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人才培训专项资金预算执行和预算安排.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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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市人才培训专项资金预算执行和预算安排
湘潭市人才培训专项资金2015年预算执行和2016年预算安排情况
一、2015年人才培训专项资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5年市财政预算安排人才培训专项资金500万元,主要用于六项人才工程20项人才开发项目的实施(见附件1)。
3月12日,市人大调查组听取了2015年人才培训专项资金预算细化安排情况汇报。
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审查通过了政府专项资金2015年预算安排。
根据项目实施的进度,目前市财政已经拨付人才培训专项资金445万元,用于18项已实施完成的人才培训项目。
由市经信委牵头的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企业家高端培训项目,因国家外专局未批复,项目专项资金35万元暂未拨付;由市人社局牵头的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因今年无新建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项目专项资金20万元暂未拨付;以上两项共55万元需结转到2016年项目实施后拨付。
(1)已拨付到位的项目18项445万元
1.湘潭企业家高层论坛活动5万元,实施单位:
市经信委;
2.国有企业经营管理人才浙江大学高级研修班25万元,实施单位:
市国资委;
3.非公企业经营管理人才浙江大学高级研修班25万元,实施单位:
市工商联;
4.农村实用人才主体班培训80万元,实施单位:
市农办;
5.农村科技致富带头人浙江大学培训班25万元,实施单位:
市委基层办;
6.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主体班培训60万元,实施单位:
市民政局;
7.全市专业技能比武和职业技能竞赛活动20万元,实施单位:
市人社局;
8.教育名师高端培训班20万元,实施单位:
市教育局;
9.产业科技领军人才合作交流活动10万元,实施单位:
市科技局;
10.产业科技领军人才产学研合作、创业链扶持项目引导资金80万元,实施单位:
市科技局;
11.医卫重点学科建设引导资金15万元,实施单位:
市卫生局;
12.湘潭市文教卫体名人成果展20万元,实施单位:
齐白石纪念馆;
13.文艺人才百千工程项目扶持资金15万元,实施单位:
市文联;
14.长株潭人才改革试验区建设引导资金15万元,实施单位:
昭山示范区;
15.市级优秀专家、优秀人才健康体检15万元,实施单位:
市委人才办;
16.人才工作宣传、优秀人才事迹宣传5万元,实施单位:
湘潭日报社;
17.市级优秀专家、优秀人才信息库建设5万元,实施单位:
市委人才办;
18.湘潭市人才工作资料汇编和市以上优秀人才名录编印5万元,实施单位:
市委人才办。
(二)需结转到2016年拨付的项目2项55万元
1.企业家高端培训35万元,实施单位:
市经信委;
2.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引导资金20万元,实施单位:
市人社局。
二、2015年人才培训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情况
(一)项目实施情况
举办湘潭市企业家高层论坛活动,召开企业家座谈会,政府领导面对面听取企业家意见建议,邀请知名教授专题授课,培训200人次;在浙江大学举办湘潭市国有企业、非公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高级研修班,培训企业高级管理人才90人;在市生物机电学校组织10期农村实用人才主体培训,培训农业科技人才800人次;在浙江大学举办农村科技致富带头人培训班,培训50人;在北京社会组织舆情基地、湘潭市委党校、湘潭教育学院举办8期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主体培训班,培训679人次;组织开展全市专业技能比武和职业技能竞赛,完成技能人才培训80000人次、高技能人才培训1300人次;在上海举办教育名校长名师工作室主持人高级研修班,培训27人。
对8个产业科技领军人才及其团队进行项目扶持、跟踪培养,挖掘我市高校人才资源优势,引导开展产学研合作、协同创新,较好地发挥了产业科技领军人才及其团队的作用。
支持湘潭响塘老年病中药种植基地建设,推进我市卫生重点学科建设;举办湘潭市首届文教卫体名人成果展,对100名文艺人才、1000名青少年文艺人才进行培训和扶持;引导长株潭人才改革试验区落户昭山示范区。
组织161名市级优秀专家、优秀人才开展了一次全面的健康体检,建立了个人健康档案;基本完成了市级优秀专家、优秀人才信息库软件开发和数据录入工作;加大人才工作宣传力度,组织开展人才工作宣传月活动,在《中国组织人事报》发稿3篇,《新湘评论》发稿1篇,省委组织部《湘组研究》发稿1篇,在《湘潭日报》、湘潭广播电视台开辟“创新发展话人才”专栏,集中宣传十二五期间我市人才工作的亮点,推介优秀专家人才6名。
(二)实施效果评价
通过实施六项人才培养工程,较好地贯彻落实了中央、省、市有关人才工作的指示精神,加强了全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密切了市委、市政府与专业技术人才的联系沟通,营造了“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良好氛围,激励了各位优秀专家人才创新创业的激情,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强的人才支撑。
三、2016年人才培训专项资金细化预算安排情况
2016年六项人才工程计划安排人才开发项目25项(见附件2),市财政预算安排人才培训专项资金500万元。
(一)优秀人才考核奖励206万元
1.推荐选拔产业科技领军人才5名,每名20万元,安排专项资金100万元。
实施单位:
市科技局。
2.推荐选拔企业经营管理领军人才5名,每名8万元,安排专项资金40万元。
实施单位:
市经信委。
3.推荐选拔文教卫拔尖人才18名,每名2万元,安排专项资金36万元。
实施单位:
市委宣传部。
4.推荐选拔优秀高技能人才15名,每名1万元,安排专项资金15万元。
实施单位:
市人社局。
5.推荐选拔优秀农村实用人才10名,每名1万元,安排专项资金10万元。
实施单位:
市农业委。
6.推荐选拔优秀社会工作人才5名,每名1万元,安排专项资金5万元。
实施单位:
市民政局。
(二)人才培训180万元
7.在北京举办非公经济经营管理人才高级研修班,培训45人左右,安排专项资金25万元。
实施单位:
市工商联。
8.在北京举办企业经营管理人才投融资管理高级研修班,培训45人左右,安排专项资金20万元。
实施单位:
市国资委。
9.在上海举办人才工作创新班,培训45人左右,安排专项资金20万元。
实施单位:
市委人才办。
10.在南京举办优秀专家素质提升班,培训45人左右,安排专项资金20万元。
实施单位:
市委人才办。
11.在上海举办城市规划建设人才培训班,培训45人左右,安排专项资金20万元。
实施单位:
市规划局、市住建局。
12.在上海举办名师工作室导师培训班,培训45人左右,安排专项资金20万元。
实施单位:
市教育局。
13.在北京举办青年骨干教师提升培训班,培训45人左右,安排专项资金15万元。
实施单位:
市委党校。
14.组织农村实用人才主体班培训,培训200人左右,安排专项资金15万元。
实施单位:
市农业委。
15.组织社会工作人才主体班培训,培训200人左右,安排专项资金15万元。
实施单位:
市民政局。
16.组织优秀青年人才素质提升培训,培训1000人左右,安排专项资金10万元。
实施单位:
市党员干部网络学院。
(三)创新创业平台建设75万元
17.新建2个院士工作站,安排专项资金40万元。
实施单位:
市科协。
18.开展产业科技领军人才合作交流,安排专项资金10万元。
实施单位:
市科技局。
19.开展专业技能技术比武和职业技能竞赛活动,安排专项资金20万元。
实施单位:
市人社局。
20.对科技特派员创业项目进行扶持引导,安排专项资金5万元。
实施单位:
市科特办。
(四)人才服务39万元
21.市级优秀专家、优秀人才健康检查,安排专项资金15万元。
实施单位:
市委人才办。
22.人才工作宣传,安排专项资金5万元。
实施单位:
市委人才办、湘潭日报社。
23.“十三五”重点人才课题调研,安排专项资金6万元。
实施单位:
市委人才办。
24.长株潭人才改革试验区建设,安排专项资金5万元。
实施单位:
昭山示范区。
25.市级优秀专家、优秀人才信息库建设,安排专项资金8万元。
实施单位:
市委人才办。
附件:
1.2015年人才培训专项资金细化预算安排明细表
2.2016年人才培训专项资金细化预算安排明细表
3.湘潭市人才开发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
4.湘潭市人才开发专项资金项目申报管理暂行办法
附件1
2015年人才培训专项资金细化预算安排明细表
单位:
万元
项目名称/项目分类
项目内容/扶持项目
项目主管
单位
项目实施单位
经费
预算
绩效目标设定
一、人才培训
295
1
企业家高端培训
市经信委
市经信委
35
在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举办新型工业化-软件与集成电路专项培训班,培训20人
2
企业家论坛
5
牵头组织开展企业家高层论坛活动4次
3
国有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高级研修班
市国资委
市国资委
25
在浙江大学举办湘潭市国有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高级研修班,培训45人
4
非公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高级研修班
市工商联
市工商联
25
在浙江大学举办湘潭市非公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高级研修班,培训45人
5
农村实用人才培训
市农办
市林业局、市生物科技学校等
80
组织10期农村实用人才主体培训班,共培训800人次
6
农村科技致富带头人培训
市委基层办
市委基层办
25
在浙江大学举办农村科技致富带头人培训班,培训50人
7
社会工作人才培训
市民政局
市民政局
60
组织社会工作人才主体培训班,共培训600人次
8
高技能人才比武
市人社局
市人社局
20
组织开展全市专业技能技术比武和职业技能竞赛活动
9
教育名师高端培训
市教育局
市教育局
20
在北京师范大学举办教育名师高端培训班,培训20人
二、产学研合作协同创新
产业科技领军人才产学研合作、协同创新
市科技局
90
10
产业科技领军人才合作交流
市科技局
10
每个季度开展一次产业科技领军人才合作交流
11
产学研合作、创业链扶持
矿山装备、砂子岭猪、水稻、湘莲、油茶等产业牵头高校、企业
80
引导矿山装备、砂子岭猪、水稻、湘莲、油茶等产业创业链建设
三、创新创业平台建设
85
12
技能大师工作室
市人社局
江麓、江南、湘钢、湘机等
20
新建2个技能大师工作室
13
重点学科建设
市卫生局
市直医院、乡镇卫生院等
15
引导重点学科建设
14
文教卫体名人成果展
市委宣传部
齐白石纪念馆
20
举办湘潭市文教卫体名人成果展
15
文艺人才百千工程
市文联
15
100名文艺人才创作作品项目扶持,1000名青少年文艺人才培养引导
16
长株潭人才改革试验区建设
昭山示范区
昭山示范区
15
引导长株潭人才改革试验区落户昭山示范区
四、人才服务
30
17
专家人才体检
市委组织部
市委人才办、市一医院
15
组织150名市级优秀专家、优秀人才开展一次健康检查
18
人才工作宣传
湘潭日报
5
开展一次人才工作集中宣传月活动,邀请国家省市媒体对我市人才工作和优秀人才进行一次集中宣传
19
人才信息平台
市委人才办
5
建设市级优秀专家、优秀人才信息库,完成软件开发设计和基础数据录入
20
湘潭市人才工作资料汇编,市以上优秀人才名录
市委人才办
5
编印湘潭市人才工作资料汇编和市以上优秀人才名录
合计
500
附件2
2016年人才培训专项资金细化预算安排明细表
单位:
万元
项目名称/项目分类/功能分类科目
项目内容/扶持项目
项目实施单位
经费预算
备注
一、人才奖励206万
1、2069999其他科学技术支出
产业科技领军人才
市科技局
100
5人×20万元/人=100万
2、2010399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企业经营管理领军人才
市经信委
40
5人×8万元/人=40万
3、2013399其他宣传事务支出
文教卫拔尖人才
市委宣传部
36
18人×2万元/人=36万
4、2080199其他人才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
优秀高技能人才
市人社局
15
15人×1万元/人=15万
5、2130199其他农业支出
优秀农村实用人才
市农业委
10
10人×1万元/人=10万
6、2080299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
优秀社会工作人才
市民政局
5
5人×1万元/人=5万
二、人才培训180万
1、2012899其他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支出
非公经济经营管理人才提升培训
市工商联
25
在北京举办高级研修班,培训45人左右
2、2010399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企业经营管理人才投融资管理专题培训
市国资委
20
在北京举办投融资管理高级研修班,培训45人左右
3、2013299其他组织事务支出
人才工作者创新培训
市委人才办
20
在上海举办人才工作创新班,培训45人左右
4、2013299其他组织事务支出
优秀专家素质提升培训
市委人才办
20
在南京举办优秀专家素质提升班,培训45人左右
5、2120199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
城市规划建设人才提升培训
市规划局、市住建局
20
在上海举办城市规划建设人才培训班,培训45人左右
6、2050803培训支出
名师工作室导师培训
市教育局
20
在上海举办名师工作室导师培训班,培训45人左右
7、2050803培训支出
青年骨干教师提升培训
市委党校
15
在北京举办青年骨干教师提升培训班,培训45人左右
8、2130199其他农业支出
农村实用人才培训
市农业委
15
组织农村实用人才主体班培训,培训200人左右
9、2080299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
社会工作人才培训
市民政局
15
组织社会工作人才主体班培训,培训200人左右
10、2050803培训支出
优秀青年人才素质提升培训
市党员干部网络学院
10
组织优秀青年人才素质提升培训,培训1000人左右
三、平台建设75万
1、2060499其他技术研究与开发支出
院士工作站建设
市科协
40
新建两个2个×20万元/个=40万
2、2060899其他科技交流与合作支出
产业科技领军人才交流平台
市科技局
10
开展产业科技领军人才合作交流
3、2080199其他人才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
职业技能竞赛
市人社局
20
开展专业技能技术比武和职业技能竞赛活动
4、2013299其他组织事务支出
科技特派员项目引导
市科特办
5
对科技特派员创业项目进行扶持引导
四、人才服务39万
1、2013299其他组织事务支出
专家人才体检
市委人才办
15
组织161名市级优秀专家、优秀人才开展一次健康检查
2、2013299其他组织事务支出
人才工作宣传
市委人才办、湘潭日报社
5
在国家省市媒体宣传推介我市人才工作和优秀人才
3、2013299其他组织事务支出
人才工作调研课题
市委人才办
6
“十三五”重点人才课题调研
4、2013299其他组织事务支出
人才改革试验区建设
昭山示范区
5
引导长株潭人才改革试验区建设
5、2013299其他组织事务支出
人才工作信息平台建设
市委人才办
8
建设完善市级优秀专家、优秀人才信息库
合计
500
附件3
湘潭市人才开发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市人才开发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共湘潭市委办公室湘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湘潭市六项人才工程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潭办发〔2012〕26号)、《中共湘潭市委办公室湘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多元化人才投入体系的意见》(潭办发〔2012〕28号)、《中共湘潭市委办公室湘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湘潭市进一步做好人才工作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潭办发〔2014〕4号)和《湘潭市本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试行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专项资金来源
市本级财政预算安排。
专项资金的项目实行一年一定,经批准设立的资金,由财政部门列入年度公共财政预算。
第三条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原则
(一)专款专用原则。
专项资金按规定的用途使用,实行专款专用,专项管理。
(二)目标管理原则。
专项资金的使用与我市人才工作发展目标结合。
(三)绩效优先原则。
相关部门对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绩效评价,评价结果将作为下年度专项资金审批和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
第四条专项资金使用范围
主要用于对我市各类人才队伍进行培养、提升、激励和服务。
包括以下项目:
(一)人才培养提升项目;
(二)产业科技领军人才产学研合作扶持项目;
(三)创新创业平台建设扶持项目;
(四)优秀人才考核奖励项目;
(五)人才服务项目;
(六)其他需要资金支持的人才项目。
第五条专项资金申报与拨付
(一)项目实施单位如实填写《湘潭市人才开发专项资金申报表》,同时附报项目实施方案、经费预算等相关材料,并向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委人才办)、市财政局提出申报。
(二)市委人才办、市财政局进行联合审核并形成审核意见。
(三)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
(四)市财政局根据项目实施进度办理国库集中支付手续,采取直接拨付方式拨付到项目实施单位。
第六条专项资金管理和监督
(一)专项资金的管理与使用。
市委人才办为专项资金的项目主管部门,市财政局具体负责经费预算、监督检查,专项资金的使用坚持“谁主管,谁用钱;谁用钱,谁担责”的原则。
项目使用单位应建立健全本单位专项资金内部管理制度,切实加强对专项资金的管理和核算,确保专项资金专款专用。
(二)建立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制度。
市委人才办会同市财政局定期组织专门人员对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同时,市委人才办应指导项目资金使用单位开展绩效自评,并对其进行绩效再评价,将评价结果提交财政部门,检查和评价结果作为下年度安排专项资金的重要依据。
(三)建立专项资金监督检查与责任追究制度。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市财政局按程序报市人民政府批准调整、暂停或撤销有关项目。
1.申请报告和申报内容不真实骗取专项资金的;
2.擅自变更项目内容的;
3.截留、挪用、挤占专项资金的;
4.不按规定上报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
5.因管理不善,造成专项资金损失的。
对检查过程中发现违法违规使用专项资金的行为,依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依法追究责任单位及个人的法律责任,同时,专项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接受审计部门的审计和社会监督。
第七条本办法由中共湘潭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湘潭市财政局负责解释。
第八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两年。
附件4
湘潭市人才开发专项资金项目申报
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认真做好我市人才开发专项资金项目申报管理工作,切实规范项目申报管理行为,提高项目管理水平,根据《湘潭市人才开发专项资金使用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人才开发专项资金项目是指根据《湘潭市六项人才工程计划实施方案》(潭办发〔2012〕26号)文件规定的用于我市本土人才培养、提升、激励所实施的人才开发专项资金项目。
第三条人才开发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实行“单位申报、集中评审、集体决策、规范管理”的原则。
第二章项目的申报、审核、立项、批复
第四条项目申报:
人才开发专项资金项目申报由各项目实施单位提出申请、组织编制项目所需的专项资金预算方案,填写《湘潭市人才开发专项资金项目申报表》,报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委人才办”)审批。
第五条项目申报应符合以下要求:
1.所申报的项目必须符合我市人才队伍建设发展的需要,符合国家、省、市的人才政策制度,对我市本土人才的培养提升具有重要的意义。
2.项目申报资料必须完整、真实、合法。
第六条市委人才办会同市级财政部门对申报的项目进行初步审查、评估,择优立项。
第七条对通过初步审查的项目,市委人才办会同市级财政部门将项目立项结果报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经审定通过的项目,将在7个工作日内对外公示。
第八条经公示无异议的项目,在报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由项目实施单位组织实施。
对公示有异议的项目,市委人才办要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进一步的调查核实,确有问题的,将予以调整和撤销。
第三章部门职责
第九条各部门应该按照各自分工共同做好人才开发专项资金项目申报管理工作。
项目实施单位:
对项目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项目完成后,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总结评估,配合市委人才办和市财政局开展评估检查,主动接受市级监察、审计、财政以及市委人才办的监督管理。
市委人才办:
是项目日常申报和管理工作的责任主体,具体负责项目申报、实施的监督管理,会同市级财政部门制定人才开发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人才开发专项资金项目申报通知等基础资料。
负责组织项目申报的信息发布、业务指导、申报受理、条件审查、立项公示等工作。
负责对项目执行情况进行总结评估及年度汇总。
市级财政部门:
配合市委人才办落实《湘潭市人才开发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开展项目申报初步审查和将项目立项结果上报审议,依法开展财政监督检查。
市级审计部门:
负责对人才开发专项资金管理、使用等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市级监察部门:
依法开展项目申报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受理项目申报过程中有关投诉、举报,违规违纪行为的查处。
第四章附则
第十条本暂行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市委人才办对本暂行办法负责解释。
人才开发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流程图
项目申报:
人才开发专项资金项目申报由各项目实施单位提出申请、组织编制项目所需的专项资金预算方案,填写《湘潭市人才开发专项资金项目申报表》,报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经公示无异议的项目,由项目实施单位组织实施。
对公示有异议的项目,市委人才办要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进一步的调查核实,确有问题的,将予以调整和撤销。
对通过初步审查的项目,市委人才办会同市级财政部门将项目立项结果上报审定,经审定通过的项目,将在7个工作日内对外公示。
市委人才办会同市级财政部门对申报的项目进行初步审查、评估,择优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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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湘潭市 人才 培训 专项资金 预算 执行 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