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管理制度5.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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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管理制度5.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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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管理制度5
Q第二节技术管理制度………………………………………(34)
安全技术审批制度……………………………………………(35)
安全技术培训教育制度………………………………………(35)
矿井防火管理制度……………………………………………(35)
矿尘防治管理制度……………………………………………(36)
矿井洗尘制度…………………………………………………(36)
关于便携式瓦斯报警仪配备和使用的规定…………………(37)
关于矿井净化水幕使用与管理的若干规定…………………(37)
工程质量管理制度……………………………………………(38)
回收巷道验收管理制度………………………………………(38)
材料回收制度…………………………………………………(38)
井下巷道维修文明卫生管理制………………………………(39)
文明卫生规定…………………………………………………(39)
井下文明卫生考核办法………………………………………(40)
工程质量管理制度……………………………………………(40)
回采率管理制度………………………………………………(41)
测量管理制度…………………………………………………(41)
储量管理制度…………………………………………………(41)
地质管理制度…………………………………………………(42)
采掘工程设计审批制度………………………………………(42)
三铁管理制度…………………………………………………(42)
保证单体柱维修质量制度……………………………………(43)
采掘措施审批制度……………………………………………(43)
防倒链使用管理制度…………………………………………(44)
巷道标志牌板管理制度………………………………………(44)
采煤工作面支柱初撑力管理办法……………………………(45)
敲帮问顶制度…………………………………………………(45)
巷道贯通及盲巷管理制度……………………………………(46)
采煤工作面现场管理制度……………………………………(47)
掘进工作面现场管理制度……………………………………(47)
质量达标及保标制度…………………………………………(48)
探煤制度………………………………………………………(48)
采煤工作面舍帮管理规定……………………………………(49)
瓦斯超限排放措施……………………………………………(49)
停风撤人措施制度……………………………………………(50)
第二节技术管理制度
安全技术审批制度
1、单项工程、单位工程开工前,必须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作业规程,并组织每个工作人员学习。
2、在编制施工措施之前,先组织有关安全生产单位负责人,进行讨论研究。
3、编制施工措施的单位,在编制措施时,严格遵守党的安全生产方针,对照《规程》和《标准》认真编制。
4、措施编制后,单位负责人要对照《规程》和《标准》,严格把关审阅,编制施工措施一式7份。
5、措施的审批单位:
施工单位负责人、生产科、调度室、机电科、安监科、总工程师、安全矿长等。
6、在审批措施时,各单位负责人一定要认真审阅,对照《规程》和《标准》严格把关,对出现有疑异的必须组织讨论,确保措施质量。
7、措施审批完毕后,编制措施单位应及时将施工措施递交给审批措施的单位和责任人,并认真组织职工学习,贯彻执行。
8、编制的所有施工措施,各单位认真组织学习,并将措施存档备查。
安全技术培训教育制度
1、新职工必须进行入矿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对在岗职工进行定期技术培训,提高职工安全知识及技术水平。
2、新职工培训结束后,经考核合格方可上岗。
凡无经培训或考试不合格的新职工任何单位不得接收。
3、在进行新职工培训时,参加次数达不到要求者,取消考试资格,不予接收。
4、在岗职工接受定期培训时,不得缺席,缺席次数超过2次或考试不合格的,一律停班学习,并接受第二次考试,仍不合格的应调离工作岗位或辞退。
5、每旬的职工安全例会,由安监科布置安排,分析近期从全国到本矿的安全形势,传达上级精神。
各特殊工种及在岗所有职工都必须按时参加。
6、各科室、区队每周三召开的学习会,必须内容充实,有记录、台账、安监科进行不定期监督、检查。
矿井防火管理制度
1.每月9日、19日、29日由机电电科负责对井上、下电器的三大保护装置进行严格、细致、全面的检查和校正,确保系统灵敏可靠。
2.可燃性材料支护的巷道或硐室,不得作为机电硐室使用。
3.井下安装的洒水灭尘、消防管路系统,在主要巷道内其管径不得小于2寸,采煤工作面上、下副巷内,其管径不得小于1寸,所有管路在轨道巷内每隔100米,在运输巷内每隔50米设置三通阀门一组,以保证灭火救灾时的需要。
4.井下机电硐室、皮带头、机尾及地面木料厂都必须按规定配备和悬挂合格的灭火器材,消防水池及消防水泵应保持完好,所有消防器材专人保管,除对其它地点进行救灾外,不得私自外借。
5.每季度由保卫对全体员工进行一次消防知识培训由保卫科、安全科、机电科对井上、下消防管路系统、消防材料库和消防器材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6.采面搬迁完毕后的15天内,由维修队负责在上、下巷建造永久密闭,永久密闭建造完毕后,应组织验收,不合格时必须重新建造。
7.采面上、下巷停采线范围内严禁开掘任何硐室,提高采后密闭效果。
矿尘防治管理制度
1.对回采工作面及各转截点铺设洒水管路及降尘喷雾设施,并保证完好正常使用,在此的工作人员应做到有煤洒水无煤停水。
2.井下所有煤仓及溜煤眼都应保持一定量的存煤,减少漏风,出煤口必须设置喷雾降尘装置。
3.所有采、掘工作面放炮坚持使用水泡泥,能使用湿式打眼的,应尽量使用湿式打眼。
4.采、掘工作面放炮前、后必须在放炮地点20米范围内洒水除尘,向溜子、矿车上装煤(岩)时应坚持先洒水,后装载。
5.井下各通风巷道,严禁煤尘堆积,做到班班清理打扫,每旬对主要通风巷道全面冲刷一次,并做好记录。
6.隔爆水棚定期加水,保持水量不得少于其容量的85%,损坏的水棚及时添补。
矿井洗尘制度
1.各单位对自己辖区内的巷道除尘工作,指定人员负责,责任到人,挂牌管理。
2.各单位必须对自己辖区、承包范围内巷道的煤尘及时清扫,消除煤尘堆积现象。
不得有长度超过5m、厚度超过2mm的煤尘,发现一处对有关责任人罚款10元。
3.井下各主要巷道必须坚持班班洒水降尘,主要进风大巷每月至少冲刷一次巷邦,回风巷道每旬至少冲刷一次,打茬地点回风侧20m范围内每班清理冲刷一次,工作面安全出口20以内每班冲刷一次,设备转载点前20m以内每班冲刷一次,回风巷每班冲刷一次,掘进巷道迎头20m以内每天冲刷一次,其它每旬冲刷一次保证巷道无煤尘堆积。
4.井下各联络巷,无人作业、长期不行人地点,每旬至少冲刷清扫一次。
5.井下所有机械电气设备由使用单位负责班班除尘,无直接使用单位的电器由机电队负责除尘。
电缆卫生一律由机电队负责清除。
6.各队必须建立巷道除尘冲刷记录,并认真填写,少冲刷一次、少填一次,对有关责任人罚款10元,队长连带10元,记录纳入内业管理项目。
7.安全科、调度室对各巷道除尘情况进行督促落实,并不定时进行抽查,对不按规定进行冲刷的单位进行处罚。
便携式瓦斯报警仪配备和使用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瓦斯管理,杜绝瓦斯事故,对便携式瓦斯报警仪的配备和使用管理规定:
一、所有配带便携式仪器人员必须到安全科进行登记,有安全科办理领取证件,持证件领用便携式瓦斯报警仪。
二、领取仪器时认真检查,保证灵敏可靠、精度准确,否则不得携带入井。
三、通风员、工程技术人员、电工,班组长都必须携带。
四、使用便携仪测量误差为(0-1℅CH4±0.1℅CH4)(1-2℅CH4±0.2℅CH4)(2-4℅CH4±0.3℅CH4),超过以上标准时,应及时更换。
五、仪器在使用过程中应严防猛烈摔打跌落碰撞,当出现故障时,严禁随意拆卸仪器,应及时更换。
六、通风员、放炮员、电工必须携带日记本和钢笔,对本工作区域内瓦斯检查情况认真按时填写(时间、地点、瓦斯浓度、汇报单位人)严禁弄虚作假。
七、0点、4点岗及中层干部入井要严格检查,认真落实。
(以上规定如有违者,将按制度汇编有关条例进行处罚。
)
关于矿井净化水幕使用与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我矿整体防尘工作,保障职工的身体健康,杜绝煤尘事故,更进一步促进我矿各项工作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特制订以下规定:
1、矿井各主要大巷的净化水幕(进风巷、总回风巷)应有机电全面负责安装。
2、采队、掘进队、维修队、机运队的工作区域和工作地点,安装降尘设施时应有通风队提供标准,机电加工自行安装。
3、矿井各工作区域内的净化水幕应全部挂牌通风队监督管理。
4、采煤工作面下副巷、回风巷、掘进面、扩修、溜煤眼上下各转载点应有本班现场工作人员,根据煤尘飞扬和出煤量等情况,调整净化水幕开启的大小及关闭。
5、采、掘工作面进风巷放炮前后班组长必须指定人员进行洒水降尘。
6、矿井各单位管辖区域内降尘净化设施,指定专人管理,且每班降尘不得少于三次,净化水幕每次开启时间不少于30分钟。
7、各工作区域内净化水幕及降尘设施出现问题时,所管辖部门应立即安排处理。
8、采、掘工作面进风巷,矿井主要进风巷净化风流及降尘时应做好降尘记录(内容:
时间、班次、设施完好情况、降尘净化时间、负责人),记录应选择工作区域最近的地点填写为准。
9、当班安全员、调度室及0点、4点岗值班督查人员应负责监督落实。
10、以上规定若有违犯者,按“三违”论处。
回收巷道验收管理制度
1、凡需要回收巷道属于各单位管辖的设施、材料、牌板等物由各单位清理干净。
2、各单位清理后由调度室验收,验收后方可支丁或打密闭。
3、若验收不合格,罚单位责任人20元,调度室通知有关单位立即回收,再验收合格后打密闭或支丁,否则,一次罚单位责任人50元。
4、调度室建立回收巷道记录,由验收人员签字存档。
5、调度室下达密闭通知书后方可密闭。
材料回收制度
1.回采工作面上下盲巷材料必须回撤干净,如发现一根坑木无回收罚款50元。
由班长落实到责任人,否则罚班长。
2.各队使用的材料,必须在班会前开票报调度室,由调度室登记备案。
3.材料数量以条子形式交运输队,运输队工人运到指定地点,并由使用单位接收签字后交调度室备案。
4.材料的规格:
坑木不小于14cm,弯度不超过15公分,不合格的材料机运队不得运送,如有特殊情况,经调度室协调后方可入井。
井下巷道文明卫生管理制度
1、井下采煤队、掘进队、维修队文明卫生范围内的巷道维护、采高、文明卫生,有各队自己负责。
2、采煤队、掘进队、维修队卫生范围内本队所有工作地点、采高、杂物、卫生由队负责。
井下固定巷道卫生、杂物有各辖区单位自行负责。
4、运输巷文明卫生按调度室所划分的范围进行管理,井底大巷、轨道巷卫生有运输队负责。
5、各单位需移交的巷道,必须通过机电科、技术科、安全科、调度室会同交接双方负责人现场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才可移交、签字有效。
6、井下各地点采高不能低于1、8米。
7、特殊情况由一线科室联合决定。
文明卫生规定
一、井下各材料必须码放在规定地点,不得随意码放。
二、所有材料不论码放何处均必须码放整齐。
三、材料码放标准
1、坑木长短分开,在规定地点码放整齐。
2、沙子、炮泥装袋码放。
3、砖、料石必须卸在指定地点码放整齐。
4、溜子槽码放上、下、左、右一条线。
5、溜子链条顺靠帮码放在规定地点。
6、井下各种管路按材质、口径分开码放。
7、单体柱在规定地点靠帮码放整齐、斜度80度。
8、钢丝绳等材料靠帮码放在指定地点。
9、其它未说明设备、物料必须靠帮码放整齐。
四、以上规定标准一条达不到,罚责任人10元,扣队长考核分1分。
井下文明卫生考核办法
1、巷道内必须有水沟,设水槽导水,且不影响行人过车,如有排水不畅造成积水、淤泥、影响行人、行车,一处扣1-2分。
(10分)
2、巷道内有浮煤杂物堆积,见一处扣1-2分。
(10分)
3、坑木必须在规定地点存放整齐,乱堆乱放见一处扣1-2分。
(10分)
4、断梁折柱一处连断两棚扣1分,烂帮烂顶一处扣1分。
(10分)
5、巷道内必须洒水降尘,一处降尘不到位扣1-2分。
(10分)
6、各种设施、设备卫生必须班班打扫,不得有浮煤积尘,发现一处扣1分。
(10分)
7、各工作地点牌板悬挂整齐,制度健全,牌板标示字迹清晰、整洁,否则发现一项不达标扣1-2分。
(10分)
8、上、下副巷坑木堆放不能超过20根,超一根扣1分。
(10分)
9、行人困难的陡坡巷道必须挖行人台阶且符合安全行人的要求,发现一处不合要求扣1分。
(10分)10、巷道内铺设水管应顺巷道走向铺直、支平,离地10-15cm,在巷道转弯角度应缓慢,无滴漏,发现一处不符合规定扣1分。
(5分)
11、各处巷道高度不得低于1、8米,见一处不合格扣1分。
(5分)
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一、从现场管理入手,各采掘工作地点对当班不合格的工程必须返工,各队的每个班组必须严格执行现场交接班制度。
接班人员要对上班工程质量细致检查,按工程质量标准对其进行验收,交班人员要对当班遗留的问题向接班人员交待清楚。
接班后,接班人员对所接工程质量负责,若出现质量问题,根据实际情况对当班组长进行罚款。
二、各队要对每班所验收的情况及遗留问题进行整理,并逐项解决,建立工程质量台帐,交接班记录保存完好,对所出现问题的解决办法有详细记录,各队每月对工程质量要进行自查,不少于3次,有自查记录。
三、生产技术科每月对各队关于工程质量情况所建立的记录、台帐进行检查,若出现台帐、记录不全、有空班无检现象,对队长进行罚款,每月逢5号生产科技术科要对各队工程质量进行检查、打分。
低于85分的工程,所属区的队长少1分扣当月考核分1分。
四、生产技术科每月考核与工程质量挂钩,如果外单位或公司来矿检查工程质量少于85分时,少一分扣科内考核分1分。
回采率管理制度
一、采煤队必须班班控制回采率,掌握每班的煤厚、采长、推进度,由专人负责报告矿调度室。
二、班回采率可由调度室值班员根据采队汇报数据,计算当班回采率。
三、为了随时掌握煤厚赋存情况,必须保证采区煤厚班控制,采队派专人负责每班的探煤工作,探煤工作必须认真执行,由调度室负责监督。
四、各有关单位不得无故终止,探煤单位必须配足探煤器具,不得以无钻杆为由而拒绝探煤或假探,被上级单位抽查发现一次的罚队长30元,主要探煤负责人50元。
五、各有关单位要加强对舍帮煤的管理,在保证煤质的情况下,尽可能的清净舍帮煤,生产技术科、调度室给予监督,发现一次罚当班班长20元。
六、生产技术科负责回采率的旬报、月报工作,生产技术科回采率管理人员必须按每旬实际煤厚平均、实际推进度,据实算出来回采率旬报和月报。
测量管理制度
一、负责井上下控制、贯通测量,其精度符合煤矿规程要求。
二、负责测量成果及时填图,保存完好。
三、井巷工程施工放线及时准确,贯通前有测量。
四、测量记录计算,及时准确。
五、负责仪器的维护与保养。
六、负责“三下”采煤的控制。
储量管理制度
一、掌握本矿矿产储量定期测算,为本矿生产提供技术依据。
二、加强生产勘探,扩大开采范围,增加可采储量,延长矿井的服务年限。
三、及时进行储量报损、注销,转出、转入的呈报和审批工作。
四、对于申请转出、转入注销报损的储量,经上级批准后,并在储量计算图上文号、储量。
五、储量管理员应能经常深入生产第一线,填绘储量计算图。
六、当年储量动用情况,要详细说明。
地质管理制度
1、矿井生产中遇到各种地质构造应及时分析调查。
2、掌握煤层的赋存情况,做好地质资料收集编录。
3、及时收集实测资料,有效的服务生产。
4、掌握矿井原煤储量动态,对资源的合理开发进行监督。
5、认真做好巷道素描。
6、及时掌握煤厚及变化情况,按要求上图。
采掘工程设计审批制度
1、采掘工程由生产技术科设计经矿领导批准。
2、由生产技术科下达工程项目,工程量、设计说明书、开工通知书。
3、由施工单位根据以上材料编制规程。
4、施工单位组织职工学习、有记录、签字,生产技术科、安监科检查。
5、施工单位现场执行由安全科监督。
6、由生产技术科组织各职能部门集中会审。
三铁管理制度
为使三铁管理再上一个新台阶,预防三铁丢失,成立三铁管理领导小组,特制定本制度。
1、单体柱分层管理,采区上巷和下巷溜子巷归采队管理,支架管理员监督。
2、掘进巷在贯通前,归掘进队管理。
3、轨道巷和车场存放的工字钢归运输队管理。
4、其它以外的所有巷道归维修队管理。
升井需要修理,待报废工字钢归支架管理员管理并有记录和台账。
5、修理好复用工字钢由生产科验收数量、质量,发现不合格通知机电返工,工安钢下井由运输队打条、验收,月底交生产科调拨进账。
6、三铁报废制度按季度分批由有关部门、生产科、调度室、机电共同认可签字,且存入废料库。
7、单体柱维修后,必须根据试压检验合格后,方可发出使用,试压检验必须建立记录和台账。
8、三铁挪作他用时,应提前向调度室申请后按调度室出据证明建立台账,方可使用。
9、购回工字钢时,有仓库、三铁管理员、保管人员共同验收数量、质量。
出库的工字钢归调度室管理,未出库的工字钢归仓库管理。
10、机电车间每天加工的数量、质量,由机电车间、仓库、三铁管理员共同验收。
11、工字钢下井由运输队开票,票交给仓库、保管,严格发放手续,不得多发或少领。
未出库的工字钢由仓库发放。
12、由三铁管理小组负责组织每月对全矿井上、下三铁认真普查一次。
13、各责任单位必须建立台账,做到账、物相符。
14、各部门要严格交接手续。
15、教育职工要爱护单体柱,运输时、装卸车时要轻装轻放,严禁用铁器敲打单体,否则一次罚款20元。
16、正确使用单体柱,不得吊溜子头,柱子要打在木棚正下,发现使用不当一次罚20元,导致柱子损坏报废者,按原价罚责任单位。
18、查出三铁丢失,按购价罚款,并对队干部月份考核时,作为一项考核内容。
19、三铁领导小组定时或不定时,对各单位的账、物情况对照检查,记录齐全。
定期召开会仪,研究分析三铁管理和使用等方面的问题,不断提高管理水平。
20、水管、道轨的管理归调度室建账,督查归生产调度室、具体管理办法由调度室制定下发。
保证单体柱维修质量制度
为了安全生产,坏单体柱经过维修后,必须达到完好标准,包括初撑力试验,手把、顶盖、销子等部件必须完好,为确保质量,采取如下措施:
1、机电车间建立自检机制,单体柱修好后,首先自已检查,是否达到完好标准,达不到完好标准,重新修理。
2、生产科每旬检查一次,查出达不到完好标准者,对机电车间每根罚款50元。
3、在卸柱时,对柱子的外观进行检查,发现不合格者,不准下井,发现不合格柱子下井者,对队每根罚50元。
4、单体柱修理房,必须把修好的,不能修的,未修理的,分开摆放整齐。
采掘措施审批制度
1、施工单位按所给的格式,编制施工措施。
2、措施编好后的审批顺序为:
施工单位负责人、生产技术科、安监科、调度室、总工程师。
3、各审批人员应将审批意见认真、详细填写。
4、审批人员所添加内容,施工单位编写措施人员应及时将内容补充完整。
5、措施要有份数及报送单位说明。
防倒链使用管理制度
1、各采煤工作面防倒链数量必须配备充足,煤墙柱和中排柱上必须全部挂上防倒链,并有不少于采面倒链数量10%的备用量。
2、放炮后进入工作面首先检查放炮地点的防倒链是否有被崩掉、崩坏现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采面和顺槽溜子司机及采面捡矸人员必须留心溜子上有无防倒链,发现后立即回收。
4、各队所用防倒链由队三铁工负责日常管理。
5、各队领用防倒链台账及领用记录。
6、各队领用防倒链要做到交旧领新。
7、各队领用防倒链的票据必须报生产调度室登记。
8、生产调度室建立防倒链管理台账。
9、防倒链万吨丢失率为15条/万吨。
10、生产调度室每月对各队防倒链数量进行一次验收,超出丢失率部分按每条5元进行处罚。
巷道标志牌板管理制度
为加强井下巷道标志牌板的管理力度,保证井下巷道标志牌板按标准完好的使用,使其不被丢失、损坏,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望各单位遵照执行。
1、各单位必须指定专人管理巷道标志牌板的悬挂、维护。
2、各单位巷道标志牌板台账必须注明使用地点做到有据可查,账物对照。
3、各单位巷道标志牌板的悬挂必须标准悬挂在正确的位置,严禁乱扔乱挂。
悬挂牌板必须做到牢靠、稳固,相互对称、高低一致。
4、各单位必须加强巷道标志牌板的管理,不得损坏、丢失巷道标志牌板。
巷道标志牌板被损坏或丢失而找不到责任人时,该单位管理巷道标志牌板的负责人对其负全责,照价赔偿,该单位正职连带负责罚款30元。
5、各单位必须保证巷道标志牌板的干净、整洁,需填写数据或字迹的牌板,必须做到颜色统一字迹工整。
6、不得无故挪动巷道标志牌板位置,如遇(扩修巷道、换件)特殊情况必须挪动牌板时,必须告知牌板所属单位的牌板负责人,施工过后应立即悬挂,否则对挪动牌板责任人处以30元罚款。
7、此制度只作为巷道标牌板的管理制度,不作为其它牌板的管理制度。
采煤工作面支柱初撑力管理制度
为加强对我矿采煤工作面支柱初撑力的管理,使支柱的支护强度达到足够的初撑力,使支柱的初撑力达到标准要求,制定以下管理办法,望有关单位贯彻执行。
1、各采煤工作面必须配备灵敏可靠、能正常使用的支柱初撑力测点,测点的测压力或测力计不能正常使用时,必须更换。
采煤工作面测力计不得以坏充好,弄虚作假,一经查出,生产技术科将对相关责任人给予重罚。
2、采面支柱测压范围,根据本班所采格数,每隔五格作一个测点,测点的测压范围,两隔五柱支护,五柱逐根测试,超前支护支柱测压范围,每隔5米可选测三柱。
3、采煤工作面每班必须配备专职测压人员,也可由三铁工担任支柱测压工作。
测压工作负责人为当班技术员,每格测压结束后,必须填写工作面测压专项记录,测压记录必须根据测试结果,如实填写。
测压结束后,测压记录由当班班长、技术员、跟班安全员签字,如记录不实、弄虚作假,按规定对责任人给予严惩,签字人员连带责任。
4、当班技术员、安全员加大对此项工作的监督力度,并有责任督促当班测压工完成测压工作。
如测试结束后,初撑力达不到标准要求,要对支柱进行再次注液。
如测支柱初撑力的测压计的压力表指针不动,说明该支柱没有压力,须对支柱进行二次注液,支柱的初撑力至少得达到测压记压力表的指针能移的程度。
5、生产技术科人员将不定时的对支柱测压情况进行监督抽查,根据当班测压人员进行抽查,发现有不实,敷衍了事、弄虚作假的对责任人进行严惩。
敲帮问顶制度
1、井下采掘地点工作人员接班后必须在本人的工作地点附近先敲帮问顶,进行认真检查,认为安全后方可工作。
2、掘进工作,超前空顶距不超过《作业规程》规定,打眼、放炮、清渣前先敲帮问顶。
3、如果发现有活碴、伪顶,应及时进行解决,如有冒顶危险,处理后方可进行工作。
4、采煤工进入采煤工作面,必须先敲帮问顶,检查前后支架是否支护牢固,如有冒顶危险,处理后方可进行工作。
5、修护工在维修之前,必须先检查顶板和两侧巷道的安全情况,如有活碴和支架变形,处理后,方可进行维修。
6、回柱工作在回柱前先检查周围的支架、顶板的完好情况,认为安全无误后,按回柱的程序和要求进行回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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