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单位技能人才评价工作指导说明材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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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单位技能人才评价工作指导说明材料
附件:
企业技能人才评价工作
指导手册
(试行)
第一章综合部分
1.1企业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的主要特征
1.2企业技能人才评价工作应遵循的原则
1.3企业开展技能人才评价工作应具备的条件
1.4企业开展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的申报和审批程序
1.5企业申请开展技能人才评价工作应提交的材料
1.6企业技能人才评价工作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
第二章评价范围和对象
2.1职业(工种)范围
2.2人员范围
2.3申报条件
2.4企业职工破格申报技师、高级技师考评的资格条件
2.5企业职工越级申报技师、高级技师考评的资格条件
第三章评价方式和内容
3.1企业技能人才评价的主要方式
3.2工作业绩评定
3.2.1工作业绩评定的主要内容
3.2.2工作业绩评定的工作程序
3.2.3工作业绩成果公示的组织
3.2.4对工作业绩材料的要求
3.2.5工作业绩评定的注意事项
3.2.6工作业绩评审表
3.3职业能力考核
3.3.1职业能力考核的主要内容
3.3.2职业能力考核的主要形式
3.3.3职业能力考核的组织实施
3.3.4职业能力考核命题工作要求
3.3.5职业能力评价模型
3.4职业道德评价
3.4.1职业道德评价的内容
3.4.2职业道德评价的主要形式
3.4.3职业道德评价的组织实施
3.4.4职业道德评价表
3.5理论知识考试
3.5.1理论知识考试的主要内容
3.5.2理论知识考试的组织实施
3.5.3理论知识考试的命题工作要求
3.5.4理论知识评价模型
3.6直接认定
3.6.1直接认定的组织实施
3.6.2直接认定的工作程序
3.7未颁布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职业(工种)如何开展评价
3.8国家职业技能标准与企业生产岗位实际要求如何衔接
第四章组织实施
4.1企业开展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的操作流程图解
4.2组织管理与分工
4.3考核委员会的人员组成及主要工作职责
4.4考核委员会办公室的人员组成及主要工作职责
4.5专业考评组的人员组成及工作职责
4.6企业技能人才评价工作涉及的主要表格材料
4.7企业开展技能人才评价的考务管理工作要求
4.8评审结果的争议处理
4.9考评人员派遣、使用及管理的工作要求
4.10证书核发
4.11统计和证书查询
第五章质量控制
5.1对企业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相关机构的管理
5.2企业技能人才评价的质量控制
5.2.1评价前的质量监控要点
5.2.2评价中的质量监控要点
5.2.3评价后的质量监控要点
5.2.4企业内部质量监控
5.2.5外部质量监督
5.3年检工作的组织实施
5.4退出机制
5.5企业技能人才评价的质量督导人员队伍
附录1企业技能人才评价工作涉及的表格
《企业技能人才评价申请表》
《企业技能人才结构状况统计表》
《企业技能人才评价申报表》
《工作业绩记录表》
《工作表现自述表》
《工作业绩公示表》
《直接认定审批表》
附录2参考文献
《推进企业技能人才评价工作指导意见》(人社厅发[2008]39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技能鉴定国家题库运行管理工作的通知》(劳社厅发[2008]2号)
《关于做好职业资格证书查询系统建设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09]44号)
《关于印发<职业资格证书填写要求>的通知》(劳社培就司函[1999]39号)
《关于按季统计和分析职业技能鉴定数据的通知》(劳社培就司函[2007]60号)
《国家职业标准制定技术规程》
《职业培训鉴定命题技术规程》
附录3评价实例与工作实例
高技能人才评价模式研究课题成果概述
江苏省企业技能人才评价模式概述及评价实例
广州市企业技能人才评价模式概述及评价实例
大庆油田企业技能人才评价模式概述及评价实例
中石化企业技能人才评价模式概述及评价实例
青岛四方企业技能人才评价模式概述及评价实例
二重集团企业技能人才评价模式概述及评价实例
开滦集团企业技能人才评价模式概述及评价实例
乐凯集团企业技能人才评价模式概述及评价实例
中金岭南公司企业技能人才评价模式概述及评价实例
第一章综合部分
1.1企业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的主要特征
与社会化职业技能鉴定相比,企业技能人才评价工作主要有三方面特征:
一是考核方式贴近企业生产需要、贴近岗位要求、贴近职工素质提高;二是评价内容上强化四个要素,注重职业能力考核、工作业绩评定、职业道德评价和理论知识考试;三是评价对象以企业高技能人才,特别是技师和高级技师为重点。
1.2企业技能人才评价工作应遵循的原则
企业技能人才评价工作要坚持国家职业技能标准与生产岗位实际要求相衔接、坚持职业能力考核与工作业绩评定相联系、坚持企业评价与社会认可相结合、坚持属地管理与行业指导相协调、坚持培训考核与使用待遇相联系的原则。
1.3企业开展技能人才评价工作应具备的条件
(一)企业领导重视评价工作,建立了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待遇相互衔接的工作机制和规章制度,并制定切实可行的奖惩措施;
(二)企业能按规定提取和使用职工教育经费(占职工工资总额的1.5%-2.5%,其中,用于技能人才的比例不低于50%),并且能够为评价工作提供相应的经费保障;
(三)有比较完善的技能人才考评规章、制度;
(四)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并提供人员保障,包括:
技能人员考核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考核委员会,是评价工作的领导机构)及下设机构——办公室和专业考评组。
也可依托现有的考核鉴定机构。
(五)具备与考评职业(工种)相适应的考核场地、设备及检测手段等。
1.4企业开展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的申报和审批程序
(一)地方和行业所属企业
1.企业根据隶属关系,分别向所在地(地市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提交开展企业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申请。
2.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审核。
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指导试点企业制定实施方案。
4.企业按照实施方案组织实施企业技能人才评价工作。
(二)中央直属国有大中型企业
1.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提交开展企业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申请。
2.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能力建设司会同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负责审核。
符合条件的,予以公布。
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能力建设司、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指导企业制定实施方案。
4.企业按照实施方案组织实施企业技能人才评价工作。
1.5企业申请开展技能人才评价工作应提交的材料
(一)企业开展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申请,包含:
企业基本情况、生产规模、生产特点、主要产品;职工总数、技能人才状况;拟开展评价的职业(工种)范围。
(二)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待遇政策。
(三)职工教育培训经费提取和使用情况。
(四)技能人才考评规章、制度。
(五)工作机构设置(主要指考核委员会及办公室)和人员配备情况。
(六)考核场地、设备及检测手段等说明材料。
1.6企业技能人才评价工作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包括:
开展评价的职业(工种)、适用人员范围、专业考评组的设置及人员配备、评价工作流程、时间进度安排、质量保障措施、经费来源等。
第二章评价范围和对象
2.1职业(工种)范围
企业开展技能人才评价的职业(工种)范围主要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范围内(不包括全国统考职业),企业生产一线的主体技术性的职业(工种)。
其中,未颁布国家职业标准属企业特殊性的职业(工种),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批准,可纳入评价范围。
2.2人员范围
和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的职工。
2.3申报条件
(一)具备相应国家职业技能标准规定的申报条件。
(二)未颁布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职业(工种),由企业制定企业标准(含申报条件),报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
2.4企业职工破格申报技师、高级技师考评的资格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无论是否取得相应职业资格,均可破格参加技师或高级技师考评。
(一)申报技师考评资格条件
1.获得国家级、省级、地市级技能竞赛主要名次(具体按照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行业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2.获得市级技术能手称号/劳动模范称号/五一劳动奖章。
3.市级以上技术创新/发明/创造/推广/应用三等奖的主要完成人员。
4.取得本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后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取得本专业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后从事本职业工作10年以上。
5.多次获得市级行业或系统、集团公司级与技能业务相关的先进工作者或技术能手称号。
6.能解决本职业(工种)高难度技术操作和工艺难题,在技术改造、工艺革新、技术攻关等方面有较大突破或较大成果(有相应权威机构或技术评审机构的鉴定证书或有效证明)的主要参与者。
7.在部队服役期间因技术创新、发明创造而荣立三等功。
(二)申报高级技师考评资格条件
1.获得国家级、省级、地市级技能竞赛主要名次(具体按照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行业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2.获得省级以上技术能手称号/劳动模范称号/五一劳动奖章。
3.市级以上技术创新/发明/创造/推广/应用一、二等奖的主要完成人员。
4.取得本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且从事本职业工作10年以上/取得本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且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5.能运用特殊技能完成较为复杂的工作,解决本职业高难度技术操作和工艺难题,在技术改造、工艺革新、技术攻关等方面有重大突破,并取得重大成果(有相应权威机构或技术评审机构的鉴定证书或有效证明)的主要参与者。
6.在部队服役期间因技术创新、发明创造而荣立二等功。
2.5企业职工越级申报技师、高级技师考评的资格条件
已经取得本职业(工种)四级或三级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并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越级参加技师或高级技师资格考评。
(一)取得本职业(工种)中级(四级)职业资格证书,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技师考评
1.企业关键技术岗位的首席员工/首席技师/技能大师(有部门推荐意见及企业人力资源管理部门的认定证明)。
2.获得企业标兵/先进生产者/技术能手/质量标兵称号(有获奖证书原件或企业人力资源管理部门的认定证明)。
3.解决本职业(工种)高难度技术操作和工艺难题,在工艺革新、技术攻关方面有较大突破或显著成果的主要参与者(有部门推荐意见及企业技术主管部门的认定证明)。
4.获得国家级、省级、地市级技能竞赛主要名次(具体按照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行业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二)取得本职业(工种)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高级技师考评
1.企业关键技术岗位的首席员工/首席技师/技能大师(有部门推荐意见及企业人力资源管理部门的认定证明)。
2.获得企业标兵/先进生产者/技术能手/质量标兵称号(有获奖证书原件或企业人力资源管理部门的认定证明)。
3.解决本职业(工种)高难度技术操作和工艺难题,在工艺革新、技术攻关方面有较大突破或显著成果的主要参与者(有部门推荐意见及企业技术主管部门的认定证明)。
4.获得国家级、省级、地市级技能竞赛主要名次(具体按照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行业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章评价方式和内容
3.1企业技能人才评价的主要方式
企业技能人才评价以职业能力考核和工作业绩评定为重点,同时注重职业道德评价和理论知识考试。
对少数工作业绩评定成绩优异者,可采取直接认定方式。
3.2工作业绩评定
3.2.1工作业绩评定的主要内容
重点评定考评对象在工作中取得的业绩和成果,以及工作效率和完成产品质量的情况。
技师、高级技师还包括完成的主要工作项目、现场解决技术问题、技术改造和革新等方面的情况,以及传授技艺、培养指导徒弟等方面的成绩。
3.2.2工作业绩评定的工作程序
(一)根据年度考评计划,在本企业范围内发布公告,公布考评职业(工种)范围、申报条件、考评工作流程等。
(二)负责受理报名,审查申报人员资格条件,公示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名单。
(三)考评对象填写《企业技能人才评价申报表》、撰写业绩报告并收集工作业绩证明材料,报办公室。
(四)对考评对象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不符合条件的,退回修改或补充。
(五)公示业绩材料。
公示期间,办公室负责受理举报和投诉。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受理举报和投诉。
(六)公示期满,对无异议者,将申报人员花名册报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备案,并将其业绩材料提交给相应的专业考评组。
(七)专业考评组对考评对象的业绩进行实质(内容)审查,给出评定成绩。
(八)公布工作业绩评定成绩。
3.2.3工作业绩材料公示的组织
为了保证考评对象的工作业绩真实、可靠,需要对其提交的工作业绩材料进行公示。
公示地点可选择在厂区大门公告栏、车间、食堂等人员来往较密集的地区,也可在网上公示。
公示时间一般不少于5个工作日。
3.2.4对工作业绩材料的要求
个人工作业绩材料是指能够反映考评对象在工作过程中的贡献、作用和影响的材料,是进行评价的重要依据。
考虑到工作业绩具有一定的时效性,因此,工作业绩材料限于考评对象从取得现有技能等级到目前申报这段时间内的个人业绩。
对于考评对象早期比较突出的业绩,如果考评组确认还能反映考评对象现在的实际水平或高于现有技术等级、技术水平的,可以将时间适当提前。
填报业绩材料一定要真实、准确,不得虚报或冒认。
业绩材料在形式上有别于工作总结,主要记述申报人在从事所申报职业(工种)的职业活动中含有技能(技术)性工作业绩。
所申报的业绩材料应能体现自己的技能水平、工作能力、知识涵盖范围以及对企业的贡献等。
业绩材料要突出反映以下几方面要素:
技术深度、实施难度、对企业的重要性、对生产的作用、先进性、效益效果、影响大小等。
业绩范围是指:
策划、主持、独立完成或参与等。
3.2.5工作业绩评定的注意事项
考评对象提交的业绩材料,必须是其在申报考评前取得的业绩和成果,并有相关单位及证明人签署的证明意见。
具体包括:
日常工作记录、公示并确认后的技术档案、工作现场写实性实证材料。
专业考评组按照《工作业绩评审表》设定的指标和内容,将参评人员的业绩进行分解,填入相应的栏目里,再根据分解后的业绩,按照评价标准给出相应的分数。
专业考评组对考评对象进行业绩评审时,应遵循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
3.2.6工作业绩评审表
评审对象:
评审人员:
评价指标
评价标准
配分
得分
备注
基础部分
现场解决
技术问题
能解决本岗位关键技术难题,为企业创造较高的经济效益
技术改造
技术创新
技术水平优秀,在学习、推广、消化、应用国内外先进技术或在企业产品升级换代过程中解决重大技术难题,取得创新成果
产品质量
产品产量较高、质量符合技术要求;工作效率和生产效益处于领先水平
业务水平
熟练掌握本岗位必备的知识和技能要求;能独立解决本岗位技术难题
安全生产
严格执行生产安全操作技术规程,无违章和安全事故
传授技艺
能积极参加车间、班组的培训学习,能指导本职业高级工以下人员进行实际操作,并传授专业技术理论知识,所授徒弟多人取得职业资格证书
管理能力
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沟通能力,注重过程控制
奖励加分
国家级/省级/地市级/企业级
加权
部分
评委加权
合计
-
注:
1.本表所列评价内容,可根据企业实际细化,也可设立否定项(如:
出现安全、质量事故,一票否决)。
2.本表基础部分配分为100分。
如考评对象在现场解决技术问题、技术改造技术创新和产品质量等方面的业绩明显超出相应评价标准的要求,考评组成员可酌情给予加权分数,每项加权分值以不超过3分为宜。
3.本表由3个以上专业考评小组成员分别打分,最后取平均分。
平均得分达到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平均得分超过100分的,可直接认定相应的职业资格。
3.3职业能力考核
3.3.1职业能力考核的主要内容
重点考核考评对象执行操作规程、解决生产问题和完成工作任务等方面的实际工作能力。
3.3.2职业能力考核的主要形式
职业能力考核通常采用典型工件加工、作业项目评定、现场答辩、情景模拟等方式进行。
具备条件的企业,可以结合生产(经营)实际,在工作现场、生产过程中进行职业能力考核。
由参加考核人员在本工作岗位上,利用现有设备、原材料、工艺等进行现场操作,考评人员根据其操作情况进行考核评定。
3.3.3职业能力考核的组织实施
(一)考前准备
1.根据本企业技能人才评价工作实施方案和年度考评计划,发布职业能力考核实施方案。
对纳入行业管理的企业,同时抄报当地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2.受理报名,制作并发放准考证。
3.各专业考评组组长指定部分成员,会同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指派(或认可)的专家(约占三分之一,不得少于一人,下同),共同组成命题组,负责命制考核试题。
命题要充分考虑申报人员的岗位情况。
职业能力考核试题须报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核准。
4.专业考评组组长指定部分成员,或者会同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指定的考评人员组成考评小组,并指定考评小组组长。
5.落实考核场所、设备、原材料、能源、检测工具仪器等,安排考核现场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安全保卫和后勤保障等人员。
(二)实施考核
1.考评小组负责对考评对象的职业能力进行考核评定。
考核现场的考务管理按照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考务管理要求执行。
2.地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行业有关部门人事劳动保障工作机构应委派质量督导人员对考核现场实施质量督导,其中,国家级质量督导员优先派遣。
3.评审结果由考评人员和督导人员共同签字,结果方为有效。
(三)结果处理
公布职业能力考核成绩,受理成绩复核申请。
3.3.4职业能力考核命题工作要求
(一)有国家题库的职业(工种),企业可向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申请,从国家题库中抽取实际操作试题。
命题组可结合岗位实际,对试题内容进行适当调整(初、中、高级实际操作试卷内容可调整40%)。
(二)尚未开发国家题库的职业(工种),由命题组依据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结合岗位实际要求,共同命制试题。
(三)每次考核至少命制两套试卷,其中一套作为备用试卷。
(四)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负责将自行命制试题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备案。
3.3.5职业能力评价模型
指标类别
评价指标
评价方式
属性
配分
得分
备注
国家职业技能标准中确定的技能要求
核心技能要求1
现场操作
情景模拟
面试答辩
……
必考
核心技能要求2
……
核心技能要求n
辅助技能要求1
辅助技能要求2
……
辅助技能要求n
岗位特殊技能要求
岗位特殊技能要求1
任选一项或几项进行考核
岗位特殊技能要求2
……
岗位特殊技能要求n
合计
-
-
-
100
注:
合计得分达到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
3.4职业道德评价
3.4.1职业道德评价的内容
重点评价考评对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工作责任心和积极性、岗位之间团结协作的能力。
3.4.2职业道德评价的主要形式
主要采用上级评价和班组评议相结合的方式,以量表的形式进行。
3.4.3职业道德评价的组织实施
(一)上级评价。
按照班组、车间(工段)、企业人力资源部门(或分厂、分公司)负责人的顺序进行考评。
其中,班组组长、车间主任(工段长)是参评人员的直接上级,对参评人员负有直接的领导、管理和监督职责,应该优先考评。
(二)班组评议。
由考评对象所在班组、车间(工段)的同事,按照预先设定的量表,对考评对象的职业道德做出评价。
(三)公布职业道德评价成绩。
3.4.4职业道德评价表
评审对象:
评审人员:
评价指标
评价标准
指标属性
配分
得分
备注
忠诚企业
热爱企业,关心集体,工作高标准、严要求,遵规守纪,有较强的奉献精神
爱岗敬业
热爱本职工作,工作积极主动,认真细致,精益求精,善于思考,勇于创新,有较强的事业心
诚实守信
对待工作忠诚老实,尽职尽责,执业谨慎,信誉至上,责任心强
团结协作
团队意识强,有大局观念,善于团结和帮助同事,具有较强沟通能力,与人相处融洽,维护集体利益
工作态度
工作积极主动,爱岗敬业,自觉服从工作安排,有大局观念,与同事、用户相处融洽,能虚心听取他人意见和建议,遵守工作纪律,无违纪违规现象
遵纪守法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企业相关条例,无违法、违纪、违规行为
否定项
合计
-
-
100分
注:
1.遵纪守法为否定项,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则职业道德评价为不合格。
2.本表由评审对象所在班组、车间(工段)、人力资源部门(或分厂、分公司)有关人员分别打分,最后取平均分。
平均得分达到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
3.5理论知识考试
3.5.1理论知识考试的主要内容
重点考核本职业及本岗位相关的必备职业知识。
3.5.2理论知识考试的组织实施
理论知识考试由企业组织实施,通常采用闭卷笔试、统一考试的形式。
(一)发布理论知识考试公告,制作并发放准考证。
(二)有国家题库的职业(工种),企业向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申请理论知识试题。
专业考评组可结合本企业实际,按照有关要求命制部分试题。
尚未开发国家题库的职业(工种),由专业考评组与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指定或认可的专家,按照命题技术要求共同命制试题,报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审定后使用。
(三)按照职业技能鉴定考务管理要求,组织实施理论知识考试。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行业有关部门应按有关要求派遣考评人员和质量督导人员。
(四)专业考评组负责阅卷评分工作。
(五)公布理论知识考试成绩。
3.5.3理论知识考试的命题工作要求
(一)有国家题库的职业(工种),按照“1+X”形式组织考试用题。
其中,“1”为按照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要求,从国家题库或省级题库中抽取的试题,对不符合企业实际的试题可按要求进行适当调整(初、中、高级理论知识试卷内容可调整10%,技师、高级技师理论知识试卷内容可调整30%),“X”为企业根据自身特点和岗位技术要求自行组织的试题。
(二)尚未开发国家题库的职业(工种),由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与企业组织专家依据国家职业技能标准,按照《职业培训鉴定命题技术标准(试行)》要求共同命制,通过审定后使用。
(三)每次考试应至少命制两套试卷,其中一套作为备用试卷。
(四)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负责将自行命制试题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3.5.3理论知识评价模型
指标类别
评价指标
评价方式
配分
得分
备注
国家题库
知识要求
基础知识1
闭卷笔试,从国家题库中抽取试题组成试卷
基础知识2
……
基础知识n
相关知识1
相关知识2
……
相关知识n
国家题库未覆盖的岗位知识
岗位知识1
闭卷笔试,由企业按照《职业培训鉴定命题技术标准》命题
岗位知识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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