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监理工作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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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现场监理工作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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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现场监理工作管理制度
施
工
现
场
监
理
工
作
管
理
制
度
编制人
审核人
xxxxxxx监理部
xxxx年x月x日
目录
监理规划及实施细则的审批制度.............1
开工报告审批制度.........................1
施工组织设计审批制度.....................1
第一次工地会议制度.......................2
监理日志制度.............................2
材料检验认可制度.........................2
工序交接检验制度.........................2
技术,质量签证制度.......................2
工程变更签审制度.........................3
工程款支付签审制度.......................3
竣工(分部)工程验收制度.................3
工地例会制度.............................3
监理月报制度.............................4
考勤制度.................................4
施工日志制度.............................4
安全监理管理制度.........................5
监理资料管理制度.........................5
分包单位管理制度.........................8
见证取样管理制度.........................8
旁站站监理制度..........................11
安全文明施工检查制度....................15
安全技术交底管理制度....................15
隐蔽工程验收管理制度....................16
特殊工种管理制度........................17
监理建设廉政管理制度....................18
索赔管理制度............................18
三级安全教育制度........................19
技术管理制度
1,监理规划及实施细则的审批制度
1.1监理规划审批
1.1.1监理班子进场后,先熟悉现场和有关的工程资料,为《监理规划》的编制作好准备工作
1.1.2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根据监理合同和相关工程文件,合同以及有关的法律,法规主持编写《监理规划》
1.1.3《监理规划》应明确监理工作目标和内容,确定具体的工作制度,方法,和措施
1.1.4《监理规划》编制完成后,由公司总工办根据工程特点和公司的目标要求仔细审阅把关
1.1.5总工办审查后,报总工程师审批。
1.1.6审批后的《监理规划》在第一次工地会议前报建设单位。
1.1.7项目总监依据审批后的《监理规划》,实施监理。
1.2实施细则审批。
1.2.1各相应专业工程施工前,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应编制监理实施细则。
1.2.2实施细则的编制应依据已审批的监理规划,与专业工程相关的标准,设计文件和技术资料以及经过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
1.2.3监理实施细则应符合监理规划的要求,符合工程专业特点,做到详细具体,具有可操作性。
1.2.4监理实施细则编制完成,经总监审核批准后实施。
2,开工报告审批制度
2.1建设项目开工前,应具有主管部门批准的《施工许可证》
2.2单项工程或单位工程以及专业分包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须做好开工准备工作,这些工作包括:
现场定位测量,图纸会审完毕,现场安全和环保措施具备,施工组织设计经审批,材料设备检验合格等工作。
2.3施工单位准备工作做好后,填写《开工报审表》、报总监审批,总监对施工单位提报的资料和现场准备情况,以及施工单位的质量,技术管理体系,质量保证体系进行审查后,并与业主取得一致意见,批准开工申请签署开工令。
3.施工组织设计审批制度
3.1单位工程和重要分部工程开工前,施工方必须先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必须由公司技术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签字)
3.2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经施工方内部审批后,填写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报总监审批。
3.3总监根据工程特点和现场情况以及有关规范和文件,结合《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对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可行性进行仔细审阅。
3.4总监对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确认后,和业主协商一致后批准实施。
3.5大型工程,结构复杂或有特殊要求的工程,总监审查后,应报公司总工办审核,再由总监审批
4,第一次工地会议制度
工程项目开工后,监理主持召开的工地会议
4.1承包单位介绍上周完成情况,包括:
工程进度,质量,安全和存在的问题。
4.2对监理提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4.3介绍下周工作打算,应完成的工程量,包括:
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情况。
4.4介绍施工准备情况。
5,监理日志制度
5.1监理日志是一项重要的信息归档资料,每个监理项目根据工程规模和专业分类情况,都必须填写综合监理日志和各专业监理日志。
5.2监理日志除按常规填写日期,气候,工程进展概况,质量控制等内容外,主要填写监理工程师所开展的监理活动,注明时间,地点,工程部位,涉及人员,发现(讨论)问题,发表意见(口头,文字,编号),处理结果及备注等。
5.3监理日志应尽可能将重要会议,来往重要人物及指示等记录下来。
5.4综合性监理日志由总监或其代表填写并签字,专业监理日志由专业监理工程师填写并签字。
5.5每天的监理日志,要经总监(或总监代表)于下班前阅示。
6.材料检验认可制度
材料质量是保证工程质量的关键因素,把好材料质量是质量控制一项重要工作。
6.1材料进场前,供料方应提供样品和技术资料,报监理工程师审查,合同后批准进场。
6.2材料进场后,使用单位应提供质量证明书和应有的测试报告,填写材料报审单,报监理工程师检验,合格后批准使用。
6.3对疑问的材料,监理工程师有权随时抽查。
6.4不合格的材料一律不准使用,并限期清退出场。
7.工序交接检验制度
7.1坚持上道工序不经检查验收不准进行下道工序的原则。
7.2隐蔽或检验批工程的上道工序完成后,施工单位应根据施工验收规范进行自检自评,合格后,填写工程报验单,并附有关技术资料,提前报监理工程师检验。
7.3监理工程师组织有关人员对报验内容进行严格的检查验收,合格后签署意见,同意隐蔽或进入下道工序。
7.4重点部位或有疑问的地方,应会同设计,施工单位共同检查签认。
7.5不合格的一律不准进入下道工序施工。
8.技术,质量签证制度。
凡是技术,质量方面有法律效力的最后签证,以及代表监理项目向外发出的行文,函件,只能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一人签署,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可对有关技术,质量方面的原始凭证和中间控制过程的部分资料签字,最后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核签后有效。
9.工程变更签审制度。
9.1有业主方发出的工程量增减等工程经济方面的通知,须经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核签后,交承包单位实施。
9.2由设计单位发出的设计变更文件应通过总监审核报业主确认后签发。
9.3由业主或承包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须经总监审核后,由设计单位出具变更文件,并由总监报业主确认后签发。
9.4反工程施工中发生的工程变更,工程计量,工程量增减等涉及工程经济方面的签证,专业监理工程是,监理员可对原始凭证以及有关检验,核对等中间控制过程的资料签证,最后又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核并报业主确认后签认。
10.工程款支付签审制度
工程款的支付直接影响着进度计划和投资目标的实现,因此严格签审制度。
10.1施工单位应根据已审核的投资和资金使用计划,结合工程进度分阶段向监理项目部申请工程款支付。
10.2投资监理工程师对其支付申请中的工程计量等严格审核,并在取得质量监理工程师的质量认可和进度监理工程师的进度认可后。
签署意见交总监审批。
10.3总监审核确认后,签署意见报请业主支付。
11.竣工(分部)工程验收制度
11.1地基与基础分部,主体分部:
11.1.1地基分项工程完成后,施工方应根据地质勘察报告,地基验收规范以及设计图纸要求,对地基进行检验并做记录,然后报监理工程师检验,监理工程师检验后,报请公司并通知设计,勘察部门以及业主和施工方共同对地基进行验收,经检验确认地基符合设计要求和规范要求后,即可签署验收意见,报质量监督机构。
11.1.2基础分部或主体分部工程完成后,施工单位应在自检合格后,填写工程报验单和有关技术资料,报请建立工程师检验,监理工程师认为具备验收条件则报请公司并组织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设计部门四方责任主体共同验收,验收内容包括:
工程的质量控制资料,安全和功能检验项目,观感质量以及主控项目一般项目,验收合格后,签发工程检验认可证书,签署分部工程质量验收报告报质量监督机构。
11.2单位工程竣工后,施工单位在企业自评合格的基础上,填写工程竣工报告和工程报验单同工程竣工资料一起报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经总监确认具备初验条件并征得业主同意,由总监将工程竣工资料报公司总工办审查,合格后,由公司组织业主,设计单位,承包单位对工程进行四方责任主体验收,在确认符合设计文件内容,满足使用功能和安全要求,达到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后,签署工程竣工报告和竣工工程质量验收报告,同时将工程竣工资料和验收结果,报质量监督机构。
12.工地例会制度
协调管理工作是监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现场例会则是协调管理工作的重要形式内容
12.1例会由现场总监主持召开,每周一次,参加单位和人员有:
建设单位驻现场代表,各施工单位项目生产和技术负责人,现场监理人员和工程有关的其他人员。
12.2会议内容:
12.2.1检查上一周各项工作的落实和计划的执行情况;由各施工单位就施工进度,工程质量,资金使用,材料供应,安全文明等方面作汇报,并提供近期的现场人员数量和机具设备情况。
12.2.2施工单位提出本周工作计划以及需要本次例会解决的问题。
12.2.3监理方检查分析上周计划执行情况和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并就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要求,对施工方提出的问题给予协调解决或答复。
12.3.4建设单位代表根据各项工作进展情况,提出相关的意见和要求,并协助解决例会中的有关问题。
会议由监理方整理会议纪要,总监审核后,各方会签后分发各有关单位存档。
13.监理月报制度
监理项目每月底由总监主持编制监理月报,现场有关建立人员参加,于下月初报公司和业主,必要时报上级有关部门。
13.1月报应全面反映现场施工和监理工作的开展情况,主要内容有:
13.1.1工程进展概况》
13.1.2安全控制:
安全施工状况,安全制度和措施落实情况。
13.1.3质量控制:
材料质量控制,施工质量控制,质量措施和效果。
13.1.4进度控制:
计划完成情况,进度控制情况,进度措施和效果。
13.1.5投资控制:
计划投资与工程计量,投资控制状况,投资措施和效果。
13.1.6现场例会及工作协调。
13.1.7合同管理与执行情况。
13.1.8本月监理小结。
13.1.9下月监理工作要点。
14.考勤制度
14.1施工项目部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员,每周到场不得低于5个工作日,其他人员不得低于6个工作日,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员,有事必须书面请假,经总监和业主同意后方能离开工地,如未经同意擅自离开工地的2000元/次,总监每周到场不得低于3个工作日,总监代表不得低于5个工作日。
14.2每周总监和总代不得同时离开工地,有事必须书面向业主现场代表请假。
经业主现场代表同意后方能离开工地,如未经批准擅自离开工地的处2000元/次,专监每周不得低于5个工作日,有事书面向总监请假,如未经总监同意离开工地的处500元/次。
15.施工日志制度
15.1施工日志是一项重要的信息归档资料是记录工地的各关键部位的施工程序和时间,工程进度,质量,安全等天气的重要依据,每个项目根据工程规模和分类都必须填写综合施工日志,且必须与监理日志内容一致。
15.2施工日志除按常规填写日期,气候,工程进度概况,质量控制内容外,并填写施工过程的问题和处理意见,对监理发出的口头和书面指令进行整改的情况,并说明时间,地点,文字,编号,等处理结果。
16.安全监理管理制度
16.1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理工作必须由总监领导下的安全员参与,项目建立机构应将现场的安全监理工作落实到每个岗位,并让其履行其各自的职责,坚守岗位。
16.2建立建全安全监理审核验收制度,设专人负责整理内容资料,分类,立卷归档。
16.3监理工作应根据本工程要求和特点协助总监做好本工程的安全监理保证计划工作。
16.4认真,及时的贯彻执行安全监理方面,国家有关文件精神和有关安全强制性标准。
16.5安全监理人员应遵守公司及现场各项规章制度,树立:
安全第一。
预防为主的思想意识。
16.6安全监理人员应对各类安全隐患提出要求,对各类安全措施提出建设性的。
科学的建议,预防事故的发生。
16.7事故调查要全面,准确,客观,协助有关单位和部门公正独立的做好事故调查工作。
16.8安全监理工程每天详细记录安全监控的部位,时间,地点。
16.9施工单位专职安全员必须全天候进行施工安全巡视指挥,无条件服从安全监理提出的整改意见。
16.10涉及国家安全生产强制性标准度,无条件执行,发现一处未及时整改,处2000元/处罚款。
17.监理资料管理制度
工程建设监理资料是项目监理组对工程项目实施监理过程中直接形成的,是工程建设过程真实,全面的反映,工程件事监理资料的管理水平反映了工程项目监理组的管理水平,人员素质和监理工作的质量。
公司依据《工程建设监理规范》,《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列》,《四川省建设工程监理管理条列》及其它有关监理工作的规定,对监理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作如下要求:
17.1,施工阶段监理资料的内容:
17.1.1施工合同文件及委托监理合同。
17.1.2勘察设计文件。
17.1.3监理规划。
17.1.4监理实施细则。
17.1.5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
17.1.6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
17.1.7设计交底与图纸会审纪要。
17.1.8工程开工/复工报审表及工程停工令。
17.1.9测量核验资料。
17.1.10工程进度计划。
17.1.11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的质量证明文件。
17.1.12检查实验资料。
17.1.13工程变更资料。
17.1.14隐蔽工程收资料。
17.1.15工程计量单盒工程款支付证书。
17.1.16监理工程师通知单。
17.1.17监理工作联系单。
17.1.18报验申请表。
17.1.19会议纪要。
17.1.20往来函件。
17.1.21监理日记。
17.1.22监理月报。
17.1.23质量缺陷与事故的处理文件。
17.1.24分部工程,单位工程等验收资料。
17.1.25索赔文件资料。
17.1.26竣工结算审核意见书。
17.1.27工程项目施工阶段质量评估报告等专题报告。
17.1.28监理工作总结。
17.2归档的监理资料内容
17.2.1委托监理合同。
17.2.2监理规划,监理细则。
17.2.3监理日记。
17.2.4监理月报。
17.2.5监理指令文件(监理工程师通知单,监理工程师通知回复单,备忘录,工程停工令,工程开工/复工报审表等)。
17.2.6与业主,被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往来函件,文件。
17.2.7会议纪要。
17.2.8工程计量单,工程款支付证书,竣工结算审核意见书。
17.2.9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审核签证资料。
17.2.10监理总结报告,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17.2.11工程质量安全施工调查处理文件。
17.2.12工程验收资料(分部工程验收记录,单位工程竣工验收记录,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单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单位工程观感质量检查记录,单位工程竣工报验单,竣工验收报告,工程质量保修书等方面的资料)。
17.2.13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资料。
17.2.14索赔文件资料。
17.2.15报验申请表(原材料/构配件/设备,检验批,分项,定位放线,沉降观察,施工试验等)。
17.2.16工程变更单。
17.2.17监理工作联系单。
17.2.18总监巡视检查记录。
17.2.19旁站记录。
17.2.20工程进度资料。
17.2.21主要的监理台账。
17.3监理资料的管理要求:
17.3.1公司监理资料管理实行总工程师负责制。
17.3.2监理档案应按单位工程和施工的时间先后顺序整理,分类立卷装订,每页要有编号,没卷要有目录。
17.3.3每个单位工程的监理档案封面应注明工程名称,合同号,建设单位,总包单位,建设日期,完成日期和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字。
17.3.4在工程(合同)完成后一个月内由资料管理人员整理装订,移交公司档案室并办理交接手续。
17.3.5一般工程监理档案在工程保修期满后保存一年,重要的工程监理档案保存可延长至三年,保存期间需要查阅时,应办理借阅和归还手续。
17.3.6监理档案,应真实可靠,字迹要清楚,签字要齐全,不得弄虚作假,擅自涂改原始记录。
17.4,施工阶段监理资料的归档方法
施工阶段监理资料按五部分归档:
■合同管理资料■质量控制资料■投资控制资料
■进度控制资料■监理工作管理
17.4.1合同管理资料
编号归档资料名称
17.4.1.1监理委托合同。
17.4.1.2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资料。
17.4.1.3施工组织设计报审表。
17.4.1.4索赔文件资料(申请书,批复意见)。
17.4.1.5工程变更单。
17.4.1.6工程竣工验收资料。
17.4.1.7工程质量保修书或移交证书。
17.4.2进度控制资料
编号归档资料名称
17.4.2.1施工进度计划报审单及审核批复意见。
17.4.2.2工程开工/复工报审表及批复意见。
17.4.2.3有关工程进度方面的专题报告及建议。
注:
工程进度资料通常指:
施工进度计划(年,月,旬,周)申报表及监理方的审批意见,进度计划与工程实际完成情况的比较分析报告,施工计划变更申请及监理的批复意见,延长工期申请及批复意见,人员,材料,机械设备的进场计划及监理方的审批意见,工程开工/复工申请及监理方的批复意见。
17.4.3工程质量控制资料
编号归档资料名称
17.4.3.1施工方案报审表及监理工程师审批意见。
17.4.3.2工程质量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文件(事故调查报告,事故处理意见书,事故评估报告等)。
17.4.3.3原材料,构配件,设备报验申请表(含批复意见)。
17.4.3.4检验批,分项工程报验单(含批复意见)。
17.4.3.5工程定位放线报验单及监理工程师复核意见。
17.4.3.6分部工程验收记录(工程验收记录)。
17.4.3.7旁站记录。
17.4.3.8施工试验报审单及监理方的见证意见。
17.4.3.9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注:
因归档需要,在有关的报验申请表中,应注明部位,内容,监理方的审批意见明确,依据充分。
工程质量评估报告中已包含了质量保证资料(施工技术资料)的核查情况,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的质量统计情况,混凝土/砂浆试块的评定结果等方面的资料。
因而,在归档资料中不再单独列项。
17.4.4投资控制资料
编号归档资料名称
17.4.4.1工程计量单及审核意见。
17.4.4.2工程款支付证书。
17.4.4.3竣工结算审核意见书。
注:
如果监理方不参与工程竣工结算工作,则上表中第3项就不存在。
17.4.5监理工作管理资料。
编号归档资料名称
17.4.5.1监理规划。
17.4.5.2监理实施细则。
17.4.5.3监理日记。
17.4.5.4监理月报。
17.4.5.5监理指令文件。
17.4.5.6总监巡视检查记录。
17.4.5.7与业主,被监理单位,设计单位的往来函件。
17.4.5.8会议纪要。
17.4.5.9监理总结报告。
17.4.5.10主要的监理台账。
注:
主要的监理台账按公司“关于现场监理工作台账记录的规定”处理。
为保证监理资料的完整,分类有序,工程开工前总监应与建设单位,承包单位对资料的分类,格式(包括用纸尺寸),份数达成一致意见。
监理资料的组卷及归档,各地区各部门有不同的要求,因此,项目开工前,项目监理组应主动与当地档案部门进行联系,明确具体要求,竣工资料要求,应与建设单位,质监站取得共识,以使资料管理符合有关规定和要求。
18.分包单位管理制度
由于建筑工程涉及专业较多,一个施工单位很难完成一个单位工程的全部专业工程的施工,根据工程施工的需要,施工单位将部分专业工程项目分包给专业施工队伍承建,或者建设单位直接将部分专业工程项目直接分包给专业施工队伍承建,分包单位的资质就成为保证工程施工质量的一个重要环节和前提,因此,应对分包单位进行严格控制和管理分包单位的资质,应具备其分包工程项目的资质要求。
要审查分包单位是否具有按工程承包合同规定条件完成分包工程项目的能力:
审查该分包单位的企业简介,生产技术实力及过去的施工经验与业绩:
审查该分包单位管理和操作人员的岗位资格,是否可以达到持证上岗的要求。
分包单位进场后,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加强对分包单位的管理,向分包单位交待其分包工程项目的施工技术,管理要求,质量指标,施工过程中项目质量的控制程序,内容和要求,检查执行情况。
19.见证取样管理制度
19.1见证试验范围
19.1.1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砂浆试件;
19.1.2用于结构工程的主要受力钢筋;
19.1.3用于工程的主要原材料质量;
19.1.4石材幕墙,玻璃幕墙,铝合金窗,塑钢窗材料试验;
19.1.5监理工程师和建设单位认为必要的其它试验项目。
19.2见证要求:
19.2.1见证实验室必须通过省(或省以上)技术监督局对计量(CMA)好质量(CMC)认证,并且有省(或省以上)质检部门颁发的乙级(含乙级)以上实验检测资质证书的实验室。
19.2.2见证人必须持有试验检测资格证书,见证人对见证样品的代表性,真实性负责。
19.2.3试样或其包装上应作出标识,封。
标识和封应标明样品名称,样品数量,工程名称,取样部位,取样日期,并有取样人和见证人签字。
19.2.4承担有见证试验的实验室,在检查确认试样上的见证标识,封后无误后方可进行试验,否则应拒绝试验。
19.2.5见证试验报告单必须由见证人签名盖章,而且加盖“见证试验”专用章。
19.3根据温州市建设工程施工试验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通知的有关规定:
就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的程序明确如下:
19.3.1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的定义:
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是指在监理单位见证员见证下,对进行施工现场的有关建筑材料,由施工单位专职材料试验人员-取样员在现场取样或制作试件后,送至符合资质资格管理要求的实验室进行试验的一个程序。
19.3.1.1见证取样涉及三方行为:
施工方,见证方,试验方。
19.3.1.2实验室的资质资格管理:
1,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有CMA章,即计量认证,一年审查一次);2,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具有资质证书。
19.3.2见证人员必须取得《见证员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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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施工现场 监理 工作 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