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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课程改革中庸哲学的启示
新课程改革:
中庸哲学的启示
摘要:
中庸哲学是儒家学派的世界观、认识论和方法论,它对我国当前新一轮课程改革的重要启示在于:
“和谐”是课程改革的价值诉求;“创生”为课程实施的有效途径;“执中”是课程管理的理想境界。
从中庸哲学探讨课程改革问题对于我国当前基础教育课程文化重建提供了有效参考。
关键字:
中庸哲学课程改革和谐创生执中
在我国悠悠的历史长河中,儒家思想曾发挥过巨大的作用,并被历代统治者视为经世治事、教育选材的重要工具,而中庸哲学作为儒家的世界观、认识论、方法论以及最高伦理道德标准,可谓是儒家学说乃至整个中华文化的核心,它承载着华夏儿女数千年的崇高信仰和最高的精神诉求。
历代的儒学大师都对中庸哲学非常关注,并在“修己教人”、“齐家、治国、平天下”的过程中把这一哲学思想发挥得淋漓尽致。
在当今时代背景下,我们有必要对中庸哲学的现实意义进行新的解读,从而使传统的中庸哲学在现代教育中得以更加完美地发挥。
因此,深入挖掘中庸哲学对课程改革的现代意义,从而将其与我国当前的基础教育课程文化重建紧密联系起来,就无疑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
有鉴于此,我们拟从“和谐”、“创生”、“执中”这三个维度展开中庸哲学与新课程改革的对话之旅。
一、和谐:
课程改革的价值诉求
课程实践在本质上是一种价值创造活动,因而必须遵循一定的价值原则。
任何课程建构如不优先考虑课程价值取向的问题,如若没有哲学价值论的引领,都将陷入盲目和混乱,以失败而告终。
[1]课程价值是作为主体的社会和学生与作为客体的课程之间需要关系的反映。
在课程发展史上,由于时代背景不同、人们的政治立场、哲学倾向各异,导致了对课程价值的不同认识,从而出现了不同的课程价值追求。
事实上,我国自古以来的课程价值取向主要表现为一种功利主义,这种功利主义价值观可分为社会功利主义和个人功利主义。
这种课程价值观在根本上重视的是课程的训练价值,它突出了课程对于社会政治经济发展以及个人适应社会生活的价值,却在根本上忽视了全人发展的课程价值取向;它虽然提升了教育在社会生产中的作用,却忽视了对教育本质的真正把握,从而在某种程度上造成了“单向度的人”和“经济人”。
故而,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的教育理想也就成为冠冕堂皇的空洞口号。
我们认为,中庸哲学有助于我们思考如何将当代课程带离以物质利益为目的的异化之境,从而为最终促进学生的和谐发展提供有益启示,这在根本上是由中庸哲学是一种“求和”思维方式所决定的。
在儒家思想中,和谐秩序是中庸的至高追求,宇宙万物是一个有机的整体,因而要注重整体的和谐。
孔子以“和”作为人文精神的核心,强调治国处事、礼仪制度以及人际关系均要以“和”为价值标准。
事实上,中庸哲学的至高境界就是“和实生物”,通过相互补充、相互调节以达到宇宙万物的总体和谐。
在哲学上,和谐是真善美的统一,是事物存在的最佳表现形态,是一切美好事物的共同特点。
中庸哲学“求和”的思维方式在我国传统哲学中典型的表现就是追求“和谐”的文化倾向。
和谐是事物各要素之间的一种理想协调关系,这种关系规定了每一部分与要素应有的度。
所以,“中”与“和”相辅相成、彼此相关,“中”体现度,是“和”的要求。
《中庸》首先提出了“中和”这一概念,把宇宙看作是一个“天地位,万物育”的和谐整体。
后来,程颐对《中庸》的思想进一步发挥,认为“中”暗含“和”的意义。
朱熹承程颐之说,直接把“中和”解释为宇宙整体的和谐状态,认为“中”本身就有和谐的意义。
“中和”意指事物理想的和谐状态,也即事物的各个部分都能达到“中”的状态,事物总体才能和谐。
事实上,儒家中庸哲学努力建构的就是这种多样性的和谐统一、中和协调的关系。
中庸哲学的和谐理念具体落实到人格建构上就是强调人性的完整与平衡。
《中庸》开篇就说:
“天命之谓性”也就是说,人先天所具有的属性就是人性,上天给予人的不仅仅是肉体,还有精神与灵魂,所以儒家有时又说:
“生即性”,“性即生”。
儒家思想体系的建构是以人为本位的,它提倡的中庸人格既重理性又重情感,要求理性与情感的和谐统一,而其中原因一方面是农业社会长期积淀的经验驱使人们以经验理性去对待社会和人生,另一方面则是从血缘关系出发而形成的伦理关系和道德人格中积淀着深厚的情感内蕴。
因此,理性用以指导社会人生的合规律性,情感用以满足人们的心理欲求。
中庸哲学从人的情性乃至宇宙本质的层面将人们处理事情的方法和预期的目标有机地结合起来,并进一步用“和”来说明了人性运动变化的规律,把人性运动变化最主要和最基本的特点归结于人性各要素之间达到互相制约与平衡,即所谓的“和而不同”,认为人性的和谐平衡就是“天下之达道”。
这样和谐就成为了儒家所追求的最终目标。
在儒家看来,和谐是人类社会的价值取向,也是人类实现自身价值这一终极目标的重要方面,因此,和谐也成为儒家教育的价值取向。
儒家以中庸为教育终极目的的课程目的观着重培养的是无累于物、能够在和谐共存中求得自身发展的人。
在儒家看来,教育的本质是一种帮助个体不断得到完善,进而获得最终解放的发展旅程,它对于人应该是一种充满意义的生活,而不仅仅是实现物质利益的手段。
正如儒家所谓的“和实生物,同则不继。
”它所强调的就是事物要相互调和达到和谐才能丰富本身并能滋生万物。
由此可见,儒家教育的目的并不在于使人获得无所不能的能力,成为世界的主宰,而是帮助人在与外界的和谐共存中求得自身的发展,并通过维持这种和谐来保持自身不断的进步。
实际上,正是这种对和谐发展境界的追求,才使人能够摆脱工具理性和技术理性的桎梏,也才能使教育的本质和意义得以敞亮。
因此,儒家基于“天人合一”的原始辩证法,认为和谐应该成为人类实现自身价值这一终极目标的重要方面,成为人类社会的价值取向,也理应成为教育的价值取向。
现代教育的核心理念是尊重个性,激励创造,实现和谐,而和谐精神也成为了人类未来教育的最高理念。
我国当前进行的新课程改革就鲜明地体现了这种和谐的课程价值取向。
我国教育部于2001年颁布了《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开始了新一轮的课程改革,新课程旨在构建符合素质教育要求的基础教育课程体系。
与过去强调学科本位的课程价值观相比,新课程确立了全人发展的价值取向,它突出了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价值观的培养。
这样,课程内容对学生而言就不仅仅是为未来生活所准备的“工具”,而是促进他们全面发展的养分,课程也不再是约束和控制学生的手段,而是引领学生不断地完善自我过程中达到和谐。
二、创生:
课程实施的有效途径
儒家认为权变是一种朴素的矛盾统一的方法论,运用它可以帮助自己认识问题和解决问题。
“权”就是要因时因势制宜,就是在更高层面上强调执其两端以实现最高层次的中庸,就是要通过有效地创生过程来认识对象的本质和采取有效的方法。
孔子提出“可与共学,未可与适道;可与适道,未可与立;可与立,未可与权。
”就是说事物的度要根据不同的人、事情以及场合加以衡量和改变,他称这种处理问题的方法为“通权达变”,并认为权变是达中的最高方法,是中庸的至高境界。
孟子将此加以发展,提出“子莫执中,执中为近之。
执中无权,犹执一也。
”孟子的意思是,在认识和处理问题时,“执中”固然重要,但不等于有“执中”就行了,还必须有“权”。
应当指出,作为认识论和方法论的中庸之道并不是一机械静止的概念,而是一个时刻变化发展着的动态概念,即“时中”。
《中庸》记载孔子云:
“君子之中庸也,君子而时中”。
“时中”就是在不同的时机上用中。
儒家认为,在行动之前全面仔细地权衡并找到最合适的方案叫“中”,而随着时间的推移、环境的发展适时调整以把握正确之道可谓更高层次的“中”,也就是“通权达变”。
实际上,将中庸哲学所提倡的“通权达变”思想运用于课程实施过程之中,就是强调教师与学生要共同采取课程创生的策略。
我们认为,提倡课程创生取向有以下两方面的原因。
第一,课程实践的不确定性和情境性要求教师进行课程创生。
课程实施过程是教育者把教育计划付诸实现的过程,它是达到预期课程目标的基本途径。
课程的实施以预设课程作为指导,但有时在课程专家看来是高质量的课程,而对于广大教师和学生而言很多时候却是不合需要的。
这是因为,在课程实施的过程中,教师所面对的是有着不同生活经验、丰富情感和个性差异的人,这就使得教师总是身处一系列频繁切换的课程与教学情境之中。
因此,课程实施就不可能是一个忠实地执行课程方案“按图索骥”的过程,要达到课程目标就必然需要在具体课程实践情景的交互作用中,教师主动地对课程实践情景进行批判和反思,并根据学校的实际状况、学生的发展水平和兴趣爱好、自己的知识经验和能力特征等,来不断调整预设的课程目标、内容和进程,进而主动建构合适的课程方案,以实现对课程的合理变革、构建和创造。
第二,现代教育全人发展的价值取向和教师自身的专业发展要求教师与学生共同采取课程创生的策略。
现代课程的实施需要兼顾课程的预定目标和课程主体的需要,课程的本质要体现解放主体和发展人的个性,因此课程就应该是情景化的、人性化的,课程应该是结合了教师与学生的实际经验,是教师和学生在具体教育情景中联合创生新的教育经验并促进自身发展的过程。
这就意味着,要保证课程实施的有效进行,就必须给予教师以判断教学方法与选择教学内容的充分权力,使教师与课程权威之间能保持应有的联系。
教师在实践中创生课程,可以使教师的课程意识逐渐自觉化,使教师实践课程的能力得到不断得以提升,并且教师在通过自主创生课程的同时,也使得师生的主观精神世界得到提升。
在教师与学生共同的创生中,他们的积极性和主体性都得到极大的提高,师生之间的交流得到有效的沟通,这不仅使师生关系、课堂气氛更加融洽,也有利于提高学生的学习效率和质量。
通过创生,课程、教师和学生的发展有机地融合为一体;通过创生,课程实施也不再是有待实现的程序或方案的线性演绎过程,而是教师体现教师实践理性的过程和帮助教师在创生中反思,在反思中获得成长的过程。
创生取向因其把教师和学生推向了课程实施的中心和主体地位而越来越多地引起了人们的关注,也越来越被人们普遍认同和接受。
通过对课程的主动创
生,课程实施中的人得以真正凸显。
这样,教师和学生都不再是专家课程的接受者,而是自己课程的创造者和建构者。
他们在具体的课程情境中,通过合作探究、自由对话、批判反思等创造和建构着课程。
创生取向的课程实施观不仅使师生在课程实施中的主体性和创造性得以凸显和发挥,也使人们的课程观发生了变革。
在这里,课程是情境性的、经验性的和个性化的,是师生在过程中实实在在体验亲历和创造的教育经验。
在课程创生过程中,教师要不断地批判和反思现有的课程目标、课程内容、课程实施和课程理念等方面的缺陷与弊端,并对之进行有利于学生和教师发展的变革和主动建构。
同时,当教师以主体身份置身于从研究、决策、开发、实施到评价这一课程运作的全过程之中,并通过多种方式开展多层面的课程创生活动时,其课程能力也不断得以提升,从而标志着教师在此过程中也不断地获得专业发展和成长。
三、执中:
课程管理的理想境界
儒家对“中”的理解是过犹不及、恰到好处与中正平和,这种倡导中和的观念不仅是儒家思想的基本精神,也是中国文化的基本特征之一。
从思想渊源上看,“执两用中”观念来自于《尚书·大禹漠》的“允执其中”之说。
孔子进一步把它概括为一种理解问题或把握对象之物的哲学方法,他说:
“吾有知乎哉?
无知也。
有鄙夫问于我,空空如也。
吾叩其两端而竭焉。
”就是指从问题的两端入手,逐渐趋向中道,得到问题解决的方法。
《中庸》也引用孔子之语说:
“执其两端,用其中于民。
”[10]概括而言,儒家所谓的“执中”所蕴含的哲理是就是:
要获得“中”的和谐,就需要我们从全局把握事物的本质,并适当运用“权变”达到“中和”,只有这样才能使事物达到最终的完美状态。
在儒家的思想体系中,用中、达中是一生都要严格遵循的重要处世原则和方法,是儒家达到其管理目的的有效手段。
儒家“执中”的管理哲学在我国历史上曾经产生过积极的效果,如唐代的“贞观之治”、清代的“康乾盛世”、土地革命时期的“三三制”、现代的“一国两制”都使儒家的管理谋略闪现出灿烂的光辉。
在当前,中庸的这一思想不但受到一些国内企业管理者的高度重视,而且越来越深深地吸引着国外众多的管理者,并被他们视为管理的精妙所在。
国内外近年来课程改革的趋向已经表明,“对由谁来作出课程决策的关心常常超过了对教什么的关心。
”[11]这一趋向所涉及的正是课程政策的核心──课程权力及其分配问题。
因此,对我国的课程改革而言,能否制定出既符合我国国情又符合国际课程政策发展潮流的课程政策,其关键就在于能否解决好课程权力合理分配方式的问题。
长期以来,我国传统的课程管理模式由于只重自上而下的课程决策,而轻视自下而上的决策渠道,其弊病是不利于充分发挥与课程相关的中层和基层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并会导致学校工作方式上的唯“上”是从。
教师在传统的课程管理中也只是一个课程执行者的角色,只能满足于照本宣科,最终造成了教师教教科书、学生背教科书的尴尬局面。
因此,针对我国课程改革的现状及前景,如何在课程政策中解决好课程权力的合理分配从而制定出理想的课程政策就成为我国课程管理改革的重要任务。
对于上述问题的解决,我们可以积极借鉴中庸哲学的管理思想,形成一种以“执中”为核心的课程管理理念,从而制定出理想的课程管理政策。
“执中”的课程管理是指在制定课程政策过程中,国家、地方和学校,课程理论者、教育行政人员和课程实践者,教师、家长和学生都有自己的发言权,而不仅仅是把课程政策的制定看作是政府、教育行政人员的事。
它强调上述各类组织及个人都应当在被赋予一定的课程权力基础上,对课程权力所包含的不同成分进行合理而明确的分工,并在发挥各自所长的基础上形成相应的合力,共同完成理想的课程政策的制定及其实施。
“执中”的课程管理意味着课程权力的共有状态;意味着制定课程政策的主体在政策制定过程中的相互协商、相互妥协,从而在某种程度上达成一致意见;意味着一定含有某种共识或合意的因素使课程政策得以生效,使课程政策真正成为一种有约束力的课程改革指南。
在“执中”的课程管理理念指导下,课程由国家高度集中统一走向中央、地方、学校等共同开发管理的过程,这也是“执中”课程政策逐步实现的过程。
事实上,完善的课程管理不应当采取高度控制的策略,而应当采取促进与课程相关人员的广泛参与的策略,而“执中”课程管理思维的主导策略就是变控制为参与,因此它也是符合我国课程管理历史传统与改革趋向的。
“执中”课程管理理念反映的是课程政策的一种理想状态,不仅具有方向性、导向性,而且具有思想性、时代性和前瞻性,它试图以课程共有、共建理念的建立去提升课程政策制定者、课程专家与课程政策实践者的精神境界,并力图使课程政策制定与实施过程成为一种课程改革理想境界的达成过程。
“执中”管理理念下的课程政策对所有利益主体都是有利的,因为它可以保障各个层次的利益及每一个人的充分发展,从而表明它是决策民主化的一个重要体现。
“执中”原则在实践中运用得越广泛、越持久,国家、地方、学校间的关系以及与课程相关的人在课程政策涉及范围内的接触就会越深入、越多样化。
“执中”管理理念下的课程政策有利于各利益主体形成一种心理上的“课程认同”,也即可以形成各利益主体都能基本接受的和谐的利益状态。
在课程政策制定与实施中,课程认同的作用体现在各个方面:
在体制方面,有利于课程决策制度获得更多的法律支持;在政策方面,可以使课程政策制定过程得到更多人的参与,使课程政策获得更多的支持,从而使课程政策得以更好地贯彻落实;在思想方面,有利于有关人员树立共同的目标,并激发为共同目标奋斗的热情和信心。
事实上,人们对课程政策的认同程度越高,课程政策的功能也就发挥得越好,从而对有关人员的统摄力也就越大。
但是应当指出,课程认同不是凭空产生的,它在相当程度上是人们课程参与的结果。
因此,一个新的课程政策只有在大多数成员都自觉地执行并将其视为自己的目的时,才有可能完全实现,也只有使与课程政策相关的各方人员利益呈现和谐及最大化状态,才能最大限度地实现课程政策的目标。
注释
[1]靳玉乐.论基础教育课程发展的新理念[J].教育理论与实践.2002,.21.
[10]梁海明译着,大学·中庸[M].沈阳:
辽宁民族出版社,1997.71,69,71,73,76.
黄永堂译注,国语全译[M].贵阳:
贵州人民出版社,1995.590.
孔丘着,刘琦译评,论语[M].长春:
吉林文史出版社,2003.78,72.
金良年译着,孟子译着[M].上海:
上海书店出版社,
[11]约翰·D·麦克尼尔.课程导论[M].沈阳:
辽宁教育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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