领导班子成员及分工情况。
党支部(总支、党委)换届选举的具体程序:
(1)大会主持人报告党员人数,说明本单位党员数,预备党员数,受党纪处分、无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党员数,参加会议并有选举权的党员数,会议是否有效(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
)
(2)宣布应选的人数和候选人名单
(3)推举监票人
(4)发选票,说明注意事项
(5)投票
(6)计票
(7)宣布选举结果(被选举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
有选举权人数的一半,始得当选。
)
注意问题:
(1)机关党支部(总支、党委)书记应由本单位或部门的党员行政负责人兼任(一般为行政副职),也可以由同级党员领导干部专任;由党员行政负责人兼任书记的,应配备相当本部门中层干部的副书记1-2人,其中,专职副书记必须由部门中层正职一级的干部担任。
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的二级单位党支部(总支、党委)书记必须由行政一把手担任(设专职书记的除外)。
(2)选举可采用等额和差额两种形式。
采用差额选举时,委员候选人的差额为应选人数的20%。
(3)党员人数较少的,由党员大会直接选举,参加选举党员应不少于党员总数的五分之四;党员人数较多、较分散的也可召开党员代表大会选举。
(4)除机关党委所属的支部书记、副书记候选人由本级党委预批后选举产生,机关党委的书记、副书记,机关党总支书记、副书记及其所属的支部书记、副书记候选人全部上报机关工委预批,审批后选举产生。
(5)几个特殊情况:
威海海事局、市新华书店、415电子疗养院、威海电信公司这几个中央省属单位的党委书记、副书记(既是党内职务又有行政编制)由本系统的上级党委直接任命后,要将任职通知及时抄送机关工委,并要参照机关工委关于换届选举的通知要求,履行换届选举程序,由机关工委重新公布任职通知。
4、党员组织关系的接转
工作程序:
(1)凡调入、调出本单位的党员,必须使用中组部于2007年8月1日起统一印发的新式组织介绍信转移党员关系;
(2)没有特殊情况必须由党员本人办理;
(3)凡调入、调出的党员,均应持原单位党组织开出的组织介绍信,到机关工委办理调入、调出手续,再由机关工委出具介绍信,开往新调入、调出单位。
调入、调出单位要认真做好调入、调出党员的登记工作,保存好介绍信存根。
举几个例子:
A、市财政局的某一名党员调入市工商局工作,组织关系接转程序为:
市财政局党委—机关工委—市工商局(财政局不能直接开到工商局),调出程序则相反;
B、高区(或经区、三市一区)某单位的某一名党员调入市物价局,组织关系接转程序为:
高区(或经区、三市一区)某单位党组织—高区工委(或经区工委、三市一区委)组织部—机关工委—市物价局,调出程序则相反;
C、烟台市(或省内其它地市)某单位的某一名党员调入威海市信访局,组织关系接转程序为:
烟台市(或省内其它地市)某单位的党组织—烟台市(或省内其它地市)组织部—威海市委组织部—威海市直机关工委—威海市信访局,调出的程序则相反;
D、河南省(或其它省)某地市某单位的某一名党员调入威海市统计局,组织关系接转程序为:
河南省(或其它省)某地市某单位党组织—河南省(或其它省)某地市委组织部—河南省(或其它省)委组织部—山东省委组织部—威海市委组织部—威海市直机关工委—威海市统计局,调出程序则相反;
E、某高校毕业生分配到市质监局一名大学生党员,组织关系接转程序为:
某高校党委组织部—威海市委组织部—威海市直机关工委—威海市质监局;
注意问题:
(1)介绍信必须写清由XXX单位去XXX单位,不能出现从“我处”去“你处”的字样;党费交到X年X月份和有效期X天均应用大写;有效期应根据具体情况确定,一般不能超过3个月;党员联系电话和党员原所在基层党委通讯地址、联系电话、传真及邮编一定要如实填写。
(2)介绍信的回执联由接收党员组织关系的基层党委在接收党员后一个月内邮寄或传真至党员原所在基层党委,不搞层层回执。
(3)在本单位工作一年以上的临时工党员,需回原组织关系地转正式关系信。
(4)为便于管理,单位离退休、下岗失业党员,征得本人同意后,尽可能把组织关系转至所居住的村或居委会党支部。
(5)临时介绍信由市委组织部或本单位党组织开出,结束后交回开出单位。
5、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考察
工作程序:
(1)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必须是在自愿向所在党组织递交申请的人中产生;首先由申请人所在党小组向党支部推荐,然后,党支部召开支委会,经研究同意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
(2)入党积极分子确定后,支部指定专人对其进行一年以上的培养、考察,并按时填写培养意见。
入党积极分子,每季度向支部写出思想汇报,在培养期间,参加党支部组织的党课学习和其它活动。
(3)入党积极分子经一年以上培养成熟后,所在党支部的书记在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内填写考察意见和结论。
(4)党支部组织全体党员和群众投票,党员赞成票高于70%、群众赞成票高于60%的入党积极分子,方可确定为发展对象,推荐票存档。
列入发展对象后要参加机关工委的培训考试,本年度没有列入发展对象的要继续培养。
注意问题:
(1)入党积极分子要提前培养。
(2)没有参加机关工委入党积极分子培训且考试不合格的当年不能发展。
6、发展新党员工作
工作依据:
每年年初,各单位党组织向机关工委上报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情况统计表。
然后,机关工委根据市委组织部下达的党员发展数额,统一安排本年度党员发展计划。
发展原则:
(1)非党比例比较大的单位
(2)单位两年以上没有发展的
(3)科级以上的中层干部、高层次人才、高知识群体
(4)第一线骨干力量
工作程序:
(1)对党员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
政审的主要对象包括:
本人父母、对象及对象父母。
审查内容为:
本人基本情况;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本人的政治历史和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政审材料要盖党组织印章,政审对象是外地的需按有关规定办理涵调手续。
(2)对发展对象进行公示,接受党内外监督,公示期不得少于7天。
公示格式及内容:
①开头表明公示的内容②公示对象的有关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文化程度、现任职务、主要经历、申请入党年月、培养和考察时间、支委会意见及准备发展的时间。
③提出要求及反映情况的方式,公示的期限。
(3)公示结束后,如党内外无不同意见,将发展对象的入党申请书、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原始政审材料、支部综合政审报告以及公示情况报机关工委预批。
(4)确定入党介绍人两名,可由发展对象自己约请,也可以由所在党支部指定(一般为培养考察人)。
(5)填写入党志愿书草表。
(6)填写入党志愿书正表。
志愿书必须由本人填写,一般不得由别人代笔。
与申请书不同的是:
开头不用称呼,最后不落姓名、年月日
家庭出身:
父母的身份
家庭成员:
父母、对象、子女
社会关系:
岳父母、公婆、哥姐弟妹等
介绍人填写意见:
该同志的基本表现,并写明“我愿意介绍XXX同志加入党组织”或“我愿意做该同志的入党介绍人”的字样
(7)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表决通过接收预备党员。
<1>申请人宣读《入党志愿书》
<2>介绍人介绍培养考察意见
<3>党小组长、组织委员介绍培养、政审情况及意见
<4>无记名投票表决(申请人退场)
<5>支部负责人宣读《支部大会决议》(申请人与会)
<6>与会党员对申请人提要求
<7>申请人表态发言
支部大会通过接收申请人为预备党员的决议的写法:
经审查,×××同志的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清楚,本人历史清白。
公示期间,党内外无不同意见。
大会应到党员×名,实到×名,其中正式党员×名,通过无记名投票表决,一致同意接收×××同志为中共预备党员。
(8)机关工委指派专人谈话。
谈话人审查《入党志愿书》等有关材料,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同发展对象谈话后形成书面意见,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并向工委党委会汇报。
(9)审批预备党员。
申请人符合党员条件,入党手续齐全的,在3个月内,经党委会集体讨论决定,可批准为预备党员,并在全体党员大会上宣布。
注意问题:
向机关工委报送党员材料必须由(党委、总支)支部组织委员完成,如有特殊情况,请封好后让其他委员或正式党员送交,并提前电话告知机关工委组织科。
7、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
(1)预备党员入党宣誓
预备党员必须面对党旗进行宣誓,入党宣誓一般由基层党委或党支部(党总支)组织。
通过入党宣誓,表示他们自愿承担共产党员的政治责任,表明对党的事业的忠诚,可以使他们时刻用誓言激励自己,并努力付诸实践。
(2)预备党员编入党小组进行教育和考察(党支部)
及时将预备党员编入党小组,并安排专人对其进行教育和考察,每季度听取本人汇报,个别谈心,填写《预备党员考察表》,考察表内容要写具体表现、优缺点,并对今后努力方向提出要求。
(3)预备党员提出转正申请
预备党员期满,由本人提出书面转正申请,党小组提出意见,党支部广泛征求党内外意见,并认真审查。
(4)支部党员大会讨论预备党员转正
预备党员汇报转正申请,入党介绍人、党小组、支委会介绍情况,与会党员无记名投票表决,赞成票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的半数以上,支部大会方可做出决议,并报上级党委审批。
(5)基层党委审批预备党员转正
召开党委会,根据党员条件,在3个月内讨论审批并将结果通知党支部,由支部书记与新党员谈话,并将审批结果在党员大会上宣布。
(6)入党材料归档
预备党员转正后,支部组织委员应将《入党志愿书》、入党和转正申请书、政审材料、入党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考察表等材料存入本人的人事档案,无人事档案的建立党员档案,由基层党委保存。
8、党员信息化管理
主要指山东省委组织部下发的“党内统计”和“党员信息管理”系统软件的维护与管理。
通过每年半年和年底的定期维护,及时将本单位党员的有关信息汇总上报给上级党组织。
(如,年内调出、调入、离退休和死亡的党员数及相关数据等)
具体维护要求和操作方法,待年底召开专门工作会议向大家作专门讲解。
9、党费收缴与管理
由于今年的工资制度改革在一些单位还没有完全进行完毕,单位与单位之间的情况也不尽相同,所以在没有接到市委组织部的有关通知前,今年最后一个季度的党费标准暂按原标准执行。
从明年1月起制定并执行新的收缴标准。
原党费收缴基数:
机关公务员:
基本工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工龄工资、职务补贴
机关工人:
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奖金、职务补贴
事业单位:
职务工资、津贴、职务补贴
企业单位:
岗位技能工资、年功工资
离退休的:
以国家规定的离退休费为基数
党费收缴比例:
400元以下(含400)0.5%
400元以上至600元(含600元)1%
600元以上至800元(含800元)1.5%
800元以上至1500元(含1500元)(税后)2%
1500元以上(税后)3%
注意问题:
(1)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25号前将党费上交机关工委;
(2)收党费进到整数,注意拒收残破旧币和假币
(3)持《流动党员活动证》外出的党员,外出期间可向外出所在地党组织交纳党费;
(4)预备党员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起交纳党费。
五、关于“三会一课”制度
“三会一课”制度是基层党支部的一项基本工作制度,即:
支部党员大会、支委会、党小组会和上党课,“三会一课”制度是基层党务工作者一项主要工作抓手。
加强基层党的领导,许多工作都可以在“三会一课”中得以体现,党员的权利和义务也能在“三会一课”中得以体现。
1、党员大会。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
凡属于支部的重要问题,都应提交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和决定,这既是党支部实行民主集中制的一项根本性制度,又是组织制度的重要内容。
会议的主要内容包括:
(1)传达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布置工作;
(2)听取和审议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3)党员行政领导干部通报业务工作情况;
(4)讨论党支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听取党员意见和建议;
(5)向党员提出在完成党的各项工作任务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具体要求;
(6)选举党支部委员会和党代表;
(7)讨论通过发展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
(8)讨论通过对党员的奖惩等问题。
2、支委会。
每月至少召开一次。
凡需要提前酝酿的重要问题,都应召开支委会讨论。
主要内容包括:
(1)讨论制定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定的措施;
(2)分析党内外群众的思想状况和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情况;
(3)研究党员教育、管理、监督的具体办法;
(4)研究对犯错误党员的处理和发展新党员等工作;
(5)对党支部近期活动作出安排。
3、党小组会。
每月至少安排一次。
党小组虽然不是一级党组织,但小组会的作用不可小视,它直接影响党支部决议的贯彻落实。
主要内容包括:
(1)学习党的文件;
(2)传达上级党组织的指示精神;
(3)研究如何贯彻执行支部决议,向党员布置工作;
(4)召开组织生活会;
(5)检查党员贯彻执行党支部决议和完成小组所分配工作的情况;
(6)讨论推荐入党积极分子。
4、上党课。
上党课主要指安排专门时间,集中对党员进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知识、形势任务等方面的教育。
每季度至少安排一次。
党课教育的主要内容:
(1)党的基本理论教育;
(2)党的理想信念教育;
(3)党的宗旨教育;
(4)党的优良传统教育;
(5)党纪党规教育;
(6)党员标准教育;
(7)党员的首先规范和法律意识教育;
(8)形势任务教育等;
党课教育的方法:
党课教育要根据本支部工作和党员的思想实际,采取灵活多样的方法。
(1)组织党员参加上级党组织的党课教育。
机关党委和党总支一般每年都要组织所属支部的全体党员集中上党课;机关工委每年也都结合形势任务的发展变化,组织市直机关党务干部上大课。
(2)支部自己上党课。
支部书记每年至少要给所属党员讲一次党课。
还可以请理论专家、英模人物、优秀党员讲党课。
讲授内容要理论联系实际,有的放矢,切实使党员受到感染和教育。
(3)党课教育还可以结合主题实践活动开展。
通过走出去参观学习等多种形式,使党员在深入社会实际中增强群众观点,加深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理解。
讲党课的要求:
实施党课教育,应支持在教育中突出党性和思想性,努力解决党员的思想入党问题;坚持理论联系实际,讲求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坚持以正面教育、自我教育为主,把党员教育与党员管理结合起来。
(1)理论联系实际,突出针对性。
备课时,要多联系党内和社会上的热点、难点问题,多联系党员的思想实际,回答同志们急需弄清的思想问题,澄清模糊认识。
(2)旗帜鲜明,观点正确,突出思想性。
党课的内容和提法必须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保持一致,同党中央保持致。
(3)以理服人,突出实效性。
要根据广大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的实际和普遍关心的问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不能强迫人们授受。
要善于寓理于事,用生动、具体、典型的事例说明道理。
同时,还要善于把深奥的道理讲得浅显易懂,形象深刻,注意运用语言的艺术性。
讲党课的基本程序:
(1)准备讲课提纲。
(备课)党支部召开会议,研究需要着力解决的问题,确定好讲课的主题,集体讨论讲课提纲。
在此基础上,授课人围绕题目广泛收集有关资料,结合本支部党员干部实际,认真起草讲稿,最后经支委会研究审定。
(2)组织授课。
组织全体党员准时参加听课。
授课过程中,还可能组织党员就一两个问题进行深入研讨,也可采取知识竞赛等形式,检验和巩固党课教育成果。
(3)课后讨论。
这是消化吸收授课内容的重要环节,是引导党员运用正确的立场、观点和方法观察分析问题,明辨是非、增强党性的有效途径。
开展好讨论必须注意四点:
一要出好讨论题;二要做好讨论发言准备;三要围绕中心议题,畅所欲言;四要搞好讨论小结,使党员加深对讨论问题的理解。
5、关于三个记录本
指党支部会议记录本、党务活动记录本、党小组会议记录本;
(1)党支部会议纪录本:
主要记录支委会和支部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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