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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度辽宁省高级会计师
关于2009年度辽宁省高级会计师
考评结合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
区属各有关单位:
现将2009年度辽宁省高级会计师考评结合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考试报名
(一)报名条件和范围:
我区符合省文件规定申报条件(含破格条件)的在职会计人员。
(二)报名办法:
报考人员按本人单位所属报名。
1、市直单位的报考人员,凡有主管部门的须报其主管部门,由主管部门统一到市财政局报名;无主管部门的由其单位统一到市财政局会计处报名。
2、区属单位的报考人员到区财政局综合科报名。
3、驻连的中直、省直单位的报考人员,必须是已持有大连市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可由其单位统一到市财政局报名。
(三)报名时间:
2008年6月1日至6月10日
市、区财政局报名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
00——11:
00;下午13:
00——16:
00。
(四)报名手续:
凡符合报名条件并申请参加考试人员,均须填写《辽宁省高级会计师任职资格考试报名表》,并持本人学历证明、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身份证等原件以及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凡拟报名参加2009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的人员,应于5月31日前到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财政局窗口(三楼)办理核发《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信息。
否则,将无法通过申报资格审核。
二、报卷及预审
(一)报卷条件和范围:
我区符合省文件规定评审申报条件(含破格条件)的在职会计人员。
(二)材料申报及初审
1.市直单位(有主管部门)申报人员的申报材料,须到其主管部门申报,由主管部门提出初审意见和加盖公章,出具《上报申报材料符合条件和要求承诺函》,并附《审核通过人员名单汇总表》,统一上报市财政局。
2.市直单位(无主管部门)申报人员的申报材料,须向其单位申报,由单位提出初审意见和加盖公章,出具《上报申报材料符合条件和要求承诺函》,并附《审核通过人员名单汇总表》,统一上报市财政局。
3.区属单位的申报人员经区人事部门审核后,到区财政局综合科报送申报材料,由区财政局提出初审意见和加盖公章,出具《上报申报材料符合条件和要求承诺函》,并附《审核通过人员名单汇总表》,统一上报市财政局。
市财政局受理申报材料仅对各组织单位,不对申报者个人。
市财政局对各单位所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凡不符合要求和未通过2009年《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核发程序或个人信息存在出入的,当年不予受理申报材料。
(三)报卷时间:
2009年10月10日至10月30日
市、区财政局受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
00——11:
00;下午13:
00——16:
00。
三、考试报名及报送申报材料工作联系方式
地点:
大连市西岗区财政局综合科(区政府225房间)地址:
大连市西岗区北京街77号
联系电话:
83620532
四、其他须知
1、考试报名费:
200元/人
2、报考人员相关证书复印件
3、考前辅导班:
实行网上培训,考生自愿购买网卡,网卡费300元。
4、考试辅导书:
(自愿订购)
《高级会计实务》(中国财经出版社)58元/册;
《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评结合考试—高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辅导用书(2009)》(大连出版社)40元/册
5、申请报卷评审费:
300元/人
附件:
1、辽宁省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报名表
2、辽宁省高级会计师评审推荐意见表
3、申报高级会计师名单表
4、转发省财政厅省人事厅关于2008年度辽宁省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评结合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
5、关于2008年度辽宁省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评结合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
西岗区财政局
二○○九年五月三十一日
附件1:
辽宁省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报名表
姓名
性别
民族
最高学历
照
片
工作单位
身份证号码
毕业院校
所学专业
毕业时间
从事会计工作年限
现任工作职务
取得会计师资格时间
取得方式:
1.评审
2.考试
单位性质
1.行政事业2.社会团体3.国有4.民营5.股份制6.外商投资企业
7.中介机构8.其他
存档单位
通信地址
邮政编码
报名点代码
单位人事部门意见
(盖章)
年月日
市财政部门审核意见
(盖章)
年月日
市人事部门审核意见
(盖章)
年月日
省财
政部
门审
核意
见
(盖章)
年月日
省人
事部
门审
核意
见
(盖章)
年月日
注:
1.本表除报名代码、报名序号由工作人员填写外,其他有关项目均应由报考人员填写。
存档单位是指报考人档案所在的单位。
2.取得职称方式与单位性质用√填写。
附件2:
辽宁省高级会计师评审推荐意见表
申报人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学历
所学专业
取得会计师资格时间
毕业院校
会计工作年限
工作单位
会计岗位
第一推荐人姓名
单位
专业技术职务
推
荐
意
见
推荐人签字:
年月日
第二推荐人姓名
单位
专业技术职务
推
荐
意
见
推荐人签字:
年月日
单
位
推
荐
意
见
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
年月日
*推荐意见可加页
附件3:
申报高级会计师名单表
推荐单位:
市厅(局)专业:
序号
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工作单位
何时何院校专业毕业
现从事专业
及年限
原资格
及批准时间
申报专业及资格
外语成绩
计算机
年度考核
评审类别
时间
毕业院校
专业
学历
专业
年限
资格
时间
专业
资格
填表说明:
1、此表从序号栏之后逐项认真填写;
2、各栏情况要真实准确;
3、此表要打印,不能手写;
4、20人以上报盘。
转发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2009年度辽宁省高级会计师
考评结合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
大财会【2009】265号
各区市县(先导区)财政局、人事局,市直有关单位:
现将辽宁省财政厅、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09年度辽宁省高级会计师考评结合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会[2009]285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同时,结合我市实际,补充通知如下:
一、考试报名
(一)报名条件和范围:
我市符合省文件规定申报条件(含破格条件)的在职会计人员。
(二)报名办法
1.市直单位的报考人员,凡有主管部门的须报其主管部门,由主管部门统一到市财政局报名;无主管部门的由其单位统一到市财政局报名。
2.区市县(先导区)以下单位的报考人员,按照属地原则到区市县(先导区)财政局报名。
3.驻连的中直、省直单位的报考人员,必须是已持有大连市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可由其单位统一到市财政局报名。
(三)报名时间:
2009年6月1日至6月10日
1.市财政局报名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
00——11:
00;下午13:
00——16:
00。
2.区市县(先导区)报名时间在规定时间内可根据具体情况自行安排。
3.区市县(先导区)汇总统一上报市财政局,具体时间:
2009年6月11日。
(四)报名手续:
凡符合报名条件并申请参加考试人员,均须填写《辽宁省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报名表》,并持本人学历证明、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身份证等原件以及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凡拟报名参加2009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的人员,应于5月31日前到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财政局窗口(三楼)办理核发《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信息。
否则,将无法通过申报资格审核。
二、报卷及预审
(一)报卷条件和范围:
我市符合省文件规定评审申报条件(含破格条件)的在职会计人员。
(二)材料申报及初审
1.市直单位(有主管部门)申报人员的申报材料,须到其主管部门申报,由主管部门提出初审意见和加盖公章,出具《上报申报材料符合条件和要求承诺函》,并附《审核通过人员名单汇总表》,统一上报市财政局。
2.市直单位(无主管部门)申报人员的申报材料,须向其单位申报,由单位提出初审意见和加盖公章,出具《上报申报材料符合条件和要求承诺函》,并附《审核通过人员名单汇总表》,统一上报市财政局。
3.区市县(先导区)以下单位申报人员按照属地原则,经区市县(先导区)人事部门审核后,向区市县(先导区)财政局报送申报材料,由区市县(先导区)财政局提出初审意见和加盖公章,出具《上报申报材料符合条件和要求承诺函》,并附《审核通过人员名单汇总表》,统一上报市财政局。
市财政局受理申报材料仅对各组织单位,不对申报者个人。
市财政局对各单位所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凡不符合要求和未通过2009年《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核发程序或个人信息存在出入的,当年不予受理申报材料。
(三)报卷时间:
2009年10月10日至10月30日
1.市财政局受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
00——11:
00;下午13:
00——16:
00。
2.区市县(先导区)报卷时间在规定时间内可根据具体情况自行安排。
3.区市县(先导区)汇总统一上报市财政局。
2009年11月2日:
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高新园区、旅顺口区、保税区。
2009年11月3日:
开发区、金州区、普兰店市、长海县、庄河市、瓦房店市、长兴岛临港工业区。
三、考试报名及报送申报材料工作联系方式
地点:
大连市财政局会计处(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619房间)。
地址:
大连市西岗区迎春路2号
联系电话:
82185566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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