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岛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用房加固维修工程施工招标文件_精品文档.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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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
施工招标文件
项目名称:
黄岛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用房加固、维修工程
招标单位:
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重点工程局(盖章)
招标代理:
青岛信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盖章)
日期:
2011年9月23日
一、综合说明
1、工程概况
项目名称
黄岛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用房加固、维修工程
工程地点
海南岛路北侧
建设单位
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重点工程局
设计单位
中冶东方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勘察单位
立项文号
青开管发[2011]17号
资金来源
财政投资
质量要求
合格
建设规模
工程估算造价
850万元
计划工期
计划工期:
62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
2011年11月10日
计划竣工日期:
2012年1月10日
招标内容
黄岛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用房加固、维修、内外装修等图纸范围内全部工程内容。
备注
2、招标说明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范围
投标单位
资质等级
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项目经理资质等级
房屋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
招标文件
发放时间
2011年10月25日-2011年10月31日
地点
开发区建设信息网招标文件发放一栏下载
送工程疑问时间
2011年11月2日15时前发电子邮件至答疑专用邮箱。
地点
zhaobiaodayi11@
发布财政预算时间
2011年11月4日
地点
开发区建设信息网预算一栏下载
标书送达截止时间
2011年月日
时
地点
开发区建设工程交易处(开发区长江中路208号3楼开标室)
开标时间
2011年月日
时
地点
开发区建设工程交易处(开发区长江中路208号3楼开标室)
投标有效期
90天
投标保证金金额
17万元
交纳方式
电汇或支票倒存或网上银行的方式交纳投标保证金
交纳账号
单位:
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黄岛区)建设工程交易市场管理服务中心,青岛银行井冈山路支行,账号:
802370200170607
到账截止时间
开标时间截止前到账
收据换取
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小时,到开发区建设工程交易处财务室持投标保证金电汇单据或支票倒存单据或网上银行单据原件换取投标保证金收据。
建设单位联系人
李庆国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86988571
Zdj86699160@163.Com
86988565
公证处联系人
赵海颖
联系电话
86988387
建设工程交易处联系人
徐银良
联系电话
86998412
招标代理联系人
安丰艳
联系电话
80982717
二、投标须知
(一)总则
1.招标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4)《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建设部第89号令);
(5)《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七部委12号令);
(6)《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30号令);
(7)《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建设部第124号令);
(8)其它有关法律、法规。
2.合格的投标人
2.1本工程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投标须知所要求的企业资质,所有投标企业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本人持二代身份证原件亲自参加开标会。
2.2投标人必须具备与资质等级相应数量的工程技术人员、施工设备及周转材料等。
投标人项目班子成员必须为本单位职工,其他单位的不予认可。
2.3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财务状况及信誉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4投标人提供的优惠条件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否则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2.5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无违法违规、未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及安全事故。
2.6投标有效期按综合说明执行。
在此期间,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受招标文件约束,如投标人被授予合同,投标人不得拒绝。
原定投标有效期终止之前,若出现特殊情况,招标人可以书面方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
投标人须以书面方式答复是否接受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
投标人可以拒绝这种要求并撤回投标文件而不被没收投标担保。
接受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需要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
因延长投标有效期造成投标人损失的,招标人应当给予赔偿,但因不可抗力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除外。
3.勘察现场
3.1投标人自行勘察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
无论投标人是否勘察过现场,均被认为在递交投标文件之前已经勘察了现场,对本招标项目的风险和义务已十分了解,并在其投标文件中充分考虑了现场和环境条件。
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2投标人经过招标人的允许,可因勘察目的进入招标人工程现场,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及其人员承担任何责任和蒙受损失。
投标人应对由勘察现场而造成的事故、人身伤害、财产损失以及其它任何损失和引起的费用开支承担责任。
4.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也不承担这些费用。
5.缴税承诺。
区外投标单位在投标文件商务标书中必须承诺该项目的企业所得税、营业税等税种在青岛开发区缴纳。
6.实行项目班子押证制度。
中标公示三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中标单位持该工程项目班子成员证书原件到开发区行政审批与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建设工程交易处办理(开发区长江中路208号三楼)押证手续。
工程竣工验收结束后,施工企业持竣工验收证明到开发区行政审批与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建设工程交易处(开发区长江中路208号三楼)领取项目班子证件。
7.投标单位中标后,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转包。
否则,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投标人将承担一切损失及相关法律责任。
8.中标项目经理要在职在岗,认真履行职责,善始善终完成工程施工任务。
无特殊情况,原则上不允许更换已中标项目经理,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到位的项目经理,必须报建设单位同意并报区主管部门备案后,方可更换(新更换项目经理的执业资格不得低于原中标项目经理)。
如项目经理不到位,不能履行项目经理的职责,经建设单位出具证明后,区内企业一次作为不良行为记录,两次取消该单位一年的投标资格,区外企业则取消入区投标资格。
9.投标单位提供的优惠条件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10.中标单位必须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并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11.关于本工程招标的有关通知、公告均在青岛开发区建设信息网(http:
//123.234.131.45)上发布,不再另行通知。
(二)招标文件
1.招标文件的组成。
招标文件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1.1综合说明;
1.2投标须知;
1.3合同主要条款;
1.4投标文件格式;
1.5评标办法;
1.6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等工程技术性资料。
2.招标文件的修改及答疑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的补充部分,均通过开发区建设信息网及时发给投标人,任何口头答复、通知无效。
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答疑、招标文件补遗书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通知或修改文件为准。
3.投标人获得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是否齐全,如有残缺、遗漏或不清楚应以疑问方式(电子邮件传至答疑专用邮箱)向招标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负。
4.本招标文件是此次招标过程中的纲领性文件,是各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的依据,也是建设单位与中标人签订施工合同的依据,并作为施工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1.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1.1投标单位所编标书必须符合招标文件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与投标有关的所有往来通知、函件和投标文件均应采用汉语言文字。
投标人随投标文件提供的证明文件和资料可以为其它语言,但必须附汉语言文字译文作为解释依据。
1.2除技术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2.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提出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且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
3.投标文件内容。
投标文件由商务标书、技术标书、资格后审资料组成,分别单独密封。
商务标书正本一份,副本三份;技术标书五份;资格后审资料原件一份;资格后审资料复印件正本一份,副本三份,以上资料分别单独密封。
3.1技术标书的编制要求及主要内容:
3.1.1技术标书封面必须使用青岛市统一范本(投标单位自行购买)。
目录及正文使用3号仿宋体,A4复印纸打印,每页28行,每行28字,施工进度及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使用A3复印纸、5号宋体。
页码从正文编起,使用5号宋体标注于页面底端中间位置,页码不在28行内。
目录不编制页码,目录每页28行,目录格式详见封皮内侧。
按封面装订孔纵向用白线绳三点一线装订,并在技术标封面内侧指定位置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章后密封。
技术标书中不得出现有关任何投标人的资料及可以识别的记号,封面不得加盖正副本标识。
所有字体不得加粗、加黑,不得使用彩色字体。
违背以上任何一款规定者,技术标视为不合格,按零分处理。
3.1.2技术标书主要内容:
(1)工程概况;
(2)计划开工、竣工时间,工程总进度表,总工期;
(3)工程质量、进度、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目标及保证措施;
(4)施工组织安排、劳动力安排;
(5)技术措施、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及主要施工机械用表等。
3.2商务标书主要内容:
(1)标书综合说明,企业简介;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投标函,投标单位报价须按投标函格式填报并加盖单位及法定代表人章,不得随意更改投标函内容;
(4)缴税承诺书(区外企业填报);
(5)工程预算书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及工程造价专业人员执业资格证章,否则标书无效。
(6)投标文件中的修改必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7)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情况表,且附各人员的注册证书(或岗位证书)复印件及社保证明。
3.3资格后审资料的主要内容:
①企业资质等级证书;
②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③外地入区单位须提供《入区信用证》;
④注册建造师证书(外地入区须有注册建造师备案证明)原件和加盖其执业印章的复印件,项目经理履历表、项目班子配备情况表;
⑤注册地在青岛行政辖区以外的企业,应提供当地地市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企业上一年度市场行为、上两年度安全生产证明材料(证明一个月内有效);
⑥行贿记录查询书;
⑦管理体系认证。
以上资料开标时要求提交原件及复印件四套(一正三副,需加盖公章),单独密封。
资格后审未按上述要求提交相关资料的不合格。
4.投标报价:
4.1投标货币:
本工程投标报价采用的币种为人民币。
4.2报价依据:
《青岛市工程结算资料汇编》(2010);2011年《山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价目表》;《青岛市材料价格》(最新);《山东省市政、建筑、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等现行资料汇编。
4.3投标函报价方式:
施工图预算优惠后最终报价包含不可竞争费用,其中不可竞争费用不得优惠。
不可竞争费用以财政施工图预算为准。
不参与优惠项目以招标文件、招标答疑明确的项目为准,如未明确则该项目为零。
总价即为中标价(总价=施工图预算优惠后最终报价+不参与优惠项目)。
4.4报价注意事项:
(1)本工程选用材料参见材料
- 配套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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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殊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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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 社区卫生 服务中心 用房 加固 维修 工程施工 招标 文件 精品 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