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香御府住宅小区前期物业管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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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香御府住宅小区前期物业管理
丹香御府住宅小区前期物业管理
招
标
文
件
招标人(章):
重庆正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发放时间:
2018年01月11日
目录
1投标须知……………………………………………………3
2丹香御府项目简介…………………………………………4~5
3物业服务等级和标准………………………………………6
4收费标准……………………………………………………6
5招标范围……………………………………………………6
6合同时间……………………………………………………6
7有关服务要求………………………………………………6
8招标相关事项………………………………………………6~7
9合同及其它…………………………………………………7
10资格审查须提交的资料……………………………………8
11投标文件组成………………………………………………8
12投标报价……………………………………………………9
13装订要求……………………………………………………9
14投标………………………………………………………9~10
15开标………………………………………………………10~11
16报名办法……………………………………………………11
17定标办法……………………………………………………11
13附件一、《授权委托书》…………………………………12
14附件二、投标人名称及投标报价表………………………13
15附件三、垫江县丹乡御府小区物业服务标准…………14~17
一、投标须知
序号
项目
内容规定
1
招标人
重庆正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
物业名称
丹香御府
3
物业地点
垫江县体育场北侧、明月二路东侧
4
总建筑面积
316663.16㎡
5
交付时间
2020年8月31日
6
现场踏勘时间
自行组织踏勘
7
投标保证金
无
8
投标文件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2018年1月25日10时30分截止
9
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
2018年01月25日10时30分
10
开标地点
垫江县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一楼会议室
二、丹香御府项目简介
1.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是重庆正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大型住宅小区。
小区位于垫江县体育场北侧、明月二路东侧,规划建设5栋高层,35栋花园洋房,/栋别墅,1所幼儿园,1所会所及局部商业裙房。
建筑规划为院落围合式布局,新颖流畅,建筑立面简洁、典雅。
小区首期(14栋小高层)预计2019年7月底交付业主使用。
为使小区物业管理服务与丹香御府定位要求相适应,特决定采取公开招标方式,选聘丹香御府小区前期物业服务企业。
2.基本参数:
(1)总用地面积:
109191㎡
(2)总建筑面积:
316663.16㎡(地上部分建筑面积:
240599.04㎡,地下部分建筑面积:
76064.12㎡)其中高层住宅总建筑面积62435.33㎡,小高层总建筑面积160698.14㎡,商业总建筑面积12985.33㎡。
(3)建筑密度:
≤30%
(4)物业类型:
小高层、高层、商业
(5)住宅总户数:
2039户
(6)绿化率:
≥30%
(7)机动车位(地下):
2216个,地上40个
(8)非机动车位(地下):
0个
(9)污水排放:
室内污废分流,室外雨污分流,污水沉淀后排入绕城公路市政污水管网。
(10)供电方式:
采用临街单项变供电。
(11)供水方式:
1-4层市政直供,5层及以上为变频供水。
(12)消防系统设置:
均设置消防系统,局部设置自动喷淋系统
(13)安防监控设施:
小区设安防监控设施,采用红外报警系统和可视对讲。
(14)小区共配备112部电梯。
(15)小区设有1个主入口,1个次入口,1个机动车主出入口,1个机动车次入口。
(首期交付1个主入口,一个机动车出入口)。
(16)现场售楼处:
700.20㎡。
(17)根据相关规定配备物业服务用房955.6㎡。
位于小区物业位于2#一层、39#一层、二层。
(18)小区分3期建设:
首期已于2018年1月25日开工,首期建设16幢洋房,面积为94558㎡,一层商业裙房,面积为8732㎡,地下车库停车位800个,面积为28000㎡,总计地上面积123290㎡,地下面积28000㎡。
竣工时间预计为2019年7月26日,交付时间为2019年7月27日。
二期建设为3栋高层,面积为40605.81㎡,花园洋房9栋,面积为44067.17㎡,地下车库停车位750个,面积为25448.67㎡,竣工时间预计为2020年3月26日,交付时间约为2020年3月27日。
三期建设为2栋高层,面积为22082.09㎡,花园洋房10栋,面积为47798.72㎡,地下车库停车位634个,面积为23468.69㎡,竣工时间预计为2020年8月30日,交付时间约为2020年8月31日。
三、物业服务等级和标准:
本项目电梯住宅按照《垫江县住宅物业服务等级标准》四级提供服务,具体标准见垫江发改委发(2017)230号文件。
四、收费标准:
按照《垫江县物业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标准》,电梯住宅四级标准的中标价收费。
五、招标范围:
垫江县丹香御府小区区域内的前期物业管理。
六、合同时间:
与中标人签订合同时间起,至小区业主委员会成立后签订新的物业服务合同为止。
七、有关服务要求
(1)房屋及公共配套设施完好率为98%;
(2)住宅区无重大火灾、刑事和交通事故;
(3)卫生、消杀、绿化达标率为100%;
(4)房屋零修、急修率为99%以上;
(5)违章发生率为1%以下,处理率100%;
(6)业主对物业管理满意率95%以上,投诉处理率100%。
八、招标相关事项
(1)物业管理范围:
垫江县丹香御府小区区域内的一体化物业服务。
(2)物业管理开办费,指投标人对本项目所配备的物资装备费用(不包含物业服务日常易耗品,亦不计折旧费摊入日常物业服务支出成本),由招标人与中标人在《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
(3)前期介入服务费,指本项目开发建设至向业主交付物业止,应招标人要求提前介入物业管理服务所产生的费用,由招标人与中标人在《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
(4)物业管理公共收益,按相关物业管理法规规定执行。
(5)地下停车库及地面停车位由中标人管理,收益按相关物业管理法规规定执行。
(6)招标人负责小区内总平面图、街道牌、幢号牌、户室牌、小区内交通标识牌等的设置。
(7)物业专项维修基金归集和使用服从相关法规规定。
九、合同及其它
(一)招标结束公示3天无异议后,招标人2日内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15日内与中标人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将相关资料报垫江县国土房管局备案。
(二)物业服务费收费标准,按中标价格,由中标人向物价主管部门申报、备案,并在《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中明示。
(三)中标人须按照招标人约定的时间内组织人员进驻,同时招标人要按照《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中物业服务用房的相关要求和标准向中标人提供物业管理用房。
(四)中标人应严格按照《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及《招标文件》
承诺实施管理,如达不到合同要求,或出现重大管理失误,并由行政主管部门确认,招标人有权终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责任由中标人负责。
(五)《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中标人应依法在法定期限内按照相关规定移交小区物业管理权和相关资料。
(六)本项目应交纳投标保证金0万元。
十、资格审查须提交的资料
1.公司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授权委托书。
3.注册地行业协会的信用证明文件。
4.外地企业已在垫江国土房管局备案。
5.其他证明文件。
十一、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由下列内容组成:
(一)、投标函部分
投标人名称及投标报价表(见附件2,投标人自行下载)
(二)、资格审查资料
1.有效期内的公司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授权委托书。
3.注册地行业协会的信用证明文件。
4.其他证明文件。
十二、投标报价:
按招标人确定的垫江县住宅物业服务等级标准相对应的《垫江县物业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标准》基准价范围内。
十三、装订要求
1应将投标函部分、资格审查资料各自分别装订成册。
2装订:
资格审查资料应装订成册,并应编制目录。
3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识
(1)投标文件袋使用“投标函部分”袋、“资格审查资料”袋以及“投标文件”大袋。
(2)投标函部分装入“投标函部分”袋中,密封并在袋上加盖投标人公章。
(3)资格审查部分装入“资格审查资料”袋中,密封并在袋上加盖投标人公章。
(4)“投标函部分”、“资格审查资料”小袋装入“投标文件”大袋中,密封并在大袋上加盖投标人公章。
(5)应在“投标文件”大袋上写明如下内容,如果“投标文件”大袋未按上述规定封装,招标人应当拒绝接收。
招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
在年月日时分前不得开启
投标人:
(单位盖章)
十四、投标
(一)、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及截止时间:
(1)递交时间:
2018年1月25日10时0分至2018年1月25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
2018年1月25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
2、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
垫江县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一楼会议室。
3、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投标文件一旦提交,不允许修改和撤回。
十五、开标
(一)、开标时间、地点和人员
1、开标时间:
2018年1月25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
垫江县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一楼会议室。
3、参会人员:
招标人、监督部门、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二)、开标程序
1、主持人宣布开标纪律;
2、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3、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投标人是否派人到场;
4、由投标人或投标人推选的代表检查各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检查人员将自己的姓名和所在单位在记录表上签字确认;外密封袋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由招标人退还给投标人,不予开启;
5、开启投标文件顺序:
随机开启;
6、开启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大袋和其中资格审查资料小袋后,送招标人和监督部门进行资格审查。
7、待资格审查完毕后当众宣布资格审查结果;
8、开启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函小袋,并当众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并记录在案;
9、招标人工作人员统计,并计算出最终得分并汇总(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报价不纳入评标标底的计算),推荐中标候选人;
10、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11、开标结束。
十六、报名办法:
实行开标日现场报名,现场投标。
十七、定标办法
复合标底确定。
“复合标底”的确定方式为“由所有投标人(无效投标的除外)的投标总报价平均值,与开标现场确定的8个理想标底范围,由投标人随机抽取1个理想标底,再与投标平均值进行二次平均,形成复合标底”。
投标人投标报价与复合标底相比,投标人报价与复合标底一致的,得满分;在复合标底以上的每上浮1%扣1分,在复合标底以下的每下浮1%扣0.5分,依此类推(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以投标人报价与复合标底相比得分为准,按得分多少由高到低依次排序,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人。
如第一中标人弃权,则由排名第二的投标人中标,依此类推。
如得分相同,将采取抽签的方式决定中标人。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
我(姓名)系(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姓名)(身份证号码:
)为我的委托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前期物业管理的投标。
授权委托人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物,我均予以承认。
授权委托人无转委托权,物此委托。
授权委托人:
性别:
年龄:
单位(盖章):
部门:
职务:
投标单位(盖法人章)
法人代表人:
附件二:
投标人名称及投标报价表
投标人(章)
投标项目
住宅物业服务费收费标准报价
元/月·平方米.
报价人:
是否同意招标人提出的招标要求和条件
是否能履约
日期
注:
报价以电梯房为报价。
附件三:
垫江县丹香御府小区物业服务标准
一、基本要求
1.日常服务应符合国家《物业管理条例》和《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以及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
服务与被服务双方签订规范的物业服务合同,双方权利义务关系明确。
公布物业服务内容、标准及物业服务收费标准。
2.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物业管理职业资格证书或者岗位证书,且小区经理有两年以上小区经理任职经历。
管理服务人员统一着装、佩戴标志,行为规范,服务主动、热情。
3.科学合理配备物业管理服务人员,人均管理面积2500―2900平方米。
4.建立健全物业管理方案和质量管理、财务管理、档案管理、秩序维护等制度。
5.按规划要求使用物业管理用房,不擅自改变用途。
6.设有服务接待中心,配置办公家具及电话、传真机、计算机等办公设施设备。
每天12小时有管理人员接待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处理物业服务合同范围内的公共性事务,受理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咨询和投诉,答复率100%,有效投诉处理率100%。
7.实行24小时报修值班制度。
公示24小时应急服务电话。
急修20分钟内到达现场,其他报修按双方约定时间到达现场,回访率100%,有完整的报修、维修和回访记录。
8.提供物业服务合同之外的特约服务和代办服务的,应公示服务项目与收费价目。
9.按规定使用专项维修资金,公布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情况。
10.每年进行2次以上业主满意度测评,覆盖率达到85%以上,履约满意率达到85%以上,对管理服务中的薄弱环节适时整改。
11.公示共用部位收益和使用情况。
12.能提供并公示3种以上(含3种)便民(无偿)服务;重要节假日进行专题布置,每年组织3次以上(含3次)社区活动。
二、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维修维护
1.建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档案,对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日常管理和维修养护,运行、检修和保养等记录齐全。
2.定期检查、巡查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的使用状况,发现损坏,按规定维修。
3.每日巡查1次小区房屋楼栋单元门、楼梯通道以及其他共用部位的门窗等,发现问题主动及时维修养护;每周巡查1次房屋外檐、门窗,保持楼内共用部位玻璃、配件完好,开闭灵活;每周巡查1次围墙、楼内墙面、顶面,遇有损坏,及时修补;每月检查1次雨水井、化粪池,保持畅通;化粪池每年清淘2次;每周巡查1次场地、道路平整通畅,发现损坏按规定修复。
4.按照住宅装饰装修管理有关规定和业主管理规约(业主临时管理规约)要求,建立住宅装饰装修管理制度。
发现影响房屋外观、危及房屋结构安全及拆改共用管线等损害公共利益现象,应及时劝阻,劝阻无效应及时报告业主委员会和有关主管部门。
5.对侵害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行为,要求责任人停止侵害、恢复原状,对拒不改正的,书面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6.有安全标识、管理标识,标识完好。
小区主出入口设有小区平面示意图,主要路口设有路标。
各组团、栋及单元(门)和公共配套设施、场地有明显标志。
危及人身安全的设施设备有明显警示标志和防范措施。
对可能发生的各种突发设备故障有应急方案。
7.载人电梯24小时运行(正常维保和检修期间除外)。
8.消防设施设备完好,可随时启用;消防通道畅通;设备房保持整洁、通风。
9.路灯、楼道灯完好率不低于95%,接到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报修后2小时修复。
三、公共秩序维护
1.人员要求:
统一着装,佩戴统一标志,仪容仪表整洁规范,语言文明规范,配备对讲装置;专职保安人员,以中青年为主,45周岁以下的占总数的60%以上,身体健康,工作认真负责并定期接受培训。
2.小区各出入口24小时值守,其中主出入口7∶00―19∶00立岗,不倚不靠,并有详细的交接班记录;对外来机动车实行询问登记。
3.按照规定路线和时间每2小时巡查一次,做好巡查记录。
重点部位应设巡更点,监控中心有巡更记录。
对重点区域、重点部位每2小时至少巡查1次;实施24小时监控。
4.小区设有监控中心,应具备4项技防设施,如录像监控(监控点应至少覆盖单元进出口、小区主要道路出入口)、楼宇对讲、周界报警、门禁系统等,24小时开通,并有人驻守,注视各设备所传达的信息,监控视频应保存一月以上。
5.对进出小区的车辆实施证、卡管理,地面墙面按车辆道路行驶要求设立完善的指示牌和地标,车辆行驶有规定路线,引导车辆有序通行和停放。
6.对进出小区的装修人员实行临时出入证管理。
7.建立火灾、治安、公共卫生等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接到火警、警情和住户紧急求助等异常情况时,5分钟内赶到现场,并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
四、保洁服务
1.按楼层设置垃圾收集点,每日清理1次,垃圾袋装化,垃圾点周围地面无散落垃圾、无污迹、无异味。
2.室外果皮箱、垃圾桶合理设置。
每日清理2次、擦拭1次,箱(桶)无满溢、无污迹、无异味。
3.小区道路、广场、停车场、绿地等每日清扫2次;电梯厅、楼道、一层共用大厅每日拖拭2次;消防通道每两日拖拭1次;共用部位玻璃每月清洁1次;楼道灯每两月清洁1次;庭院路灯每月清洁1次。
4.楼梯扶手、室外标识、宣传栏、信报箱、电梯轿厢等部位每日擦拭1次,目视无灰尘、明亮清洁;电梯操作板每日消毒1次。
5.消毒灭害,每月对窨井、明沟、垃圾房喷洒药水1次,每季度灭鼠1次。
6.小区内主干道、广场、一层共用大厅等公共区域日常设专人循环保洁,保持干净整洁无杂物。
五、绿化养护管理
1.绿地保存率100%。
2.有专业人员实施绿化养护管理。
草坪生长良好,及时修剪和补栽补种,每年普修5遍以上,杂草、杂物面积不大于5%。
3.定期组织浇灌、施肥和松土,做好防涝、防冻。
4.定期喷洒药物,预防病虫害,每年喷洒药物不少于3次。
5.花卉、绿篱、树木根据其品种和生长情况,及时修剪整形,保持观赏效果,无枯枝死杈。
6.花卉布置一年不少于3次(含3次)。
并按照住宅前期物业服务超过《垫江县住宅物业服务等级标准》的服务标准中必须具备的7项服务,与可以选择的服务中第10、11、12项,每年我司第三方业主满意度调查结果不得低于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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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丹香御府 住宅小区 前期 物业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