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建设项目审批流程无锡市.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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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建设项目审批流程无锡市.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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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建设项目审批流程无锡市
基本建设项目审批流程
2008-09-2614:
11:
26.0 来源:
一、区发改局:
立项(窗口电话:
)
审批程序:
窗口受理→局办公室→分管领导→投资科→批复→分管领导签发→窗口发给服务对象并收费
申报材料:
1、项目核准报告;2、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开工报告文本。
收费:
散装水泥专项资金,一般2元/㎡,园区1元/㎡
承诺时限:
7个工作日
二、规划分局:
选址(窗口电话:
)
审批权限:
工业园区小于5公顷,其他地区小于3公顷的生产性用地、科研用地。
审批流程:
窗口受理→业务科室经办人办理→科长审定→分管副局长签发→窗口发证。
申报材料(提供复印件的,须带原件核对):
1、《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申请表》(须盖申请单位公章);2、建设项目批准文件或者有关部门同意开展前期工作的相关文件;3、1:
500-1:
2000实测数字化地形图及其电子文件(地形图应包括拟选址用地外20-50米范围的地形地貌);4、对环境有影响的建设项目以及需要报省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建设项目,提供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审批意见;5、位于风景名胜区内的建设项目提供园林部门的选址意见,位于历史文化保护和控制范围的建设项目提供有关主管部门的审查意见;6、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和经营的建设项目,或者位于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和经营场所周边的建设项目,提供有关主管部门的审查意见;7、在原有(自有)用地范围内的建设项目(内部选址),提交原有(自有)用地土地使用权权属证件。
不收费
承诺时限:
一、二类建设项目的办理期限为15个工作日,三类建设项目以及内部选址建设项目的办理期限为10个工作日,需公示的建设项目增加7天。
三、规划分局: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窗口电话:
)
审批权限、审批流程同选址
申报材料(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时已提供的材料,可不再提供;提供复印件的须带原件核对):
1、《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表》1份(须盖申请单位公章);2、建设项目批准(核准、备案)文件1份;3、1/500—1/2000实测数字化地形图及其电子文件(地形图应包括拟定点用地外20—50米范围的地形地貌);4、对环境有影响的建设项目以及需要报省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建设项目,提供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审批意见;5、位于风景名胜区内的建设项目提供园林部门的选址意见,位于历史文化保护和控制范围的建设项目提供有关主管部门的审查意见;6、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和经营的建设项目,或者位于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和经营场所周边的建设项目,提供有关主管部门的审查意见;7、新增与原有(自有)用地接壤土地的建设项目或者在原有(自有)用地范围内改变土地使用性质的建设项目,提交原有(自有)用地土地使用权权属证件;8、以出让方式取得国家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收费:
规划技术服务费,营业用房1元/平方米,工业厂房0.9元/平方米,住宅及其他0.8元/平方米(以建筑面积为计算标准),管线及道桥按核定的工程投资总额×0.6‰收费。
承诺时限:
未办理选址意见书和非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办理期限为15个工作日,已办理选址意见书、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以及临时建设项目的办理期限为10个工作日,需公示的建设项目增加7天。
四、规划分局:
方案审批(窗口电话:
)
申报材料(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时已提供的材料,可不再提供,提供复印件的,须带原件核对):
1、《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方案审查申请表》(须盖申请单位公章);2、符合规划设计要点要求的规划设计方案及其电子文件;3、规划设计要点要求提供的环境保护、文物保护和安全监督等主管部门的审核、审查意见、道路管线工程提供建设项目批准(核准、备案)文件;4、进行多方案竞选的规划设计方案,提供专家评审意见;5、非初次报审规划设计方案的,提供根据规划部门对上次规划设计方案提出的审查意见所作出的调整、修改设计方案的说明;6、报审分期实施项目的,提供原批准的整体规划设计方案及其审查意见;7、建设项目本身及周边建筑物按规定有日照间距要求的,提供有相应资质单位出具的计算机模拟日照分析报告。
不收费
承诺时限:
一、二类建设项目的办理期限为15个工作日,三类建设项目的办理期限为10个工作日;需召开方案论证会的项目增加5个工作日,需公示的建设项目增加7个工作日。
五、规划工程许可证前的可同时申报审批的项目
㈠国土局: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窗口电话:
)
审批权限:
审核或上报
审批程序:
到土管所申请→土管所报中心窗口→窗口受理→局利用科审核上报→市政府审查批准→签订出让合同,收取有关出让费用。
申报材料:
1、申请报告(明确土地位置、用途、面积、办理原因等要素,并按规定盖章),要求打印件;2、营业护照复印件及法人代表身份证明(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个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3、发改委立项批复及其他有关批准文件;(原件)4、土地补偿协议及承诺书;5、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复印件;6、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7、地块宗地图;8、用地单位地块平面设计图;9、规划定点图;(原件);10、土地权属面积地类核定表及土地利用现状位置图;11、征地批复及有关权源;12、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地价集体讨论纪要;13、土地评估报告;14、国土部门所需提供的其他材料。
以上材料中立项和定点图(原件)提供2份。
以上材料中定点图(原件)提供1份
收费:
1、土地出让金:
按合同协议价或公开出让成交价收取;2、出让业务费:
按出让金总额2%提取(包含在出让金总额中);3、用途变更费:
2元/m2(包含在出让金总额中);4、农业开发金:
9000元/亩(包含在出让金总额中);5、出让契税,按土地出让金总价的4%计征(代区政府收取);6、出让交易服务费:
1-1.5元/㎡。
承诺时限:
10个工作日
㈡消防大队:
建筑工程消防设计(窗口电话:
)
申报材料:
1、《建筑工程消防设计防火审核申报表》详细填写并盖好单位公章;2、项目立项批文(发改委局、经贸局),总平面布置图、规划定点图;3、建筑施工图(平面图、水施、电施、消防设施图、建施图、水泵图);4、图纸须盖设计单位出图章和防火设计自审章(设计单位防火自审意见);5、图纸按A4纸大小叠好。
不收费
承诺时限:
7个工作日
㈢区环保局: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窗口电话:
)
审批程序:
建设项目申请→到区审批中心环保窗口领取申报(登记)表→到各镇(街道)环保办签署意见→交区审批中心进行环境影响审批→委托环评单位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书)→环境影响审批
申报材料:
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申报(登记)表。
2、实行核准制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在提交项目申请报告前需提供投资主管部门(发改局、经贸局)外经局)出具同意办理前期工作的公函。
3、实行备案制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在提交项目申请报告前需提供投资主管部门(发改局、经贸局)外经局)出具的项目备案通知书。
4、新办企业或更名企业提交工商局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已有《营业执照》的企业,提交其复印件;属分支结构的,提交上级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5、项目建议书,环保重点管理的建设项目须提交《项目建议书》。
6、建设项目对环境产生影响的建设项目,须提交环境影响初步分析报告,附废水、废气、噪声等环境污染防治措施,处理工艺设计方案。
7、排水管网图,污水接管手续。
8、建设项目周围300米范围内主要建筑相关单位平面位置水系图、周围环境敏感目标和居住人群,经营地址的租赁协议或房产证复印件。
9、公众参与情况。
10、废水、废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平衡依据及总量批准指标。
11、涉及基建项目的资料:
(1)、立项批文;
(2)、用地规划定点图;(3)、用地红线图的复印件(须出示原件复核)或用地意向图。
12、按规定应事先征求规划、园林、安监等相关部门的意见材料。
13、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不收费
承诺时限:
10个工作日
㈣区人防办:
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立项和易地建设防空地下室审批(窗口电话:
)
审批权限:
同规划
审批程序:
服务对象不建地下室的:
窗口受理→办公室→业务科现场勘察→办领导审批→中心窗口收费发证;服务对象建地下室的:
窗口受理→办公室→业务科现场勘察→办领导审批→中心窗口发证→报市人防办→市人防办工程处批复(设计条件通知单)→市人防办服务对象。
申报材料:
一、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立项1、发展计划局立项批文复印件;2、规划定点图;3、规划设计方案审定意见;4、建设部门审批扩初设计的意见;5、地面建筑施工图(平面、立面、剖面图各1份)和防空地下室施工图(包括建筑、结构、风、水电等各1套);6、防空地下室立项申请报告,人防办立项批文和防空地下室设计要求(各1份)。
二、易地建设申报材料:
1、易地建设申请报告;2、区计委立项批文复印件;3、规划定点图;4、规划设计方案审定意见;5、建设部门审批扩建设计意见;6、地面建筑施工图(平面、立面、剖面)和防空地下施工图(各1套)。
三、缴纳易地建设费申报材料:
1、缴纳易地建设费申请报告;2、区发展计划局立项批文复印件或区计委可行性研究报告批文复印件;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4、规划总平图;经建设部门审核的施工图(含地面建筑平面图、立面、剖面图)。
收费:
一、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立项不收费;二、易地建设防空地下室审批:
10层以上或9层以下基础挖深超过3米的按楼房底层建筑面积乘以2600/平方米计收;其他民用建筑按地面建筑面积总面积乘以52元/平方米计收。
承诺时限:
5个工作日
㈤市气象局:
防雷装置设计审核(窗口电话:
)
审批权限:
同规划
审批程序:
窗口受理→局审验部审核→窗口收费、发核准意见书
申报材料:
1、《防雷装置设计审核申请书》;2、建设项目总平面图;3、防雷工程专业设计单位和人员的资质证和资格证书;4、电气施工设计图纸(施工图设计说明、基础接地平面图、配电系统图、天面防雷平面图)及相关材料;5、立面图、剖面图、结构施工图。
收费:
防雷装置设计审核、施工监督和竣工验收,一般1元/㎡,园区0.5元/㎡。
承诺时限:
5个工作日
六、规划分局: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窗口电话:
)
申报材料(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时已提供的材料,可不再提供,提供复印件的,须带原件核对):
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本)申请表》1份(须盖申请单位公章);2、建设项目批准(核准、备案)文件1份;3、土地权属证书或者土地使用批准文件,原有房屋改建、扩建的,应当提供原有房屋产权证;4、规划设计要点或者规划设计方案审查意见要求提供的环保、消防、交警和安全生产监督等部门的审查意见;5、符合国家设计规划的建筑施工图(总平面图、建筑单体平面图、立面图、剖面图和结构基础图,须加盖设计单位出图专用章和设计人员注册章)及其电子文件(2套);(总平面图3张);6、道路、管线工程提供工程概算书,管线工程涉及桥梁、公路等的,提供相关部门的意见或与有关单位的协议书;7、1:
500—1:
2000实测数字化地形图及其电子文件。
收费:
规划技术服务费,营业用房1元/平方米,工业厂房0.9元/平方米,住宅及其他0.8元/平方米(以建筑面积为计算);管线及道桥按核定的工程投资总额×0.6‰收费。
承诺时限:
一、二类建设项目的办理期限为15个工作日,三类建设项目的办理期限为10个工作日。
七、区建设局(窗口电话:
)
㈠无锡市建设工程设计审查中心滨湖区审查部:
施工图及抗震设计审查(可以在方案审批结束后报审)
地址:
梁青路9号,电话:
申报材料:
1、勘察单位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2、设计单位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3、勘察、设计合同及履行情况证明材料;4、工程项目立项审批文件(复印件);5、建设单位方案设计批准文件(复印件);6、初步设计批准文件(复印件);7、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本(复印件);8、岩土工程勘察报告(详细勘察阶段);9、全套施工图设计文件;10、结构计算书、使用软件名称及授权书(复印件);11、依法进行的专项设计审查的有关部门审批(审查)意见书(复印件);11-1、无锡市建设工程抗震设计专项审查文件;11-2、无锡市人民防空办公室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审批表;11-3、如需人防审查的项目需报地下室人防部分施工图一套及结构计算书;12、报审施工图清单一份(各专业图纸数量、计算书情况等);13、建筑节能报审(备案)登记表[附建筑节能热工计算书];14、住宅公建配套项目立项的批复(市建设局总办)。
收费:
一、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含构筑物)(单位:
建筑面积):
按项目等级收费(按民用建筑工程设计等级分类标准划分)1、特、一级项目,按1.4×1.3×(1+12%)=2.03元/m2收费;2、二级项目,按1.3×1.2×(1+12%)=1.75元/m2收费;3、三级项目,按1.2×1.1×(1+12%)=1.48元/m2收费;二、市政工程及专项工程(含建筑装饰、幕墙、轻型钢结构、建筑智能化专项工程):
按工程预算收费(包括配套设备及设施)(万元)1、¥<1000,按0.99‰收费;2、1000≤¥<2000,按0.88‰收费;3、2000≤¥<4000,按0.84‰收费;4、¥≥4000,按0.6‰收费;三、根据江苏省物价局苏价服[2005]146号文件规定,自2005年7月1日起按照建设部第134号要求在施工图设计审查前应先进行工程勘察文件审查,并增加工程勘察文件审查收费项目,标准为施工图审查收费标准的12%。
承诺时限:
一级项目20个工作日,二级及以下15个工作日
㈡建设工程管理中心:
办理招投标手续
地址:
梁青路9号,电话:
,。
分两种情况:
第一种,有国有资金投资并且项目总投资额在100万元以上必须公开招标。
申报材料:
1、立项批复;2、用地批文(存量土地和原地翻建需土管所证明);3、建设工程用地规划许可证;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5、建设单位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登记证;6、项目发包方案;7、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
①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②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③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8、招标形式(委托代理招标或自行招标)
收费:
建设工程交易综合服务费(其中:
建设单位30%、中标单位70%)中标价200万元以下5150元。
200--500万元7500元。
1000--1500万元11000元。
1500--3000万元11000元。
3000--5000万元22000元。
5000万元-1亿元29000元。
1亿元---5亿元39000元。
5亿元以上50000元
承诺时限:
需30天左右
第二种,私营企业总,含国有资金总投资额在100万元以下的直接发包。
申报材料:
1、立项批复;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3、项目发包方案;4、建设单位营业执照、企业章程、验资报告(个人独资企业需提供营业执照;股份制、有限责任公司需提供营业执照、企业章程、验资报告且股东为自然人);5、直接发包申请及审批表;6、施工单位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信用管理手册自然人);7.项目经理证书8.施工合同。
收费:
工程交易综合服务费(建设单位30%,施工企业70%)中标价100万元以下1500元。
100万元及以上3000元。
承诺时限:
2个工作日
㈢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
地址:
梁青路9号,电话:
申报材料:
分两种,一种为必须提供的材料:
1、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申报表一式三份;2、监理合同(原件);3、施工合同(原件);4、施工图审查批准书(复印件);5、施工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如未招投标必须出示监理单位资质等级证书(复印件)和施工单位资质等级证书。
另一种为放在施工现场备查的材料:
6、建设单位项目的负责人和机构组成名单;7、施工单位项目的负责人和机构组成名单;8、监理单位项目的负责人和机构组成名单;9、项目立项批文(复印件);10、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11、勘察单位资质等级证书(复印件);12、设计单位资质等级证书(复印件);13、监理单位资质等级证书(复印件);14、施工单位资质等级证书(复印件);15、施工组织设计;16、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
收费:
质量监督费,造价的2.3‰。
承诺时限:
㈣区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
建筑工程安全监督,办理建设工程团体意外伤害保险
办理安监所需材料:
1、安全监督登记表一式三份;2、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本地企业可不提供,外地企业提供复印件);3、项目经理安全资格证书;4、安全员证书;5、建筑施工合同书;6、应急救援预案(施工单位);7、施工安全组织设计。
收费:
安全监督费,造价的0.6‰,建设工程团体意外伤害保险1元∕㎡。
八、区建设局: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窗口电话:
)
申报材料:
1、申请人要填写申报表提供以下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立项批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本)、建设用地批准手续、施工图设计审查批准书、拆迁进度情况说明、中标通知书、工程项目招标投标备案书、接受工程质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通知书、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申报表)和安全监督文件(建设工程项目安全监督登记表)、应当实行建设监理的工程项目的监理合同、施工合同。
2、申请人要提供以下材料原件。
工程项目施工注册证、建设工程款支付担保凭证、建设工程工资支付担保凭证、政府投资项目需提供审计工作联系单。
承诺时限:
3个工作日
九、综合验收
㈠区建设局:
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
申报材料:
1、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包括设计、监理、施工建设);2、工程施工许可证;3、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4、单位工程竣工验收记录;5、有关工程质量和功能性检测资料;6、规划、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7、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8、法规、规章规定必须提供的其他文件。
收费:
资料成本费25元套
承诺时限:
15个工作日
㈡规划分局:
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
申报材料(提供复印件的,须带原件核对):
1、《建设项目规划竣工验收申请表》(须盖申请单位公章);2、符合国家设计规范的竣工图纸(须盖施工单位竣工章);3、规划验线合格单,《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本)》及其附件(原件);4、消防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竣工验收审查意见;5、位于风景名胜区内的建设项目提供园林部门的选址意见,位于历史文化保护和控制范围的建设项目提供有关主管部门的审查意见;6、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和经营的建设项目,或者位于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和经营场所周边的建设项目,提供有关主管部门的审查意见;7、在原有(自有)用地范围内的建设项目(内部选址),提交原有(自有)用地土地使用权权属证件。
承诺时限:
一、二类建设项目的办理期限为15个工作日,三类建设项目以及内部选址建设项目的办理期限为10个工作日,需公示的建设项目增加7天。
㈢人防办:
人防设施竣工验收
申报资料:
人防工程档案资料:
1、工程项目管理及审批文件:
⑴项目申请及批复,⑵可行性研究批复,⑶规划选址定点及批复,⑷征用土地批准文件及其他与工程有关的合同、协议书;2、设计文件:
⑴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勘察报告,⑵工程测量定位记录,⑶设计施工图纸会审纪要;3.施工文件:
⑴施工招、投标文件,工程合同及有关协议,⑵施工组织设计,⑶技术交底记录,⑷开工报告及批复,⑸施工执照,⑹主要材料、构件和设备的质量证明,⑺建筑材料试验报告,钢筋焊接试验报告,⑻设备安装调试及运转记录,⑼设计变更通知单或技术核定单,⑽施工日志,⑾隐蔽工程验收记录,⑿分项、分部、单位工程质量检查、验收资料。
竣工资料:
1、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及技术总结;2、全套竣工图(建筑、结施、风、水、电);3、竣工决算情况报告;4、建设项目质量评审资料。
㈣消防大队:
建筑工程消防验收
申报材料:
1、《建筑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详细填写(建设、设计、施工单位盖章);2、原《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复印件;3、如设有消防设施,应提供消防设施技术测试、检测合格报告;4、施工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5、相关消防产品合格证书原件,市场准入证原件(其中包括应急照明灯、灭火器、防火门);6、建筑工程的施工、安装、调试记录;7、建筑工程竣工图(图纸必须盖好施工单位竣工章);8、图纸按A4纸大小叠好。
承诺时限:
7个工作日
㈤市气象局:
防雷装置竣工验收
申报材料:
1、《防雷装置竣工验收申请书》;2、《防雷装置设计核准书》;3、防雷工程专业施工单位和人员的资质证和资格证书;4、《防雷装置检测报告》;5、防雷装置竣工图、防雷产品等技术材料。
承诺时限:
3个工作日
㈥区建设局:
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地址:
梁青路103号(部门电话:
)
申报材料:
1、工程竣工验收报告;2、工程质量监理评估报告;3、工程质量设计检查报告;4、工程质量勘察检查报告;5、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6、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报告;7、工程施工许可证;8、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批准书;9、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有关检测、试验资料;10、规划部门认可文件;11、消防部门认可文件;12、环保部门认可文件;13、工程质量保证书;14、工程质量监督报告(质监站送);15、其他文件。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承诺时限:
15个工作日
十、房产证和土地证
㈠国土局:
土地登记
审批权限:
华庄镇、太湖镇、胡埭镇、原南泉镇范围内除经营性用地、经济适用房、农民拆迁安置房以外的国有土地登记为审批,其余为初审。
审批程序:
到土管所申请→土管所报中心→窗口受理→局地籍科审核:
原锡山地区由国土所发证、个人由国土所收费,单位由局里收费;老郊区上报市中心→市中心发证、收费。
申报材料:
初始登记:
1、申请书、审批表;2、用地批准文件(原件);3、地籍调查表;4、法人资格、法人代表身份证明书;5、宗地图及界址成果表;6、审批用地时的规划定点图;7、建设项目批准文件;8、土地登记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
收费:
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全额预算管理事业单位,110元/宗;企业、自收自支单位,1000㎡以下,110元/宗,每超过500㎡,加收40元,最高不超过4万元;差额预算管理事业单位,2500㎡以下,160元/宗,每超过500㎡,加收20元,最高不超过1万元;城镇私房用于生产经营用地,500㎡以下,90元/宗,每超过100㎡,加收20元,最高不超过200元;城镇居民住房(私房),100㎡以下,18元/宗,每超过50㎡,加收5元,最高不超过35元。
承诺时限:
30个工作日
㈡区房管局:
房产登记
审批权限:
审批
审批程序:
收件→实地勘丈→审核→收费、发证。
申报材料:
1、立项批文;2、规划许可证(有验收合格证的同时提交);3、土地使用证复印件或用地证明复印件(核对原件);4、质量验收合格证明;5、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法人代码证复印件;6、法人资格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7、其他相关证明。
收费:
房屋产权登记费,200-10000元。
承诺时限:
1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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