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改.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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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改
第篇精神文明建设
(送审稿)
概述
1994年起,区委、区政府将创建文明小区列为区政府实事项目,加大创建力度;加强对文明单位的考核;组织开展文明公交集散点创建活动、军民共建活动和公民道德教育实践活动,加强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
是年,建立全市第一家区级社区志愿者协会。
1997年2月,区精神文明建设活动委员会及办公室更名为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及办公室(简称区文明委、区文明办)。
1997年起,区文明委组织开展“七不”行为规范和交通法规宣传等活动,组织成立以行业特色参与社区服务的区级志愿者队伍。
是年,临汾路街道参加市首批文明社区创建,按照“条块结合,同创共建”的要求,区有关职能部门积极参与。
1998年起,围绕“安、居、乐、业”的目标,由北向南推进文明社区创建。
是年起,区文明委组织开展评选上一年度区精神文明建设“十佳”好事,组织志愿者开展“讲文明、树新风”活动。
2000年,区级机关开展文明机关、文明科室创建活动,区卫生系统被列为创建文明行业试点单位,铁路上海站地区成功创建成市文明示范标志区域。
2001年起,全区广泛开展学习型城区创建活动。
是年,各“窗口”行业先后参加行业规范服务达标和文明行业创建活动。
2002年起,全区认真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积极开展公民道德建设实践活动。
是年,区市民巡访团成立,临汾路、彭浦新村、大宁路、共和新路、芷江西路、天目西路、北站等7个街道和彭浦镇创建成市文明社区。
2003年,区文明委召开区精神文明建设暨创建文明城区动员大会,下发《闸北区文明城区创建规划》、《闸北区创建文明城区指标体系》等文件,组织开展“迎世博”活动,全面启动文明城区创建工作,全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形成相互衔接、协同发展的地区创建、行业创建和公共区域创建的三条创建链,形成“扩大覆盖、整体推进、全面提高”的良好发展态势。
2004年,区文明委组织开展“争创文明城区、争做文明市民”、“创建文明城区、清洁我的家园”等各类主题实践活动和“诚信月”宣传活动,推进文明城区创建深入开展。
2005年,组织开展“清洁闸北”、“清洁家园”等主题实践活动,使影响文明城区创建的瓶颈问题逐个得到解决。
是年,按照市文明委颁发的新标准开始新一轮文明社区创建工作,临汾路、大宁路、彭浦新村等3个街道按新标准创建成文明社区。
至2005年,全区创建成文明小区293个,其中市级文明小区156个、全国文明城市示范小区1个;创建成文明社区3个(新标准);创建成市级文明单位54个、区级文明单位273个、区级文明机关35个;创建成市文明公交集散点4处、市文明示范标志区2处;36个单位被评为规范服务达标单位,2个行业被评为文明行业,不夜城地区市级商业中心被评为“全国购物示范放心街”。
第一章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1994年起,加强文明小区、文明单位的创建力度,组织开展文明公交集散点创建活动和军民共建活动。
1997年起,各街道(镇)开展文明社区创建活动,区有关职能部门按“条块结合、同创共建”的要求,积极参与有关创建工作。
1999年起,铁路上海站地区组织开展市文明示范标志区域创建活动。
2000年起,“窗口”行业组织开展文明行业创建活动。
2003至2005年,组织开展文明城区创建活动,全区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形成地区创建、行业创建和公共区域创建相互衔接、协同发展的良好发展势态。
第一节文明小区、社区、城区创建活动
一、创建文明小区
1994年起,区委、区政府将创建文明小区列为区政府实事项目,发挥各职能部门积极性,采用建立创建班子、层层发动、组建队伍、共建联建等方法,增强创建的综合实力,建成后的25个市、区级文明小区呈现社会安定团结、环境优美整洁、群众生活方便、文化活动丰富的新气象。
1996年,区文明委提出上特色、上品味、上档次和扩大参与面、扩大受益面、扩大影响面的“三上三扩大”创建新思路,由街道(镇)牵头协调,组织房管、环卫、政法、教育、卫生、体育等部门参与创建工作。
1997年,区文明办负责修订《闸北区文明小区创建管理规定》,将物业公司列为创建的实体力量,细化文明小区管理细则,加强文明小区的中途管理。
1998年起,以“安、居、乐、业”为特色,深化、细化各文明小区创建:
以“安”为先,组建业余联防队伍,实施铁门、灯光、车棚等工程;以“居”为本,绿化、美化、净化居住环境;以“乐”为标,建立老年活动室、图书室、健身房等活动场所;以“业”为重,建立街道(镇)再就业培训中心和牛奶亭、书报亭、送报队、保洁队等社区设施和服务项目,扩大再就业。
是年,临汾路街道阳曲小区被评为全国创建文明城市示范小区。
1999年,按照区委、区政府“建管并举、重在管理、贵在长效”的要求,各文明小区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加强长效管理,提高文明小区的内在质量和层次,群众满意率达93.7%。
2000年,全区创建成文明小区174个,其中市级文明小区81个,约50%的居民生活在文明小区之中。
2002年起,各文明小区进一步完善居委会、物业公司和业委会“三位一体”的管理职能,全区小区“三位一体”物业管理达50%。
至2005年,全区创建成文明小区293个,是1994年的11.7倍,其中市级文明小区156个、全国文明城市示范小区1个,全区84.2%的居民生活在文明小区之中。
1994~2005年闸北区创建文明小区情况表
单位:
个
年份
区级文明小区
市级文明小区
全国文明城市示范小区
1994
25
1
0
1995
37
2
0
1996
47
8
0
1997
62
16
0
1998
81
30
1
1999
126
53
1
2000
174
81
1
2001
219
105
1
2002
255
120
1
2003
265
132
1
2004
278
144
1
2005
293
156
1
说明:
区级文明小区数含市级文明小区和全国文明城市示范小区
二、创建文明社区
1997年,临汾路街道参加市首批文明社区创建,按照创建文明社区的要求,在区文明办的协调和有关部门的配合下,临汾路街道整修辖区内道路,建立社区服务中心,建成阳曲路教育一条街、汾西路商业文化街等特色街,各方面工作进展顺利。
1998年,临汾路街道被市政府命名为首批上海市文明社区。
是年,区文明委制定创建文明社区由北向南推进的战略目标,即巩固1个(临汾路街道)、创建1个(彭浦新村街道)、启动2个(大宁路、共和新路街道),并召开区创建文明社区动员大会,向12个责任部门下达创建文明社区目标责任书,要求以“安、居、乐、业”为特色进行创建。
1999年,临汾路、彭浦新村等2个街道被市政府命名为上海市文明社区。
是年,区文明委提出巩固2个(临汾路、彭浦新村街道)、创建3个(大宁路、共和新路、天目西路街道)、启动4个(北站、芷江西路、宝山路街道和彭浦镇)的创建目标。
临汾路街道被评为文明社区后,继续自我加压,制定创建一级卫生街道、一级社区医疗服务示范街道、一级噪音管理达标街道、一级全民健身示范街道的“四个一”目标,年内被中央文明委命名为全国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先进单位。
彭浦新村街道加强辖区内主干道沿街自行车管理,在社区管理上有新突破。
大宁路、共和新路、天目西路街道在创建的过程中,实施创管并举、同步推进的方针,在抓环境整治的同时,抓好环境管理,防止“回潮”。
2000年,临汾路、彭浦新村、大宁路、共和新路、天目西路等5个街道被市政府命名为上海市文明社区。
是年,围绕“安、居、乐、业”的目标,已创成文明社区的街道着力做好巩固提高工作,并在天目西路、彭浦新村街道开展文明社区长效管理综合试点工作,天目西路街道在中央文明委召开的文明社区创建工作座谈会上作专题交流发言;芷江西路街道以学习型社区为特色、北站街道以发挥社区党员作用为特色,加大文明社区创建力度。
2001年,区文明委召开文明社区长效管理经验交流会,区文明办组织有关部门对已创建成文明社区的街道进行明查暗访,加强督查力度,对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及存在问题及时反馈并要求限期整改。
是年,北站、芷江西路街道和彭浦镇加大创建力度,区文明办每月向区文明委汇报创建进度。
2002年,临汾路、彭浦新村、大宁路、共和新路、芷江西路、天目西路、北站等7个街道和彭铺镇被市政府命名为上海市文明社区。
2003年,着力做好文明社区长效管理,区文明办梳理出创建工作中存在的10大类150项问题,提交有关部门予以解决。
2004年,街道(镇)、部门加强条块结合,共同研究制约文明社区管理的瓶颈问题,积极探索文明社区长效管理的有效途径。
是年,宝山路街道制定创建文明社区规划。
2005年,市文明委颁发2005年新版上海市精神文明创建标准,区文明委举办专题培训班,组织各街道(镇)、各有关部门的分管领导、专职干部学习新版标准内容,领会新版标准精神,同时要求各街道(镇)、各有关部门对照新版标准,提出各自创建计划,开始新一轮文明社区创建工作。
是年,临汾路、大宁路、彭浦新村等3个街道按新版标准被市政府命名为上海市文明社区。
三、创建文明城区
2000年,区委成立创建文明城区专题调研组,就创建文明城区的课题进行调研和论证,为创建文明城区做好前期准备工作。
2001年,区委建立创建文明城区领导小组,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并按照市文明办《文明城区创建管理暂行规定》的要求,制定《闸北区创建文明城区规划》及《指标体系》,确定创建文明城区的总体目标是:
将闸北创建成机关廉洁高效、经济持续发展、建设管理有序、环境整洁优美、社会事业进步、社会秩序良好、服务保障全面、风尚健康向上、学习氛围浓郁的文明城区。
2002年,区文明委制订创建文明城区全年工作目标,并分解到各个职能部门和街道(镇)。
同时,把优化城区环境作为突破口,进一步加快形态建设和功能开发,以添亮、治脏、增绿、清水为重点的环境整治取得阶段性成效。
2003年,区第七次党代会将创建文明城区列为今后五年的奋斗目标和主要任务。
是年,区文明办根据区委部署,进一步修订和完善创建规划及指标体系,形成《闸北区文明城区创建五年规划》;区文明委召开区精神文明建设暨创建文明城区动员大会,下发《闸北区文明城区创建五年规划》、《闸北区创建文明城区指标体系》、《闸北区创建文明城区重点工程项目》、《2003年创建文明城区目标责任书》等文件,区委书记、区文明委主任姚海同在会上提出5年内把闸北创建成上海市文明城区的目标,全面启动文明城区创建工作。
2004年,区委、区政府将该年定为闸北创建文明城区的关键年,在全区组织开展“创建文明城区,清洁我的家园”主题实践活动,区文明办会同区爱卫办、地区办、市容局和房地局,每月到社区、小区开展检查评比,加大和加快环境整治力度和速度。
2005年,进一步加大创建文明城区的力度,区政府主要领导与各街道(镇)主要领导签订该年创建文明城区目标责任书,进一步明确各街道(镇)的具体创建任务,加快破解中小道路整治及长效管理、菜集市场及周边环境整治、废品回收站管理、小区物业管理和来沪人员管理等影响文明城区创建的瓶颈问题;区委宣传部组织区有线电视中心拍摄环境专题片,对群众意见较大的“脏、乱、差”地区进行“曝光”,督促有关部门加快解决;各街道(镇)结合各自实际,精心设计各种活动载体,开展各类市容环境整治活动,引领社区居民、辖区单位职工走出家门和单位,积极投入创建文明城区行列。
是年,市文明委下发2005年新版上海市精神文明建设标准,区文明委邀请市文明办领导和有关专家前来讲课,了解每个指标的细节和要求,并组织人员对《闸北区创建文明城区指标体系》进行修改,使之与新版创建指标相衔接。
第二节文明单位、行业创建活动
一、创建文明单位
1994年,区文明委加大文明单位的创建力度,不断提高文明单位创建质量和扩大创建工作覆盖面,创建活动逐步向双向延伸,向内延伸到创建文明科室、文明班组;向外延伸到文明小区和共建单位。
同时,加强文明单位中途管理。
1998年起,区文明委组织有关人员,对申报市级文明单位的单位实行重点考核,对申报区级文明单位的单位实行抽查暗访,同时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并通过在单位内部张榜公布和在《闸北报》刊登申报单位名单,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2000年起,区级机关开展文明机关、文明科室创建活动。
2002年,区文明办组织市、区级文明单位职工代表80余人前往奉贤参加“上海市民营造世纪林”活动,发动市、区级文明单位及社区居民为西部地区建造希望小学捐款。
2003年,区文明委组织市、区级文明单位职工及机关干部1万余人次,在全区26个主要道口,开展为期1个月的“与文明同行”道路疏堵整治活动。
截止2005年,全区创建成市级文明单位54个、区级文明单位273个、区级文明机关35个。
1994~2005年闸北区创建文明单位、文明机关情况表
单位:
个
年份
市级文明单位
区级文明单位
区级文明机关
1994~1995年
13
240
0
1996~1997年
21
272
0
1998~1999年
30
298
0
2000~2001年
39
265
23
2002~2003年
48
258
31
2004~2005年
54
273
35
二、创建文明行业
1997年,区卫生系统召开“创建文明行业,迎接行风评议”动员会,提出窗口规范服务普及率达100%、社会承诺兑现率达100%、病员满意率达90%以上、服务质量合格率达90%以上等创建文明行业、迎接行风评议的目标,并发放《医疗卫生服务状况调查问卷》,真心实意接受社会的监督评议。
1999年,区环卫、环保、物业管理等系统开展全行业达标规范服务活动。
2000年,区卫生系统被列为区创建文明行业试点单位,区卫生局注重以创建促文明、以文明促形象、以形象促效益,通过组织检查、群众自查、社会督查等方法,有力推进行风建设。
是年,根据中央和市文明委的要求,区文明办会同区商委、质监局、工商分局等10个部门,在不夜城地区开展“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以树立不夜城地区商业网点服务品牌,保护消费者权益。
2001年,区民政、商业、园林、劳动、工商等“窗口”行业先后参加行业规范服务达标活动和文明行业创建活动,有关系统党政领导十分重视这一活动,结合行业特点,制定活动计划,加强对职工的职业培训,不断优化“窗口”单位的软硬件,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塑造“窗口”行业的良好形象,有8个“窗口”行业通过区规范服务达标,其中区卫生系统创建成区文明行业。
是年,还在全区“窗口”行业和文明单位开展“迎APEC会议,创文明窗口、树服务品牌、做服务明星”竞赛活动,进一步推进文明行业的创建。
2002年,区文明办、房地局和地区办联手,深化居委会、物业公司、业委会“三位一体”管理模式,以“一体化”物业管理为突破口,实行24小时全天候解决居民“急、难、愁”问题,实现区物业管理行业达标创优。
2003~2005年,全区开展的行业规范服务达标活动和文明行业创建活动,在原有基础上注重丰富内涵、扩大外延,坚持以群众满意为标准、以规范建设为重点,着力在各行各业中推进诚信体系建设,取得较好效果,全区36个单位被评为区规范服务达标单位,区卫生和绿化2个系统被评为区文明行业,不夜城地区市级商业中心被评为“全国购物示范放心街”。
第三节文明公共区域创建活动
一、创建文明公交集散点
1994年,根据市政府实事项目的安排,区文明委把创建彭浦新村地区文明公交集散点列为当年精神文明建设的重点工作之一,区文明办会同彭浦新村街道、临汾路街道、市公交总公司、公交五汽公司、公交一汽公司和宝汽公司等有关单位,对彭浦新村地区8条公交线路始发站的站点环境进行整治,改善站区环境面貌;同时,推行强化管理、强化服务、特色服务,在每个站点悬挂《文明乘车公约》、《行车指南》、《尊老社会一条龙服务标准》等标牌,设立盲人免费乘车、70岁以上老人优先上车等特色服务项目,形成文明乘车良好风气。
是年,正值南北主干道共和新路路面大修,区文明办还会同公交五汽公司、交警支队、工程指挥部等单位,联合开展以“文明施工、文明管理、文明服务、文明乘车”为主要内容的“共和文明杯”竞赛活动,以确保公交线路畅通。
是年11月,彭浦新村地区8个公交始发站全部达到“文明调度、规范服务、设施齐全、标志醒目、环境整洁、车厢干净、站风秩序良好、争做文明好事”的文明车站标准,并召开命名大会予以命名,加上已创建成的铁路上海站地区,全区建成2处市文明公交集散点。
1997年,区文明委把创建文明公交集散点列为重点工作项目,除铁路上海站地区、彭浦新村地区,还将共和新路中山北路交通枢纽站、沪太路长途客运站列为创建点。
为使这项工作进展顺利,区文明办会同市交通局、市陆管处等单位对长途客运站文明站点的创建工作加强指导,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和督促整改,促进站区环境面貌得到改变,旅客满意度也大大提高。
1997~2005年,全区创建成铁路上海站地区、彭浦新村地区、共和新路中山北路交通枢纽站和沪太路长途客运站等4处市文明公交集散点。
二、创建文明示范标志区域
1999年,根据市文明委要求,区文明委决定将铁路上海站地区创建成市文明示范标志区域,区文明办、上海站管委会办公室以上海站外墙立面改造为契机,会同有关部门对站区加强环境整治、加大管理力度,使站区面貌得到明显改观。
2000年,铁路上海站地区被市文明委命名为市文明示范标志区域。
2001~2003年,区文明办、上海站管委会办公室等有关部门注重做好铁路上海站地区文明标志区域的巩固和提高工作,除加强环境整治外,还在上海站南广场、白玉兰广场等处组织开展宣传交通法规、文明乘车等活动。
2004年,结合区绿化系统创建文明行业,区文明委决定将大宁灵石公园地区创建成市文明示范标志区域,区文明办会同该公园所在街道(镇)和有关部门、单位制定创建计划、落实创建经费。
至2005年,全区创建成铁路上海站地区、大宁灵石公园地区2处市文明示范标志区域。
第四节同创共建活动
一、军民共建活动
1994年,区文明委将军民共建活动列为该年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工作,共建结对单位增加较快,新增中亚饭店和空军政治学校、舒乐衬衫总厂和57394部队、彭浦新村街道与武警指挥学校、天目西路街道与武警二支队三中队等共建结对单位;共建活动不断丰富,有武警指挥学校参加彭浦新村地区的综合治理工作、57394部队参加铁路上海站地区的环境整治、上海警备区特警队和铁路军管处参加北站一条街创建文明街等活动。
是年,57394部队还发挥人才、科技优势,与风华中学、区少年宫、区体育馆等十几个单位建立共建关系,为促进闸北经济、文化发展作出贡献,受到总参谋部和上海警备区的表彰。
1995年,区创建市级文明小区现场交流会在57394部队营区举行,探索军民联合、齐抓共建的创建工作途径。
1997年,区文明委积极推进军民共建活动,武警二支队三中队与铁路上海站服务部的共建活动取得显著效果,被中宣部、总政治部授予军民共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先进单位称号。
1999年,全区军民共建单位达123对,15对被评为市级军民共建先进单位,武警二支队三中队被评为全国军民共建先进单位。
2005年,全区19对军民共建单位被评为市级军民共建先进单位。
二、条块共建活动
1996年,根据区文明委的要求,区房地局、环卫局、教育局、卫生局、体育局等有关职能部门积极参与文明小区创建活动,投入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
1997年起,根据区文明委关于“条块结合、同创共建”的要求,区有关职能部门积极参与文明社区的创建工作。
在区文明办协调下,区建委、市政委、环保局、卫生局、教育局、体委、北方集团等部门和单位主动到创建文明社区的街道(镇)现场办公,当场协调解决有关问题,确保创建中的有关项目按时保质完成。
此外,区级机关党组织也加盟创建队伍,60个部门的机关党组织分别与居委会结对共建,携手共创文明社区。
在具体实施创建的过程中,各机关党组织注重发挥本部门优势,在智力上出谋划策,帮助设计载体,发动群众参与;在物力上雪中送炭,帮助和改善居委会办公条件,配置电话、电脑,共建老年活动室、图书室、星级文明楼组,制作宣传橱窗、公益性广告;在人力上,组织干部、职工到小区开展法制宣传、专题讲座、整治环境等活动。
2002年起,区有关职能部门积极参与文明城区创建工作,区文明委将创建文明城区的各项任务分解到各个职能部门和街道(镇),并与各部门工作目标相衔接,做到分步实施、逐步推进。
2004年,区委组织开展“创建文明城区,清洁我的家园”主题实践活动,机关各部门组织机关干部深入各街道(镇),开展整治环境等工作。
2005年,区委组织开展“清洁闸北”主题实践活动。
在实践活动中,机关各部门注重运用党员先进性教育成果,机关党组织与居委会实施结对共建,通过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摸清结对地区“居改非”、违章搭建、跨门营业等情况并逐一上报,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共同研究解决办法,使影响文明城区创建的瓶颈问题逐个得到解决。
第二章公民道德建设
1994年起,对全区市民和职工开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的教育实践活动,对青少年加强思想道德教育。
1995年起,在开展学知识、学科学、学文化的“三学”活动基础上,对职工加强职业道德建设。
1996年,成立区爱国主义教育讲师团,命名10个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
1997年起,广泛开展“七不”行为规范和交通法规宣传活动。
1998年起,开展评选市、区精神文明建设“十佳”好事。
2000年起,各街道(镇)以创建学习型家庭为抓手,推进家庭美德建设。
2002年起,认真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积极开展公民道德建设实施活动。
2005年,制定《闸北区青少年发展“十一五”规划》,优化青少年健康成长社会环境;广泛开展“五学五家”活动,深化家庭美德教育。
第一节社会公德建设
一、公民道德教育活动
1994年,全区各街道(镇)、各系统利用市民学校、职工学校对广大市民和职工进行文明教育,围绕提高城区文明程度的要求,教育广大市民和职工争当文明观众、文明乘客、文明游客,注意卫生,爱护公物。
1995年,区文明办、区市政委、团区委在铁路上海站地区组织开展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垃圾、不损坏公物、不破坏绿化、不乱穿马路、不在公共场所吸烟、不乱说脏话的上海市民“七不”规范宣传活动。
1997年起,全区开展“七不”行为规范宣传周和交通法规宣传活动,劝阻不文明行为,推进精神文明建设。
2001年,以APEC会议召开为契机,全区广泛开展“做文明市民,树行业新风,展城市风采”系列活动,在市民学校和职工培训班组织居民和职工学习《文明礼貌100题》,帮助了解文明礼貌知识、养成文明礼貌习惯、自觉维护城市形象。
2002年,全区认真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区委宣传部、区文明办举行有关公民道德建设内容的知识竞赛、各界人士大型座谈会等活动;各街道(镇)普遍开展收集公民道德建设格言、制定居民公约、设立道德评议台等活动。
2003年,全区积极开展公民道德建设实践活动,机关干部、社区志愿者、文明单位职工纷纷上街开展“学雷锋便民服务”、“与文明同行”等活动;阳曲路小学“让学生学会微笑、学会友爱”的做法在小公民道德建设“四进”活动(进学校、家庭、社区和公共场所)全国电视电话会议上作介绍,受到与会的全国妇联主席彭佩云、教育部副部长王湛的肯定。
2005年,根据《闸北区贯彻落实迎世博文明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从文明出行、文明乘车、文明游园、文明用厕等方面入手,全区开展以“与文明同行,做可爱的上海人”和“争创文明城区、争当文明市民”为主题的道德建设宣传、实践活动。
二、精神文明建设好人好事评选活动
1994年,北站街道老泰安里“老夫妇智擒歹徒”、残疾人杜少凡“身残志坚、热心为民服务”分别被评为市精神文明百件好事。
1995年6月6日,区委、区政府举行表彰大会,授予芷新长途汽车运输站经理郭卫、良友饭店职工曹维华、区市政公司驾驶员刘阿宝、上海海运局房管所电梯工刘彩桂、上海远洋公司教师王海、开封路派出所工纠队员倪志浩等6人“闸北见义勇为先进个人”荣誉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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