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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第二类疫苗接种建议版
广东省第二类疫苗接种建议(2019年版)
为进一步规范广东省预防接种工作,科学、有序地开展第二类疫苗接种服务,根据《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5年版,三部)》《预防接种工作规范(2016年版)》和相关文件要求,参考国内外相关研究进展,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接种建议。
一、接种原则
(一)优先接种第一类疫苗。
接种疫苗时,优先保证按照第一类疫苗规定的免疫起始年(月)龄、免疫程序、接种间隔等要求,完成第一类疫苗全程接种。
当第一类疫苗与第二类疫苗的接种时间发生冲突时,应优先保证接种第一类疫苗或者受种方(指受种者或其监护人,下同)自主选择的可替代相应第一类疫苗的第二类疫苗。
特殊情况下,用于预防紧急疾病的第二类疫苗,如人用狂犬病疫苗或其他需应急接种的疫苗,应优先接种。
(二)知情、自愿、自费。
第二类疫苗是公民自费且自愿受种的疫苗。
接种第二类疫苗的费用由受种方承担。
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接种单位可根据本接种建议,结合辖区疾病防控需要,做好第二类疫苗可预防疾病防治知识宣传和疫苗接种告知等工作,使受种方在知情同意情况下,自主选择、自费接种第二类疫苗。
二、第二类疫苗接种建议
(一)重组乙型肝炎疫苗。
乙型病毒性肝炎(以下简称乙肝)是由乙肝病毒引起的,以肝实质细胞损伤为主的传染病。
传染源为急、慢性乙肝患者和病毒携带者,主要经血液、母婴和性途径传播。
人群普遍易感。
预防措施包括:
接种乙肝疫苗;加强血制品管理;医疗器械严格消毒,防止医源性传播;刮脸、修脚、穿刺和纹身等服务行业用具应严格消毒;不共用剃须刀和牙具等用品;避免不安全性行为等。
1.疫苗作用:
预防乙肝病毒感染。
2.推荐接种人群:
未接种或未全程接种乙肝疫苗或接种史不详者,尤其是高风险人群。
高风险人群:
(1)存在职业暴露风险人群:
包括医务工作者、经常接触血液人员、医学院校学生、救援(公安、司法、消防、应急救灾等)人员及福利院、残障机构和托幼机构等工作人员。
(2)存在经皮肤、黏膜和血液暴露风险人群:
包括乙肝病毒表面抗原(HBsAg)携带者或乙肝患者的家庭成员、易发生外伤者、血液透析者及器官移植者、静脉吸毒者等。
(3)存在性暴露感染风险人群:
包括性伴为HBsAg阳性者、男同性恋者和多性伴者等。
(4)其他人群:
包括乙肝以外的其他慢性肝病患者、慢性肾病患者、糖尿病患者、乙肝高发区的居住者及旅行者、免疫缺陷或免疫低下者和HIV阳性者等。
3.免疫程序
按照0、1、6个月接种3剂。
高风险人群接种第3剂乙肝疫苗1-2个月后进行HBsAg和抗-HBs检测,若发现HBsAg阴性、抗-HBs<10mIU/ml,按照0、1、6月免疫程序再接种3剂乙肝疫苗或可接种1剂60µg乙肝疫苗(仅限16岁以上乙肝易感者)。
(二)轮状病毒疫苗。
轮状病毒感染是导致5岁以下儿童腹泻的主要原因。
传染源为病人和隐性感染者。
以粪-口途径传播为主,也可通过接触或空气传播。
婴幼儿是轮状病毒感染的高风险人群。
预防措施包括:
接种疫苗、母乳喂养、洗手、注意饮食饮水卫生等。
1.口服五价重配轮状病毒减毒活疫苗
(1)疫苗作用:
预防血清型G1、G2、G3、G4、G9导致的婴幼儿轮状病毒胃肠炎。
(2)推荐接种人群:
6周龄-32周龄婴儿尽早接种。
(3)免疫程序:
接种3剂,6周龄-12周龄接种第1剂,各剂间隔4周-10周;第3剂接种不应晚于32周龄。
2.口服轮状病毒活疫苗
(1)疫苗作用:
预防婴幼儿A群轮状病毒引起的腹泻。
(2)推荐接种人群:
2月龄-3岁婴幼儿尽早接种。
(3)免疫程序:
每年接种1剂。
(三)肺炎球菌疫苗。
肺炎链球菌可引起脑膜炎、菌血症、菌血症性肺炎等侵袭性肺炎球菌性疾病和急性中耳炎、鼻窦炎、非菌血症性肺炎等非侵袭性肺炎球菌性疾病。
主要由呼吸道飞沫传播或由定殖菌移行导致自体感染。
婴幼儿和老年人感染风险性较高。
预防措施包括:
接种疫苗、保持室内空气流通、母乳喂养、预防营养缺乏、合理使用抗生素、积极治疗基础疾病等。
1.13价肺炎球菌多糖结合疫苗
(1)疫苗作用:
预防由肺炎球菌1、3、4、5、6A、6B、7F、9V、14、18C、19A、19F和23F血清型感染引起的侵袭性疾病。
(2)推荐接种人群:
6周龄-15月龄婴幼儿尽早接种。
(3)免疫程序:
按2、4、6月龄进行基础免疫,12月龄-15月龄加强免疫。
基础免疫首剂最早可在6周龄接种,各剂间隔4周-8周。
6月龄以内已开始接种,但未完成3剂基础免疫的婴儿,可在12月龄内完成,基础免疫各剂至少间隔4周,加强免疫与基础免疫最后1剂至少间隔8周。
7月龄-11月龄尚未接种过该疫苗的婴儿可接种2剂,第3剂在12月龄-15月龄接种,各剂至少间隔4周。
2.23价肺炎球菌多糖疫苗
(1)疫苗作用:
预防由肺炎球菌1、2、3、4、5、6B、7F、8、9N、9V、10A、11A、12F、14、15B、17F、18C、19A、19F、20、22F、23F和33F血清型感染引起的肺炎球菌疾病。
(2)推荐接种人群:
适用于2岁及以上感染肺炎链球菌、患肺炎球菌性疾病风险增加的人群。
推荐重点人群接种,重点人群包括:
60岁及以上老年人;
特定疾病人群(包括患有慢性心血管疾病、慢性肺疾病或糖尿病;患酒精中毒、慢性肝脏疾病及脑脊液漏者;功能性或解剖性无脾者;免疫功能受损人群、进行免疫抑制性化疗的患者以及器官或骨髓移植患者等)。
(3)免疫程序:
通常只接种1剂。
仅推荐功能性/解剖性无脾和免疫抑制等特定高危人群复种,只复种1剂,与前1剂至少间隔5年。
(四)含b型流感嗜血杆菌成分疫苗。
b型流感嗜血杆菌(以下简称Hib)是引起儿童严重细菌感染的主要致病菌,能造成脑膜炎、肺炎、菌血症、会厌炎、蜂窝织炎、关节炎等疾病。
经空气飞沫和密切接触传播。
人群普遍易感。
90%以上的侵袭性Hib疾病发生在5岁以下儿童。
预防措施包括接种疫苗,母乳喂养,规范使用抗生素,改善居住环境卫生等。
1.b型流感嗜血杆菌结合疫苗
(1)疫苗作用:
预防b型流感嗜血杆菌引起的侵袭性疾病。
(2)推荐接种人群:
2月龄(或3月龄)至5岁儿童尽早接种。
(3)免疫程序:
接种1剂-4剂。
不同年龄和不同疫苗需接种的剂次不同,详见疫苗说明书。
2.AC群脑膜炎球菌(结合)b型流感嗜血杆菌(结合)联合疫苗
(1)疫苗作用:
预防A群、C群脑膜炎球菌和b型流感嗜血杆菌引起的感染性疾病。
(2)推荐接种人群:
2月龄至71月龄儿童尽早接种。
(3)免疫程序:
接种1剂-3剂,不同年龄需接种的剂次不同,各剂至少间隔4周。
2月龄-5月龄接种3剂;6月龄-11月龄接种2剂;12月龄-71月龄接种1剂。
3.无细胞百白破b型流感嗜血杆菌联合疫苗
(1)疫苗作用:
用于预防百日咳、白喉、破伤风,以及由b型流感嗜血杆菌引起的侵袭性疾病。
(2)推荐接种人群:
3月龄及以上婴幼儿尽早接种。
(3)免疫程序:
3、4、5月龄进行基础免疫,各接种1剂;18月龄-24月龄加强免疫1剂。
(五)含灭活脊髓灰质炎成分疫苗。
脊髓灰质炎(以下简称脊灰)是由脊灰病毒引起的急性肠道传染病,感染后可发生弛缓性神经麻痹并留下瘫痪后遗症,多感染5岁以下儿童。
脊灰病毒包括3种(Ⅰ、Ⅱ、Ⅲ型)血清型,型间无交叉免疫。
主要以粪-口途径传播。
未免疫人群均可感染脊灰病毒。
有效的预防措施为接种疫苗。
1.脊髓灰质炎灭活疫苗
(1)疫苗作用:
预防由脊灰Ⅰ型、Ⅱ型和Ⅲ型病毒引起的脊灰。
(2)推荐接种人群:
适用于2月龄及以上人群。
目前暂不推荐全程接种脊髓灰质炎灭活疫苗(以下简称IPV),仅推荐对Ⅰ+Ⅲ型脊灰减毒活疫苗(以下简称bOPV)有接种禁忌、且对IPV无接种禁忌者接种。
(3)免疫程序:
2、3、4月龄进行基础免疫,各接种1剂;18月龄加强免疫1剂。
2.吸附无细胞百白破灭活脊髓灰质炎和b型流感嗜血杆菌(结合)联合疫苗
(1)疫苗作用:
预防百日咳、白喉、破伤风、脊灰(含Ⅰ、Ⅱ、Ⅲ型),以及由b型流感嗜血杆菌引起的侵袭性疾病。
(2)推荐接种人群:
适用于2月龄及以上婴幼儿。
目前暂不推荐全程接种含IPV成分疫苗,推荐bOPV有接种禁忌、且对吸附无细胞百白破灭活脊髓灰质炎和b型流感嗜血杆菌(结合)联合疫苗无接种禁忌者接种。
(3)免疫程序:
2、3、4月龄(或3、4、5月龄)进行基础免疫,各接种1剂;18月龄加强免疫1剂。
(六)含脑膜炎球菌成分疫苗。
流行性脑脊髓膜炎(以下简称流脑)是由脑膜炎奈瑟菌引起的急性化脓性脑膜炎。
传染源为病人和带菌者。
传播途径以呼吸道飞沫传播为主。
人群普遍易感。
预防措施包括接种疫苗,保持空气流通,必要时预防性服药等。
1.A群C群脑膜炎球菌多糖结合疫苗
(1)疫苗作用:
预防A群、C群脑膜炎球菌引起的流行性脑脊髓膜炎。
(2)推荐接种人群:
3月龄及以上儿童尽早接种。
(3)免疫程序:
不同年龄和不同疫苗的接种程序不同,按疫苗说明书接种1剂至3剂。
2.ACYW135群脑膜炎球菌多糖疫苗
(1)疫苗作用:
预防A群、C群、Y群和W135群脑膜炎球菌引起的流行性脑脊髓膜炎。
(2)推荐接种人群:
适用于2岁及以上人群,推荐前往高风险地区旅游、存在职业暴露风险的人群等接种。
(3)免疫程序
2岁及以上儿童:
接种2剂,3岁和6岁各接种1剂。
成人:
接种1剂。
(七)流感疫苗。
流行性感冒(以下简称流感)是由流感病毒引起的急性呼吸道传染病,主要通过飞沫和接触传播。
传染源为病人和隐性感染者。
人群普遍易感。
预防措施包括:
每年接种疫苗,保持良好个人卫生习惯(洗手、戴口罩等),出现流感样症状及时就医等。
1.疫苗作用:
预防流感病毒感染引起的季节性流感及其严重并发症。
2.推荐接种人群:
6月龄-5岁儿童、60岁及以上老年人、特定慢性病患者、医务人员、6月龄以下婴儿的家庭成员和看护人员以及孕妇(疫苗说明书列为禁忌的除外)或准备在流感季节怀孕的女性。
3.免疫程序:
按疫苗说明书接种1剂或2剂。
(八)肠道病毒71型灭活疫苗。
手足口病是由多种肠道病毒感染引起,其中肠道病毒71型(以下简称EV71)是引起婴幼儿手足口病重症和死亡的主要病原。
传染源为病人和隐性感染者。
以粪-口途径传播为主,也可通过接触或空气传播。
5岁以下儿童是手足口病的高风险人群。
预防措施包括:
接种疫苗,保持良好个人卫生(洗手、不共用毛巾和口杯等、清洁和消毒玩具及共用物品等),患病儿童避免上学(幼儿园)等。
1.疫苗作用:
预防EV71感染引起的手足口病和相关疾病。
2.推荐接种人群:
6月龄-3岁(或5岁)儿童尽早接种。
3.免疫程序:
接种2剂,至少间隔4周。
建议在12月龄前完成接种程序。
(九)乙型脑炎灭活疫苗。
乙型病毒性脑炎(以下简称乙脑)是由乙脑病毒引起的自然疫源性疾病。
传染源为猪等动物、病人和隐性感染者,三带喙库蚊是乙脑的主要传播媒介。
人群普遍易感,以10岁以下尤其2岁至6岁儿童发病率最高。
预防措施包括接种疫苗,防蚊、灭蚊,保持饲养场所良好环境卫生,人畜居住地分开等。
1.疫苗作用:
预防乙脑病毒感染。
2.推荐接种人群:
适用于8月龄及以上乙脑易感者,推荐有免疫缺陷、免疫功能低下或者正在接受免疫抑制剂治疗以及其它有接种乙脑减毒活疫苗禁忌者的儿童和成人接种。
3.免疫程序
(1)儿童:
接种4剂。
8月龄接种2剂,间隔7-10天;2岁和6岁各接种1剂。
(2)成人:
基础免疫接种2剂,间隔7天;基础免疫后1个月至1年内加强免疫1剂。
(十)含麻疹风疹腮腺炎成分疫苗。
麻疹是由麻疹病毒引起的具有高度传染性的急性发热出疹性疾病,传染源是病人。
风疹是由风疹病毒引起的急性呼吸道传染病,传染源有病人、先天性风疹综合征患儿及亚临床感染者。
流行性腮腺炎是由腮腺炎病毒引起的一种急性呼吸道传染病,传染源主要是病人。
麻疹、风疹和流行性腮腺炎主要通过空气飞沫传播,也可通过接触传播,风疹还可通过母婴传播。
人群普遍易感。
预防麻疹、风疹和流行性腮腺炎的最有效措施是接种疫苗,同时要保持室内空气流通,注意个人卫生,避免与病例接触等。
1.腮腺炎减毒活疫苗
(1)疫苗作用:
预防流行性腮腺炎病毒感染。
(2)推荐接种人群:
适用于8月龄及以上流行性腮腺炎易感人群。
推荐既往未接种或只接种过1剂含腮腺炎成分疫苗的人群接种。
(3)免疫程序:
接种2剂,至少间隔4周。
只接种1剂含流行性腮腺炎成分疫苗者,建议在4岁以后再接种1剂。
2.麻腮风联合减毒活疫苗
(1)疫苗作用:
预防麻疹、风疹和流行性腮腺炎。
(2)推荐接种人群:
适用于8月龄及以上麻疹、风疹和流行性腮腺炎易感者。
推荐既往只接种过1剂含腮腺炎成分疫苗的≤14岁人群和有高度暴露或传播风险人群、与高危重症病人密切接触者、未怀孕的育龄妇女(育龄妇女接种该疫苗后3个月内避免怀孕)接种。
(3)免疫程序
≤14岁人群:
接种2剂,至少间隔4周。
只接种1剂麻腮风疫苗者,建议在4岁以后接种第2剂,与第1剂至少间隔4周。
≥15岁人群:
接种1剂。
(十一)水痘减毒活疫苗。
水痘是由水痘-带状疱疹病毒引起的传染病。
传染源为病人。
以呼吸道飞沫和接触传播为主。
人群普遍易感。
预防措施包括接种疫苗、保持空气流通、做好个人卫生和避免与病例接触等。
1.疫苗作用:
预防水痘-带状疱疹病毒感染。
2.推荐接种人群:
适用1岁及以上水痘易感者。
推荐适龄儿童和有高度暴露或传播风险人群、与高危重症病人密切接触者、未怀孕的育龄妇女(育龄妇女接种该疫苗后3个月内避免怀孕)接种。
3.免疫程序:
接种2剂。
12月龄-24月龄接种第1剂,4岁-6岁接种第2剂。
未完成2剂者,补齐2剂(≤14岁人群两剂至少间隔3个月,≥15岁人群两剂至少间隔4周)。
(十二)含甲型肝炎成分疫苗。
甲型病毒性肝炎(以下简称甲肝)是由甲肝病毒引起的,以肝实质细胞损伤为主的传染病。
传染源为急性期患者和隐性感染者,主要以粪-口途径传播。
人群普遍易感。
预防措施包括注意饮食和饮水卫生,饭前便后洗手,接种疫苗等。
1.甲型肝炎灭活疫苗
(1)疫苗作用:
预防甲肝病毒感染。
(2)推荐接种人群:
适用于1岁及以上甲肝易感者。
推荐有免疫缺陷、免疫功能低下或者正在接受免疫抑制剂治疗以及其它有接种甲肝减毒活疫苗禁忌者的儿童和有感染甲肝高风险人群(包括需要终身接受血液制品治疗的患者、男男性行为者、与非人类灵长类动物接触的工作人员、静脉注射吸毒者以及慢性肝病患者等)接种。
(3)免疫程序:
接种2剂,至少间隔6个月。
2.甲型乙型肝炎联合疫苗
(1)疫苗作用:
预防甲肝病毒、乙肝病毒感染。
(2)推荐接种人群:
适用于1岁及以上甲肝、乙肝易感者。
推荐感染高风险人群(包括需要终身接受血液制品治疗的患者、男男性行为者、与非人类灵长类动物接触的工作人员、静脉注射吸毒者以及慢性肝病患者等)接种。
(3)免疫程序:
按照0、1、6个月接种3剂。
(十三)人乳头瘤病毒疫苗。
人乳头瘤病毒(以下简称HPV)感染是生殖道常见的病毒性感染,可在人群中引发一系列疾病,包括癌前病变、子宫颈癌、生殖器疣等。
主要通过性接触传播,也可通过皮肤接触传播。
人群普遍易感。
预防措施包括接种疫苗、子宫颈癌筛查、安全性行为等。
1.疫苗作用:
预防疫苗所含HPV型别所致感染,以及持续感染可能导致的1级、2级、3级子宫颈上皮内瘤样病变、子宫颈原位腺癌和子宫颈癌等。
2.推荐接种人群:
9岁-45岁女性尽早接种。
不同品种HPV疫苗适用人群不同。
3.免疫程序:
接种3剂。
双价HPV疫苗按照0、1、6个月接种;四价和九价HPV疫苗按照0、2、6个月接种。
(十四)重组戊型肝炎疫苗。
戊型病毒性肝炎(以下简称戊肝)是由戊肝病毒引起的,以肝实质细胞炎性坏死为主的传染病。
传染源为急性期患者和隐性感染者,主要以粪-口途径传播。
预防措施包括注意饮食和饮水卫生,饭前便后洗手,接种疫苗等。
1.疫苗作用:
预防戊肝病毒感染。
2.推荐接种人群:
适用于16岁及以上戊肝易感者。
推荐高风险人群(包括畜牧养殖者、餐饮业人员、疫区旅行者、慢性肝病患者等)接种。
3.免疫程序:
按照0、1、6个月接种3剂。
(十五)人用狂犬病疫苗。
狂犬病是由狂犬病病毒引起的人兽共患病,可由带毒的家养动物(狗、猫等)及野生动物(蝙蝠、狼等)咬伤后所致,病死率为100%。
被狂犬、疑似狂犬或者不能确定是否患有狂犬病的宿主动物咬伤、抓伤、舔舐粘膜或者破损皮肤处,或者开放性伤口、粘膜直接接触可能含有狂犬病病毒的唾液或者组织者,应马上进行伤口冲洗等处理,接种疫苗,必要时注射狂犬病免疫球蛋白。
对狗猫等家养动物接种兽用狂犬病疫苗是阻断传播的根本措施。
1.疫苗作用:
预防狂犬病病毒感染引起的狂犬病。
2.推荐接种人群:
狂犬病暴露人群及高暴露风险人群。
狂犬病暴露人群:
指被狂犬、疑似狂犬或者不能确定健康的狂犬病宿主动物咬伤、抓伤、舔舐粘膜或者破损皮肤处,或者开放性伤口、粘膜接触可能感染狂犬病病毒的动物唾液或者组织者。
狂犬病高暴露风险者:
包括从事狂犬病诊疗或研究的工作人员、狂犬病疫苗生产者、兽医等。
Ⅱ级和Ⅲ级狂犬病暴露后人群及时进行暴露后预防处置,狂犬病高暴露风险者及早进行暴露前免疫。
3.免疫程序
(1)暴露后
4针法接种程序:
当天接种2剂,第7天、第21天各接种1剂。
5针法接种程序:
当天、第3天、第7天、第14天、第28天各接种1剂。
(2)再次暴露后
全程免疫后半年内再次暴露者一般不需要再次免疫;全程免疫后半年到1年内再次暴露者,应当于0和3天各接种1剂疫苗;在1年-3年内再次暴露者,应于0、3、7天各接种1剂疫苗;超过3年者应当全程接种疫苗。
(3)暴露前
0、7、21(或28)天各接种1剂。
(十六)吸附破伤风疫苗。
破伤风是由破伤风杆菌引起的急性传染病。
病原体主要存在于土壤以及动物和人的肠道。
主要通过污染的伤口感染。
人与人之间不传染。
预防措施包括及时处置污染伤口、接种疫苗、必要时注射破伤风被动免疫制剂(包括破伤风抗毒素或破伤风免疫球蛋白)等。
1.疫苗作用:
预防破伤风杆菌感染。
2.推荐接种人群:
发生创伤机会较多18岁及以上人群。
3.免疫程序
(1)无含破伤风类毒素成分免疫史人群:
基础免疫3剂,第1、2剂间隔4周-8周,第2、3剂间隔1年。
一般每10年加强免疫1剂,如遇特殊情况也可5年加强免疫1剂。
(2)经基础免疫和加强免疫人员,最后1剂接种后3年以内受伤时,不需接种。
超过3年者,加强免疫1剂。
严重污染的创伤或受伤前未经全程免疫者,接种1剂,可酌情在另一部位注射破伤风抗毒素或破伤风免疫球蛋白。
(十七)双价肾综合征出血热灭活疫苗。
肾综合征出血热由汉坦病毒引起的自然疫源性疾病。
啮齿类动物是汉坦病毒的贮存宿主和传染源。
当人从呼吸道吸入、消化道食入,或由皮肤黏膜破损处直接接触污染物后即有可能被传染;病毒也可通过革螨或恙螨叮咬而经虫媒传播。
预防措施包括:
灭鼠防鼠;灭螨防螨;做好食具消毒、食物保藏,防止鼠排泄物污染,食物、剩饭菜等充分加热后方可食用;接种疫苗等。
1.疫苗作用:
预防汉坦病毒感染引起的肾综合征出血热。
2.推荐接种人群:
16岁-60岁应急接种人群和高风险人群(包括从事实验动物饲养和肾综合征出血热相关实验的工作人员、废品回收行业从业者、环卫工人等与鼠类及其排泄物接触机会较多者)。
一般人群不推荐接种。
3.免疫程序:
基础免疫2剂,0天、14天各1剂;基础免疫后1年加强免疫1剂。
(十八)森林脑炎灭活疫苗。
森林脑炎是由黄病毒属蜱传脑炎病毒所致的中枢神经系统急性传染病,蜱为其传播媒介。
本病是森林地区自然疫源性疾病,流行于我国东北和西北的原始森林地区、俄罗斯的远东地区及朝鲜北部林区。
有严格季节性。
人群普遍易感。
预防措施包括:
做好个人防护、接种疫苗等。
1.疫苗作用:
预防森林脑炎病毒感染。
2.推荐接种人群:
适用于前往疫区并进入林区的8岁及以上人员。
不推荐一般人群接种。
3.免疫程序:
基础免疫2剂,0天、14天各1剂。
在流行季节前加强免疫1剂。
(十九)黄热减毒活疫苗。
黄热病是由黄热病毒引起的急性传染病。
伊蚊为传播媒介。
黄热病在非洲和南美洲热带地区呈地方性流行。
中国不属于黄热病流行区。
预防措施包括接种疫苗、做好防护措施、灭蚊等。
世界卫生组织建议应给所有出入于有风险地区的旅行者提供黄热病疫苗,黄热病疫苗接种禁忌者除外。
《国际卫生条例》要求进入黄热病风险地区的旅行者提供过去十年内有效接种过黄热病疫苗的证明。
1.疫苗作用:
预防黄热病毒感染。
2.推荐接种人群:
适用于前往黄热病风险地区的6月龄及以上旅行者。
不推荐一般人群接种。
3.免疫程序:
按海关(国境卫生检疫部门)规定执行。
(二十)重组B亚单位/菌体霍乱疫苗。
霍乱是因摄入霍乱弧菌的产毒型血清群(O1和O139)引起的以患者迅速出现脱水为特征的急性传染病。
我省近10年霍乱发病呈低发水平。
主要通过被粪便污染的水和食物传播。
人群普遍易感。
养成良好的饮食和卫生习惯(食物煮熟煮透,生熟分开)是有效的预防措施。
在霍乱呈地方性流行的地区,霍乱疫苗接种是控制霍乱的辅助手段。
1.疫苗作用:
预防霍乱弧菌感染引起的腹泻,同时对产毒性大肠杆菌引起的腹泻产生交叉防御作用。
2.推荐接种人群:
适用2岁及以上应急接种人群。
不推荐一般人群接种。
3.免疫程序:
接种3剂,0天、7天、28天各接种1剂。
(二十一)伤寒Vi多糖疫苗。
伤寒是由伤寒杆菌引起的肠道传染病。
病人与带菌者是传染源。
主要以粪-口途经传播。
人群普遍易感。
预防措施包括:
注意饮食卫生,处理污水,做好粪便管理和污物处理,灭蝇,接种疫苗等。
1.疫苗作用:
预防伤寒杆菌感染。
2.推荐接种人群:
适用2岁及以上应急接种人群。
不推荐一般人群接种。
3.免疫程序:
接种1剂。
三、其他事项
如本接种建议与国家新出台的关于第二类疫苗接种相关规定有冲突,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如有新增疫苗上市使用或疫苗说明书变更,按照新的疫苗说明书执行。
附表广东省第二类疫苗接种建议一览表(2019年版)
序号
疫苗种类
接种年(月)龄
能否与其他疫苗同时接种
出生时
1月
1.5月
2月
3月
4月
5月
6月
8月
12月
15月
18月
2岁
3岁
4岁
5岁
6岁
8岁
9岁
12岁
14岁
15岁
16岁
18岁
20岁
26岁
45岁
60岁
>60岁
1
重组乙型肝炎疫苗
按照0、1、6个月接种3剂,60微克重组乙肝疫苗16岁以上接种1剂
能
2
口服五价重配轮状病毒减毒活疫苗
接种3剂,6周龄-12周龄接种第1剂,各剂间隔4周-10周;第3剂接种不应晚于32周龄
能
3
口服轮状病毒活疫苗
每年接种1剂
能
4
13价肺炎球菌多糖结合疫苗
按2、4、6月龄进行基础免疫,12月龄-15月龄加强免疫。
基础免疫首剂最早可在6周龄接种,各剂间隔4周-8周
否
5
23价肺炎球菌多糖疫苗
接种1剂
能
6
b型流感嗜血杆菌结合疫苗
按疫苗说明书接种1剂至4剂
能
7
AC群脑膜炎球菌(结合)b型流感嗜血杆菌(结合)联合疫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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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 第二 疫苗 接种 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