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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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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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1
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
(暂行)
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全面推进课改进程,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个性发展,按照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若干意见》的要求,在参照外地评价办法的基础上,结合市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实施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是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全面反映小学生的发展状况和衡量学生是否达到毕业标准的重要举措。
按照素质教育与新课程理念的要求,以道德品质与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为基本内容;以学校评价为主体,因校制宜,充分发挥各学校的积极性与创造性;以学生的实际表现为依据,关注学生的均衡发展和潜能发展。
采取多样化的评价方法,力求全面反映学生的综合素质状况,使评价过程成为促进学生、教师及学校进步与发展的过程。
在对学生实施综合素质评价时,应力求内容全面、客观,程序科学、规范,关注学生全面协调发展,关注学生的特长和潜能。
评价要遵循导向性、可操作性、公平性和发展性原则
二、评价内容
评价内容主要包括基础性发展目标和学科性发展目标两个方面的内容。
1、基础性发展目标
基础性发展目标是评价学生综合素质的主要依据。
其基本内容主要包括道德品质与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五个方面。
2、学科性发展目标
学科性发展目标是评价学生学业成绩的主要依据。
其基本内容是各学科课程标准中列出的学习目标和各个学段学生应达到的目标,包括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等方面,侧重于学习兴趣、学习态度、学习方法、学习习惯的评价、自主合作探究能力的评价,关注学生人文精神的提升。
三、评价方法
评价方法包括日常性评价、阶段性评价、终结性评价。
评价时应把握“日常性评价是阶段性评价的基础、阶段性评价是终结性评价的基础”的操作原则。
1、日常性评价
各学科教师在日常教学过程中,注意观察学生的进步和发展,关注学生的表现,及时做出评价,并适时做好记录和资料收集工作。
(1)、即时评价。
教师要在教育教学的过程中采用多样的、开放式的评价方法(如口头评价、成果评价、访谈交流、行为观察、问卷反馈、情景测验等)及时评价每个学生的优点、不足以及发展潜能,满足每个学生的发展需要。
(2)、成长记录。
成长记录应收集能够反映学生发展提高的重要资料,包括学生的自我评价,来自同学、教师、家长的评价信息,学生在文体活动中的突出表现,学科检测的阶段成绩,学生的最佳作品等。
学生是成长记录的主要记录者和管理者,成长记录要始终体现诚信的原则,要有教师、同学、家长开放性的参与,使记录的情况典型、客观、真实,同时便于展示。
(3)、学业考试。
考试是一种有效的评价方式,要根据考试的目的、性质、内容和对象,选择相应的考试方法,促进每个学生的进步。
除传统的纸笔测试外,还可设置口试、听力测试、成果展示、实验操作、上机操作等形式测试,允许学生进行二次考试。
纸笔测验可采取闭卷考试、开卷考试或开闭卷结合考试等不同形式。
(4)、实绩表现。
通过演讲比赛、小制作、小发明、小竞赛及文体艺术等丰富多采的活动,展示学生的特长,张扬学生的个性,培养学习兴趣,促进全面发展。
2、阶段性评价
(1)、各学校要成立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工作委员会,其成员应有广泛的代表性。
评定工作委员会负责制定本校评定工作的实施细则(可适当细化六项评价内容)与具体程序,编印各种相关的评价子表,汇总、上报学生的评价结果;对校内各班级评定工作进行指导,监督评定过程,接受质询、投诉与举报,及时纠正评定中的错误。
在实施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之前,各学校要通过教师大会、班会、家长会、家长学校等形式,广泛宣传和培训,争取各层面的知晓、理解与支持,为顺利开展此项工作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
(2)、综合素质评定以班级为单位开展工作。
每个班级成立一个评定小组,由班主任和科任教师组成,人数一般不少于5人。
各位小组成员为学生授课的时间原则上不能少于一年,且要对该班学生比较熟悉和了解,具备较强的责任心和良好的诚信品质。
班级评定小组由学校评定委员会提名成立,要提前向评定班级的学生公布。
(3)、综合素质评定小组要以学生的日常表现为依据,每学期结束时要对每个学生进行阶段性评价,通过参考各种资料,经集体讨论,给予学生客观、公正的评价,教师要善于搜集和分析能够反映学生学习过程和结果的有关数据和其它形式的行为表现,并利用这些数据和表现来描述学生的学习情况。
阶段性评价的结果填入《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手册》。
3、终结性评价
(1)、终结性评价应由学校评定委员会组织进行,要在学生毕业离校前完成。
评定时以学生阶段性的综合素质评定结果为依据,通过对相应等级赋分的办法进行换算,取所有阶段性评价的平均分值作为终结性评价结果,记入《小学生综合素质报告册》,并同《成长记录袋》一起移交初中学校。
学生终结性评价结果要上报教育局审验。
(2)、赋分转换标准:
评价过程采用十分制,最后折算成等级,即每个维度满分10分,8分(含8分)以上为A等,6至8分为B等,6分以下(不含6分)为C等。
(3)、教育行政部门要对学校的评定工作进行指导,对评定者进行培训,监控评定过程,接受投诉与举报,对评定过程中的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四、评价程序
1、学生自评。
按照综合评价的五项内容,学生在班级作学期自我评价,展示成长记录袋中最有代表性的内容,在班级进行交流。
2、学生互评。
班长牵头召集班委和组长,组成学生评价小组,共同按五项考评内容逐条为每个学生进行综合评价。
3、任课教师评价。
班主任牵头召集包括体育、音乐、综合实践活动等熟悉该班情况的任课教师代表不少于5人,组成教师评价小组,共同按五项考评内容逐条为每个学生进行综合评价。
教师评价组成员应参加学生自我评价活动、考察学生的成长记录袋,主动了解被评学生的情况。
4、班级综评。
每个维度的自评得分占10%,生评得分占40%,师评得分占50%,三项合计为该维度最终分值,综合学生所得分值,确定被评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等第。
5、学校审核、公示。
五、评价结果
1、评价结果的呈现
(1)等级表达。
每个维度分为A、B、C即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其中各维度优秀比例不超过40%。
根据各维度得分总和折算出总评等级,原则上总评等级为A的比例不超过20%。
(对同年级中获各级先进班集体的班级可适当增加A级比例,从而鼓励班级建设和班级争先创优,形成良好的校风)。
对学生综合素质等级的确定应十分认真、慎重,各维度等第评定为“不合格”的学生应交学校评定委员会审核。
(2)质性评语。
以综合素质评定的内容为主要依据,对学生给予一个综合性的评语,其中还可以包括等级评定中没有包括的内容,尤其应突出学生的个性、特长和潜能。
评语应采用激励性的语言,客观描述学生的进步、潜能及不足。
同时要制定明确简要的促进学生发展的改进计划,帮助学生认识自我,树立自信。
对低段学生的评价应浅显、生动。
2、评价结果的运用
(1)综合素质评定的内容、方法及程序等,应向学生及家长作出明确的解释并公示。
评定结果只公示A等级,其余等级通知学生本人及其家长。
如有异议,由校评定委员会进行调查与处理。
最后,学生和家长要在《小学生综合素质报告册》上签字。
(2)学校综合素质评定委员会对评定结果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查并负责,评定结果原则上不得更改,如果确实发现评定结果有误,应记载更改缘由及更改人,同时保存原评定记录以备审查。
(3)综合素质评定的结果既作为衡量学生是否达到毕业标准和评定三好学生的依据,同时也作为学校诊断和改进教育教学工作的重要依据
六、实施保障
1、成立组织机构:
(1)市评定工作委员会
主任:
易磊
副主任:
唐宏伟、王清波
成员:
黄科云、汪太矛、匡佑生、周玲
职责:
制定《醴陵市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指导学校开展评定工作,监察调控评定过程,接受和处理各界人士的咨询与投诉,对评定过程中的违规行为进行调查和处理。
(2)校评定工作委员会
组成人员:
学校领导、教师代表、家长代表(经公示后上报备案)
职责:
制定评定工作的实施细则与具体程序(每个学期期末,要提前二周制定并下发本学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日程安排);认定评定小组成员;对校内各班级评定工作进行指导;认定评定结果;监控评定过程。
(3)班级评定工作小组
组成人员:
由班主任和科任教师组成,评定人员给学生授课时间原则上不少于一年,评定小组成员不得少于五人。
职责:
①指导学生做好前期准备工作。
指导学生收集、整理有效的实证材料,将证据材料按五个维度分类整理并按先后顺序装订成册放入《小学生成长记录袋》。
②对学生自评和互评工作进行指导和监控。
③对学生综合素质进行评定。
2、健全相关制度
(1)公示制度。
评定的内容、方法、程序及结果的运用等,应向学生及其家长做出明确的解释并公示。
学生综合素质评定获得“优”等级的名单应在学生所在班级公布,被评为其它等级的学生可向班主任查询。
(2)申诉制度。
对评定结果有异议者,可向学校评定委员会提出申诉和举报,学校评定委员会要力争将问题化解于校内;对评定委员会的答复或处理不满意的,可向市评定工作委员会反映。
学校评定委员会和市评定工作委员会应详细记录各项举报、申诉、查处过程及结果。
(3)诚信制度。
为工作人员建立诚信记录,如在评定过程中出现弄虚作假的行为,应予以记载,并在师德评价中给予适当扣分。
(4)监控制度。
各级评定委员会要全面了解有关评定工作的信息,及时纠正评定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并提出改进建议。
每年的终结性评定工作结束后各学校应认真进行质量分析并撰写工作汇报。
二0一0年三月二十日
附1:
醴陵市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各维度体系说明
维度
评价要素
有关证据(关键表现)
评定标准
道德
品质
与
公民
素养
1、有进取心,爱心和责任心,能抵制不良诱惑。
2、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维护公德;能自我接纳,有错即改。
3、对师长有礼貌,与同学友好相处;乐于帮助别人,不做损人利己的事。
4、珍惜集体荣誉,维护集体利益。
5、具有环保意识,维护环境卫生。
1、一份学期自评材料。
2、任课教师、家长提供的学生行为习惯表现。
3、参加学校集体组织的社会公益活动的原始记录。
4、获得优秀学生干部或三好学生奖励以及符合本维度评价要素的其它荣誉或者违纪、违规等处分的原始证据。
A:
完整提供1-4条规定的证据;有在校级或校级以上获得“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以及符合本维度评价要素的其它荣誉称号的记录。
B:
获家长、教师两张以上表扬卡;在校无严重违纪违规的记录。
C:
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记录。
学习
能力
1、有自主学习的愿望和兴趣,学习态度认真,能努力克服学习中的困难。
2、善于搜集整理分析信息,通过自主学习获取知识。
3、能总结与反思自己的学习过程和结果,能听取他人建议,不断改进学习方法。
4、理解并尊重他人的观点,善于与他人交流。
1、学期学业考试与考查成绩的原始记录。
2、一本最能反映学生学习态度、学习能力的作业材料(作业本等)。
3、一份适合自己的自主发展计划。
4、一份课外阅读的书目和反思笔记。
5、校级与校级以上学科获奖记录或证据(主要是指基础性学科:
语文、数学、外语等学科)。
A:
完整提供1-5条规定的证据;平时所学课程质量检测平均成绩达到良好以上;学习认真、不旷课、作业完成得很好。
B:
完整提供1-2条以上规定的证据;平时所学课程学期检测平均成绩达到合格;学习态度一般。
C:
缺乏良好的学习习惯,学习能力与学习态度差;不能评价和约束自己的行为,所学课程平时测评平均成绩为待合格。
交流与合作
1、愿意与他人合作与交流。
认真倾听他人意见,虚心请教,在合作学习中充分发挥自己的特长,为实现集体目标作出了贡献。
2、积极参加综合实践活动,具有一定的组织能力。
3、善于观察、思考,具有探究精神
1、参加学校综合实践等集体活动记录
2、一个综合实践活动主题或一堂主题班会实施案例。
3、一份研究性学习报告(高年级)。
4、有参加学校或校级以上集体活动获得成绩与奖励的证据
A:
完整提供1-4条规定的证据。
B:
完整提供1-2条以上规定的证据。
C:
缺乏与他人良好交流与合作能力,很少参与集体活动。
审美
与
表现
能力
1、能在日常生活中发现美,欣赏美。
2、能积极参加各种艺术活动。
3、有创造与表现美的欲望,有自己的艺术作品。
1、学期艺术(音乐美术)课程阶段性学习考查成绩。
2、有运用多种形式表现其审美情趣的作品。
3、有参加学校或校级以上艺术活动获得成绩与奖励的证据
A:
完整提供1-3条规定的证据;有艺术作品以及参加艺术活动获奖的证据。
B:
完整提供1-2条以上规定的证据;艺术课程阶段性学习考查成绩合格。
C:
艺术课程考查成绩为不合格。
运动
与
健康
状况
1、能坚持锻炼身体,积极参加体育活动。
2、有良好的身体素质,精力充沛,不受疾病困扰。
3、能保持健康的心理状态,情绪稳定,没有不良嗜好。
1、体育与健康(体育)课程阶段性学习考查成绩。
2、体检表。
3、有参加学校或校级以上体育活动获得成绩与奖励的证据。
A:
完整提供1-3条规定的证据,体育测试成绩与评价总成绩为良好以上。
B:
完整提供1-2条以上规定的证据,体育测试成绩与评价总成绩为合格。
C:
体育测试成绩与评价总成绩不合格。
附2:
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自评用表
学校班级学籍号姓名
维度
评价结果
简要说明
道德品质与公民素养
学习能力
交流与合作能力
审美与表现能力
运动与健康状况
附3:
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生(师)评用表
学籍号
姓名
道德品质与公民素养
学习能力
交流与合作
能力
审美与表现能力
运动与
健康状况
附4:
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统计用表
学校班级
维度
A等
B等
C等
总等第
备注
人数
比例
人数
比例
人数
比例
人数
比例
道德品质与公民素养
学习能力
交流与合作能力
审美与表现能力
运动与健康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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