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制度范本.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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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制度范本.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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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制度范本
消防安全管理类
消防安全责任制
YHMYXM/XF-B/1-63-2016
第1页共4页
1总则
1.1目的
为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保证员工在生产过程中的消防安全,确保对公司消防安全实现目标责任管理,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1.2编制依据
《安全生产法》(国家主席令【2014】第13号)
《消防法》(国家主席令【2008】第6号)
1.3原则
依据“五级五覆盖”、“三个必须”、“属地管理”及“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的原则。
1.4责任制考核
责任制考核依据公司《HSE管理考核制度》和《消防工作奖惩制度》按“严考核、硬兑现”的原则执行。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青海盐湖镁业有限公司选煤厂。
3管理主体及职责
5.1.安环部负责制定、修订本制度并监督执行。
5.2.安环建立本厂消防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消防安全责任。
4消防安全责任制度
4.1安委会消防安全职责
4.1.安委会是消防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机构。
4.1.2依据《消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有关消防安全的规章制度,研究确定公司消防工作长远规划、年度计划和阶段性消防工作,组织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实施细则、办法和措施。
4.1.3指导各单位开展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制定消防安全管理目标和具体要求。
4.1.4组织检查各部门消防安全管理状况,针对问题和隐患,督促、组织相关单位及时整改。
4.1.5参与公司综合性、专题消防安全工作调研、检查、考核和评价,对消防安全工作的重大问题,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
4.1.6定期召开安委会会议,查摆、分析和解决消防安全工作存在的重大问题。
4.1.7组织、监督开展各类消防应急预案和演练。
4.1.8接收政府执法部门对消防工作的监督检查。
4.2各单位消防安全职责
4.2.1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制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4.2.2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
4.2.3组织对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完好有效检测记录应当完整准确存档备查。
4.2.4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保证防火防烟分区、防火间距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4.2.5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4.2.6组织进行有针对性的消防演练。
4.2.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职责。
4.3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职责
4.3.1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单位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
4.3.2将消防工作与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管理的活动统筹安排,批准实施年度消防工作计划。
4.3.3为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4.3.4负责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4.3.5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4.3.6根据消防法规的规定建立义务消防队。
4.3.7组织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
4.4消防安全管理人职责
4.4.1拟订年度消防工作计划,组织开展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4.4.2组织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其落实。
4.4.3拟订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投入和组织保障方案。
4.4.4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4.4.5组织实施对本单位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维护保养工作,确保其完好有效。
4.4.6组织管理义务消防队。
4.4.7组织开展消防安全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4.4.8按时完成本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安排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4.5消防安全管理职能部门和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员的消防安全责任制
4.5.1组织贯彻落实消防法律法规以及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督促岗位员工的消防安全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4.5.2掌握本单位的消防工作情况收集,整理有关消防安全方面的信息,建立本单位消防档案,为领导决策提供可靠的资料。
4.5.3检查本单位的火灾隐患,制止违章作业,督促火灾隐患的整改工作。
4.5.4制定消防安全工作计划,修订本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负责本单位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4.5.5负责本单位消防设施器材的配置和维护管理工作。
4.5.6协助公安消防机构做好火灾现场保护和火灾事故调查工作。
4.5.7对在消防工作中成绩突出者和事故责任者以及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者提出奖惩意见。
4.5.8积极配合公安消防机构做好工作,及时汇报有关消防安全工作情况。
4.5.9认真完成本单位消防安全的其他各项工作任务。
4.6区域(班组)消防安全责任
4.6.1严格执行消防法律法规,遵守本岗位的防火安全制度,不违反操作规程,不准在禁止吸烟和使用明火作业的区域内吸烟和使用明火作业。
4.6.2负责区域内消防器材的管理和使用、保养,不准私自挪用消防设备和器材。
4.6.3由区域长(班组长)组织对本区域(班组)、本岗位作业场所进行日常的防火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4.6.4视火险就是命令,听到报警和发现火险时要立即采取措施积扑救并上报,尽量减少损失。
4.7岗位员工消防安全责任
4.7.1严格执行消防法律法规,不在严禁吸烟的场所吸烟。
4.7.2掌握本岗位防火操作规程、安全制度,遵守车间、班组防火安全管理。
4.7.3严禁将烟头、可燃物、油脂类等易燃物品乱丢。
4.7.4每位职工必须要做到消防安全的“四懂、四会”即懂得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懂得预防火灾的措施、懂得火灾的扑救办法会报警、会使用灭火器、会扑救初起火灾。
4.7.5认真履行消防设施、火灾隐患巡查和排查职责,按要求做好相关记录。
4.7.6不准随便挪用或损坏消防器材协助现房管理员保管好消防器材和设施。
敢于同违反防火安全规定行为的人作斗争并向有关部门和领导反映。
4.7.7发生火灾事故时积极参加扑救并保护好现场,主动协助领导查清起火原因。
5检查与考核
依据公司《HSE考核制度》对各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
6附则
6.1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试行。
6.2本制度由安环部负责解释。
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YHMYXM/XF-B/1-64-2016
第1页共2页
1目的
为了提高员工消防安全意识和消防安全管理水平,预防和减少公司火灾事故危害,保护员工人身安全和国家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青海盐湖镁业有限公司选煤厂全体员工。
3编制依据
《安全生产法》(国家主席令【2014】第13号)
《消防法》(国家主席令【2008】第6号)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令【2001】第60号)
4定义
为了加强消防安全教育工作,增强员工消防能力,加强员工消防安全意识,公司所属各单位按照本制度规定落实,各单位参照本规定自行制定。
5管理主体及职责
5.1安环部负责制定、修订本制度并监督执行。
5.2安环部负责组织开展本单位员工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含转岗、“四新”、外来实习等人员)工作。
6培训、教育管理
6.1管理要求
6.1.1新职工入厂,须进行消防安全的岗前培训,培训内容包括:
消防安全基本常识,消防基本常识、灭火器及消火栓的操作使用等。
6.1.2对每名员工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教育,培训情况记录存档。
6.1.3本厂所属各部门每年对全体职工进行疏散演习;对义务消防队员进行灭火演习专门培训,使每个队员都能熟练使用灭火器材。
6.1.4选煤厂所属各部门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员等相关人员应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
6.1.5电焊、气焊、锅炉工等在具有火灾危险区域作业的人员和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必须经过消防培训,持证上岗。
6.1.6各车间、班组等部门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应根据各部门、各阶段、各自的特点有针对性的进行。
6.1.7各部门应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6.2培训方法及内容
6.2.1员工培训内容
(1)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2)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3)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4)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
(5)组织引导人员疏散的知识和技能。
6.2.2消防监控室值班操作员应进行专业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6.2.3培训方式
(1)由HSE部组织全体员工的培训;
(2)邀请消防部门专业人员授课;
(3)结合本年度消防演练,组织培训;
(4)通过制作墙报、宣传栏、贴图画等方式进行消防安全教育。
6.2.4根据不同部门的实施情况和工作需要,对其员工进行有针对性的培训。
7检查与考核
依据选煤厂《HSE考核制度》,对各部门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
8附则
8.1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试行。
8.2本制度由安环部负责解释。
消防安全奖惩制度
YHMYXM/XF-B/1-65-2016
第1页共4页
1目的
为了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责任,提高员工消防安全意识和消防安全管理水平,预防和减少公司火灾事故危害,保护员工人身安全和公共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青海盐湖镁业有限公司选煤厂消防安全的管理。
3编制依据
《安全生产法》(国家主席令【2014】第13号)
《消防法》(国家主席令【2008】第6号)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令【2001】第60号)
4管理主体及职责
4.1安环部负责制定、修订本制度,并负责组织对本厂所属各部门消防管理考核工作。
4.2选煤厂各部门负责执行本制度,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消防安全奖惩制度并严格执行。
5管理规定
5.1考核规定
5.1.1公司HSE部、应急救援中心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其他相关部门予以配合。
5.1.2每年对本单位消防安全工作情况进行考评,考核结果上报本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审批后,执行具体奖惩措施。
5.1.3惩罚意见由HSE部汇总,报公司HSE部,审核、审批,奖励金额按公司HSE考核节点兑现。
5.1.4考评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
(1)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的落实情况;
(2)防火巡查、检查,火灾隐患整改制度的落实情况;
(3)其他有关制度、职责的落实情况。
5.1.5对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绩突出的部门和个人,应当给予表彰奖励;对未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或者违反单位消防安全制度的行为,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对责任人员给予行政纪律处分或者其他处理。
5.1.6违反规定,依法应当给与行政处罚的,依照公司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5.3消防安全奖惩规定
5.3.1为加强消防安全的管理,确保公司财产的安全,切实实行奖罚分明的原则,特制定下列奖励规定:
(1)热爱消防工作,积极参加防火,灭火学习、训练成绩优秀、工作表现突出的,予以一定奖励。
(2)及时排除火灾隐患,积极扑救火灾,使医院、个人生命、财产免受损失或少受损失的,予以一定奖励。
(3)经常进行防火检查,及时发现和排除火险事故,特别是重大火灾隐患,在预防火灾工作中做出贡献的,予以一定奖励。
(4)敢于管理,大胆制止违反消防安全制度的人和事,并及时向有关领导和部门反映,情况属实的,予以一定奖励。
(5)对消防设施经常进行检查和保养,使其灵活、有效,并在工作中提出合理化建议的,予以一定奖励。
(6)全年无火灾隐患,并能模范遵守、积极贯彻学习消防安全制度的部门,予以一定奖励。
(7)宣传防火知识,积极钻研消防业务,并为消防安全提出合理化建议和长远规划并得到公司消防安全负责人认可,予以一定奖励。
5.3.2为维护公司和员工的正当利益、加强员工的管理,从而更好的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使之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现在就消防管理方面出现的违法、违纪(尚不够由司法部门处理)问题,除按有关规定予以处分(处理)外,特对当事人和责任人按以下细则处罚。
5.3.3有下列情况(或行为)之一者,处以100-1000元处罚;
(1)故意损坏消防器材、设施、自动报警装置;未能及时发现消防设施器材损坏,未及时上报消防器材设施损坏的。
(2)对消防器材不实行“定人、定位”,或因保洁不好影响正常使用并造成火灾事故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3)不按操作规定,野蛮操作,造成火灾事故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4)因违反制度、职责、程序而造成火灾或延误火灾补救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5)发生火灾确定后,应立即报告“119”,因不报告而延误火灾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6)人为原因造成火灾,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7)违反消防规定、程序、职责而造成火灾或延误火灾补救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8)消防设施、器材发生故障或其他原因停用,应上报而未上报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5.3.4有下列情况(或行为)之一者,处以500—2000元罚款;
(1)员工携带危险品或其他禁品进入公司的。
(2)禁烟火区吸烟的。
(3)不听从或侮辱执法者的。
(4)违反用火审批制度,擅自使用电、气焊或动用明火的。
(5)不按规定的地点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
(6)检查中,发现明火或明火作业(电焊、氧焊)无审批手续的,而不制止的。
(7)发生火灾未及时疏散人员,抢救物资,扑救火灾,人为原因造成疏散通道,应急出口不畅的。
(8)对本部门、岗位发生的火灾或起火事故隐瞒不报(含事故发生后第二天不报)的。
(9)因整改火灾隐患不及时、不彻底而造成火灾事故但损失不大的。
(10)违反用火、用电安全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玩忽职守造成火灾引起事故,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11)非专业人员,私自乱拉施工电源线、照明线、安装电器设备或因此而造成事故引起火灾,但损失不大的。
(12)在吸烟区乱扔烟头,将未熄灭的烟头投入垃圾桶的。
5.3.5因人为原因造成损失的须按价赔偿,并进行处理;违反有关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6检查与考核
依据公司《HSE考核制度》,对本厂消防安全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
7附则
7.1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试行。
7.2本制度由安环部负责解释。
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YHMYXM/XF-B/1-66-2016
第1页共2页
1目的
为了预防和减少公司火灾事故危害,加强消防应急能力,保护员工人身安全和公司财产安全,结合本公司实际,制订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青海盐湖镁业有限公司选煤厂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管理。
3编制依据
《消防法》(国家主席令【2008】第6号)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令【2001】第60号)
4管理主体及职责
4.1安环部负责制定、修订本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开展预案应急演练工作。
4.2消防应急救援中心负责组织、指导各单位开展应急演练工作。
4.3各单位积极组织、配合消防应急演练,提高各级管理人员的应急处置能力。
5管理规定
5.1预案及演练的有关要求
5.1.1各单位应加强灭火、应急疏散预案的制定、修订工作。
5.1.2镁业公司所属各单位应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进行演练,每年演练不少于二次。
5.1.3进行消防演练时,应当设置明显标志并事先告知演练范围的人员。
5.2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内容
6.2.1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内容为:
组织机构(灭火行动组、通讯联络组、疏散引导组、安全防护救护组);报警和接警处置程序;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和措施;扑救初起火灾的程序和措施。
具体如下:
(1)最早发现火灾的员工应立即拨打电话报警,并向单位上级领导报告,接到报告后相关部门应立即组织员工紧急疏散;切断相关电源;同时消防自救小组成员应利用现场的灭火器材进行扑救。
(2)如果火情严重,区域负责人应及时向厂领导汇报;同时以向全体职工通知XX区域发生火灾;请其他部门义务消防员加入灭火行动;同时拨打火警,向公司消防部门报警。
(3)在岗人员疏散到安全地点,负责人应组织清点人员,察看员工有否滞留火场。
(4)消防自救小组医疗抢救队应立即携带急救箱,赶赴现场,实施伤员抢救工作。
(5)相关负责人应组织人员做好现场物资的转移、疏散工作。
(6)参加扑救工作人员应服从现场指挥员指挥。
(7)在公安消防人员到达现场后,由现场指挥员负责向公安消防部门汇报情况,积极配合公安消防部门开展工作。
5.3演练效果评审
5.3.1演练过后由参加演练的相关评审小组对本次演练效果进行评审,评审小组予以评审过后对演练整体效果进行通报。
5.3.2演练单位结合评审小组对本次演练所存在问题进行学习纠正。
5.3.3评审小组如对本次演练统一评审结果为“不成功”,那么本次演练不列入年度消防演练次数中。
5.3.4单位演练次数如未达到本制度所规定次数,将结合年度消防考核工作,并予以相应考核。
6检查与考核
依据公司《HSE考核制度》,对各分厂灭火和应急预案疏散预案演练制度进行检查和考核。
7附则
7.1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试行。
7.2本制度由安环部负责解释。
仓储区域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YHMYXM/XF-B/1-67-2016
第1页共6页
1目的
为了预防仓储区域火灾和减少火灾事故发生,保障员工人身和公司财产安全,保护仓库免受火灾危害,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青海盐湖镁业有限公司选煤厂仓储区域防火安全管理。
3编制依据
《消防法》(国家主席令【2008】第6号)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11】第591号)
《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公安部令【1990】第6号)
4管理主体及职责
4.1安环部负责制定、修订本制度并监督执行。
4.2消防应急救援中心负责仓储区域重点部位消防安全管理的监督检查,指导各单位开展仓储区域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4.3物资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负责本区域仓储消防设施的管理,积极开展消防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
5管理规定
5.1负责人负有下列职责:
(1)组织学习贯彻消防法规,完成上级部署的消防工作;
(2)组织制定电源、火源、易燃易爆物品的安全管理和值班巡逻等制度,落实逐级防火责任制和岗位防火责任制;
(3)组织对职工进行消防宣传、业务培训和考核,提高职工的安全素质;
(4)组织开展防火检查,消除火险隐患;制定灭火应急方案,组织扑救火灾。
5.2基本要求
5.2.1库房、储罐区的建筑设计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5.2.2库房、储罐区均应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以及有关危险化学品仓库的规定、条例和标准。
5.2.3物资储存场所应根据储存物品性质,配备足够的、相适应的消防器材和检测报警设备。
5.2.4库房、储罐区管理责任部门必须加强管理,建立健全岗位安全防火责任制度、火源、电源管理制度、门卫制度、值班巡回制度和各项操作制度,做好防火工作。
5.2.5在仓库、储罐区等区域,应设置明显的防火等级标志,通道、出入口和通向消防设施的道路应保持畅通。
5.2.6保管人员应根据危险化学品性质,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器具。
5.2.7仓储管理人员每日工作结束,应进行安全检查,关闭门窗,切断电源,方可离
5.3库房管理
5.3.1仓库应设置醒目的防火标志,库房内严禁烟火和火炉取暖,库房动用明火作业必须按公司的《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5.3.2机动车辆不准进入危险品仓库,铲车、电瓶车必须采取防爆措施,才能进入危险品库房。
5.3.3电气装置必须根据物质性质要求安装。
5.3.4库房内严禁使用电热器具和家用电器,不准设置移动式照明灯具及高温照明灯具。
5.3.5电器开关箱单独设在库房外安全部位,禁止使用不合格的保险装置,管理人员离库必须拉闸断电。
5.3.6仓库责任部门应制订物品入库存验收制度,核对、检验进库存物品的规格、质量、数量。
无产地、铭牌、检验合格证的物品不得入库。
5.3.7易燃、易爆物品的仓库(堆垛)应采取杜绝火种的安全措施。
5.3.8物品的发放,应严格履行发放手续,认真核实。
应严格控制危险化学品的发放,管理部门应经常检查。
5.5消防设施和器材管理
5.5.1仓库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消防技术规范,设置、配备消防设施和器材。
5.5.2消防器材应当设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周围不准堆放物品和杂物。
5.5.3仓库的消防设施、器材,应当由专人管理,负责检查、维修、保养、更换和添置,保证完好有效,严禁圈占、埋压和挪用。
5.5.4对消火栓、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器材,应当经常进行检查,保持完整好用。
寒冷季节要采取防冻措施。
5.5.5库区的消防车道和仓库的安全出口、疏散楼梯等消防通道,严禁堆放物品。
6检查与考核
依据公司《HSE考核制度》,对各仓储区域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
7附则
7.1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试行。
7.2本制度由安环部负责解释。
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YHMYXM/XF-B/1-69-2016
第1页共2页
1目的
为严格落实各单位火灾隐患自查自纠工作,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防止发生火灾事故,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青海盐湖镁业有限公司选煤厂。
3编制依据
《消防法》(国家主席令【2008】第6号)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令【2001】第60号)
4管理主体及职责
5.1安环部负责制定、修订本制度并监督执行。
5.2应急救援中心负责开展园区内火灾隐患排查工作,督促各单位对隐患进行整改。
5.3各单位负责建立健全本单位火灾隐患排查责任制,按公司规定开展隐患排查工作,及时整改、治理火灾隐患。
5管理规定
5.1火灾隐患整改办法
5.1.1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消除消防安全隐患;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当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5.1.2各单位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5.1.3各单位对下列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应当责成有关人员当场改正并督促落实:
(1)违章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场所的;
(2)违章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等违反禁令的;
(3)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或者占用、堆放物品影响疏散通道畅通的;
(4)消火栓、灭火器材被遮挡影响使用或者被挪作他用的;
(5)常闭式防火门处于开启状态,防火卷帘下堆放物品影响使用的;
(6)消防设施管理、值班人员和防火巡查人员脱岗的;
(7)违章关闭消防设施、切断消防电源的;
(8)其他可以当场改正的行为。
违反上述规定的情况以及改正情况应当有记录并存档备查。
5.1.4对不能当场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将存在的火灾隐患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提出整改方案。
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确定整改的措施、期限以及负责整改的部门、人员,并落实整改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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