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劳务派遣员工管理办法试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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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劳务派遣员工管理办法试行
XXXX劳务派遣员工管理办法(试行)
一、目的
为进一步规范XXXX劳务用工行为,完善劳务用工机制,合理有序使用劳务用工,确保优质、高效、安全的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社会保险法》及《工伤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XXXX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原则
㈠依法招收、择优录用、严格考核;
㈡保持用工人数与公司发展的适应性,充分利用资源;
㈢劳务派遣人员由用工部门、成员企业综合管理部(人力资源部)会同劳务公司共同负责考核管理;
㈣建立日常考核措施,确保劳务派遣人员的素质满足企业发展的需要。
三、劳务派遣用工范围界定及劳务派遣公司核选
㈠劳务派遣用工范围界定
劳务派遣用工主要适用于事务性工作为主、工作技能要求较低以及人力资源市场供应充足的岗位,具体如下:
⒈物流服务类:
搬运工、装卸工、收货员、仓库管理员等;
⒉物业管理/服务类:
保安、保洁员、水电维修、设备维护员、电梯运行员、夜值等;
⒊行政/宣传/公关/后勤类:
行政前台、司机、文员等;
⒋商业零售类:
收银员、营业员、理货、防损、分拣员、存包员、客服人员等。
备注:
⒈公司如因业务需要需另设上表所列岗位范围外劳务派遣用工岗位的,报商业控股人力资源部审批;
⒉各成员企业对于劳务派遣人员的引进与管理,自行制定相应管理办法,报商业控股人力资源部报批;
⒊对于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岗位,各成员企业应事先向工商登记注册地的区县劳动及社会保障局提出申请;以年为周期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岗位,应向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申请。
㈡劳务派遣公司核选
劳务派遣能满足企业弹性用工需求,促进劳动力供求双方合作,提供管理效率,进而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同时根据新《劳动合同法》相关要求,XXXX各成员企业对于劳务派遣供应商选择签订时遵照六大标准:
“资格”、“品牌实力”、“经营规模”、“网络区域覆盖”、“专业能力”以及“服务意识”。
四、劳务派遣职责划分
㈠劳务派遣公司
1.负责劳务派遣人员的初选并输送至公司;
2.负责劳务人员岗前的安全、基础业务能力培训;
3.受理劳务人员纠纷和投诉,并会同用工部门进行调解;
⒋负责劳动合同签订、社会保险办理及其他用工服务提供。
㈡各成员企业综合管理部(人力资源部)
⒈负责审核劳务用工是否符合劳动法规和本制度规定;
⒉负责与劳务公司进行劳务合同(含劳务价格)谈判;
⒊负责与劳务公司统一签订劳务用工协议并管理;
⒋负责劳务费的计划申报和结费手续;
⒌会同用工部门对劳务派遣公司进行评定;
⒍负责建立劳务派遣人员档案库,参照劳动合同工的劳动档案管理方式执行;
⒎负责对劳务派遣公司对劳务人员社保缴纳的监督与检查,及时索要相关凭证;
⒏工作考核、薪资发放及其他日常工作管理;
㈢用工部门
1.负责编制劳务用工人数年度计划和日常计划;
2.负责制定考核方法并进行工作实绩考核;
3.参照劳动合同工培训模式及内容,对劳务派遣人员进行在岗培训包含但不限于企业文化及规则制度、基础技能类培训;
⒋会同综合管理部(人力资源部)进行人员录用筛选及考核。
五、劳务派遣管理
㈠引进管理
⒈计划报批
各成员企业于每年11月30日前根据企业战略发展,上报下一年度劳务派遣用工计划,明确需求人数、岗位类别、薪酬标准等信息,并上报商业控股审批。
⒉人员面试
各成员企业应向劳务派遣单位提出具体的用工说明,包括用工数量、技能要求、学历要求等。
对劳务派遣单位推荐的人员由各成员企业综合管理部(人力资源部)牵头,具体用工部门共同参与进行面试。
人员面试通过后,综合管理部(人力资源部)将录用名单及《派遣人员签约通知单》发至劳务派遣单位并委托发放入职须知,由劳务派遣公司负责通知拟录用的劳务人员。
⒊人员报批
在获批的年度劳务派遣用工计划内,劳务派遣人员引进由公司自行审批并报商业控股人力资源部备案;年度计划外的劳务派遣用工报商业控股审批。
⒋入职办理
各成员企业对于劳务派遣人员入职报到时应查验劳务派遣人员身份证、学位证、学历证、英语等级证书、职业资格证书、无犯罪记录证明及劳务派遣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的劳动合同等相关材料,并做好资料备份存档。
⒌各成员企业综合管理部(人力资源部)应及时将劳务派遣人员信息录入E-HR系统,并根据实际需要开通相应鹏程网权限,同时劳务派遣人员不设编制;
⒍XXXX各成员企业对所使用的劳动合同员工或劳务派遣员工进行用工关系转置时,工龄延续计算。
㈡考核管理
⒈劳务派遣员工
⑴每月度用工部门围绕派遣工的工作业绩、工作质量、服务态度等维度进行考评,并以此为依据计发浮动工资;
⑵用工单位根据劳务派遣员工平时工作表现及企规章制度遵守情况进行奖励、通告批评、警告及遣退。
发生以下情况者,将进行遣退处理:
①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
②不符合劳务合同规定条件的;
③私自离职的;
④发生旷工的;
⑤对于重大安全、质量事故具有责任的。
⒉劳务派遣公司
⑴用工单位根据提供派遣员工效率、数量及派遣员工的稳定度;
⑵用工单位根据社保缴纳及报销的及时性;
⑶用工单位根据日常劳动纠纷处理的妥善性。
用工单位定期、不定期开展对劳务派遣企业的检查工作,最终确定不合格、合格及优秀的劳务派遣企业,并及时做好终止劳务派遣协议工作。
㈢离职管理
⒈劳务派遣人员因各种原因需要离职的,用工部门必须及时以书面方式及时通知综合管理部(人力资源部),并列明事由。
由综合管理部(人力资源部)与劳务派遣公司及派遣人员沟通协商,办理离职手续。
⒉劳务派遣人员无故旷工达连续3天或因其他个人原因不能正常从事工作的,用工部门须及时通知综合管理部(人力资源部),由综合管理部(人力资源部)与劳务派遣公司沟通协商,将该劳务派遣人员退回劳务派遣公司。
具体执行办法,可事先在劳务派遣协议中约定。
㈣续约管理
需继续用工的,各成员企业综合管理部(人力资源部)在被派遣人员的派遣期到期前30日向劳务派遣公司发出《派遣员工续约通知单》,由劳务派遣公司负责通知派遣人员到劳务派遣公司办理续约手续。
六、费用结算发放
劳务派遣人员与劳动合同工享有同工同酬的权利,如公司无同类岗位劳动合同工的,则可参照企业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标准确定。
对于确无参照的,可以由公司、劳务派遣单位、劳动者三方共同协商确定具体的劳动报酬。
㈠结算时限
成员企业综合管理部(人力资源部)要求用工部门每月5号根据考勤记录及各岗位薪酬标准进行薪资汇制反馈。
㈡费用发放
⒈发放方式
⑴劳务用工单位与劳务派遣方签发委托发放协议,用工单位进行工资发放;
⑵劳务用工单位与劳务派遣公司建立共管账户,经双方签章后由派遣公司进行工资发放。
⒉发放流程
用工部门根据考勤记录及岗位工资标准汇制劳务派遣人员工资表,报综合管理部(人力资源部)审批,报成员企业财务部记账并列劳务费,进行劳务派遣人员工资发放:
①反委托形式发放:
成员企业计划财务部根据工资表发放,留存汇款发放凭证及派遣员工签字记录并转劳务派遣公司备案;
②共管账户形式发放:
成员企业综合管理部(人力资源部)将审批后工资表发派遣公司,成员企业计划财务部根据工资表汇款至共管账户,派遣公司根据工资表发放,留存汇款发放凭证及派遣员工签字记录并报用工单位综合管理部(人力资源部)备案。
⒊费用组成
⑴固定部分为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公积金、加班费、劳务管理费、教育培训费(技术岗位劳务员工培训与鉴定等)及工伤事故善后处理费(另涉及劳务派遣企业支付部分除外);
⑵浮动部分:
月度或季度、年度考核奖励,以考核结果作为奖励依据。
七、附则
㈠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㈡本办法由XXXX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附件:
⒈劳务派遣员工签约通知单
⒉劳务派遣员工续约通知单
附件1:
劳务派遣员工签约通知单
××公司:
我单位确定使用以下派遣员工,请按本通知单的要求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将其派遣至我单位工作。
序号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
派遣期起止
试用期代发工资额
转正后代发工资额
社保基数
社保缴纳
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缴纳
备注
年月日-年月日
养老
医疗
工伤
失业
生育
起始年月
基数
起始年月
1
说明:
1.如派遣员工涉及补缴社会保险和公积金的,应按缴费年度分段写明时间和基数;
2.表格数据将作为派遣员工签订劳动(劳务)合同、代发工资、代缴社保的基础,本公司郑重承诺以上信息的真实性,否则将承担任何不利后果。
(用工单位确认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2:
劳务派遣员工续约通知单
××公司:
下列派遣员工的劳动(劳务)派遣已经到期,我单位决定继续使用以下派遣员工,请按本通知的要求与其续签劳动(劳务)合同并将其派遣至我单位工作。
序号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
派遣期起止
代发工资额
社会保险基数
社保缴纳
住房
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缴纳
备注
年月日- 年月日
养老
医疗
工伤
失业
生育
起始年月
基数
起始年月
1
说明:
⒈表格数据将作为派遣员工签订劳动(劳务)合同、代发工资、代缴社保的基础,因此数据须确保真实有效;
2.本表的合同期为员工续约的合同期。
(用工单位确认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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