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城乡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三年实施参考方案样本.docx
- 文档编号:6874534
- 上传时间:2023-01-11
- 格式:DOCX
- 页数:19
- 大小:24.48KB
广元城乡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三年实施参考方案样本.docx
《广元城乡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三年实施参考方案样本.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广元城乡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三年实施参考方案样本.docx(19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广元城乡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三年实施参考方案样本
广元城乡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三年实施参考方案
广元市城乡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三年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部署和省委关于推进绿色发展建设美丽四川的要求,围绕“蓝天、碧水、净土”三大工程,加快推进城乡垃圾处理一体化体系建设进程,进一步强化城乡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根据《四川省城乡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三年推进方案》,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围绕市委七届二次全会建设“中国生态康养旅游名市”战略部署,把城乡垃圾治理作为生态文明建设重要内容和政府公共服务重要职责,按照区域性布局、系统性收集、综合性处理要求,加快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推广“全域统筹规划、市州统一打包、投建运营一体、收集处理一体、政府购买服务”垃圾治理新模式,建设完善城乡垃圾收运处理设施,深入推进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全面实现减量化收集、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推进中国最干净城市、无霾城市建设,为打造中国生态康养旅游名市奠定基础,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二、总体目标
加快城乡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健全“户集、村收、乡镇转运、市(县区)集中处置”和“边远乡镇连片集中处置”的垃圾收运处理体系,确保清扫范围全覆盖、收运范围全覆盖、无害化处理全覆盖。
到2019年底,全市新增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670吨/日,市城区、县(区)城区道路机械化作业率分别达到85%和50%以上。
深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城市建设,全市普遍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形成完善的生活垃圾处理信息化监管体系。
市、县(区)城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乡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70%以上;市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回收利用率达40%以上,旺苍县、苍溪县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回收利用率达35%以上;市、县(区)城区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分别达到30%和20%以上;全市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提高5%;城镇医疗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
到2019年,全市城乡垃圾处理设施累计投资力争完成13亿元。
其中:
争取中央、省预算内投资和市、县(区)各级财政投入3亿元,引导社会资本投入10亿元。
三、主要任务
(一)垃圾处理设施科学规划布局
坚持“区域统筹、共建共享、城乡一体”的原则,结合人口聚集程度、自然地理条件、经济发展水平等情况,统筹安排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工业固体废弃物、医疗垃圾、餐厨垃圾等处理设施建设,合理确定垃圾无害化处理场所、规模和技术路线。
垃圾处理设施坚持以环保发电为主、卫生填埋为辅的原则进行规划布局,统筹建设和完善市、县(区)、乡镇(街道)、村(居委会)的生活垃圾收运体系。
(二)完善垃圾处理设施建设
加快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工业废弃物、医疗垃圾、餐厨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和改造步伐,增强各类垃圾安全处理能力,提高垃圾综合利用率。
新建项目要严格遵照规划布局设点,加快审批流程,抓好项目建设前期工作,尽快开工建设。
在建项目要科学组织施工,加快建设进度,争取早日投运。
1.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
加快市城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配套设施建设,力争在2017年8月全面投入运行。
根据垃圾处理需要适时推进二期工程建设。
加快推进垃圾填埋场升级改造和建设进度,2018年完成朝天城区生活垃圾填埋场和苍溪县20个乡镇垃圾处理场升级改造项目;2019年完成青川县垃圾填埋场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项目。
2.建筑垃圾处理设施建设。
建筑垃圾消纳场建设要遵循科学选择、合理布局的原则,提升覆盖范围和服务半径。
市城区在2019年内新建1-2处建筑垃圾消纳场,引进一定规模的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生产企业2家;县(区)城区在2019年内要建设服务半径不少20公里的规范化建筑垃圾处理(消纳)场1处;乡镇要统一规划设置建筑垃圾堆放场(点)。
3.工业固体废弃物处理设施建设。
加快推进产业园区(开发区)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及监管。
完善园区配套,选择有基础、有潜力、产业集聚和示范效应明显的地区,合理布局设施建设,打造完整的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产业链。
4.医疗废弃物处理设施建设。
进一步完善市医疗废弃物处置中心设施建设,提高医废综合处理能力。
以有效处置为原则,对化学性、病理性、药物性3类医疗垃圾建立过渡处置方案,引进药用包装废弃物再利用生产企业,对药用包装等废弃物进行科学处置。
进一步规范市、县(区)医疗机构医疗废弃物暂存站;乡镇要建立区域性医疗废弃物回收暂存站,覆盖辖区内个体诊所、各村卫生站。
5.餐厨垃圾处理设施建设。
加快启动市城区、苍溪县、旺苍县、剑阁县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项目,其余县区要设立餐厨垃圾回收暂存站(点),力争2018年底建成投入运行。
全市餐厨垃圾处理能力达到320吨/日。
市、县(区)城区基本实现餐厨垃圾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
6.农村面源污染处理设施建设。
结合“以工代赈”、“示范创建”、“美丽新村建设”等涉农项目实施,加大农村“三建五改”力度,推进农村沼气池、三格化粪池等卫生厕所建设。
进一步规范村级再生资源回收站点,对农村废旧农膜、农药包装物等进行回收利用。
大力推崇生态农业发展,农田连片地区适当添置粉碎机等设施设备,提高秸秆堆肥、还田回收利用率。
开展畜牧养殖污染治理,对达到一定规模的养殖场要强制建设废弃物处理设施设备。
(三)健全城乡垃圾收运处理体系
1.生活垃圾收运处理体系建设。
科学选择、合理布局,加快推进垃圾中转设施建设。
全市采取3类城乡生活垃圾收运处理模式。
一是垃圾焚烧发电处理,市主城区及县区城市生活垃圾集中清运到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进行焚烧发电。
二是县区集中处理,乡镇建设垃圾压缩中转站,乡镇垃圾能就地通过腐化处理转变为农肥的就地处理,能够焚烧发电的集中运输到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处理,其他垃圾运输到县区生活垃圾处理场进行无害化处理。
三是乡镇连片处理,集中连片建设生活垃圾收运、处置设施,对片区乡镇生活垃圾进行无害化处理。
2.建筑垃圾收运体系建设。
制定建筑废弃物再生建材制品推广应用政策,重点推动建筑垃圾综合处置示范项目建设。
健全建筑垃圾收运体系,加强施工和建筑垃圾(工程渣土)运输环节管理,建立建筑废弃物集中收集、全密闭运输机制,实现定点处置、循环利用、全程监管,防止有毒有害垃圾、生活垃圾混入。
3.工业固体废弃物收运体系建设。
加快工业固体废弃物转运设施建设及监管,实现分类运输,分类处理处置,提高工业固体废弃物回收率和综合利用水平。
4.医疗废弃物收运体系建设。
全市医疗废弃物实行统一集中处理,专业车辆收集运输。
市医疗废弃物处置中心负责对市城区和各县(区)城区暂存站医疗废弃物进行统一收集运输。
各县区要建立县(区)、乡镇、村医废储运网络,配备医废收运专用车辆,负责对各乡镇、村、个体诊所等产生的医疗废弃物收集运输至县(区)城区医疗废物暂存站。
5.餐厨垃圾收运体系建设。
全市餐厨垃圾按照“属地管理、收运处一体化市场运作”模式,实行集中统一回收利用处理,加强餐饮业和单位餐厨垃圾分类收集管理,建立垃圾排放登记制度,鼓励居民分开盛放和投放餐厨垃圾。
通过政府引导、统一收运、定点处理等办法,建立餐厨废弃物产业化发展、市场化运作和资源化利用的机制,实现处置企业与餐饮企业有效衔接。
旺苍县、苍溪县、剑阁县要因地制宜,城乡兼顾,合理布局餐厨垃圾废弃物暂存设施、分类设施和转运设施。
6.农村面源污染收运体系建设。
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建立健全农村面源污染治理体系。
一是积极发展生态农业,促进新型能源利用,逐步形成“畜—沼—菜”、“畜—沼—农”的良性循环模式;二是注重农业废弃物回收,实行资源循环利用。
加强废旧农膜、农药包装废弃物等回收,开展尾菜专项整治行动,积极引导农户对田间地头产生的尾菜采取堆肥、简易坑沤等形式直接还田;三是推广科学施肥技术,减少化肥农药污染,推行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实施绿色控害技术,实现秸秆综合利用。
(四)推进城乡垃圾分类。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发改委城乡建设部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尽快完善垃圾分类设施建设,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垃圾分类系统。
建立健全垃圾分类制度,努力提高垃圾分类覆盖范围。
2017年,市城区完成国家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城市任务,2019年,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40%;旺苍、苍溪县城启动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到2019年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力争达到35%。
(五)加大存量垃圾治理力度。
做好非正规生活垃圾堆放点和不达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排查及环境风险评估工作,重点治理因历史原因形成的非正规垃圾堆放点、不达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以及使用期满的填埋场。
渗滤液处理不达标的要尽快新建或改造渗滤液处理设施;未建渗滤液处理设施的要在2019年底前完成配套建设。
对具有填埋气体收集利用价值的填埋场,开展填埋气体收集利用及再处理工作。
对使用期满的填埋场,应按照相关要求规范环保封场。
加大农村临时垃圾堆放点治理力度,加强垃圾中转站、填埋场的污染处置和生态恢复。
充分利用垃圾焚烧发电技术消纳存量垃圾,有效解决存量治理难题。
到2018底,完成市城区南山垃圾填埋场二期和旺苍县、剑阁县3个存量垃圾治理项目。
(六)加强实时监管设施建设。
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川办函〔2017〕14号)要求,加快全市垃圾处理设施运行监管信息平台建设,建立全市垃圾收集、转运和处置信息化监管系统,强化各类垃圾处理设施设备的监督管理,实现动态监测,确保垃圾处理设施设备安全达标运营。
加强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烟气排放监测,重点对主要设施运行状况进行实时监控。
加强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及转运设施渗滤液、填埋气体排放和渗漏情况的监测以及填埋场监测井的管理和维护。
加强医疗机构内医疗垃圾分类收集、贮存、运送和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的医疗垃圾排放登记全过程监管。
2018年全市所有运行中的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在线监管设施全面建成,与省级数字化城管平台等联通,实现全省生态环境监测网络信息共享。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市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领导小组下设全市城乡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推进工作组,负责协调推进相关工作。
各县区人民政府、广元经刘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是此项工作的责任主体、工作主体,要专题研究、认真制定三年工作计划,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及时研究解决设施建设推进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确保该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明确工作职责。
市城管执法局要履行好牵头部门职责,会同市级相关部门,及时协调解决推进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健全监管考核指标体系,加强监督管理和绩效考核。
市发展改革委负责项目审核及争取省预算内投资工作,积极推进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
市财政局负责落实支持城乡垃圾处理和资源综合利用的财税政策。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研究和落实逐步提高环卫职工待遇,保障环卫职工合法权益的政策。
市国土资源局负责按照垃圾处理设施用地标准,保障建设用地供应。
市环保局负责垃圾处理设施环境影响评价,监管污染物排放和有害垃圾处理处置等工作。
市农业局负责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后的肥料登记工作。
市商务局负责城乡生活垃圾中可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管理。
市供销社负责城乡生活垃圾中可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建设和资源化利用工作。
各县区、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政府要结合部门职责分工,细化工作任务。
(三)合理安排进度。
2017年9月底前,各县区、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要结合实际出台城乡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三年推进方案,抓紧开展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力争重点项目开工建设。
强化试点推进,积极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垃圾处理监管信系统、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等试点。
2018年底力争完成一批现有设施改造升级工作。
(四)完善政策体系。
研究制定生活垃圾分类回收减量政策措施,建立和完善生活垃圾分类回收减量的管理运行体制。
建立和完善全市生活垃圾处理技术和标准体系,制定和完善生活垃圾分类、回收利用、设施建设、工程验收、污染防治和评价等相关地方性标准,建立健全城乡生活垃圾处理统计指标体系。
(五)创新投入机制。
积极拓宽投资渠道,优化支出结构,加大对此项工作的支持力度。
协调好市政、环保、生态等各类支持政策,统筹好各级专项资金,采取上下结合、横向统筹的办法,打好“组合拳”,形成政策、资金合力。
要采取贷款贴息、先建后补、以奖代补等方式,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带动作用。
按省上要求,综合运用PPP模式、财金互动等多种方式,实行全市垃圾处理三年推进项目整体“打包”,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金融资本参与城乡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
(六)强化监督管理。
城管执法、环保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完善考核评价机制,并对各地工作推进情况进行考评,要强化垃圾处理设施运营状况和处理效果的监管,对故意编造、篡改排污数据的违法企业,依法加大处罚力度。
积极开展第三方专业机构监管,提高监管的科学水平。
推动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信息公开,垃圾处理设施运营单位应依法向社会公开主要污染物名称和排放浓度等信息,制定应急预案,有效应对设施故障等突发事件。
对垃圾渗滤液、焚烧烟气等监测不达标的处理设施,依法及时关停整顿。
严格按照危险废物管理制度要求,加强对飞灰产生、利用和处置的执法监管。
健全公众参与政府决策机制,完善居民诉求表达、受理调查和解决回复等机制。
考核评价每年度进行1次,结果向社会公布,接受监督。
对未通过考核评价的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责成运营单位整改;对整改不力、不能达标运营以及失信、不履行特许经营合同的企业,坚决清退出市场。
(七)加强宣传引导。
加强垃圾处理的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等传统和新兴媒体,大力宣传垃圾分类等相关知识,全面客观报道相关信息。
开展多种形式的主题宣传活动,宣传普及相关知识,倡导绿色健康的生活方式,在全社会树立生活垃圾分类、资源节约、环境保护的观念。
附件:
1.垃圾处理重点任务分工及进度安排表
2.垃圾处理三年实施工作主要目标任务表
3.垃圾处理三年实施方案省级项目实施计划表
附件1
垃圾处理重点任务分工及进度安排表
序号
工作任务
责任单位
时间进度
一
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
1
加快生活垃圾处理设施项目建设
牵头单位:
市城管执法局、市规划建设和住房局、市发展改革委
配合单位:
市环保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2017—2019年
2
科学布局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项目
牵头单位:
市规划建设和住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城管执法局
配合单位:
市环保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2017—2019年
3
无害化处理能力不足的县区要在2019年前完成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改扩建任务
牵头单位:
市城管执法局
配合单位:
市规划建设和住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环保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2017—2019年
4
不具备转运条件的村庄由县区统一规划、分片建设符合环保要求的以垃圾资源化处理利用模式为主的无害化处理设施
牵头单位:
市城管执法局
配合单位:
市环保局、市规划建设和住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2017—2019年
5
强化生活垃圾环保发电处理设施区域统筹、科学布局,严格环保发电项目审批,加快推进设施建设
牵头单位:
市环保局、市发展改革委
配合单位:
市规划建设和住房局、市城管执法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2017—2019年
6
探索创新环保发电对秸秆发电的资源化利用和秸秆发电管理新模式,鼓励企业积极投资发展生物质固体成型燃料
牵头单位:
市科技知识产权局、市农业局
配合单位: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环保局、市发展改革委、各县区人民政府、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2017—2019年
7
加快推进医疗废物处置中心、建筑垃圾消纳场和资源化利用设施、产业园区(开发区)垃圾处理设施的监管建设
市环保局、市卫生计生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建设和住房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国土局、市城管执法局根据各自职能分工履行职责、各县区人民政府、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具体落实
2017—2019年
8
加快农村面源污染控制,开展畜禽养殖污染治理,规划建设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设施
牵头单位:
市农业局、市环保局
配合单位:
市国土资源局、市供销社、市委农工委、各县区人民政府、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2017—2019年
二
城乡垃圾收转运体系
9
统筹规划、加大生活垃圾转运设施建设
牵头单位:
市城管执法局
配合单位:
市环保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建设和住房局、市财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2017—2019年
10
规范和完善前端收集点(站)布局和建设标准
牵头单位:
市城管执法局
配合单位:
市环保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2017—2019年
11
加强县城老旧转运站升级改造和镇乡垃圾中转设施建设
牵头单位:
市城管执法局
配合单位:
市规划建设和住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环保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2017—2019年
12
加大生活垃圾收集力度
牵头单位:
市城管执法局
配合单位:
市环保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2017—2019年
13
积极运用物联网技术,探索线路优化、成本合理、高效环保的收运新模式
牵头单位:
市城管执法局、市发展改革委
配合单位:
市科技知识产权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2017—2019年
14
合理配置垃圾分类收集箱、转运站和运输工具,推广压缩式、封闭式收运方式,减少和避免收运过程中的二次污染
牵头单位:
市城管执法局
配合单位:
市科技知识产权局、市环保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2017—2019年
15
健全建筑垃圾收运体系
牵头单位:
市城管执法局
配合单位:
市规划建设和住房局、市环保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2017—2019年
16
加快工业固体废弃物、医疗垃圾转运设施监管建设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环保局、市卫计局、市规划建设和住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根据各自职能职责完成
2017—2019年
三
厨余垃圾处理系统
17
加强餐饮业和单位厨余垃圾分类收集管理,建立餐厨垃圾排放登记制度
牵头单位:
、市城管执法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配合单位:
市规划建设和住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商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2017—2019年
18
加快餐厨垃圾收运系统建设,健全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体系
牵头单位:
市城管执法局、市科技知识产权局
配合单位:
市规划建设和住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环保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2017—2019年
19
加快餐厨垃圾处理项目建设,提高餐厨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和资源化利用水平
牵头单位:
市城管执法局
配合单位:
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建设和住房局、市国土局、市财政局、市食药监管局、市环保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2017—2019年
四
生活垃圾分类
20
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垃圾处理系统,形成垃圾分类制度,提高垃圾分类制度覆盖范围
牵头单位:
市城管执法局
配合单位:
各县区人民政府、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2017—2019年
21
加快再生资源分拣中心和利用基地建设,强化再生资源回收利用
牵头单位:
市供销社、市商务局
配合单位:
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城管执法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2017—2019年
22
加快生活垃圾分类运输专用设备的投入力度
牵头单位:
市财政局
配合单位:
市发展改革委、市城管执法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2017—2019年
23
大力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牵头单位:
市城管执法局、市供销社
配合单位:
市发展改革委、市直机关工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商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2017—2019年
五
监管设施建设
24
结合数字城管信息系统建设智慧环卫平台
牵头单位:
市城管执法局
配合单位:
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各县区人民政府、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2017—2019年
25
建立全市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和处置信息监管系统
牵头单位:
市城管执法局
配合单位:
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财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2017—2019年
26
强化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设备的监督和管理,实现动态监测目标
牵头单位:
市城管执法局、市环保局
配合单位:
各县区人民政府、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2017—2019年
27
加强对垃圾焚烧发电厂烟气排放和飞灰处置监测监管,重点对设施运行状况等进行实时监控
牵头单位:
市环保局
配合单位:
市发展改革委、利州区人民政府
2017—2019年
28
加强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及转运站渗滤液、填埋气体排放和渗滤情况的监测以及填埋场监测井的管理和维护
牵头单位:
市环保局
配合单位:
市城管执法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2017—2019年
29
加强医疗机构内医疗垃圾分类收集、运送、暂时储存、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的监管
牵头单位:
市卫生计生委、市环保局
配合单位:
各县区人民政府、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2017—2019年
六
存量垃圾治理
30
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和不达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排查及环境风险评估工作
牵头单位:
市城管执法局、市环保局
配合单位:
市水务局、市农业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2017—2019年
31
新建或改建渗滤液处理设施,未建渗滤液处理设施的要在两年内完成配套建设
牵头单位:
市城管执法局
配合单位:
市环保局、市科技知识产权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2017—2019年
32
填埋气体收集利用及再处理工作
牵头单位:
市环保局、市城管执法局
配合单位:
市科技知识产权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2017—2019年
33
加大农村临时垃圾堆放点治理力度,加强垃圾中转站和填埋场的污染处置和生态恢复
牵头单位:
市城管执法局
配合单位:
市环保局、市农业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2017—2019年
七
工作要求
34
专题研究,认真制定本地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计划
各县区人民政府、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2017—2019年
35
开展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项目前期工作
各县区人民政府、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2017—2019年
36
对各地进行考核评价
牵头单位:
市城管执法局
2017—2019年
37
积极开展餐厨垃圾、生活垃圾分类、生活垃圾信息化管理系统试点建设工作
牵头单位:
市城管执法局
配合单位:
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财政局、市环保局、市食药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2017—2019年
38
完善政策和机制,建立和完善全市生活垃圾处理技术、分类回收利用的标准体系建设和政策引导
牵头单位:
市城管执法局
配合单位:
市发展改革委、市环保局、市供销社、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质监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2017—2019年
39
积极拓宽投资渠道、优化支出结构,加大对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的支持力度
牵头单位:
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
配合单位:
市环保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农业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广元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广元 城乡 垃圾处理 设施 建设 三年 实施 参考 方案 样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