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FDA0928 持续葡萄糖监测系统产品技术审查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0928.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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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FDA0928持续葡萄糖监测系统产品技术审查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0928
附件1
持续葡萄糖监测系统产品注册技术审查
指导原则
(征求意见稿)
本指导原则是对持续葡萄糖监测系统的一般要求,注册申请人应依据具体产品的特性对注册申报资料的内容进行充实和细化。
注册申请人还应依据具体产品的特性确定其中的具体内容是否适用,若不适用,需具体阐述其理由及相应的科学依据。
本指导原则是对注册申请人和审查人员的指导性文件,但不包括注册审批所涉及的行政事项,亦不作为法规强制执行,如果有能够满足相关法规要求的其它方法,也可以采用,但是需要提供详细的研究资料和验证资料。
应在遵循相关法规的前提下使用本指导原则。
本指导原则是在现行法规和标准体系以及当前认知水平下制定的,随着法规和标准的不断完善,以及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本指导原则相关内容也将进行适时的调整。
一、适用范围
本指导原则适用于以电化学为基本原理,通过微创传感器手段,检测组织液中葡萄糖浓度的回顾式或实时持续葡萄糖监测系统。
本指南不包括持续葡萄糖监测系统接收器中内置血糖检测模块的相关要求,不包括接收器为胰岛素泵的相关要求,内置血糖检测模块的产品还应满足血糖检测仪指导原则的相关内容。
接收器为胰岛素泵的产品应考虑增加胰岛素泵的额外要求。
二、产品综述资料
(一)概述
持续葡萄糖监测(ContinuousGlucoseMonitoring,CGM,通常称为动态血糖监测)系统,属于医疗器械分类目录中07医用诊察和监护器械,一级产品类别为04监护设备,二级产品类别为03动态血糖/葡萄糖监测设备。
产品从数据提供方式上可分为实时/回顾两种类型,从校准情况上可分为校准/无校准两种类型。
1.实时/回顾:
根据产品在使用过程中,是否能在第一时间,显示出葡萄糖数据,分为实时持续葡萄糖监测系统和回顾式持续葡萄糖监测系统。
2.校准/无校准:
根据产品在使用过程中,是否需要使用者输入指尖测量血糖或其他血糖值进行校准,分为需校准持续葡萄糖监测系统和免校准葡萄糖监测系统。
(二)产品描述
1.工作原理
描述产品工作原理,包括系统工作原理以及其核心部分传感器的化学工作原理。
提供框图及化学生物反应方程式详细说明。
如持续葡萄糖监测系统,应用电化学反应原理,通过固定在传感器上的生物酶,如葡萄糖氧化酶,经植入到皮下组织中,测量组织液中的葡萄糖浓度。
葡萄糖氧化酶测量的电信号,通过持续葡萄糖的发射器或接收器,经过采集的指尖血血糖值的校准(若非免校准产品),以及算法处理,将电信号转化为葡萄糖浓度,显示到显示器或者软件里,形成血糖图谱。
传感器反应
信号采集与存储
有线或无线信号传输
信号转化
图谱报告
在血糖图谱的基础上,可以分析患者每天的最高葡萄糖值和最低葡萄糖值,及葡萄糖值波动的规律。
实时显示血糖数值时,还可以对患者提供高低血糖报警/提示,及血糖趋势变化方向和速率等信息。
2.结构组成
应有对所有器械组件的描述。
通常持续性葡萄糖监测系统包括基本组件和附件。
基本组件包括一次性葡萄糖传感器、发射器,接收器、和软件。
附件(如有)包括传感器辅助插入装置、充电器、探头检测器、胶带等。
接收器可能是胰岛素泵或移动设备(如手机,手表等)。
软件可能包括用户分析软件、移动医疗应用程序、云端软件、数据管理软件等。
应有所有器械组件和附件的实物图、拆解图、系统框图及便于理解的必要注释。
3.应有器械组件和附件的功能描述
说明器械组件功能,包括信号采集、存储、传输、转换、显示、软件功能及运行平台,如:
一次性葡萄糖传感器是一次性组件,其核心作用是将组织液中的葡萄糖信号检测出来,并转化为电子信号。
电流信号的强弱与葡萄糖浓度成正比。
发射器为葡萄糖传感器供电、将传感器检测出来的电信号采集后转换为数字信号并经过过滤减少噪声和贮存,并通过有线和/或无线的方式发送至接收器。
包括无线模块、校准算法、探头完整性诊断。
接收器通常带有信号处理软件组件,通过特殊的运算法则将收集到的电信号转化为葡萄糖数值,并以图表或图谱的形式显示给患者或专业医护人员。
对于有些产品,信号接收和处理可能集成在发射器上或手机应用软件(APP)上。
应当明确说明产品提供数据方式,如是回顾式,还是实时提供数据,及得出数据的原理。
应当说明软件组成、运行环境及功能。
4.应有器械组件和附件的设计说明
对于其核心部分的传感器
(1)应结合制造流程及剖面图示重点描述葡萄糖限制膜
层、助粘剂层(如有)、保护层(如有)、葡萄糖氧化酶层等具体多层结构、用量及配比。
(2)应重点描述包含的生物源成分(如酶),人类血液制剂(如人血清白蛋白),及动物源组织(如牛血清白蛋白)等,明确用量及配比。
(3)应重点描述其与人体接触的主要原材料、材料来源、明确部件材料的化学名称、规格及组织接触类型;
(4)重要材料应提供供应商清单。
重要材料包括不限于葡萄糖限制膜用高分子溶液、葡萄糖氧化酶、人血白蛋白;明确内容包括制造商,制造商地址,用量,监管类型(生物制品、药品)并提供与监管类型相适应的证书。
(5)反应原理(如氧化反应的公式和电流值的算法),及获取信号的方式等的描述。
5.通信路径功能组件的描述
通信路径功能组件的描述应包括功能组件之间的信息传递,包括允许进行信息传递的硬件和软件的描述。
描述内容应包括:
(1)通信路径。
申办方应描述各功能组件与系统内部其他功能组件进行通信的各种方式。
申办方应确定功能组件之间的通信流(即:
单向或双向)并确定所传递的信息。
此描述还应包括数据交换速率相关的信息和连接中断程序(即:
胰岛素泵的默认信号是指什么?
)并考虑旧CGM数据与新CGM数据之间交换所需遵循的程序,包括平衡周期。
(2)通信硬件。
申办方应描述各功能组件之间的信息传递方式并描述传递此信息所需使用的硬件。
(3)如果系统包括或预期包括射频(RF)无线技术(例如:
IEEE802.11、蓝牙、Zigbee),则描述应包括特定射频无线技术和特性、用途和功能(例如:
远程监测或控制、软件更新)、待传输数据(包括以无线方式传输的任何报警)、所需的服务品质(QoS)、无线安全协议及与其他射频无线技术或电磁干扰(EMI)共存的相关限制或约束。
(4)如果能够从远方对器械进行远程监测,则此功能等同于包含安全保证措施的描述。
(三)型号规格
应给出产品规格型号。
应有不同型号规格间、不同规格部件间差异的描述(如有),可以采用说明性文字及图表形式描述差异点。
差异点包括不限于结构组成、功能、性能指标等内容。
(四)包装说明
应当说明有关产品包装的信息(如托盘、护盖材料)以及与该产品一起销售的配件包装情况。
对于持续葡萄糖监测系统的传感器部分,应当说明与灭菌方法相适应的最初包装的信息。
(五)适用范围和禁忌症
1.适用范围
明确说明产品的预期用途,应包含以下内容:
(1)应当明确检测的样本类型和临床意义。
如:
用于检测组织间液中葡萄糖浓度,监测连续变化趋势并跟踪其持续波动趋势,辅助监测高血糖和低血糖的发生,不能作为治疗药物调整的依据。
如果作为治疗药物调整的依据,应提供额外的证据。
(2)应当明确目标用户及其操作该产品应当具备的技能/知识/培训。
(3)应当明确适用目标人群,如成人、儿童或新生儿,患者选择标准的信息,并在临床评价资料中提供依据。
(4)明确预期的使用环境,说明持续葡萄糖监测系统预期使用的地点。
如用于家用环境的要求(如是否需要医生处方等),及并需提供可用于家用环境的临床证明。
(5)应当明确说明产品提供数据方式,如是回顾式,还是实时提供数据
适用范围的可能的措词的实例:
该器械用途旨在连续或定期记录2型糖尿病成年患者(等于或大于18岁)的组织间液葡萄糖水平。
该信息旨在补充而不是替代使用标准家用葡萄糖监测器械获得的信息,旨在探测走势和追踪图形,供专业医生审查。
这些值并不直接用于进行疗法调整,而是用于指示可能需要进行指尖毛细血管血糖检测。
该系统收集的信息,可以通过下载显示在计算机屏幕上,供专业医生在整个记录间期结束之后查看这些数据。
该系统提供实时血糖值,从而允许用户可以跟踪血糖浓度变化的模式,它还存贮数据,以便对其进行分析来跟踪模式。
血糖数据可以进一步下载到计算机软件上,用于对历史血糖值进行分析。
该器械用途旨在连续或定期记录2型糖尿病成年患者(等于或大于18岁)的细胞间隙葡萄糖水平。
该信息旨在补充而不是替代使用标准家用葡萄糖监测器械获得的信息,旨在探测走势和追踪图形,供专业医生审查。
这些值并不直接用于进行疗法调整,而是用于指示可能需要进行指尖毛细血管血糖检测。
该系统收集的信息,可以通过下载显示在计算机屏幕上,供专业医生在整个记录间期(建议为72小时)结束之后查看这些数据。
该系统提供实时血糖值,从而允许用户可以跟踪血糖浓度变化的模式,它还存贮数据,以便对其进行分析来跟踪模式。
血糖数据可以进一步下载到计算机软件上,用于对历史血糖值进行分析。
该器械用途旨在连续或定期记录2型糖尿病成年患者(等于或大于18岁)的细胞间隙葡萄糖水平。
该信息旨在补充而不是替代使用标准家用葡萄糖监测器械获得的信息,旨在探测走势和追踪图形,供专业医生审查。
这些值并不直接用于进行疗法调整,而是用于指示可能需要进行指尖毛细血管血糖检测。
该系统收集的信息,可以通过下载显示在计算机屏幕上,供专业医生在整个记录间期(建议为72小时)结束之后查看这些数据。
该系统提供实时血糖值,从而允许用户可以跟踪血糖浓度变化的模式,它还存贮数据,以便对其进行分析来跟踪模式。
血糖数据可以进一步下载到计算机软件上,用于对历史血糖值进行分析。
该器械用途旨在连续或定期记录2型糖尿病成年患者(等于或大于18岁)的细胞间隙葡萄糖水平。
该信息旨在补充而不是替代使用标准家用葡萄糖监测器械获得的信息,旨在探测走势和追踪图形,供专业医生审查。
这些值并不直接用于进行疗法调整,而是用于指示可能需要进行指尖毛细血管血糖检测。
该系统收集的信息,可以通过下载显示在计算机屏幕上,供专业医生在整个记录间期(建议为72小时)结束之后查看这些数据。
该系统提供实时血糖值,从而允许用户可以跟踪血糖浓度变化的模式,它还存贮数据,以便对其进行分析来跟踪模式。
血糖数据可以进一步下载到计算机软件上,用于对历史血糖值进行分析。
该器械用途旨在连续或定期记录2型糖尿病成年患者(等于或大于18岁)的细胞间隙葡萄糖水平。
该信息旨在补充而不是替代使用标准家用葡萄糖监测器械获得的信息,旨在探测走势和追踪图形,供专业医生审查。
这些值并不直接用于进行疗法调整,而是用于指示可能需要进行指尖毛细血管血糖检测。
该系统收集的信息,可以通过下载显示在计算机屏幕上,供专业医生在整个记录间期(建议为72小时)结束之后查看这些数据。
该系统提供实时血糖值,从而允许用户可以跟踪血糖浓度变化的模式,它还存贮数据,以便对其进行分析来跟踪模式。
血糖数据可以进一步下载到计算机软件上,用于对历史血糖值进行分析。
2.禁忌症
根据产品特性,说明产品不适用的情况,如由于产品的传感器需要用胶布固定在皮肤上,所以过敏性皮肤患者或易患皮肤溃疡的人慎用等,在进行核磁共振成像(MRI)之前,必须移除该产品。
(六)参考的同类产品或前代产品的情况
应当阐述参考的同类产品或前代产品的情况,应当阐述申请注册产品的研发背景和目的。
对于同类产品,应当说明选择其作为研发参考的原因。
同时列表比较说明产品与参考产品在工作原理(如有创,化学反应)、结构组成、制造材料(如酶层,膜层等的异同)、性能指标(如灵敏度等)、作用方式(如植入、介入)、以及适用范围等方面的异同。
注意,在对比材料中,一定要突出注册产品与对比产品的不同,而且不同点的原理基础和性能等,在前面资料应该都有相应描述。
传感器比对资料应包括响应时间、线性、灵敏度、准确性、稳定性、药物干扰、温度、氧化性、防水性能、探头存储条件(温度、湿度)和货架有效期、探头佩戴时间、血糖监测范围、运行温度、酶稳定剂等。
(七)其他需说明的内容
对于已获得批准的部件或配合使用的附件(如传感器,电子部分,或助针器),应当提供批准文号和批准文件的复印件。
预期与其他医疗器械或通用产品组合使用的,应当提供说明;应当说明系统各组合医疗器械间存在的物理、电气等连接方式(如与胰岛素泵组合使用,说明其使用方式,及数据传输运用的安全性)。
除了持续葡萄糖监测功能外,如还有其他血糖或血酮检测功能,需要说明其特征、结构和原理。
三、研究资料
(一)产品性能研究
应当提供与产品性能及产品技术要求相适应的研究资料,应明确制定依据,所采用的标准、采用的原因及理论基础,以及标准不适用项目的合理解释。
试验方法明确样本量确定依据,检测设备,方法学。
(二)生物相容性评价研究
持续葡萄糖监测系统的传感器及粘贴片部分、助针器的钢针部分,由于其与皮肤,或者皮下组织相接触,应当通过生物相容性的研究资料,说明其生物相容性。
生物学评价应当按照GB/T16886.1-2011标准进行,应提供基本信息:
包括与人体接触材料,接触部位,接触时间。
明确材料的化学名称及规格,高分子材料明确CAS号,并明确材料符合的标准。
传感器可通过如细胞毒性试验、致敏性(迟发型超敏反应试验),刺激(皮内反应试验),植入试验,急性全身毒性试验,亚急性毒性试验、遗传毒性试验,溶血试验等证明。
粘贴片可通过如细胞毒性试验、迟发型超敏反应试验,皮肤刺激试验等试验证明。
供试液制备参照GB1688.12-2005标准进行,明确浸提介质、浸提液用量、浸提液温度、浸泡时间。
如提供境外实验室的生物相容性测试报告,同时应提供境外实验室符合GLP资质的证明文件。
境外报告检测依据与我国现行标准不符的,应进行差异分析并提供额外的支持性证据。
(三)生物安全性研究
对于持续葡萄糖监测系统,尤其是传感器部分,若含有同种异体材料、动物源性材料或生物活性物质等具有生物安全风险类产品(常见的如牛血清白蛋白,人血清白蛋白),应当提供相关材料及生物活性物质的生物安全性研究资料。
采用人血清白蛋白的产品,应提供药品证书。
采用牛血清白蛋白的产品需按照动物源性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申报资料指导原则提供生物安全性研究资料,并应加强研究,适时采用人血清白蛋白以降低潜在风险。
(四)灭菌和消毒工艺研究
根据灭菌方法的选择,应明确对产品的灭菌工艺(方法和参数),及其确定依据,并对残留毒性提供研究资料。
应明确关键部分的灭菌工艺,如传感器部分,怎样保证包装完整,而达到灭菌效果的,且传感器酶活性等不受影响。
(五)有效期和包装研究
1.有效期的确定
需提供产品有效期的验证报告。
需要不同批次传感器的验证报告。
持续葡萄糖监测系统因其特异性,其传感器部分包含生物酶等材料,无法通过传统高温老化实验验证其使用期限,只能实时追踪其使用期限。
其他组件可按照通常方法测试使用期限。
2.对于有限次重复使用的医疗器械
对于持续葡萄糖监测系统的除传感器外的其他部分,若为有限次重复使用,应当提供使用次数验证资料。
3.包装及包装完整性
说明在宣称的有效期内以及运输储存条件下,保持包装完整性的依据
由于持续葡萄糖监测系统的特殊性,建议以加速老化和实时老化相结合的方式验证。
(六)软件研究
对申报产品的软件,应当按照《医疗器械软件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提供独立的医疗器械软件描述文档。
对于具有网络连接功能以进行电子数据交换或远程监测的产品,注册申请人还应当按照《医疗器械网络安全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单独提交一份网络安全描述文档。
依据国家卫生计生委《人口健康信息管理办法(试行)》(国卫规划发〔2014〕24号)第十条,注册申请人不得将人口健康信息在境外的服务器中存储,不得托管、租赁在境外的服务器。
(七)其他研究资料
应当提供产品制造技术研究:
需重点说明植入或介入传感器的制造流程方式,成份,并标注制造过程中使用的助剂,如化学交联剂,如戊二醛,高分子聚合单体及起始剂…等,对人体有害物质。
并提出有毒物/有害物,在制备过程完成后的残留量检验报告。
在生化试剂方面,需详细列出制造过程中所使用的动物源生化试剂,并提供相关安全性检验报告(参照动物源性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申报资料指导原则及ISO22442-1-2015规定施行)及生化试剂等级报告以供查验。
在制造过程中,需提供批内差异及批间差异,及提供如何确保传感器性能在制造工艺中的一致性研究报告或经品质检验方法从而达到产品性能一致性的研究报告。
产品设计研究中需要重点说明持续葡萄糖传感器葡萄糖限制膜对葡萄糖浓度的控制原理,葡萄糖氧化酶脱落可能性、过氧化氢反向渗透可能性、氢离子积聚导致组织液PH值变化可能性的研究资料。
传感器膜层合适指标,传感器校准,或者是免校准系统(工厂校准)的控制,数据传输安全性等指标、抗干扰性、传感器在声称的佩戴天数中有无异体蛋白脱落带来免疫源问题、氧浓度影响及滞后时间问题。
如产品注册家用,需要考虑一些家用环境中的研究,考虑非专业人员佩戴传感器相适应的产品特征,使用安全等,需要考虑一些家用环境中的研究;如仪器为便携式的,应测试其撞击后的功能;应考虑家用环境中的电气安全验证等。
四、生产制造信息
(一)生产工艺过程及过程控制点
应根据申报产品的实际情况,以流程图的形式对传感器与记录仪部分的生产工艺过程进行分别详细描述,并根据流程图逐一描述其中的过程控制点。
尤其是传感器部分的工艺过程,如如何保证酶的活性,灭菌等。
(二)生产场地
申请人应当对与申报产品有关的研制场地和生产场地情况进行概述。
如申报产品具有多个研制、生产场地,则对每一研制、生产场地的情况均应进行概述,如传感器部分与记录仪部分等,需分别描述。
五、临床评价资料
(一)临床评价基本原则
临床评价应满足《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医疗器械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和《医疗器械临床评价技术指导原则》的要求。
临床评价应选择合适的对比器械作等同性分析,如需临床原始数据或产品技术资料,应得到生产企业的授权。
如部分适用范围在临床豁免目录内(如部分产品内置指血血糖检查模块),则需按其相应法规提供豁免临床的相关材料。
对于进口医疗器械,注册申请人在注册申报时,应同时提交在境外上市时提交给境外医疗器械主管部门的临床资料。
如果传感器关键部分设计发生变更,包括但不限于使用时间延长,主要结构变更,酶层变化,传感器植入部位变更等,必须进行临床试验,验证其安全性和有效性。
如果传感器没有发生改变,校准次数没有发生改变,而仅仅是核心算法的改变或升级,或者传感器增加新的功能设计,不影响测量准确性,可以通过进行体外验证安全性和有效性的方法并提供相应临床评价资料及必要的证明材料来验证。
(二)临床试验
临床试验应按照《医疗器械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25号令)及相关规定的要求进行。
临床试验应当获得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机构伦理委员会的同意,并在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临床试验具体要求详见附件I。
六、产品风险分析资料
本要求的主要参考和依据是医药行业标准YY/T0316-2017《医疗器械风险管理对医疗器械的应用》(下称医疗器械风险管理标准)。
在产品生命周期内对申报产品可能造成的危害进行判定,对第一危害的风险进行判定和评价,形成风险管理报告,控制这些风险并监视控制的有效性,充分保证产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风险管理报告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1、注册产品的风险管理组织;2、注册产品的组成;3、注册产品符合的安全标准;4、注册产品的预期用途,与安全性有关的特征的判定;5、对注册产品的可能危害作出判定;6、对所判定的危害进行了哪些降低风险的控制措施;7、对采取控制措施后的剩余风险进行估计和评价。
具体要求见附录Ⅱ。
如传感器材料中含有人体白蛋白等材料,则报告中需要分析其安全性风险。
七、产品技术要求
申请人应当按照《医疗器械产品技术要求编写指导原则》的规定编制。
本指南仅给出重点考虑的技术项目,接受标准及检测方法由各公司提供合理制定依据。
详细技术要求模板,请参考附件Ⅲ。
八、产品注册单元及检验要求
(一)注册单元划分
持续葡萄糖监测系统作为一个系统进行注册。
传感器耗材不需单独注册。
移动医疗应用程序不需单独注册。
以传感器为系统的核心部件作为产品注册分代的划分依据。
如传感器材料不同应考虑划分为不同注册单元。
实时持续葡萄糖监测系统与回顾式持续葡萄糖监测系统应考虑划分为不同注册单元。
性能指标有较大差异的,应考虑划分为不同的注册单元。
(二)检测要求
同一注册单元内所检验的产品应当能够代表本注册单元内其他产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对同一注册单元内代表产品的选取应考虑产品预期用途、性能指标、安全指标、结构组成等,具体原则如下:
1.性能指标、安全指标和结构组成一致,预期用途不同的产品,应选取预期用途最多的型号规格作为代表产品。
2.同一注册单元产品如包含多个规格型号的,分别提供每个规格型号的检测报告。
3.同一注册单元产品如包含多个软件组件或多个版本的软件组件,则每个软件组件或每个版本软件组件构成的产品均应作为一个检测单元,除非检测单元可以完整覆盖注册单元全部情况。
4.对于不同型号规格产品之间电磁兼容性能可以覆盖的情形,需由医疗器械检验机构在检测报告中提供相关说明。
5.对于典型检品的选择,申请人应当提供相关资料予以证明。
6.持续葡萄糖监测系统进行电磁兼容检测时,运行模式应尽量与临床典型应用一致。
根据不同制造商的功能差异,常见的运行模式示例如下:
正常运行模式:
接收器和发射器无线连接后,发射器与血糖传感器连接,传感器通过测试模拟的人体血糖浓度或使用模拟传感器(电阻),按照正常工作的通信模式,接收器接收发射器发射的血糖浓度数据,在接收器上实时显示。
数据下载模式:
血糖接收器通过数据线连接电脑,打开用户分析软件,读取和下载接收器中的数据。
(若有其他功能,应列出。
如有充电功能,那么充电模式也要进行测试;如再有其它功能,也需要考虑)
九、说明书和标签样稿
产品使用说明书应符合《医疗器械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总局6号令)和相关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要求。
注册申请人应提供说明书自我符合性声明,同时提交局6号令第10条、11条、13条的自查列表,列表写明法规各项要求对应的说明书页码和内容概要。
此外应特别注意:
(一)检测原理
说明书中应有对样本类型,佩戴部位和检测原理的说明,包括是检测组织液,还是血液中葡萄糖;用的电化学方法还是荧光方法等的说明。
(二)校准方法和有效使用时长
说明书中应包含用什么血糖值校准,及校准频率(如需校准),传感器最长使用时长等信息。
(三)禁忌症(如有)
这部分内容应列出:
在哪些情况下,绝对不能使用设备。
(四)警告/注意
基于可得到的信息,什么情况下风险会上升,效果会下降,或者,在研究设计中,哪些没有被充分考虑(例如,包含/排除准则),这些因素在本节中都应列出来。
(五)使用指导
应当提供详细的指导,以反映在临床前及临床研究中获得的经验。
(六)适用范围和条件
明确使用范围和条件,如若为家用,是否需要医生处方,或者是患者被培训到什么程度等条件
(七)电磁兼容信息
应包含YY/T0505-2012标准中要求的4个表格,指南和制造商的声明—电磁发射/电磁抗扰度及相关警示和条款
说明书应包含靠近射频通信设备使用会影响持续血糖监测系统正常工作的说明;
若持续葡萄糖监测系统存在无线传输功能,应列出非电离符号,使用说明书中应包含避免对周围设备产生有害电磁影响的指南;说明书中应列出发射器的发射频率或频带、调制类型和频率特性、有效辐射功率;接收器的接收频率、优选频率或频带、带宽(如适用);
持续血糖监测系统的部件若需更换时,应使用制造商规定的型号,否则可能会导致发射的增加或抗扰度性能的降低;
持续葡萄糖监测系统如含有数据线,说明书应给出制造商规定的型号和长度;若数据线含有磁环等元件,应给出使用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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