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云砂石资源开发专项规划20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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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云砂石资源开发专项规划201
凌云县砂石资源开发专项规划(2016-2020年)
凌云县人民政府
二〇一七年四月
凌云县砂石资源开发专项规划(2016-2020年)
组织单位:
凌云县国土资源局
编制单位:
广西同凯地质勘查技术有限公司
(矿规编制从业机构资质等级:
甲级、证书编号:
2015014)
法定代表人:
邓仁国
项目负责人:
梁桂姬
编写人员:
张友桂、李康朋、邓仁志、
唐涛、梁曼雪
编制时间:
2017年4月
目录
前 言1
第一章 现状与形势2
一、自然地理及经济概况2
二、砂石矿产资源分布情况3
三、砂石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现状4
四、矿产资源开发面临的问题6
五、矿产资源需求预测及可供性分析7
(一)矿产资源需求预测7
(二)矿产资源保证程度分析7
第二章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与规划目标9
一、指导思想9
二、基本原则9
(一)坚持需求导向,统筹布局原则9
(二)坚持合理办矿,扶大限小原则9
(三)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原则10
(四)坚持效益统筹,和谐发展原则10
(五)坚持科技进步,创新驱动原则10
三、发展目标10
(一)总体目标10
(二)2016年~2020年规划目标11
(三)2025年目标展望11
第三章 砂石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13
一、采矿权总量调控13
(一)采矿权总量调控13
(二)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13
(三)政策导向及管理措施14
二、砂石矿开采布局14
(一)禁止开采区14
(二)允许开采区15
(三)备选开采区17
(四)砂石矿开采规划区块17
(五)砂石矿采矿权规划设置及管理措施20
第四章砂石矿山转型升级和绿色发展24
一、砂石矿山数量调控24
二、最低生产规模调整24
三、矿山规模结构调整24
四、砂石矿山开采准入退出机制25
五、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及土地复垦27
六、绿色矿山建设30
第五章 砂石矿山开发监督管理及制度改革32
一、规范设立审批32
二、严格监督管理34
第六章规划实施管理36
一、强化约束,严格考核36
二、健全制度,规范审批36
三、加强检查,落实责任36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37
附表:
1.规划基期凌云县矿产资源储量表
2.规划基期凌云县采矿权现状表
3.规划基期凌云县矿山开发利用现状表
4.凌云县砂石矿产资源开采分区表
5.凌云县采矿权设置区划表
附图:
1.凌云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现状图(1/10万)
2.凌云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规划图(1/10万)
前 言
为了规范凌云县砂石资源的开发和管理工作,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角度谋划砂石产品供给,加快砂石资源开发转型升级,促进资源开发、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同步推进、协调发展,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县级采石场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桂国土资办〔2017〕13号)要求,编制《凌云县砂石资源开发专项规划(201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实施办法》等部门规章、百色市和凌云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百色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凌云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等相关规划编制。
《规划》对象是凌云县行政辖区内的采石场,矿种为石灰岩矿。
《规划》是《凌云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的一部分,是凌云县加强和改善采石场开发管理的重要手段,是出让审批发证和监督管理石灰岩矿开发的重要依据。
在凌云县境内开展石灰岩矿的开发利用活动,应当符合《规划》,涉及石灰岩矿开发利用活动的相关行业规划,应当与《规划》做好衔接。
规划基期为2015年,规划期为2016年~2020年,展望到2025年。
第一章 现状与形势
一、自然地理及经济概况
凌云县位于广西西北部,云贵高原西南边缘,北与乐业县、东与凤山县、西与田林县、南与百色市右江区接壤。
县总面积2037.46km2,县内交通方便,以省道206线、318线为主要运输干线,凌云县距南宁338公里;距百色市78公里;往北经乐业县可达贵州省的罗甸、贵阳,凌云县城至贵阳480公里。
全县辖4镇4乡,总人口达199635人,以汉族、壮族和瑶族为主,汉族占人口比例45.71%,壮族占33.27%,瑶族21.02%。
西部为土山,东部以石山为主,海拔500米以上的山地面积占90.9%,200~500米占9.1%。
属亚热带季风气候,多年平均气温20.4℃,多年平均降雨量1700毫米。
2015年,全县实现生产总值(GDP)269400万元,工业总产值为20亿元,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实现6.4亿元;固定资产投资完成30.2亿元,增长19.84%;财政收入2.04亿元,增长13.5%;人均当年价的GDP为14294元,财政总收入19000万元;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25000元。
凌云县农业以粮食、茶叶、八角、山茶油为传统产业,是广西茶叶第一大县。
工业以水电、建材、木材、茶叶加工为主。
县内有丰富的矿产资源、亚热带农业资源、水电资源、旅游资源等,蕴藏着巨大的开发潜力。
积极合理地开发利用矿产资源对促进本县社会和经济发展将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
二、砂石矿产资源分布情况
凌云县境内发现的砂石矿产资源主要有石灰岩、白云岩和辉绿岩矿等,目前凌云县开发的砂石资源有建筑石料用灰岩和水泥用石灰岩。
建筑石料用石灰岩矿:
分布较为广泛,除了朝里乡外,其它各乡镇均有分布,预测可供开采的远景资源量达数十亿吨。
矿体绝大部分出露地表,矿石质量好,开采技术条件简单,便于集中开发利用。
水泥用石灰岩:
在伶站乡九民村附近发现1处矿床,矿石质量达到水泥用石灰岩二类矿石工业指标要求。
经普查获得泥用石灰岩矿,资源储量3001.46万吨。
各石灰岩矿地层出露情况如下:
泥盆系:
该系岩层出露不全,层序及主要岩性特点有:
中泥盆统,分布于泗城坡脸附近和下甲陇凤一带,浅灰色─灰黑色薄层─厚层状(中厚层状为主)灰岩,夹少量砂页岩、沉积灰岩。
上泥盆统,主要分布泗城坡脸一带和下甲陇凤、坪山等地,岩性变化大,为灰至浅灰色。
少量中至厚层状、鲕状、假鲕状灰岩。
石炭系:
出露较全,各乡、镇均有分布。
下石炭统,分岩关阶、大塘阶:
主要在泗城、下甲分布,下部为灰黑色薄层状泥质灰岩夹深灰色中至厚层状灰岩。
中石炭统,灰白—浅灰色白云岩、白云质灰岩夹灰岩,上部为灰—灰白色中层至块状灰岩,局部(主要是下甲至沙里一带)无上下之分,全为灰岩。
上石炭统,为灰至灰白色,少许深灰色中厚至块状(上部中厚层状为主)灰岩夹少量白云灰质岩和白云岩,下部以粗晶为主,上部以微粒至细晶为主。
二叠系主要出露凌云县北西面的加尤镇、泗城镇、逻楼镇,岩性主要为薄层—厚层状(以中层状为主)灰岩、燧石灰岩夹硅质岩、白云岩、白云质灰岩。
三叠系下统和中统出露很广,基本各乡镇都有出露。
下部为碎屑岩,上部为泥质灰岩,中统以碎屑岩为主,总厚3222~359米。
三、砂石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现状
截至2015年底,凌云县辖区内共设置有砂石矿采矿权9个,矿区总面积0.7061km2,登记资源储量5703.65万t。
按开采矿种划分,水泥用石灰岩矿有1个,其余8个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
按行政辖区划分,泗城镇1个、下甲镇1个、伶站瑶族乡4个、加尤镇2个、玉洪瑶族乡沙里瑶族乡1个,沙里瑶族乡、逻楼镇和朝里乡没有设置砂石矿山。
按生产规模划分,中型矿山矿山1个,小型矿山8个。
2015年,凌云县正常生产的矿山6座,在建3座,全县年石灰岩矿产量154.66万t,其中建筑石料用63.73万t,水泥用灰岩90.93万t,2015年产值为4066.万元,石灰岩矿实际采矿回采率在95%~97%之间,平均96%,各矿山开发利用情况详见表1-1。
表1-1凌云县砂石矿山开发利用现状情况表
序号
矿山名称
矿产名称
储量(万吨)
开发利用现状
开采规模
设计生产
能力(万吨)
产量(万吨)
开采回采率(%)
备注
1
凌云县玉洪乡丁木湾采石场
建筑用灰岩
92.21
正在开采
小型
10.4
7.40
94.75
矿证到期后关闭矿山
2
凌云县伶站乡弄劳采石场
建筑用灰岩
408.00
正在开采
小型
12.5
15.02
95.76
矿证到期后生产规模提高到35万吨/年
3
广西凌云县九民矿区石灰岩矿
水泥用灰岩
3001.46
正在开采
中型
90
90.93
94.36
矿证到期后生产规模提高到118万吨/年
4
广西凌云县伶站瑶族乡弄群石灰岩矿
建筑用灰岩
365.97
在建
小型
15.6
矿证到期后关闭矿山
5
凌云县加尤镇陇祥湾采石场
建筑用灰岩
389.28
正在开采
小型
15.6
15.1
95.08
生产规模提高到35万吨/年
6
广西凌云县加尤镇陇光石灰岩矿
建筑用灰岩
872.74
在建
小型
6.0
矿证到期后关闭矿山
7
广西凌云县泗城镇巴陇坳石灰岩矿
建筑用灰岩
343.25
在建
小型
8.0
矿证到期后生产规模提高到35万吨/年
8
广西凌云县伶站瑶族乡弄项石灰岩矿
建筑用灰岩
230.74
正在开采
小型
20.0
19.76
96.06
生产规模提高到35万吨/年
9
凌云县下甲乡洪滩采石场
建筑用灰岩
110.76
正在开采
小型
7.8
6.45
96.24
矿证到期后关闭矿山
四、矿产资源开发面临的问题
(一)矿山规划布局不太合理
逻楼镇、沙里乡无砂石矿山。
部分矿山仍处于等级公路和旅游线路可视范围内,矿山布局有待进一步优化。
(二)矿山开采规模有待提高
凌云县现有砂石矿山9个,除了凌云县九民矿区石灰岩矿以外,其余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均为小型矿山;生产规模10万吨以下的3家,占33%,矿山生产集约化、规模化水平不足,矿山开发利用结构有待调整优化。
(三)矿山生产设备工艺落后
大多数建筑石料用灰岩矿的生产工艺落后粗放,对生产产生的粉尘等危害没有采取有效控制措施,对周边环境和居民生活造成影响。
部分矿山剥离表土时产生的的废渣随意堆放破坏了生态环境。
(三)矿山环境保护亟需强化
大多数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资金投入严重不足。
部分矿山没有按照台阶式开采造成高陡边坡,既埋下安全隐患,也增大了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的难度。
由于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和土地复垦方案对治理和复垦的难度估计不足,造成缴纳的保证金和预存的土地复垦费用偏低,对采矿权人履行义务的约束力不够,进一步增加矿山后续的复垦和治理工作难度。
五、矿产资源需求预测及可供性分析
(一)矿产资源需求预测
根据《凌云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在“十三五”期间,凌云县全面实施交通基础建设大会战:
规划新建公路2980公里、客运站4个、便民候车亭10个;继续推进乐业至百色高速公路、凤山至凌云二级公路、凌云至田林二级公路、央里大桥至茶山二级公路、逻楼至江洲三级公路、国营伶站林场东挨护林站四级公路等项目建设。
推进实施县乡联网公路建设:
百色至逊家坳(加尤至逻楼)、加尤(百陇)至玉洪(四合头)、凌云下甲至右江区龙川(凌云段)、岩流至浩坤湖、下甲至弄福等三级路公路建设项目;建设乡村四级泥结碎石路提级改造项目8条,总里程50公里;建设乡村公路安全保障工程项目,总里程37.3公里。
将砂土路提级改造公路,解决群众出行不便问题。
水利设施工程包括凌云县那追水库等水库建设、中小河流治理工程、桂西治旱工程、农田水利建设项目、涝区治理工程等。
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包括旧城改造、扶贫移民搬迁、农村建房,中小学校舍改造等项目。
以上述数据为基础,对“十三五”期间凌云县砂石资源需求进行预测分析。
在规划期(2016-2020年)内,凌云县基础民生建设和规划的重大交通设施建设对砂石资源的总需求量将达到1725万吨以上,年平均需求量为345万吨。
为满足建设需要,水泥用石灰岩矿的需求量也将有较大幅度提升。
(二)矿产资源保证程度分析
水泥用石灰岩:
预测在规划期内水泥用石灰岩矿需求量将有大幅提升,现有凌云县九民矿区石灰岩矿的资源储量3001.46万吨,能满足规划期凌云县对水泥用石灰岩矿的需求。
但仍需提高生产能力,将生产规模将生产规模由90万吨/年提高到118万吨/年。
建筑石料用灰岩:
预测在规划期内建筑石料用灰岩总需求量约1725万吨,年均需求约345万吨。
凌云县现有建筑石料用灰岩矿资源查明储量为2812.95万吨,可保障“十三五”期间的砂石资源需求量;但凌云县2015年持证建筑石料用灰岩矿生产规模95.9万吨/年,实际产量63.73万吨,远远不能满足“十三五”期间的建筑石料用灰岩资源需求。
因此,本轮规划期内,必须调整矿山规模,提高生产能力,才能有效保障全县建筑石料用灰岩的需求。
第二章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与规划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围绕加快富民强县新跨越、建设“富裕美丽和谐新凌云”为目标,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全力配合凌云县“三大攻坚战”基础设施建设攻坚战、旅游富民攻坚战、农村全面脱贫攻坚战。
以保护生态环境为前提,坚持“边开采,边保护”的原则,统一布局、合理开发利用砂石资源,提高资源开发利用质量和效益,提升集约节约程度,扎实整治采石场破坏环境的违规违法问题,加快发展绿色采石场,切实发挥规划的指导、监督和管理依据。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需求导向,统筹布局原则
以保障经济发展和城乡建设对砂石资源需求为导向,按照供需平衡原则,统筹全县砂石矿山总量、资源储量和区域布局,科学合理设置采矿权。
(二)坚持合理办矿,扶大限小原则
严格控制砂石矿山数量;依法关闭规模小、禁采区域内的砂石矿山,推进企业兼并重组和矿产资源开发整合,扩大企业生产规模,在规划允许开采区内新建上规模的大型砂石矿山,促进企业规模化发展。
(三)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原则
坚持把生态环境保护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全面落实环境倒逼机制要求,坚持“谁开发、谁保护、谁治理”原则,牢固树立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的理念,加大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力度。
强化矿山生态环境保护,实现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相协调。
(四)坚持效益统筹,和谐发展原则
统筹砂石资源开发的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加强与环保、安监、交通、旅游、农林水利等方面的关系协调,促进砂石资源开发与其它自然资源开发、环境保护的和谐发展。
(五)坚持科技进步,创新驱动原则
通过先进适用技术推广改造,淘汰落后设备、工艺和产能。
通过政府引导,激发企业内在动力,促进矿山企业走规模化、机械化、标准化发展道路,全面提升砂石矿山企业竞争力和对外形象。
三、发展目标
(一)总体目标
在保护生态环境的基础上,实现资源节约、集约、高效利用,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建立规范化、规模化和基地化的开发利用途径,改善采石场矿山企业“小、散”的局面,使矿山开发布局趋于合理,矿山资源配置得到优化,并能在保护生态环境的基础上,矿产资源开发依然可对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保障。
(二)2016年~2020年规划目标
“十三五”期间,凌云县砂石矿产开发利用规划目标为:
保障全县工程建设需要,提高资源利用水平,砂石资源年开采量达463万吨以上,矿山“三率”水平达标率力争95%以上;矿山布局更加合理,规模结构进一步优化,到2020年,砂石采矿权总数控制在8个以内,扶持大中型建筑石料矿山,淘汰年产35万吨以下的小型建筑石料矿山,大中型矿山比例达到25%以上;推进绿色矿山建设,预期绿色矿山比例达到25%。
具体指标见表2。
表2凌云县砂石资源开发专项规划目标
指标名称
2020年目标
属性
采矿权数量(个)
8
约束性
年开采总量(万吨)
463
预期性
生产产值(万元)
3000
预期性
最低开采规模(万吨/年)
35
约束性
“三率”水平达标率(%)
95
约束性
大中型矿山比例(%)
25
预期性
绿色和谐矿山数量
2
约束性
(三)2025年目标展望
进一步加强建筑石料矿产资源调查评价和勘查,提交一批矿产后备基地,矿产资源的可供性及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保障程度进一步提高。
矿产资源开发的规范化、规模化和基地化程度进一步提高,开发布局更加合理,矿产资源利用率和矿山综合利用达到较高水平。
2025年采石场矿山总数保持在8个以内,大中型矿山和上规模企业所占比例得到提升,预期建筑石料矿产开采总量达500万吨左右。
矿产资源管理制度、矿业权市场监管制度更趋完善,规划目标和任务得到全面落实。
第三章 砂石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
一、采矿权总量调控
(一)采矿权总量调控
根据上级规划要求,随着交通、水利、城建等基础设施项目的全面铺开,现有建筑用灰岩矿山的产量不能满足建设项目的需求。
因此根据凌云县的实际开采情况,本轮规划对全县砂石矿山进行结构调整,逐步淘汰规模过小,工艺落后的矿山,提高砂石矿山集约节约开发程度,实现矿山规模化开采。
本轮规模明确全县砂石资源矿生产规模最低必须达到35万吨/年,对已设置的的矿山未达到生产规模提高至35万吨/年,予以关闭。
以达到到2020年全县采矿权数控制在8个以内的目标。
(二)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
1.建筑石料节约与综合利用方向
(1)综合勘查、综合评价和综合利用。
加强对石灰岩矿的勘查,要对熔剂用灰岩、水泥用灰岩等做出综合性评价。
加强综合利用的重点是露天矿的节能高效开采。
(2)限制或禁止好矿劣用的状态。
全县的采石场,有的可能是较好质量的水泥石灰岩或溶剂石灰岩,而采出的原料多数用于一般建筑碎石,使优质的矿石得不到充分合理利用,创造的效益也较低。
应利用矿产资源利用现状调查的契机,分析研究已有的成果资料,投入适量的勘查工程,调查清楚矿石的用途种类和品级,作到物尽其用。
(三)政策导向及管理措施
1.规划期内,控制采矿权总量及其空间区域设置方案,优化矿业布局。
一是通过严格控制新设采矿权投放数量;二是通过加大矿产资源执法力度、开展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整顿与规范专项行动、大力推进矿产资源整合,实现矿山规模结构调整、矿业空间布局优化、矿山总量调控目标。
2.进一步巩固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成果,加大矿产资源整合力度,关闭、淘汰资源浪费、污染环境的小矿,新建矿山必须达到规定的最低生产规模,严格限制对小矿及零星分散矿产资源颁发采矿许可证,促使矿山开发布局趋于合理。
3.对位于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地质公园、重要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铁路、高速公路、国道、重要旅游通道两侧可视范围的采石场一律停止生产,并恢复治理矿山地质环境。
二、砂石矿开采布局
本规划共划分了13个开采规划分区(见附表4),其中:
禁止开采区5个、允许开采区7个,1个备选开采区。
(一)禁止开采区
根据凌云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全县共划分禁止开采区5处:
(CJ001)岑王老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位于玉洪乡一带,面积22.40km2。
保护对象为旅游风景名胜、水源林,禁止一切矿产资源勘查活动。
(CJ002)泗水河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青龙片区:
位于玉洪乡、泗城镇、朝里乡一带,面积24.19km2。
保护对象为旅游景区、水源林,禁止一切矿产资源勘查活动。
(CJ003)泗水河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汾洲片区、浩坤国家湿地公园:
位于沙里乡、下甲镇、伶站乡一带,面积126.91km2。
保护对象为旅游景区、水源林等,禁止一切矿产资源勘查活动。
(CJ004)泗水河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百中片区:
位于伶站乡、朝里乡一带,面积31.72km2。
保护对象为旅游景区、水源林等,禁止一切矿产资源勘查活动。
5、洞穴鱼类自然保护区(CJ005):
位于泗城镇、加尤镇、逻楼镇一带,面积17.43km2。
保护对象为洞穴鱼水源等,禁止一切矿产资源勘查活动。
2.管理措施
(1)禁止开采区内不得新设采矿权,已设采矿权有效期届满后不予延续,并须做好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和土地复垦工作。
(2)已划定的禁止开采区范围需要调整的,要按照法定程序进行专门的规划论证或规划调整。
(3)对于在相关部门新增划定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等之前已设置的矿业权,相关部门应与矿业权人协商处理有序退出的办法。
(4)在不影响禁止区主体功能,并征得相关管理部门同意的情况下,可以进行地热、矿泉水等矿产的勘查开发利用。
(二)允许开采区
本次规划共划分石灰岩矿矿产资源允许开采区5个,各允许开采区情况如下:
.设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1.SCY01泗城镇石灰岩矿允许开采区
该区位于泗城镇陇照至陇浩一带,规划区南边附近有318国道通过,交通便利。
该区设置主要为了满足乐业至百色高速公路等基础建设以及县城周边的城建发展建设对建筑石料用灰岩矿的需求。
该区面积约23.47km2,初步估算资源量约1000万t,允许开采石灰岩矿。
规划区内已设采矿权1个,本轮规划拟对该采矿权进行调整,根据矿山开采后储量规模及开采条件,提高矿山生产规模至35万吨/年以上,或进行位置布局调整,确保矿权的设置符合规划,规划区规划设置采矿权1个。
2.SCY02逻楼镇石灰岩矿允许开采区
该区位于逻楼镇北西面一带,有国道G318穿过,交通便利,该区设置主要为了满足逻楼镇凌云至凤山二级公路、百色至逊家坳公路、逻楼至江洲三级公路和逻楼镇基础设施建设对建筑石料用灰岩矿的需求。
该区面积约21.20km2,初步估算资源量约1000万t,允许开采石灰岩矿。
规划区内目前未设置采矿权,规划设置采矿权1个。
3.SCY03弄丁石灰岩允许开采区
该区位于沙里乡弄丁村一带,该区有乡道直通沙里乡和逻楼镇,区内村屯乡道发达,交通便利,该区设置主要为了满足沙里乡面和逻楼镇南面的村屯发展建设对建筑石料用石灰岩矿的需求。
该区面积约2.04km2,初步估算资源量约1000万t,允许开采石灰岩矿。
规划区内目前未设置采矿权,规划设置采矿权1个。
4.SCY04沙里乡石灰岩允许开采区
该区位于沙里乡南面一带,该区有乡道直通沙里乡,区内村屯乡道发达,交通便利,该区设置主要为了满足沙里乡的村屯发展建设对建筑石料用石灰岩矿的需求。
该区面积约8.54km2,初步估算资源量约1000万t,允许开采石灰岩矿。
区内未设置采矿权。
规划区内目前未设置采矿权,规划设置采矿权1个。
5、SCY05下甲镇石灰岩矿允许开采区
位于下甲镇河州至平怀一带,该区设置主要为了满足下甲镇的村屯发展建设对建筑石料用石灰岩矿的需求。
该区面积约8.63km2,初步估算资源量约1000万t,允许开采石灰岩矿。
区内已设置采矿权1个,规划设置采矿权2个。
6、SCY06加尤镇石灰岩矿允许开采区
位于加尤镇一带,面积23.19km2,该区设置主要为了满足加尤镇的村屯发展建设对建筑石料用石灰岩矿的需求。
该区面积约23.19km2,初步估算资源量约1000万t,允许开采石灰岩矿。
区内已设置采矿权1个,规划设置采矿权1个。
7、SCY07伶站乡石灰岩允许开采区
位于伶站乡九民村一带,面积29.06km2,该区设置主要为了满足伶站乡的村屯发展建设对建筑石料用石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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