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验检测收费标准鲁价费发61号.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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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检测收费标准鲁价费发61号
关于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
通知
鲁价费发〔2012〕61号
省质监局:
根据《山东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省财政厅、物价局《关于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收费有关问题的批复》(鲁财综〔2009〕85号)规定,现将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你局所属检验检测机构开展的特种设备法定检验检测收费属行政事业性收费,具体收费标准见附件。
二、依法取得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开展用户自愿委托服务收费属经营服务性收费,检验检测机构应与委托单位签订自愿委托协议,按不高于附件的规定收取费用。
三、检验检测机构对特种设备实施定期检验,应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安全技术检验规程、范围和周期进行,不得擅自缩短检验周期、增加检验频次,不得重复检验、重复收费。
四、检验检测机构收费作为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的,收费单位应到同级物价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申领或变更手续,实行亮证收费,票据使用和资金管理执行省财政厅的有关规定;作为经营服务性收费管理的,使用税务票据,照章纳税。
检测机构要按规定实行收费公示,自觉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五、本通知自2012年7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14年6月30日。
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鲁价费发〔2000〕208号同时废止。
附件:
山东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收费标准
二〇一二年六月八日
主题词:
特种设备 检验 收费 通知
抄送:
各市物价局、财政局。
附件:
山东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收费标准
一、锅炉检验
(一)锅炉产品安全性能监督检验收费标准
锅炉额定蒸发量
(t/h)
D≤0.5
0.5<D≤4
4<D≤10
10<D≤20
20<D≤35
D>35
按产品出厂价的%(元)
1
0.9
0.8
0.7
0.6
0.55
注:
(1)表中D为锅炉额定蒸发量,t/h为锅炉蒸发量单位;
(2)锅炉产品出厂价系指锅炉本体及其附属设备(包括汽水系统、燃烧设
备、钢架、平台、扶梯、看火门、检验门)的出厂价。
(二)工业和民用锅炉检验收费标准
1.定期检验
蒸发量
(t/h)
检验项目
收费(元/台)
D<0.5
D≤1
D≤2
D≤4
D≤6
D≤10
D≤20
D>20
内部检验
88
154
220
286
352
440
660
660+8(D-20)
外部检验
80
135
198
247
317
375
510
510+7(D-20)
水压试验
70
123
176
230
282
332
480
480+6(D-20)
锅炉辅机及
附件检验
44
77
110
143
176
200
300
300+4(D-20)
锅炉强度校核
每个核算项目(按照校核部位)收40~70元
注:
(1)表中D为锅炉额定蒸发量,t/h为锅炉蒸发量单位,热水锅炉容量按0.7MW相当蒸汽锅炉1t/h换算,余热锅炉按受热面积30m2折算为1t/h换算;
(2)锅炉辅机及附件主要是与安全有关的给水设备、汽水管道、水处理设备、电控设备及其附件;
(3)内部检验周期一般为2年1次,外部检验及锅炉辅机、附件检验一般为1年1次,水压试验一般为6年1次。
2.安装、改造、维修监督检验整装锅炉(包括组装锅炉)安装质量监督检验费按该产品出厂监督检验收费的50%计费;散装锅炉安装质量监督检验费按该产品出厂监督检验费的85%计费。
(三)电站锅炉检验收费标准
1.定期检验
蒸发量
(t/h)
检验项目
收费(元/台)
D≤130
130<D≤410
410<D≤1050
D>1050
内部检验
200D
160D
140D
130D
外部检验
60D
强度校核
每个核算项目(按照校核部位)60元
注:
(1)表中D为锅炉额定蒸发量,t/h为锅炉蒸发量单位。
内部检验收费以
锅炉容量为基础,按差额定率分档累进法计收;
(2)水压试验收费按该锅炉内部检验收费标准的10%计收;
(3)锅炉运行5~10万小时加收15%,运行10~20万小时加收20%,运行20
万小时以上的加收30%;
(4)内部检验周期一般为2年1次,外部检验及锅炉辅机、附件检验一般为1年1次,水压试验一般为6年1次。
2.安装、改造、重大维修监督检验
电站锅炉安装、改造、重大维修的监督检验(含水压试验)按锅炉安装、改造、重大维修总费用(包括材料费和工程施工费)的0.8%逐台收费。
收费低于800元/台的,按800元/台收取。
(四)锅炉水质检验、分析、设备调试收费标准
1.水质检验
项目
蒸汽锅炉
收费标准(元)
热水锅炉
收费标准
(元)
锅内加药检验
给水:
悬浮物,总硬度,PH(25℃)
235
补给水:
悬浮物,总硬度,PH(25℃),含油量
210
锅水:
总碱度,PH(25℃),溶解固形物
循环水:
PH(25℃)
锅外水处理检验
给水:
悬浮物,总硬度,PH(25℃),溶解氧,含油量
190
补给水:
悬浮物,总硬度,PH(25℃),溶解氧,含油量
220
锅水:
总碱度,PH(25℃),溶解固形物,
相对碱度
210
循环水:
PH(25℃),溶解氧,含油量
注:
(1)锅炉水质检验每半年一次;
(2)水处理设备的检验收费标准按每系统100元收费,检验内容包括单
机性能和出口水质测试等。
2.锅炉水质分析、离子交换树脂分析及水处理设备调试等
项目
收费标准(元)
项目
收费标准(元)
全固形物
135
溶解氧
100
悬浮固形物
140
化学耗氧量
15
溶解固形物
135
浊度
20
灼烧固形物
135
含油量
50
电导率
50
相对碱度
150
PH(比色法)
25
铁离子
100
电极法
50
氯盐比
150
钙
20
磷酸盐水垢
280
镁
20
硫酸盐水垢
200
硬度
15
硅酸盐水垢
350
氯离子
15
碳酸盐水垢
150
碱度
15
离子交换树脂
水份
50
钠
20
全交换容量
200
硫酸盐
40
工作交换容量
150
磷酸盐
40
测铁离子
100
亚硫酸盐
25
粒度
30
二氧化硅
50
硫酸根
50
水处理设备调试
Φ≤700mm
500
树脂中毒复苏
(不包括药品耗用费)
500/m3
Φ>700mm
700
二、压力容器检验
(一)在用固定式压力容器定期检验收费标准
1.一类压力容器全面检验
容积V
(m3)
V<5
5≤V
<10
10≤V
<20
20≤V
<30
30≤V
<40
40≤V
<80
V>80
收费
(元/台)
100
150
200
290
330
450
450+2(V-50)
2.二类压力容器全面检验收费为同容积一类压力容器的1.5倍。
3.三类压力容器全面检验收费为同容积一类压力容器的1.7倍;塔器、球罐以及超高压容器为同容积一类容器的2倍。
4.强度校核应根据工作量酌情收费,原则上每个校核项目(或部位)收费50~80元。
5.水压试验和气密性试验收费标准
容 积(m3)
水压试验(元)
气密性试验(元)
V≤5
100
200
V>5
=3PV+100
=5PV+200
注:
式中P—设计压力(MPa),V—容积(m3)。
6.压力容器分类按现行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规范执行。
进入有毒、易燃介质压力容器内部的加收10~30%。
(二)产品安全性能监督检验收费标准(包括气瓶)
类别
收费标准(元/台)
一类容器
按被检产品出厂价格的0.8~0.85%收取
二类容器
按被检产品出厂价格的0.9~0.95%收取
三类容器
按被检产品出厂价格的0.9~1%收取
无缝气瓶
按被检产品出厂价格的1.1%收取
焊接气瓶
按被检产品出厂价格的1%收取
溶解乙炔气瓶
按被检产品出厂价格的1.1%收取
液化石油气钢瓶
按被检产品出厂价格的0.6%收取
汽车槽车
按槽车罐体出厂价格的1%收取
球罐安装监督检验
按现场费总额的2.3%收取
承压元件部件
按被检产品出厂价格的1%收取
其他压力容器
按被检产品出厂价格的0.9~1%收取
注:
(1)对一、二、三类压力容器收费不足50元的,按50元收取;
(2)现场制造压力容器安全性能监督检验收费标准按现场制造费总额的2%收取;液化石油气站的安装监督检验收费按安装工程费的2%收取。
(三)各类气瓶定期检验收费标准
检验项目
气瓶类别
收费
(元/只)
内外部检验
附件
检验
壁厚
测定
耐压
试验
气密
试验
抽残液/置换/清扫
打磨
除锈
喷漆
、字/抽空
压缩气体无缝钢瓶
8
4
4
8
4
10
有毒、易燃压缩气体无缝钢瓶
10
4
4
8
15
6
4
10
一般焊接气瓶
8
6
6
8
4
10
有毒易燃焊接气瓶
12
6
4
8
15
6
4
10
民用液化石油气钢瓶
4
2
4
5
5
3
3
8
溶解乙炔气瓶
10
6
6
气压试验18
余气处理3
4
12
注:
(1)上表为容积≤40升的气瓶检验收费,容积>40升的,每增加10升加收12%;气瓶检验周期按照《气瓶安全监察规定》执行。
(2)车载气瓶检验收费标准委托各市制定。
(四)在用罐车检验收费标准
项目
单位
承压收费
标准(元)
常压收费
标准(元)
抽残液
m3
20
16
清洗置换
m3
20
16
内外部检验
m3
90
70
测厚
点
5
5
水压试验
m3
50
40
气密试验
m3
80
60
安全阀调试
只
50
40
紧急切断装置校验
台
80
60
液位计、压力表、温度计校验
台
100
80
装卸软管实验
根
50
40
罐体表面除锈
m2
12
10
罐体表面喷漆及标志等
m2
13
10
抽真空置换等
m3
30
25
(五)压力容器安装、改造、重大维修监督检验收费标准
按总费用(包括材料费和工程施工费)的1%收取。
每台收费低于200元的,按200元收取。
(六)医用氧舱检验收费标准
1.定期检验
规格(m)
收费(元/台)
项目
单/双人舱
φ≤2.0
2.0<φ≤2.8
φ>2.8
一年期定期检验
800
1400
2200
3000
三年期定期检验
1300
2400
3200
4000
二十年综合技术鉴定
1500
3000
4000
5000
注:
表中φ为内径。
2.监督检验
项目
收费标准(元/台)
制造监督检验
出厂价的0.7%
安装监督检验
工程总造价的0.9%
改造、重大维修监督检验
工程总造价的1.2%
注:
表中工程总造价包括材料费和工程施工费。
三、进出口锅炉压力容器安全性能监督检验
(一)境外企业制造锅炉压力容器的安全性能监督检验,按该设备售价1%收费,由使用单位(或按合同约定)支付。
(二)境外企业制造锅炉压力容器的安全性能监督检验实施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费用,由使用单位(或按合同约定)支付。
已经进行过制造现场安全性能监督检验的锅炉压力容器,运达安装地点后按规定进行的例行检验,其检验费不超过该设备售价的0.3%计收,低于300元/台的,按300元收取。
(三)境外企业制造的锅炉压力容器经检验不合格,需要重复检验的,报检单位(或制造厂商)按索赔金额或所更换设备售价的5%向检验单位缴纳复验费。
(四)出口锅炉压力容器产品一般按本规定中产品出厂监督检验收费加收50%,并按产品收款的统一货币收取。
外商要求按国外标准、规范制造和检验的,加倍收取检验检测费。
四、压力管道检验
(一)压力管道元件制造监督检验收费标准
组别
品种
典型产品
收费标准
第一组
压力管道用金属管子、管件、法兰、支吊架
金属管子
1.无缝钢管
A级按出厂价的3~4‰收取;B级按出厂价的1.5‰收取
2.焊接钢管
3.有色金属管
按出厂价的8‰收取
4.铸铁管
按出厂价的3~4‰收取
金属管件
法兰
紧固件
支吊架
5.无缝管件
6.有缝管件
A级按出厂价的5~6‰收取;B级按出厂价的5‰收取
7.锻制管件
8.铸造管件
按出厂价的5~6‰收取
9.钢制法兰
按出厂价的4~5‰收取
10.紧固件
按出厂价的3~4‰收取
11.支吊架
按出厂价的5~6‰收取
第二组
压力管道用非金属管子、管件、法兰
管子
管件
法兰
1.非金属材料管
2.非金属材料管件
3.非金属材料法兰
按出厂价的1~1.5‰收取
第三组
压力管道用阀门
1.安全阀
2.调压阀
按出厂价的7~8‰收取
3.闸阀4.球阀5.蝶阀6.截止阀7.止回阀
A级按出厂价的7~8‰收取;
B级按出厂价的6~7‰收取;
8.非金属材料壳体阀门
按出厂价的5‰收取
9.其它特种阀门
按出厂价的8‰收取
第四组
压力管道用膨胀节及波纹管
1.金属波纹膨胀节
2.其它型式金属膨胀节
按出厂价的7~8‰收取
3.非金属材料膨胀节
按出厂价的5‰收取
4.金属波纹管
按出厂价的6~7‰收取
第五组
压力管道用密封元件及特种元件
1.金属密封元件
2.非金属密封元件
3.防腐管道元件
4.阻火器
按出厂价的6~7‰收取
(二)压力管道安装监督检验收费标准
公称直径
Ф(mm)
Ф≤50
50<Ф
≤100
100<Ф
≤200
200<Ф
≤300
300<Ф
≤500
Ф>500
收费(元/米)米)
3k
5k
6k
7k
8k
9k
注:
(1)每项工程最低检验费为2000元;
(2)对于GA类、GC3级,K=1;对于GB类,K=1.1;对于GC1级,K=1.3;对
于GC2级,K=1.2;
(3)对埋地管道、套管均按表列标准的120%收取;
(4)埋地管道离地面大于3m的,加收10%;大于5m的,加收20%;大于7m的,加收50%;
(5)压力管道改造、重大维修监督检验收费,按照压力管道改造、重大维修
费用的2~3%计收。
需作耐压试验的,另加收压力管道改造、重大维修费的1%。
最低收费不低于500元。
(三)压力管道定期检验收费标准
1.工业管道全面检验
公称直径(㎜)
收费标准(元/m)
Ф≤100
100<Ф≤300
300<Ф≤600
Ф>600
L≤100m
4
5
6
7
100m<L≤500m
3
4
5
6
500m<L≤1000m
2
3
4
5
L>1000m
2
2
3
4
注:
(1)上述标准按照差额累进法计收,不足200元的按200元计收;
(2)管道在线检验收费标准按全面检验的50%收取,在线检验和全面检验在同一年度内的,在线检验不得另行收费;
(3)检验操作高度大于3m的,按上述标准加收10%;检验操作高度大于7m的,按上述标准加收30%。
2.公用和长输压力管道全面检验
公称直径(㎜)
收费标准(元/m)
Ф≤100
100<Ф≤300
300<Ф≤600
Ф>600
L≤10㎞
7
8
10
12
10㎞<L≤50㎞
6
7
9
10
50㎞<L≤100㎞
4
6
8
9
L>100㎞
4
4
7
8
注:
(1)上述标准按照差额累进法计收,公用管道按上述标准的1.25倍计收;
(2)厂区内管道检验收费按公用管道检验收费标准计收;
(3)不足1km的穿跨越管道按1km计收;
(4)按有关标准进行的CPGIS成图检验,协商收取费用。
五、安全阀维修及校验
型式压力
P(MPa)
通径(mm)
收费标准(元/台)
弹簧式及杠杆式
静重式
P<1.6
1.6≤P<3.9
3.9≤P<5.0
5.0≤P
φ<32
40
45
50
55
60
32≤φ<50
70
75
80
85
50≤φ<80
90
95
100
105
φ≥80
100
105
110
115
注:
(1)本项工作内容包括:
解体、除锈垢、研磨阀芯、阀座、组装调试、定压铅封,需做其他修理或更换零部件的,另行收费;
(2)需到现场校验的,按上述标准1.5倍计收;
(3)对接触有毒、易燃介质的安全阀检验,加收20~30%;
(4)校验周期一般为1年1次。
六、机电类特种设备检验
(一)起重机械检验收费标准
1.桥、门、门座式起重机定期检验
项 目
(t)
桥式起重机
门式起重机
门座式起重机
≤5
≤10
≤5
≤10
≤10
收费标准(元/台)
520
600
580
660
800
注:
(1)起重量大于10t的,每增加10t加收10%,100t以上的,每增加10t
加收20%;
(2)跨度大于16.5m(含)的,每增加3m加收10%;
(3)防爆型起重机加收100%,非标起重机加收50%;。
(4)电动葫芦按桥式起重机的70%计收;
(5)场桥、岸桥、集装箱起重机、冶金起重机按桥式起重机150%计收;
(6)缆索起重机按桥式起重机收费标准收取检验费。
2.塔式起重机定期检验
塔式起重机额定起重力矩
(t·m)
N<40
40≤N<80
N=80
收费标准(元/台)
800
1000
1200
注:
额定起重力矩大于80t·m时,每增加1t·m,加收5元。
3.升降机、擦窗机、堆垛机、高空作业车定期检验
项 目
施工升降机
高度≤20m
擦窗机
堆垛机
高度≤20m
高空作业车
收费标准(元/台)
900
800
400
360
注:
(1)高度大于20m时,每增加5m(施工升降机、堆垛机每增加5m)加收10%。
(2)简易升降机按施工升降机收费标准的70%收费;悬臂起重机和桅杆起重
机按简易升降机的收费标准收取。
(3)汽车修理用举升机起重量≤5吨的,按升降机收费标准的40%收取检验
费;起重量>5吨的,每增加5吨加收10%。
(4)双笼升降机按施工升降机加收20%检验费。
4.流动式起重机定期检验
项 目
流动式起重机(起重量≤16吨)
收费标准(元/台)
800
注:
(1)起重量大于16吨,每增加5吨加收10%检验费,带有副杆的加收20%检验费。
(2)铁路起重机参照流动式起重机收取检验费。
5.机械式停车设备定期检验收费标准按50元/车位收取。
6.起重机械制造监督检验在国家规定的目录范围内执行,收费标准按产品出厂价的0.6~0.8%收取。
7.起重机械安装、改造、重大维修监督检验收费标准
安装、改造、重大维修监督检验收费标准按设备施工工程造价总费用(包括材料费和工程施工费)的0.6~0.8%收取。
每台收费不足800元的,按800元收取。
(二)起重机械型式试验收费标准
类 别
收费标准
(元/台)
整 机
桥式起重机、门式起重机、门座起重机、
塔式起重机、升降机、桅杆起重机
10000
安全保护装置
起重量限制器、起重力矩限制器、制动器、
防坠安全器、缓冲器
8000
起升高度限制器
2500
注:
(1)桥式、门式、门座式、升降机、桅杆起重机,额定起重量大于50吨时,
每增加10吨(不足10吨按10吨计)加收1000元。
(2)塔式起重机额定起重力矩大于31.5吨米时,每增加10吨米(不足10
吨米按10吨米计)加收500元。
(3)涉及寿命或可靠性试验项目的,另加收10000~15000元。
(4)上述起重机含防爆性能或绝缘性能检验的加收30%。
(三)电梯定期检验收费标准
类 别
收费标准(元/台)
客梯(层)
≤7
600
货梯(层)
≤7
600
自动扶梯(人行道)
600
杂 物 电 梯
300
注:
(1)客梯自7层起,每增加一层加收30元;
(2)货梯自7层起,每增加一层加收40元;
(3))特种电梯(船舶、防爆、汽车用电梯等)按客梯的120%收取;
(4)液压电梯收费按相应电梯收费标准的150%收取;
(5)电梯限速器动作速度校验收费200元(每2年校验1次);
(6)自动扶梯提升高度大于6米的,加收20%;使用区段长度大于12米的,每增加12米加收30%;公共交通型自动扶梯加收30%;
(7)自动人行道使用区段长度大于12米的,每增加12米加收20%。
公共交通型自动人行道加收10%;
(8)电梯检验周期一般为1年1次。
(四)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定期检验收费标准
项 目
场(厂)内机动车定期检验
收费标准(元/台)
100
注:
(1)载重量≥5t的,加收50%;
(2)有小型起重装置的加收100%;
(3)检验周期为1年1次。
(五)大型游乐设施定期检验收费标准
序号
设备类别
收费标准(元/项)
备注
1
小火车类
1000
2
架空游览车类
1500
3
水上游乐设施
水上滑道:
500元/道
碰碰船:
100元/艘
水上自行车:
50元/辆
4
碰碰车类、电池车类、
赛车类
场地检验1000元,每辆车30元。
5
转马类
1400
以乘坐人数为16人为基准,每增加1个座位加收30元。
6
陀螺类
1800
7
飞行塔类
1500
以乘坐人数12人为基准,每增加1个座位加收50元。
8
自控飞机类
1500
以12座为基准,每增加1座加收50元。
观览车:
2200
9
滑行类
1500
10
滑道类
1000
11
无动力游乐设施
1200
注:
(1)大型游乐设施是指用于经营目的,承载乘客游乐的设施,设计最大运行线速度大于或者等于2米/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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