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工程量计算规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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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工程量计算规则
市政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本定额适用于湖北省境内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改建工程、市政工程及园林绿化工程中的土石方工程
二、本定额是依据现行国家建设工程劳动定额、湖北省建筑、安装、市政及园林绿化工程消耗量定额编制的。
三、本定额的工作内容中,已说明了主要施工工序,次要工序虽未说明,均已包含在定额内。
四、本定额中消耗量和价格的确定:
1.人工工日:
(1)本定额中的人工工日按普工表示。
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辅助用工、超运距用工、人工幅度差。
(2)本定额中的人工工日的单价取定为:
42.00元/工日。
2.施工机械台班:
(1)本定额中的机械类型、规格采用我省常用机械类型,按正常合理的机械配备综合取定。
(2)机械台班消耗量中包括了机械幅度差。
(3)机械台班单价按《湖北省施工机械台班价格》(2008年)计取。
五、执行定额计价方法时:
1.本定额说明、工程量计算规则、附注等条款注明允许调整、换算者外,一般不得因具体工程的人工、材料、机械消耗与定额规定不同而调整。
2.本定额规定应计取的项目,由于施工单位采取了技术措施,改变了生产工艺又能按工程质量要求完成任务,保证安全操作,其项目仍按本定额计算。
3.山上施工,运输车不能直接到达施工现场而发生的运输,根据发生的数量另作补充,按实计算。
4.定额中的人工工日及单价,各地不得自行变更。
5.定额中的机械类别、名称、规格型号、机型为统一划分,实际采用机械与定额不同时,不允许换算。
六、本定额中为满足环保要求而配备了洒水汽车在施工现场降尘,若实际施工中未采用洒水汽车降尘的,在结算中应扣除洒水汽车和水的费用。
七、沟槽、基坑、石方平基的划分:
建筑、安装、园林工程凡图示沟槽底宽在3m以内,且沟槽长大于沟槽宽3倍以上的为沟槽。
凡图示基坑底面积在20m2以内,且坑底的长与宽之比小于或等于3倍的为基坑。
凡图示沟槽底宽3m以外,坑底面积20m2以外,平整场地挖土方厚度在30cm以外,均按挖土方计算。
市政工程底宽7m以内,底长大于底宽3倍以上按沟槽计算。
底长小于底宽3倍以内按基坑计算,基坑底面积在150m2以内的执行基坑定额。
石方平基:
沟槽、基坑底宽大于3m且底面积大于20m2;顶平面标高不同时,以低边顶平面标高线以上的部分为平基。
八、土壤及岩石分类见土壤及岩石分类表。
土壤分类表
岩石分类表(岩石类别分类表按GB50021-2001)
九、本定额未列的消耗量项目,由各市、县建设工程造价主管机构按照本定额编制原则、方法收集补充,报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备案。
十、本定额是我省建设工程按定额计价的规范性文件,各地区、各部门不得另行编制、修改和翻印。
十一、本定额中注有"××"以内或"××"以下者,均包括"××"本身,"××"以外或"××"以上者,则不包括"××"本身。
一、土石方工程
第一章土方工程
说明
一、本章定额均适用于各类工程的土方工程(除有关专业册说明了不适用本章定额外)。
二、人工挖土方、沟槽、基坑定额深度超过6m,按6m以内的相应项目基价,每加深1m乘以1.25(如7m以内采用6m以内的项目基价乘系数1.25;8m以内采用7m以内的项目基价乘系数1.25,以此类推)。
三、干湿土的划分,应根据地质勘测资料以地下常水位为准划分,地下常水位以上为干土,以下为湿土,含水率≥25%为湿土,如挖湿土时,人工和机械乘系数1.18。
若含水率>40%,则另行计算。
四、本定额未包括地下水位以下施工的排水费用,发生时另按措施项目计算。
五、本定额未包括工作面以外运输路面维修、养护、城区环保清洁费、挖方、填方区的障碍清理、铲草皮、挖淤泥、堰塘排水等内容,发生时应另行计算。
六、在支撑下挖土,按实挖体积人工乘以系数1.43,机械乘系数1.2。
先开挖后支撑的不属支撑下挖土。
七、挖桩间土方时,按实挖体积(扣除桩体所占体积),人工乘以系数1.50。
八、场地按竖向布置挖填土方时,不再计算平整场地的工程量。
九、挖土中遇含碎、砾石体积为31%~50%的密实粘性土或黄土时,按挖四类土相应项目基价乘以1.43。
碎、砾石含量超过50%时,另行处理。
十、挖土中因非施工方责任发生塌方时,除一、二类土外,三、四类土壤按降低一级土类别执行,第九条所列土壤按四类土执行,工程量均以塌方数量为准。
十一、竖井挖土方,指在土质隧道的竖井挖土方。
十二、机械挖土方工程量按施工组织设计分别计算机械和人工挖土工程量。
无施工组织设计时可按机械挖土方90%、人工挖土方10%计算,(人工挖土部分按相应定额项目人工乘系数2.0)。
十三、推土机推土或铲运机铲土土层平均厚度小于30cm时,推土机台班用量乘以系数1.25;铲运机台班用量乘以系数1.17。
十四、挖掘机在垫板上进行作业时,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25,定额内不包括垫板铺设所需的工料、机械消耗。
十五、挖密实的钢碴,按挖四类土人工乘2.5,机械乘系数1.5。
十六、0.2m3抓斗挖土机挖土、淤泥、流砂,按0.5m3抓铲挖掘机挖土、淤泥、流砂定额消耗量乘以系数2.5计算。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土方工程量计算一般规则:
1.土方体积均以天然密实体积为准计算。
如虚方体积、夯实体积和松填体积必须折算成天然密实体积时,可按表G1-3所列数值换算。
土方体积折算表表G1-3
虚方体积天然密实度体积夯实后体积松填体积
1.000.770.670.83
1.301.000.871.08
1.501.151.001.25
1.200.920.801.00
2.建筑物挖土以设计室外地坪标高为准计算。
3.土方工程量按图示尺寸计算,修建机械上下坡的便道土方量并入土方工程量内。
4.清理土堤基础按设计规定以水平投影面积计算,清理厚度为30cm内,废土运距按30m计算。
5.人工挖土堤台阶工程量,按挖前的堤坡斜面积计算,运土应另行计算。
6.管道接口作业坑和沿线各种井室所需增加开挖的土方工程量:
排水管道按2.5%;排水箱涵不增加;给水管道按1.5%。
7.竖井挖土方按设计结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乘以竖井高度,以m3计算,其竖井高度指实际自然地面标高至竖井底板下表面标高之差。
二、挖沟槽、基坑土方工程量按下列规定计算:
1、沟槽、基坑加宽工作面,放坡系数按设计图示尺寸计算,无明确规定时按表G1-4、表G1-5、表G1-6规定计算
放坡系数表G1-4
土壤类别放坡起点(m)人工挖土机械挖土
在坑内作业在坑上作业
一、二类土1.20l:
0.501:
0.331:
0.75
三类土1.50l:
0.331:
0.251:
0.67
四类土2.001:
0.25l:
0.101:
0.33
2.达式挖沟槽、基坑需支挡土板时,其挡土土板按各专业施工技术措施项目中相应子目计算。
凡放坡部分不得再计算挡土板,支挡土板后不得再计算放坡。
3.基础、构筑物施工所需工作面按表G1-5规定计算。
基础、构筑物施工所需工作面宽度计算表表G1-5
基础、构筑物、材料每边各增加工作宽度(cm)
砖基础20
浆砌毛石、条石基础15
混凝土基础垫层支模板30
混凝土基础支模板30
基础垂直面做防水层80(防水层面)
构筑物(无防潮层)40
构筑物(有防潮层)60
管沟底部每侧工作面宽度表单位:
cm
表G1-6
挖土交接处产生的重复工程量不扣除。
如在同一断面内遇有数类土壤,其放坡系数可按各类土占全部深度的百分比加权计算。
管道结构宽:
无管座按管道外径计算,有管座按管道基础外缘计算,构筑物按基础外缘计算,如设挡土板、打钢板桩则每侧增加10cm。
建筑物沟槽、基坑工作面放坡自垫层上表面开始计算。
管道沟槽、给排水构筑物沟槽基坑工作面及放坡自垫层下表开始计算。
5.挖沟槽:
外墙按图示中心线长度计算;内墙按图示基础底面之间净长度计算;内外突出部分(垛、附墙烟囱等)体积并入沟槽土方工程量内计算。
6.挖管道沟槽按管道中心线长度计算。
三、地下连续墙挖土成槽土方量按连续墙设计长度、宽度和槽深(加超深0.5m)以立方米计算。
第二章石方工程
说明
一、本章定额均适用于各类工程的挖石方工程(除有关专业册说明了不适用本章定额外)。
二、石方爆破定额是按炮眼法松动爆破和无地下渗水积水考虑的,防水和覆盖材料未在定额内。
采用火雷管可以换算,雷管数量不变。
扣除定额中的胶质导线用量,增加导火索用量,导火索的长度按每个雷管2.12m计算(抛掷和定向爆破另行处理)。
打眼爆破若要达到石料粒径要求,则增加的费用另计。
第三章土石方运输工程
说明
一、本章定额均适用于各类工程的土石方运输工程(除有关专业册说明了不适用本章定额外)。
二、汽车、重车上坡降效因素,已综合在相应的运输定额项目中,不再另行计算。
三、汽车运土运输道路是按一、二、三类道路综合确定的,已考虑了运输过程中道路清理的人工,如需要铺筑材料时,另行计算。
四、人工装土汽车运土时,汽车运土定额乘系数1.1。
五、自卸汽车运土,如系反铲挖掘机装土,则自卸汽车运土台班数量乘以系数1.1;拉铲挖掘机装车,自卸汽车运土台班数量乘以系数1.2。
六、自卸汽车运淤泥、流砂,按自卸汽车运土台班数量乘以系数1.2。
七、本定额未包括由于河道清理施工封航发生的其他费用和外租设备、船只的途中调遣费。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土石方运距应以挖土重心至填土重心或弃土重心最近距离计算,挖土重心、填土重心、弃土重心按施工组织设计确定。
如遇下列情况应增加运距:
1.人力及人力车运土、石方上坡坡度在15%以上,推土机推土、推石碴,铲运机铲运土重车上坡时,如果坡度大于5%时,其运距按坡度区段斜长乘以下列系数计算。
项目推土机、铲运机人力及人力车
坡度(%)5~1015以内20以内25以内15以上
系数1.752.02.252.505
2.采用人力垂直运输土、石方,垂直深度每米折合水平运距7m计算。
3.拖式铲运机3m3加27m转向距离,其余型号铲运机加45m转向距离。
二、余土或取土工程量可按下式计算:
余土外运体积=挖土总体积-回填土总体积(或按施工组织设计计算)
式中计算结果为正值时为余土外运体积,负值时为取土体积。
第四章回填及其他
说明及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本章定额均适用于各类工程的土方回填及其他工程(除有关专业册说明了不适用本章定额外)。
二、回填土区分夯填、松填按图示回填体积并依下列规定,以m3计算:
l.建筑物沟槽、基坑回填土体积以挖方体积减去设计室外地坪以下埋设砌筑物(包括基础垫层、基础等)体积计算。
2.管道沟槽回填应扣除管径在200mm以上的管道、基础、垫层和各种构筑物所占体积。
3.室内回填土按主墙之间的面积乘以回填土厚度计算。
三、平整场地及碾压工程量按下列规定计算:
1.平整场地是指建筑场地以设计室外地坪为准±30cm以内挖、填土方及找平。
挖、填土厚度超过±30cm时,按场地土方平衡竖向布置图另行计算。
2.平整场地工程量按建筑物外墙外边线每边各加2m,以m2计算。
3.原土碾压按图示碾压面积以m2计算,填土碾压按图示填土体积以m3计算。
四、基底钎探按图示基底面积以m2计算。
五、围墙、挡土墙、窨井、化粪池等都不计算平整场地。
六、人工开挖地面需分不同厚度按m2计算。
二、道路工程
第一章路基处理
说明
一、本章定额均适用于各类工程的土方工程(除有关专业册说明了不适用本章定额外)。
二、人工挖土方、沟槽、基坑定额深度超过6m,按6m以内的相应项目基价,每加深1m乘以1.25(如7m以内采用6m以内的项目基价乘系数1.25;8m以内采用7m以内的项目基价乘系数1.25,以此类推)。
三、干湿土的划分,应根据地质勘测资料以地下常水位为准划分,地下常水位以上为干土,以下为湿土,含水率≥25%为湿土,如挖湿土时,人工和机械乘系数1.18。
若含水率>40%,则另行计算。
四、本定额未包括地下水位以下施工的排水费用,发生时另按措施项目计算。
五、本定额未包括工作面以外运输路面维修、养护、城区环保清洁费、挖方、填方区的障碍清理、铲草皮、挖淤泥、堰塘排水等内容,发生时应另行计算。
六、在支撑下挖土,按实挖体积人工乘以系数1.43,机械乘系数1.2。
先开挖后支撑的不属支撑下挖土。
七、挖桩间土方时,按实挖体积(扣除桩体所占体积),人工乘以系数1.50。
八、场地按竖向布置挖填土方时,不再计算平整场地的工程量。
九、挖土中遇含碎、砾石体积为31%~50%的密实粘性土或黄土时,按挖四类土相应项目基价乘以1.43。
碎、砾石含量超过50%时,另行处理。
十、挖土中因非施工方责任发生塌方时,除一、二类土外,三、四类土壤按降低一级土类别执行,第九条所列土壤按四类土执行,工程量均以塌方数量为准。
十一、竖井挖土方,指在土质隧道的竖井挖土方。
十二、机械挖土方工程量按施工组织设计分别计算机械和人工挖土工程量。
无施工组织设计时可按机械挖土方90%、人工挖土方10%计算,(人工挖土部分按相应定额项目人工乘系数2.0)。
十三、推土机推土或铲运机铲土土层平均厚度小于30cm时,推土机台班用量乘以系数1.25;铲运机台班用量乘以系数1.17。
十四、挖掘机在垫板上进行作业时,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25,定额内不包括垫板铺设所需的工料、机械消耗。
十五、挖密实的钢碴,按挖四类土人工乘2.5,机械乘系数1.5。
十六、0.2m3抓斗挖土机挖土、淤泥、流砂,按0.5m3抓铲挖掘机挖土、淤泥、流砂定额消耗量乘以系数2.5计算。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土方工程量计算一般规则:
1.土方体积均以天然密实体积为准计算。
如虚方体积、夯实体积和松填体积必须折算成天然密实体积时,可按表G1-3所列数值换算。
土方体积折算表表G1-3
虚方体积天然密实度体积夯实后体积松填体积
1.000.770.670.83
1.301.000.871.08
1.501.151.001.25
1.200.920.801.00
2.建筑物挖土以设计室外地坪标高为准计算。
3.土方工程量按图示尺寸计算,修建机械上下坡的便道土方量并入土方工程量内。
4.清理土堤基础按设计规定以水平投影面积计算,清理厚度为30cm内,废土运距按30m计算。
5.人工挖土堤台阶工程量,按挖前的堤坡斜面积计算,运土应另行计算。
6.管道接口作业坑和沿线各种井室所需增加开挖的土方工程量:
排水管道按2.5%;排水箱涵不增加;给水管道按1.5%。
7.竖井挖土方按设计结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乘以竖井高度,以m3计算,其竖井高度指实际自然地面标高至竖井底板下表面标高之差。
二、挖沟槽、基坑土方工程量按下列规定计算:
1、沟槽、基坑加宽工作面,放坡系数按设计图示尺寸计算,无明确规定时按表G1-4、表G1-5、表G1-6规定计算
放坡系数表G1-4
土壤类别放坡起点(m)人工挖土机械挖土
在坑内作业在坑上作业
一、二类土1.20l:
0.501:
0.331:
0.75
三类土1.50l:
0.331:
0.251:
0.67
四类土2.001:
0.25l:
0.101:
0.33
2.达式挖沟槽、基坑需支挡土板时,其挡土土板按各专业施工技术措施项目中相应子目计算。
凡放坡部分不得再计算挡土板,支挡土板后不得再计算放坡。
3.基础、构筑物施工所需工作面按表G1-5规定计算。
基础、构筑物施工所需工作面宽度计算表表G1-5
基础、构筑物、材料每边各增加工作宽度(cm)
砖基础20
浆砌毛石、条石基础15
混凝土基础垫层支模板30
混凝土基础支模板30
基础垂直面做防水层80(防水层面)
构筑物(无防潮层)40
构筑物(有防潮层)60
管沟底部每侧工作面宽度表单位:
cm表G1-6
挖土交接处产生的重复工程量不扣除。
如在同一断面内遇有数类土壤,其放坡系数可按各类土占全部深度的百分比加权计算。
管道结构宽:
无管座按管道外径计算,有管座按管道基础外缘计算,构筑物按基础外缘计算,如设挡土板、打钢板桩则每侧增加10cm。
建筑物沟槽、基坑工作面放坡自垫层上表面开始计算。
管道沟槽、给排水构筑物沟槽基坑工作面及放坡自垫层下表开始计算。
5.挖沟槽:
外墙按图示中心线长度计算;内墙按图示基础底面之间净长度计算;内外突出部分(垛、附墙烟囱等)体积并入沟槽土方工程量内计算。
6.挖管道沟槽按管道中心线长度计算。
三、地下连续墙挖土成槽土方量按连续墙设计长度、宽度和槽深(加超深0.5m)以立方米计算。
第二章道路基层
说明
一、路床(槽)整形项目内容,包括平均厚度10cm以内的人工挖高填低,整平路床使之形成设计要求的纵、横坡度并应经压路机碾压密实。
二、本章包括各种级配的多合土基层项目。
三、石灰土基、多合土基铺筑时,需进行养生,其用水量已综合在多合土养生定额内,使用时不得重复计算用水量。
四、各种底基层做为面层封顶时,当需加水碾压时,加水量不考虑。
五、多合土基层中各种材料是按常用的配合比编制的。
当设计配合比与定额不符时,有关的材料消耗量可以调整,但人工和机械台班的消耗量不得调整。
六、石灰土基层中的石灰均为生石灰的消耗量。
七、本章中设有"每增减"的子目,适用于压实厚度20cm以内。
压实厚度在20cm以上40cm以内应按两层结构层铺筑,以此类推。
八、定额中粘土按就近取土考虑,若外购土,定额取定价26.72元/m3,去掉定额中的"()"重新计算基价。
九、消解石灰,集中拌合套集中消解石子目,原槽拌合套小堆沿线消解石灰子目。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道路工程路基应按设计车行道宽度另计两侧加宽值,加宽值的宽度按设计图纸计算。
路面边无卧石、站石、缘石基础的,设计未明确,每侧加宽值按30cm计算。
二、道路工程石灰土、多合土养生,按设计摊铺层的面积之和计算。
三、道路基层工程量按面积计算,不扣除各种井位所占的面积。
第三章道路面层
说明
一、本章包括简易路面、沥青表面处治、沥青混凝土路面及水泥混凝土路面等项目。
二、沥青混凝土路面、黑色碎石路面所需要的面层熟料实行定点搅拌时,其运至作业面所需的运费不包括在该项目中,需另行计算。
三、水泥混凝土路面,综合考虑了前台的运输工具不同所影响的工效及有筋无筋等不同的工效。
施工中无论有筋无筋及出料机具如何均不换算。
水泥混凝土路面中未包括钢筋用量。
当设计有筋时,套用"钢筋工程"有关子目。
四、水泥混凝土路面定额中,不含真空吸水和路面刻防滑槽。
五、喷洒沥青油料定额中,分别列有石油沥青和乳化沥青两种油料,应根据设计要求套用相应项目。
六、路基上如铺土工布套用路基处理有关定额子目。
七、贴缝土工布适用于水泥砼改造工程。
八、检查井、雨水口周边加固处理项目分别是参照武汉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检查井处理通用图》(图号YTL-05~YTL-08、YTL-10)计算编制。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水泥混凝土路面以平口为准,当设计为企口时,其用工量按本定额相应项目乘以系数1.01。
木材摊销量按本定额相应项目摊销量乘以系数1.051。
二、道路工程沥青混凝土、水泥混凝土及其他类型路面工程量以设计长乘以设计宽计算,不扣除各类井所占面积。
三、伸缩缝以面积为计算单位。
此面积为缝的断面积,即设计路面宽×设计路面厚。
四、道路面层按设计图所示面积(带平石的面层应扣除平石面积)以m2计算。
五、土工布贴缝按砼路面缝长乘以设计宽度以m2计算,(纵横相交处面积不扣除)。
六、检查井、雨水口周边加固以座计算。
第四章人行道及其他
说明
一、本章包括人行道整形、边沟成型、人行道板、侧石(立缘石)、花砖安砌等子目。
二、人行道整形项目内容,包括平均厚度10cm以内的人工挖高填低、整平、碾压密实。
三、边沟成型,综合考虑了边沟挖土的土类和边沟两侧边坡培整面积所需的挖土、修整边坡及余土抛出沟外的全过程所需人工、边沟所出余土弃运路基50m以外。
四、多合土运输按m3计算,损耗系数按3%考虑。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人行道板、异型彩色花砖、预制砼彩色步砖、花岗岩人行道板安砌广场砖按实铺面积,区分不同材质,以m2计算。
二、花岗岩人行道板伸缩缝按图示尺寸以延长米计算。
三、侧缘石、侧平石垫层区分不同材质,以m3计算。
四、侧缘石、侧平石按设计长度,区分不同材质规格,以m计算。
五、混凝土预制块预制区分不同部位,以m3计算。
六、砌筑树池、花岗岩树穴石铺设按设计长度,区分不同材质,以m计算。
七、花岗岩站石安砌按图示尺寸以延长米计算。
第五章交通管理设施
说明
一、本章包括交通标志杆、门架制作、安装,标志牌安装,其他安全设施和路面标线,清除标线等子目。
二、交通标志杆、门架制作考虑工厂加工,工作内容中不包括除锈防腐及运输。
"标牌支架等零星构件"指普通型标志板角钢框架等需要加工制作的零星钢结构制作。
三、标志杆及门架安装不包括基础土方、基础制安、地脚螺栓预埋,应单独计算。
四、标志牌安装分小型、大型、门架标志牌,小型标志牌为面积在1m2及以下的带肋铝板反光标志牌,大型标志牌为1m2以上、安装在一般标志杆上的普通反光标志牌及挤压板反光标志牌。
大型门架上安装的标志牌均为挤压板型。
五、铝背基反光膜用于粘贴在混凝土墙面上,引导车辆及行人。
附着式反光轮廓标安装于波形梁护栏或其他护栏上,已综合考虑各种安装方法。
路面突起标志采用粘合剂粘合于混凝土或沥青路面上,包括反光型与非反光型。
六、零星标线适用于人行横道线、停车线和箭头、字符等单个标记的计算。
分道线按纵向标线子目。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交通标志杆、门架、支架制作工程量按重量计算。
二、交通标志杆安装除双柱标志杆外按单根计算,双柱标志每两柱构成一
根标志杆。
三、大型门架上安装的标志牌按其安装支柱数计算,单位为"每柱"。
其每柱主材标志牌的实际面积应按设计图纸折算调整。
四、铝背基反光膜按实体面积计算。
五、标线损耗已计入子目中,工程量按实体面积计算。
三、桥涵护岸工程
第一章桩基工程
说明
一、本章定额包括打木制桩、打钢筋混凝土桩、打钢管桩、接桩、送桩,人工挖孔、机械成孔、灌注混凝土桩、CFG桩等子目。
二、土质划分是根据工程地质资料中的土层构造和土壤各种物理力学性能指标,结合沉桩时间划分为甲、乙、丙三级如下表:
三、定额中土质类别均按甲级考虑。
如遇乙、丙级土,按甲级土定额乘以系数。
土壤级别人工机械
乙1.361.43
丙1.802.04
四、本章定额均为打直桩,如打斜桩(包括俯打、仰打)斜率在1:
6以内,人工乘以1.33,机械乘以1.43。
五、本章定额均考虑在已搭置的支架平台上操作,但不包括支架平台,其支架平台的搭设与拆除按施工技术措施项目执行。
六、陆上打桩采用履带式柴油打桩机时,不计陆上工作平台费,可计20cm碎石垫层,面积按陆上工作平台面积计算。
七、船上打桩定额按两艘船只拼搭、捆绑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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