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烟花爆竹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暂行规定》 浙安监管危化47号.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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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烟花爆竹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暂行规定》浙安监管危化47号
各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为进一步规范我省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55号)、《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浙江省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66号)、《浙江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监督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9号)等相关法律、法规,我局制定了《浙江省烟花爆竹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〇年三月二十三日
浙江省烟花爆竹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暂行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确保我省烟花爆竹建设项目符合安全生产要求,保障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55号)、《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浙江省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66号)和《浙江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监督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9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烟花爆竹生产、批发经营企业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的设立、安全设施设计和竣工验收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本规定建设项目中的改建、扩建项目是指烟花爆竹生产、批发经营企业提高厂(库)房危险等级或增加存储药量,对厂(库)区范围、生产工艺,以及对工房、仓库等主要场所设施的功能、位置、面积等发生改变的建设项目。
本规定所指建设项目安全审查包括设立安全审查、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
第四条 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建设项目的设立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本省和当地的产业政策要求。
第五条 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指导、监督全省烟花爆竹建设项目安全审查工作,并负责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建设项目设立安全审查、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工作。
第六条 设区的市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烟花爆竹批发经营企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工作。
第二章 生产企业建设项目安全审查
第七条 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申请建设项目设立安全审查时,应当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交下列文件、资料:
(一)建设项目设立安全审查申请书(纸质一式2份,电子版1份);
(二)建设单位申请项目设立的报告及理由说明;
(三)建设项目投资(经济)主管部门批准(核准、备案)证明材料;
(四)建设项目安全条件论证报告;
(五)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
(六)其他需要提交的资料。
第八条 建设单位在通过项目设立安全审查并取得设立批准意见书后,方可进行项目设计。
项目设计应当由具有民爆或化工设计资质的单位进行。
第九条 项目设计完成后,建设单位应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请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并提交下列文件、资料:
(一)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申请书(纸质一式2份,电子版1份);
(二)项目设立批准意见书(复印件);
(三)设计单位的设计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
(四)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资料;
(五)其他需要提交的资料。
第十条 建设单位在通过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并取得设计批准意见书后,方可组织项目建设、施工。
第十一条 项目投入生产(使用)前,建设单位应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请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并提交下列文件、资料:
(一)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申请书(纸质一式2份,电子版1份);
(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批准意见书(复印件);
(三)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安全评价报告;
(四)建设项目总平面竣工图;
(五)其他需要提交的资料。
第十二条 对受理的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建设项目安全审查申请,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人员或专家组,对申请文件、资料进行审查。
竣工验收时,负责审查的人员或专家组还应进行实地核查。
负责审查的人员或专家组应当对建设项目安全可靠性提出书面的审查意见。
第三章 批发经营企业建设项目安全审查
第十三条 新设立批发经营企业需经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定点批准,并取得有关部门出具的仓库选址规划意见或仓库用地有效租赁合同。
第十四条 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具有民爆或化工设计资质的单位进行设计。
项目设计完成后,建设单位应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请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并提交下列文件、资料:
(一)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申请书(纸质一式2份,电子版1份);
(二)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定点批准文件(复印件);
(三)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资料;
(四)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
(五)其他需要提交的资料。
第十五条 建设单位在通过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并取得设计批准意见书后,方可组织项目建设、施工。
第十六条 项目投入使用前,建设单位应当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请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并提交下列文件、资料:
(一)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申请书(一式2份,电子版1份);
(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批准意见书(复印件);
(三)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安全评价报告;
(四)建设项目总平面竣工图;
(五)其他需要提交的资料。
第十七条 对受理的烟花爆竹批发经营企业建设项目安全审查申请,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人员或专家组,对申请文件、资料进行审查。
竣工验收时,负责审查的人员或专家组还应进行实地核查。
负责审查的人员或专家组应当对建设项目安全可靠性提出书面的审查意见。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十八条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在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做出同意或者不同意的安全审查决定。
20日内不能做出决定的,经本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日,并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建设单位。
第十九条 建设单位收到同意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文件10日内,应当依照相关规定,申请或变更烟花爆竹安全生产或经营(批发)许可证。
第二十条 建设项目安全审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通过:
(一)未按本规定要求提供审查所必须的文件、资料的;
(二)未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项目安全设施设计、评价的;
(三)现场安全条件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有关安全生产标准要求的;
(四)安全论证、安全设施设计、安全评价报告内容与实际存在明显不符或违反国家相关规定的;
(五)提供虚假文件、资料的。
第二十一条 审查通过的建设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撤销其批准决定:
(一)建设单位决定停止建设的;
(二)建设项目被依法终止的;
(三)建设项目安全审查实施部门违反本办法规定的程序实施安全审查的;
(四)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获取批准的;
(五)建设项目存在其他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
第二十二条 建设单位有违反本规定第八条、第十条、第十五条、第十九条行为之一的,依照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实施处罚。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三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
1. 烟花爆竹建设项目设立安全审查申请书
2. 烟花爆竹建设项目设立安全审查书
3. 烟花爆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申请书
4. 烟花爆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书
5. 烟花爆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申请书
6. 烟花爆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审查书
受理编号:
受理日期:
烟花爆竹建设项目设立
安全审查申请书
申请单位
项目名称
项目类型
经办人
联系电话
填写日期
受理部门
受理人
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制
一、建设项目申请单位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企业性质
项目地址
办公地址
邮编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传真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企业简介
二、烟花爆竹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项目类型
项目地点
建设项目主要内容
项目投资额
占地面积
项目负责人
项目审批行政部门
审批类型
□核准 □备案 □其他(另附页说明)
文号
建设项目规划许可部门
(没有可不填此项)
文号
建设项目技术工艺简介(生产企业填写)
三、相关部门意见
企业主管部门意见
(盖章)
年月日
县级安监部门意见
(盖章)
年月日
市级安监部门意见
(盖章)
年月日
烟花爆竹建设项目设立
安全审查书
□资料审查□实地核查
项目名称
申请单位
项目类型
审查部门
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制
一、建设项目设立相关申请文件资料审查
序号
审查内容
审查情况
审查人
1
申请文件、资料符合性情况
2
建设项目安全条件论证报告
3
投资(经济)主管部门出具的建设项目审批(核准、备案)证明材料
4
工商营业执照或核准通知书
5
安全预评价报告
二、审查专家名单
姓名
单位
三、审查意见
审查(专家)意见:
签名:
年月日
审查单位意见:
负责人签名:
年月日
受理编号:
受理日期:
烟花爆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
设计审查申请书
□ 生产 □经营(批发)
申请单位
项目名称
项目类型
设计单位
经办人
联系电话
填写日期
受理部门
受理人
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制
一、建设项目申请、设计单位基本情况
申请单位情况
申请单位
经济类型
项目名称
项目类型
项目总投资
安全设施投资
项目地址
占地面积(亩)
申请单位办公地址
邮编
法定代表(或主要负责)人
电话
传真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生产企业建设项目设立审查批准文号
时间
设计单位情况
设计单位
地址
邮编
法定代表人
设计资质
证书号
设计资质业务范围
项目组长
电话
手机
设计单位情况简介及已设计主要项目:
二、相关部门意见
企业主管部门意见
(盖章)
年月日
县级安监部门意见
(盖章)
年月日
市级安监部门意见
(盖章)
年月日
烟花爆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
设计审查书
□ 生产 □经营(批发)
项目名称
申请单位
项目类型
设计单位
审查部门
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制
一、建设项目设计相关申请文件资料审查
序号
审查内容
审查情况
审查人
1
申请文件、资料符合性情况
2
设计单位资质情况
3
采用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规范情况
4
项目涉及的危险危害因素及程度辩识和认知情况
5
设计中采纳评价报告提出的安全对策和建议情况
6
设计提出安全设施和措施针对性、可行性情况
二、审查专家名单
姓名
单位
三、审查意见
审查(专家)意见:
签名:
年月日
审查单位意见:
负责人签名:
年月日
受理编号:
受理日期:
烟花爆竹建设项目
安全设施竣工验收申请书
□ 生产 □经营(批发)
申请单位
项目名称
项目类型
经办人
联系电话
填写日期
受理部门
受理人
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制
一、建设项目申请单位及项目建设基本情况
申请单位
经济类型
项目名称
项目类型
项目总投资
安全设施投资
单位地址
邮编
法定代表(或主要负责)人
电话
传真
安全生产负责人
职务
电话
安全生产管理部门
部门人数
负责人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单位职工人数
其中技术人员人数
项目职工人数
项目施工完成情况概述:
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设和职工培训情况概述:
二、项目设计单位情况及对施工情况意见
设计单位
地址
邮编
法定代表人
设计资质
证书号
项目组长
电话
手机
项目单位是否按设计文件要求组织施工?
若作部分修改,列出修改的具体内容,这些修改是否经你单位变更确认?
设计单位建设情况的陈述:
由我公司负责设计的 项目,在设计过程中严格按国家法律、法规、规范和标准的要求设计,在建设期间因工程需要图纸修改 次,发出设计联系单 份,现工程已完成建设,经对照工程现场检查确认,认为建设项目施工现状与设计相符,达到设计要求,能满足安全生产条件。
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三、项目施工单位情况
单位名称
地址
邮编
经济类型
联系电话
传真
法定代表人
项目负责人
电话
资质级别
资质证书号
资质范围
施工起止日期
施工单位概况和承担主要相关项目名称:
施工单位施工情况的陈述:
由我公司负责施工的 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完全按设计图纸施工,其中图纸修改 次,收到设计联系单 份,施工过程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范和标准的要求,保证项目建设工程质量。
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四、相关部门意见
企业主管部门意见
(盖章)
年月日
县级安监部门意见
(盖章)
年月日
市级安监部门意见
(盖章)
年月日
烟花爆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
竣工验收审查书
□ 生产 □经营(批发)
项目名称
申请单位
项目类型
审查部门
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制
一、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申请文件资料审查
序号
审查内容
审查情况
审查人
1
申请文件、资料符合性情况
2
设计、评价单位资质情况
3
设施设备检测检验情况
4
项目设立、设计、建设、竣工验收是否符合程序要求
5
验收评价报告提出的整改意见是否已落实
6
现场安全条件审核情况
二、审查专家名单
姓名
单位
三、审查意见
审查(专家)意见:
签名:
年月日
审查单位意见:
负责人签名:
年月日
主题词:
烟花爆竹 建设项目 安全设施 规定 通知
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2010年3月24日印发
- 配套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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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殊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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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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