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氨水MSDSword版
氨水安全技术说明书
第一部分:
化学品名称
化学品中文名称:
氨溶液
化学品英文名称:
ammoniumhydroxide
中文名称2:
氨水
英文名称2:
ammoniawater
技术说明书编码:
816
CASNo.:
1336-21-6
分子式:
NH4OH
分子量:
35.05
第二部分:
成分/组成信息
有害物成分含量CASNo.
氨溶液10%~35%1336-21-6
第三部分:
危险性概述
危险性类别:
侵入途径:
健康危害:
吸入后对鼻、喉和肺有刺激性,引起咳嗽、气短和哮喘等;重者发生喉头水肿、肺水肿及心、肝、肾损害。
溅入眼内可造成灼伤。
皮肤接触可致灼伤。
口服灼伤消化道。
慢性影响:
反复低浓度接触,可引起支气管炎;可致皮炎。
环境危害:
对环境有危害。
燃爆危险:
本品不燃,具腐蚀性、刺激性,可致人体灼伤。
第四部分:
急救措施
皮肤接触:
立即脱去污染的衣着,用大量流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
就医。
眼睛接触:
立即提起眼睑,用大量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彻底冲洗至少15分钟。
就医。
吸入:
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
保持呼吸道通畅。
如呼吸困难,给输氧。
如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
就医。
食入:
用水漱口,给饮牛奶或蛋清。
就医。
第五部分:
消防措施
危险特性:
易分解放出氨气,温度越高,分解速度越快,可形成爆炸性气氛。
有害燃烧产物:
氨。
灭火方法:
采用水、雾状水、砂土灭火。
第六部分:
泄漏应急处理
应急处理:
迅速撤离泄漏污染区人员至安全区,并进行隔离,严格限制出入。
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自给正压式呼吸器,穿防酸碱工作服。
不要直接接触泄漏物。
尽可能切断泄漏源。
小量泄漏:
用砂土、蛭石或其它惰性材料吸收。
也可以用大量水冲洗,洗水稀释后放入废水系统。
大量泄漏:
构筑围堤或挖坑收容。
用泵转移至槽车或专用收集器内,回收或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置。
第七部分:
操作处置与储存
操作注意事项:
严加密闭,提供充分的局部排风和全面通风。
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建议操作人员佩戴导管式防毒面具,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穿防酸碱工作服,戴橡胶手套。
防止蒸气泄漏到工作场所空气中。
避免与酸类、金属粉末接触。
搬运时要轻装轻卸,防止包装及容器损坏。
配备泄漏应急处理设备。
倒空的容器可能残留有害物。
储存注意事项:
储存于阴凉、通风的库房。
远离火种、热源。
库温不宜超过30℃。
保持容器密封。
应与酸类、金属粉末等分开存放,切忌混储。
储区应备有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和合适的收容材料。
第八部分:
接触控制/个体防护
职业接触限值
中国MAC(mg/m3):
未制定标准
前苏联MAC(mg/m3):
未制定标准
TLVTN:
未制定标准
TLVWN:
未制定标准
监测方法:
工程控制:
严加密闭,提供充分的局部排风和全面通风。
提供安全淋浴和洗眼设备。
呼吸系统防护:
可能接触其蒸气时,应该佩戴导管式防毒面具或直接式防毒面具(半面罩)。
眼睛防护:
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
身体防护:
穿防酸碱工作服。
手防护:
戴橡胶手套。
其他防护:
工作现场禁止吸烟、进食和饮水。
工作完毕,淋浴更衣。
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
第九部分:
理化特性
主要成分:
氨含量:
10%~35%
外观与性状:
无色透明液体,有强烈的刺激性臭味。
pH:
熔点(℃):
无资料
沸点(℃):
无资料
相对密度(水=1):
0.91
相对蒸气密度(空气=1):
无资料
饱和蒸气压(kPa):
1.59(20℃)
燃烧热(kJ/mol):
无意义
临界温度(℃):
无资料
临界压力(MPa):
无资料
辛醇/水分配系数的对数值:
无资料
闪点(℃):
引燃温度(℃):
无意义
爆炸上限%(V/V):
无意义
爆炸下限%(V/V):
无意义
溶解性:
溶于水、醇。
主要用途:
用于制药工业,纱罩业,晒图,农业施肥等。
其它理化性质:
第十部分:
稳定性和反应活性
稳定性:
禁配物:
酸类、铝、铜。
避免接触的条件:
聚合危害:
分解产物:
第十一部分:
毒理学资料
急性毒性:
LD50:
无资料
LC50:
无资料
亚急性和慢性毒性:
刺激性:
致敏性:
致突变性:
致畸性:
致癌性:
第十二部分:
生态学资料
生态毒理毒性:
生物降解性:
非生物降解性:
生物富集或生物积累性:
其它有害作用:
由于呈碱性,该物质对环境有危害,对鱼类和哺乳动物应给予特别注意。
第十三部分:
废弃处置
废弃物性质:
废弃处置方法:
处置前应参阅国家和地方有关法规。
中和、稀释后,排入废水系统。
废弃注意事项:
第十四部分:
运输信息
危险货物编号:
82503
UN编号:
2672
包装标志:
包装类别:
O53
包装方法:
小开口钢桶;玻璃瓶或塑料桶(罐)外普通木箱或半花格木箱;螺纹口玻璃瓶、铁盖压口玻璃瓶、塑料瓶或金属桶(罐)外普通木箱;螺纹口玻璃瓶、塑料瓶或镀锡薄钢板桶(罐)外满底板花格箱、纤维板箱或胶合板箱。
运输注意事项:
铁路运输时,钢桶包装的可用敞车运输。
起运时包装要完整,装载应稳妥。
运输过程中要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
严禁与酸类、金属粉末、食用化学品等混装混运。
运输时运输车辆应配备泄漏应急处理设备。
运输途中应防曝晒、雨淋,防高温。
公路运输时要按规定路线行驶,勿在居民区和人口稠密区停留。
第十五部分:
法规信息
法规信息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1987年2月17日国务院发布),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化劳发[1992]677号),工作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规定([1996]劳部发423号)等法规,针对化学危险品的安全使用、生产、储存、运输、装卸等方面均作了相应规定;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GB13690-92)将该物质划为第8.2类碱性腐蚀品。
液氨安全技术说明书
根据GB16483—2000编写
第一部分 化学品及企业标识
化学品中文名:
氨;氨气(液氨)
化学品英文名:
ammonia
企业名称:
地址:
邮编:
企业电话号码:
国家应急咨询电话:
(0532)83889090
技术说明书编码:
20110601
生效日期:
2011年06月01日
第二部分 成分/组成信息
化学品分类:
纯品
主要成分:
氨
CAS号:
7664-41-7(无水)
分子式:
H3N;NH3
相对分子质量:
17.03(国际原子量)
第三部分 危险性概述
危险性类别:
根据《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GB13690-92)的分类,将该物质划为第2.3类有毒气体。
侵入途径:
食入,吸入,皮肤及眼睛接触。
健康危害:
低浓度氨对粘膜有刺激作用,高浓度氨可造成组织溶解坏死,中毒严重者可引起死亡。
燃爆特性:
空气中遇明火、高热能引起燃烧,与氧、氯混合易发生爆炸。
环境影响:
对环境有严重危害,对水体、土壤和大气可造成污染。
第四部分 急救措施
皮肤接触:
立即脱去污染的衣着,用大量清水或2%硼酸液彻底冲洗,然后立即就医。
眼睛接触:
立即提眼睑,用大量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彻底冲洗至少15分钟,立即就医。
吸入:
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困难,给输氧;如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就医。
食入:
立即就医;勿催吐。
第五部分 消防措施
危险特性:
与空气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高热能引起燃烧爆炸;与氟、氯等接触会发生剧烈的化学反应;若遇高热,容器内压增大,有开裂和爆炸的危险。
预防措施:
严禁烟火;配备全面罩过滤式防毒面具(或全面罩送风呼吸器)、全套自给式呼吸器(带有送风源、头盔、面罩)、护目镜、抗氨渗防护服(手套、围裙、足靴)、灭火器材、应急淋浴设施及眼药水;使用防爆型照明通风设备。
灭火剂:
雾状水、抗溶性泡沫、二氧化碳、砂土。
灭火方法:
消防人员必须穿全身防火防毒服,在上风向灭火;切断气源;若不能切断气源,则不允许熄灭泄漏处的火焰;喷水冷却容器,可能的情况下将容器从火场移至空旷处处理。
第六部分 泄漏应急处理
个体防护及安全预防措施:
氨浓度超标的场合,应穿戴全面罩过滤式面具(或全面罩送风呼吸器)、护目镜及抗氨渗防静电防护服(手套、围裙、足靴);氨气浓度严重超标的场合,应穿戴全套自给式呼吸器(带有送风源);配备应急淋浴设施及眼药水;储罐区最好设稀酸喷洒设施;使用防爆型的通风系统和设备;构筑围堤或挖坑收容产生的大量废水。
泄漏应急处理及消除方法:
现场通风,加速扩散;若气体在钢瓶内泄漏而无法堵漏时,将其移至安全区域修补或处理;若液体泄漏,可让其汽化,隔离泄漏现场;处理工作应于高处或上风处进行;应急处理人员戴自给正压式呼吸器,穿全身防护服;气体浓度过高时,应撤离现场;切断火源;建议尽可能切断泄漏源;迅速撤离泄漏污染区人员至上风处,并立即设150m隔离带,在下风处长1公里、宽0.4公里的范围内撤离所有人员;高浓度泄漏区,喷含盐酸的雾状水中和、稀释、溶解,然后抽排(室内)或强力通风(室外);如有可能,将残余气或漏出气用排风机送至水洗塔或与塔相连的通风橱内;漏气容器要妥善处理,修复、检验后再用。
第七部分 操作处置与储存
操作处置注意事项:
严加密闭,提供充分的局部排风和全面通风;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建议操作人员佩戴过滤式防毒面具(半面罩),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穿防静电工作服,戴橡胶手套;远离火种、热源,工作场所严禁烟火;防止气体泄漏到工作场所空气中;避免与氧化剂、次氯酸漂白剂等酸类、卤素、金、银、钙、汞接触;搬运时轻装轻卸,防止钢瓶及附件破损。
储存注意事项:
谨防容器受损;本品适宜室外或单独存放,室内储存应置于阴凉、通风处;远离火种、热源、库温不宜超过30℃;避易燃物,与其他化学物品分开存放,切忌混储,尤其是各类氧化剂、次氯酸物、碘和酸、食用化学品;采用防爆型照明、通风设施;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储区应备有泄漏应急处理设备;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应急处理设备;设立适当的警告标志,限制无关人员进入。
第八部分 暴露控制/个体防护
中国MAC:
30mg/m3(空气中);0.02mg/l(水中,以NH3计)
前苏联MAC:
20mg/m3(空气中,工作场所);0.2mg/m3(空气中,居住区);2.0mg/ml(水中,生活用水)
美国TLV-TWA:
OSHA50ppm,34mg/m3;ACGIH25ppm,17mg/m3(空气中)
英国TWA:
18mg/m3(空气中)
美国TLV-STEL:
ACGIH35ppm,24mg/m3
德国MAK:
35mg/m3(空气中)
监测方法:
纳氏试剂比色法;用硫酸吸收取样,用离子导电层析法测定。
工程控制:
容器严加密闭;提供充分的局部排风和全面通风;提供安全淋浴和洗眼设备。
呼吸系统防护:
空气中浓度超标时,建议佩戴过滤式防毒面具(半面罩);紧急事态抢救或撤离时,必须佩戴空气呼吸器。
眼睛防护:
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
身体防护:
穿防氨渗防静电工作服。
手防护:
戴橡胶耐酸碱手套。
其他防护:
工作现场禁止吸烟、进食和饮水;工作完毕,淋浴更衣,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
第九部分 理化特性
外观与性状:
无色、强碱性、极易挥发的气体、有刺激性恶臭气味。
相对密度(水=1):
0.82(-79℃)
相对密度(空气=1):
0.6
熔点:
-77.7℃
沸点:
-33.5℃
爆炸上限%(V/V):
27.4%
爆炸下限%(V/V):
15.7%
饱和蒸气压:
506.62kpa(4.7℃)
临界温度:
132.5℃
临界压力:
11.4Mpa
辛醇/水分配系数:
无资料
闪点:
无资料
引燃温度:
651℃
溶解性:
易溶于水、乙醇、乙醚
主要用途:
用作致冷剂及制取铵盐和氮肥。
第十部分 稳定性和反应活性
稳定性:
稳定
聚合危害:
不聚合
避免接触的条件:
烟火、高温热源
禁忌物:
卤素、酰基氯、酸类、氯仿、次氯酸漂白剂、强氧化剂、金、银、钙、汞
燃烧(分解)产物:
氧化氮、氨
第十一部分 毒理学资料
急性毒性:
(LD50)350mg/kg(大鼠经口);(LC50)1390mg/m3,4小时(大鼠吸入)
亚急性与慢性毒性:
大鼠,20mg/m3,24小时/天,84天,或5-6小时/天,7个月,出现神经系统功能紊乱,血胆碱酯酶活性抑制等。
刺激性及致死性:
暴露于72ppm5分钟后,鼻、咽受到刺激;暴露于500ppmm30分钟后,上呼吸道受到刺激,出现流泪、脉搏加快、血压增高;暴露于1000ppm以上,可引起死亡;大量接触致慢性呼吸道病;2%氨水污液接触皮肤15分钟后,引起灼烧感和起水泡;70ppm蒸汽刺激眼睛,如不及时用水冲洗,会部分或全部失明;误服,灼烧喉胃,引起呕吐,并能致死;家兔经眼100mg,重度刺激。
致突变性:
(微生物致突变性)大肠杆菌1500ppm/3小时;(细胞遗传学分析)大鼠吸入1980µg/m3/16周。
第十二部分 生态学资料
生态学资料:
该物质对环境有严重危害,应特别注意对地表水、土壤、大气和饮用水的污染。
第十三部分 废弃处置
废弃物性质:
危险废物。
废弃物处置方法:
先用水稀释,再加盐酸中和,然后放入废水系统。
第十四部分 运输信息
CN编号:
23003
UN编号:
1005
包装标志:
有毒气体
包装类别:
II类包装
包装方法:
钢质气瓶
运输注意事项:
液氨,须贴“毒气”标签,严禁航空客运运输;>50%的氨溶液,须贴“不易燃气体”,严禁航空客运运输;35~50%的氨溶液,须贴“不燃气体”标签,限量运输;10~35%的氨溶液,须贴“腐蚀”标签,限量运输;本品铁路运输时限使用耐压液化气企业自备罐车装运,装运前需报有关部门批准;采用钢瓶运输时必须戴好钢瓶上的安全帽;钢瓶一般平放,并应将瓶口朝同一方向,不可交叉,高度不得超过车辆的防护栏板,并用三角木垫卡牢,防止滚动;运输时运输车辆应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装运该物品的车辆排气管必须配备阻火装置,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装卸;严禁与氧化剂、酸类、卤类、食用化学品等混装混运;夏季应早晚运输,防止日光曝晒;中途停留时应远离火种、热源、公路运输时要按照规定路线行驶,禁止在居民区和人口稠密区停留;铁路运输时要禁止溜放。
第十五部分 法规信息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02年1月9日国务院发布),《工作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规定》([1996]劳部发423号)等法规,针对化学危险品的安全生产、使用、储存、运输、装卸等方面均作了相应规定。
《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GB13690-92),将该物质划分为第2.3类有毒气体。
第十六部分 其它部分
参考文献:
《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编写规定》(GB16483-2000)。
(本资料素材和资料部分来自网络,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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