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硕士非法学考纲对比一览图.docx
- 文档编号:6996141
- 上传时间:2023-01-15
- 格式:DOCX
- 页数:23
- 大小:22.22KB
法律硕士非法学考纲对比一览图.docx
《法律硕士非法学考纲对比一览图.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法律硕士非法学考纲对比一览图.docx(23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法律硕士非法学考纲对比一览图
2017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法律硕士(非法学)考试大纲
对比一览表
新东方在线
刑法
章
节
2017年大纲变化
第一章
绪论
第三节刑法的效力范围
删除:
刑法在中国领域内的效力;刑法在中国领域外的效力。
新增:
刑法的时间效力的概念
第二章
犯罪概念
第一节犯罪定义
新增:
犯罪定义类型
新增:
犯罪主体、犯罪的主观方面、犯罪客体、犯罪的客观方面。
第三章
犯罪构成
第一节犯罪构成概述
第四节犯罪主体
第五节犯罪主观方面
新增:
犯罪主体、犯罪的主观方面、犯罪客体、犯罪的客观方面。
更改:
单位犯罪的概念、要件、处罚单位犯罪中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认定
新增:
疏忽大意的过失和过于自信的过失的区别;过于自信的过失与间接故意的异同。
新增:
刑法上的认识错误的概念;刑法上的认识错误的种类:
法律上的认识错误和事实上的认识错误
原第七章改为第四章正当化事
第一节正当化事由概述(新增)
新增:
正当化事的概念和种类
正当防卫的概念和成立条件
特别防卫,紧急避险
第五章故意犯罪的停止形态
第一节故意犯罪的停止形态概述
第二节犯罪既遂
第三节犯罪预备
第四节犯罪未遂
第五节犯罪中止
改为:
犯罪停止形态的特征
新增:
实害犯、危险犯、行为犯的定义及其特征。
新增:
对既遂犯,按照刑法分则条文规定的法定刑处罚。
新增:
我国《刑法》第22条第2款规定的处罚原则。
新增:
预备阶段的中止和实行阶段的中止。
新增:
我国《刑法》第24条第2款规定的处罚原则
第六章共同犯罪
第一节共同犯罪的概念及其构成
新增:
共同犯罪的主体要件;共同犯罪的客观要件;共同犯罪的主观要件
第七章一罪与数罪
第二节实质的一罪
第三节法定的一罪
第四节处断的一罪
新增:
继续犯的意义
新增:
五、法条竞合犯
法条竞合的概念;法条竞合犯的概念;法条竞合犯的特征;法条竞合犯的处断原则。
新增:
连续犯的意义
第八章刑事责任(本章为增加章)
第一节刑事责任概述
新增:
刑事责任的概念与特征、地位、根据、解决方式
第九章刑罚概述(原名刑罚的概念和种类)
第一节刑罚的概念和目的
新增:
刑罚的概念;刑罚的特征;刑罚与其他法律制裁方法的区别。
新增:
刑罚的种类;学理分类:
生命刑,自由刑,财产刑,资格刑;刑法中的分类:
主刑,附加刑。
第十一章
刑罚消灭制度
原第十一章变成现在的第十二章
三节内容均不变
第十二章
刑法各论概述
原第十二章变成现在的第十三章
四节内容均不变
第十三章
危害国家安全罪
原第十三章变成现在的第十四章
删除:
未完成形态、共同犯罪以及罪数形态、删除:
本罪与关联犯罪的关系的界限
改变:
本罪与关联犯罪的关系的界限变成此罪与彼罪的界限
变化:
基本构成特征变为构成特征
第十四章
危害公共安全罪
原第十四章变成现在的第十五章
删除:
未完成形态、共同犯罪以及罪数形态
删除:
本罪与关联犯罪的关系的界限
改变:
本罪与关联犯罪的关系的界限变成此罪与彼罪的界限
第十五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第十五章变成现在的第十六章
增加:
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
删除:
贷款诈骗罪,信用卡诈骗罪
删除:
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改变:
本罪与关联犯罪的关系的界限变成此罪与彼罪的界限
第十七章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重婚罪,虐待罪,遗弃罪等犯罪的概念、基本构成特征,认定这些犯罪时注意区分罪与非罪、本罪与关联犯罪的关系的界限(删除);此罪与彼罪的界限(增加)。
第十九章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新增:
组织考试舞弊罪,代替考试罪,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增加),
民法
章
节
2017年大纲变化
第一章绪论
第一节民法概述
改:
“二、民法与其他部门法的关系”改为“民法的性质”
第三节民法的基本原则
改:
“一、民法基本原则的概念和意义”改为“一、民法基本原则的概念和功能”
增:
七、平等原则
第二章民事法律关系
第三节民事义务与民事责任
改:
节名“民事权利”改为“民事义务与民事责任”
删:
的概念
增:
民事权利的概念和特征、民事权利的分类;民事权利的行使,民事权利的保护。
删:
二、民事权利的类型
财产权和人身权;支配权、请求权、抗辩权、形成权;绝对权和相对权;主权利和从权利;既得权和期待权。
三、民事权利的保护
增:
民事义务民事义务的概念和特征,民事义务的分类。
增:
民事责任的概念和特征;民事责任的分类
第四节民事法律事实
改:
“民事法律事实的分类”改为:
“行为;自然事实”
第三章自然人
第一节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
删:
法律
第二节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
增:
法律
增:
欠缺
第三节监护
改:
“类型”改为“作用”
增:
五、监护的种类
第五节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
增:
法律
第六节个人合伙
整节删除
第四章法人与非法人组织
第二节法人的民事能力
删:
三、法人的民事责任能力
第四节非法人组织
删:
二、非法人组织的类型
第五章民事法律行为
第二节民事法律行为的分类
整节改为:
一、单方行为、双方行为和多方行为
二、单务行为和双务行为
三、有偿行为和无偿行为
四、诺成性行为和实践性行为
五、要式行为和不要式行为
六、主行为和从行为
七、有因行为和无因行为
八、负担行为与处分行为
第三节意思表示
整节改为:
第三节意思表示(新增)
一、意思表示的概念与特征
二、意思表示的形式
三、意思表示瑕疵
第四节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和生效
整节改为:
第四节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和生效
一、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
二、民事法律行为的生效
第六节无效民事行为和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
原第六节和第七节合并部分内容
删:
无效民事行为的概念;无效民事行为的特点;无效民事行为的类型。
增:
二、无效民事行为的情形
三、无效民事行为的法律后果
增:
和特征
删:
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的类型;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与无效民事行为的区别。
三、效力待定的民事行为
效力待定的民事行为的概念;效力待定的民事行为的类型。
民事行为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的后果
增:
二、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的情形
三、效力待定民事行为的法律后果
第八节效力待定的民事行为
整节为新增:
第八节效力待定的民事行为
效力待定民事行为的概念和特征
效力待定民事行为的情形
效力待定民事行为的法律后果
第六章代理
第二节代理的种类
改:
“二、本代理和再代理”改为“二、本代理和复代理”
“三、显名代理和隐名代理”为“直接代理和间接代理”
第三节代理权
删:
及其行使
第四节无权代理
删:
本人的追认权和拒绝权;第三人的催告权和撤销权。
第七章诉讼时效与期间
第一节诉讼时效概述
此节删除
第二节诉讼时效
增:
一、时效概述
二、诉讼时效的概念
第八章人身权
第一节人身权概述
原16版第18章内容
第二节人格权
原16版第18章内容
增:
人格权的概念和特征
删:
10、尊严权11、信用权
第三节身份权
整节更改:
一、配偶权
配偶权的概念;配偶权的基本内容。
二、亲属权
亲属权的概念;亲属权的基本内容。
一、身份权的概念和特征
二、身份权的类型
法理学
章
节
2017年大纲变化
考查目标
改变:
侧重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法学知识及原理分析、解决现实问题的能力和运用法律语言的表达能力。
(去掉现实二字)
改变:
4.准确、恰当地使用法学专业术语和运用法律思维进行表达,要求论述有据,条理清晰,符合逻辑,文字表达通顺。
(增加要求二字)
第一章
绪论
第一节法学
改变:
一、法学的概念变成含义
法学的含义变成概念
增加:
三、西方主要法学流派
自然法学派;分析法学派;社会法学派;其他法学流派。
第二节法理学
改变:
一、法理学的概念变成含义
法理学的含义变成概念
增加:
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意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主要内涵。
第二章
法的本质与特征(两个词位置互换)
第一节法、法律的含义(变成:
法的概述)
改变:
一、“法”与“法律”的词义变成“法”的词义
增加:
西方关于“法”与“法律”的使用;当代中国关于“法”与“法律”的使用。
第二节法的本质(变成第三节)
改变:
一、“非马克思主义法学关于法的本质的学说”变成“关于法的本质的不同学说”
删除:
法所体现的意志也受经济以外诸多因素的影响。
第三节法的基本特征(变成第二节)
改变:
“法是调整人们行为的规范,具有规范性”变成“法具有规范性和普遍性”
删除:
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社会规范,
改变:
法的普遍性变成权威性
删除:
是以权利和义务为内容的社会规范,
删除:
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社会规范
第三章法的起源与演进
第一节法的起源
改变:
法起源的经济因素变成原因;法起源的政治因素变成原因。
改变:
“发展为”变成发展到”
第二节、第三节
无变化
第四章法的作用与法的价值
第一节-第二节
均无变化
第五章法律渊源、效力与分类
第一节-第二节
均无变化
第六章法律要素与法律体系
第一节-第三节
均无变化
第七章立法
【新增】
第一节立法概述
一、立法的概念
立法的含义;立法的特征。
二、立法权与立法体制
立法权的概念;立法体制的概念;我国现行的立法体制。
第二节立法原则
一、合宪和法制统一原则
立法遵循宪法;立法维护法制统一。
二、民主原则
立法体现人民意志;坚持立法公开,保障公众参与立法。
三、科学原则
立法从实际出发,科学合理地规定权利与义务、权力与责任;法律规范明确、具体,具有针对性和可执行性。
第三节立法程序
一、立法程序的概念
立法程序的含义;立法程序的特点。
二、我国法律的制定程序
法律草案的提出;法律草案的审议;法律草案的表决与通过;法律的公布。
三、我国行政法规的制定程序
立项;起草;审查;决定和公布。
第八章法律实施
第一节-第五节
均无变化
第九章法律职业与法律方法
第一节-第三节
均无变化
第十章法律关系
第一节-第三节
均无变化
第十一章法律责任与法律制裁
第一节-第二节
均无变化
第十二章法治
第一节-第二节
均无变化
第十三章法与社会
第一节-第四节
均无变化
宪法
章
节
2017年大纲变化
第一章宪法基本理论
第一节宪法概述
1、宪法的概念改为定义。
2、宪法的特征
宪法的形式特征;宪法的实质特征。
(删除)
宪法与普通法律的共性;宪法与普通法律的区别:
宪法内容的根本性;宪法效力的最高性及其表现;宪法制定、修改程序的特殊性。
(新增)
三、宪法的本质
宪法是公民权利的保障书;宪法是民主制度法律化的基本形式;宪法是各种政治力量对比关系的集中体现。
(增加)
4、宪法的分类
宪法的形式分类;宪法的实质分类。
(修改)
第二节宪法的产生和历史发展
修改变更为第二章宪法的产生与发展
第3节宪法原则
第四节宪法规范
合并简化为
第二节宪法的基本原则和宪法规范
一、宪法的基本原则
人民主权原则;基本人权原则;法治原则;权力制衡原则。
二、宪法规范概念、特点和种类
三、宪法关系的概念、特点和类型
第二章宪法的变迁
第一节宪法制定
第三节宪法修改
合并修改为
第3节宪法的制定与修改
一、宪法制定
宪法制定的概念;制宪权与修宪权;宪法制定的主体和机构;宪法制定的程序。
二、宪法修改
宪法修改的概念;宪法修改的形式;宪法修改的程序;中国宪法的修改。
第2节宪法解释
第四节违宪审查制度
合并修改为
第四节宪法解释与宪法监督
一、宪法解释概述
宪法解释的概念;宪法解释的方法;(删除)宪法解释的体制;中国宪法的解释。
二、违宪审查制度
违宪审查的概念;违宪审查的体制;违宪审查的方式。
三、中国的宪法监督制度
中国宪法监督制度的概念;中国宪法监督制度的内容;中国宪法监督制度的不足(增加)和完善。
原第一章第二节修改而来
第二章宪法的产生与发展
第一节宪法的产生与发展
一、近代宪法产生的条件
经济条件、政治条件和思想条件
二、资本主义宪法的产生及其特点
英国宪法;美国宪法;法国宪法
三、社会主义宪法的产生及其特点
四、宪法的发展趋势
公民权利的扩大化、行政权力的强化、宪法保障制度的日趋完备、宪法与国际法的结合。
第二节旧中国宪法的产生与发展(增加)
一、清王朝、北洋军阀和南京国民政府的制宪活动
《钦定宪法大纲》、1923年《中华民国宪法》、《中华民国训政时期约法》、1946年《中华民国宪法》
二、民族资产阶级的制宪活动
《中华民国临时约法》
三、革命根据地的制宪活动
四、《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陕甘宁边区施政纲领》;《陕甘宁边区宪法原则》。
第三节新中国宪法的产生与发展(更改)
1949年《共同纲领》;1954年宪法;1975年宪法;1978年宪法;1982年宪法及其修正案(删除)
第三章国家基本制度
第一节国家性质
二、中国的国家性质
人民民主专政的概念和特点(增加);人民民主专政的内容;(增加)
三、政党制度(增加)
政党制度的概念和类型;中国政党制度的内容;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性质和主要职能。
六、基层群众性自治制度(原本章第五节修改而来)
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概念;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的性质、组成和任务;基层群众性自治制度的发展与完善;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第2节政权组织形式
第3节选举制度
二、中国的政权组织形式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的根本政治制度(删除);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政治制度中的地位(增加)
3、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优越性改为适宜性
四、选举制度(原第三节修改)
选举制度的概念;选举制度的功能;中国选举制度的历史发展;选举制度的基本原则;选举的组织和程序。
第四节政党制度
删除
第五节国家结构形式
变为第三节国家结构形式
二、中国是统一的多民族的单一制国家改为中国国家结构形式(更改)
四、特别行政区制度
特别行政区的政治体制。
(删除)
五、基层群众性自治制度(删除改至本章第一节第六点)
第四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第一节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概述
一、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的相关概念
公民和人民(删除);基本权利和基本义务(删除)
二、中国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的特点(删除)
二、公民基本权利的主体(增加)
自然人;法人
三、公民基本权利的限制(新增)
四、基本权利限制的限制(新增)
第二节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
三、宗教信仰自由
宗教信仰自由的概念、宗教信仰自由的内容;我国宪法关于宗教信仰自由的规定(删除)
第三节公民的基本义务
无变化
第五章国家机构
第一节国家机构概述
一、国家机构的概念和特点
国家机构的历史发展(删除);
第二节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
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临时性委员会;调查委员会。
(删除)
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特殊的身份保障改为代表的权利
第3节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第4节国务院
第五节中央军事委员会
无变化
第六节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
一、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的组成和任期;(删除)
第七节地方国家机关
无变化
法制史
大纲科目
2016大纲要求
2017大纲要求变化
第三部分 中国法制史
第一章 夏商西周春秋法律制度
第一节夏商法律制度
第二节西周法律制度
第三节春秋法律制度
修改:
第一章标题修改为“夏商西周春秋战国法律制度”,奴隶制五刑修改为“旧五刑”
新增:
圜土,羑里
新增:
宗法制度
删除:
周公制礼;
修改:
《九刑》;《吕刑》
转移到了刑事立法的下面。
增加:
小司寇
第二章 战国秦汉三国两晋南北朝法律制度
第一节战国法律制度
第二节秦朝法律制度
第三节汉朝法律制度
第四节三国两晋南北朝法律制度
修改:
第二章标题修改为“秦汉三国两晋南北朝法律制度”。
新增:
云梦秦简
删除:
秦朝的行政立法制度。
修改:
封建制五刑改为“新五刑”
第三章 隋唐宋法律制度
第一节隋朝法律制度
第二节唐朝法律制度
第三节宋朝法律制度
修改:
《开皇律》的主要内容和特点修改为“《开皇律》的主要成就”。
“体例:
十二篇,五百条;内容:
封建制五刑正式形成,改“重罪十条”为“十恶”,完善“八议”、“官当”制度。
”修改为“体例、内容”。
第四章 元明清法律制度
第一节元朝法律制度
第二节明朝法律制度
第三节清朝法律制度
新增:
立法指导思想
修改:
蒙汉异法修改为“犯罪分类与量刑原则”
修改:
修改烧埋银为财产法律规定:
契约关系;损害赔偿。
行政立法下新增:
科举制度的变化
行政立法下修改:
监察制度修改为“监察制度的发展”
司法制度中新增:
诉讼审判制度。
新增:
“教民榜文”
修改:
修改定罪量刑的主要原则和特点为“犯罪与刑罚的主要特点,定罪量刑的主要原则”。
新增:
财产所有权
新增:
经济立法:
服役制度。
新增:
明朝诉讼制度的特点;审判制度
新增:
充军
新增:
幕友胥吏的作用
第五章
清末、中华民国法律制度
第一节清末法律制度
第二节南京临时政府法律制度
第三节北洋政府法律制度
第四节南京国民政府法律制度
修改:
第五章标题修改为“清末民初的法律制度”
新增:
商事立法的特点、礼法之争;法院组织法与诉讼法
第六章
革命根据地法律制度
第一节工农民主政权法律制度
第二节抗日民主政权法律制度
第三节解放区人民民主政权法律制度
修改:
六章标题修改为“南京国民政府及革命根据地法律制度”
修改:
上一章节的第四小节放到了本章做第一小节
修改:
修改“解放区人民民主政权法律制度”为“人民民主政权法律制度”,并合并到上一小节的内容当中。
删除:
《五四指示》;《中国土地法大纲》;劳动立法;婚姻立法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法律硕士 非法 学考纲 对比 一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