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水苗族自治县易地扶贫搬迁县城安置项目群塔专项方案.docx
- 文档编号:6864176
- 上传时间:2023-01-11
- 格式:DOCX
- 页数:7
- 大小:20.87KB
融水苗族自治县易地扶贫搬迁县城安置项目群塔专项方案.docx
《融水苗族自治县易地扶贫搬迁县城安置项目群塔专项方案.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融水苗族自治县易地扶贫搬迁县城安置项目群塔专项方案.docx(7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融水苗族自治县易地扶贫搬迁县城安置项目群塔专项方案
融水苗族自治县易地扶贫搬迁县城安置项目(二期)—城北片区双龙沟地块
群塔专项施工方案
编制:
审批:
日期:
十一冶建设集团融水苗族自治县易地扶贫搬迁县城安置(二期)项目部
目录
一、工程概况............................................................................1
二、编制依据............................................................................1
三、塔吊部署............................................................................2
四、塔吊运行安全职责............................................................3
五、塔吊的使用措施................................................................6
六、防碰撞措施........................................................................8
七、群塔管理措施....................................................................11
八、安全文明措施....................................................................13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融水苗族自治县易地扶贫搬迁县城安置项目(二期)—城北片区双龙沟地块
2、建设单位:
融水苗族自治县汇东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3、设计单位:
华诚博远工程技术集团有限公司
4、监理单位:
广西恒基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5、施工单位:
十一冶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6、建设地点:
融水苗族自治县古选村
7、建设规模:
该标段采用底部框架—抗震墙砌体房屋结构,基础型式为柱下独立基础,墙下条形基础及筏板基础,房屋建筑高度为19.05m,建筑总面积为127517.11m2
二、编制依据
1、本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及各专项施工方案;
2、《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01);
3、《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
4、《建筑施工现场安全检查表标准》(JGJ59-99);
5、《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机安装、使用、拆卸安全技术规程》JGJ196-2010; 7、QTZ63(TC6510)塔吊使用说明书等。
三、塔吊部署
本工程为同时施工的住宅群,建筑面积大,工程量大,材料运输量大,决定了本工程垂直运输量大;考虑到本工程工期要求非常紧,决定了本工程必须采用多台塔式起重机作为垂直运输机械。
现场配备2台塔吊,分别布置在A1—3#楼和B1—2#楼,二台塔吊在工作面上有相互重叠,为了确保塔吊作业安全,特制定本方案。
4、塔吊运行安全职责
(一)塔吊司机职责
1、起重机的指挥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取得合格证后,方可担任指挥。
作业时与塔吊司索密切配合。
操作人员应严格执行指挥人员的信号,如信号不清或错误时,操作人员可拒绝执行。
如果由于指挥失误而造成事故,应由指挥人员负责。
2、起重机的变幅批示器、力矩限制器以及各种行程限位开关等安全保护装置,必须齐全完整、灵敏可靠,不得随意调整和拆除。
严禁用限位装置代替操纵机构。
3、起重机作业时,重物下方不得有人停留或通过。
严禁用非载人起重机载运人员。
4、起重机械必须按规定的起重性能作业,不得超载荷和起吊不明重量的物件。
5、严禁使用起重机进行斜拉、斜吊和起吊地下埋设或凝结在地面上的重物。
现场浇注的混凝土构件或模板,必须全部松动后方可起吊。
6 、塔式起重机的塔身上,不得悬挂标语牌。
7、塔式机重机如风力达到四级以上时不得进行顶升、安装、拆卸作业。
作业时突然遇到风力加大,必须立即停止作业,并将塔身固定。
8、塔式机重机顶升作业,必须在专人指挥下操作,非作业人员不得登上顶升套架的操作台,操作室内只准一人操作,严格听从信号指挥。
9、塔式机重机顶升时,必须使吊臂和平衡臂处于平衡状态,并将回转部分制动住。
严禁回转达臂杆及其他作业。
顶升中发现故障,必须立即停止顶升进行检查,待故障排除后方可继续顶升。
10、当风速超过六级时塔吊应停止使用。
(二)司索人员职责:
1.起重司索作业人员必须熟悉各类起重工具、设备和机械的安全操作注意事项。
2.起重司索作业应掌握吊钩、绳索及其起重工具性能和报废标准。
3.起重司索作业人员应具有绑扎、吊挂知识和熟悉起重指挥信号。
4.作业前严禁饮酒,必须穿戴好劳保用品,做好工作计划,各人明确自己任务,并检查施工现场是否合乎要求。
5.起重司索作业人员接班时,应对吊索具及起重设备进行检查,发现不正常时必须在操作前排除。
6.根据吊运物件正确选用吊运工具和吊运方法,选择绑扎点,绑扎要牢固,尖锐边角处要用软物垫好。
7.工作时应事先清理吊运地点及运行通道上的障碍物,招呼无关人员避让并为自己选择安全位置。
8.吊运重物时尽可能不离地面太高。
在任何情况下都要禁止吊运重物从人的上空越过。
9.工作中禁止用手直接校正已被重物涨紧的绳索,吊运中发现绑扎松动或吊运工具发生异样、怪声时应立即停止作业进行检查。
绝不可存在侥幸心理。
10.起吊物体时,应将附在物体上的活动件和绑扎后留下的不受负荷的绳头固定好,以防吊物移动时活动件伤人。
11.禁止用人身重量来平衡吊运物件或以人力支撑物体起吊,绝对不允许站在物件上同时吊运。
12.工作结束后,应将可用工具擦净油垢做好维护保养。
5、塔吊的使用措施
1、塔式起重机司机、起重信号工、司索工等操作人员应取得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书,严禁无证上岗。
2、塔式起重机使用前,应对起重司机、起重信号工、司索工等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3、塔式起重机的力矩限制器、重量限制器、变幅限制器、行走限位器、高度限位器等安全保护装置不得随意调整和拆除,严禁用限位装置代替操纵机构。
4、塔式起重机回转、变幅、行走、起吊动作前应示意警示。
起吊时应统一指挥,明确指挥信号;当指挥信号不清楚时,不得起吊。
5、塔式起重机起吊前,当吊物与地面或其他物件之间存在吸附力或摩擦力而未采取处理措施时,不得起吊。
6、塔式起重机起吊前,应对安全装置进行确认,确认合格后方可起吊;安全装置失灵时,不得起吊。
7、塔吊起吊前,应对吊具与索具进行检查,确认合格后方可起吊,当吊具与索具不符合相关规定的,不得用于起吊作业。
8、作业中遇突发故障,应采取措施将吊物降落到安全地点,严禁吊物长时间悬挂在空中。
9、遇有风速在12m/s及以上的大风或大雨、大雪、大雾等恶劣天气时,应停止作业。
雨雪过后,应先经过试吊,确认制动器灵敏可靠后方可进行作业。
夜间施工应有足够照明,照明的安装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的要求。
10、塔式起重机不得起吊重量超过额定载荷的吊物,且不得起吊重量不明的吊物。
11、在吊物载荷达到额定载荷90%时,应先将吊物吊离地面200~500mm后,检查机械状况、制动性能、物件绑扎情况等,确认无误后方可起吊。
对有晃动的物件,必须栓拉溜绳使之稳固。
12、物件启动时应绑扎牢固,不得在吊物上堆放或悬挂其他物件;零星材料起吊时,必须用吊笼或钢丝绳绑扎牢固。
当吊物上站人时不得起吊。
13、标有绑扎或记号的物件,应按标明位置绑扎。
钢丝绳与物件之间的夹角宜为450-600,且不得小于300。
吊索与吊物棱角之间应有防护措施;未采取防护措施的,不得起吊。
14、作业完毕后,应松开回转制动器,各部件应置于非工作状态,控制开关应置于零位,并应切断总电源。
15、当塔吊使用高度超过30m时,应配置障碍灯,起重臂根部铰点高度超过50m时应配风速仪。
16、严禁在塔吊身上附加广告牌或其他标语牌。
17、每班作业应做好例行保养,并应作好记录。
18、塔吊起重机应实施各级保养。
19、塔式起重机的主要部件和安全装置等应进行性检查,每月不得少于一次,并应有记录;当发现有安全隐患时,应及时整改。
20、当使用过程中塔吊发生故障后,应及时维修,维修期间应停止作业。
六、防碰撞措施
在施工过程中会出现多台塔机起重臂与起重臂、起重臂与平衡臂、起重臂与钢丝绳子相互碰撞的可能,为避免出现塔机碰撞;特定以下措施:
1、 群塔安装原则
1)、塔机现场定位时考虑临近塔机的起重臂的臂尖与本塔机标准节距离在2.5M以上,塔机工作范围内无高压线,
2、为避免塔机臂与臂、臂与钢丝绳相碰,在安装时应采取,
1)、起重臂高低错开,高度差为2M以上.
2)、安装回转限位,使塔机在安全区域内运转.
3)、起重臂、塔尖、平衡臂安装障碍警示灯.避免晚间操作失误.
4)、安装电铃,在晚间操作时把障碍灯打开,摆臂时按响电铃.
5)、塔机指挥人员注意和掌握周边施工情况,合理指挥塔机操作;塔机操作人员在操作时注意邻近塔机的动作,.相互礼让,避免人为的操作失误.
3、群塔作业运行原则
1)、同步升降原则:
相邻塔机应尽可能在规定时间内统一升降,以满足群塔立体施工协调方案的要求。
2)、低塔让高塔原则:
一般高塔均安装在主要位置,工作繁忙,低塔运转时,应观察高塔运行情况后再运行。
3)、后塔让先塔原则:
塔机在重叠覆盖区运行时,后进入该区域的塔机要避让先进入该区域的塔机。
4)、动塔让静塔原则:
塔机在进入重叠覆盖区运行时,运行塔机应避让该区停止塔机。
行走式塔机应避让固定式塔机。
5)、轻车让重车原则:
在两塔同时运行时,无载荷塔机应避让有载荷塔机。
6)、塔机在有可能发生碰撞的区域内,应高效完成吊装作业.尽早离开此区域.
7)、塔机高度已错开,大臂不可能发生碰撞时,也要防止起重臂碰撞高塔机的 钢丝绳,同时高的塔机也要采取避让或收回变幅小车等相应措施.
8)、项目部施工过程中,统一信号,错开塔吊工作面,工作时间合理安排吊装,
9)、塔机不作业时吊钩应升到最高位置,小车收回驾驶室位置,起重臂按顺风向停
4、低层塔吊顶升的程序
开始安装时尽管塔机高度已错开一定的距离,但是,由于每幢楼施工进度不一致,造成低层塔吊要求先行顶升,塔机的高差须按要求进行合理的计算。
在现行规程中,许多规程对塔机的高差进行了规定,但并没有统一的规定。
如《建筑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GB5144-94中第10.5条规定:
“处于高位起重机的最低位置的部位(吊钩升至最高点或最高位置的平衡重)与低位起重机中处于最高位置部件之间的垂直距离不得小于2m”。
这是最低的高差要求。
新颁布的《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01第4.4.25条规定“当同一施工地点有两台以上塔机时,应保持两塔机间任何接近部位(包括吊重物)距离不的小于2m”。
故可以参考以下步骤确定合理的高差值。
底层塔机的计算顶升高度H'塔 ,考虑塔机吊钩至起重臂下弦的极限距离、塔臂架
弹性变形端头下沉值,其中塔臂架弹性变形端头下沉值对空载时的大臂上扬的塔机一般影响不大,但对于空载仰臂的塔机影响就比较明显,根据经验值,塔机在端头额定负载时测定的下垂值为1.2~1.5m,取1.2m。
5、塔吊顶升前应向项目部提出申请,填写《塔吊顶升申请表》,经项目部同意后方可顶升。
6、塔吊顶升工作由塔吊安装公司负责,每次顶升完毕后应核对起重臂高差是否满足安全距离要求,完成后交项目部安全部保存资料。
7、群塔管理措施
1、建立统一协调机制。
建立群塔作业统一管理组织和管理网络,配备足够的人员,明确领导、施工组织及驾驶、指挥和维护保养人员职责,对现场使用和管理进行统一安排、使用和指挥,并完善群塔作业操作规程,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做到持证上岗,所有人员按程序进行操作指挥。
2、制定作业预案措施。
塔机安装前应编制作业指导书,对塔机的安装、使用和管理进行统一策划,对群塔作业可能出现的各种危险因素进行分析,确定危险等级,并针对不同危险因素制定各项预案措施,确保各项技术措施经批准后实施。
3、合理进行施工组织。
根据现场生产需求和风向气候情况以及每台塔机的维修保养情况,合理安排塔机的使用,尽可能减少同步作业,并及时向操作和指挥人员下达《协调作业通知单》。
4、健全报告检查制度。
对施工中存在的各类问题和隐患及时报告,及时检查,及时通报,并合理安排维修保养,确保所有塔机经常性处于完好状态。
5、加强联络、通讯管理。
群塔作业应对每台单机进行统一编号,确定每台单机组操作及信号指挥人员,并保持固定。
现场应为塔机组操作及相关指挥人员配备数字化对讲设备,每台机组对讲频率必须单独锁定,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改变人员组合,不得擅自改变对讲机频率,不得擅自指挥。
6、加强指挥管理。
信号指挥人员发出动作指令时,应先呼叫被指挥塔机编号,待塔机操作人员应答后方可发出塔机动作指令。
同时,信号指挥人员必须时刻目视塔机吊钩及吊物,塔机运行过程中指挥人员应环顾相近塔机及其他设施,及时指令;安全指令应明确、简短、完整、清晰。
塔机长时间暂停时,吊钩应起升到最高和最近位置,起重臂按顺风位置停置。
八、安全文明措施
1、所有操作人员都必须熟悉和遵守本工种安全操作规程。
2、塔吊拆装作业,必须按规定的程序及工法进行,必须由持有操作证的起重人员完成,严禁无证操作。
3、顶升作业必须在专人指挥下操作,非作业人员不得登上顶升套架操作台,操作室内只准一人操作,严格听从信号指挥。
4、项目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塔吊附着点的施工必须尽可能地提前进行。
4级风以上严禁顶升作业,5级风以上严禁塔吊附着安装。
5、塔吊附着以下塔身垂直度必须控制在2‰,塔吊附着以上塔身垂直度必须控制在4‰。
6、在塔吊顶升或降塔过程中,严禁回转、起升作业。
7、塔吊司机和信号指挥人员均须持证上岗。
在塔吊运行过程中,双方使用对讲机的信号指挥。
8、塔吊司机在运行过程中,严格遵守“十不吊”,保证安全运行。
在停止作业时,必须保证大臂、小车及吊钩停放在安全部位,保证与其它塔吊有一定的安全距离;塔吊突然断电后应及时卸除吊物,将吊钩临时固定,防止起重臂转动,造成相连塔吊起重臂与钢丝绳碰撞;塔吊运行时,塔吊之间、塔吊与附近建筑物之间必须保证一定的安全距离。
9、塔吊司机在作业前和作业后,应对塔吊进行检查和保养,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排除。
塔吊的各项安全限位必须齐全可靠。
塔身标准节之间的连接销及其他任何部件之间的联接销都必须穿开口销。
10、在夜间工作时,除塔机本身备有照明外,施工现场必须备有充分的照明设备。
塔尖及起重臂端部设置安全警示灯,当光线不足时应打开安全警示灯。
11、塔机必须有良好的电气接地措施,防止雷击,遇有雷雨严禁在底架附近活动(接地电阻不大于4Ω,用∠50*50*5角钢预埋在地下并与塔身进行有效连接)。
12、塔机应定机定人,实行专人专机负责制,非机组人员不得进入司机室和擅自操作,要处理电气事故时,必须有专职维修人员二人以上。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融水苗族自治县 易地 扶贫 搬迁 县城 安置 项目 专项 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