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绿色建筑初步设计说明 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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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绿色建筑初步设计说明 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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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绿色建筑初步设计说明书
(重庆鹅岭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重庆瑞丰鹅岭山项目
初步设计
说明书
中煤科工集团重庆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二零一四年一月
绿色建筑设计说明专篇
一、项目概况
本工程为重庆鹅岭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投资开发的重庆瑞丰鹅岭山项目,为居住小区。
建设地重庆市渝中区渝中组团A分区A5-3和6-6地块。
A5-3地块由A1#、A2#、A3#、A4#、A5#、A6#、A7#七栋楼组成,A1#、A2#、A3#、A4#、A5#楼为住宅,A6#楼为幼儿园、物管及配套用房,A7#为配套商业;6-6地块由B1#、B2#、B3#、B4#、B5#、B6#组成,均为住宅。
本工程为新建工程,公共建筑部分A6#、A7#按绿色建筑一星(银)级标准设计。
二、建筑专业
2.1设计依据
1.重庆市《公共建筑节能(绿色建筑)设计标准》DBJ50-052-2013
2.重庆市《绿色建筑评价标准》DBJ/T50-066-2013
3.《居住建筑节能65%设计标准》DBJ50-071-2010
4.《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节能专篇》(2007版)(建筑)
5.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执行公共建筑节能(绿色建筑)设计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渝建发﹝2013﹞98号)
2.2设计概况表
每栋单体建筑详细见《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设计概况表》
表2.2.1项目绿色建筑设计概况
项目名称
瑞丰·鹅岭山项目
子项目名称
A6#、A7#
建设地点
重庆市渝中区鹅岭
用地面积(㎡)
16077
总建筑面积(㎡)
1626.48/2618.03
建筑主要功能
幼儿园/商业
容积率
1.31
建筑密度
49.42%
绿地率(%)
36.10%
绿色建筑设计
绿色建筑等级
■银级(一星级)□金级(二星级)□铂金级(三星级)
绿色建筑设计根据《公共建筑节能(绿色建筑)设计标准》附录D要求执行
控制项是否满足要求
■是□否
评分项是否满足要求
■是□否
选择项
类型
节地
节能
节水
节材
室内环境
选项(条文号)
/
7.3.2
/
/
7.2.7、
7.2.8、
7.2.9、
7.2.16
(1、3)
合计
0
1
0
0
4
不适用项
条文号
/
/
/
/
/
不适用说明:
1、建筑不采用集中空调系统,与集中空调系统相关的风系统、水系统均不适用本项目;
2、建筑场地内无旧建筑,与旧建筑利用相关的条目不适用。
2.3建筑节能设计说明(含公共建筑)
2.3.1主要节能技术措施
2.3.1.1总平面
(1)项目位于重庆瑞丰鹅岭山项目位于重庆市渝中区渝中组团A分区A5-3和6-6地块。
项目地块东西距离约344米,南北距离约313米。
该项目建设总用地面积27197平方米,地块紧邻鹅岭公园,具有良好的景观资源。
该小区周边为规划道路,交通方便,市政配套设施完善,社区形态成熟,是建设住宅小区的理想地点。
(2)本地块设计绿化率达35.8%,满足规划要求。
场地内选用的绿化植物是以适应重庆气候和土壤条件的乡土植物为主,采用乔木、灌木和草结合的复层绿化方式。
屋面和中庭均设计景观绿化,且选用本地植物如:
楠竹和山茶花、天竺葵。
在景观设计中,尽量减少了硬地铺装,增大透水地面面积。
2.3.1.2围护结构主要节能措施
1)墙体节能措施及主要节能材料
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626~725(300mm)
2)外窗节能措施及主要节能材料
隔热金属型材多腔密封Kf=5.0框面积20%(6中透光Low-E+12A+6透明),外窗气密性为6级,水密性为3级,隔声性能为3级,抗风压性能为4级。
可见光透射比0.62。
各主要功能房间外窗的可开启面积占房间地板轴线面积的比例均满足要求。
表2.3.1.2-1A6#楼外窗可开启面积占主要功能房间地板面积的比例判断表
主要功能房间外窗或幕墙可开启面积小于该房间地板轴线面积的8%
□有☑无
楼层号
房间编号
房间地板轴线面积(㎡)
外窗可开启面积(含阳台门面积)(㎡)
外窗可开启面积占房间地板面积的比例
1
9
17.44
4.95
0.28
满足规定的本房间外窗的可开启面积占房间地板轴线面积的比例不应小于0.08的规定。
1
11
14.08
6.60
0.47
满足规定的本房间外窗的可开启面积占房间地板轴线面积的比例不应小于0.08的规定。
2
6
111.34
26.02
0.23
满足规定的本房间外窗的可开启面积占房间地板轴线面积的比例不应小于0.08的规定。
2
5
113.99
12.30
0.11
满足规定的本房间外窗的可开启面积占房间地板轴线面积的比例不应小于0.08的规定。
2
7
11.55
1.58
0.14
满足规定的本房间外窗的可开启面积占房间地板轴线面积的比例不应小于0.08的规定。
3
4
113.40
18.00
0.16
满足规定的本房间外窗的可开启面积占房间地板轴线面积的比例不应小于0.08的规定。
3
6
95.34
25.28
0.27
满足规定的本房间外窗的可开启面积占房间地板轴线面积的比例不应小于0.08的规定。
3
7
11.55
1.58
0.14
满足规定的本房间外窗的可开启面积占房间地板轴线面积的比例不应小于0.08的规定。
4
2
23.10
4.65
0.20
满足规定的本房间外窗的可开启面积占房间地板轴线面积的比例不应小于0.08的规定。
4
1
83.67
18.15
0.22
满足规定的本房间外窗的可开启面积占房间地板轴线面积的比例不应小于0.08的规定。
4
4
163.80
39.30
0.24
满足规定的本房间外窗的可开启面积占房间地板轴线面积的比例不应小于0.08的规定。
4
5
40.80
6.90
0.17
满足规定的本房间外窗的可开启面积占房间地板轴线面积的比例不应小于0.08的规定。
表2.3.1.2-2A7#楼外窗可开启面积占主要功能房间地板面积的比例判断表
主要功能房间外窗或幕墙可开启面积小于该房间地板轴线面积的8%
□有☑无
楼层号
房间编号
房间地板轴线面积(㎡)
外窗可开启面积(含阳台门面积)(㎡)
外窗可开启面积占房间地板面积的比例
2
3
18.88
8.12
0.43
满足规定的本房间外窗的可开启面积占房间地板轴线面积的比例不应小于0.08的规定。
3
4
50.76
14.37
0.28
满足规定的本房间外窗的可开启面积占房间地板轴线面积的比例不应小于0.08的规定。
3
2
424.13
77.48
0.18
满足规定的本房间外窗的可开启面积占房间地板轴线面积的比例不应小于0.08的规定。
3
1
33.80
22.70
0.67
满足规定的本房间外窗的可开启面积占房间地板轴线面积的比例不应小于0.08的规定。
3
3
23.29
5.62
0.24
满足规定的本房间外窗的可开启面积占房间地板轴线面积的比例不应小于0.08的规定。
4
2
330.56
113.97
0.34
满足规定的本房间外窗的可开启面积占房间地板轴线面积的比例不应小于0.08的规定。
5
5
76.71
34.25
0.45
满足规定的本房间外窗的可开启面积占房间地板轴线面积的比例不应小于0.08的规定。
5
3
292.65
73.38
0.25
满足规定的本房间外窗的可开启面积占房间地板轴线面积的比例不应小于0.08的规定。
3)西向外遮阳判定
A6#楼西向窗墙面积比为0.69,A7#楼西向窗墙面积比为0.50,因此均需设置活动外遮阳系统。
表2.3.1.2-3A6#楼西向窗墙面积比与活动外遮阳类型、遮阳位置及控制方式
西向窗墙比
西向窗墙比限值
是否设置活动外遮阳
活动外遮阳类型
遮阳位置说明
遮阳控制方式说明
0.69
0.3
■有□无
有
外遮阳
活动铝合金机翼(百叶水平)
表2.3.1.2-4A7#楼西向窗墙面积比与活动外遮阳类型、遮阳位置及控制方式
西向窗墙比
西向窗墙比限值
是否设置活动外遮阳
活动外遮阳类型
遮阳位置说明
遮阳控制方式说明
0.50
0.3
■有□无
有
外遮阳
活动铝合金机翼(百叶水平)
4)屋面节能措施及主要节能材料
难燃型挤塑聚苯板(50.0mm)
5)架空楼板的主要节能材料
难燃型挤塑聚苯板(20.0mm)
6)功能转换处楼板和楼面的主要节能材料
全轻混凝土(50.0mm)
7)防火隔离带
屋面与外墙交界处和屋顶开口部位设500mm宽垂直纤维岩棉板防火隔离带。
8)屋顶透明部分
无
2.3.1.3主要围护结构选用保温材料的热工性能
详见各个单位节能计算书
2.3.1.4节能计算
详见各个单位节能计算书
表2.3.1.4-1公共建筑节能50%设计标准综合计算判断结果
建筑所在地区
子项名称
全年耗电量综合指标限量
综合计算结果
节能率
渝中
A6#楼
102.97(kw·h/㎡)
96.09(kw·h/㎡)
53.34%
渝中
A7#楼
187.55(kw·h/㎡)
176.46(kw·h/㎡)
52.96%
2.3.1.5节能安全防护
1)主要部位保温材料燃烧性能
部位
屋面
外墙
架空楼板
功能转换楼板
地面
楼面
地下室外墙
防火隔离带
规定值
--
不低于B1
--
--
-
-
-
-
--
A级
保温材料
难燃型挤塑聚苯板
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626~725
难燃型挤塑聚苯板
全轻混凝土
全轻混凝土
-
-
--
垂直纤维岩棉板
燃烧等级
A级
--
B1级
A级
A级
-
-
--
A级
以上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均满足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文件《关于加强民用建筑保温隔热工程防火安全管理的通知》(渝建发﹝2012﹞74)号要求及公安部公通字【2009】46号文件的规定和符合国家现行标准规范的有关规定。
2.3.1.6保温材料与主要结构构造措施
外墙饰面材料:
涂料。
外墙热桥保温材料:
难燃型膨胀聚苯板。
外墙热桥构造措施:
板材保温层采用丝径0.9热镀锌钢丝网,网孔12.7×12.7,φ7塑料膨胀锚栓固定,每平方米不少于6个。
基层为混凝土时,锚栓有效锚固深度不小于25mm。
2.3.1.7空调机位
本项目的空调不包含在本次设计中,后期由业主根据自身需要自行解决空调问题,设计仅预留室外机安装位置和用电负荷。
对于用户购买的单元式空调机组或空调系统时,应符合国家标准《房间空气调节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12021.3-2010中关于能效比的规定一级要求。
2.3.1.8建筑防结露计算
采暖建筑围护结构防结露设计主要依据围护结构各部位的保温构造,通过结露验算来判定各部位是否会发生结露。
主要包括:
热桥、屋面、与土壤接触的地面、地下室外墙。
表10.2.3.1.8-1围护结构各部位结露验算结果
部位
热桥
屋面
地面
地下室外墙
是否结露
否
否
否
否
2.4绿色建筑设计说明
2.4.1节能与场地规划选址
(1)项目选址、场地安全、污染源及治理
1)本项目选址于重庆市渝中区,与鹅岭公园紧邻。
地块范围总用地面积27197平方米。
2)项目场地安全,不存在地质灾害、洪涝灾害、无含氡土壤,无电磁辐射危害,无有毒物质危险源,场地的防洪设计符合现行标准《防洪标准》GB50201及《城市防洪工程设计规范》的要求,详见情况见环评报告。
项目选址非:
■文物古迹;■自然水系;□古树;■湿地;■基本农田;■森林;■其他不应违反的保护区规定内容。
场地无■地质灾害;■洪涝灾害;■含氡土壤;■电磁辐射危害;■火、爆、有毒物质等危险源。
(2)场地的生态修复及表层土的利用情况
场地是否进行生态修复:
■是;□否。
挖方表层土是否利用:
■是;□否。
生态恢复措施:
■最大多样性法;☑保护回收利用场地表层土。
1)本项目建设时尽量减少土石方工程量,减少开发建设过程对场地及周边环境生态系统的改变,为充分利用有机质、矿物质和微量元素丰富的表层土壤。
项目施工阶段,景观专业考虑将表层土壤进行存放,用于后期建筑景观绿化用土,维持生物多样性。
2)在建设项目后期,采用生态恢复的措施,保证项目场地内绿地率达到30%以上,且绿化植物采用乡土植物,项目场地内采用乔木、灌木、草皮等复层绿化的措施。
(3)地下空间合理开发利用及土地利用
地下空间利用情况:
■修建地下停车场(□机械式停车库;☑地下停车库;□停车楼;□错时停车);■修建地下设备用房;□修建地下步行通道。
节约集约利用土地:
■架空设计;□废弃地再利用;■多功能共享;□修建人防工程。
1)本项目的公共建筑为多层商业以及小区3班幼儿园。
2)项目场地内采用了大量的透水地面(透水混凝土及透水砖),架空绿化,实土绿化,场地采用植草砖,可作功能变化,平时用作集会场地。
(4)场地交通情况
步行距离500m内有公共站点:
■是;□否。
步行距离800m内轨道交通站点:
■是;□否。
■合理设置出入口并设置便捷的步行通道联系公共交通站点;
■场地内人行通道采用无障碍设计,且与建筑场地外人行通道无障碍连通;
■设置居民步行5-10min可以到达的公共服务设施。
1)本项目交通便捷,项目场地周边有多条交通线路,距离建筑主入口步行距离200m处有一处公交站点,共计有10余条公交线路,距离鹅岭地铁站距离为约1000m,详见总平面图区位示意图。
2)项目场地内采用人车分流系统,保证场地内交通便捷有序。
3)场地内人行通道均采用无障碍设计,且与建筑场地外人行通道无障碍连通。
本项目的无障碍设计主要集中在以下部位:
建筑基地(人行通道、停车车位);建筑入口、入口平台及门;水平与垂直交通;公共厕所;服务台、公共电话、饮水器等相应设施。
4)周边的公共服务设施有邮局、银行营业网点、餐馆、理发店、宾馆、药店、书店等公共服务设施,步行5-10min即可到达。
(5)建筑的公共性、共享性
1)建筑内部的商铺可对外出租,可改造成不同功能的功能,对外开放营业。
2)建筑周边有便利的公共服务设施,2种及以上的公共建筑集中设置,或公共建筑兼容2种及以上的公共服务功能;周边建筑集会议、展览、娱乐、购物一体,联合建设时已配套辅助设施设备共同使用、资源共享;建筑向社会公众提供开放的公共空间。
3)项目场地内的室外活动场地、室外实土绿地错时向周边居民免费开放。
4)建筑周边绿地、休息设施想周边市民开放,每天开放时间周一至周五为上班时间,周末为全天开放。
(6)既有建筑利用分析
项目场地内部存在部分旧建筑,但旧建筑的规模小、分布分散,根据现有的规划要求,将对既有的旧建筑予以拆除。
2.4.2建筑物理环境设计
(1)建筑风环境说明
建筑室外风环境
本小区建筑是否封闭的围合式布局,建筑自然通风效果较好;建筑所在地为山地,且采用南北方向布置,建筑周边无气流漩涡;本建筑对舱底内风环境和通风效果不需要较精确的要求。
建筑室内风环境
自然通风房间可开启外窗净面积大于房间底板面积的4%;单侧通风房间的进深未超过房间净高的3倍。
(2)建筑光环境说明
商业、幼儿园项目外窗(含阳台窗)采用隔热金属型材Kf=5.8框面积20%,玻璃材料:
6中透光Low-E+12A+6透明中空玻璃,外窗气密性为6级,水密性为3级,隔声性能为3级,抗风压性能为4级,可见光透射比0.62.玻璃幕墙采用隔热金属型材Kf=5.8框面积20%,玻璃材料:
6中透光Low-E+12A+6透明中空玻璃,幕墙气密性为4级,水密性为3级,隔声性能为3级,抗风压性能为4级,可见光透射比0.62,满足相关规范要求。
(3)建筑声环境说明
本项目周边无大工业噪音源,北面为鹅岭公园,A地块南侧和B地块的北侧是鹅岭正街,B地块南侧是长江一路,长江一路噪音比鹅岭正街噪音大,为进一步提高声环境质量,提升居住环境的舒适度,建议景观设计考虑在项目临主干道部位采取适当的噪音优化措施,例如种植高大乔木绿化和设置吸音隔音板,以进一步优化建筑室内噪声环境。
建筑外窗、阳台门及玻璃幕墙均采用隔热金属型材Kf=5.8框面积20%,玻璃材料为6中透光Low-E+12A+6透明中空玻璃,隔声性能为3级。
有助于提高室内声环境质量。
另外,项目的设备机房噪声源控制措施为:
选用低噪声设备,或者将高噪声源设备设置于独立房间内并置于减震垫上。
空调机组、风机盘管噪声设置管道式消声器或消声弯头处理。
对于有噪声源的房间及电梯井、电梯机房,将它们与其他房间之间用墙体隔声吸声构造处理。
建筑周边优化机动车辆通行流线,场地内禁止鸣笛,环境噪声白天为54dB,夜间噪声值为46dB,满足二类声环境区域的要求,详见环评报告的相关内容。
(3)外窗及玻璃幕墙可开启面积说明
不满足规范要求的外窗面积占地板轴线面积的最小比例未达到不小于8%时,房间使用机械通风,施工图设计阶段完成设计。
2.4.3建筑中可再循环利用材料的利用
(1)装饰性构件
本小区建筑设计立面简单,建筑采用的装饰性构件少,其余构件均具备遮阳、导光、导风、挑板载物等功能。
该建筑女儿墙的高度为1.5m。
(2)预拌砂浆和预拌混凝土
本工程无采用预拌砂浆,本工程现浇混凝土全部采用预拌混凝土。
(3)灵活隔断和可再循环材料利用
项目中采用可重复使用隔墙和隔断面积,主要应用部位为商铺内隔断和幼儿园活动室和寝室之间的隔墙。
主要使用材料为隔声板材隔断和木质轻质隔断。
(4)绿色建材
1)建筑中采用了加气混凝土砌块绿色建筑节能建材。
2)建筑中采用内部隔墙大量采用玻璃、石膏板、钢铁等可再循环利用产品。
3)租户采用的分体式空调机采用高COP值得产品,制冷剂采用R134a产品,保护臭氧层。
4)建筑中采用了节水型器具,如感应龙头等用水器具。
5)建筑中照明系统采用高能效光源,如T8细管型荧光灯、高能效变压器。
6)采用隔声性能良好、热工性能优良的门窗产品。
7)采用节能、耐久电气设备产品。
8)采用高强钢材、高性能混凝土。
9)未采用重庆市“禁限通告”名录的产品。
2.4.4景观设计
(1)缓解热岛效应
为缓解项目热岛效应,地下建筑屋面采用了种植屋面,且建筑外墙的颜色为浅色,太阳辐射反射系数≥0.4,太阳辐射吸收系数≤0.6。
建筑周边场地大量采用了植草砖,植草砖的透水率为50%,有效缓解热岛措施。
(2)植物配置、绿地公共属性及透水地面
建筑的绿化方式采用立体绿化,其他部位采用复层绿化,配有乔木、灌木及草皮。
项目场地内植物采用本地植物物种,少维护、少虫害的植物。
主要采用的重庆本地的乡土植物,以乔、灌、草结合的复层绿化形式。
架空平台绿化覆土的深度达到1.5m。
小区内景观绿地具有公共属性,应在后期物业管理中实行错时向公众开放的管理办法。
硬质铺装中60%采用植草砖及透水混凝土,植草砖的透水比为50%,颜色为浅色,透水混凝土渗透率为65%。
(3)场地雨水径流
场地内雨水径流主要采用透水铺装、水景,在雨洪季节,通过透水铺装在场地内下渗,未下渗的雨水经过雨水收集系统回用,雨水收集量为雨水径流控制率为65%。
三、结果专业
3.1设计依据
1.《重庆市工程建设标准-公共建筑节能(绿色建筑)设计标准》DBJ50-052-2013;
2.《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50009-2008;
3.《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2012;
4.《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50003-2011;
5.《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
6.《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11;
7.《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2008;
8.《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79-2012;
9.《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10;
10.《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3-2010;
11.《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GB50330-2002;
12.《重庆市超限高层建筑工程界定规定》渝建发[2010]156号。
3.2场地规划选址
本项目位于重庆市渝中区渝中组团A分区A地块(A5-3地块)和B地块(6-6地块),建设用地面积为27197㎡,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由11栋多层住宅,11栋多层商业,1栋多层幼儿园及配套用房及1栋低层垃圾站组成,总建筑面积48334.44㎡。
用地范围及周边情况:
项目地块东西距离约344米,南北距离约313米。
该项目建设总用地面积27197平方米,地块紧邻鹅岭公园,具有良好的景观资源。
该小区周边为规划道路,交通方便,市政配套设施完善,社区形态成熟,是建设小区的理想地点。
根据由重庆蜀通岩土工程有限公司2013年1月编制的《重庆瑞丰·鹅岭山项目岩土工程勘察报告(直接详勘)》,场地基本情况为:
场地原始地貌属丘陵地貌,地形为斜坡地形,总体上北高南低,西高东低,地形坡角15~30°,B地块斜坡坡角35~45°为主。
A地块地形较平缓,高程在324.50m~361.0m,相对高差为36.50m,最低点位于该地块北侧道路,最高点位于该地块北部西侧的水池附近。
地形坡角一般15~25°,局部砂岩、泥岩陡坎可达65~80°。
B地块地形较陡,位于陡斜坡及陡崖顶,高程在312.35m~341.37m,相对高差为29.02m,最低点位于该地块中部斜坡,最高点位于该地块西侧道路。
斜坡地形坡角一般35~45°,拟建B6住宅位于陡崖顶,该陡崖崖脚为长江一路,高程287~289.5m,崖顶高程为328.86~332.3m,陡崖高39.36~45.3m,陡崖坡角70~80°。
勘察区地层呈单斜产出,岩层倾向237°,倾角8°,层面以闭合状为主,结合程度好~一般,为硬性结构面。
根据地表调查及钻孔结露,场区钻探深度范围内地层主要为第四系全新统土层(Q4)及侏罗系中统沙溪庙组基岩(J2s)。
拟建场地范围内未发现滑坡、断层、崩塌等不良地质作用迹象。
在A地块分布有浅埋的防空洞,根据设计方案,建设场地内的防空洞将被开挖掉,因此,防空洞对工程建设影响小。
拟建场地未见断层构造,地质构造较复杂,水文地质条件简单;拟建场地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
拟建场地现状稳定,场地均为可进行建设的一般场地。
3.3地基基础
根据地勘报告,A6#楼均采用柱下独立柱基,A7#楼均采用楼下独立柱基和地下条形基础,以中风化砂岩、泥岩作为基础持力层。
A6#楼柱下独基尺寸约为0.8m×0.8m~1.0m×1.0m,高度0.5m~0.6m;A7#楼柱下独基尺寸约为0.9m×0.9m~1.6m×1.6m,高度0.5m~1.2m。
各楼栋基底标高及持力层情况详下表:
基底标高
进入持力层情况
A6#
323.600
全进入中风化泥岩
A7#
333.400
全进入中风化砂岩
根据地勘报告,本工程基底已全进入中风化泥岩及砂岩,且整个场区内无地下水;经分析对比,舍弃桩基础做法,采用柱下独立基础和墙下条形基础;因上部框架柱混凝土强度等级为C35及C40,考虑基础抗剪及节约材料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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