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用永备机场场道工程战术技术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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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用永备机场场道工程战术技术标
军用永备机场场道工程战术技术标准
14助航灯光
14.1助航灯光设施分类
助航灯光设施按安装方式分为固定式和活动式两种,固定式灯光设施采用固定式地面标灯和地下电力电缆,活动式灯光设施采用活动式地面标灯、电缆插件和移动式电缆。
二、三、四级机场应安装固定式助航灯光设施,一级机场可安装固定式或活动式助航灯光设施。
14.2助航灯光设施配置
下列助航灯光设施必须配置:
机场标灯、进场中线灯、进场横排灯、保险道边灯、保险道端灯、跑道入口灯、跑道末端灯、跑道边灯、滑行道边灯、“T”字灯、停机坪灯。
。
在进场着陆过程中易引起混淆(如靠近大城市、背景灯光较强)的机场,宜配置顺序闪光灯。
有条件并认为有必要的机场,可配置跑道中线灯和精密进场下滑道指示灯。
14.3灯光系统的控制
灯光系统应在灯光站内实施本地控制,根据需要也可在指挥塔台或飞行管制室实施遥控。
机场等级为四级的机场,可建两个灯光站分区域对灯光系统进行控制,其他等级的机场,应在飞行区适当位置建一个灯光站对全场灯光进行控制。
灯光系统的控制装置应具有对灯光各回路进行开灯、关灯、亮度调节和回路工作状态监视等功能。
以下灯光回路应具有亮度调节功能:
进场中线灯、进场横排灯、保险道边灯、保险道端灯、跑道入口灯、跑道边灯、跑道中线灯、跑道末端灯、滑行道边灯、精密进场下滑道指示灯。
亮度可分为3个或5个等级。
14.4灯光系统的供电
灯光系统的主电源应接自机场的外场专用供电线路。
灯光系统应设置备用电源,当主电源故障时,备用电源应能自动启动,并自动切换至备用电源供电,主电源供电切换至备用电源供电的时间应小于15s。
进场中线灯、进场横排灯、保险道边灯、保险道端灯、跑道入口灯、跑道边灯、跑道中线灯、跑道末端灯应采用两个供电回路隔灯供电。
滑行道边灯应分区域供电。
14.5助航灯光系统灯的特性
助航灯光系统灯的特性见附录A。
14.6助航灯光系统的灯具
助航灯光系统灯具的光学特性见附录B。
助航灯光系统灯具的技术性能指标,应符合GJB1975—1994的有关规定。
15道面标志
15.1基本要求
飞行场地应标明各部分道面的位置和轮廓,标志应鲜明、完整。
跑道和停机位置标志的颜色为白色,其他道面标志的颜色为黄色,宜采用道路标线涂料。
道面标志应经常维护,涂料脱落、破损应及时补画。
15.2跑道标志
跑道入口标志由一组尺寸相同、位置对称于跑道中线的纵向线段组成。
跑道识别标志应由两位数字组成。
这组数字应是最接近于飞机着陆端的对应端跑道中线磁方位角度数十分之一的整数,不足两位时,在数字前加“0”。
在有两条平行跑道的情况下,每条跑道识别标志应增加一个英文字母,从着陆方向看去,左、右跑道分别增加字母“L”、“R”。
跑道中线标志线段长度为30.0m,宽度为0.6m,相邻两线段的间隔距离为20.0m。
跑道中线标志从距离跑道识别标志12.0m处开始设置。
跑道中线标志实线段应与跑道中心位置标志的圆圈外缘断开,断开距离应大于10.0m。
沿跑道两侧边缘各设一条跑道边线标志,跑道边线标志为连续实线,画在跑道与道肩分界线的跑道一侧,宽度为0.25m。
跑道中心位置标志是以跑道中线中点为圆心的一个圆圈,圆圈线条宽度为0.6m,圆圈外缘直径为跑道宽度的二分之一。
15.3滑行道标志
滑行道应设滑行道中线标志。
滑行道中线标志为一条连续实线,沿滑行道中线设置,宽度为0.25m。
15.4联络道标志
联络道中线标志由直线和圆弧线组成。
端联络道的圆弧为2条,中间联络道的圆弧线为4条。
滑行等待位置标志是在跑道和滑行道相邻边缘距离大于150.0m时设置,由两条实线和两条虚线组成,横向布置在距离跑道中线90.0m的联络道上,靠近跑道一侧的为虚线。
15.5停机坪停机位置标志
停机坪停机位置标志是以0.4m×0.4m的方框线表示,框线宽度为0.05m所要求的最小安全距离确定。
停机位置应按顺序编号,号码用两位数字表示,距离框线1.0m,位于飞机停放时的正前方。
在停机坪与防吹坪连接处应设停机坪边线标志,边线标志画在停机坪道面一侧边缘,宽度为0.1m的连续实线。
在停机坪与滑行道之间应设停机坪安全线标志,安全线标志与停机坪上飞机的机头距离不小于5.0m,其宽度为0.1m的连续实线。
15.6“T”字布
“T”字布设置在跑道着陆方向左侧,与跑道边最近的“T”字布边缘距跑道道面边15.0m,至跑道入口的距离应约为跑道长度的1/15~1/10,根据使用机型确定。
平行跑道中线方向布置12.0m长、20.m宽,垂直跑道中线方向布置9.0m长、2.0m宽。
“T”字布应设在“T”字灯上面,用两块白色布板摆成“T”字形,在雪地上应用红色或黑色布板摆设成“T”字形,在夜间使用“T”字灯代替“T”字布。
附录A
(规范的附录)
助航灯光系统灯的特性
A.1机场标灯
设在跑道主着陆方向的近距导航台或临近机场的其他适当位置,其四周应开阔,不得遮蔽灯光。
机场标灯应显示闪灯,闪灯频率以20~30r/min为宜,灯光颜色宜为绿、白交替闪光,也可为单纯白色闪光。
A.2进场中线灯
配置在跑道中线延长线上,灯间距30m,从距跑道入口900m处开始向内布置,一直到端保险道端线上。
采用高光强定向发光灯具,灯光颜色为红色,面向着陆方向发光。
灯的安装高度应符合机场端净空要求,灯具的光中心应与跑道入口灯的光中心处在同一个水平面上,如因地形条件限制,位于端保险道端线上进场中线灯的光中心应与位于端保险道端线上保险道边灯的光中心处在同一个水平面上,由此向外的进场中线灯的光中心可有一个上升或下降的坡度,上升的坡度应不大于1/66,下降的坡度应不大于1/40,灯具光中心的坡度可以有变化,但每一个坡度段至少应包含三个以上的灯。
进场中线灯应采用立式灯具。
在距跑道端300m以内灯具或灯具支架应具有易折性。
进场中线灯灯具的光轴在垂直面0~10°可调,其在水平面上的投影应与跑道中线延长线重合。
距跑道入口300m(含)之内灯具的光轴,上仰角度为5.5°;距跑道入口300~450m(含)之间灯具的光轴,上仰角度为6°;距跑道入口450~
600m(含)之间灯具的光轴,上仰角度为7°;距跑道入口600m以外灯具的光轴,上仰角度为8°。
A.3进场横排灯
进场横排灯分两组,配置在端保险道末端端线上,垂直并对称于跑道中线延长线。
横排灯数量为8×2个,每组最内侧的灯与跑道中线延长线距离为2m,向外布置的灯间距离为3m。
A.3.3采用高光强定向发光灯具,灯光颜色为红色,面向着陆方向发光,其灯具的光轴在水平面的投影应与跑道中线延长线平行,在垂直面应上仰5.5°。
进场横排灯应采用立式灯具,在端保险道内的灯具或灯具支架应具有易折性。
进场横排灯各灯具的光中心应与跑道入口灯的光中心处在同一个水平面上,如因地形条件限制,进场横排灯各灯具的光中心可与位于端保险道端线上保险道边灯的光中心处在同一个水平面上。
A.4保险道边灯
保险道边灯一一对应地配置在保险道两侧边缘,与跑道边灯成一直线,从距跑道入口30m处开始向外布置,一直到端保险道端线上,灯间距离为30m。
采用高光强定向发光灯具,灯光颜色为红色,面向着陆方向发光。
保险道边灯应采用立式灯具,当保险道边灯距跑道端小于300m时,灯具或灯具支架应具有易折性。
保险道边灯的光中心应与跑道入口灯的光中心处于同一水平面上,当端保险道有纵坡时,可随端保险道的纵坡有一个上升或下降的坡度,且各灯具光中心的坡度应与端保险道的纵坡坡度一致,相对于跑道中线延长线互相对称的保险道边灯的光中心标高应相同。
A.5保险道端灯
配置在端保险道端线上,垂直并对称于跑道中线延长线。
数量为2×2个,灯间距离为2m。
采用高光强定向发光灯具,灯光颜色为红色,面向跑道方向发光。
保险道端灯应采用立式灯具,当保险道端灯距跑道端小于300m时,灯具或灯具支架应具有易折性。
保险道端灯的光中心应与位于端保险道端线上保险道边灯的光中心在同一水平面上,其灯具的光轴应为水平并与跑道中线延长线平行。
A.6跑道入口灯
配置在跑道端端线或以外不大于3m的直线上,垂直并对称于跑道中线延长线。
数量为4×2个,每组最内侧的灯分别与跑道边灯成一直线,向外布置的灯间距离为2m。
采用中光强定向发光灯具,灯光颜色为绿色。
当安装跑道入口灯的地面有横坡时,各灯的光中心连线坡度应与地面横坡坡度一致。
灯具应为立式,并具有易折性。
A.7跑道末端灯
配置在跑道端端线或以外不大于3m的直线上,垂直并对称于跑道中线延长线,对双向引导的灯光系统,跑道末端灯应在跑道入口灯的内侧。
数量为4×2个,每组最内侧的灯分别与跑道边灯成一直线,向外布置的灯间距离为2m。
采用中光强定向发光灯具,灯光颜色为红色。
当安装跑道末端灯的地面有横坡时,各灯光中心连线的坡度应与地面横坡坡度一致。
灯具应为立式,并具有易折性。
A.8跑道边灯
配置在跑道两侧距跑道边不大于3m的直线上,对称于跑道中线。
灯间距离为60m。
采用全向发光灯具,跑道两端各600m范围内灯具其向跑道中部发射的光应为黄色,向跑道两端发射的光应为白色,跑道中段灯具向各向的发光均为白色。
灯具应为立式,并具有易折性。
A.9跑道中线灯
A.9.1配置在跑道中线上。
当不能设置在跑道中线上时,可设置在偏离跑道中线不大于60cm的直线上。
灯间距离为30m。
采用单向或双向发光的嵌入式灯具,朝向进场着陆方向发射光束的颜色:
从跑道入口至距跑道末端900m之间的灯为白色,从距跑道末端900m至距跑道末端300m之间的灯为红色与白色相间,从距跑道末端300m至跑道末端之间的灯为红色。
跑道中线灯的基准轴,在水平面上应与跑道中线平行。
A.10滑行道边灯
配置在滑行道和联络道两侧,距道面边不大于3m。
滑行道、联络道直线部分的灯具应对称布置。
灯间距离为50m,在短的直线段,灯间距离应适当缩小,使该段上有3~4个灯,在转弯处,灯间距离应保证能清晰显示出弯道,在90°弯道弧线上应有6个灯。
采用全向发光灯具,灯光颜色为蓝色。
灯具应为立式,安装在联络道两侧的滑行道边灯应具有易折性,安装在滑行道两侧的滑行道边灯可不易折。
A.10.5跑道与联络道联接处,应与跑道边灯并列设置一个发绿色光的灯,该灯的其他特性同滑行道边灯。
A.11“T”字灯
配置在跑道着陆方向左侧,与跑道边最近的灯距跑道边15m,距跑道端线内侧200~300m处。
由21(或13)个灯具组成T字型,平行和垂直跑道中线的灯各为11(或7)个,灯的间距为0.9m(或1.5m)。
采用全向发光灯具,灯光颜色为白色。
灯具应为立式,并具有易折性。
A.12停机坪灯
配置在停机坪外侧距停机坪侧边不大于3m的直线上,由滑行道进入停机坪的转角处及停机坪的两个外角应设停机坪灯。
停机坪左右两个侧边,应在每个侧边设3只停机坪灯(含转角处的灯),停机坪后侧边灯间距离应为100m左右,当停机坪后设导流屏时,可不在此部位设停机坪灯。
采用全向发光灯具,灯光颜色为红色。
灯具应为立式。
A.13顺序闪光灯
配置在跑道中线延长线上,灯间距离为30m,从距跑道入口900m处开始向内布置,一直到端保险道端线上,并应与进场中线灯一起安装固定。
闪光顺序由最外边的灯开始,依次向跑道方向,直至最里边的灯为止,循环闪光,闪光频率每秒1~2次。
朝向进场着陆方向发射白光闪光。
采用立式灯具。
灯具的光轴在垂直面0~10°可调,其在水平面上的投影应与跑道中线延长线重合。
光轴上仰角度的调整与同位置的进场中线灯相同。
A.14精密进场下滑道指示灯
PAPI由4只灯具组成,配置在着陆点附近的跑道左侧,靠近跑道最近的一只灯具,与跑道边的距离为15+1m,灯间距为9+1m;长度小于2000m的跑道,靠近跑道最近的一只灯具与跑道边的距离为9+1m,灯间距为6+1m。
朝向进场着陆方向发射白光和红色光束。
光束的颜色在垂直面呈上白下红的变化,从白色到红色的过度区应不大于3′角。
灯具仰角在垂直面应为可调,能使白色光束的下限固定在水平面以上1°30′至4°30′之间的任何角度上。
灯具仰角的调整应使4只灯具的光束颜色为:
(1)当进场着陆的飞机处在规定的下滑道时,飞行员看到的靠近跑道最近的2只灯为红色,另2只灯为白色。
(2)当进场着陆的飞机稍高于规定的下滑道时,飞行员看到的靠近跑道最近的1只灯为红色,其余的3只灯为白色;当高于规定的下滑道较多时,飞行员看到的4只灯均为白色。
(3)当进场着陆的飞机稍低于规定的下滑道时,飞行员看到的靠近跑道最近的3只灯为红色,另外1只灯为白色;当低于规定的下滑道较多时,飞行员看到的4只灯均为红色。
PAPI的4只灯具仰角的调整,见附录C1。
灯具支架应具有易折性,各灯具应安装得尽可能低,并在同一个水平面上,其相邻灯具之间的高度差应不大于5cm或4只灯具之间采用一个一致的不大于1.25%的横向坡度。
PAPI与跑道入口的纵向距离由下列因素决定:
──飞行进场着陆的下滑角;
──飞机在跑道入口的高度;
──进场区的净空条件
──与仪表着陆设备或精密进场雷达的下滑角的相容性;
──灯具安装地点与跑道入口的高度差。
PAPI与跑道入口纵向距离的计算,见附录C.2
附录B
(规范性附录)
助航灯光系统灯具的光学特性
垂直光束范围(°)
规定颜色闪光的最小有效光强(cd)
白
绿
1~2
25000
5000
2~8
50000
10000
8~10
25000
5000
10~15
5000
1000
15~20
1000
200
类型
主光束最小有效范围(°)
规定颜色的最小平均光强(cd)
水平
垂直
红
绿
高光强
20
11
1500
—
中光强
11
2~7
225
—
中光强
11
2~7
—
300
光束范围(°)
规定颜色的最小平均光强(cd)
水平
垂直
白
黄
红
绿
蓝
360
0~2
10
4
1.5
2
0.3
2~3
30
12
4.5
6
0.9
3~3.5
100
40
15
20
3
3.5~4.5
200
80
30
40
6
4.5~5
100
40
15
20
3
5~10
30
12
4.5
6
0.9
10~15
15
6
2.25
3
0.45
15~90
10
4
1.5
2
0.3
主光束最小有效范围(°)
规定颜色的最小平均光强(cd)
水平
垂直
白
红
—5~5
0~7
5000
750
光束边界范围(°)
规定边界及颜色的最小光强(cd)
水平
垂直
白
红
—2~2
0~2
15000
—
—4~4
0~0.25
10000
—
—6~6
0~3
7000
—
—8~8
0~3.5
4000
—
—2~2
0~—2
—
2500
—4~4
0~—2.5
—
1500
—6~6
0~—3
—
1000
—8~8
0~—3.5
—
600
发光颜色
界限
方程
红色
紫色
y=0.980-x
y=0.335
黄色
红色
白色
绿色
y=0.382
y=0.790-0.667x
y=x-0.120
绿色
黄色
白色
蓝色
x=0.360-0.080y
x=0.650y
y=0.390-0.171x
蓝色
绿色
白色
紫色
y=0.805x﹢0.065
y=0.400-x
x=0.600y﹢0.133
白色
黄色
蓝色
绿色
紫色
x=0.500
x=0.285
y=0.440和y=0.150﹢0.640x
y=0.050﹢0.750x和y=0.0382
可变白色
黄色
蓝色
绿色
紫色
x=0.255﹢0.759y和x=1.185-1.500y
x=0.285
y=0.440和y=0.150﹢0.640x
y=0.050﹢0.750x和y=0.0382
附录C
(规范性附录)
PAPI灯具仰角的调定和距跑道入口距离的确定
C.1PAPI灯具仰角的调定
跑道跑道入口
15mD1
(±1m)
9m4
(±1m)
9m3
(±1m)
9m2
(±1m)
1
D0°20′
下滑道θ
C
B
A0°
PAPI跑道入口
仰角为:
1号灯的仰角A为θ—0°30′;
2号灯的仰角B为θ—0°10′;
3号灯的仰角C为θ+0°10′;
4号灯的仰角D为θ+0°30′;
“在下滑道上”的垂直扇形范围为0°20′。
“在下滑道上”0°20′加大到0°30′。
此时,各灯具仰角为:
1号灯的仰角A为θ—0°35′;
2号灯的仰角B为θ—0°15′;
3号灯的仰角C为θ+0°15′;
4号灯的仰角D为θ+0°35′。
C.2PAPI距跑道入口距离D1的确定
1应能保证经常使用该跑道的飞机(飞行员)看到“在下滑道上”底1应等于在跑道入口处飞机进场姿态的眼轮高度与要求的轮底至跑道入口高度之和除以“在下滑道上”
h1﹢h2
D1=…………………………
tanφ
式中h1飞机进场姿态的眼轮高度,m;
h2飞机过跑道入口处轮底至跑道入口的高度,m;
ф飞机看到“在下滑道上”最底部的仰角(B角),(°)。
飞机进场姿态的眼——轮高度
要求的轮底高度
最小的轮底高度
<3
6
3
3~<5
9
4
5~<8
9
5
8~<14
9
6
1应能使进场着陆的各种飞机在眼——天线高度范围内,能同时获得两个下滑道(PAPI和ILS)的指示,此时,PAPI距跑道入口的距离D1应等于ILS下滑信标天线到跑道入口的距离加上为补偿各种飞机的眼——天线高度变化的校正系数。
该校正系数为这些飞机的眼——1在任何
h3
D1=D2﹢…………………………
tanθ
式中D2——ILS下滑信标天线到跑道入口的距离,m;
h3——各种飞机的眼——天线高度的平均值,m;
θ——ILS的下滑角,(°)。
注:
眼——天线高度为飞行员在座舱内眼睛至下滑信标接收机天线的垂直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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