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深化万名医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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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深化万名医师
浙江省深化万名医师
支援农村卫生工程工作方案
在总结2005-2013年实施“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县级医院骨干医师培训”和“山海协作”等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工作的基础上,结合县级医院功能定位和有关工作要求,特制定《浙江省深化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今后三年,加强以人才、技术、重点专科为核心的能力建设,每年为受援医院“解决一项医疗急需,突破一个薄弱环节,带出一支技术团队,新增一个服务项目”,通过3年对口支援,加强县医院的临床专科服务能力,推广适宜县医院开展的医疗技术,显著提高县域内常见病、多发病、危急重症和部分疑难复杂疾病的诊治能力;加快推进县医院人才培养;提高县医院医疗质量和安全管理水平,提升其综合服务能力;县外就诊率逐年下降,力争使县域内就诊率提高到90%左右,基本实现大病不出县。
同时,要重点实现以下目标:
(一)对口支援方式更加科学、合理,每个县有一家以上县级医院与城市三级医院建立稳定的对口支援关系,签订对口支援协议。
(二)受援县级医院建立起针对当地疾病谱和重点疾病的临床二级诊疗科目,农村居民常见重大疾病医疗服务能力不断提高。
(三)按照临床路径、诊疗规范,结合当地医疗实际,形成比较全面的疾病诊疗标准体系,使三级医院下转的诊断明确的患者,能够在县级医院得到规范化的诊疗服务。
(四)县级医院及其各科室的管理架构完整,各项制度健全,能够落实医疗核心制度和患者安全目标。
二级甲等以上县级医院基本实现信息化、精细化管理,能够利用远程医疗系统开展疑难危重病例会诊、病理诊断和继续教育等工作。
二、工作原则
(一)围绕中心工作,明确工作重点。
对口支援双方要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原则,根据当前卫生事业发展和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重点,制定帮扶计划,确定重点帮扶内容,有针对性地开展支援工作,逐步提升县医院能力。
(二)因地制宜,建立科学的对口支援关系。
各市要重新梳理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关系,积极、稳妥地调整对口支援医院。
要根据受援医院的实际需求以及支援医院的能力,指导医院间建立对口支援关系,确保对口支援不重复、不断档、符合支援医院和受援医院双方的实际。
(三)统筹安排,做好工作衔接。
各市及省级医院要将省内城乡医院对口支援与城市优质医疗资源下沉相结合,并与省外对口支援工作有机结合,做好省内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工作与援藏、援疆、援青、援贵、援川、援琼、“山海协作”、扶贫开发等工作相衔接,发挥各项目作用与优势。
三、工作任务
(一)调整对口支援关系。
根据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工作原则,结合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工作,每所城市三级综合医院与3所左右县级医院建立对口支援关系,三级专科医院与2所县级医院建立对口支援关系,提高相应专科服务能力和水平。
同时,每个县至少有一家县级医院与城市三级医院建立对口支援关系。
(二)开展目标管理。
支援医院要指导和协助受援医院按照“四个一”的目标要求,制订3年对口支援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任务,按照县医院的功能定位,结合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地理环境和交通条件、服务人口和医疗服务需求等因素,重点针对当地的疾病谱、农村居民重大疾病医疗保障病种和医院薄弱科室,以提升服务能力和文化内涵为核心,明确支援重点,开展科室对科室的帮扶,制定具体实施步骤和措施,并签署目标协议,明确支援和受援医院院长为城乡医院对口支援的共同第一责任人,科主任为科室帮扶的共同第一责任人。
支援医院和受援医院要按照对口支援目标开展自评,不断改进对口支援工作。
各市要及时做好年度评估和3年协议期末评估工作。
(三)提高县医院医疗技术水平。
按照“因地制宜、填平补齐”的原则,加强县医院临床重点专科建设,主要包括内科(呼吸内科、消化内科、神经内科、心血管内科、肾病学等专业)、外科(普通外科、神经外科、骨科、泌尿外科、胸外科等专业)、妇产科、儿科(新生儿专业)、眼科、耳鼻咽喉科、口腔科、精神科、肿瘤科、麻醉科、重症医学科、临床检验科、病理科、医学影像科以及近三年县外转诊率排名前5位的病种所在的科室建设。
逐步推广应用适宜医疗技术,提高县医院儿童先天性心脏病等20种农村居民重大疾病的诊断和治疗能力。
(四)加强县医院人才队伍建设。
将“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和“县级医院骨干医师培训”相结合,通过“派下去”、“请上来”、“团队带团队”和“科室对科室”等多种方式,使派驻支援人员与派出进修培训骨干进行置换,有计划地为县医院培养和造就一批技术骨干,建设人才梯队。
(五)加强派驻(出)人员管理。
派驻支援人员要做到技术支援与管理支援相结合,既要亲自诊疗患者,又要带动相应科室水平整体提升。
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可以建立城市三级医院向县级医院轮换派驻管理人员制度,选一批有管理经验的业务骨干到对口支援的县级医院担任副院长、科室主任或副主任。
受援医院要把派驻医师纳入本院医务人员日常管理,进行门诊、病房排班。
四、工作安排
(一)签订协议。
结合我省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工作,省卫生计生委对省级医院的对口支援关系进行了调整(附件1),各市也要根据实际情况和既往对口支援工作效果,调整、建立今后三年市级三级医院对口支援关系(附件2),做到对口支援工作覆盖辖区内每个县1所县医院。
省级医院及各市于2014年2月15日之前自行与受援医院重新或补充签订3年帮扶协议(协议书范本见附件3,已作为分院建设的以合作协议书为准),并将其中一份协议书报送至省卫生计生委对口支援办公室。
支援医院可按照协议书范本增加和补充帮扶项目,但不能减少内容。
(二)落实任务。
受援医院在支援医院的帮助指导下,根据本地实际,有步骤地加强重点科室建设,到对口支援任务结束之前完成提高县医院医疗技术水平的有关任务。
2015年,重点加强重症医学科、病理科建设,掌握消化内科、呼吸内科、普通外科、泌尿外科、妇科内镜诊疗技术和血液净化技术。
同时,提高县医院儿童先天性心脏病等20种农村居民重大疾病的诊断和治疗能力。
2016年,重点掌握骨科、胸外科、小儿外科内镜诊疗技术和骨科人工关节植入、急诊心血管介入技术。
受援医院在支援医院的帮助指导下,“三好一满意”活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深化优质护理、平安医院创建、基础就医环境整治等工作指标达到国家卫生计生委要求。
(三)评估考核。
省卫生计生委按照工作实施情况,分阶段地开展全面总结评估工作。
1.医院自评。
支受援医院要按照各年度需要加强建设的科室、相应专业骨干医师培训计划、掌握的微创技术项目,并将任务分解落实到支援受援双方的科室和个人,作为科室和个人年度考核指标。
支援和受援医院每年的年底进行自评。
2.年度评估:
三年期间每年的第四季度,省卫生计生委将对各地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工作进展情况和效果进行评估,重点包括组织管理、人才培养、适宜技术普及、重点专科建设、外转率变化和医疗技术能力和医疗质量安全等内容。
3.总结评估:
国家卫生计生委要按照考核标准,探索应用DRGs等方法,对县医院医疗服务能力提升情况适时进行全面考核评估,各地要做好各项准备工作以优异的成绩迎接考核评估。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
要充分认识县医院在我国医疗体系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进一步增强提升县医院能力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把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作为医疗服务体系建设的重中之重,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健全制度,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人,实行一把手负责制。
(二)统筹协调。
各市要结合当地实际,将提升县医院医疗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与县级医院骨干医师培训、县级医院标准化建设以及推进农村居民重大疾病医疗保障等工作紧密结合,制定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
(三)发挥作用。
支援医院要从深化医改的大局出发,充分发挥公立医院的公益性,切实帮助县医院提高管理水平和技术水平。
受援医院要以对口支援工作为契机,制定医院3年发展规划和重点专科发展方向,推动本医院全面快速发展。
通过对口支援建立完善分级诊疗、双向转诊的合理医疗格局,努力形成双赢的对口支援模式。
(四)保障经费。
按照《关于印发浙江省继续实施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工作方案的通知》(浙卫发〔2010〕162号)要求,省级财政落实各省级医院的工作经费,各市、县要积极协调同级财政部门,落实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所需的工作补助经费。
(五)加强宣传。
要高度重视舆论宣传工作,充分利用多种媒体形式,加大宣传报道力度,及时宣传好的做法和典型。
同时,加强督导和评估工作,采取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年度评估与不定期抽查,营造行业内外共同推进工作的良好氛围。
附件1
18家省级医院(含部队医院)对口支援关系表
支援医院
支援数
受援医院
浙江医院
1
安吉县人民医院
2
平湖市第一人民医院
省人民医院
1
淳安县第一人民医院
2
海宁市第三人民医院
3
德清县人民医院
浙江省肿瘤医院
1
余杭区第二人民医院
2
衢州市柯城区人民医院
浙江省立同德医院
1
海盐县中医院
2
永康市第三人民医院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
1
景宁县人民医院
2
三门县人民医院
3
北仑区人民医院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
1
建德市第一人医院
2
兰溪市人民医院
3
衢江区人民医院
4
龙泉市人民医院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邵逸夫医院
1
武义县第一人民医院
2
江山市人民医院
3
义乌市中心医院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妇产科医院
1
宁海县妇幼保健院
2
常山县人民医院
3
岱山县第一人民医院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儿童医院
1
宁海县妇幼保健院
2
永康市妇幼保健院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口腔医院
1
武义县口腔医院
浙江省中医院
1
松阳县人民医院
2
松阳县中医院
3
安吉县中医院
浙江省新华医院
1
云和县中医院
2
浦江县中医院
浙江省中山医院
1
德清县中医院
2
磐安县中医院
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1
文成县人民医院
2
永嘉县中医院
3
玉环县人民医院
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
1
平阳县第二人民医院
2
青田县人民医院
3
龙湾区第一人民医院
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眼视光医院
1
洞头县人民医院
解放军117医院
1
岱山县第一人民医院
武警杭州医院
1
淳安县中医院
附件2
各市三级医院对口支援关系表
地区
支援医院
支援数
受援医院
杭
州
市
杭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1
富阳市第二人民医院
2
桐庐县第二人民医院
3
余杭区中医院
4
淳安县中医院
杭州师范大学医学院附属医院
1
临安市昌化人民医院
2
淳安县第二人民医院
杭州市第三人民医院
1
建德市第二人民医院
2
桐庐富春江中心卫生院
杭州市红十字会医院
1
临安市於潜人民医院
2
临安市中医院
杭州市中医院
1
富阳市中医院
2
建德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杭州市西溪医院
1
建德市第二人民医院
2
临安市中医院
杭州市第七人民医院
1
建德市第四人民医院
2
富阳市第三人民医院
宁
波
市
宁波市医疗中心李惠利医院
1
奉化市溪口医院
2
宁波市北仑区小港医院
3
宁波市鄞州区钱湖医院
宁波市第一医院
1
宁波市第九医院
2
宁波市镇海区人民医院
3
宁波大榭开发区医院
宁波市第二医院
1
余姚市第二人民医院
2
慈溪市第三人民医院
3
宁波市镇海区炼化人民医院
宁波大学医学院附属医院
1
象山县红十字会台胞医院
2
宁波市北仑区第二人民医院
3
宁波镇海第二医院
宁波市妇女儿童医院
1
奉化市妇幼保健院
2
宁波市北仑区妇幼保健院
3
宁波市鄞州区妇幼保健院
宁波市中医院
1
宁波市镇海区中医院
2
宁波市北仑区中医院
3
宁海县中医院
宁波市康宁医院
1
余姚市第三人民医院
2
象山县第三人民医院
3
慈溪市第七人民医院
温
州
市
温州市中心医院
1
永嘉县人民医院
2
永嘉县中医院
3
苍南县第三人民医院
温州市人民医院
1
瓯海区第三人民医院
2
鹿城区人民医院
3
泰顺县人民医院
4
乐清市第五人民医院
5
永嘉县第三人民医院
温州市中医院
1
平阳县中医院
2
泰顺县中医院
3
苍南县中医院
温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1
瑞安市中医院
2
乐清市中医院
3
龙湾区人民医院
温州市第七人民医院
1
温州市鹿城精神病医院
湖
州
市
湖州市中心医院
1
南浔区人民医院
2
南浔区练市医院
3
湖州交通医院
湖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1
吴兴区织里医院
2
南浔区菱湖人民医院
湖州市妇幼保健院
1
南浔区双林人民医院
2
安吉县妇幼保健院
3
吴兴区埭溪医院
湖州市第三人民医院
1
海宁市第四人民医院
湖州市中医院
1
吴兴区中西医结合医院
2
南浔区中西医结合医院
嘉
兴
市
嘉兴市第一医院
1
嘉善县第一人民医院
2
嘉善县第二人民医院
3
南湖区中心医院
嘉兴市第二医院
1
海盐县人民医院
2
平湖市第二人民医院
3
桐乡市第四人民医院
嘉兴市妇幼保健院
1
海盐县妇幼保健院
2
桐乡市妇幼保健院
3
秀洲区妇幼保健院
嘉兴市中医医院
1
嘉善县中医院
2
海盐县中医院
绍
兴
市
绍兴市人民医院
1
新昌县人民医院
2
诸暨市第二人民医院
3
越城区马山镇卫生院
绍兴市妇幼保健院
1
上虞市妇幼保健院
2
诸暨市妇幼保健院
绍兴市中医院
1
新昌县中医院
2
嵊州市中医院
绍兴市第六人民医院
1
嵊州市中医院
绍兴市第七人民医院
1
上虞市人民医院
2
嵊州市第五人民医院
舟
山
市
舟山医院
1
嵊泗县人民医院
2
岱山县第二人民医院
3
普陀人民医院六横分院
舟山市中医骨伤联合医院
1
岱山县第二人民医院
2
嵊泗县中医院
舟山市妇幼保健院
1
舟山市普济医院
2
定海区金塘中心卫生院
金
华
市
金华市中心医院
1
磐安县人民医院
2
婺城区第一人民医院
3
婺城区第二人民医院
金华市人民医院
1
婺城区妇幼保健院
2
金东区妇幼保健院
3
金东区第二人民医院
金华市中医院
1
金东区中医院
2
武义县中医院
金华市第二医院
1
东阳市精神病院
2
永康市第三人民医院
衢
州
市
衢州市人民医院
1
龙游县人民医院
2
开化县人民医院
3
江山市中医院
衢州市中医医院
1
开化县中医院
衢州市第三医院
1
江山市第四人民医院
浙江衢化医院
1
龙游县中医院
台
州
市
台州医院
1
仙居县人民医院
2
仙居县第三人民医院
3
临海市第一人民医院
台州市中心医院
1
玉环县第二人民医院
2
温岭市第四人民医院
3
临海市第五人民医院
台州恩泽医疗中心路桥医院
1
路桥区第二人民医院
2
路桥区第三人民医院
丽
水
市
丽水市中心医院
1
庆元县人民医院
2
龙泉市人民医院
3
松阳县人民医院
4
遂昌县人民医院
丽水市人民医院
1
青田县人民医院
2
云和县人民医院
3
景宁县人民医院
4
莲都区人民医院
5
缙云县人民医院
附件3
浙江省“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
支援协议
(范本)
甲方(支援医院):
乙方(受援医院):
为贯彻落实国家卫生计生委《深化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工作方案(2013-2015年)》(国卫医发〔2013〕21号)和《浙江省深化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工作方案》要求,深化“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经双方协商,签订如下协议:
一、支援内容
对口支援内容包括:
医院管理、医疗技术、学科建设、人才培养。
二、双方职责与义务
(一)甲方
1.在自身开展正常业务及日常工作的前提下,协助乙方建立健全和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规范,使乙方业务工作管理规范化、制度化,提高乙方综合能力和管理水平及病人满意度。
2.根据受援医院的要求,选派副主任医师或高年资主治医师以上人员到乙方工作,通过开展临床教学、示范查房、手术示教、疑难病例和死亡病例讨论、临床带教和短期培训等多种方式,重点加强农村常见病、多发病、急诊抢救和基本设备操作应用的培训,提高乙方医务人员的整体业务素质和执业能力。
3.按照医疗技术分类分级管理的规定,帮助受援医院开展适宜技术和新技术、新业务,并结合实际拓展服务范围。
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帮助受援医院建立远程会诊网络系统。
4.适当照顾、优先安排乙方选送的各类人员进修学习。
在支援期间,乙方如在业务方面遇到难题,甲方的相应专科应邀派出专家给予支援,包括会诊、手术、义诊等。
5.负责派驻人员的全部费用。
6.不得无故终止支援。
(二)乙方
1.全员参与,做好宣传,主动配合甲方开展各项工作。
2.妥善安排甲方派驻人员的生活,统一安排派驻人员的业务工作,并对甲方派出人员严格管理,对派驻期间违纪、违规的人员和行为要及时通报甲方。
3.承担并解决派驻人员在派驻期间发生的医疗纠纷。
三、协议期限
年月至年月。
四、其他事项
五、协议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协议书一式四份,双方各持一份,送双方上级主管部门各一份。
本协议书不受法人代表的变更而终止。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盖章)(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
- 配套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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