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交通绿化美化指导意见.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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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交通绿化美化指导意见
广西交通绿化美化指导意见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积极响应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生态文明示范区”和“大力实施绿色通道工程”的号召,深入推进生态广西建设,加快实施新一轮绿化,改善广西交通环境,提高交通绿化美化水平,规范交通绿化建设、验收、养护等行为,参照《关于进一步推进我国绿色通道建设的通知》(国发[2000]31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批转自治区绿化委员会林业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绿色工程(2003—2010年)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发[2003]7号)精神,以及交通运输部现行的《公路养护技术规范》、《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细则》、《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等有关规定,结合广西实际,形成本指导意见。
第二条公路绿化——就是利用绿色的乔木、灌木及花、草合理覆盖公路两侧边坡、中央分隔带及沿线空地及公路用地外两侧各宽1公里范围内可视第一面坡的宜林地等一切可绿化的宜林地。
港口绿化——主要是对港口的办公、生活、候船区域及进港公路的绿化。
航道绿化——主要是对航道管养基地和航运枢纽等航道设施的绿化。
运输站场绿化——主要是对主要是对站场的办公、生活、候车区域等的绿化。
第三条可绿化路段——公路用地范围内:
能人工栽植和自然生长乔木、灌木和花草的路段;公路用地范围外:
公路两侧各宽1公里范围内及可视第一面坡宜林地为可绿化路段。
第四条不可绿化路段——公路隧道、桥、涵、道口、石质边坡、公路绿化用地宽度少于1米,不能人工栽植或不能自然生长木本、草本绿色植物的路段。
第五条新建和改扩建公路、港口、运输站场、航道绿化美化工作由项目业主负责组织实施,已建成公路、港口、运输站场、航道管养基地和航运枢纽等航道设施的绿化美化工作由养护运营管理单位负责组织实施。
公路用地外两侧各宽1公里范围内及可视第一面坡的宜林地、25度以上坡的退耕还林地、疏残林补植或更新改造林地、石山封山育林的绿化美化由所在地地方政府负责。
第二章计划管理
第六条在公路用地范围内实施绿化工程,从2010年至2012年,高速公路可绿化路段绿化率达到100%,国道、省道可绿化路段绿化率达到95%以上,县乡道绿化率达到85%以上。
要求公路用地范围内原则上不允许土质坡面存在裸露现象。
服务区、养护站、运输站场、航道管养基地和航运枢纽等航道设施用地范围内的绿化覆盖率达到30%以上。
公路用地外两侧新造林成活率达到90%以上,25度坡以上耕地的退耕还林面积占应退耕还林面积的90%以上;疏残林补植或更新改造面积占疏残林面积的90%以上;石山封山育林面积达到95%以上,植被覆盖率达到20%以上。
第七条公路、港口、运输站场和航道基本建设项目的绿化美化资金必须纳入本项目总投资中,在建工程项目绿化资金投入(不含边坡防护投资)不能低于项目建筑安装工程费的0.8%。
工程完工正常运营后,公路、港口、运输站场、航道绿化养护资金在年度预算(维修经费)中安排,绿化资金不少于小修保养费的3%。
公路用地外的绿化资金,由自治区财政和市、县(区、市)各级财政将通过调整和优化支出结构,安排专项资金,给予重点扶持。
第八条新建和改扩建公路、港口、运输站场、航道的绿化美化工程应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其中一级(含一级)以上的公路还应进行专项设计和评审。
第三章绿化设计
第九条公路绿化美化设计应根据“因地制宜、因路制宜,适地适树”的原则,在绿化实施前,对绿化路段进行现状和自然情况的调查,综合公路在路网中位置、性质、服务对象及所在地域环境、气候条件及地质、土壤等基本情况,合理选择绿化、美化模式;在满足公路绿化防风固土、保护边坡稳定、防止水土流失等基本功能外,充分延伸新形势下打造“生态广西”的要求,做到防护与观赏相结合,以丰富公路绿化内涵和美化公路景观。
第十条绿化最主要的手段是植树、种植草皮和喷播草籽。
路树分为乔木和灌木,乔木有常绿树和落叶树,灌木可分为绿篱类(防护)和花灌木类(美化)。
草皮分本地草和外来草。
草籽分冷季型和暖季型。
第十一条根据当地的综合条件,选择树种应考虑下列特点:
易栽、易活、易管;抗风、抗病虫、抗污染;深根性,耐瘠薄等。
我区地处亚热带,植物种类繁多,选材丰富,可以视具体情况适当提高绿化树种档次,丰富绿化内容,实行高标准绿化美化,并充分体现地方风貌。
具体选择详见附件一、二。
公路用地外的造林绿化树种,应选择适宜的优良速生常绿的用材林和经济林树种,主要树种有桉类、相思类、马尾松、湿地松、荔枝、龙眼、扁桃、芒果、竹子等珍贵树种。
第十二条公路绿化美化设计宜采取露、遮、诱的方法进行。
露,让公路沿线优美的山川、河流、森林等自然景观显露出来。
遮,把有碍观瞻的地方、不可绿化裸岩或人工建筑物等遮挡起来。
诱,对不雅的环境无法遮挡时,可营造一特殊的景观,吸引开往来人员的视线。
第十三条高速公路和一级公路绿化应以乔木为主,可配植一些灌木和花草。
平原路段应以人工造景为主,采用不同的绿化植物品种,以不同高度、不同株距分段组合方式进行;山区路段应以自然景观与人工造景相结合的方式绿化,通过借景使自然景观与公路景观相融合;中央分隔带或分道行驶的隔离带绿化设计要满足其遮光防眩、引导视线和改善景观的功能,植株设计高度应满足《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细则》(JTG/T-D81-2006)第9.5.2条规定要求。
二级公路绿化应尽量采用常绿乔木、开花乔木与常绿灌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四级公路车速较慢,可采用行列对称式的栽植方式绿化。
第十四条边坡绿化
(一)填方路基边坡,在用地较为宽松的条件下,以满植草皮为主,乔灌木为辅的点缀种植形式。
高速公路边坡在宽度足够的情况下应种植一定数量的花灌木和乔木,按自然散落、与周边环境协调的方式种植,对路外风景应是遮而不挡。
在工厂、学校、村庄等需要隔音、防尘地方密集种植乔木,在风景优美的地方点缀种植树型优美的乔木,使公路景观与周围景色融为一体。
(二)挖方边坡,以喷播草籽及满植草皮为主,辅以种植一些易于护理的灌木、开花藤本植物、多年生的花草为点缀,在挡墙部分种植攀爬植物,起到立体绿化的作用。
高速公路边坡至少种植一定数量的花灌木。
第十五条小半径平曲线外侧列植成行的乔木,以诱导汽车行驶,增加安全感,曲线内侧应以植草和矮灌木为主,不宜种植乔木。
第十六条在平面交叉、立体交叉以及隧道进出口等地,应根据地形条件进行绿化,并符合下列要求:
(一)平面交叉处应按设计要求留出规定的视距。
在设计视距范围内不宜种植乔木,可栽植灌木、绿篱和花草,以不挡视线为原则。
(二)互通立交绿化:
设计模式可采用仿自然群落的乔灌花草种植模式,以降低运营期养护成本,大中城市主要出入口互通立交及大型枢纽式互通立交绿化应进行重点设计。
(三)隧道进出口应采用明暗过渡方法进行设计,进出口两侧30~50m以内,偏离波形护拦4.5米以外,(可)种植高大的乔木遮荫,诱导驾驶员的行车视线,同时降低隧道内外光照的差异,形成“树荫隧道”,削减洞口外光源的亮度,使隧道内外光源形成一个和谐的过度,增强行车安全,洞口坡面可采用草灌结合和种植攀爬植物的方式进行绿化。
第十七条公路上绿化植物栽植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乔木的株行距,应根据不同树种、冠幅大小来确定。
速生乔木,株距4~6M,行距3~4M。
冠大慢生的树种,株行距应适当加大。
(二)灌木球的株距3~6米为宜;应以品字形交错栽植,或采用自然组团种植形式。
第十八条港口、运输站场、航道以及公路服务区、管理区、养护站等的绿化:
应按城市园林绿化工程要求进行设计,并体现地方特色,可依据建筑设施的服务功能特点进行合理的绿化功能分区,达到服务区休闲化、办公生活区园林化的效果,供人观赏休息,以缓解旅途疲劳。
例如:
在服务区广场、停车场应适当栽植树冠大、遮荫效果好的乔木,使人、车免受曝晒。
第十九条取、弃土场绿化:
不需复垦的取、弃土场应进行绿化,可用原地表耕植土进行覆盖再绿化,重点以还原原地表状况为设计依据,种植草坪和适当种植乔木。
第四章绿化施工
第二十条公路、港口、运输站场、航道绿化施工,按“三同时”原则,应与主体工程同步进行,以使主体施工时遭到破坏的植被随即恢复,缩短岩土暴露时间,保持岩土稳定,防止水土流失。
第二十一条栽植绿化植物,应按照绿化工程设计及任务大小,合理组织和安排劳力、机具,做好整地、划线、定点、挖坑;在冬末、春季或雨季及时选苗,最好在萌芽前起苗和种植,起苗到种植相隔时间最好不超过一天,做到“随起、随运、随栽”。
栽植应符合现行《公路养护技术规范》或广西《城市绿化工程施工规范》(DB45/T447-2007)要求。
第二十二条中央分隔带绿化施工时应注意清除绿化带上的杂物,回填种植土时应事先从回填土中取出土壤样品,经监理检验合格后才能进行回填。
第二十三条草皮种植主要有播种、播茎和铺植三种方法,施工比较简单,但要求注意充分浇水,或者雨季施工。
第二十四条绿化施工完毕后,在植物恢复期及生长期,要加强管护,保证有足够的水分和养分。
第五章绿化验收
第二十五条绿化工程验收分中间验收、交工验收和竣工验收。
第二十六条中间验收应把住种植材料质量、种植土和肥料质量,并应进行分批验收。
第二十七条公路绿化工程验收时,应对苗木规格与数量、苗木成活率、草坪(草皮)覆盖率、其他地被植物发芽率等指标进行检查,上述检查指标按照《公路养护技术规范》、《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和执行;按照各检查指标的加权得分评价检查结果,高速公路、一级公路得分率在95%及以上的为优良,达90%及以上的为合格;二级及以下等级公路得分率在90%及以上的为优良,达85%及以上的为合格。
第二十八条在2年的缺陷责任期满后进行公路绿化竣工验收。
公路绿化施工交工验收后,在缺陷责任期间,绿化承包人或受其委托管护的该公路管理单位应对交工的绿化工程定期进行检查,进行日常管护,对枯死或损伤的树木和草木进行补植,以达到最终符合设计要求的植物防护和绿化标准,并通过竣工验收。
第二十九条港口、运输站场、航道绿化和公路服务区、管理区、养护站绿化交工验收主要评定树木的成活率和草坪的成活时间是否达标:
(1)由本地移植的苗木应成活率>95%,由外地移植的苗木应成活率>90%;
(2)满铺草坪成活时间,生长季节应在一个月内,非生长季节不超过三个月。
其余要求参照广西《城市绿化工程施工质量评定》(DB45/T448-2007)。
竣工验收时栽植一年的树木应保存率>95%,死亡苗木必须适时补种。
第三十条自治区绿化委员会将会同各有关主管单位对公路绿化情况进行不定期的督促检查,并对检查情况进行通报。
对领导重视,措施得力,完成任务好的单位给予通报表彰;对领导不重视,措辞不力,完成任务差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
第六章绿化养护管理
第三十一条公路、港口、运输站场、航道绿化的养护包括浇水、施肥、除杂草、整形修剪、病虫害防治和垃圾清理等。
要求旱季对新交工的树木进行浇水,每月2~3次。
雨季对新交工的树木进行施肥,每月1~2次。
对长大成活的植物视实际情况和行车安全需要进行及时整形修剪,公路两侧乔、灌木不得遮挡司乘人员阅读交通标志,中央分隔带绿化植物及路侧草皮不得超出路缘石。
病虫害防治应以预防为主,发现病虫害应贯彻“治早、治小、治了”的方针,并及时清除衰弱、病害植物。
(一)草坪养护标准是使绿草生长旺盛、整齐美观,无疯长和生长不均现象;除枯草期外应保持常绿,覆盖率达到95%以上,植草高度不得高于20cm。
(二)花灌木养护标准是生长势强,枝叶健壮、叶色正常、无枯枝残叶,无严重病虫害,植株整齐一致,造型美观,修剪工艺精细,花卉花多色艳,绿篱无断层,无杂草。
(三)树木养护标准是生长良好,枝叶健壮,树形美观,公路行道树上缘线和下缘线整齐,修剪适度,体量适中,无倒伏歪斜,无影响架空线路及存在安全隐患的树木,无死树缺株,无枯枝,无明显树钉,景观效果好。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二条本实施细则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一
广西普通公路绿化美化树种选择
一、我区地处亚热带,植物种类繁多,选材丰富。
可用于公路绿化的常见乔木种类有紫荆、黄槐、榕树类、麻楝、人面果、木棉、扁桃、桉树类、相思类、桂花类、樟树类、杜英、千竹桂、酸枣、杨树、苦楝等几十个树种;灌木花卉类有大红花、夹竹桃、黄金叶、七彩扶桑、亮叶海桐、木犀榄、九里香、小叶女贞、三角梅、白蝉等品种;藤本植物有爬墙虎、牵牛花、铁线菊等;草本类有马尼拉草、台湾草及百慕大、百喜、狗牙根及黑麦草等。
(一)桂北地区可选择:
桂花、樟树、杜英、千竹桂、酸枣、杨树、苦楝等;灌木花卉类有:
大红花、夹竹桃、亮叶海桐、九里香、白蝉等。
(二)桂南地区可选择:
紫荆、黄槐、榕树、麻楝、人面果、木棉、扁桃、桉树、相思等;灌木花卉类有:
大红花、夹竹桃、黄金叶、七彩扶桑、木犀榄、九里香、小叶女贞、三角梅等。
二、公路绿化选择植物时应尽量采用树型美观开花常绿的树种,如:
紫荆、黄槐、榕树、麻楝、人面果、木棉、扁桃、桂花、樟树、杜英、千竹桂等。
三、二级以上国省干线及旅游公路不提倡采用速生及落叶树种,如:
速生桉、杨树、苦楝等。
附件二
广西高速公路绿化美化树种选择
一、高速公路土质边坡绿化种植采用乡土树种为主,多种类型、多种方法、多样性树种进行搭配,使其具有较高的生态效益。
适合广西高速公路种植的树种如下:
地被类:
马尼拉草、狗牙根、糖蜜草、香根草、百喜草。
攀沿类:
爬山虎、薜荔、铺地榕、牵牛花、葛藤、紫藤、西番莲、凌霄、炮仗花。
灌木类:
大红花、夹竹桃、亮叶海桐、九里香、白蝉、杜鹃、小叶女贞、金叶女贞、红继木、木樨榄、红绒球、四季桂球。
乔木类:
桂花、樟树、杜英、天竺桂、酸枣、杨树、苦楝、广玉兰、银杏、秋枫、龙柏。
二、适宜的高速公路边坡种植配置模式不仅能起到生态防护效果,而且能美化路容,达到高速公路充分融入自然的目的。
推荐以下配置模式:
模式一:
以台湾海桐、木芙蓉为主组成优势的植物群落模式。
伴生植物可选择黄素梅、红绒球、双荚槐、黄蝉、木豆、车桑子、新银合欢等。
模式二:
以黄荆、红绒球、木豆为主组成优势的植物群落模式。
伴生植物可选择黄素梅、猪屎豆、朱槿、剑麻、铺地榕、车桑子等。
模式三:
以紫薇、黄素梅为主组成优势的植物群落模式。
伴生植物可选择猪屎豆、木豆、车桑子、黄蝉、新银合欢、双荚槐、马缨丹等。
模式四:
以桂花、夹竹桃、杜鹃为主组成优势的植物群落模式。
伴生植物可选择双荚槐、马缨丹、金叶女贞、四季桂、樟树、杜英、天竺桂、银杏等。
三、种植苗木应尽可能采用营养袋苗和带土团苗,少用裸根苗,以提高种植成活率。
挖取野生苗直接种植成活率较低,而且生长较慢,不可多取,大面积种植要经圃地培育驯化后才种植。
由于公路上边坡坡陡,挖大穴困难,同时又要考虑挖穴后影响坡面的平整度和易引起水土流失,苗木规格宜选高60㎝,冠幅60㎝以下。
种植季节宜选择在春季或秋季,尤其是直接用种子点植,宜在早春进行,在夏季成活率低。
四、对土质瘠薄,水土流失严重和杂草多的坡面应适当密植,以加快坡面植被郁闭,形成小气候,增强抗旱力和抑制杂草生长,减少雨水冲刷。
五、对于采用直接点种种植成活率高的树种,可采用点植法,以节省种植工序,减少经费投入。
点种种植易成活的树种有:
木豆、猪屎豆、山毛豆、车桑子、新银合欢、黄荆、苎麻、美丽胡枝子。
六、采用插枝或分根容易成活的树种有肿柄菊,成活率可达90%以上,而且极耐干旱。
裸根苗容易成活的树种有桑树、剑麻和野生的黄荆,在没有长出新叶之前种植,成活率达95%以上。
七、适当搭配落叶树种或豆科树种,增强土壤肥力,改良土壤结构,使树木得到持续生长。
八、采用植苗和种子点植相结合的方式,以节约成本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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