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洪市妇联关于贯彻落实省委工青妇工作汇报.docx
- 文档编号:6972356
- 上传时间:2023-01-13
- 格式:DOCX
- 页数:6
- 大小:50.11KB
景洪市妇联关于贯彻落实省委工青妇工作汇报.docx
《景洪市妇联关于贯彻落实省委工青妇工作汇报.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景洪市妇联关于贯彻落实省委工青妇工作汇报.docx(6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景洪市妇联关于贯彻落实省委工青妇工作汇报
景洪市妇联贯彻落实州委工青妇
工作会议精神的工作汇报
景洪市妇联根据《中共西双版纳州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会共青团妇联工作的意见》(西发〔2009〕8号)的文件精神,在市委的统一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好州委工青妇工作会议精神。
根据州委办《关于开展工青妇工作和党校工作检查调研的通知》,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贯彻落实州委8号文件的基本情况
(一)召开工青妇工作会。
2009年3月3日,市委召开全市工青妇工作会议,学习传达州工青妇工作会议精神,专题听取党群部门的工作汇报。
会议充分肯定了群团部门近年来所做的工作,研究部署今后一个时期全市党建带工青妇建设工作。
(二)市妇联领导班子已配齐、配强。
市妇联设主席1人(高配为市委常委)、常务副主席1人、副主席1人(暂缺);设妇联办公室和妇儿工委办公室,现有职工8人(工勤人员1人、妇儿工委编制1人、公益岗位1个),其中大学本科3人、大专3人、中专1人;党员11名(退休党员6名),非党1名。
保证市妇联的公务用车1辆。
市妇联四届常委实有12人(暂缺3人);执委实有32人(暂缺1人)。
乡镇(街道)妇联组织11个,妇联主席11人,兼职副主席14人;村级妇代会81个,妇女主任81人;村妇女小组733个,妇女小组长730人。
(三)配备女干部。
全市副科级以上女领导干部共245人,占干部总数的27.1%,其中:
调研员1人、处级女领导7人、科级女领导238人;10个乡镇和1个街道办事处基本实现了党政班子中至少有1名女干部的目标。
本届市人大女代表41人,占代表总数的20%,与上一届持平;政协女委员69人,占委员总数的34.6%,比上届增加7.6个百分点。
市委在全市第四届村“两委”换届之际,制定《中共景洪市委办公室、景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室关于印发〈景洪市村级党组织和第四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景办通〔2010〕16号),积极支持妇女进两委工作,第四届村“两委”换届选举结束,114名妇女进村“两委”,占村“两委”委员比例的19%,比上一届增加0.4个百分点;女支书7人,占支书总数的8.6%,比上一届增加3.8个百分点,女支部副书记6人,占支部副书记总数的16.6%,比上一届增加8.5个百分点。
女村委会主任1个,占村委会主任的1.2%,比上一届增加1.2个百分点,村委会女副主任8名,占副主任总数的9.8%,比上一届增加6个百分点。
配备女委员的行政村79个,占行政村总数的98%,没有达到“村‘两委’委员中至少要有1名女委员”的要求,16个行政村有女性党组织书记或村民委员会主任或者副主任(兼文书)”,占行政村总数的19.8%,没有达到三分之一的村
到100元。
村妇女组长兼计生宣传员每月补助100元的政策,2009年州上下达配套资金29.6万元,市级配套的59.2万元资金未到位(2009年12月州上下文要求);分类逐步解决乡镇妇联主席的身份问题。
即:
不管何种人员,对任满一届后继续当选的乡镇团委书记、妇联主席,经组织考核、考察,符合副科级领导干部任职条件的,可根据职位空缺情况,选调担任副科级干部,其公务员身份和待遇自然过渡解决;对没有选调为副科级干部的非国家正式工作人员,连续任职满6年以上,学历为中专(高中)以上,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年龄不超过35周岁的,可按工勤人员身份招聘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没有聘用的人员按辞退公务员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助。
2个符合政策的妇联主席招聘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
(二)加大投入,改善条件。
为提高工作质量和办事效率,加大经费投入,先后为妇联办公室和妇儿工委办公室配备了电脑、复印机、打印机、传真机、扫描仪、数码相机、文件柜等办公设备。
(三)培养人才,推荐干部。
为更好地配合组织部门选拔、培养优秀年轻妇女干部,进一步提高妇女在领导层中的比例,市妇联每年都认真做好推优工作,通过自下而上的推荐、部门考察、逐个筛选,把优秀年轻的妇女干部推荐给市委组织部门,使优秀年轻的妇女干部走向领导岗位。
2009年全市提拔副科级女领导干部11个,科级女领导干部6个。
三、景洪市妇联开展工作情况
(一)开展学习实践活动,妇联干部党性修养得到加强
按照市委的安排部署,市妇联以“转变作风、巾帼争当排头兵”为载体,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组织党员干部学文件、理论读本,听报告、讲座,参加专题讨论、论坛等活动;领导班子分别到允景洪街道办事处、基诺乡、嘎洒镇、景哈乡、勐旺乡等五个乡镇(街道)妇联进行实地专题调研,召开座谈会,征求意见,走访慰问妇女儿童,并形成调研报告,召开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和党员干部组织生活会,领会了科学发展观的精神实质,提高了干部的理论素养,统一了党员干部的思想,制定了今后妇联工作的目标,已圆满完成学习实践活动,加强了机关组织和作风建设。
(二)妇女素质得到新提高
把宣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两法”、“两纲”列入市委党校干部培训内容之一,并聘请专兼职老师授课。
举办2009年景洪市基层妇女干部能力建设培训班,组织妇联干部参加市委党校及州妇联、市委等举办的各类专题讲座、报告、论坛。
派市妇联常务副主席林子人参加云南省农村妇女“两癌”检查项目工作会议和云南省妇联防治艾滋病“妇女面对面”宣传教育培训暨信访工作培训会;选送市妇联系统干部、社区妇女干部等13人到省工青妇干部学校参加妇联干部岗位培训;组织2名农村女致富带头人参加省妇联组织的到北京培训考察;在嘎洒镇曼景保省级优秀“妇女之家”(学校)开展妇联主席业务培训。
通过学习培训,不断提高妇女干部工作能力和水平。
(三)统筹推进城乡妇女发展工作有新作为
深化“双学双比”活动。
组织农村妇女参与新农村建设,加强技能培训,扶持农村妇女增收致富。
全年共举办各类培训班32期,培训妇女3000多人次。
二是开展项目帮扶。
顺利完成在基诺族乡茄玛村委会茄玛村民小组实施的省农业科技推广项目小耳朵猪养殖项目;三是与市农村信用社合作实施“巾帼科技示范户信用贷款”项目,为5名妇女发放30万元贷款;为普文镇城子村委会城子村民小组的李艳红争取小额信贷30万元;支持基层组织和致富能手发展;四是扎实开展“新农村巾帼科技示范村”、“巾帼创新业示范基地”、“妇女之家”(学校)、“青年民兵妇女之家”创建活动。
嘎洒镇曼丢村民小组被评为全国“巾帼示范村”。
开展争创“巾帼文明岗”,争当“巾帼建功”标兵活动,积极引导街道妇联、娃娃乐妇委会、恒信公司妇委会、市医院妇委会等全市各级妇联组织在女员工和女职工中开展技能培训和竞赛,激发了广大女职工建功奉献的热情。
景洪市地税局一分局、景洪傣家美食园餐厅在争创“巾帼文明岗”中成绩突出,荣获全国“巾帼文明岗”荣誉称号;市法院保正仙荣获全国“三八红旗手”称号。
发挥优势,积极推进妇女就业创业。
一是认真实施云南省鼓励创业“贷免扶补”项目,帮扶6名妇女创业,发放贷款30万元,带动10个农民工就业。
二是组织194名妇女参加州妇联、州劳动保障局举办的失地农民和农村富余劳动力技能培训班,帮助妇女居家就业。
三是发挥嘎洒镇曼景保村全国“美德在农家”活动示范点作用,带动27户家庭开展“傣家乐”经营,帮助200多人就业;依托州级“巾帼创新业示范基地”傣家美食园餐厅和勐罕镇曼列胶厂,帮助65人实现就业;利用州级“巾帼创新业示范基地”美琦美发美容店对100名下岗失业、贫困妇女进行免费美容技能培训。
推动“五好文明家庭”创建活动。
通过《西双版纳报》、景洪电视台、《妇联简讯》等宣传妇女、家庭典型,涌现出30户州“廉洁家庭”、“平安家庭”、“绿色家庭”,在广大妇女和家庭中营造了“比学赶帮超”的良好氛围。
加强信息工作。
编发《妇联简讯》35期、制作宣传栏2期。
(四)依法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取得新成效
加强法律法规宣传,增强妇女儿童法律意识。
印发1万册《妇女儿童法律知识汇编》。
积极开展“三·八”妇女维权周宣传活动,参与“6·26”国际禁毒日、法制宣传日等宣传教育活动,向广大妇女儿童宣传《妇女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共发出宣传单4万多份、宣传手册2万多份,群众咨询500多人次,受教育群众1万多人次。
指导乡镇(街道)妇联积极参与禁毒防艾宣传和帮教工作并举办妇女健康知识讲座和培训,3000多名妇女从中获益;选派3名选手参加州妇联举办的《妇女权益保障法》、《西双版纳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知识竞赛。
“三·八”节期间,开展景洪辖区“巾帼怀”国际标准舞大赛等各种健康有益的活动。
2010年3月1日举办了庆祝“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100周年暨表彰大会。
依托市妇女儿童法律援助中心,认真为妇女群众免费提供法律咨询和帮助。
协助政府做好“两规”宣传实施工作,组织妇女群众按乡镇分批进行免费妇科病普查,启动农村妇女“宫颈癌”项目和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资金方案,维护妇女儿童健康权。
(五)妇女儿童思想道德建设与和谐家庭创建取得新进展
继续开展“双合格”活动,推动家教知识进社区、进村镇、进家庭。
与市文明办、团市委、市教育局联合组织全市未成年人参加全国“向国旗敬礼、做一个有道德的人”网上签名活动;积极参与“进一步净化社会文化环境,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等特色实践活动,着力推进社会文化环境建设。
关爱贫困家庭的学生,指导嘎洒镇、市二小、景讷乡小学等举办了“大手拉小手”为主题的活动。
举办景洪城区以“国旗下成长、童心向祖国”为主题的庆“六·一”文艺晚会;在迎建国60周年之际,举办“我爱我的祖国”征文和家庭才艺展演活动,指导各乡镇(街道)妇联积极参与、承办各类庆祝活动,充分抒发广大妇女和家庭的爱国之情。
在妇女中开展“拒绝毒品、抗击艾滋、建设家园、共创平安”活动,推动妇女及其家庭积极参与社区、乡镇的“无毒社区(乡镇)”创建活动。
指导维稳工作挂钩联系点景哈乡景哈村委会开展工作。
乡镇(街道)妇联也结合“五好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开展了“美在家庭”活动、“十星级文明户”和文明示范村、遵纪守法模范村和遵纪守法村,遵纪守法模范户的“两村、两户”的评选活动,为构建和谐景洪做出积极贡献。
(六)惠及广大妇女的重点工作实现新突破
为妇女儿童排忧解难。
妇联系统积极协调资金,帮助贫困女童、残疾儿童、贫困妇女等57人,筹集救助金8.3万元。
实施中国温暖“12.1”爱心基金-中国移动关爱行动项目,帮扶资助1名艾滋孤儿和2名艾滋单亲家庭,切实将妇联娘家人的关怀和社会大家庭的温暖送给她们。
继续实施好“春蕾计划”,做好第五期民族春蕾女童班办班工作,让40名品学兼优、家庭贫困的女童走进课堂。
在孔雀湖社区、黎明社区成立景洪市首家流动“妇女之家”、流动“儿童之家”,做好挂钩联系点勐龙镇南盆村委会路南新寨的扶贫工作和景哈乡景哈村委会的维稳工作。
(七)妇联自身建设实现新突破
加强型班子建设,进一步深化“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廉洁型、务实型”机关建设,健全机关工作制度,靠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推进工作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制度化建设。
加强对乡镇(街道)妇联的管理,与11个乡镇(街道)妇联签订了《2009年景洪市妇联工作目标责任书》,做到年初签订,年终考核。
切实做好乡镇(街道)妇联换届指导工作,2009年7月25日,11个乡镇(街道)妇联顺利完成换届选举工作,巩固和加强了基层妇联组织建设。
积极开展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和廉政文化进家庭等廉政文化“六进”活动。
年初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工作计划,与干部职工签订《2009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与在职党员签订《景洪市委青妇党支部2009年度党员目标管理责任书》,促进干部职工廉洁自律,激发党员干部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四、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景洪市妇联在贯彻落实省工青妇会议精神中起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我们也应该清醒地看到,妇女儿童的发展和妇女工作还面临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
随着妇联工作的不断扩展,工作经费仍难以满足妇联工作正常开展;妇联干部素质需要进一步提高。
目前,部分妇联干部缺乏学习培训的机会,而自身学习能力较弱,已不能满足妇联工作的需要;“四大主体”活动内容、载体还需要进一步创新;社会化维权机制需进一步完善;找寻项目、资金,扶持城乡妇女,特别是下岗、无业妇女创业就业、增收致富的力度还不够 ;对贫困、残疾、流动、留守妇女儿童帮扶力度还有待加强;实施《景洪市妇女发展规划》(2001—2010年)、《景洪市儿童发展规划》(2001—2010年)的力度有待加强。
五、主要建议
(一)各级党委要完善党建带妇建的工作机制。
建立健全由党委分管领导主持、工青妇组织和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协调会议制度,及时研究解决妇联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把妇联建设纳入党建的总体格局,统一规划、统一部署、统一检查,统一考核,形成有利于妇联开展工作、发挥作用的机制,放心交任务、压担子,让妇联组织在景洪新一轮跨越式发展中发挥更大作用。
各级党委要通过定期听取妇联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妇联工作中存在的困难,指示方向,优化环境,提供保障,通过从思想上带、组织上带、作风上带,改进基层妇女组织的工作内容和活动方式。
(二)增加妇联和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工作经费,并在项目和政策上给予倾斜和支持。
建立完善社会化妇女儿童救助机制和机构,增加救助经费。
(三)进一步提高妇代会主任、妇女小组长的待遇。
提高妇代会主任、妇女小组长的补助,保证妇代会主任、妇女小组长成为有吸引力的岗位,充分调动她们的工作积极性,加快落实景洪市妇女小组长兼任计生宣传员每月100元补助的配套资金。
加强妇委会建设,争取配备专职妇委会主任,保证妇委会干部有一定的时间和精力做妇女工作,协调有关部门明确妇委会主任的政治、经济待遇。
(四)加大对妇联干部培训和培养选拔、流动力度。
党委要把妇联干部的培养、交流、使用纳入党政机关干部队伍建设总体规划,出台相关政策,加快妇联干部的交流、选拔。
景洪市妇女联合会
2010年5月4日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景洪市 妇联 关于 贯彻落实 省委 工青妇 工作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