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农业大学课程考核管理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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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农业大学课程考核管理办法
吉林农业大学课程考核管理办法
为规范和加强课程考核管理,强化对学生学习过程的考核与评价力度,更好地发挥考试作用,提高教学效果与教学质量,特制定此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学校办学指导思想和人才培养目标为指导,遵循高等教育教学规律,坚持知识、能力和素质协调发展,实现从注重知识传授向重视能力和素质培养转变,使课程考核真正起到督促学生学习、检验学习效果、提高教学质量的作用。
二、基本目标
将课程考核贯穿于教学的全过程中,实现教学过程考核与期末考核的有机结合。
在考核学生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的基础上,突出对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的考察,重视学生实践能力、创新意识和学习能力的培养,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三、具体要求
(一)适用范围。
适用于我校本专科学生的所有课程。
(二)成绩比例。
每门课程的总成绩由期末考试及平时考核成绩按照不同的比例综合评定;各门课程依据课程属性和特点、平时考核的内容、次数、重要性,确定平时成绩与期末考试成绩在总成绩中所占的比重,以百分制计算,平时考核成绩占总成绩比例可为10%-50%。
(三)平时考核。
考核包括出勤、提问;课堂讨论、课堂测验、作业、口试;实验部分;课程论文、课程设计、调研报告、案例分析等四类,任课教师根据课程特点可采用不少于3种的考核形式,涉及前三类内容的每种考核形式的考核次数不少于2次,课堂出勤和提问成绩不能超过总成绩的10%。
任课教师在开课时要告知学生课程考核形式及成绩评定方式,平时成绩要有较全面、准确的支撑记录(作业、测验、试卷或成绩评定小组意见等)。
平时考核成绩要公平、公正、透明,任课教师在课程考试前要向全体学生公布每名学生的平时成绩,其结果或分数体现在“吉林农业大学教师记分册”中,考试结束后所有材料和记分册提交到学生所在学院(记分册按班级附在考试卷的首页),记分册复印件由任课教师留存,以备在补考成绩录入时使用。
(四)学生考勤。
学生要按时上课,积极参与课堂教学活动。
一门课程缺课(含旷课、请假)达到规定学时,依据《吉林农业大学请销假管理规定》(吉农大字[2007]1号)文件,取消其参加该门课程考试资格,且无补考机会。
取消参加课程考试资格的学生由任课教师、教学管理人员和学生管理部门的考勤和综合结果确定,填写“吉林农业大学取消学生考试资格认定表”交学生所在学院和教务处审核、同意后,学生所在学院教学干事要在课程结束前通知学生本人,成绩以“取消、零分”记载。
(五)期末考试。
一般采用笔试(闭卷、开卷、开闭卷结合)、口试、上机操作等方式,或将几种考试方式结合起来。
对于综合性、应用性、实践性较强的课程,也可采用综合应用答辩、学生自主命题、书写文献综述及调查报告、实践技能操作、作品设计与制作等形式。
任课教师按照课程内容的特点,选择科学合理、丰富多样的考试方式。
(六)补考、重修事宜。
学生课程(不含单独实践的教学环节、体育课、无笔试试卷的课程)总成绩不及格可参加补考,补考只进行笔试部分,补考总成绩由补考试卷分数与该学生当学期课程的平时成绩按照相应比例折合而成,开卷、闭卷方式与期末考试相同。
补考不及格须进行重修,重修考试要按照此办法要求设置平时考核形式和成绩比例,申请免听学生的课程总成绩只由试卷分数组成。
四、组织与管理
(一)学校对加强课程考核实行校院两级管理。
各学院要认真组织、积极推进此项工作,对课程平时考核和期末考试方式等情况进行严格审核、过程督查及结果评价。
教务处对学院实施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并对学生满意度进行测评。
(二)考试课首次采用开卷考试、无试卷性考试、无实验的课程平时考核比例超过15%、有实验课程平时考核比例超过25%,或考查课无试卷性考试及平时考核比例超过25%时,任课教师(基础课等统一命题课程的教研室主任)要在开学第一周填写《吉林农业大学课程考核申请表》,经教研室、学院审核,报教务处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
该课程考核的以上提及内容再有变化时,要以报告形式,报教务处审批、备案。
五、附则
本办法自2012年9月起执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学生平时成绩考核和课程考试资格认定的办法
2009-07-2214:
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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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云南爱因森软件职业学院学生手册》,有关考勤与考试成绩评定细则和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等规定,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学生考勤、作业、平时成绩考核和课程考试资格认定办法。
一、平时成绩考核
1、考试科目:
考试科目的课程成绩由平时成绩(30%)和考试成绩(70%)组成,满分100分。
组成如下:
课程考试成绩占70%,满分70分;平时成绩占课程总评成绩的30%,平时成绩满分30分,其中占比为:
考勤及课堂表现满分15分,作业及课堂测验基本正确满分15分。
课程考试成绩(70%)
平时成绩(30%)
考勤及课堂表现
作业及课堂测验
70
15
15
2、考查科目:
考查科目的课程成绩由平时成绩(40%)和考试成绩(60%)组成,满分100分。
组成如下:
课程考试成绩占60%,满分60分;平时成绩占课程总评成绩的40%,平时成绩满分40分,其中占比为:
考勤及课堂表现满分20分,作业及课堂测验基本正确满分20分。
课程考试成绩(60%)
平时成绩(40%)
考勤及课堂表现
作业及课堂测验
60
20
20
3、实训科目:
实训科目的课程成绩由平时成绩(70%)和考试成绩(30%)组成,满分100分。
组成如下:
课程考试成绩占30%,满分30分;平时成绩占课程总评成绩的70%,平时成绩满分70分,其中占比为:
考勤及课堂表现满分30分,作业及课堂测验基本正确满分40分。
课程考试成绩(30%)
平时成绩(70%)
考勤及课堂表现
作业及课堂测验
30
30
40
二、考试资格的认定
1、旷课大于等于总出勤率20%或缺交作业大于等于总交作业率的30%,取消正考资格;
取消正考
旷课
≥20%
缺交作业
≥30%
2、旷课大于等于总出勤率30%或缺交作业大于等于总交作业率的40%,取消正考、补考资格;
取消正考、补考
旷课
≥30%
缺交作业
≥40%
3、不到课率达90%、不做作业率达90%者,该课程按未修处理,取消该课程正考、补考资格。
4、教师在教学管理工作过程中,对于恶意顶撞教师,不交作业、不到课、不服从管理的学生,取消该门课程的正考考试资格。
三、期末考试不及格者的处理
1、经认定,具有考试资格者,应按时参加期末考试;因单位工作需要,不能依时参加期末考试者,应出示相应证明申请缓考。
2、期末考不及格,或总评成绩不及格者,应参加补考。
3、补考时间一般安排在下学期开学后3周内进行。
4、进行补考的学生,应缴纳补考费(补考费40元/科)。
教务处
二〇〇九年七月二十日
南京大学网络教育学院学生平时成绩考核管理办法
为加强教学过程的管理,保证学习质量,建立合理规范的学习秩序,结合网络教育的特点,特制定本办法。
一、平时成绩的组成
第一条平时成绩由课程作业、平时测试和网上参与等部分组成。
平时成绩一般占总成绩的20%,课程考试卷面成绩一般占总成绩的80%。
实践性较强的课程,可视教学要求提高平时成绩占总成绩的比例,具体见有关课程大纲或课程主讲教师的要求。
二、课程作业
第二条作业系统
课程作业的布置、解答、提交、计分均通过网上作业平台来完成,学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完成并提交作业。
第三条作业的布置
作业由学院统一布置,根据教学进度在网上公布。
每门课程一般布置2~3套作业。
作业分为计时作业和不计时作业,计时作业需在规定时间完成并提交。
第四条作业的题量和题型
课程作业由主讲教师结合教学进度和学生学习自行布置,题量适度,知识性与灵活性相结合。
题型一般为选择题,包括单选题和多选题。
第五条作业的完成和提交
作业的完成、提交通过网上进行。
每套作业的完成期限,以网上“参加计时作业”页面内标明的时间为准。
第六条作业的计分
每次作业实施百分制记分,每套作业一般最多可以做四次,取最高分记为该套作业的最终得分,各套作业最终得分的平均分即为该课程作业得分。
第七条作业与课程考试的关系
课程作业成绩不影响参加课程考试的资格。
第八条重考、重修学生平时作业的评定
学生在重考时,平时作业成绩依然有效,如果未达到作业允许最多次数,可以继续提交作业,系统仍将按照第六条规定记录作业分数。
学生重修时,以前的平时作业成绩无效,必须重新按照课程教学要求,完成并提交作业。
三、平时测试
第九条平时测试是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学生学习情况自行采取一种或多种形式进行测试,以便更好地促进教学。
四、网上参与
第十条网上参与是指学生通过BBS论坛、网上课程辅导(课程BBS)等形式参与学习讨论的过程,由系统和课程辅导教师对学生发表帖子的数量、质量以及参与网上学习的时间、次数等进行考核和记录。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开始施行,由南京大学网络教育学院负责解释。
浙江电大萧山学院平时成绩考核实施细则(业余)
为了强化教学过程管理,提高教学质量,深化考核方式方法的改革,贴近教学基本要求、贴近学生实际水平、贴近社会真实需求,依据上级电大有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平时成绩考核的意义
根据目前学生特点和实际情况,平时成绩考核是教学质量保证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强化素质教育,加强教学过程管理,反馈学习信息,改进课程考核方式方法的重要措施;是科学测评学生学习效果,促进学生自主学习,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和能力的重要途径。
二、平时成绩考核的基本形式
平时成绩考核主要包括记分作业考核,参加学校必要的面授辅导教学情况考核,参加教学实践活动、专题讨论和网上学习情况考核等基本形式,分为学习内容考核和学习方式考核。
平时成绩一般定为40分,上课老师可以根据课程和学生具体情况在此实施细则的基础上书面提出不同的实施方案。
(一)学习内容考核(20分,50%)
1、平时记分作业(16分,40%)
(1)每门课程平时作业业余学生一般布置2次,作业成绩占40%(如平时成绩考核总分为40分,则记分作业占16分,以下类推)。
(2)必须认真独立完成每次布置的作业。
(3)根据任课老师批改作业时给定的学生本次作业的分数(百分制),折算成学生本次作业实际所得分数。
所有作业必须在本学期考试前一周内上交,迟交或不交者一律不给分。
(4)平时作业是抄袭的成绩记零分。
2、自主学习活动(4分,10%)
根据学生自己填写的《学习活动记录表》情况评定分数。
(二)学习方式考核(20分,50%)
1、面授辅导(12分,30%)。
根据学生参加面授辅导的参与情况评定成绩,每学期的面授辅导课视课程次数多少每缺一次扣1-4分。
任课老师根据课程教学大纲规定必须安排的教学实践活动(必做实验),学生不参加或考核成绩不合格不能参加期末考试,如口试、上机操作、实验等。
每学期在任课老师指导下根据课程要求有针对性地安排一些社会实践或专题讨论活动。
2、网上学习(8分,20%)。
学校将逐步推出业余生网上学习平台,要求成考业余学生也参加网上学习活动,如网上讨论、网上资源浏览。
每学期每门课程必须参加一次网上讨论,进行学习上的师生交互,在线讨论时间不少于1小时,比例占10%,不参加或时间不足者,电脑统计成绩为零分。
每学期每门课程要完成5次网上资源浏览或VOD点播总在线时间不低于3小时,比例占10%,次数不足或时间不够者,电脑统计成绩为零分。
三、平时成绩考核成绩的管理
(一)作业布置
1、平时作业由任课教师根据课程内容自行布置,题目以教材内容为主,业余学生2次,必须在学校统一的作业本上完成。
2、自主学习活动登记在作业本《学习活动记录表》上。
(二)收齐作业
每学期期末考试前一周,各班主任收齐所有作业本并交任课教师,未交者由班主任负责催交,不交者取消平时成绩。
(三)作业批改及评定
1、各任课老师按规定要求批改作业,每次作业按百分制记分,若任课老师为外聘教师无法完成的,由教学处安排老师批改。
2、各任课老师要将每次评定成绩加计总分抄列于作业本的封面。
3、班主任于每学期期末考试前,将平时成绩考核成绩上报教务处登分。
4、班主任将每学期批改完成后的所有学生各课作业本上交教学处存档。
(四)教学处每学期进行有针对性抽样检查,检查内容
1、学生平时成绩考核的原始材料;
2、指导教师批阅记录;
3、考核成绩与考核记录的一致性。
2010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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