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检查存在问题的处罚通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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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检查存在问题的处罚通报
平安检查存在问题的处分通报
如果不按照相关的规定去进行平安检查将带来平安隐患,严重的甚至会发生平安事故,国家规定了一系列的处分条例。
下面第一了有关平安检查存在问题的处分通报的内容,供大家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关于“1.20”平安生产事故处理决定的通报
各建筑业企业、建设(房)单位、监理公司、区质监站(安监站)、区建管处、有关单位:
20xx年1月20日宁波龙湖滟澜海岸工地发生一起物体打击,造成一人死亡,经事故调查组调查分析,这是一起责任事故。
近日,区已批复了事故,为认真吸取事故教训,切实落实平安生产责任,加强平安生产监督管理,及时消除平安隐患,有效防范和遏制生产平安事故的发生,现将事故调查处理结果通报如下:
一、事故根本情况
20xx年1月20日下午约14时45分,由江苏顺通建设集团在宁波龙湖滟澜海岸2号地块I标段50号楼19层进行承重支模架拆卸作业时,木工班一小工将钢管搬运至19层的卸料平台时,由于卸料平台防护不严,操作不当,造成一根钢管从卸料平台孔洞坠落,砸中一名在地面脚手片的勤杂工,造成头部受伤致死。
二、事故原因
根据事故调查报告,本起事故的直接原因是卸料平台底板松动,形成孔洞,造成隐患,木工在搬运钢管至卸料平台时,堆放不当,导致钢管从卸料平台的孔洞处坠落,砸中受害者头部,受伤致死。
事故的间接原因是江苏顺通建设平安生产责任制度不到位,对模板撤除工程平安管理混乱,管理执行不力,平安教育培训不到位,平安技术交底不到位,施工方案不完善,平安技术措施缺乏,无针对性,撤除、吊装作业过程中未设置警戒线,未指派平安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现场平安管理不落实,对施工现场存在的隐患排查不到位,未及时发现和排查存在的隐患。
监理公司管理不到位,未及时催促施工单位消除现场存在的平安隐患。
三、事故处理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建筑法》、《平安生产法》、《建设工程平安生产管理条例》、《关于进一步加强区外建筑业企业承接业务登记备案管理》(仑建〔20xx〕64号)和《关于加强区外监理企业进区承接业务登记备案管理》(仑建〔20xx〕59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的规定,根据事故调查报告的处理建议,对本起事故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依法予以处理,现将有关处理决定通报如下:
1.收回江苏顺通建设《建筑业企业进区承接业务登记备案证》,且两年内不得重新登记。
并建议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暂扣平安生产许可证。
2.江苏顺通建设工程经理赵鸿雁,建议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撤消《工程负责人平安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收回浙江工程《监理企业进区承接业务登记备案证》,且两年内不得重新登记。
宁波市北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xx年4月18日
20xx年关于平安生产检查通报
各分局、超限超载检测站,局直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平安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全市公路系统平安生产监督管理工作,9月26日~9月29日,市局对各分局、治超站、材料站、市局机关、翰林金环大酒店进行了第三季平安生产管理工作检查。
通过此次检查,检查组认为:
各单位在第三季度的平安生产工作中做了大量的工作,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现就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根本情况
1、各单位能够健全完善各项和平安生产制度,检修保养各类车辆,准备好应急设备和应急物资,做好应急准备,建立了24小时值班制度、带班制度、巡查制度和平安生产事故报告制度,确保了信息畅通,应急管理措施得力。
2、各单位高度重视平安生产工作,牢固树立“平安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理念,人员对所辖区域内的国省道、重要县道、道班、桥涵及在建工程工程进行平安生产大检查,加大了监督检查力度,杜绝各种违章行为、违章作业,有效地消除了存在的平安隐患。
3、山闵路改建工程各工程部能够加强工程现场施工平安管理,按照施工程序和操作要求做好平安生产工作,做好岗前培训和技术、平安交底工作,设置好施工平安标志和警示标志,落实持证上岗制度,坚持平安人员现场巡查、维护交通工作保障施工路段行车平安。
4、治超站执法人员增强了平安防范意识,治超站运行平安有序。
5、各单位防火、防盗工作落实到位。
二、存在的问题
1、埇桥分局标志有缺损、遮挡现象,个别重要县道存在坑槽等重要病害,局部路面有堆积物和打场晒粮现象。
2、萧县分局官栾路未见施工公示牌或公告,标志有缺损、遮挡现象,个别路段有打场晒粮、存在堆积物现象。
3、砀山分局局部路面有堆积物、标志缺损、有遮挡现象,路基有雨冲刷影响路面。
4、翰林金环大酒店对省市督办的隐患未按时整改到位,在办公楼又发现如下问题:
局部消防应急灯损坏、楼道口感应照明灯个别损坏;12楼餐桌堵塞平安通道;11楼消防栓(电梯口)缺少消防枪;南楼办公区没有整改。
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检查组已及时向有关单位和部门下发了“平安隐患整改”,请各有关单位和部门认真对待、及时整改,消除平安隐患,并将整改结果于10月20日前上报市局。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1、做好国庆节期间道路平安生产工作,安排好节日值班和平安信息报送和防火防盗工作。
2、继续加强平安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重点对路政、养护、工程等方面隐患的排查,分析原因及时整改。
3、认真落实平安生产“双基”建设、“平安工地”建设工作。
4、做好年终检查的各项准备工作,加强内业资料归档。
5、翰林金环酒店主管部门继续抓好省市督办的隐患整改工作及第三季度检查中发现的问题。
全线平安检查情况通报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和郧十指挥部关于加强平安生产工作的一系列文件精神,强化平安生产管理工作,确保本阶段的施工平安,指挥部组成专班,由颜书记带队于三月十七日起对各个标段进行了为期三天的专项平安检查。
检查中,检查组采取看现场、查资料、听汇报的方式,深入到各标段,重点检查了各施工单位平安管理体系的建立、平安管理人员和平安生产责任制度的落实、特种设备的检测检验以及现场施工平安管理等情况。
总体情况:
(一)加强,健全平安管理体系。
各参建单位均能认真按照投标要求,明确平安工作的,落实平安管理人员,完善平安管理规章,细化平安生产管理责任,全面认真落实平安生产管理责任制。
(二)重视教育培训,提高平安生产意识。
各参建单位采取多种方式,开展施工人员的平安生产教育与培训,宣传平安知识,积极相关人员报名参加省交通运输厅质监局与交通部联合即将举办的“三类人员”培训和指挥部与十堰安监局的特种操作人员培训。
(三)完善根底工作,落实平安标准化要求。
各参建单位根据本工程的实际情况,编制了与施工实际相结合的专项方案,如用电方案,爆破管理方法等,并对照厅质量监督局下发的《湖北省高速公路建设标准化指导意见》,完善了各种台账和平安管理资料。
(四)严格平安交底,确保平安标准施工。
各参建单位均能按照要求做到施工前对相关人员进行层层的技术交底,对新入工地的基层施工队伍进行相应的岗前教育培训,指出施工过程中的平安风险点和容易无视的平安隐患,有力的落实了“平安管理、预防为主”的理念。
局部参建单位平安管理工作存在以下问题:
(一)平安管理体系和编制的专项方案不符合本工程实际情况。
(二)平安管理人员资格证件不全,存在现象;局部特种人员无证。
(三)平安交底工作以及平安培训工作资料不齐全,缺乏相应的影音资料和和会议记录。
(四)已进场的特种设备未按规定进行检测检定标定。
(五)挖孔桩现场用电混乱,砂浆拌合不符合要求,现场作业人员自身平安防护不到位。
(六)施工便道通行能力差,缺乏必要的平安警示与指示牌。
(七)驻地、拌合站、钢筋场和施工现场平安警示标志标识欠缺。
检查组针对存在的问题,对参建单位下步平安管理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结合本工程实际,进一步完善平安生产管理体系,健全平安生产规章制度,落实符合要求的专职平安管理人员,明确平安管理责任,切实将平安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二)要按照要求尽快健全各类切合实际的平安专项方案和应急预案,完善各项施工规章制度以及平安操作规程,特别是《特种机械平安操作规程》、《高空作业施工平安操作规程》,《爆破物品使用平安规程》,《雨季施工平安考前须知》等。
(三)为保证平安应急预案的有效性、可行性,确保在发生突发或异常情况时,能进行迅速、有效的处置,要进行急演练。
(四)要按照“横向到底、纵向到边”的要求,对进场人员进行平安技术交底和平安教育培训,确保新所有进场人员树立平安意识、重视平安工作、具备平安生产能力。
(五)要深入贯彻实施预防为主的方针,牢固树立“隐患即事故”的理念,积极展开平安隐患排查工作,并按时上报平安隐患排查平安周报。
(六)要尽快对整体风险评估讨论稿提出反应意见,做好下阶段平安评估的准备工作。
(七)要做好对重大危险源的控制工作,并对重大危险源进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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