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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理我国垃圾分类的背景
我国垃圾分类的背景
20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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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和谐社区建设规范
前 言
本标准规范由青岛市民政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规范起草单位:
青岛市民政局、青岛市技术监督科技信息所、青岛市技术标准科学研究所。
本标准规范主要起草人:
潘浙敏、钟军飞、刘光明、郭建军、聂秀莉。
引 言
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社会管理创新背景下的社区建设,要求在建设和谐社区入手,使社区在提高居民生活水平和质量上发挥服务作用,在密切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的关系上发挥桥梁作用,在维护社会稳定、为群众创造安居乐业的良好环境上发挥促进作用。
在社会管理创新背景下,党和政府将把人力、财力、物力更多投到基层,努力夯实基层组织、壮大基层力量、整合基层资源、强化基础工作,强化城乡社区自治和服务功能,健全新型社区管理和服务体制。
和谐社区应该是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应该是社区与政府、社区与企业、社区与社会、社区与生态、社区与群众处于良性互动和协调发展的社区。
和谐社区建设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础工程,要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在管理有序上动真格、在服务完善上下工夫、在文明建设上用力气、在安定祥和上出实招,努力开创和谐社区建设工作新局面。
和谐社区建设标准的制定为创建和谐社区提供操作化指标,指导和规范和谐社区建设。
本标准的制定参考了国际标准化组织制定的质量管理体系标准和国际国际标准化组织消费者政策委员会制定的《服务标准化指南》。
和谐社区建设规范
1.范围
本标准规范规定了和谐社区建设的术语和定义、基本原则、要求和居民满意度评价。
本标准规范适用于青岛市的和谐社区建设。
2.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1.
社区
居住在一定地域内的人们所组成的多种社会关系的生活共同体。
2.
社区服务
社区组织直接为社区成员提供的公共服务和其他物质、文化、生活服务。
3.社区服务主要通过公益性、福利性和经营性方式进行。
1.
组织
职责、权限和相互关系得到安排的一组人员及设施。
4.公司、集团、商行、企事业单位、研究机构、慈善机构、代理商、社团或上述组织的部分或者组合。
5.安排通常是有序的。
6.组织可以是公有的或私有的。
1.
社区工作者
以从事社区公共事务管理和社区服务项目管理为职业的、具有基本的社区工作专业知识的工作者。
2.
社区志愿服务
个人自愿用自身的时间、技能等资源,在社区为居民和社区慈善事业、公益事业提供帮助或服务的行为。
3.
人民调解
基层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依据一定的法律、法规、政策和道德规范,教育、疏导纠纷当事人自愿达成和解协议、消除隔阂的活动。
4.
社区矫正
将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社区矫正条件的罪犯置于社区内,由专门的国家机关在相关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以及社会志愿者的协助下,在判决、裁定或决定确定的期限内,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并促进其顺利回归社会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
5.
社区卫生服务
以基层卫生服务机构为主体,以妇女、儿童、老年人、慢性病人、残疾人、贫困居民为服务重点,以解决社区主要卫生问题、满足社区基本卫生需求为目的,融健康教育、预防、保健、康复、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和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为一体,提供安全、有效、经济、便捷的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
6.
物业服务
由业主和物业服务组织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管理、维修、养护,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的活动。
7.基本原则
1.以人为本,服务居民
坚持以不断满足社区居民的社会需求,提高居民生活质量和文明程度为宗旨,把服务社区居民作为社区建设的根本出发点和归宿。
2.资源共享、共驻共建
充分调动社区内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组织等一切力量广泛参与社区建设,最大限度地实现社区资源的共有、共享,营造共驻社区、共建社区的良好氛围。
3.扩大民主、居民自治
坚持按地域性、认同感等社区构成要素科学合理地划分社区;在社区内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逐步实现社区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
4.责权统一、管理有序
改革城市基层社会管理体制,建立健全社区组织,明确社区组织的职责和权利,改进社区的管理与服务,寓管理于服务之中,增强社区的凝聚力。
5.因地制宜、循序渐进
坚持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突出地方特色,从居民群众迫切要求解决和热切关注的问题入手,有计划、有步骤地实现社区建设的发展目标。
8.和谐社区建设要求
1.组织健全
1.社区党组织
2.社区党组织健全,应实行网格化设置,党组织延伸到楼栋。
3.社区内具备条件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商务楼宇、专业市场和流动人口聚居地应建立党组织,未建立党组织的实现工作覆盖。
4.社区居民委员会
5.社区居民委员会应健全。
6.社区居民委员会下属委员会和居民小组健全,人员配置到位。
7.社区社会组织
8.社区群团组织健全,拥有5个以上注册或备案的社区社会组织。
9.按要求依法建立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
10.社区工作者
11.社区工作者队伍结构合理,大专以上学历应不低于60%,至少有1名服务于社区居民的专业社会工作者。
12.社区党组织书记、社区居民委员会主任每年应至少培训1次,其他社区工作者每2年应至少培训1次。
2.管理民主
1.选举民主
2.社区党组织成员应实行公推直选。
3.社区居民委员会应实行直接选举。
4.无违法违章撤换、罢免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的现象。
5.两年内社区党组织和居民委员会成员无违法犯罪现象。
6.民主决策
7.居民会议制度健全,每半年应至少召开1次居民代表大会。
8.社区应有居民自治章程或居民公约,社区议事协商机制健全。
9.每年应至少进行1次居民民主评议,居民满意率不得低于80%。
10.事务公开
11.应建有社区事务公开栏,实行党务、居务、财务、服务公开制度。
12.涉及居民利益的重大事项通过民主听证等形式广泛听取居民意见。
3.制度规范
1.职责规范
2.社区居民委员会应依法协助基层人民政府的工作事项,责权明晰。
3.社区居民委员会应自觉接受社区党组织的领导,社区党组织支持和保障社区居民委员会依法行使职权。
4.社区专业服务机构应在社区党组织和居民委员会统一领导和管理下有序开展工作。
5.社区党组织和居民委员会为社区社会组织提供组织运作、活动场地等帮助支持。
6.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主动接受社区居民委员会的指导和监督。
7.管理规范
8.应建有社区工作者分片包块、上门走访、服务承诺、结对帮扶等制度。
9.社区财务、档案、公章管理规范,应有社区应急处置、学习、教育、会议、培训等制度。
10.社区应实行错时上下班、全日值班、节假日轮休、首问负责、一岗多责等工作制度。
11.参与广泛
1.制度健全
2.应建立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制度,报到率不低于80%。
3.应建有社区党建联席会议制度,形成区域化党建格局。
4.应建有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到社区联系居民、开展工作制度。
5.应建有社区党组织、社区居民委员会、驻区单位共同参与的协商议事制度或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共建机制完善。
6.社区与驻区单位签订共驻共建协议,每年应开展1次以上评议活动。
7.渠道畅通
8.社区社会组织应有参与社区管理和服务的渠道和途径。
9.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应依照有关规定参与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和社区公共事务管理。
10.社情民意表达渠道应畅通,并及时回应居民诉求。
4.设施完备
1.综合服务设施
2.建有1处综合性、多功能的社区服务站,面积应不低于每个社区600m2标准,统一使用“中国社区”标识,规范设置社区标牌。
3.社区综合服务设施集办公、议事、服务、活动等多功能于一体,其中社区组织办公用房不得超过使用面积的20%。
4.应设有符合国家要求的警务室、人民调解室、卫生服务站、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室、文化活动中心(具备文化信息资源共享社区站点、社区书屋等功能)和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
5.公共文化设施应向社会免费开放,建立至少1处可以基本满足社区居民活动需求的室外文体活动场所,并配备多种文化体育健身设备,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1.5m2以上。
6.办公设施
社区应配置办公自动化和信息化服务设施,具备宽带互联网接入条件(至少4M以上),建有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和社区网站,实现社区信息资源交互。
5.主体多元
1.行政组织
2.基层人民政府及职能部门在社区应设有面向居民群众的“一站式”服务窗口或代理代办服务点。
3.市政服务单位服务进社区,居民满意度达70%。
4.建立党员干部与困难群体帮扶结对制度,参加志愿服务的党员人数不少于总数的30%。
5.社区社会组织
6.社区居民委员会应根据居民需要开展公益服务项目,每年为居民办实事不少于10项。
7.服务社区的社会组织和社区社会组织类型齐全,开展多样化服务。
8.驻社区单位
9.社区实行物业管理,物业服务企业群众满意率应达80%以上。
10.建有驻区单位与社区双向服务制度,驻区单位可开放服务设施,向居民开放率不低于90%。
6.体系健全
1.基本公共服务
2.社区公共服务体系健全,涉及社区居民利益的公共服务事项应实现全覆盖。
3.社区便民利民网点应布局合理,形成方便快捷的生活服务圈。
4.志愿服务
建立社区志愿者注册登记制度,社区志愿者注册率不低于社区常住人口总数的10%。
5.特殊人群服务
6.社区服务项目、服务活动应覆盖包括流动人口在内的全体社区居民,积极开展面向农村进城务工人员的公益性文化活动。
7.有为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优抚对象、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对象等群体服务的特色项目。
8.社区矫正、戒毒、刑释解教、邪教转化人员帮教机制应健全。
9.专业服务
专业社会工作服务普遍开展,应设有1~2个专业社会工作服务组织。
7.运转有效
1.服务外包
2.政府委托社区组织办理(协助)的事项应“权随责走、费随事转”落实到位。
3.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向社区倾斜,社区组织每年承接1~2个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4.人员配置
5.社区服务人员配置合理,每300户配备1名专职社区工作者,除党组织书记外,社区至少有一名专职党务工作者。
6.应具备社区服务热线、公共信息查询服务、互联网服务、短信服务平台、网站等多种信息化服务手段,至少有一名熟练信息化技术工作者。
7.经费保障
社区工作和服务经费有保障,每年工作经费应不低于7万元。
城市社区党组织服务群众经费应不低于20万元。
8.品牌建设
9.应有1~2个深受居民喜爱的社区服务项目和品牌。
10.社区居民对社区服务满意率应不低于80%。
8.环境优美
1.社区卫生
2.实行社区垃圾分类,无卫生死角、无污水漫溢、无暴露垃圾、无乱扔废弃物。
3.社区内应无油烟污染、无噪音扰民、无强光污染。
4.楼道应卫生整洁,无杂物堆放,内外照明设施齐全。
5.社区设施
6.社区内道路应平整,无坑洼积水。
7.社区建筑物应清洁美观,无乱贴乱写乱画现象,无乱设摊点,无违章搭建。
8.室外活动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应及时维护,无损毁破旧现象。
9.社区绿化
社区内应绿树成荫,无毁绿现象,居民自觉养成爱绿护绿习惯。
9.秩序良好
1.管理有序
2.建立社区实有人口、流动人口、居民房屋座落、社区单位和企业档案信息数据库。
3.社区内车辆应停放有序,宠物应文明豢养。
4.社区应设立人民调解委员会,及时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做到应调尽调,防止矛盾激化,调解成功率达98%以上。
5.治安良好
6.应配有社区民警和专兼职巡防队伍,配备有警用器械和通信设备,建有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的社区综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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