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最终版监督用表最新质量技术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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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最终版监督用表最新质量技术部
质监03
建筑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方案
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济南市工程质量与安全生产监督站制
建筑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方案
根据监督注册号,由我站对工程进行质量监督,为保证质量监督工作的顺利实施,使质量监督工作有序开展,依据《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部及省市等有关规定及施工图设计文件要求制定如下监督工作方案。
一、工程概况及特点:
工程地点
合同工期(天)
结构/层数/地下
建筑面积
参建各方单位项目负责人信息
建设单位
项目负责人、电话
勘察单位
项目负责人、电话
设计单位
项目负责人、电话
监理单位
项目总监、电话
施工单位
项目经理、电话
工程特点
地基基础
主体结构
装饰装修工程
安装工程
其他工程
二、监督工作内容:
坚持行为监督和实物监督并重的原则,质量监督的主要工作内容包括:
1、对责任主体和有关机构履行质量责任的行为的监督检查;
2、对工程实体质量的监督检查;
3、对施工技术资料、监理资料以及检测报告等有关工程质量的文件和资料的监督检查;
4、对主要建筑材料、构配件进行监督抽样检验;
5、对工程竣工验收的监督检查;
6、提交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三、监督工作重点:
(一)根据本工程的特点,以下勾选部位确定为本工程的质量控制点,对质量控制点的质量行为、实体质量、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的监督检查作为本工程的监督重点,为必须到位监督部位。
除监督交底(在收到监督注册任务后5个工作日内到场交底)外,分部(子分部)、单位工程完成以后,在收到建设单位申报的工程技术资料、分部(子分部)、单位工程验收报告后,监督科室在7个工作日内到场实施监督抽查。
□1、监督交底;
□2、桩基(复合地基)监督抽查;
□3、基础分部监督抽查;
□4、主体分部监督抽查;
□5、工程样板间(段)监督抽查。
□6、竣工前监督检查;
□7、竣工验收监督。
□8、其他:
。
(二)除质量控制点外,按照差别化监管的原则,结合工程的重要程度、技术复杂程度等,对施工现场进行不定期(事先不通知随机检查)到场进行质量行为、实体质量、工程技术资料的监督检查,根据本工程特点、结构复杂程度,以及各质量责任主体的管理状况、信誉和质量保证能力等综合情况,本工程日常巡查计划为:
1、;
2、;
3、;
4、;
5、。
(三)根据本工程的实际情况,对以下勾选项目进行监督检测:
1、混凝土强度:
基础分部□主体分部□
2、砂浆强度:
基础分部□主体分部□
3、钢筋保护层厚度:
基础分部□主体分部□
4、轴线尺寸、净高:
基础分部□主体分部□竣工工程□
5、现浇板厚度:
基础分部□主体分部□
6、绝缘电阻□、漏电保护器□、接地电阻□、通球试验□
7、其他监督检测项目:
对于监督检测初步确定存在质量问题的项目,须由法定检测机构进行检测。
(四)根据工程实际情况,拟对以下材料进行抽样检测:
1、钢筋□2、钢筋连接件□3、防水材料□4、保温材料□
5、电气配管□6、开关、插座□
其他材料:
对于监督抽样检测确定存在质量问题的材料,工程上不允许使用,已使用的材料应采取返工、法定鉴定机构进行鉴定、设计单位进行验算复核等方式进行处理。
(五)出具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根据对工程的监督情况形成工程质量监督报告,并于竣工验收合格后5个工作日内向备案机构提交。
四、监督工作要求:
1、监督人员要熟悉国家规范、标准及国家、省市现行法规、规定文件的要求。
2、监督人员要熟悉我站监督工作管理规程,严格按规程要求履行质量监督职责。
3、监督人员到场监督时应熟悉设计文件及相关图集、标准的要求和规定,掌握工程实体检测抽点、定点、材料抽样的要求,熟练掌握便携式检测工具的操作方法及操作要求。
4、监督人员在每次监督执法工作外出前须确认监督工具是否携带完备,监督文书是否齐全;监督人员到达施工现场开展监督检查前,应当向施工现场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
5、监督人员每次进行监督检查工作,均需形成工程质量监督记录等监督文书,并注明检查的时间、工程进度、检查内容及存在的问题、处理措施等。
监督记录等文书文件上应有建设、监理、施工等单位项目主要负责人签字。
6、监督人员发现存在质量隐患或违法违规行为的,必须及时做好相关的调查取证工作,并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下达相关监督文书。
7、监督人员必须遵守相关廉政自律的规定。
方案编制人:
方案批准人:
----------------------------:
(单位公章)
年月日
质监04
建筑工程质量监督交底告知书
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济南市工程质量与安全生产监督站
建筑工程质量监督交底告知书
工程注册监督号地址
工程形象进度
为了加强对建筑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保证建筑工程的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现行国家规范、标准,并结合济南市实际情况和该工程的特点做如下监督交底:
一、监督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二)现行国家和省有关工程建设标准、规范、规程。
(三)工程地质勘察报告、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等。
二、监督程序
(一)监督注册
建设单位将工程质量安全报监资料报行政审批窗口后,符合要求的即时予以办理监督注册手续,同时建立监督档案并确定监督科室。
本工程确定为指派监督科室,办公地点:
济南市历下区经十路14306号,济南城建档案大厦室。
办公电话为:
职务
姓名
联系电话
科长
土建专业监督员
安装专业监督员
(二)监督准备
监督科室接到工程监督任务后:
1、制定监督工作方案;
2、组织监督交底。
(三)施工过程监督
一)节点到位式监督,以下分部(子分部)工程完成以后,经监理(建设)单位组织相关单位验收合格后,应提前7个工作日将工程技术资料、分部(子分部)工程验收报告报分管监督科室,监督科对验收情况进行到位监督:
1、桩基或复合地基监督抽查;
2、基础分部监督抽查;
3、主体分部监督抽查;
4、安装工程样板间(段)监督抽查。
二)日常巡查式监督
日常巡查式监督是指按照差别化监管的原则,结合工程的重要程度、技术复杂程度等,对施工现场进行定期(事先通知明确检查内容)和不定期(事先不通知随机检查)到场进行监督检查。
(四)竣工阶段监督
已完成施工图设计文件内容,在完成相关阶段竣工验收程序后,相关单位应提前7个工作日将工程技术资料、分部(子分部)工程验收报告、节点到位监督检查联系单报分管监督科室,监督科对验收情况进行到位监督:
1、竣工前监督检查;
2、竣工验收监督抽查;
竣工前监督检查应在监理单位组织预验收合格后申报,竣工验收在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已出具工程合格证明文件,并形成统一竣工报告后上报。
(五)形成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六)监督机构实行日常监督工作过程中,在工地进行执法检查时,必须有至少二人并携带执法证。
监督机构签发的各种文书必须经两人以上同时签署才有效。
三、监督内容
监督机构以参建单位的日常行为监督和工程实体监督并重的原则对工程项目实施监督工作,具体监督内容主要由以下三部分组成:
1、行为监督:
对参与工程建设的各方责任主体及有关机构的质量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内容包括:
建设程序、从业资格、工作质量等。
2、实体监督:
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强制性标准对建设工程的重要隐蔽验收、分部(子分部)验收和竣工验收进行监督,对涉及结构安全和重要使用功能的检验批、分部或分项工程的实体质量进行检查,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进行必要的监督检测。
3、对工程相关文件和施工技术资料、监理资料等进行检查;
4、对主要建筑材料、构配件进行监督抽样检验。
四、监督措施
监督人员在节点到位式监督、日常巡查式监督、竣工阶段监督过程中对行为监督、实体质量监督及基本建设程序及相关资料的监督检查过程,根据存在问题的不同,下达以下不同监督文书:
1、质量监督抽查记录:
针对工程质量一般性问题,监督人员形成质量监督抽查记录,并现场传达给参建各方,用于提醒参建各方质量责任主体,并对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的质量行为、实体质量、相关资料问题等轻微违反规定的行为提出整改要求。
2、建筑工程质量整改通知书:
有关质量责任主体及从业人员的行为违反了法律、法规、设计文件或强制性标准规定,或工程实物质量已经形成严重缺陷,材料监督抽检不合格,责令限期整改直至消除隐患或达至合格标准。
3、建筑工程质量(局部)暂停施工通知书:
有关质量责任主体及从业人员的行为严重违反了法律、法规或强制性标准规定,或工程已经发生质量事故,或对《建筑工程质量整改通知书》的内容拒绝整改,或未整改完毕即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的,责令停工,限期整改。
4、重新组织竣工验收通知书:
在对工程竣工验收的监督过程中,发现有违反建筑工程质量管理规定行为的,工程项目不具备竣工条件的;竣工验收程序、组织形式、验收方案不符合要求的,工程质量达不到验收规范要求的责令重新组织验收。
5、违法行为现场取证笔录:
对有关质量责任主体及从业人员的行为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构成行政处罚的,按照规定程序调查取证形成取证笔录后报有关部门实施行政处罚。
6、不良行为记录:
对有关质量责任主体及从业人员的行为违反了法律、法规或强制性标准的行为的认定。
7、项目经理、监理单位记分:
根据《建筑施工项目经理质量安全责任十项规定(试行)》、《济南市工程监理企业信用考评管理实施细则》(济建发[2014]25号)对相关责任人员和单位进行记分。
有关责任主体收到第1~3类监督文书后,必须对监督文书中提出的问题(不仅限于提出问题,参建单位应全面检查)认真整改至符合法律、法规、设计文件或强制性标准的要求,经监理(建设)单位组织参建单位全面检查验收合格后,写出书面整改报告交监督科室。
责任单位是施工企业的,须经企业质量主管部门自检后报监理(建设)单位。
整改报告必须有项目经理、总监签名并加盖公章,施工单位还应加盖公司质量(技术)部门章。
监督科室根据监督要求对整改情况进行核实。
对于收到第2~4类监督文书的责任单位或责任人,本站将依照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予以记分、记录不良行为、移送相关部门进行行政处罚。
五、对工程参建各方的有关要求:
(一)工程参建各方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国家规范、标准和省、市有关规定,认真履行各项法定义务,项目负责人应有法人签订授权书,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签订质量承诺书并依法对建筑工程质量负终身责任。
(二)建筑工程采用的主要材料、半成品、成品、构配件、器具和设备等应组织进场验收,相关材料质量证明文件应齐全,形成验收记录,并按要求进行抽样检验。
不经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专业技术负责人)签字不准使用。
(三)施工中各工序应按施工技术标准进行质量控制,每道工序完成后,应进行检查;相关各专业工种之间,应进行交接检验,并经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技术负责人)检查认可。
(四)认真执行见证取样送检制度。
用于工程上的重要材料、构配件等应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进行见证取样试验。
(五)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应针对工程特点提出有关建筑工程质量常见问题预防控制措施并组织实施,力争消除质量常见问题。
(六)施工中发生质量事故或较严重的质量问题时,参建各方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上报,并按规定程序妥善处理。
(七)工程参建各方应将施工技术资料的形成和积累纳入施工管理的各个环节和有关人员的职责范围,建设过程中施工技术资料的收集、整理及审核应有专人负责。
在合同中应约定文件资料的责任签字权限,确保资料的真实、有效、及时和完整。
(八)施工现场应有相应的施工技术标准和规范及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质量控制措施、质量检验制度,参建各方应配备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严格按照国家规范、标准进行施工和验收。
(九)原材料应分类、分区堆放,标示明确。
钢筋应分原材料堆放区、加工区、半成品存放区,每一区域的钢筋应标示明确。
(十)施工现场应当配备自动控制温度、湿度的混凝土、砂浆试块标准养护室,且温度、相对湿度控制在规范要求的范围内。
(十一)危险性较大工程,应单独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其中,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其专项施工方案必须按规定由工程技术人员组成的专家组进行论证、审查。
施工单位应根据经专家论证通过以后的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
(十二)对涉及结构安全的重要部位,应在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专业技术人员)的见证下,由施工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对混凝土强度、钢筋保护层厚度以及工程合同约定的其他项目进行结构实体检验。
(十三)依据《济南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暂行)办法》文件的规定,住宅工程施工过程中及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应组织施工、监理单位按上述文件的要求和国家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对住宅工程质量进行分户验收,在竣工前对每一户及单位工程的公共部位进行专门验收;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必须确保工程安全和使用功能,并应进行必要的仪器检测及观感质量检查,其中室内净高、轴线等数据应进行实体标注。
(十四)建设单位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不得擅自对已经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批准的施工图纸进行重大变更,确需变更的,必须重新报请原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批准,变更内容涉及规划、消防、人防等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审批事项的,建设单位还应取得相关部门的批准认可文件后方可实施。
(十五)参建各方对呈报给质量监督机构的各种文件的真实性负全责。
六、未尽事宜按国家规范、标准及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七、特别提示
1、当工程建设过程中各方主体、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发生变化时,建设单位必须办理有关变更手续。
2、当在建的工程因故中止施工时,建设单位应当自中止施工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质监站书面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中止施工的时间、原因、在施部位、维护管理措施等,并按照规定做好建筑工程的维护管理工作。
工程恢复施工后,建设单位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书面报告质量监督机构。
对于中止施工满一年的工程恢复施工前,建设单位还应当委托有资质的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进行检测鉴定。
3、请各有关单位对监督人员的廉政建设予以监督。
对于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的工作人员,欢迎社会各界给予监督、举报。
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
年月日
施工单位项目经理:
年月日
监理单位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年月日
监督机构(单位公章)
监督人员:
年月日
质量监督抽查记录质监05
年月日星期天气
工程名称
工程进度
建设单位
项目负责人
监理单位
总监理工程师
施工单位
项目经理
抽查
内容
□日常巡查□桩基(复合地基)
□基础□主体□装饰样板间
□竣工前监督□竣工验收
抽查部位
责任主体质量行为检查情况
建设单位
符合□不符合□
主要问题:
扣分情况:
监理单位
符合□不符合□
施工单位
符合□不符合□
设计单位
符合□不符合□
勘察单位
符合□不符合□
监督抽样检验情况
材料名称:
抽样数量:
监督
抽测
情况
现浇板负弯矩筋保护层厚度符合□不符合□
砼/砂浆强度回弹符合□不符合□
现浇板厚度符合□不符合□
防雷接地电阻检测符合□不符合□
电气绝缘电阻检测符合□不符合□
漏电保护器测试符合□不符合□
轴线、净高实测情况符合□不符合□
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情况
符合□不符合□
按图施工情况
□是□否,存在须经图纸审查的重大变更
详见《建筑工程批后监管监督检查记录》
监督检查发现的主要质量问题
处理
意见
监督人员:
项目监督工程师:
工程建设责任主体质量安全行为检查记录表质监07
工程名称:
序号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
评价
建
设
单
位
1
施工前办理各项基本建设手续情况
按规定办理
未按规定办理
□符合
□不符合
2
法人与项目负责人签订授权书情况
已签订
未签订
□符合
□不符合
3
项目负责人签订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情况
已签订
未签订
□符合
□不符合
4
原设计有重大修改、变动的施工图设计文件重新报审情况
按要求重新报审
未重新报审
□符合
□不符合
勘
察
设
计
单
位
5
法人与项目负责人签订授权书情况
已签订
未签订
□符合
□不符合
6
项目负责人签订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情况
已签订
未签订
□符合
□不符合
7
参加地基验槽、基础、主体结构及有关重要部位工程质量验收情况
按规定参加验收工作
未参加验收工作
□符合
□不符合
8
签发设计修改变更、技术洽商通知情况
全部按规定签发
未按规定签发
□符合
□不符合
9
参加有关工程质量问题的处理情况
参加有关工程质量问题的处理
未参加有关工程质量问题的处理
□符合
□不符合
施
工
单
位
施
工
单
位
10
法人与项目负责人签订授权书情况
已签订
未签订
□符合
□不符合
11
项目负责人签订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情况
已签订
未签订
□符合
□不符合
12
项目经理资格和履责情况
项目经理资格符合相应要求,且按规定到岗履责
项目经理资格不符合要求,不按规定到岗履责
□符合
□不符合
13
项目部人员配备及到位情况
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齐全,资格符合要求,且按规定到岗履责
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不全,资格不符合要求,或不按规定到岗履责
□符合
□不符合
14
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审批及执行情况
严格按规定审批并执行
未按规定审批并执行
□符合
□不符合
15
施工现场公示牌设置情况(参建各方)
已设置且齐全
不齐全或未设置
□符合
□不符合
16
施工现场施工操作技术规程及国家有关规范、标准的配置情况
按规定配置
未按规定配置
□符合
□不符合
187
工程技术标准及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实施情况
严格按照工程技术标准及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实施
未按照工程技术标准及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实施
□符合
□不符合
18
质量问题和安全隐患处理情况
处理及时,整改措施有效
未按规定处理
□符合
□不符合
监
理
单
位
19
法人与项目负责人签订授权书情况
已签订
未签订
□符合
□不符合
20
项目负责人签订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情况
已签订
未签订
□符合
□不符合
21
总监理工程师资格及履责情况
总监理工程师资格符合相应要求,且按规定到岗履责
总监理工程师资格不符合要求,不按规定到岗履责
□符合
□不符合
22
项目监理部人员配备及到位情况
项目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齐全,资格符合要求,且按规定到岗履责
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不全,资格不符合要求,或不按规定到岗履责
□符合
□不符合
23
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的编制审批及执行情况
严格按规定编制、审批并执行
未按规定编制、审批并执行
□符合
□不符合
24
对材料、构配件、设备投入使用或安装前进行审查情况
严格进行审查
未按规定进行审查
□符合
□不符合
25
对分包单位的资质进行核查情况
严格进行核查
未按规定进行核查
□符合
□不符合
26
见证取样制度的执行情况
严格实施见证取样制度
未按规定实施见证取样制度
□符合
□不符合
27
对重点部位、关键工序实施旁站监理情况
严格按规定实施旁站监理
未按规定实施旁站监理
□符合
□不符合
28
组织检验批、分项、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及起重机械、模板及脚手架等安全验收情况
严格按规定组织验收
未按规定组织验收
□符合
□不符合
29
质量问题及安全隐患通知单签发及整改结果的复查情况
质量问题通知单签发手续齐全,质量问题整改结果的复查及时,资料齐全
未按规定签发质量问题通知单,质量问题整改结果不复查
□符合
□不符合
检查结论及处理意见:
监督人员签字:
被检查单位签字:
检查日期:
项目经理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记分通知书
质监08
:
我站于年月日对你企业施工的
工程进行了监督抽查,经抽查,发现该工程项目经理
(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号:
)存在以下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
上述行为分别违反了《建筑施工项目经理质量安全责任十项规
定(试行)》(建质〔2014〕123号)第项的规定,分别应记分,本次累计记分分,并责成你企业及该项目经理在日内整改完毕,整改期间(□可边整改边施工、□暂停部位施工),整改结果经建设、监理单位检查确认后报我站复查。
施工单位项目经理:
监督检查人员:
监理单位总监:
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
济南市工程质量与安全生产监督站
年月日
工程参建单位不良行为记录
质监09
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
建筑面积
结构
层数
形象进度:
不良行为内容
违反条文
处理措施及处理结果:
责任单位
违反条数
项目负责人签字
违反条数
项目负责人签字
违反条数
项目负责人签字
备注
监督人员:
年月日
监督材料抽样记录
质监10
抽样单编号:
工程名称
面积(㎡)
结构/层
建设(监理)单位
见证人
施工单位
技术负责人
、
材料使用部位
材料批号及批量
抽样数量
抽样地点
抽样人
抽样日期
取报告日期
注:
破坏性检验,样品不返还。
此表依据鲁建管发[2001]5号文制
以下内容由检测单位填写
报告编号:
试验编号:
送样人:
检测单位收样人:
年月日年月日
注:
此表一式三联,监督机构、施工单位、检测单位各一份。
建筑工程批后监管监督检查记录质监11
工程名称
结构形式/层数
建筑面积
形象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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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济南市 最终版 监督 最新 质量 技术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