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监理实施细则.docx
- 文档编号:6837438
- 上传时间:2023-01-11
- 格式:DOCX
- 页数:14
- 大小:53.82KB
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监理实施细则.docx
《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监理实施细则.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监理实施细则.docx(14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监理实施细则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
施工质量监理实施细则
监理单位(章):
上海智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编制人:
审批人:
日期:
2012年月日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监理细则》审批表
总监理工程师:
根据监理项目《监理规划》、该工程设计文件及有关技术规范标准,已编制完成该项目《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监理细则》,请予审批。
专业监理工程师(签名):
日期:
年月日
审批意见:
总监理工程师(签名):
日期:
年月日
目录
一、专业工程概况及特点…………………………………………4
二、监理工作依据…………………………………………………5
三、监理工作流程…………………………………………………6
四、监理工作的工程质量验收标准………………………………7
五、监理工作目标…………………………………………………7
六、监理工作的控制要点…………………………………………7
七、监理工作的方法及措施………………………………………11
八、安全文明施工的监理措施……………………………………12
一、专业工程概况及特点
8、工程概况:
(1)本项目有6个单位工程,结构体系均为混凝土框架;地下车库建筑面积:
2192m²;1#楼建筑面积:
2419.3m²,建筑高度:
19.2m;2#楼建筑面积:
1510.6m²,建筑高度:
19.2m;3#楼建筑面积:
1117.7m²,建筑高度:
15m;4#楼建筑面积:
1193.8m²,建筑高度:
15m;5#楼1951.9m²,建筑高度:
23.4m;总建筑面积:
10385.3m²(地上总建筑面积:
8193.3m²,地下建筑面积:
2192m²)。
(2)本项目地下车库工程耐火等级为一级,1#楼、2#楼、3#楼、4#楼、5#楼工程耐火等级均为二级。
(3)本项目抗震设防烈度均为六度。
(4)本项目建筑设计使用年限为(3类)50年。
(5)本项目地下车库工程停车数量为45辆,防火等级:
一级。
(6)本项目建筑屋面防水等级为Ⅱ级。
(7)本项目6个单位工程为各单独1个防火分区。
9、本项目计划施工日期:
2012年3月1日至2013年3月31日。
10、本项目投资额:
约1640.0000万元。
11、本项目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特点可根据所监理的工程项目实际情况进行编写,其中包括:
11.1给水排水及采暖安装工程简况,主要设备及技术参数。
11.2施工组织设计中有关的主要内容。
11.3施工单位(分包单位)资质情况。
11.4涉及专业性有关的或设计要求采用的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等内容。
二、监理工作依据
1本工程监理合同、经审批同意的《监理规划》
2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3本工程施工设计文件及说明
4本工程执行的主要规范及技术规程:
4.1《建筑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
4.2《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4.3《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B50242-2002
4.4《建筑给水硬聚氯乙烯(PVC-U)管道工程技术规程》DBJ/CT504-99
4.5《建筑给水聚丙烯管道(PPR-Q)工程的施工及验收》DBJ/CT501-99
4.6《建筑排水硬聚氯乙烯管道工程技术规程》CJJ/T29-98
4.7《建筑排水用硬聚氯乙烯内螺旋管道工程技术规程》CECS94:
2002
4.8《埋地硬聚氯乙烯排水管道工程技术规程》CECS122:
2001
4.9《建筑排水室外埋地硬聚氯乙烯管道安装》DBJT08-93-2000
4.10《屋面雨水排水硬聚氯乙烯管道工程技术规程》DBJ08-42-95
4.11《屋面雨水排水硬聚氯乙烯管道安装》DBJT08-81-97
4.12《自动喷淋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1-96
4.13《城市煤气管道工程技术规程》DBJ08-10-92
4.14《城市天然气管道工程技术规程》DBJ08-65-97
4.15《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35-97
4.16《压缩机、风机、泵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75-98
三、监理工作流程
熟悉设计图纸
图纸差错
设计单位
修改
参加设计交底
存在问题
设计单位
修改完善
审核施工组织设计
不完善
施工单位
修改完善
审核承包单位资质、技术、管理人员资格特殊工种上岗证
审核原材料半成品、成品
不合格
退换
合格
土建工程基面及预留洞
预埋件核对
不合格
整改合格
施工过程质量检查
不合格
整改合格
功能性试验
不合格
整改合格
隐蔽工程验收
不合格
整改合格
检验批质量验收
不合格
整改合格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
不合格
整改合格
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
不合格
整改合格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质量竣工验收
审核竣工资料
编写质量评估报告
四、监理工作的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1室内给水系统安装工程
详见GB50242-2002第4.1.1~4.4.8条
2室内排水系统安装工程
详见GB50242-2002第5.1.1~5.3.8条
3室内热水供应系统安装工程
详见GB50242-2002第6.1.1~6.3.4条
4卫生器具安装工程
详见GB50242-2002第7.1.1~7.4.3条
5室内采暖系统安装工程
详见GB50242-2002第8.1.1~8.6.3条
6室外给水管网安装工程
详见GB50242-2002第9.1.1~9.4.10条
7室外排水管网安装工程
详见GB50242-2002第10.1.1~10.3.4条
8室外供热管网安装工程
详见GB50242-2002第11.1.1~11.3.4条
9建筑中水系统及游泳池水系统安装工程详见GB50242-2002第12.1.1~12.3.5条
10供热锅炉及辅助设备安装工程
详见GB50242-2002第13.1.1~13.6.7条
五、监理工作目标
可参照监理规划中“监理工作目标”内容进行编写,或根据建设方的要求,本工程要达到的工程质量目标进行编写。
六、监理工作的控制要点
(一)施工监理的预控工作:
1.熟悉设计图纸,了解工程特点和工程质量的要求,将图纸中影响施工进行、图纸差错和工程质量等问题汇总记录形成书面文件。
及时在施工组织设计交底会上提出,做好设计变更和工程洽商等图纸预控校核工作。
2.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方案,经监理工程师审核批准后方可进行施工,施工方案一经批准,承包单位必须认真执行,不行擅自改动,监理督促检查实施情况。
3.对承包单位的资质、施工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的资格、特殊工种的上岗证进行审核。
4.在系统安装开始之前,应对土建工程的各种基面进行验收,对基面的尺寸、标高、坐标、坡度及预留洞和预埋件等对照图纸进行审核,准确无误后方可安装。
5.工程上使用的各种材料、成品、半成品、配件、器具和设备(含进口设备)必须经过监理工程师的检查确认。
必须具有中文质量合格证明文件,其规格、型号及性能检测报告应符合国家技术标准或设计要求。
6.所有材料进场时应对品种、规格、外观等进行验收。
包装完好,表面无划痕及外力冲击破损。
7.主要器具和设备必须有完整的安装使用说明书。
在运输、保管和施工中,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损坏或腐蚀。
8.阀门安装前,应作强度和严密性试验。
(二)各系统施工质量监控要点:
1.管道安装:
1.1各类管道安装必须横平竖直,设坡度的管道必须符合设计或规范规定要求。
1.2室内外直埋给排水管道(塑料管和复合管除外)应做防腐处理。
1.3各种管道连接方法要符合安装要求,丝扣连接松紧适宜,没有烂牙、缺丝,旋紧后外露丝扣2-3牙,清除多余垫料,试压后外露丝扣及损坏管子表面镀锌层要作防腐处理;热熔粘接连接,清洁管端与管件承口,热熔加热时间要适当,粘接胶水刷涂均匀,插入承口后,待凝固后才能移动;焊接及法兰连接;焊接钢管在对口处留有一定间隙并按规范规定留有坡口,焊缝饱满均匀,高度宽度符合规定要求无气孔夹渣及咬肉现象,法兰端口与管子中心线必须垂直、法兰连接不得强制对接且无双层或斜垫片,法兰连接螺丝不能过长过短。
沟槽式机械连接;轧槽深度要符合规范要求,轧槽后被损坏镀锌层要作防腐处理。
镀锌钢管严禁焊接。
1.4室内给排水管道穿越墙面和楼板必须设套管或防水套管,过道建筑变形缝应作补偿处理。
1.5埋地的给排水管道不得敷设在冻土和松土上,松土应夯实并按设计或规范要求用黄砂做垫层,黄砂坞邦覆盖后才能回土。
1.6嵌墙或埋入混凝土地坪的给水管保护层必须达到15mm。
1.7排水塑料管必须按设计要求及位置安装伸缩节,伸缩节预留间隙应符合规定要求。
1.8管道支吊架及安装必须符合设计或规范要求,设置合理,埋设平整、牢固,排列整齐,支架与管子接触紧密,严禁在多孔砖墙用膨胀螺栓固定支架或管道。
钢制支吊架未经除锈防腐不得安装。
支架应机械开孔,不得使用电焊开孔或气焊割孔。
1.9安装在管道上的阀门其型号、规格、耐压强度和严密性试验应符合设计和规范规定:
进出口方向正确,连接牢固紧密,启闭灵活,朝向合理。
1.10室内外给水管道必须进行水压试验,试验结果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规定。
1.11隐蔽给水管道水压试验必须在管道安装后隐蔽前进行。
1.12给水系统管道交付前必须进行通水试验,生活给水系统管道交付使用前必须冲冼和消毒,并经有关部门取样检验符合国家《生活饮水标准》方可使用。
1.13排水管道应进行灌水试验、竣工验收前必须进行通水通球试验。
2.消防系统安装:
2.1消防系统阀门设备的型号、规格应符合设计和消防产品的要求。
消火栓箱体方正,表面平整光洁,箱内配件齐全;喷洒头外观规矩,丝扣完整,感温包无破碎和松动,易熔片无脱落松动。
2.2消火栓安装栓口应朝外、阀口距地面、箱壁的尺寸应符合规范规定。
水龙带与水枪和快速接头的绑扎紧密,并卷折挂在托盘或支架上。
2.3消防水管进入消防箱应“横平竖直”不得斜进箱内。
进箱的短管长度大于500mm或双管进箱的应有支架固定。
2.4消火栓箱体安装在轻质隔墙上时必须有加固措施。
2.5喷淋管要防止喷洒头渗漏,在吊顶封顶前喷淋管必须经试压并办理隐蔽工程验收手续。
2.6消防喷淋管道固定支架设置应合理、牢固,不应有晃动。
在管道的三通、四通等位置应有固定支架,吊架与喷淋的距离不小于300mm,距末端喷头的距离不大于750mm。
2.7消防管道应冲洗干净,防止消火栓阀座存有杂物造成关闭不严渗漏或喷淋头堵塞。
2.8水泵结合器加压前要注意检查阀门是否开启,单向阀是否装反,盲板是否拆除。
3.卫生器具安装:
3.1卫生器具安装前应进行检查,器具应完好无损。
3.2给水配件和排水管道必须符合器具要求。
3.3卫生器具的支架除锈防腐应良好,埋设平整牢固,器具放置平稳。
支架与器具接触紧密会松动。
坐便器等卫生器具的安装不得使用木螺丝固定。
3.4使器具固定螺栓应使用镀锌件,并用软片和平垫片压紧,不得使用弹簧垫片。
3.5卫生器具排水口与排水管承口,安装位置应正确、平整牢固不得的倾斜,连接必须严密不漏。
3.6地漏安装应平整牢固低于排水表面,地漏水封高度不得小于50mm。
3.7卫生器具交工前应做满水和通水试验。
4.给排水系统设备安装:
4.1水泵就位前的基础坐标标高尺寸和螺栓孔位置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规定。
4.2水泵必须在混凝土基础达到设计强度后方可安装。
4.3水泵安装采用避振器的基础表面必须平整,其中心轴线应一致。
严禁将避振器抹入基础抹灰层中。
立式水泵的减振装置不应采用弹簧减振器。
4.4安装水泵如采用标准钢垫板承受负荷的严禁使用单块斜垫及未经加工的钢板作垫板。
4.5安装水泵泵体进出口与管道不得强行对口连接。
水泵安装完毕,盘车应灵活、正常,无阻滞现象、无异常声音。
4.6水泵试运转轴承温升必须符合设备说明书规定。
4.7敞开水箱应作满水试验,以不渗不漏为合格。
密闭水箱水压试验在试验压力下10分钟压力不下降不渗不漏为合格。
4.8水箱溢流管和泄放管应设置在排水地点附近,但不得与排水管直接连接。
5.供热锅炉及辅助设备安装:
5.1热水管道设备及容器的保温应在除锈防腐和压力试验合格后进行。
5.2室内热水供应系统室内采暖系统室外供热管网及供热锅炉的安装和压力试验及调试必须严格按照设计和施工规范规定执行。
5.3锅炉设备基础的混凝土强度必须达到设计要求,基础的坐标标高几何尺寸和螺栓孔位置应符合规范规定要求。
5.4非承压锅炉应严格按设计或产品说明书的要求施工。
5.5管道及管件焊接的焊缝及热影响表面应无裂纹未熔合、未焊透夹渣孤坑和气孔等缺陷。
5.6安全保护装置必须齐全、锅炉的高低水位报警器和超温超压报警器及联销保护装置必须按设计要求安装齐全和有效。
七、监理工作的方法及措施
1.监理工作的方法
1.1审核技术文件、报告和报表
1.1.1审批电气施工技术措施,核实与控制施工准备工作质量;
1.1.2审批施工承包单位提交的有关材料、半成品和构配件质量证明文件,确保工程质量有可靠的物质基础;
1.1.3审核承包单位提交的有关工序产品质量的证明文件、工序交接检查(自检)、隐蔽工程检查、分项工程质量检查报告等文件、资料、以确保和控制施工过程的质量;
1.1.4审核有关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结构等的技术鉴定书,审批其应用申请报告,确保新技术应用的质量;
1.1.5审核与签署现场有关质量技术签证、文件等。
1.2指令文件与一般管理文书
1.2.1停工指令:
(根据合同中建设单位对监理的授权)出现下列情况总监下达停工指令:
⑴施工中存在重大质量、安全隐患,可能造成质量事故或已经造成质量事故;
⑵承包单位未经许可擅自施工或拒绝项目监理机构的管理;
⑶隐蔽工程未经查验确认合格,而擅自封闭者。
A.用的原材料、构配件不合格或未经检查认可
B.未经监理工程师审查同意,而擅自变更设计或修改图纸进行施工
1.2.2监理工程师通知单、监理工作联系单:
当出现违反设计图纸、合同要求、工艺标准、操作规程及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等行为时,监理工程师可下达该项指令
1.2.3工程变更单:
严格工程变更、修改程序,工程所有的变更除设计单位主动提出的工程变更外均须监理审查,并经有关方面研究确认其必要性后,再由建设单位转交原设计单位编制设计变更文件,并交由监理对变更的费用和工期作出评估和协调,再签发工程变更单。
1.3现场监督和检查
1.3.1检查的内容:
施工前准备工作的质量、工序施工中的跟踪监督;
1.3.2现场监督检查的方式:
巡视、旁站、平行检验(根据合同要求);
1.3.3现场检验的方法:
目测、量测、试验。
1.4规定质量监控工作程序:
规定监理、承包方必须遵守的质量监控程序,如隐蔽工程验收程序、工序交接验收工作程序等。
1.5根据工程需要,召开本专业专题会议,作好事前、事中、事后质量控制。
1.6利用支付手段(根据合同要求)。
2.监理工作的措施
2.1组织措施:
审核专职质量检查人员、特殊工种人员的上岗证,数量配置是否满足工程需要;
2.2技术措施:
审查承包单位上报的技术方案;
2.3经济措施:
审核已完合格工程量及相应的付款报告;
2.4合同措施:
根据合同要求核查是否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八、安全文明施工的监理措施:
(未完善事宜,详见《安全监理细则》)
l.安全施工监理工作方法
(l)安全施工教育:
a、督促承包单位严格执行政府的政策法令和上级、主管部门所颁发的文明安全施工法规。
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按照强制性标准的规定组织施工。
b、要让全体管理人员牢固树立起“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观念,做到确保工程安全目标的实现。
c、要求各级施工人员、工程技术人员上岗前必须熟悉有关施工安全规程。
d、要求承包单位的独立操作者,须有本工种、本岗位的操作合格证,特种作业人员应有劳动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否则不准上岗。
e、要求承包单位的职工在工作中必须全面接受安全监理人员的监督和指导。
f、要求承包单位在工程开工前,项目负责人应随同施工组织设计一起向参加施工的全体人员进行安全技术措施交底。
g、承包单位采用新的施工方法、添设新的技术设备时,必须对作业人员进行新操作法的教育,经监理认可后方能实施。
h、督促承包单位项目负责人应进行每日安全讲话,每周安全例会,定期安全培训。
不断增强安全意识,保持良好的安全作业状态。
(2)安全检查:
a、督促承包单位将各分包单位纳入安全管理系统,并签订安全施工协议书。
b、严格审核承包单位安全文明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对本项目钢结构工程吊装的专项施工方案,督促施工单位组织审查,并严格认真审批;各项施工应有完备的安全措施。
c、经常检查承包单位的思想准备、组织准备、安全准备、技术准备,包括向各班组的技术交底、技术培训、安全教育等状况。
d、定期与不定期地巡查施工现场。
主要施工机械、电气设备的安全状况,发现问题责令承包单位及时整改,并做好记录逐级汇报。
e、督促承包单位定期、不定期地对其用电情况、消防安全设施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f、定期组织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专项检查,每月向工程安监站报告工地安全生产情况。
(3)施工现场安全生产:
a、要求承包单位对分项工程都必须有安全技术措施;
b、监督承包单位下达任务时应同时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交底内容应根据任务特点、现场环境、人员情况、设备状况等提出具体的安全措施;
c、施工重点区域或重要工序应有安全监护人或安全员在场,并设置设施;
d、沟、槽、坑的开挖,必须做好现场观察、固壁处理;
e、脚手架应自成系统,不要将模板支撑与脚手架连在一起,造成不安全因素;
f、在施工现场监理随班日常检查,如遇到下列情况,安全监理应下达暂停令:
●施工中出现安全异常情况,经提出后,承包单位未采取改进措施或改进措施不得力时;
●对已经发生的工程事故未进行有效处理而继续作业时;
●安全设备未经检查验收而擅自使用时;
●未经安全资质审查的分包单位的施工人员进入现场施工时;
●构件吊装过程中,若指挥人员无醒目的安全帽标志或无指挥人员时。
(4)电气设备安全生产管理:
a、检查承包单位是否严格按现场用电规定、标准执行。
b、监督承包单位不得在架空输电线路下立支架,特殊情况应和有关单位共同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后方能施工。
c、施工现场电器设施的安装维护应由电工操作,非电工不得动用,现场电动机械和手持电动工具必须装有防漏电保护装置。
(5)现场消防措施:
a、监督承包单位在现场按规定设置消防设施。
b、现场用火要有防火隔离设施,严格执行用火证制度。
c、消防器材任何人不得随意动用,要求承包单位设专人保管。
2.文明施工监理实施要点
根据2009年9月25日上海市人民政府颁发的第18号令关于《上海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要求,为加强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维护城市环境整洁,自2009年12月1日起对本市范围内的工程项目现场文明施工管理要求严格按此规定执行,结合本项目制定的文明施工监理措施如下:
(1)施工现场场容:
a、施工工地明显处应设置统一样式的施工铭牌,内容包括:
建设工程项目名称、工地范围和面积;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的名称及工程项目负责人姓名;开工、竣工日期和监督电话;夜间施工时间和许可、备案情况;文明施工具体措施等等。
b、检查工地施工平面布置图、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板、消防保卫管理制度板、场容卫生环保制度板,内容应详细、字迹应工整规范。
c、施工区域与生活区域要明确划分,并应划分责任区,设标牌,分片包干到人。
在生活区设置宿舍的,应当安装可开启式窗户,每间宿舍人均居住面积不得低于3平方米。
d、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应当设置沉淀池和排水沟(管)网,确保排水畅通。
对工地泥浆应进行三级沉淀后方准予以排放,禁止直接将工地泥浆排入城市排水管网或者河道。
运输道路要平整、坚实、畅通。
e、监督现场建筑物内外的零散碎料和垃圾渣土及时清理,渣土外运应执行有关规定。
对建筑垃圾在48小时内不能完成清运的,采取遮盖、洒水等防尘措施;在施工现场处置工程渣土时进行洒水或者喷淋。
渣土的堆放高度应当低于围档高度,并且不得影响周边建筑物、构筑物和各类管线、设施的安全。
f、施工区域与交通便道应有明显的分隔,在施工过程中保持交通便道的畅通。
g、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围档应采用符合规定强度的硬质材料,基础牢固,表面平整和清洁,围档高度不低于2.5米,施工现场主要出入口的围档大门应符合有关规定。
h、施工现场脚手架外侧的安全网应采用不透尘、色彩与周边环境相协调的材料。
脚手架杆件应当涂装规定颜色的警示漆,并不得有明显锈迹。
i、严格控制噪声和扬尘污染,易产生噪声的作业设备,应设置在施工现场中远离居民区一侧的位置,并在设有隔音功能的临房、临棚内操作;夜间施工不得进行捶打、敲击和锯割等作业;在施工现场不得进行敞开式搅拌预拌砂浆作业。
j、当气象预报风速达到5级以上时,应停止房屋拆除作业;拆除房屋作业时,应对被拆除的房屋进行洒水或者喷淋;在施工工地内,设置车辆清洗设施以及配套的排水、泥浆沉淀设施;运输车辆在除泥、冲洗干净后,方可驶出施工工地。
k、现场进行电焊作业或者夜间施工使用灯光照明的,应当采取有效的遮蔽光照措施,避免光照直射居民住宅。
l、建设工程项目的外立面紧邻人行道或者车行道的,施工单位应当在该道路上方搭建坚固的安全天棚,并设置必要的警示和引导标志。
(2)施工现场料具管理:
a、要求各类材料堆放要整齐,散料之间围档高度不得低于0.5米。
b、检查料场排水措施。
c、督促承包单位依据材料性能采取必要的防雨、防潮、防冻、防火措施。
d、要求施工现场重视施工材料合理节约。
(3)施工现场环境卫生和卫生防疫:
a、要求现场办公室、职工宿舍要保持整洁、有序。
b、在生活区设置食堂的,应当依法办理餐饮服务许可手续,严格执行环境卫生法及有关规定,炊事人员要有身体健康证,卫生知识培训证。
c、督促承包单位搞好伙房卫生、饮水卫生、厕所及浴室环境卫生,设置密闭式垃圾容器,生活垃圾应当放置于垃圾容器内并做到日产日清。
上海智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2012年月日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给水 排水 采暖 工程施工 质量 监理 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