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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粮食生产与农民收入的关系入手
从粮食生产与农民收入的关系入手
浅析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根本途径
信阳市是个农业大市,常年全年粮食播种面积在1100万亩左右,农业生产,特别是粮食生产在农民收入结构中一直占据着较大份量。
分析粮食生产和农民收入的关系,对于今后一段时期如何才能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具有十分现实的意义。
本文通过解剖1979-2005年信阳市农民收入结构之间的数量关系,分析粮食生产与农民收入之间的辩证关系演变过程,从而探讨今后发展粮食生产与农民增收的应对措施,为各级领导提供决策质询服务。
一、粮食生产与农民收入之间的辩证关系
农民收入构成包括四项:
即工资性收入、家庭经营收入、转移性收入和财产性收入;粮食生产是家庭经营收入的主要成分,与农民收入有着不可分割的密切关系,纵观信阳市粮食生产进程,经历了五个不同的发展阶段,以下就全市粮食生产与农民收入的关系演变作简要回顾分析:
(一)1979-“六五”时期,粮食发展与农民收入之间呈现比较协调的正向相关关系,发展粮食就意味着增收,增收就要发展粮食。
1979-1985年粮食生产与农民收入数量关系表
(一)
年份
1979年
1980年
1981年
1982年
1983年
1984年
1985年
一、粮食(万吨)
184.9
186.3
245.5
214.7
241.1
260.4
225.4
二、农民纯收入(元/人)
143
175
251
253
247
281
291
#家庭经营纯收入(元/人)
143
175
251
253
225
255
267
家庭经营纯收入占纯收入比(%)
100
100
100
100
91.3
90.6
91.5
#农业纯收入(元/人)
78
92
154
143
165
186
180
农业纯收入占纯收入比(%)
54.5
52.4
60.3
56.3
66.6
66.1
61.7
#粮食收入占家庭收入比(%)
54.5
52.4
60.3
56.3
52.2
48.3
38.7
改革开放初期,因为粮食短缺,政府的首要任务是:
采取多种措施发展粮食生产,尽快摆脱粮食短缺局面。
全市粮食总产量由1979年的184.9万吨增加到1985年的225.4万吨,增长幅度达21.9%,年均增长3.4%;农民人均纯收入由143元增加到291元,增长幅度为103.5%,年均增长12.6%。
主要特点:
(1)在农民人均纯收入结构中,增收渠道单一,几乎全部来源于家庭经营收入。
(2)农业生产纯收入对农民人均纯收入贡献率不断提高,由1979年的54.5%增涨到1985年的61.7%。
(3)在家庭经营收入中,粮食生产收入占主体地位,年平均贡献率为52%。
该时期是粮食发展与农民收入增长都比较快的时期,粮食安全与提高农民收入关系是最顺畅、最协调的。
因为政府多项战略举措同步出台,无形中较好的协调了粮食生产与提高农民收入的关系。
首先,在经济体制改革方面,国家推进了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主的农村改革,农民积极性得到充分发挥;其次,政府较大幅度提高了粮食收购价格,进一步刺激了农民生产积极性。
1984年与1979年相比,信阳市小麦和水稻收购价格均提高了20%以上。
上述举措,大大促进了全市粮食生产的迅速发展,缓解了粮食供不应求的局面,也使农民得到了更多的收入。
(二)“七五”时期,粮食生产出现波动,农民的收入结构发生变化,粮食生产地位开始弱化,两者的对应关系向“剪刀叉”方向初步演化。
1985-1990年粮食生产与农民收入数量关系表
(二)
年份
1985年
1986年
1987年
1988年
1989年
1990年
一、粮食(万吨)
225.4
230.4
217.2
195.4
267.0
300.1
二、农民纯收入(元/人)
291
272
285
292
366
450
#家庭经营纯收入(元/人)
267
247
259
264
338
413
家庭经营纯收入占纯收入比(%)
91.5
90.9
90.8
90.5
92.3
91.7
#农业纯收入(元/人)
180
164
169
153
202
268
农业纯收入占纯收入比(%)
61.7
60.3
59.2
52.3
55.2
59.6
#粮食收入占家庭收入比(%)
38.7
45.2
43.7
37.0
38.2
43.0
这段时期,全市粮食总播种面积稳定在1000万亩以上,粮食总产量由1985年的225.4万吨上升到1990年的300.1万吨,增长幅度为33.1%,年均增长5.9%;农民人均纯收入由1985年的291元上升到1990年的450元,上升幅度为54.6%,年均增长9.1%。
但因1986-1988年出现连续三年粮食亩产减产,使农民纯收入下降,三年增长缓慢。
该时期主要特点:
(1)家庭经营仍然发挥绝对主导作用,对农民人均纯收入的贡献率保持91-92%水平直线特征,但内部结构发生变化,畜牧业和其它家庭经营得到发展,种粮收入递减,农业生产对农民人均纯收入贡献率由1984年66.1%不断的下降到1990年59.6%。
(2)农业种植内部结构不断调整,经济作物播种不断扩大,粮食生产收入占家庭经营收入比重下降,年平均贡献率降为40.9%,较前上一时期平均数52%减少了11.1个百分点。
(3)整体上看,该时期农民纯收入总额进一步增加,而粮食生产地位被弱化,农民纯收入增长趋势与粮食生产地位对应关系向“剪刀叉”方向初步演变。
主要原因:
一是城市经济体制改革,使农业发展获得的支持力度减弱;二是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农民收入构成发生变化,主要是农业收入减少,非农产业收入增加,农民收入渠道逐步拓展;三是“七五”时期,粮价上涨速度过快,导致农民收入增加。
(三)“八五”时期,是粮食低速发展与农民收入快速增长期,农民收入受粮食产量的影响力在减少,“剪刀叉”形成,并向扩大方向延伸。
1990-1995年粮食生产与农民收入数量关系表(三)
年份
1990年
1991年
1992年
1993年
1994年
1995年
一、粮食(万吨)
300.1
162.9
252.9
297.8
276.1
320.1
二、农民纯收入(元/人)
450
362
476
599
781
1056
#家庭经营纯收入(元/人)
413
321
417
419
685
794
家庭经营纯收入占纯收入比(%)
91.7
88.6
87.5
69.7
87.7
75.2
#农业纯收入(元/人)
268
177
296
387
513
703
农业纯收入占纯收入比(%)
59.6
49.0
62.2
64.6
65.7
66.6
#粮食收入占家庭收入比(%)
43.0
33.1
33.2
42.0
45.6
47.1
本时期,5年有4年全年粮食总播种面积跌到1000万亩以下,全市粮食总产量由上期末1990年的300.1万吨缓慢增长到1995年的320.1万吨,增长幅度为6.7%,年增长率为1.3%;由于劳务输出和农业结构调整共同作用,农民人均纯收入由1990年的450元上升到1995年的1056元,突破“千元”大关,增长幅度为134.7%,年增长率为18.6%。
主要特点:
(1)家庭经营仍然发挥绝对主导作用,但对农民人均纯收入的贡献率整体上下降了较大台阶,由1990年91.7%下降到1995年的75.2%,下降了16.5个百分点;该时期虽然种粮收入在家庭经营收入结构中比例有所提高,但对农民纯收入贡献力量随着家庭经营整体地位大幅度降低而降低,“剪刀叉”已形成。
(2)受洪涝灾害影响,1991年全年粮食生产损失严重,全年粮食产量跌入自1972年以来的低谷,使该年度农民人均纯收入较1990年下降22.3%,牵制了农民收入的增长势头;而农民收入的减少,相应降低了对农业生产的投入,使后期农业生产恢复缓慢,粮食播种面积连续4年维持在1000万亩以下较低水平,粮食产量在一段时间内低速增长。
(3)农民收入渠道得到拓宽,农村非农产业得到发展,弥补了种植业(粮食)收入的减缓,到1995年农民人均工资性收入达183元,是1990年的10倍,年均增长率达60.3%,其中外出务工收入人均达134元,占农民人均纯收入12.7%,相对削弱了农业生产地位。
(四)“九五”期间,农民收入继续高速增长,粮食生产在波动中发展,农民收入中粮食因素的影响作用进一步减小,“剪刀叉”不断扩大。
“九五”期间,我国国民经济继续稳步发展,政府采取各种措施,消除通货膨胀因素,推动了经济发展。
全市粮食播种面积又恢复到正常水平,保持在1000万亩以上规模,粮食新品种不断推广应用,亩产量上升到新水平,全年粮食年平均亩产340公斤,较“八五”增长30%;全市粮食总产量由上期末1995年的320.1万吨增长到2000年的365.8万吨,增长幅度为14.3%,年增长率为2.7%;农民人均纯收入继续保持高速增长势头,由1995年的1056元上升到2000年的1916元,增长幅度为81.4%,年增长率为12.7%。
1995-2000年粮食生产与农民收入数量关系表(四)
年份
1995年
1996年
1997年
1998年
1999年
2000年
一、粮食(万吨)
320.1
336.7
374.3
369.1
343.9
365.8
二、农民纯收入(元/人)
1056
1356
1589
1740
1817
1916
三、家庭经营纯收入(元/人)
928
1021
1232
1365
1263
1173
家庭经营纯收入占纯收入比(%)
87.9
75.3
77.5
78.4
69.5
61.2
#农业纯收入(元/人)
809
884
959
846
855
915
农业纯收入占纯收入比(%)
76.6
65.2
60.4
48.6
47.1
47.8
#粮食收入占家庭收入比(%)
47.1
47.6
41.6
34.1
38.8
58.7
主要特点:
(1)较“八五”比,农民人均纯收入年增长率有所下降,但仍达到12.7%的高速增长水平,与粮食产量的低速增长差距明显。
(2)家庭经营主导作用大幅度削弱,对农民人均纯收入的贡献率由1995的87.9%,锐减到2000年的61.2%,5年内下降了26.7个百分点;其中,农业生产在农民收入结构的主导地位也发生根本性冲击,从农业生产得到的纯收入占农民人均收入份额由1995年的76.6%暴跌到2000年的47.8%,5年内下降了28.8个百分点。
(3)尽管该时期粮食生产总体上讲稳定增长,但由于粮食价格大幅度下跌,1998-1999连续两年粮食收入占家庭收入比一度跌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以来的低谷。
主要因为1996年粮食市场价格开始了幅度大、时间长、范围广的下跌,到1999年全市稻麦收购价均已累计下降了25%左右。
(4)农民收入结构的多样化特征不断加强,农民工资性收入已占到农民纯收入1/3以上,到2000年达到638元,较1995年增长248.6%,年均增长28.4%,占农民纯收入33.3%,已超过种粮纯收入,与整个农业生产形成“二分天下”局面,分散了农业增收的不利因素,使得农民在种粮食增收下降的情况下,收入依然有较大程度的增加。
(五)“十五”是波动幅度最大的调整增长时期,经过短暂调整后,粮食产量和农民收入又分别进入快速增长时期,农民收入多元化更加分明,到后期农业生产地位有所提高。
2000-2005年粮食生产与农民收入数量关系表(五)
年份
2000年
2001年
2002年
2003年
2004年
2005年
一、粮食(万吨)
365.8
225.8
380.5
286.0
397.0
424.4
二、农民纯收入(元/人)
1916
1551
1934
1999.8
2396
2708
三、家庭经营纯收入(元/人)
1173
884
1222
1201
1503
1668
1、家庭经营纯收入占纯收入比(%)
61.2
57.0
63.2
60.1
62.7
61.6
#农业纯收入(元/人)
915
605
807
715
988
1111
农业纯收入占纯收入比(%)
47.8
39.0
41.7
35.8
41.2
41.0
#粮食收入占家庭收入比(%)
58.7
55.5
61.5
36.7
44.5
45.3
2、工资性收入(元/人)
638
601
638
736
832
974
工资性收入入占纯收入比(%)
33.3
38.7
33.0
36.8
34.7
36.0
#外出务工收入(元/人)
370
353
375
471
553
667
外出务工收入入占纯收入比(%)
19.3
22.8
19.4
23.6
22.1
24.6
整体上看,该时期农民收入和粮食产量均保持较高速度增长,但期间内粮食产量和农民收入波动幅度较大。
分两个阶段看:
前三年,粮价在低位徘徊,种粮效益低于经济作物效益,农民外出务工人数剧增,撂荒现象普遍,粮食播种面积急剧下降,同时受自然灾害影响,粮食产量大幅度减少,农民收入首次出现负增长。
2001和2003年,全年粮食播种面积两度大幅度下降,分别为历史最低和较低年份,且先后分别遭受旱灾和水灾影响,全年粮食产量分别为225.8万吨和286.0万吨,较“九五”期末分别减少140万吨和79.8万吨,分别下降了38.3%和21.8%,按2003年粮食市场收购价格为0.86元/公斤计算,这两年农民人均从粮食生产分别少收179元和102元。
2001年和2003年农民人均纯收入分别为1551元和1999.8元,较2000年分别下降19.1%和增长4.4%。
后两年随着减免农业税、粮食直补、粮食保护价收购等一系列惠农政策的落实,广大农民从农业生产受到了实惠,种粮的积极性大大回升,粮食产量和农民收入直线回升,到2005年全年粮食播种面积和总产量分别达到1105.2万亩和424.4万吨,双创历史记录,分别较2000年增长4.2%和16.0%;2005年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2708元,分别较2000年和2001年增长41.3%和74.6%。
该时期主要特点:
(1)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力度加大,经济作物比重不断提高,畜牧业持续快速发展,家庭经营主导作用得到巩固,对农民人均纯收入的贡献率稳定61%-63%之间。
(2)农业生产在农民收入结构地位却较“九五”继续下降,从农业生产得到的纯收入占农民人均收入份额由2000年的47.8%下降到2005年的41.0%,5年内下降了6.8个百分点。
(3)农民收入结构的多样化特征更加明显,农民工资性收入占农民纯收入比重不断提高,到2005年达到974元,较2000年增长52.7%,年均增长8.8%;占农民纯收入比重达36.0%,超过粮食生产9个百分点,与整个家庭经营形成“二分天下”局面。
其中,2005年农民人均外出劳务收入667元,较2000年增长80.3%,年均增长12.5%,占农民纯收入比重达24.6%,快接近从粮食生产得到的纯收入。
从上面论述可以看出:
粮食生产与农民收入的关系,在不同的发展阶段和供求状态中,会出现不同的相互影响。
短缺经济下,发展粮食生产与提高农民收入很容易达成一致;供求平衡或供大于求时,协调一致难度增大。
农民收入构成变化,是决定粮食生产与农民收入关系的重要因素。
农民收入多样化,则依靠粮食增加收入的依存度在不断减小;当农民收入渠道狭窄时,对粮食生产的依存度就会提高。
就我市实际情况看,绝大多数农民收入中来自粮食的份额在今后很长的时间内仍将占较大比例,粮食生产依然是大部分农民的主要收入来源。
总体上两者的关系由主要依靠粮食生产增加农民收入,转变到粮食生产是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继而出现了能够增加农民收入才能推进粮食生产的新阶段。
二、制约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的因素
粮食生产是涉及国计民生的大事,对传统农业区的农民收入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是传统农业区农民家庭经营收入的主要成分。
因此,只有通过加大粮食生产,实现农业增效,才能最终达到传统农业区农民增收的目的。
目前,制约我市粮食生产,影响我市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制约因素主要表现三个方面:
(一)人的因素
在未进行大规模土地流转,实现土地集约化经营前,粮食生产依然属于劳动密集型产业,而劳动密集型产业最不可或缺的就是人的因素。
从近几年的情况来看,我市各地农村普遍出现了较为严重的青壮年劳动力流失现象,导致从事农业生产的主体由青壮年向老弱妇幼转化,而老弱妇幼人群普遍缺乏科学种田能力和农产品的市场运作能力,导致粮食生产因管理不善直接造成减产,或由于缺乏对市场的认识而出现增产不增收的现象,继而挫伤他们种田积极性,从心理上不愿加大农业投入,愈发出现粮食生产能力的恶性下降趋势。
(二)生产经营模式的弊端
近几年频频出现的“菜贱伤农”、“瓜贱伤农”“价贱伤农”现象,从一个侧面反映出农民一家一户分散式经营模式的弊端,对市场的把握能力较弱,对市场风险意识认识不足,对抵抗市场冲击的能力较弱,导致农民增产不增收,从一定程度上挫伤了农民的种粮积极性。
(三)农产品的自身因素。
我市是个农业大市,历来以种植小麦、水稻、玉米等传统作物为主,几十年来的种植结构从未得到根本改变,目前还没有培育改良出出增产增收的高效稳产农作物,从前面数据可以看到,我市粮食生产从1979年的年产184.9万吨到2005年的年产424.4万吨,用了整整25年的时间,才实现粮食生产翻了一番多,平均每年增产9.58万吨,说明依靠传统农作物实现农业增效的效果不明显,与外出务工相比,相同的付出得到的回报反差较大,导致农民种粮积极性不高。
三、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几点建议
(一)加快推进农村城镇化进程和农村经济体制改革
通过发展小城镇,促进乡镇企业的合理布局,可以加快第二三产业的发展,为解决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就业提供新的就业机会,创造机会鼓励农民主动脱离土地,从其他方面增加农民收入。
同时,深化以土地流转为主的农村经济体制的“第三次改革”,推进土地流转和土地经营权的股份化,实现土地资源的集中效应,形成既能规模化、集约化、区域化经营,满足粮食生产需求,又能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土地生产率,降低生产成本,增加农民收入的要素转换基础,实现土地资源配置的最优化,提高劳动生产率,从根本上解决农业增效农民增收问题。
(二)加快组建农民专业化合作社
推进粮食生产向“深、专、精”方向发展,鼓励和扶持成立相对应的农业发展公司、专业合作社等经济组织和经济实体,采用“公司+基地+农户”模式,与农民结成较紧密联合体,化解农民一家一户小生产与大市场之间的矛盾,如组建各种农作物种植专业合作社,便于统一开展农作物的技术指导,杜绝技术“喊在上面、停在镇里、断在村里”的现象;组建水利设施专业合作社,可以募集民间资金开展水利设施维护工作,改善现有水利设施现状,减少水利设施维修率,大大提高水利设施的利用率,降低粮食生产成本;组建农机专业合作社,可以提高农业机械化程度,推广秸杆还田及免耕技术;组建粮食仓储合作社,可以提高农民应对市场风险的能力,切实增加农民收入;……
(三)加快培育改良农业新品种和推广粮食生产新技术
成立农作物科研机构,培育和改良农作物品种,改变传统种植模式,因地制宜地引进高产、优质、市场前景好的粮食品种,以优质、高产、高效、生态、安全为核心,主攻优质,促进农产品增长由产量型向质量型转变。
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增强了,对农民收入的贡献率自然也就增多了。
同时,加强粮食生产过程的技术应用和科学管理,推广测土配方种植、秸杆还田技术及土地免耕种植,有效利用土地肥力,节约农业生产成本,提高粮食产出,增加农民收入。
(三)拉长农产品产业链
要在农产品增值上下工夫,提高现有农产品的增加值,引导有条件的农民围绕农产品的生产、加工、销售过程,从事服务二、三产业的经营活动,使农民在农产品产业链的延伸中获取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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