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商品房买卖合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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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商品房买卖合同
广东省
商品房买卖合同
(适用于商品房预售、销售)
广东省建设厅
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商品房买卖合同说明
1、本合同文本为示范文本,也可作为签约使用文本。
签约之
前,买受人应当仔细阅读本合同内容,对合同条款及专业用词理
解不一致的,可向当地主管部门咨询。
2、本合同所称商品房是指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建设并出售
的房屋。
3、为体现合同双方的自愿原则,本合同文本中相关条款后都
有空白行,供双方自行约定或补充约定。
合同签订生效后,未被
修改的文本印刷文字视为双方同意内容。
4、本合同文本中涉及到的选择、填写内容以手写项为优先。
5、对合同文本【】中选择内容、空格部位填写及其他需
要约定的内容,双方应当协商确定。
【】中选择内容,以划V
方式选定;对于实际情况未发生或买卖双方不作约定时,应在空
格部位打x,以示删除。
6、在签订合同前,出卖人应当向买受人出示应当由出卖人提
供的有关证书、证明文件。
7、本合同条款由广东省建设厅和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
解释。
商品房买卖合同
(合同编号:
)
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卖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注册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业资质证书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联系电话:
___________
邮政编码: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
___________地址:
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
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
___________
委托代理机构: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注册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
___________
邮政编码: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
____________国籍:
______
【身份证号码】【护照号码】【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
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
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
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姓名:
___________国籍:
__________
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
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
________________
根据国家和省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买受人和出卖人在平
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商品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项目建设依据
出卖人以________方式取得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编
号为__________________的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该地块土地面积为___________,规划用途为__________,土地
使用权年限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出卖人经批准,在上述地块上建设商品房,【现定名】【暂定
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为
_______________,施工许可证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二条商品房销售依据。
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为【现房】【预售商品房】。
预售商品房
批准机关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号为
。
。
第三条买受人所购商品房的基本情况。
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为【现房】【预售商品房】(以下简称该
商品房,其房屋平面图经规划部门批准,见本合同附件
一,房号以附件一上表示为准)。
该商品房为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
项目中的:
第【幢】【座】【单元】【层】
号房。
该商品房的用途为,属结构,层高为
,建筑层数地上层,地下层。
该商品房阳台封闭式的个,非封闭式的个。
该商品房合同约定建筑面积共平方米,其中,套内
建筑面积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
积平方米(有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
构成说明见附件二)。
买受人在签订本买卖合同时,应与出卖人或其委托的物业管
理公司签订《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
第四条计价方式与价款。
出卖人与买受人约定按下述第种方式计算该商品房价
款:
1、该商品房属预售,按【套】【整层】出售,按【套内】【整
层内】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价为(币)每平方米元,总金额(币)仟 佰拾
万仟佰拾元整。
2、该商品房属预售,按整幢出售,按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
房单价为(币)每平方米元,总金额(
币)仟佰拾万仟佰拾元整。
3、该商品房属现房,按【套】【整层】【整幢】出售,总价款
为( 币)仟佰拾万仟佰拾
元整。
第五条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当事人选择按套计价的,不适用本条约定)
本条款适用于商品房预售,该商品房交付使用后,合同约定
计价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有差异的,以产权登记面积为准。
产权
登记面积与合同约定计价面积发生差异(含误差,下同),双方同
意按以下原则处理:
1、差异值为士0.6%以内(含本数)的,买卖双方不作任何补偿;
2、差异值为士0.6%以上(不含本数)至士3%以内(含本
数)的,买卖双方按买卖合同约定的房屋单价多退少补;
3、差异值超过土3%以上(不含本数)的,买受人可选择多
退少补或退回所购商品房。
选择退房的,出卖人应在买受人书面
提出退房申请白勺30日内退回已收的全部购房款及利息(以付款日
起至退款日上为期,以退款日同期银行固定资产贷款利率计算)。
产权登记面积—合同约定计价面积
面积差异百分比=x100%
合同约定计价面积
第六条付款方式及期限。
买受人按下列第种方式付款:
l、一次性付款
。
2、分期付款
。
3、其他方式
。
买受人应按以上约定的付款方式,将商品房预售款直接存入
该商品房项目预售款专用帐户,开户银行为,专用帐户
为。
凭银行出具的存款凭证,向出卖人换领
交款收据。
。
第七条买受人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1、该商品房经验收合格。
2、该商品房经综合验收合格。
3、该商品房经分期综合验收合格。
4、
但如遇下列特殊原因,除双方协商同意解除合同或变更合同
外,出卖人可据实予以延期:
l、遭遇不可抗力。
且出卖人在在发生之日起日内告如买受人的;
2、。
3、
。
第九条出卖人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除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特殊情况外,出卖人如未按本合同规
定的期限将该商品房交付买受人使用,按下列第种方式
处理:
1、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不作累加)
(1)逾期不超过日,自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
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目,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交
付房价款万分之的违约金。
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日后,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
买受人解除
合同的,出卖人应当自买受人解除合同通知到达之日起天
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按买受人累计已付款的%向买受人
支付违约金。
买受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合同继续履行,自本
合同第八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
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该比率应
不小于第
(1)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
2、
。
第十条规划、设计变更的约定。
该商品房预售后,出卖人不得擅自变更该商品房项目的规划、
设计。
确需变更的,出卖人应书面征得买受人同意。
不同意变更
的买受人可要求终止买卖合同。
出卖人应在受买人提出终止合同
申请的30日内退回已付购房款及利息(以付款日起至退款日止为
期,以退款日同期银行固定资产贷款利率计算)。
第十一条交接。
商品房达到交付使用条件后,出卖人应当书面通知买受人办
理交付手续。
双方进行验收交接时,出卖人应当出示本合同第八
条规定的证明文件,并签署房屋交接单。
所购商品房为住宅的,出
卖人还需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出卖人
不出示证明文件或出示证明文件不齐全,买受人有权拒绝交接,由
此产生的延期交房责任由出卖人承担。
由于买受人原因,未能按期交付的,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处
理:
第十二条出卖人保证销售的商品房没有产权纠纷和债权债
务纠纷。
因出卖人原因,造成该商品房不能办理产权登记或发生
债权债务纠纷的,由出卖人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三条出卖人关干装饰、设备标准承诺的违约责任。
出卖人交付使用的商品房的装饰、设备标准应符合双方约定
(附件三)的标准。
达不到约定标准的,买受人有权要求出卖人按
照下述第种方式处理:
1、出卖人赔偿双倍的装饰、设备差价。
2、
3、
第十四条出卖人关干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正常运行的
承诺。
出卖人承诺与该商品房正常使用直接关联的下列基础设施、
公共配套建筑按以下日期达到使用条件:
1、
2、
3、
4、
5、
如果在规定日期内未达到使用条件,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处
理:
1、
2、
3、
第十五条关干产权登记的约定。
出卖人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日内,将办理权属登
记需由出卖人提供的资料报产权登记机关备案。
如因出卖人的责
任,买受人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的,双方同意
按下列第项处理:
1、买受人退房,出卖人在买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
天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已付房价款的
%赔偿买受人损失;
2、买受人不退房,出卖人按已付房价款的%向买受人
支付违约金。
3、
。
第十六条保修责任。
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为商品住宅的,《住宅质量保证书》作为
本合同的附件。
出卖人自商品住宅交付使用之日起。
按照《住宅
质量保证书》承诺的内容承担相应的保修贵任。
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为非商品住宅的,双方应当以合同附件
的形式详细约定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内容。
在商品房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出卖人应当
履行保修义务。
因不可抗力或者非出卖人原因造成的损坏,出卖
人不承担责任,但可协助维修,维修费用由购买人承担。
。
第十七条双方可以就下列事项约定:
1.该商品房所在楼宇的屋面使用权;
2.该商品房所在楼字的外墙面使用权
;
3.
;
4.
第十八条买受人的房屋仅作使用,
买受人使用期间不得擅自改变该商品房的建筑主体结构、承重结
构和用途。
除本合同及其附件另有规定者外,买受人在使用期间
有权与其他权利人共同享用与该商品房有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
施,并按占地和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面积承担义务。
出卖人不得擅自改变与该商品房有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的
使用性质。
。
第十九条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
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述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条本合同未尽事项,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附件四)。
第二十一条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
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二条本合同连同附件共页,一式份,具
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持有情况如下:
出卖人份,买受人份,
份,份。
第二十三条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四条商品房预售的,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0天内,
由出卖人向申请登记备案。
出卖人(签章):
买受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签章) (签章)
年月日年月日
签于签于
一13一
附件一:
房屋平面图
附件二:
公共部位与公共房屋分摊建筑面积构成说明
附件三:
装饰、设备标准
1、外墙:
2、内墙:
3、顶棚:
4、地面:
5、门窗:
6、厨房:
7、卫生间:
8、阳台:
9、电梯:
10、其他:
附件四:
合同补充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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