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建筑业先进企业优秀企业经理.docx
- 文档编号:6911118
- 上传时间:2023-01-12
- 格式:DOCX
- 页数:7
- 大小:19.03KB
西安建筑业先进企业优秀企业经理.docx
《西安建筑业先进企业优秀企业经理.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西安建筑业先进企业优秀企业经理.docx(7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西安建筑业先进企业优秀企业经理
西安建筑业先进企业、优秀企业经理、
优秀总工程师、优秀项目经理、优秀质量员、优秀安全员评选办法
(2014年12月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推动我市建筑业健康发展,不断提高建筑施工企业的综合素质和管理水平,培养造就一支高素质的企业管理人员队伍,参照中国建筑业协会相关评选办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西安建筑业先进企业、优秀企业经理、优秀总工程师、优秀项目经理、优秀质量员、优秀安全员(以下简称“五优一先进”),是西安市建筑行业的综合荣誉,在西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指导下,由西安建筑业协会负责组织评选活动。
第三条“五优一先进”评选工作由企业自愿申报,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每年评选表彰一次。
第二章申报范围
第四条凡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及个人,均可参加申报:
1.本地建筑施工企业,在西安地区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开展经营活动三年以上,本会会员。
2.进陕的外地建筑施工企业,经西安市工商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注册登记,本会会员。
3.上述建筑施工企业的企业经理(董事长、总经理、经理)、总工程师、项目经理、安全员、质量员。
第三章评选条件
第五条西安建筑业先进企业应具备下列条件:
1.【守法诚信】模范遵守法律法规、社会公德、商业道德及行规行约,持证持照依法经营,诚实守信,规范运作,及时足额纳税,有较高的合同履约率和良好的社会信誉。
2.【经营绩效】有明确的发展战略和经营方针,管理制度健全,基础工作扎实,获得国际标准化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健康与安全管理三体系认证;各项统计数据报送及时、准确、完整;经营业绩突出,各项经济技术指标处于全市建筑行业同等级企业领先水平。
3.【质量安全】落实项目负责人终身责任和质量安全管理责任十项规定,确保生产安全和施工质量;积极组织工程创优活动,近三年内竣工工程合格率达到100%,创市级(含)以上优质工程奖、优质结构奖两项以上(其中市级须有一项);近三年内未发生过重大质量事故和较大(含)以上等级的安全事故,未受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通报批评及处罚。
4.【科技环保】严格执行建筑节能标准规范,落实节能减排责任,积极推广使用建筑业10项新技术和新设备、新材料、新工艺,创造和推广使用先进适用工法,开展QC小组和绿色施工活动,获得市级(含)以上文明工地称号、绿色施工示范工程授牌、优秀QC小组成果和先进适用工法等奖项一项以上。
5.【社会责任】认真履行社会责任,主动向社会发布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年度报告;建立并落实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和人才培养计划,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建设有特色的企业文化;积极参与社会慈善活动;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
6.【协会活动】认真履行协会章程规定的权利与义务,按时足额缴纳会费,积极参加西安建筑业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第六条西安建筑业优秀企业经理应具备下列条件:
1.在本企业工作5年以上,担任企业经理职务3年以上。
2.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依法经营,照章纳税;任期内无违法、违纪行为。
2.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有较高的现代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和较强的组织、协调、指挥能力,对本企业的改革、发展有突出贡献。
3.坚持两个文明一起抓,企业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显著。
企业近三年的各项经济技术指标处于全市建筑行业同等级企业领先水平,有良好的社会信誉。
4.重视工程质量管理和安全生产。
所在企业近三年内竣工工程合格率100%;获得市级(含)以上优质工程奖、优质结构奖、文明工地、绿色施工示范工程、优秀QC小组成果等奖项一项以上;未发生重大质量事故和较大(含)以上等级的安全事故,未受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通报批评及处罚。
5.发扬民主,清正廉洁,尊重知识,培养人才,关心职工疾苦,倾听群众意见,在群众中享有较高威信。
6.支持协会工作,积极参加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第七条西安建筑业优秀总工程师应具备下列条件:
1.为本企业在职总工程师,具有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长期从事企业技术质量管理工作,担任总工(副总工)职务三年以上;近三年来没有发生过违法违纪行为。
2.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热爱本职工作,认真履行总工程师岗位职责,积极组织完成企业科技进步、质量管理目标,成绩显著。
3.加强工程质量管理,近三年内竣工工程合格率100%,获得市级(含)以上优质工程奖、优质结构奖、文明工地、绿色施工示范工程、优秀QC小组成果等奖项一项以上。
4.严格执行建筑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积极推广新技术应用,有较高的专业技术水平和较丰富的实际工作经验,能有效解决施工技术难题。
5.所在企业近三年内未发生过重大质量事故和较大(含)以上等级的安全事故,未受到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通报批评及处罚。
第八条西安建筑业优秀项目经理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二级以上(含)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申报时仍从事工程项目管理工作。
2.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爱岗敬业,勇于创新,有行之有效的工程项目管理办法并取得优异成绩。
3.严格执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建筑施工项目经理质量安全责任十项规定》,积极推动和参加建设工程创优活动,近三年内所负责的工程项目竣工合格率100%,获得市级(含)以上优质工程奖、优质结构奖一项以上。
4.重合同、守信誉,认真履行工程承包合同各项条款,未发生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近三年所管理的项目未发生重大安全质量事故,未受到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通报批评及处罚,未发生拖欠劳务工人工资现象。
5.严格执行有关技术规范和标准,积极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坚持文明施工,强化现场管理,注重环境保护,近三年内所负责的工程项目获得市级(含)以上文明工地、绿色施工示范工程、优秀QC小组成果等奖项一项以上。
第九条西安建筑业优秀质量员、安全员每年评选100名(即“百名优秀质量员安全员”)。
(一)优秀质量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持有建设行业质量员岗位资格证书,在本企业专职质量员岗位连续工作时间不少于1年。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工程质量政策、法规,工作责任心强,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认真履职,严格按照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履行工程质量监督职能,全面落实施工组织设计的各项质量保证措施。
3.有较高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能积极提出工程质量通病的防治措施及推广新工艺、新技术的措施建议,在确保所在项目工程质量和预防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等方面成绩突出。
4.所在工程项目近三年获得过市级(含)以上优质工程奖、优质结构奖、文明工地、绿色施工示范工程、优秀QC小组成果等奖项一项以上;未发生重大质量事故。
(二)优秀安全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持有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和建设行业安全员岗位资格证书,在本企业专职安全员岗位连续工作时间不少于1年。
2.认真贯彻国家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政策、法规,爱岗敬业,认真履职,严格按照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能,全面落实施工组织设计的各项安全保证措施。
3.积极参与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审查,并对贯彻执行情况
进行督促检查;主动检查发现生产中的不安全因素,提出改进意见,及时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
4.积极推动项目部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管理工作,协助制定并督促执行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等工作。
5.所在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成效突出,近三年获得过市级(含)以上优质工程奖、优质结构奖、文明工地、绿色施工示范工程、优秀QC小组成果等奖项一项以上;未发生较大(含)以上安全事故。
第四章申报资料
第十条西安建筑业先进企业应提供以下资料:
1.有效期内的本地企业资质证书或外地进陕企业经西安市建委注册的资质证书、企业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2.本协会会员证书及本年度会费缴纳发票(复印件);
3.ISO9000、ISO14000、OHSAS18000国际标准化组织三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
4.《西安建筑业先进企业申报表》(附件1)及业绩材
料;
5.《企业主要经营管理指标统计表》(附件2);
6.《推广应用新技术明细表》(附件3);
7.能反映企业净资产增长率的财务报表(复印件);
8.企业及所属施工项目近三年内获得的相关荣誉证书(复印件)。
9.《西安建筑业先进企业评选考核评分表》(附件4)。
第十一条西安建筑业优秀企业经理应提供以下资料:
1.有效期内的本地企业资质证书或外地进陕企业经西安市建委注册的资质证书、企业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2.本人任职文件(复印件)。
3.ISO9000、ISO14000、OHSAS18000国际标准化组织三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
4.《西安建筑业优秀企业经理申报表》(附件5)及主
要事迹材料;
5.《企业主要经营管理指标统计表》(附件2);
6.《推广应用新技术明细表》(附件3);
7.能反映企业净资产增长率的财务报表(复印件);
8.企业及所属施工项目近三年内获得的相关荣誉证书(复印件)。
第十二条西安建筑业优秀总工程师应提供以下资料:
1.有效期内的本地企业资质证书或外地进陕企业经西安市建委注册的资质证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2.本人任职文件及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证书(复印件);
3.ISO9000、ISO14000、OHSAS18000国际标准化组织三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
4.《西安建筑业优秀总工程师申报表》(附件6)及主
要事迹材料;
5.《推广应用新技术明细表》(附件3);
6.解决企业施工技术难题的证明材料(企业出具);
7.企业及所属施工项目近三年内获得的相关荣誉证书(复印件);
8.本人近三年内获得的相关荣誉证书(复印件)。
第十三条西安建筑业优秀项目经理应提供以下资料:
1.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2.《西安建筑业优秀项目经理申报表》(附件7)及主
要事迹材料;
3.《推广应用新技术明细表》(附件3);
4.所负责的施工项目近三年内的《中标通知书》、《施工许可证》、《竣工验收备案表》(复印件);
5.所负责的施工项目近三年内获得的相关荣誉证书(复印件);
6.本人近三年内获得的相关荣誉证书(复印件)。
第十四条西安建筑业优秀质量员应提供以下资料:
1.建设行业质量员岗位资格证书(复印件);
2.担任本企业施工项目质量员的证明材料(企业出
具);
3.《西安建筑业优秀质量员申报表》(附件8)及主要
事迹材料;
4.所在施工项目近三年内获得的相关荣誉证书(复印件);
5.本人近三年内获得的相关荣誉证书(复印件)。
第十五条西安建筑业优秀安全员应提供以下资料:
1.建设行业安全员岗位资格证书(复印件);
2.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
3.担任本企业施工项目安全员的证明材料(企业出具);
4.《西安建筑业优秀安全员申报表》(附件9)及主要
事迹材料;
5.所在施工项目近三年内获得的相关荣誉证书(复印件);
6.本人近三年内获得的相关荣誉证书(复印件)。
第五章申报程序
第十六条申报单位认真填写申报表(见附件1-9)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公章。
第十七条申报表及所附申报资料装订成册,于评选通知规定日期前送交西安建筑业“五优一先进”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第六章评选程序
第十八条西安建筑业“五优一先进”奖评审委员会负责评审工作。
评审委员会设主任1人,副主任、委员若干人。
第十九条西安建筑业“五优一先进”奖评审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设在西安建筑业协会),具体负责评选的日常工作。
第二十条西安建筑业“五优一先进”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按照考核标准量化评分,并将先进企业初审名单提交西安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征求意见。
第二十一条西安建筑业“五优一先进”奖评审委员会召开评审会议,对申报材料逐个进行评议,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获三分之二以上同意票者为通过。
第七章表彰
第二十二条入选的先进企业及优秀个人在西安建筑业协会网上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如无异议,由西安建筑业协会发文表彰,颁发奖牌和荣誉证书,并在相关媒体予以公布。
第八章纪律
第二十三条申报单位及申报人要实事求是,严格按照本办法的规定与要求,认真做好申报材料的送审工作,不得弄虚作假。
如有违犯,经评审委员会审议批准,可予通报警示,乃至撤销其荣誉称号。
第二十四条评审委员会组成人员应秉公评审,坚持评选标准,自觉抵制徇私舞弊行为。
第九章附则
第二十五条获得“五优一先进”奖的企业及个人可推荐参评国家及省上的相关评选活动。
第二十六条本办法由西安建筑业协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本办法自2015年1月1日起执行,原发《西安建筑业先进施工企业评选办法》(西建协发[2011]3号)同时废止。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西安 建筑业 先进 企业 优秀企业 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