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登县地质灾害防治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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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登县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永登县2018-2020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切实做好2018-2020年全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地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第394号令)、《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决定》(国发﹝2011﹞20号)和《永登县“十三五”地质灾害防治规划》规定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全县地质灾害现状
(一)地质灾害类型
根据永登县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2006年6月),永登县境内地质灾害类型主要有滑坡、崩塌、不稳定斜坡和泥石流。
2006年区划时,永登县中川镇和秦川镇的行政区划尚未划归兰州新区,区划共确定地质灾害隐患点236处,除去中川镇和秦川镇境内的7处地质灾害,永登县当时确定了地质灾害隐患点共229处,其中滑坡48处,崩塌52处,不稳定斜坡76处,泥石流沟53条。
可见区内地质灾害以滑坡、崩塌为主(不稳定斜坡为潜在滑坡、崩塌灾害隐患点),占总隐患点的76.86%,泥石流次之,占总隐患点的23.14%。
本次调查工作是以2016年应急排查成果报告为基础,对该报告提出的288处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了简单的访问筛查,着重对该报告中提出的82处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逐一进行了详细调查,并明确提出了防治建议。
本次调查后保有地质灾害点285处,剔除了已经治理或正在治理或重复隐患点共3处(表1),同时新增了地质灾害隐患点7处(表2),本次调查最终确定永登县境内各类地质灾害隐患点292处(表3),其中滑坡49处,占总隐患点的16.78%;崩塌63处,占总隐患点的21.58%;不稳定斜坡116处,占总隐患点的39.73%;泥石流沟64条,占总隐患点的21.91%。
全县292处地质灾害隐患点共威胁13235人生命和55529万元财产安全。
表12017年永登县地质灾害剔除点一览表
序号
县
乡
村
地质灾害类型
剔除原因
1
永登县
河桥镇
沙沟口*
滑坡
已于2016年工程治理
2
永登县
城关镇
东坪新村*
崩塌
已于2017年可研立项治理
3
永登县
武胜驿镇
向阳村上红庄社
崩塌
与620121020030灾害点重复
表22017年永登县地质灾害新增点一览表
序号
县(区)
乡(镇)
村(社区)
地质灾害类型
1
永登县
龙泉寺镇
碱柴井村一社
不稳定斜坡
2
永登县
龙泉寺镇
碱柴井村二社
不稳定斜坡
3
永登县
大同镇
跌马沟
泥石流
4
永登县
连城镇
浪排暗门沟
不稳定斜坡
5
永登县
上川镇
四泉沙沟
泥石流
6
永登县
七山乡
庞沟村荒涝池
崩塌
7
永登县
苦水镇
苦水街长山岭
崩塌
表32017年永登县各乡镇地质灾害发育一览表
序号
乡镇
滑坡
(处)
崩塌
(处)
不稳定斜坡
(处)
泥石流
(处)
合计
(处)
1
坪城乡
/
/
3
9
12
2
河桥镇
3
4
1
/
8
3
柳树镇
/
15
3
/
18
4
龙泉寺镇
/
8
3
/
11
5
武胜驿镇
/
14
21
/
35
6
红城镇
1
/
6
/
7
7
树屏镇
3
1
5
1
10
8
大同镇
/
1
4
7
12
9
连城镇
1
5
3
2
11
10
上川镇
/
1
/
1
2
11
中堡镇
1
/
5
5
11
12
七山乡
25
2
29
5
61
13
民乐乡
6
8
6
15
35
14
苦水镇
2
1
/
3
6
15
通远乡
7
3
23
14
47
16
城关镇
/
/
4
2
6
合计
49
63
116
64
292
(二)地质灾害易发性分区
1.地质灾害高易发区(A)
区内地质环境脆弱,人类工程活动强烈,地质灾害发育.主要分布在永登县西部、东南部丘陵区及西部大通河河谷地带,面积1193.74km2,占总面积的22.89%。
根据区内地质灾害的分布发育特征,按地域差异可划分以下二个段:
(1)河桥—乐山滑坡、崩塌灾害高易发段(A1)
该段分布于永登县西部的大通河河谷地带,面积174.88km2。
段内共发育各类地质灾害隐患点9处,其中:
滑坡3处,崩塌5处,不稳定斜坡1处。
地质灾害威胁人口1682人,威胁财产约8650万元。
(2)民乐—七山滑坡、崩塌、不稳定斜及泥石流灾害高易发段(A2)
该段分布于永登县西部的构造侵蚀中低山与丘陵地带,面积1018.86km2。
该段共发育各类地质灾害隐患点130处,其中:
滑坡30处,崩塌14处,不稳定斜坡50处,泥石流36条。
地质灾害威胁人口4175人,威胁财产约19409万元。
2.地质灾害中易发区(B)
该区主要分布于永登县东部及西北部山前地带,面积2245.55km2,占总面积的43.06%。
根据区内地质灾害的分布发育特征,按地域差异可划分以下七个段:
(1)黑龙沟—淌沟崩塌、滑坡灾害中易发段(B1)
该段分布于永登县西北部山前地带,面积175.90km2。
段内共发育各类地质灾害隐患点13处,其中:
崩塌6处,滑坡3处,不稳定斜坡2处,泥石流2条。
地质灾害威胁人口614人,预估直接经济损失达1944万元。
(2)缸子沟—张家庄崩塌、不稳定斜坡灾害中易发段(B2)
该段分布于永登县西北部的构造剥蚀中低山山前地带,面积365.96km2。
段内共发育各类地质灾害隐患点31处,其中:
崩塌11处,不稳定斜坡19处,泥石流1处。
地质灾害威胁人口1260人,预估直接经济损失达4645万元。
(3)苏家湾—苏家峡滑坡、崩塌灾害中易发段(B3)
该段分布于永登县西部的丘陵地带,面积471.34km2。
段内共发育各类地质灾害隐患点15处,其中:
滑坡6处,不稳定斜坡9处。
地质灾害威胁人口225人,预估直接经济损失达1120万元。
(4)中堡—苦水滑坡、不稳定斜坡及泥石流灾害中易发段(B4)
该段分布于永登县中部的庄浪河河谷地带,面积489.45km2。
段内共发育各类地质灾害隐患点41处,其中:
泥石流15条,滑坡3处,崩塌6处,不稳定斜坡17处。
地质灾害威胁人口3528人,预估直接经济损失达14080万元。
(5)红沙川—小川崩塌、泥石流灾害中易发段(B5)
该段分布于永登县东部的丘陵与盆地平原地带,面积519.80km2。
段内共发育各类地质灾害隐患点20处,其中:
崩塌14处,不稳定斜坡4处,泥石流2条。
地质灾害威胁人口983人,预估直接经济损失达2951万元。
(6)深沟崩塌灾害中易发段(B6)
该段分布于永登县西部的黄土丘陵地带,面积33.02km2。
段内共发育各类地质灾害隐患点7处,全为崩塌。
地质灾害威胁人口123人,预估直接经济损失达330万元。
(7)平岘—树屏滑坡、崩塌灾害高易发段(B7)
该段分布于永登县东南部的黄土丘陵地带,面积190.08km2。
段内共发育各类地质灾害隐患点7处,其中:
滑坡1处,崩塌1处,不稳定斜坡4处,泥石流1处。
地质灾害威胁人口278人,预估直接经济损失达1030万元。
3.地质灾害低易发区(C)
该区主要分布于永登县东部黄土丘陵、盆地平原区及大通河上游山地,面积1775.39km2,占总面积的34.05%。
区内岩土体主要以粉土、软弱砂岩为主,仅西北部山地为震旦系结晶灰岩、板岩、片岩等。
由于人口稀少,人类工程活动轻微,崩塌、滑坡及泥石流灾害发育轻微,且危害轻。
依据地域特征,可划分为五个段。
(1)铁城沟—棚子沟地质灾害低易发段(C1)
该段分布于永登县西北部构造剥蚀中低山区,面积为86.26km2,仅发现1处不稳定斜坡,威胁人口2人,预估直接经济损失达30万元。
(2)富强堡—坪城堡地质灾害低易发段(C2)
该段分布于永登县东北部构造剥蚀中低山山前地带,面积为518.97km2,段内共发育各类地质灾害隐患点12处,其中:
泥石流7条,不稳定斜坡3处,滑坡1处,崩塌1处。
地质灾害威胁人口200人,预估直接经济损失达980万元。
(3)毛家沙沟—大沙沟地质灾害低易发段(C3)
该段分布于永登县西部丘陵地带,面积为566.57km2,未发现地质灾害隐患点。
(4)碱柴井—张家窑崩塌、不稳定斜坡地质灾害低易发段(C5)
该段分布于永登县东南部黄土丘陵区,面积398.29km2,据本次调查发现不稳定斜坡灾害6处,威胁人口165人,威胁财产970万。
二、2018-2020年地质灾害趋势预测
永登县地质环境条件复杂,具有极易发生地质灾害的自然条件。
一些潜在隐患点很难识别,加之受降雨等因素影响,大量地质灾害隐患成灾的可能性进一步加剧,严重威胁当地居民的安全。
在全球气候变化背景下,极端天气事件发生的频率、强度和区域分布变得更加复杂,中小尺度天气系统孕育暴雨的不确定性因素加大,局地突发性强降水等极端天气事件将会增多。
同时永登县地震活跃,强降雨和地震引发的地质灾害的概率将会加大,自然因素引发地质灾害的总体形势可能更加严重。
三、地质灾害防治分区
根据上述分区原则、依据和方法,将全区划分为重点防治规划区、次重点防治规划区和一般防治规划区等3区、11个段,全县内292个地质灾害隐患点中,重点防治点90处(不包含已治理沙沟口隐患点及已申请立项东坪新村隐患点),一般防治点202处。
具体分区如下:
(一)重点防治规划区(A)
1.连城—河桥滑坡、崩塌及泥石流灾害重点防治段(A1)
该段分布于大通河河谷,涉及连城、河桥两镇。
段内现有各类地质灾害隐患点19处,其中:
滑坡5处,崩塌10处,不稳定斜坡2处,泥石流2条。
针对该段所处城区的特殊地理位置,首先在防治分期上应安排优先实施,在防治措施上也以工程治理为主。
2.中堡—苦水滑坡、崩塌、不稳定斜坡及泥石流灾害重点防治段(A2)
该段分布于庄浪河河谷,涉及中堡、城关、柳树、大同、龙泉、红城及苦水等七乡镇。
段内现有各类地质灾害隐患点37处,其中:
滑坡4处,崩塌3处,泥石流15条,不稳定斜坡15处。
针对该段所处城区的特殊地理位置,首先在防治分期上应安排优先实施,在防治措施上也以工程治理为主。
(二)次重点防治规划区(B)
1.武胜驿缸子沟—张家庄崩塌、不稳定斜坡灾害次重点防治段(B1)
该段分布于规划区西北部的构造剥蚀中低山山前地带,属武胜驿镇辖区。
段内现有各类地质灾害隐患点38处,其中:
滑坡1处,崩塌16处,泥石流1条,不稳定斜坡20处。
2.民乐—七山滑坡、崩塌、不稳定斜坡及泥石流灾害次重点防治段(B2)
该段分布于规划区西部的构造侵蚀中低山与丘陵地带,涉及民乐、通远、七山三乡。
该段现有各类地质灾害隐患点129处,其中:
滑坡29处,崩塌11处,泥石流35条,不稳定斜坡54处。
3.柳树—大同崩塌及泥石流灾害次重点防治段(B3)
该段分布于规划区东部的丘陵与盆地平原地带,涉及柳树、大同、上川等三乡镇。
段内现有地质灾害隐患点15处,其中:
崩塌9处,泥石流1条,不稳定斜坡5处。
4.龙泉崩塌灾害次重点防治段(B4)
该段分布于规划区西部的黄土丘陵地带,属龙泉乡辖区。
段内共发育各类地质灾害隐患点9处,全为崩塌。
根据该段所处特殊地质环境条件,在地质灾害的防治上首先要加强预防地质灾害的发生,及时治理崩塌灾害。
5.树屏滑坡、不稳定斜坡灾害次重点防治段(B5)
该段分布于规划区东南部的黄土丘陵地带,属树屏镇辖区。
段内现有地质灾害隐患点10处,其中:
滑坡4处,崩塌2处,泥石流1条,不稳定斜坡3处。
根据该段所处特殊地质环境条件,在地质灾害的防治上首先要加强预防地质灾害的发生,及时治理。
(三)一般防治规划区(C)
1.连城铁城沟—棚子沟地质灾害一般防治段(C1)
该段分布于规划区西北部构造剥蚀中低山区,属连城镇辖区。
段内共发育各类地质灾害隐患点1处,为不稳定斜坡。
根据该段所处特殊地质环境条件,在地质灾害的防治上首先要加强预防地质灾害的发生,及时治理崩塌灾害。
2.武胜驿富强堡—坪城乡坪城堡地质灾害一般防治段(C2)
该段分布于规划区东北部构造剥蚀中低山山前地带,涉及武胜驿、坪城两乡镇。
段内现有各类地质灾害隐患点16处,其中:
滑坡1处,崩塌3处,泥石流9条,不稳定斜坡3处。
根据该段所处特殊地质环境条件,在地质灾害的防治上首先要加强预防地质灾害的发生,及时治理崩塌灾害。
3.大同毛家沙沟上游—苦水大沙沟地质灾害一般防治段(C3)
该段分布于规划区西部丘陵地带,涉及城关、大同、红城、龙泉、苦水等乡镇。
段内共发育各类地质灾害隐患点15处,其中:
滑坡5处,不稳定斜坡10处。
根据该段所处地质环境条件,在地质灾害的防治上首先要加强预防地质灾害的发生,及时治理崩塌灾害。
4.龙泉寺—树屏地质灾害一般防治段(C4)
段内共发育各类地质灾害隐患点3处,全为不稳定斜坡。
根据该段所处特殊地质环境条件,在地质灾害的防治上首先要加强预防地质灾害的发生,及时治理崩塌灾害。
表1永登县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分区表
防治规划分区
段名
代号
面积(km2)
地质灾害隐患点类型(处)
防治规划分期(处)
防治级别(处)
威胁人员(人)
威胁财产(万元)
总计
滑坡
崩塌
泥石流
不稳定斜坡
十三五内
远期
重点
一般
重点防治规划区
连城—河桥
A1
273.14
19
5
10
2
2
14
5
15
4
2050
7000
中堡—苦水
A2
490.58
37
4
3
15
15
25
12
16
21
1856
4769
小计
763.72
56
9
13
17
17
39
17
31
25
3906
11769
次重点防治规划区
武胜驿缸子沟—张家庄
B1
365.96
38
1
16
1
20
19
19
13
25
1353
4950
民乐—七山
B2
1099.19
129
29
11
35
54
34
95
17
112
5776
27680
柳树—大同
B3
519.8
15
0
9
1
5
4
11
8
7
986
4160
龙泉崩塌灾害
B4
33.02
9
0
9
0
0
1
8
4
5
192
1050
树屏
B5
190.08
10
4
2
1
3
4
6
4
6
370
2320
小计
2208.05
201
34
47
38
82
62
139
46
155
8677
40160
一般防治规划区
连城铁城沟—棚子沟
C1
88.04
1
0
0
0
1
1
0
1
0
2
30
武胜驿富强堡—坪城坪城堡
C2
702.33
16
1
3
9
3
6
10
6
10
200
980
毛家沙沟上游—苦水大沙沟
C3
1037.91
15
5
0
0
10
6
9
5
10
300
1870
龙泉寺—树屏
C4
415.27
3
0
0
0
3
1
2
1
2
150
720
小计
2243.55
35
6
3
9
17
14
21
13
22
652
3600
合计
5215.3
292
49
63
64
116
115
177
90
202
13235
55529
四、地质灾害防治任务
(一)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体系建设
1.群测群防网络建设
继续推进“十有县”建设,全面增强县乡地质灾害防治能力,完善防灾各项机制、体制,最大限度地减少地质灾害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的损失。
各乡镇要加大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巡查力度,重点对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和防治段进行排查。
健全完善乡、村、组、户四级群测群防体系。
对每处隐患点都要落实监测人、监测责任人,并落实“两卡一预案”,即单点工作明白卡、避险明白卡以及防、抢、撤预案。
落实监测责任,坚决杜绝因管理不到位导致群死群伤事故。
2.专业监测网络建设
各乡镇结合实际,对治理难度大、威胁人口多、暂时不能采取搬迁措施,目前处于缓慢变形或局部变形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开展专业监测。
按照每年增加10处地质灾害专业监测点的计划,2018-2020年三年内增加山岑崩塌专业监测点等30处地质灾害专业监测点(详细见附表3)。
3.提高地质灾害气象预警水平,完善预警信息发布系统
完善县级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系统,推进县级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工作,构建国土、气象、水利等部门联合的监测预警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建立健全预报会商和预警联动机制。
提高地质灾害预报预警水平,及时发布地质灾害预警信息,重点加强农村山区的紧急预警信息发布手段建设。
充分利用现代通信手段,把有线电话、移动手机、无线电台及互联网等有机结合起来,将灾害预警信息及时传递给受威胁群众。
以县为单元,县、乡(镇)、村配备必需的预警设备,开展预报预警工作。
(二)地质灾害防治体系建设
1.地质灾害避灾移民搬迁工程
按照《永登县十三五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的安排,按照每年7处地质灾害威胁村庄居民的计划,2018~2020年三年内完成尹家湾崩塌等21处地质灾害威胁的村庄居民,共计890人的搬迁任务(详细见附表1)。
各乡镇按照本地地质灾害防治规划要求,整合民政、扶贫、以工代赈等资金,有计划地组织受地质灾害严重威胁地区的群众进行搬迁。
对新址选在地质灾害易发区的要按有关规定开展地质灾害危险评估。
对零星分散的宅基地,要主动服务,现场鉴定,避开地质灾害危险区,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防止因移民搬迁不当产生新的地质灾害点。
2.地质灾害勘查治理
继续开展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勘查治理。
对于因人为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按照“谁引发、谁治理”原则,责成责任单位治理;对于自然因素造成的地质灾害,由各县政府及相关部门积极组织开展治理。
按照每年5处地质灾害实施防治工程治理的计划,2018-2020年三年内完成蒋家坪崩塌等15处地质灾害实施防治工程治理(详细见附表2)。
3.地质灾害防治管理信息网络建设
按照省、市上要求,加快建设省、市、县三级地质灾害防治管理信息系统,连接群测群防、专业监测网络以及气象等专业网络,形成集地质灾害信息管理、传递、查询、评价和决策发布于一体的信息管理系统。
2018-2020年重点推进省、市两级地质灾害信息管理系统建设。
(三)地质灾害应急体系建设
1.落实应急管理和技术支撑机构
加强全县地质灾害应急机构建设。
要进一步加强地质环境监测站建设,保证相应数量的技术人员,配备必要的交通、通信和专业设备,形成高效的应急工作机制。
2.加强基层应急能力建设
永登县按照相关规定的要求,整合资金资源,收集分析信息,建立统一的地质灾害应急平台。
充分发挥基层群众熟悉情况的优势,大力支持和推进乡、村地质灾害监测、巡查、预警、转移避险等应急能力建设,鼓励地质灾害危险区群众成立自救互救队伍。
落实机构、人员、装备,并组织开展演练不低于10次,一个乡镇要至少抓一个点,通过以点带面,提高有关各方协调联动和应急处置能力。
3.强化抢险救援工作
各乡镇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按照《兰州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要求,切实做好突发地质灾害的抢险救援工作。
要加强综合协调,快速高效做好人员搜救、灾情调查、险情分析、次生灾害防范等应急处置工作,妥善安排受灾群众生活、医疗和心理救助,全力维护灾区社会稳定。
五、地质灾害防治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乡镇政府要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
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对本行政区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总责,做到重要工作亲自安排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
县、乡、村、组都要逐级签订地质灾害防治责任书,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国土资源部门要组织做好本行政区域内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气象、住建、水利、交通运输等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关领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二)落实经费,保障工作
县政府及各乡镇政府要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发展计划,在年度财政预算中安排一定的地质灾害防治专项经费和演练经费,用于地质灾害预防、监测、演练、应急处置、群测群防补助、移民搬迁和治理等工作,以及开展地质灾害宣传培训活动。
要将本级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并作为考核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要依据。
(三)检查到位,强化值守
我县突发性地质灾害主要发生在汛期,各乡镇、各部门要认真组织开展汛前检查,汛期地质灾害雨前排查、雨中巡查、雨后复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各项防御措施落到实处。
特别是对工程建设等人为因素引发的地质灾害,要责成责任单位迅速落实防治措施。
各乡镇政府及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建立和落实汛期地质灾害防治24小时专人职守的值班制度。
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将本行政区域内的各类地质灾害隐患点、灾情和地质灾害预报情况等如实报告上一级人民政府和国土资源主管部门。
(四)面向基层,宣传培训
各乡镇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切实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宣传培训。
通过制作专题片、公益广告片,结合“防灾减灾日”、“地球日”、“土地日”,利用电视、广播、展板等多种形式,印发宣传画册、手册,加大宣传力度,普及地质灾害防治知识。
组织全县开展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或隐患点避险演练。
同时要深入到受地质灾害威胁的居民点采取形式多样的地质灾害防治宣传活动,提高群众的地质灾害防治意识。
(五)部门联动,协同应对
国土资源部门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做好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工作,加强与发展改革、气象、水利、交通运输、安监、环保、住建、民政、教育、扶贫等部门的协作,加强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协调配合,形成地质灾害防治的强大合力,提高防灾减灾效果。
发生突发地质灾害等紧急情况时,县级各相关部门要积极履行地质灾害防治职责。
气象部门负责为地质灾害防治提供雨情及地质灾害气象信息发布等服务保障工作;水利部门负责水利工程及其输水管线地质灾害巡查、监测与防治,及时准确地为地质灾害防治提供水情等水文信息;住建部门负责城镇及重要建筑设施的地质灾害巡查、监测与防治;铁路、交通运输部门负责铁路、高速公路、国道、省道等沿线地质灾害巡查、监测与防治,确保救灾物资、设备、药品、食品的运输顺畅;发展改革部门负责加快灾后重建、受地质灾害威胁群众的搬迁等工作;财政部门负责为重大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和防治提供必须的资金保障;地震部门负责为地质灾害防治提供准确地震信息;安监部门负责协调指导有关部门,监督相关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做好因地质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处置和隐患治理工作;环保部门负责突发地质灾害引起的环境污染事件的监测与评价,加强监控,及时向应急指挥机构提供环境监测信息及处置建议;旅游部门负责旅游区的地质灾害巡查、监测与防治;通讯部门负责保障地质灾害防治、应急的通讯畅通;教育部门负责做好对学生进行地质灾害应急知识的宣传教育及地质灾害发生时在校学生的安全和疏散工作;民政、卫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商务、公安等部门,应当在地质灾害发生后,及时设置避难场所、灾民安置点和救济物资供应点,妥善安排灾民生活,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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