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施工合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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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施工合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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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施工合同
重庆市施工合同
篇一:
重庆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重庆市建设工程
施工合同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
工程名称:
合同编号:
年月日
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制订
重庆市建筑管理局
重庆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发包方经年月日经过投标方式对工程进行招标,经过现场议标,决定由承包方中标承建。
为了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国家《经济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建设地点:
3、建筑面积(平方米):
第二条承包范围
1、设计方案及报价书所包括的内容。
2、中标范围未包括的工程内容:
1、中央空调、电动感应门、电动卷帘门。
2、地面砖、墙面砖材料。
第三条工程造价
(一)本合同承包总造价为人民币元(大写:
拾万仟佰元整)包干价。
其中:
装修工程元;土建工程元。
(二)本合同承包范围外甲方要求增加装修内容,按实际增
加工程量经审定后结算。
第四条工期
(一)本合同总工程为日历天60天。
(包括10天收费时间在内)
(二)开工日期年月日,竣工日期年月日。
(三)如遇下列情况,经发包方现场代表签证后,工期作相应顺延,并通过书面形式确定顺延期限:
1、发包方在合同开工期前2天,不能交出施工场地、进场道路,施工用水、电源未按规定接通而影响承包方进场施工者;
2、明确由发包方负责供应材料,设备、成品或半成品等,未能按双方指定日期进场,或向承包方交验时发现有缺陷,需要修、配、改、代换而耽误施工进度者;
3、因设计变更而增加工程量者;
4、一周内,非乙方原因一次连续停水停电达4小时(含4小时),累计超过8小时者;
5、未按合同规定拨付预付款、工程款、代购材料价差款而影响施工进度者。
第五条材料、设备供应方式和价格
中央空调、电动感应门、电动卷帘门由甲方采购安装,地面砖、墙面砖材料由甲方采购,其余材料由乙方采购。
第六条双方责任
(一)发包方:
1、办理土地往用、青苗、树木的赔偿、坟地迁移、房屋搬迁、障碍物的拆除(包括架空及隐蔽的)并提供的关隐蔽障碍物资料。
2、在开工前1天做好建筑红母鸡外的“三通”和红线以内的场地平整;按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提供红线图以内距离建筑物不大于50米的水、电源联结点,并装好水、电表,以便承包方按表计费。
并负责红线外道路的维修。
3、根据施工地区供水、供电、电力、水压情况,采取措施满足用水、用电需要。
4、按规定提供必要的施工用地,办理红线外的临时用地及临时占用道路、爆破及临时铁道专用线接岔等许可证,并承担上述所发生的费用。
5、于本合同签订后1天内(以收签最后一张图纸日期为准)向承包方提供完整的建筑安装施工技术资料1套。
6、确定建筑物(或构筑物)道路、线路、上下水道的定位标志水准点和座标控制点。
7、发包方需要交变更设计时,应提前15天办理好工程变更和修改设计手续。
8、派驻现场代表,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隐蔽工程进行监督检查。
负责设计图纸问题的处理,设计变更的签证,工程中间验收,工程进度拨款签证和其它必须的签证。
9、组织对工程的竣工验收,并按合同规定日期配合发包方办好竣工决算工作,及时了结工程财务和工程尾款。
(二)承包方:
1、编报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施工总进度计划、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进场计划,用水、用电计划,开竣工通知书,隐蔽工程验收单等,并及时送发包及有关单位。
2、于每月月末后1天内向发包方报送次月月度施工计划、属发包方供应的材料、设备需有计划和当月工程进度月报(包括工程量、工作量和形象进度)。
如不按时报送,发包方不予支付工程进度款。
3、做好施工组织管理,保持现场的清洁,道路畅通,器材的堆放整齐,并及时清除建筑垃圾,作到文明施工。
4、交工工程须将门窗、玻璃、地面打扫干净、厕所、厨房的下水,污水道清理干净,做到窗明地净,工完场地清。
5、工程竣工后清理现场(包括建筑物周围2米内和堆到2米外)的余土及其它施工堆积物。
6、乙方必须采取切实可行的施工措施保证施工安全,施工期间如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七条工程质量和检查验收
1、质量等级:
工程质量达到合格。
2、优质等级的补偿。
3、工程竣工验收,应以施工图纸、图说、交底纪要、设计更改通知,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为依据。
4、施工中承包方根据发包方要求,应及时提供关于工程质量
篇二:
重庆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重庆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
承包单位:
(20XX年版)
第一部分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补充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1.。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号
资金:
国有投资
二、工程承包范围:
1.基础开挖、垫层铺设、安装波纹管、建设检查井、跌水井等,完成后进行试验等建设过程中的全部工作。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二○一三年十月一日(以监理签发的开工令时间为准)
竣工日期:
二○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达到国家相关质量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施工中接受监理、区、镇相关人员指导、监督、检查,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配备专职的质量检查人员,建立完善质量检查制度,达到国家现行相关质量标准,工程质量:
合格。
五、合同价款金额(大写):
贰佰玖拾捌万贰仟陆叁佰壹拾陆元柒角陆分整包干(人民币)¥:
元,安全文明施工费:
元。
(增减工程量以实收签证为准进入结算)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招标文件
3.中标通知书
4.投标书及其附件
5.本合同专用条款
6.本合同通用条款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8.图纸
9.工程量清单
10.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的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20XX年9月25日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
合同签字盖章后生效。
(本页无正文)
发包人:
(公章)承包人:
(公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经办人:
经办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第二部分通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1.词语定义
下列词语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定义:
1.1通用条款:
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建设工程施工的需要订立,通用于建设工程施工的条款。
1.2专用条款:
是发包人与承包人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
1.3发包人:
指在协议书中约定,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4承包人:
指在协议书中约定,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5项目经理:
指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和合同履行的代表。
1.6设计单位:
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设计并取得相应工程设计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7监理单位:
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监理并取得相应工程监理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8工程师:
指本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或发包人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身份和职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1.9工程造价管理部门:
指国务院有关部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
篇三:
重庆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20XX年版)
重庆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20XX年版)
重庆市建设委员会制定
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重庆永固实业有限公司
承包人(全称):
重庆工业设备安装集团有限公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
(4)、天然气管道安装(接入红线以内的干管);
(5)场区内市政主水管至业主一户一表止的所有管道及安装;
(6)、场区内生化池后的市政排水主管;
三、合同工期
1、开工日期:
以发包人批准的开工日期为准。
2、竣工日期:
从发包人批准的开工之日起第XXX个日历天(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日期)
3、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XXX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合格
8、发包人、承包人双方的补充协议双方有关工程的治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
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XXX
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
1.一般约定
词语定义
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中的下列词语应具有本款所赋予的含义。
合同
合同文件(或称合同):
指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专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以及其他合同文件。
合同协议书:
指第款所指的合同协议书。
包括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对其所作的修改或补充。
)承包人。
并与其签订分包合同的分包人。
受发包人委托对合同履行实施管理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监理工程师(总监):
指由监理人委派常驻施工场地对合同履行实施管理的全权负责人。
工程和设备
工程:
指永久工程和(或)临时工程。
永久工程:
指按合同约定建造并移交给发包人的工程,包括工程设备。
临时工程:
指为完成合同约定的永久工程所修建的各类临时性工程,不包括施工设备。
篇四:
重庆市工程装修合同范本
重庆市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
工程名称: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签定日期:
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重庆市建设委员会
重庆市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委托代理人(或甲方代表):
身份证号码: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重庆市北碚区红朝装饰设计室营业执照号:
渝碚天生工商所5001093026317-1开户银行:
中国银行碚峡路支行银行帐号:
864339946408091001注册地址(或办公地址):
北碚区碚峡路130号(川仪大酒店16楼)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黄翠渝联系电话:
68289399委托代理人(或乙方代表):
联系电话:
工程设计人:
联系电话:
施工负责人:
联系电话: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一)工程地点:
(二)工程套内施工面积:
套内32平方米
(三)工程内容(见预算表格和设计方案)
(四)工程承包方式,采取下列第2种方式:
1、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
2、乙方包工、包部分材料,甲方提供其余材料
3、乙方包工、甲方提供全部材料
(六)工程期限25日。
开工日期:
20XX年9月20日;
竣工日期:
20XX年10月14日。
(七)工程价款
本合同工程造价为(人民币)26000元;
金额大写:
贰万陆仟元整。
(八)
实结算。
(九)
(十)乙方提出的工程报价,不得故意漏项、缺项。
工程设计合同签订生效后,若要变更施工内容、材料或实际工程量增减,工程价款按
(一)本工程由陈教斌设计,设计方应提供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一式贰份。
(二)设计施工图纸应符合国家有关设计规范要求,经双方签字认可。
(三)施工图纸所标示项目与工程报价表所列项目有差异或抵触时,以工程报价表
为准。
三、工程监理
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由甲方与具备相应资质的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
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范围等书面通知乙方。
四、甲方义务
(一)对所装饰装修的工程项目拥有合法的所有权或使用权,或已取得了合法所有权或
使用权人的委托,有权对该房屋进行装饰装修。
(二)委派为甲方代表,全权负责合同履行及与乙方接洽,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件及工程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它事宜。
甲方其他家庭成员对工程的意见均需通过甲方代表与乙方接洽。
若需更换甲方代表,甲方应提前三日以书面方式告知乙方。
(三)施工前,向工程所在地物业管理单位申报登记。
(四)开工日前一天,若非乙方设计,甲方负责督促设计人向乙方提供符合国家有关设计规范要求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
(五)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包括:
搬清室内家具、陈设,或将室内不易搬动的家具、陈设归堆、遮盖,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六)负责提供水源、电源为乙方施工使用,并承担其费用。
(七)负责协调装饰公司与邻里之间的关系,协助乙方做好现场保卫、消防、垃圾处理等工作。
(八)如确需拆改原建筑物结构、设备管线、申报消防及安装配套消防设施、外墙灯箱广告等一些装修施工外事宜,甲方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并承担有关费用;如相关手续申报延误了施工时间,乙方工期顺延。
(九)施工期间甲方仍需部分使用该居室的,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保卫及消防工作。
(十)施工期内,将进户门钥匙交给乙方代表负责保管。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移交时,甲方启用正式钥匙或提供新锁,当场由乙方安装后交付甲方。
五、乙方义务
(一)委派黄翠渝为乙方代表,全权负责合同履行,按设计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处理的各项事宜,其签订的文件视为乙方对有关事宜的确认。
若需更换乙方代表,乙方应提前三日以书面方式告知甲方。
(二)严格执行《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确保工程质量。
严格执行国家及地方有关防火、安全、环境保护的规定,做好施工现场管理,施工现场应配备干粉灭火器。
(三)保护好原居室内的家具和陈设,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的畅通,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与周围住户(单位)的关系。
(四)保证施工现场的清洁,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垃圾处理工作。
(五)合理使用甲方提供的水、电等条件和设施,不得浪费。
(六)工程竣工但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七)若因乙方在施工中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物业管理等有关规定而受到罚款和引起的赔偿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八)负责施工人员的管理及施工安全。
六、工程变更
(一)工程项目及做法的变动,必须经双方协商一致,以甲方代表与乙方签定书面变更单为准,确定增减项目及价差后再施工,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
(二)若甲方私自与乙方工人商定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予赔偿。
七、材料供应
(一)按合同约定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应为符合设计要求和合同约定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施工现场,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由乙方负责保管。
由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了质量问题的损失,责任由甲方承担。
(二)按合同约定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应按时供应到施工现场,双方共同验收,由乙方负责保管。
如未经甲方验收或不符合要求的,应禁止使用;若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责任由乙方承担。
(三)甲、乙双方采购供应的装饰材料、设备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室内装饰装修,非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挪作它用或替换为价廉质劣的装饰材料、设备。
如乙方违反此约定,应按挪用或替换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金额赔偿给甲方。
(四)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是假冒伪劣产品的,应按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金额赔偿给甲方。
(五)若发生材料、设备质量争议,可委托有关法定机构鉴定,鉴定费用的垫付由双方协商解决,如不能协商一致,采取“谁提出谁垫付”的原则处理。
经鉴定,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标准的,鉴定费用由责任方承担;质量符合合同约定标准的,鉴定费用由质量问题提出方承担。
八、工期
(一)因下列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篇五:
重庆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20XX年版)
重庆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20XX年版)
重庆市建设委员会
制定
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
为实施(项目名称),已接受(承包人名称,以下简称“承包人”)对该项目标
段施工的投标。
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1、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通知书;
(2)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3)专用合同条款;
(4)通用合同条款;
(5)技术标准和要求;
(6)图纸;
(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8)其他合同文件。
上述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合同约定次序在先
者为准。
2、工程规模:
承包范围:
3、签约合同价:
人民币(大写):
元
(¥)。
其中安全文明施工专项费用:
人民币(大写):
元(¥)。
4、承包人项目经理:
5、工程质量符合标准。
6、承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承担工程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
7、发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的条件、时间和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
8、承包人应按照监理人指示开工,工期为日历天。
9、本协议书一式份,合同双方各执份。
10、合同未尺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发包人:
(盖单位公章)承包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年月日
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
1.一般约定
词语定义
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中的下列词语应具有本款所赋予的含义。
合同
合同文件(或称合同):
指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专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以及其他合同文件。
合同协议书:
指第款所指的合同协议书。
中标通知书:
指发包人通知承包人中标的函件。
投标函:
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由承包人填写并签署的投标函。
投标函附录:
指附在投标函后构成合同文件的投标函附录。
技术标准和要求:
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名为技术标准和要求的文件,包括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对其所作的修改或补充。
图纸:
指包含在合同中的工程图纸,以及由发包人按合同约定提供的任何补充和修改的图纸,包括配套的说明。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由承包人按照规定的格式和要求填写并标明价格的工程量清单。
其他合同文件:
指经合同双方当事人确认构成合同文件的其他文件。
合同当事人和人员
合同当事人:
指发包人和(或)承包人。
发包人:
指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并与承包人在合同协议书中签字的当事人。
承包人:
指与发包人签订合同协议书的当事人。
承包人项目经理:
指承包人派驻施工场地的全权负责人。
分包人:
指从承包人处分包合同中某一部分工程,并与其签订分包合同的分包人。
监理人:
指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的,受发包人委托对合同履行实施管理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监理工程师(总监):
指由监理人委派常驻施工场地对合同履行实施管理的全权负责人。
工程和设备
工程:
指永久工程和(或)临时工程。
永久工程:
指按合同约定建造并移交给发包人的工程,包括工程设备。
临时工程:
指为完成合同约定的永久工程所修建的各类临时性工程,不包括施工设备。
单位工程:
指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特定范围的永久工程。
工程设备:
指构成或计划构成永久工程一部分的机电设备、金属结构设备、仪器装置及其他类似的设备和装置。
施工设备:
指为完成合同约定的各项工作所需的设备、器具和其他物品,不包括临时工程和材料。
临时设施:
指为完成合同约定的各项工作所服务的临时性生产和生活设施。
承包人设备:
指承包人自带的施工设备。
施工场地(或称工地、现场):
指用于合同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在合同中指定作为施工场地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永久占地和临时占地。
永久占地:
指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为实施合同工程需永久占用的土地。
临时占地:
指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为实施合同工程需临时占用的土地。
篇六:
重庆市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样板合同
重庆市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
工程名称:
甲方:
乙方:
签定日期:
重庆市建筑装饰协会
重庆市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委托代理人(或甲方代表):
单位:
联系电话: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营业执照号:
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
注册地址(或办公地址):
委托代理人(或乙方代表)联系电话:
本工程设计:
联系电话:
施工负责人: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装饰装修
的特点。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协商一致,就乙方承包甲方发包的装饰装修工
程(以下
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工程地
点。
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种承包方式。
(1)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
(预算项目每单项造价内双方确认价格包干)。
(2)乙方包工、包部分材料,甲方提供部分材料。
(预算项目每单项造价内价
格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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