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劳动合同备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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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劳动合同备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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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劳动合同备案
集体劳动合同备案
篇一:
集体劳动合同需备案
篇一:
企业工会集体劳动合同备案资料(模板)
1、
企业工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要约书
(样本)
(董事长、总经理、厂长):
为构建企业和谐的劳动关系,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健康发展,根据《劳动法》、《工会法》、《集体合同条例》、《工资集体协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的精神,结合本单位劳动关系的实际情况,需要双方就(工资水平、工资调整幅度%)等问题进行集体协商。
具体内容如下:
一、协商的主要内容:
。
二、协商的时间、地点:
建议定于年月日,在(注:
属公用会议室)进行首轮协商会议,并视协商的具体情况再商定其他轮次的协商时间、地点,最后一轮协商时间不宜超过年月日。
三、确定双方协商代表:
按照《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规定,建议双方各选派名协商代表。
职工方协商代表:
工会主席先生(女士)为首席代表,其他代表为:
。
请企业方也尽快提出协商代表名单,以便工作沟通和做好协商的准备工作。
四、为有利于协商工作,请提供以下资料:
1、销售收入情况;2、利润情况;3、资产负债表;4、资产损益表;
5、本单位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和职工平均工资;6、其它有关资料。
以上资料请企业行政方在协商会议开始五日前,提供给职工方协商首席代表,所涉及的商业秘密,本方代表将严格遵守保密规定。
五、请收到本要约书起十五日内予以书面答复。
企业工会(盖章)
年月日2、
关于对xxx企业工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复函
你会于年月日发出的《开展工资集体协商要约书》已收悉,现就要约书中的有关的内容作如下答复:
1、同意要约书目中提出的建议协商的内容。
2、同意要约书中提出的具体协商时间和地点。
3、企业方协商代表确定为:
xxx为首席代表,其他代表是:
4、企业方已将有关资料准备,届时按规定提交。
以上答复如有异议,请及时沟通。
此复xxx企业(盖章)xxx企业法人(签字)
年月日
3、
xxx企业工资集体协商会议纪要
(仅供参考)
协商时间:
协商地点:
协商会议出席人员:
企业方(甲方)协商代表:
职工方(乙方)协商代表:
记录情况如下:
企业首席代表(签字盖章)年月日职工首席代表(签字盖章)年月
日篇二:
劳动合同备案
劳动合同备案
携带材料
一、用人单位进行劳动用工备案应当提供的信息:
1、组织机构代码证及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复印件;
3、《劳动保障书面审查记录手册》;
4、《社会保险登记证》、备案之日上一个月《社会保险申报表》、职工社会保险参保名册及社会保险缴费凭证;
5、备案之日上一个月财务凭证中全体职工的工资发放单或银行转帐记录(含节封面及凭证封面)复印件;
6、用人单位制定的各项劳动保障规章制度(劳动报酬、工作时间及休息休假、劳动保护、社会保险等方面内容);
7、集体合同文本;
8、非标准工时制度批文(未实行非标准工时制度用人单位不提供)。
二、除上述材料外,另需携带以下材料:
(一)新招人员劳动用工备案
1、录用人员的相关身份证明复印件;
2、劳动合同原件一式两份;
3、《用人单位签订、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报告表》,并带u盘上报电子文档;
4、初次备案时,携带一份单位员工花名册(附带一份电子档)。
(二)劳动合同终止或解除备案
1、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证明;
2、劳动合同原件以及其他相关材料;
3、《用人单位签订、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报告表》,并带u盘上报电子文档。
(三)劳动合同变更备案
1、用人单位基本情况变化的相关证明材料;
2、变更后的劳动合同原件(一式两份,核对后返还用人单位);
3、《用人单位签订、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报告表》,并带u盘上报电子文档。
(四)劳动合同续延备案1、续订的劳动合同书原件(一式两份,核对后返还用人单位);
2、《用人单位签订、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报告表》,并带u盘上报电子文档。
(五)劳动关系转移备案
1、商调函原件或劳动关系转移证明;
2、与调入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书原件(一式两份,核对后返还用人单位);
3、拟调动人员在调出单位的社会保险缴费记录;
4、《用人单位签订、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报告表》,并带u盘上报电子文档。
注:
1、所有备案的劳动合同中,有一人签订三份,其中一份由备案单位留存;劳动合同备案所需材料:
1、《劳动合同书》一式两份(劳动合同书现分为普通劳动合同文本、餐饮业、建筑业、非全日制用工合同文本及派遣合同文本,用人单位选择相应文本),合同书须劳动者本人签字按手印,劳动合同内容不得涂改,否则无效。
2、《劳动合同签订、续订、变更备案职工花名册》一式两份(如有多页,每页均需盖章,备案日期不填)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一份
4、与本单位初次签订劳动合同的职工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可在a4纸上排列复印)
5、初次备案的单位须办理立户手续(在本窗口办理)
以上材料、表格可在政务服务中心一楼门口打印社购买或者自行打印。
填写合同注意事项:
1、XX年3月起新泰最低工资标准为1220元,企业计时工资以及试用期工资必须高于这个数额。
(1220元也不可用,须高于此数)。
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计时工资的80%,例如:
月工资为XX元,试用期工资不低于1600元。
2、无试用期可不填。
劳动合同期限在3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个月;劳动合同期限在1年以上不满3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2个月;劳动合同期限在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3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3、工作地点、工作标准也需填写(工作标准若有具体描述可如实填写,也可直接填“按单位规定”)。
4、合同期限的填写(例:
①合同期限为5年,自XX年1月1日起至XX年12月31日止。
②合同期限为:
无固定期限,自XX年1月1日起至本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时止,合同生效日期填写(例:
本合同自XX年1月1日生效)。
③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例:
本合同自XX年1月1日至某项工作的完成时止)。
5、工时制度若是a标准工时制,可直接填a,若是不定时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制填b或c,但是需泰安市局先行审批。
6、合同生效日期及签订日期均需填写,生效日期不得在签订日期之前。
7、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女不得超过50岁,男不得超过60岁,劳动合同期限的截止日期劳动者也不得超过此年龄。
例如:
男1960年3月1日生从XX年1月1日签订劳动合同最长到2020年2月28日
篇二:
企业工会集体劳动合同备案资料(模板)
1、
企业工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要约书
(样本)
(董事长、总经理、厂长):
为构建企业和谐的劳动关系,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健康发展,根据《劳动法》、《工会法》、《集体合同条例》、《工资集体协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的精神,结合本单位劳动关系的实际情况,需要双方就(工资水平、工资调整幅度%)等问题进行集体协商。
具体内容如下:
一、协商的主要内容:
。
二、协商的时间、地点:
建议定于年月日,在(注:
属公用会议室)进行首轮协商会议,并视协商的具体情况再商定其他轮次的协商时间、地点,最后一轮协商时间不宜超过年月日。
三、确定双方协商代表:
按照《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规定,建议双方各选派名协商代表。
职工方协商代表:
工会主席先生(女士)为首席代表,其他代表为:
。
请企业方也尽快提出协商代表名单,以便工作沟通和做好协商的准备工作。
四、为有利于协商工作,请提供以下资料:
1、销售收入情况;2、利润情况;3、资产负债表;4、资产损益表;
5、本单位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和职工平均工资;6、其它有关资料。
以上资料请企业行政方在协商会议开始五日前,提供给职工方协商
首席代表,所涉及的商业秘密,本方代表将严格遵守保密规定。
五、请收到本要约书起十五日内予以书面答复。
企业工会(盖章)
年月日
2、
关于对XXX企业工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复函
工会:
你会于年月日发出的《开展工资集体协商要约书》已收悉,现就要约书中的有关的内容作如下答复:
1、同意要约书目中提出的建议协商的内容。
2、同意要约书中提出的具体协商时间和地点。
3、企业方协商代表确定为:
XXX为首席代表,其他代表是:
4、企业方已将有关资料准备,届时按规定提交。
以上答复如有异议,请及时沟通。
此复
XXX企业(盖章)XXX企业法人(签字)
年月日
3、
XXX企业工资集体协商会议纪要
(仅供参考)
协商时间:
协商地点:
协商会议出席人员:
企业方(甲方)协商代表:
职工方(乙方)协商代表:
记录情况如下:
企业首席代表(签字盖章)年月日职工首席代表(签字盖章)年月
日
篇三:
集体劳动合同需审核备案
篇一:
集体合同备案办事指南(新)
集体合同备案办事指南
一、集体合同备案内容
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集体合同规定》(劳动
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2号)及《重庆市集体合同条例》相关规定,北部新区企业、民办非企业(以下统称用人单位)与本单位职工通过平等协商并经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签订的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或区域、行业集体合同(以下统称集体合同),应在用人单位协商双方首席代表自签字之日起10日内报送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查备案。
二、审查备案权限市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在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外商、台港澳投资企业的集体合同报送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
以上未涉及的工商登记注册地在北部新区的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的集体合同应报送北部新区社会保障局进行审查备案。
三、申请集体合同备案需提供以下材料(均加盖鲜章)
(一)《集体合同备案申请表》(见附件);
(二)集体合同文本一式三份;
(三)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集体合同的纪要(记录);(四)双方代表协商的会议纪要(记录);(五)企业法人、工会法人证明复印件;(六)双方协商代表资格证明材料;
(七)依法设立的法人分支机构签订集体合同备案,同时应出具法人授权委托书。
所有提供的材料均应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四、办理时限及程序
(一)审查核查
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法监督用人单位集体合同协商、签订及履行,督促用人单位履行集体合同签订及备案公示程序。
对于拒绝或阻扰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或存在违反《重庆市集体合同条例》相关规定行为的,严格按规定作出处理。
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用人单位申请材料的审核,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对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应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材料;决定受理后,必要时可以指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到用人单位对集体合同签订程序的合法性进行核查。
(二)依法审查
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要严格按照集体合同备案的有关规定进行审查备案,不得随意扩大审查范围;应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备案审查意见,未对集体合同的合法性提出书面异议的,集体合同即行生效;提出异议的,用人单位和职工方对异议部分进行协商修改后,重新报送。
集体合同期限一般为一至三年,最长不得超过三年。
集体合同文本应当用中文书写。
同时用中文、外文书写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七、办公地址及联系电话:
地址:
北部新区金渝大道68号新科国际a栋,邮编:
401122。
经办:
周建华(410室),联系电话:
67308028。
集体合同备案申请表篇二:
集体合同审查备案办理程序
集体合同审查备案办理程序
一、法规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原劳动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山东省企业集体合同条例》。
二、受理范围
省属单位、中央及部队驻鲁单位的集体合同由省劳动保障厅或由省劳动保障厅授权市劳动保障局审查;市属用人单位的集体合同由市劳动保障局审查;县(市、区)属用人单位的集体合同由县(市、区)劳动保障局审查。
三、应提交的资料
1、正式签订的集体合同文本一式四份
2、签订集体合同的说明一式二份。
说明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双方首席代表及协商代表的产生情况;
(2).集体合同的起草情况;
(3).双方代表就集体合同内容协商的过程;
(4).集体合同主要条款的说明;
(5).协商过程中争议较多问题的处理过程及办法;
(6).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通过的情况。
3、并盖有企业法人和工会印章、集体合同基本情况送审登记表;
4、单位法人资格证明和工会社会法人证明复印件各二份;5、法定代表人和工会主席(未设工会的提供工人首席代表)的资格证明、身份证复印件(以上均提供一式2份);法定代表人和工会主席委托他人担任首席代表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受委托首席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6、职工一方协商代表的劳动合同书复印件;单位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
三、集体合同审查的内容:
1、双方的资格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职工协商代表是否与企业存在劳动关系等;具备企业法人资格、跨行政区域的大型企业或集团公司法定代表人可以委托所属下一级企业或子公司的负责人与工会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
2、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是否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则和程序进行,是否经职工大会代表审议讨论通过;
3、集体合同内容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是否符合国家或地方宏观调控政策,合同条款是否公平等;
4、单位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四、劳动行政部门审查集体合同的程序:
1、登记、编号;
2、审查;
3、制作《集体合同审查意见书》;4、存档。
五、《集体合同审查意见书》包括下列内容:
1、集体合同双方的名称、首席代表的姓名、职务、身份证号码;
2、审查意见;
3、劳动行政部门集体合同审查专用章;
4、通知单位时间及收到人签名。
六、劳动行政部门收到集体合同书后应当在十五日内(公休日和法定节假日除外)提出审查意见,并通知单位。
七、经劳动行政部门审查提出修改意见的集体合同,双方应当进行协商修改,并补充说明因由,报送劳动行政部门重新审查。
重新报送的集体合同审查期限,自劳动行政部门重新收到集体合同文本之日起计算。
八、经审查有效的集体合同,由下级劳动行政部门报上一级劳动行政部门备案,并由省、市(地)劳动行政部门向社会公布名单。
未报送审查的集体合同不具有法律约束力。
九、劳动行政部门审查有效的集体合同在履行过程中,经双方协商一致,也可以对原集体合同进行变更或修订,变更或修订后的集体合同应在七日内报送劳动行政部门审查。
十、条经劳动行政部门审查有效的集体合同,自单位收到之日起生效,双方代表应当及时以适当形式向各自代表的全体成员公布。
集体合同订立程序
1、确定协商代表。
集体合同的当事人为劳动者团体和用人单位。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只有基层工会委员会才有资格代表劳动者团体与用人单位签订集体合同;尚未建立工会的用人单位,由上级工会指导劳动者推举的代表与用人单位订立。
劳动者一方的协商代表由工会选派。
未建立工会的用人单位,协商代表由本单位职工民主推荐,并经本单位半数以上职工同意后产生。
职工一方的首席代表由本单位工会主席担任。
工会主席可以书面委托其他协商代表代理首席代表。
工会主席空缺的,首席代表由工会主要负责人担任。
未建立工会的用人单位,劳动者一方的首席代表从协商代表中民主推举产生。
用人单位一方的协商代表由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指派,首席代表由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担任或由其书面委托的其他管理人员担任;在区域性、行业性的集体合同协商中,协商代表和首席代表由企业推举产生。
任何一方均可以外聘专业人员担任,但应由首席代表出具书面委托,并且外聘的代表人数不得超过本方代表总数的1/3。
值得注意的是,劳资双方的协商代表人数应当对等,每方至少3人,并且各方确定一名首席代表。
2、提出协商要求。
劳资双方中的任何一方均可就签订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以及相关事宜,以书面形式向对方提出协商要求,收到协商要求的一方应自收到协商要求之日起20日内以书面形式回应,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进行平等协商。
3、进行协商前准备。
双方协商代表应在协商前进行有关准备工作,如了解与协商内容有关的情况和资料,收集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对协商意向所持的意见,拟定协商议题,确定协商的时间、地点等事项,共同确定一名非协商代表担任记录。
4、召开协商会议并形成集体合同草案。
协商会议由双方首席代表轮流主持。
经过会议协商达成一致的,据此形成集体合同草案,由双方首席代表签字确认。
5、职代会讨论通过。
集体合同草案,应提交职代会或全体职工讨论。
职代会和全体职工讨论草案,应当有2/3以上职工代表或职工出席,并经全体职工代表或职工半数以上同意,草案方获通过。
6、签订集体合同。
集体合同草案经依法讨论通过后,由双方首席代表签字签订。
7、报送、审查与公布。
集体合同签订后,应将合同文本报送劳动行政部门。
劳动行政部门应对报送的集体合同的内容、程序以及双方主体资格等方面进行审查,如果发现有违反法律法规的,可以指令当事人予以修改。
如果未提出异议,15日之后,集体合同即生效。
集体合同生效后,用人单位应将集体合同公示公布。
集体合同审查备案应提供材料:
篇三:
劳动合同上备案办理须知
劳动合同上备案办理须知时间:
XX年7月10日作者:
审批依据:
1、《关于建立劳动用工备案制度的通知》(劳社部发[XX]46号)
2、《关于印发〈劳动合同上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青劳社[XX]54号)受理范围:
驻市内四区的中央、省、市属用人单位
审批条件: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了劳动合同;
2、用人单位已提交《劳动合同上备案业务申请表》和《“上办事大厅”业务承诺书》。
申请材料:
1、《劳动合同上备案业务申请表》一式两份;
2、《“上办事大厅”业务承诺书》一式两份;
3、备案数据电子版。
审批程序:
1、申请:
用人单位可从大厅窗口领取或直接从络下载《劳动合同上备案业务申请表》和《“上办事大厅”业务承诺书》,按要求填写表格。
2、受理并审核:
对资料齐全的,窗口工作人员为申请单位出具《受理通知书》及《申请材料登记表》;对资料不全的,工作人员不予受理,并为申请人出具《申请材料补正通知书》。
3、开通上办事:
劳动保障部门信息中心为企业开通劳动合同上备案权限
5、备案时间:
用人单位新招用职工或与职工续订劳动合同的,应自招用或续订劳动合同之日起30日内进行备案。
用人单位劳动合同变更后,应在30日内进行备案;用人单位与职工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7日内进行备案。
6、上审批:
窗口工作人员对用人单位提交的备案信息进行审查,对符合备案要求的,给予备案,在3日内办结。
对审查不符合备案要求的,将通知用人单位并指导用人单位修改,在2个工作日内重新进行备案。
承诺期限:
3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办理地点:
青岛市行政审批服务大厅(香港中路17号二楼)
联系电话:
85916409
根据XX年《青岛市劳动用工上登记办法》》要求,企业进行劳动用工上登记,首先应持《营业执照》、《上办事大厅业务承诺书》、《劳动用工上登记业务申请表》等资料到单位所在区市就业服务机构开通劳动用工上登记业务,生成登录用户名和密码。
第二,登录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录入登录用户名及密码,进入劳动用工上登记系统,进行劳动用工上登记。
第三,由于用工登记部分材料需存入职工个人档案,还有涉及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待遇问题,企业完成上登记后,应于次日起10日内,持就业登记、解聘备案相关材料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劳动用工登记确认。
篇四:
劳动合同备案
劳动合同备案
携带材料
一、用人单位进行劳动用工备案应当提供的信息:
1、组织机构代码证及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复印件;
3、《劳动保障书面审查记录手册》;
4、《社会保险登记证》、备案之日上一个月《社会保险申报表》、职工社会保险参保名册及社会保险缴费凭证;
5、备案之日上一个月财务凭证中全体职工的工资发放单或银行转帐记录(含节封面及凭证封面)复印件;
6、用人单位制定的各项劳动保障规章制度(劳动报酬、工作时间及休息休假、劳动保护、社会保险等方面内容);
7、集体合同文本;
8、非标准工时制度批文(未实行非标准工时制度用人单位不提供)。
二、除上述材料外,另需携带以下材料:
(一)新招人员劳动用工备案
1、录用人员的相关身份证明复印件;
2、劳动合同原件一式两份;
3、《用人单位签订、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报告表》,并带U盘上报电子文档;
4、初次备案时,携带一份单位员工花名册(附带一份电子档)。
(二)劳动合同终止或解除备案
1、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证明;
2、劳动合同原件以及其他相关材料;
3、《用人单位签订、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报告表》,并带U盘上报电子文档。
(三)劳动合同变更备案
1、用人单位基本情况变化的相关证明材料;
2、变更后的劳动合同原件(一式两份,核对后返还用人单位);
3、《用人单位签订、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报告表》,并带U盘上报电子文档。
(四)劳动合同续延备案
1、续订的劳动合同书原件(一式两份,核对后返还用人单位);
2、《用人单位签订、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报告表》,并带U盘上报电子文档。
(五)劳动关系转移备案
1、商调函原件或劳动关系转移证明;
2、与调入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书原件(一式两份,核对后返还用人单位);
3、拟调动人员在调出单位的社会保险缴费记录;
4、《用人单位签订、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报告表》,并带U盘上报电子文档。
注:
1、所有备案的劳动合同中,有一人签订三份,其中一份由备案单位留存;
2、备案需携带的《全日制劳动合同书》、《用人单位签订、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报告表》电子档请在滨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站下载,址为:
http:
///。
篇五:
工会集体劳动合同不备案
篇一:
企业工会集体劳动合同备案资料(模板)
1、
企业工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要约书
(样本)
(董事长、总经理、厂长):
为构建企业和谐的劳动关系,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健康发展,根据《劳动法》、《工会法》、《集体合同条例》、《工资集体协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的精神,结合本单位劳动关系的实际情况,需要双方就(工资水平、工资调整幅度%)等问题进行集体协商。
具体内容如下:
一、协商的主要内容:
。
二、协商的时间、地点:
建议定于年月日,在(注:
属公用会议室)进行首轮协商会议,并视协商的具体情况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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