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普通高中课程设置与管理指导意见课改办修改征求意见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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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普通高中课程设置与管理指导意见课改办修改征求意见稿
附件6
广西普通高中课程设置与管理指导意见
(征求意见稿)
根据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教基〔2001〕17号)、《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教基〔2003〕6号)和《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基〔2005〕6号)的要求,为规范我区普通高中课程设置与教学管理行为,提高普通高中新课程的实施水平,现结合我区实际,提出指导意见如下:
一、课程设置与管理的原则
(一)科学有序与规范管理原则。
严格执行教育部《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和《广西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实施方案》(桂政办发〔2012〕1号)中所规定的课程设置、学时和学分管理要求,开足开齐八个领域的必修课程,不得任意增加或减少课程门类和课时,充分体现高中新课程基础性和均衡性的特点,为每一位学生奠定共同的发展基础。
(二)多样性与选择性原则。
赋予学校合理而充分的课程自主权,努力开设多样化、高质量的选修课程,充分挖掘和利用当地课程资源,满足学生学习兴趣、发展潜能和将来职业需求,保证学生的课程选择权,促进学生全面而富有个性地发展。
(三)因地制宜与特色发展原则。
结合广西各地教育的条件和发展水平,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地实施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凸显办学特色,积极创造条件,整体提高我区普通高中办学水平。
二、课程结构与设置
(一)课程结构
普通高中课程由学习领域、科目、模块三个层次构成。
普通高中课程设置了语言与文学、数学、人文与社会、科学、技术、艺术、体育与健康和综合实践活动八个学习领域。
每一学习领域设置若干个课程价值相近的科目,八个学习领域含语文、数学、英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等14个科目,以及研究性学习活动、社区服务和社会实践。
每个科目由若干模块组成。
模块之间既相互独立,又反映学科内容的逻辑联系。
每一模块都有明确的教育目标,构成相对完整的学习单元。
(二)课程设置及说明
1.课程设置
普通高中课程内容由必修和选修两部分构成。
必修课程按照教育部《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规定执行。
选修Ⅰ模块根据社会对人才多样化的需求,适应学生不同潜能和发展的需要,在共同必修的基础上,依据各学科课程标准并结合广西实际分类别、分层次设置。
选修Ⅱ模块是普通高中学校根据本地社会、经济、科技、文化发展的需要和学生的兴趣,开设若干模块,供学生选择修习,其中广西地方选修课程占2学分以上。
广西普通高中课程设置见表1、表2:
表1广西普通高中课程设置及学分要求
学习领域
科目
必修
选修Ⅰ
选修Ⅱ
选修ⅠA
选修ⅠB
选修ⅠC
语言与文学
语文
10
学生在全区指定的模块中修习。
学生在全区指定的模块中选择修习。
学生在学校视条件开设的模块中选择修习。
学校根据本地社会、经济、科技、文化发展的需要和学生的兴趣,开设若干模块,供学生选择修习。
(广西地方课程占2学分以上)
外语
10
数学
数学
文
10
理
人文与社会
思想政治
文
8
理
历史
文
6
理
地理
文
6
科学
理
物理
文
6
理
化学
文
6
理
生物
文
6
理
技术
信息技术
4
通用技术
4
艺术
音乐
3
美术
3
体育与健康
体育与健康
11
综合实践活动
研究性学习活动
15
社区服务
2
社会实践
6
毕业学分要求
116
22
6
表2广西普通高中学科模块设置安排
学习领域
科目
必修
选修Ⅰ
选修Ⅱ
选修ⅠA
选修ⅠB
选修ⅠC
语言与文学
语文
必修1、必修2、
必修3、必修4、
必修5
选修2个模块
选修2至3个模块
学校根据办学条件,在选修ⅠA、选修ⅠB以外的选修Ⅰ模块中确定选修模块,供学生选择修习
学校根据本地社会、经济、科技、文化发展的需要和学生的兴趣,开设若干模块,供学生选择修习。
(广西地方课程占2学分以上)
外语
(英语)
必修1、必修2、
必修3、必修4、
必修5
选修6、选修7、选修8
若干选修模块
数学
数学
文
必修1、必修2、
必修3、必修4、
必修5
选修1-1、
选修1-2
系列3和系列4中选修2个专题
理
选修2-1、选修2-2、选修2-3
系列3和系列4中选修若干专题
人文与社会
思想
政治
文
必修1、必修2、
必修3、必修4
生活中的法律常识、公民道德与伦理常识等选修模块
理
历史
文
必修1、必修2、
必修3
若干选修模块
若干选修模块
理
地理
文
必修1、必修2、
必修3
若干选修模块
若干选修模块
科学
理
物理
文
必修1、必修2,
选修1-1、2-1、
3-1中指定选1个
若干选修模块
理
若干选修模块
化学
文
必修1、必修2、
选修模块指定1个
若干选修模块
理
若干选修模块
生物
文
必修1、必修2、必修3
1个选修模块
理
1个选修模块
技术
信息
技术
信息技术基础
在选修1、选修2中选修1个模块(指定选一);选修3、选修4、选修5为任意选修模块
通用
技术
技术与设计1、
技术与设计2
家政与生活技术、电子控制技术、简易机器人制作为任意选修模块
艺术
音乐
音乐鉴赏
在歌唱、演奏、创作、音乐与舞蹈、音乐与戏剧等模块中,至少选修1个模块
美术
美术鉴赏
在绘画、雕塑、设计、工艺、书法、篆刻、摄影/摄像、电脑绘画/电脑设计等模块中,至少选修2个模块
体育与健康
体育与健康
健康教育、田径系列中的一个模块
在体操、民族民间体育项目、新兴运动、水上项目、田径、体操、球类等系列中,至少选修9个模块
综合实践活动
综合实践活动
研究性学习活动
社区服务
社会实践
2.课程设置说明
(1)国家规定的必修课程,所有普通高中学校必须全部开设。
(2)语言与文学、数学、人文与社会、科学四个学习领域各科目的选修Ⅰ分为选修ⅠA、选修ⅠB、选修ⅠC。
选修ⅠA的模块是全区指定的修习内容;选修ⅠB的模块是全区指定的选择修习内容,学生可以选择其中一个模块修习(数学选修ⅠB每个专题均为18学时,学生需在其中选择两个专题修习);选修ⅠC的模块是学校视条件开设的选修内容,学生根据自身发展需求自主选择修习。
在选修ⅠA的模块修习中,修习文、理方向学生按各科目要求选择模块,艺术、体育特长学生在修满必修学分后,可按自身的发展方向选修相关科目的模块。
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完成必修学分所需修习的模块,以及物理、化学、信息技术修满必修学分所需修习的模块,由学生在全区指定的范围内选择。
三、课程管理
(一)学制与学时
1.普通高中学制三年,每学年52周,其中教学时间40周,社会实践1周,假期(包括寒暑假、节假日和农忙假)11周。
每学年分为两个学期,每个学期分为两个学段,每段10周,其中9周授课,1周复习考试。
每周安排35学时,每学时45分钟。
校历由各市根据学年的实际教学时间拟定下达。
2.必修和选修Ⅰ课程的每个模块通常为36学时,学生学习一个模块并通过考核,可获得2学分。
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每个模块原则上为18学时,相当于1学分。
综合实践活动是每个学生的必修课程,其中研究性学习活动计15学分;社区服务不少于10个工作日,计2学分;社会实践共3周,计6学分。
3.选修Ⅱ课程按照模块开发,每个模块可以设计为18学时1学分,也可以设计为36学时2学分。
(二)学生修习要求
1.学生课程修习通过学分和学业水平考试进行管理。
学校通过学分反映学生的模块修习过程和状况。
教育行政部门通过学业水平考试检测学生在各学科所达到的学业水平,督促学校认真执行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规范教育教学行为。
2.学生毕业的学分要求。
学生每学年在每个学习领域都必须获得一定的学分,三年中获得116个必修学分(包括研究性学习活动15学分,社区服务2学分,社会实践6学分),选修Ⅰ至少获得22学分,选修Ⅱ至少获得6学分(包括广西地方课程2学分以上),总学分达到144学分方可毕业。
鼓励学有余力或希望多方面发展的学生修习更多的选修模块,获得更多学分。
凡是学生所选学课程并通过考核的,继续计算学分。
(三)课程计划安排
1.学校制定课程计划时,高一年级主要设置必修课程,逐步增设选修课程。
指导学生选择课程时,先指导学生选择科目,后指导学生在科目中选择模块;应当允许学生选择科目或者模块后有调整性的重新选择。
2.学校在保证开设好所有必修模块的同时,要积极创造条件,制定开设选修课程的规划,逐步开设丰富多彩的、高质量的选修课程,提供更加灵活的课程计划供学生选择。
一个模块三年中可以重复开设,每个学科每个学段可以开设几个必修、选修模块。
允许特殊原因的学生跨年级选课,也允许部分课程例如选修Ⅱ课程、综合实践活动课程跨年级安排。
学校应当保证学生的选择权。
3.高三下学期,学校应保证每个学生有必要的体育、艺术等活动时间,同时鼓励学生按照自己的兴趣和需要继续修习某些课程,获得一定学分,也可以安排总复习。
(四)课程编排要求
1.学校在统筹制定三年教学计划的基础上,必须分别设置必修课程表和选修课程表,原则上先排出必修课程表,再排出选修课程表。
2.课程编排单位:
必修课程表一般按学科以行政班为基本单位编排。
选修课程表在保证必修课程的基础上按学生选课后形成的教学班编排。
有条件的学校可将必修课程表和选修课程表编排好后,由学生根据自己实际选择学习时间。
在教育资源允许的情况下,可探索跨年级编排课程表。
3.课程编排结构:
合理、有序地安排高中三年的课程,课程编排时某一个科目、某一模块的知识需要其他科目知识支撑,或选修课的系列之间、模块之间、专题之间有递进关系的应按顺序开设,没有递进关系的可并行开设。
4.课程编排时间:
学生选课以学期为单位,即一次选定一学期内两学段所计划修习的课程;高一新生的选课在第一学段进行,其他年段的学生在学期末和假期选课,学校在新学期开学前基本完成课程编排。
(五)课程编排程序
学校教务部门具体负责学校的课程编排工作。
1.各学科教研组提出本学科的必修课程和选修课程开设方案和课程说明,报学校教务部门;教务部门进行汇总和调整,排出必修课程表和选修课程清单,报校长批准。
2.教师指导学生依据必修课程表和选修课程清单进行选课。
3.学校教务及相关部门对全校学生选课情况进行汇总、统计、调整,编排出学期选修课程表。
四、教学组织与管理
(一)组织教学班级
为了保证学生选择课程,必然会打破以行政班为主的授课方式,出现行政班、教学班并行的情况。
行政班是开展班级活动的集体组织,是培养学生集体主义、团队精神和合作意识的重要场所。
学校应保持班主任的相对固定,便于对学生的学习与生活进行有效的管理和指导。
教学班主要负责对学生的学习管理,同时关注学生的学习习惯和学习方法的养成。
教学班可通过班委会或科代表协助管理。
任课教师应本着教管合一的理念,加强与行政班班主任的联系,及时向他们反映学生的学习情况和具体表现,处理各种偶发事件。
学校应制订相应的规章制度,对教学班的教学过程和教学管理、行政班和教学班关系的处理和协调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
在学生选择选修科目和模块之前,学校应当向学生公布教学班的班额控制数。
如果某些科目或模块选择的人数偏少,可以动员指导学生重新进行选择。
综合实践活动是国家规定的必修课程,由学校自己开发和实施。
社会实践的组织形式以班级或小组为单位,每学年安排一周。
社区服务建议根据学生实际情况建立小组,学校要认真组织、检查,并争取社区和家长的配合。
学校应积极探索综合实践活动的实施方式,尤其要重视研究性学习活动、社会实践、社区服务的有机整合。
(二)安排教学工作
教学班与行政班并行后的教学安排,要求教师能够岗位明确,也要求班主任与教学班任课教师能够经常联系。
综合实践活动中,教师的责任应当侧重在组织、引导学生,研究性学习课程安排教师指导,尽量考虑教师的专业和特长。
由于新课程大量增加选修课程,学校应当充分挖掘校内资源,调动教师参与的积极性。
鼓励多学科教师合作开设同一选修课,还可以外聘教师或者请大学老师开设一些专题讲座。
坚持教师培训后上岗的规定,在职教师不经过培训不能上岗。
(三)安排教学场所
教学班编排有可能会使班级数有所增加,从高中二年级起有条件的学校要考虑增加教学专用教室。
技术课程、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和部分选修课程的学习活动场所还可以利用社会资源。
五、课程建设与管理
学校要在校长和课程指导委员会的领导下,切实加强对课程实施的管理。
学校管理课程要坚持民主管理,要有校长、教学管理人员、教师、学生及其家长代表参与。
校长是新课程实验的领导者和组织者,应严格执行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监督和评估课程实施过程,发布学校课程质量信息。
教师应对课程目标的实现、学生的发展负责,对课程的有效实施、学生的学习结果评定承担相应责任,学校与社会应尊重教师的劳动。
学生及其家长应有机会了解、评价学校课程,并提出改进建议,应积极配合学校执行国家颁布的课程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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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必修课与选修课课程安排及学分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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