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生就业签约问题解答.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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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生就业签约问题解答
毕业生就业签约问题解答
湖南工业大学计算机与通信学院
毕业生就业签约问题解答
1、目前我国实行什么样的就业政策?
国家招生计划内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学生,凡取得毕业资格的,在国家就业方针、政策指导下,在一定范围内自主择业。
2、本科毕业生、结业生、肄业生,在就业政策方面有什么区别?
本科毕业生在国家就业方针政策指导下通过供需见面、双向选择在一定范围内自主择业;已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国家负责为其办理就业手续,在规定时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学校将档案、户口转回其家庭所在地,由当地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机构帮助推荐就业。
结业生就业由学校向用人单位一次性推荐或自荐就业,落实了工作单位的,可以派遣,但必须在《报到证》上注明“结业生”字样;在规定时间内无单位接收的,由学校将其档案、户口转至家庭所在地,自谋职业。
结业生可以通过供需见面、双向选择在一定范围内就业,但是很多省市对外地本专科结业生进入本地就业进行了一系列限制,比如北京、上海等地都明确规定不接收非本地生源的本专科结业生。
对肄业生国家不负责其办理就业手续。
3、定向生就业有何规定?
定向生是按国家招生计划定向招生、定向就业的学生。
定向生就业应当按与定向单位的协议回原单位就业,不回原单位就业的定向毕业生需与原单位解除定向协议,但是许多大城市都对非本地生源的定向生进入本市就业有一定限制,比如北京市、上海市就明确规定不接受非本地生源的定向毕业生。
4、什么是签约?
签约就是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双方相互了解后,毕业生与用人单位之间达成就业录用意向。
此时,需要签订一式四份的就业协议书(单位一份、学校一份、毕业生本人一份、河北省人事厅一份),并以此为依据办理报到证。
5、签约时应注意哪些问题?
目前,我校使用的就业协议书是教育部印制的全国就业协议书,由学校、毕业生、用人单位三方共同签署后生效。
它具有一定的广泛性和权威性,是学校制订就业方案、用人单位申请用人指标的主要依据,对签约的三方都有约束力。
有些用人单位从自身工作考虑也制订了条款不一的就业协议或就业合同,有的是由学校、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共同签署,有的则只有用人单位和毕业生双方,没有学校意见栏。
由于现在就业形势严峻,许多毕业生在签定学校统一发放的就业协议书的同时还要被迫签定条件苛刻的合同,而它们之间有时是相互矛盾的。
因此,有必要提醒毕业生注意以下问题:
(1)签约是非常严肃的事情,也是一个法律行为,因此签约前的了解洽谈十分重要。
毕业生应详细了解用人单位的情况,一般包括单位的规模、效益、管理制度、单位的隶属等。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一般都有人事接收权;民营企业、外资企业则需要经过当地人事局或人才交流中心的审批才能招收职工,协议书上应签署他们的意见才能有效。
毕业生还应对不同地方人事主管部门的特殊规定有所了解,除协议书外,如北京市非本地生源进京还应经过人事部门的审批,上海市、天津市、广东省、福建省等也有类似的规定。
(2)一般到用人单位报到后毕业生和用人单位要签定劳动合同书,因此在签约前了解合同书的内容是十分必要的,尤其重要的是合同书的工作年限和待遇。
毕业生应向招聘人员索要样本或复印件,以免报到后发生纠纷,遭受很大损失。
(3)为避免到用人单位报到后发生纠纷,签约前达成的收入、住房和保险等福利待遇最好在协议书中写明。
如果报考了研究生或准备出国,应事先向用人单位讲明,并写在协议书中。
有些毕业生向用人单位隐瞒这些情况,这是不可取的,也会带来许多麻烦。
最后,也是非常重要的,遇到问题而犹豫不决时,应及时向学校主管就业的老师询问,征求他们和父母的意见,经过深思熟虑后方可签约。
6、签约的一般程序是怎样的?
毕业生准备推荐表、个人简历→联系用人单位,投放个人简历和推荐表(复印件)→单位面试、面谈→签订协议书(推荐表原件留给用人单位)→到所在分院盖章→到校就业指导中心审核、盖章,留两份协议书备案→交用人单位一份协议书,本人保留一份协议书→毕业时领取《报到证》、办理户籍迁出手续→凭《报到证》到所在单位报到。
协议书管理
1、毕业生就业为什么需要签署就业协议书?
现行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是教育部统一制订的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材料,对毕业生本人、用人单位、培养院校均有约束力,也是学校落实、汇总、上报省就业主管部门,作为毕业生就业方案的唯一依据,所以毕业生不论参加哪个地区的招聘会、就业市场等活动,凡被用人单位录用的均需签订由学校颁发的国家教育部统一制订的就业协议书。
就业协议书每人只限一份,严格管理,按照编号登记并发放协议书,编号与毕业生一一对应,不得随意交换、转借他人使用。
毕业生在社会上购买、复印、仿制的协议书一律无效。
2、就业协议书填写要求?
就业协议书各项内容要如实填写,填写时要求用钢笔或签字笔。
就业协议书毕业生情况中“培养方式”一栏,填写“国家任务”;“学制”一栏填写“三年”、“四年”或“五年”;“家庭住址”一栏,填写生源所在地住址。
“联系方式”一栏尽量填写毕业生当前使用的手机号码和家庭联系电话,以便就业指导中心能够尽快联系到毕业生。
3、签署就业协议书时,用人单位应该填写哪些内容?
就业协议书中“用人单位情况及意见”部分的每一项用人单位都要认真填写,毕业生有权利要求其填写清楚。
“单位隶属”一栏请填写清楚,以便打印报到证。
无独立用人权的单位还需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加盖上级主管单位公章。
4、就业协议书盖章有哪些注意事项?
“用人单位意见”处加盖用人单位人事或接收大学生专用公章;无独立人事权的单位接受毕业生协议书中“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意见”须加盖用人上级主管部门人事或接收大学生专用公章;协议书中“毕业生应聘意见”一栏毕业生必须填写并亲笔签名;协议书中“院(系、所)意见”一栏须加盖分院行政公章,最后到学校就业指导中心盖章。
至此,就业协议书生效。
5、就业协议书生效的要件有哪些?
我们现行的就业协议书是三方协议,故只有三方都签字盖章时协议书方能生效。
需要说明的是,由于部分进入校园招聘的企业不可能随身携带单位公章,这时用人单位招聘主管在协议书上签字即具有法律效力,效力等同于单位公章。
6、用人单位要与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书,但由于在外地等原因,要求学校先盖好章,再将就业协议书寄给他们,是不是可以这样做?
在就业协议书的签订过程中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属于最后的审核部门,审核用人单位是否有权利接收毕业生,所以在就业协议书盖章方面,学校最后审核盖章,这样有利于保护我校毕业生的权益。
但如果毕业生和用人单位达成了最终意向,为了给毕业生签约提供方便,毕业生可持用人单位接收函或者录用通知,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可以提前盖章。
7、哪些用人单位须加盖上级主管部门公章?
所有市属单位都须加盖当地人事局“毕业生分配专用章”;天津市区属单位须加盖该区人才交流中心“毕业生分配专用章”;中央直属和省直属单位有上级主管部门的须加盖上级主管部门公章。
注意:
毕业生在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时,要问明该单位是否具有上级主管部门,如有须加盖上级主管部门公章。
8、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与劳动合同有何区别?
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是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和学校在毕业生择业过程的权利和义务的书面表现形式,是毕业生在校时,由学校参与见证与用人单位协商签订的,是编制毕业生就业计划方案的依据。
就业协议书由国家教育部统一印制,其形式和内容有既定的模式。
劳动合同是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也是维护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合法权益的法律保障。
劳动合同是毕业生在依据就业协议派遣到用人单位后,毕业生作为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签订的,学校不是劳动合同的主体,也不是劳动合同的见证方。
劳动合同的内容涉及劳动报酬、劳动保护、工作内容、劳动纪律等方方面面,劳动权利义务更为具体、明确。
9、就业协议书遗失后,补办手续如何办理?
就业协议书有效期从毕业之日起计算到毕业后两年。
为了保证学校、毕业生和用人单位三方的利益,每位毕业生只能领取一份就业协议书。
协议书不得转借他人,每人只能与一个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学生要妥善保管,如果协议书丢失,本人提出申请由辅导员签字并由主管学生工作副院长签字盖章,学校就业指导中心补发就业协议书。
补办就业协议书为手写编号,以示与正式协议书区别。
具体程序见协议书遗失补办流程。
报到证管理
1、什么是报到证?
报到证的全称是“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是由国家教育部和毕业生调配部门共同签发的、毕业生到工作单位报到的唯一凭证,证明持证者是国家统招的全日制毕业生;是学生完成学业走向工作岗位的依据,也是人事管理部门核定干部身份及参加工作时间的重要依据;是工作变动、参加社会保险、退休时核定工作年限等的有力证据;是人事档案中不可缺少的材料,报到证只能一人一份,由其它部门印制或签发的报到证无效。
毕业生对报到证要妥善保管,不论什么原因,凡自行涂改、撕毁的报到证一律作废。
2、毕业生报到证有何作用?
毕业生离校时,学校要向毕业生发放由河北省人事厅依据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定的就业协议书签发的“就业报到证”。
“就业报到证”作用是:
(1)到工作单位报到的证明,应届毕业生到工作单位就业时,须持“就业报到证”。
用人单位凭“就业报到证”为毕业生办理接收手续;
(2)当地公安部门凭“就业报到证”为毕业生办理户口的落户手续;
(3)学校依据“就业报到证”为毕业生办理投递档案手续和户口迁移手续;
(4)“就业报到证”由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时交给用人单位,是毕业生参加工作时间的初始记载和凭证。
(5)暂时未就业的毕业生注意保存好自己的“就业报到证”,以后签约就业或考研调档时需要用到“就业报到证”。
3、开具报到证的时间,如何发放?
按照有关规定,省人事厅毕分办将于6月中下旬为每一名毕业生出具《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已签约的毕业生《报到证》注明接收单位,未签约毕业生的《报到证》报到地址河北省内的为生源地市级人事局,河北省外为省级毕分办。
报到证开回后,由各分院、系统一到学生处领取,发给毕业生。
已落实单位的毕业生,报到证白联装入学生档案保存,蓝联由毕业生报到时交到用人单位办理相关手续;未落实单位的毕业生,报到证上下联同时保存在毕业生手中,以方便今后就业手续的办理。
毕业生在毕业当年5月20日前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可于毕业前办理相关就业手续;当年5月20日至12月31日签订就业协议的毕业生,学校分批(每月一次)统一到省人事厅毕分办办理相关就业手续,12月31日以后在两年择业期内签订就业协议的毕业生,手续齐全后由毕业生本人到省人事厅毕分办办理相关手续。
4、毕业生何时报到?
报到证上的报到时间一般是从开报到证之日起顺沿一个月,但各用人单位一般会有自己的要求,因此毕业生应事先征求用人单位的意见。
已经落实就业单位并领取《报到证》的毕业生,超过三个月不报到,按有关规定取消其按毕业生就业渠道就业的资格。
5、哪些城市和单位需要提供“接收函”?
根据河北省人事厅的就业政策,目前河北省人事厅对我省毕业生出省就业不再限制,但是部分城市对于接收毕业生方面有地方政策上的限制,需要向毕业生提供“接收函”,并以此为依据办理毕业生报到证。
需要“接收函”的城市有北京市、上海市、天津市、南京市、厦门市、杭州市、深圳市、广州市、中山市、佛山市、惠州市、青岛市等。
6、到河北省内中直、省直单位就业的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与河北省内中直、省直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用人单位除盖章外还需提供河北省人事厅核发的《□□年中直单位、省直单位及其他单位非师范类毕业生接收函》,事业单位还须出具《河北省机关事业单位接收大中专毕业生增员计划卡》。
7、报到证遗失后,该如何办理?
报到证作为毕业生的重要凭证一定要妥善保管,遗失可以补办但手续非常繁琐,更重要的是遗失补办的报到证不允许改派。
具体补办程序见报到证遗失补办流程
违约管理
1、毕业生为什么要慎重签约?
签约是严肃的法律行为,毕业生应树立诚信观念,培养职业道德意识。
学校希望每位毕业生找到理想的单位,尊重毕业生追求发展空间的想法;同时也需要维护就业协议的严肃性,维护学校长远的声誉。
即使一些毕业生认为(或误认为)不理想的单位,对其他毕业生,包括今后每年毕业的学生还有吸引力,学校还要与单位保持合作关系,不致影响该单位对我校其他毕业生的招录。
一方面,如果录用单位用人不规范,对学生利益造成损失,学校在充分了解事实的基础上,必要时可以协助毕业生共同制止用人单位的不规范行为;另一方面,如果毕业生随意违反协议,学校将不予支持,对于有损学校荣誉的,学校将有所制约。
就业协议一经签订,不允许随意违约。
在学院上报就业方案前,因特殊情况不能执行就业协议的,须经原协议单位出具同意解约公函和新的用人单位接收函,报所在分院(系)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变动,违约方要根据就业协议书要求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在学院上报就业方案后,原则上不再受理违约事宜,如有极特殊情况需违约调整的,在手续齐全(原接收单位同意违约函和新接收单位有效接收函)情况下,上报省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后,方可确认。
2、毕业生解除协议手续如何办理?
解除协议按时间划分有两种情况,上报就业方案前称作违约,上报就业方案后称为改派。
具体办理程序见违约流程。
计算机与通信学院就业办2011.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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