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行政工作实施意见.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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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行政工作实施意见.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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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行政工作实施意见
2018年依法行政工作实施意见
(一)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一是清理规范增加企业负担的各类证照,制定规范证照管理工作方案。
二是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对市政府公布保留的行政许可中介服务事项清单进行动态调整。
三是加强行政审批规范化、标准化建设,编制行政许可通用目录和公共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实行目录和编码管理。
四是全面规范一个窗口办理、并联办理、限时办理、规范办理、透明办理、网上办理,推行“四零”承诺服务(服务受理零推诿、服务方式零距离、服务质量零差错、服务结果零投诉),统一服务标准,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工作效率,XX年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五是加快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实现互联互通。
六是根据省、市安排进一步优化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程序。
(二)推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及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清单制度。
一是健全完善市政府及各部门、乡镇政府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的动态管理制度,根据行政权限衔接、取消、下放、职能增减情况及时调整完善并公布。
二是实行统一的市场准入制度,落实好负面清单工作。
三是清理取消不合法、不合理的行政事业性和政府性收费基金项目,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实行清单管理。
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一律取消;擅自提高征收标准、扩大征收范围的,一律停止执行,XX年下半年完成清理工作并将清理结果公布。
(三)加强市场监管。
一是深化商事改革,积极推进企业信息公示工作,巩固扩大“三证合一、一照一码”、“一章一证”成果,探索实行“多证合一”。
二是扩大电子营业执照试点范围。
三是积极推行“双随机”抽查和联合检查机制,建立健全市场主体诚信档案、失信惩戒和“黑名单”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运用“互联网+”和大数据先进理念、技术和资源,加强对市场主体的服务和监管。
四是加快推进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着力解决行业协会商会不合理收费问题。
(四)创新社会治理。
一是统筹推进户籍制度、医疗服务价格、科技管理体制等改革,实行农村低保线与扶贫线“两线合一”,推进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
二是XX年底前完成社会管理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的制度,构建职责明确、奖惩分明、衔接配套、务实管用的领导责任体系。
二、完善行政决策制度
(一)进一步完善行政决策程序。
根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XX-2020年)》和《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做好《市政府重大决策程序规定》的修改完善工作,并强化贯彻落实,切实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讨论。
在决策执行过程中,要及时跟踪实施情况,了解利益各方和社会公众对决策实施的意见建议,全面评估执行效果,确保不出现重大决策失误。
(二)增强公众参与实效。
一是完善征求意见机制,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应当认真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团体、基层组织、社会组织和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二是XX年底前,市政府及各部门、乡镇政府要依托市政府门户网站建立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平台,对社会关注度高、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决策事项,及时公开信息、解释说明,征求公众意见,并及时反馈意见采纳情况和理由。
(三)提高专家论证和风险评估质量。
一是建立健全行政决策咨询论证专家库。
二是不断提高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能力,进一步细化社会稳定、生态环境、公共财政等方面的风险评估标准。
三是建立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管理制度,如实记录重大行政决策集体讨论情况和决定。
(四)认真贯彻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
按照市政府《关于全面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通知》(〔XX〕137号)、《关于成立市政府法律顾问委员会的通知》(〔XX〕156号)要求,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代理行政诉讼、处理疑难行政复议案件、提供法律咨询论证等方面的审查把关和法治保障作用。
加强对各乡镇、市政府各部门聘请法律顾问工作的业务指导,有效发挥法律顾问服务咨询作用。
建立法律顾问工作考评体系、加强经费保障。
(五)加大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力度。
根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XX-2020年)》以及省、市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对《市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进行修改完善,并抓好贯彻落实。
要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制定规范性文件。
凡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产生直接影响的规范性文件,未经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的,不得发布施行。
市政府法制办公室要认真做好政府文件合法性审查、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前置性审查和乡镇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定期对部门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执行情况、乡镇政府规范性文件报送备案情况开展监督检查,根据市统一要求对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对不适应深化改革要求、与法律法规冲突的规范性文件要及时修改或废止。
实行规范性文件目录和文本动态化、信息化管理,根据规范性文件立改废情况及时作出调整并向社会公布。
三、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
一是积极推进综合执法。
重点在食品药品安全、工商质监、公共卫生、安全生产、文化旅游、资源环境、农林水利、交通运输、城乡建设、商务等领域开展综合执法,有条件的领域可以推行跨部门综合执法。
二是加强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
理顺城管执法体制,完善城市管理领域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强制权运行机制,加强城管执法配套制度建设。
积极推进城市管理领域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向乡镇延伸。
三是重点加强全市行政执法力量,强化对全市行政执法的统一领导和协调,把机构改革、政府职能转变调整出来的人员编制重点用于充实基层执法力量。
(二)做好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衔接工作。
完善衔接机制,进一步健全“两法衔接”的联席会议制度。
加强“两法衔接”共享平台建设并抓好应用,完善移送标准和程序,落实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等制度。
(三)完善执法程序。
一是推进基层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
制定并严格执行《关于推进基层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意见》,规范基层行政执法行为,提高基层行政执法能力,制定完善行政执法调查取证规则,健全行政执法告知、听证、集体讨论、罚没收入管理等制度。
二是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争议协调机制。
三是在全市落实好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执法部门要编制完成行政执法操作流程规范文本。
要根据工作需要配备行政执法记录仪等相应录音、照相、录像设备,保证执法全过程关键环节文字记录的同时,做到音像同步记录。
要充分利用执法办案信息系统、现场执法记录设备、视频监控等技术手段,加强对执法台账和法律文书制作、使用管理,强化对立案、监督检查、调取证据、行政决定等行政执法全过程的跟踪,确保所有行政执法工作都有据可查。
四是推动建立重点领域行政执法情况年度报告和重大违法案件通报和案情公布制度。
五是建立干预执法活动记录制度。
(四)健全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
一是全面执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年底前完成全市行政执法人员清理工作。
二是健全行政执法人员纪律约束机制,完善对行政执法人员平时考核制度,全面提升执法队伍素质。
三是加强执法辅助人员管理,按照省、市要求合理解决辅助人员执法的问题。
(五)创新执法方式。
一是制定并严格执行《互联网+行政执法·监督实施意见》。
二是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和信息共享,积极创造条件,建立全市统一的行政执法信息平台,完善网上执法办案及信息查询功能。
强化科技、装备在行政执法中的应用。
三是推广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行政指导、行政奖励等非强制性执法手段,提升执法水平和效果。
四是健全公民和组织守法信用记录,完善守法诚信褒奖机制和违法失信行为惩戒机制。
五是全面落实好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制度。
各行政执法部门要在年底前完成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制度的修订完善,并建立定期更新和公布制度。
要通过行政处罚卷的调查终结报告(或内部审批表)、案件集体讨论记录、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和行政处罚决定书中体现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的情况。
(六)全面落实执法责任制。
一是严格落实《市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强化对行政执法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的责任追究。
二是建立并有效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制度,做好行政执法投诉举报、重大行政处罚备案、行政执法统计、行政执法检查、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等工作,坚决纠正执法违法行为,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四、强化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
(一)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
一是加强重点领域和重要环节监督。
组织开展对财政资金分配使用、国有资产监管、政府投资、公共资源转让、公共工程建设等权力集中的部门和岗位、项目进行监督检查。
二是在政府制度建设、重大行政决策方面,要有效公开行政权力运行流程、惩治和预防腐败、防控廉政风险、防止利益冲突。
三是发挥政府诚信建设示范作用,加快政府守信践诺机制建设。
四是完善行政问责制度,健全责令公开道歉、停职检查、引咎辞职、罢免等问责方式和程序,坚决纠正行政不作为、乱作为,克服懒政、庸政、怠政,惩处失职、渎职行为,增加行政问责的针对性和时效性。
五是强化社会监督。
建立违法行政投诉举报登记制度,开设全市机关作风问题投诉举报平台。
XX年底前,市政府及各部门、乡镇政府都要畅通举报箱、电子信箱、热线电话等监督渠道,方便群众投诉举报、反映问题,依法及时调查处理违法行政行为。
(二)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一是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五公开”,细化任务措施、明确责任分工。
二是重点推进财政预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
三是完善政府新闻发言人、突发事件信息发布等制度,做好对热点敏感问题的舆论引导,及时回应人民群众关切。
四是创新政务公开方式,加强互联网政务信息数据服务平台和便民服务平台建设,提高政务公开信息化、集中化水平。
五、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
(一)加强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
一是要完善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机制,注重运用调解和解方式结案。
疑难重大复杂案件认真贯彻《省行政复议行政应诉专家咨询讨论制度》,办理复议案件听取咨询专家意见。
推行听证审理方式,注重实地调查。
重大复杂案件采取听证会、论证会等形式听取专家意见。
二是提高行政复议办案质量,坚决纠正违法不当行政行为,提升行政复议公信力。
三是加强行政复议标准化建设,依法健全行政复议机构,配备专职行政复议人员,保证有机构、有与工作任务相适应的工作人员、有与工作任务相适应的办案条件和经费保障办理行政复议案件。
四是认真落实《省行政机关行政应诉办法》、《省行政复议调解和解规定》、《省行政复议行政应诉专家咨询论证制度》,严格依法履行行政应诉职责,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自觉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和裁定。
五是建立行政应诉月报制度。
为全面、准确地了解我市行政机关行政应诉工作情况,要求各单位于每月3日之前填写《行政应诉案件统计表》并按时上报。
(二)健全依法化解社会矛盾机制。
一是建立健全社会矛盾预警机制、利益表达机制、协商沟通机制、救济救助机制。
二是建立健全行政调解制度,规范调解程序,加强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建设,重点抓好劳动争议、交通事故赔偿、医疗卫生、学校意外伤害、土地矿产、山林资源权属、房屋征收、物业管理、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行政调解工作。
三是健全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实现村委会人民调解组织全覆盖。
四是充分发挥仲裁解决经济纠纷、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的作用。
五是实行网上受理信访制度,健全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理诉求机制。
六、全面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一)抓好《实施纲要》的学习宣传和培训。
一是市政府办公室和市政府法制办公室要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健全政府系统领导干部学法制度的通知》(冀政字〔XX〕14号)要求,进一步完善和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制定年度学法计划,认真组织开展学法活动,保证人员、时间、内容、效果的落实。
市政府年内至少举办一期领导干部法治专题培训班,举办不少于两期的法治讲座,组织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和政府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专题培训。
二是市政府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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